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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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为规范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建立各项普查、全面统计、抽样调查、专项调查统一使用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特制定本规则。

一、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结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分为两段17位,其代码结构为:□ □ □ □ □ □ □ □ □ □ □ □—□ □ □ □ □统计用区划代码城乡划分代码(一)统计用区划代码统计用区划代码由1~12位代码构成,其各代码表示为:第1~2位,为省级代码;第3~4 位,为地级代码;第5~6位,为县级代码;第7~9位,为乡级代码;第10~12位,为村级代码。

(二)城乡划分代码城乡划分代码由13~17位代码构成,其各代码表示为:第13~14位,为城乡属性代码;- 1 -第15~17位,为城乡分类代码。

二、统计用区划代码编制规则(一)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编码方法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由1~6位代码组成。

在统计工作中,各级统计部门不编制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统一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

(二)县以下区划代码编码方法县以下区划代码由7~12位代码组成,包括乡级代码和村级代码两部分。

1.乡级代码编码方法凡民政部门确认的街道、镇、乡,按照国家标准《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2003)编制,其乡级代码为001~399;民政部门未确认的开发区、工矿区、农场等类似乡级单位,乡级代码为400~599。

具体编码如下:● 001~099 表示街道;● 100~199 表示镇;● 200~399 表示乡;● 400~599表示类似乡级单位。

2.村级代码编码方法凡民政部门确认的村级单位,村级代码为001~399;民政部门未确认的园区、工矿区、农场等类似村级单位,村级代码为400~599(498、598除外)。

具体编码如下:- 2 -● 001~199 表示居民委员会;● 200~399 表示村民委员会;● 400~499 表示类似居民委员会(不含498代码);● 500~599 表示类似村民委员会(不含598代码)。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06.09.30•【文号】民办发[2006]4号•【施行日期】2006.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办发〔200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北京、天津、上海市地名主管部门:现将《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九月三十日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指导意见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是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数字地名专项的重点工作任务,对于加强国家信息化建设和提高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服务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为加快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进度,现根据各地成功经验和有关技术标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的目标“十一五”期间,基本建成国家、省、地、县四级国家地名数据库,形成及时、有效的数据更新机制,为国家建设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优质的地名信息服务。

从2006年起,完成国家地名数据库的软件开发,开展人员培训和建库试点。

2007年,全面展开数据采集工作。

2010年,基本完成数据采集和上报、汇总工作。

二、国家地名数据库使用的基本软件由民政部全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总参测绘信息技术总站联合开发的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作为2003年民政部下发的地名信息登记系统的升级版本,新软件对地名数据类型进行了规范和扩展,涵盖了地名管理所及的所有地名类型;增加了空间数据库和图形处理功能和区划、边界信息管理功能,是国家四级地名数据库使用的基本软件。

该软件在使用过程中将不断进行升级和完善。

各地自行开发的地名数据库软件以及其它区划地名工作管理软件仍可继续使用,但应以本软件作为基本技术标准,实现地方软件与国家统一软件之间的数据交换。

各地在保证数据交换和信息上报需要的前提下,可在有关单位协助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本软件进行应用性开发,不断拓展功能、提高性能。

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

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

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来源:区划地名司时间: 2006-05-08 16:36GB/T 18521—20012002年4月1日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名类别的划分规则与地名类别代码的编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地名信息系统和相关信息系统中地名信息的处理与交换。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6931—1999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英语GB/T 2659—2000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地名geographical names人们对各个地理实体赋予的专有名称。

GB/T 176931—1999,定义21]32地名信息information of geographical names反映地名及其属性的文字、数字、图像、声音等的总称。

33标准地名standard geographical names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书写,并经过官方认可的地名全称。

34地名简称shortened forms of geographical names经过官方认可或约定俗成的地名的简单称谓。

35地名别名alias of geographical names某一地理实体的标准地名及其简称以外的其他现行名称。

36现今地名under using geographical names目前正在使用的地名。

37历史地名former geographical names过去曾经使用过、目前已不再使用的地名。

4分类原则41选择地名最基本、最稳定的属性为分类依据,保证分类体系的稳定性。

42以地名学、地理学的学科分类为基础,尽可能采用相关国际、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充分吸收新的科研成果,体现分类体系的科学性、继承性、兼容性。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来源:国家统计局设管司发布时间:2009-11-25 10:55为规范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建立各项普查、全面统计、抽样调查、专项调查统一使用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特制定本规则。

一、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结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分为两段17位,其代码结构为:□□□□□□□□□□□□—□□□□□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统计用区划代码城乡划分代码(一)统计用区划代码统计用区划代码由1~12位代码构成,其各代码表示为:第1~2位,为省级代码;第3~4 位,为地级代码;第5~6位,为县级代码;第7~9位,为乡级代码;第10~12位,为村级代码。

(二)城乡划分代码城乡划分代码由13~17位代码构成,其各代码表示为:第13~14位,为城乡属性代码;第15~17位,为城乡分类代码。

二、统计用区划代码编制规则(一)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编码方法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由1~6位代码组成。

在统计工作中,各级统计部门不编制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统一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

(二)县以下区划代码编码方法县以下区划代码由7~12位代码组成,包括乡级代码和村级代码两部分。

1.乡级代码编码方法凡民政部门确认的街道、镇、乡,按照国家标准《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2003)编制,其乡级代码为001~399;民政部门未确认的开发区、工矿区、农场等类似乡级单位,乡级代码为400~599。

具体编码如下:● 001~099 表示街道;● 100~199 表示镇;● 200~399 表示乡;● 400~599表示类似乡级单位。

2.村级代码编码方法凡民政部门确认的村级单位,村级代码为001~399;民政部门未确认的园区、工矿区、农场等类似村级单位,村级代码为400~599(498、598除外)。

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有关要求讲解

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有关要求讲解

宗地统一代码编制
(一)宗地统一代码编制相关背景情况
3、国家部署开展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的几个重要阶段 (1)2010年11月29日,第37次国土资源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开展宗地 统一代码编制工作. (2)2011年3月,将天津、辽宁、上海、四川、广西、海南、宁夏7个 省(区、市)以及广东省深圳市列为试点地区,开展宗地统一编码试验 试编工作,形成《宗地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 (3)2011年8月,扩大试点范围,将天津、上海、辽宁、宁夏、四川、 广西、海南、北京、吉林、江苏、安徽、山东、广东、重庆、云南及 广东深圳市等16个省、区、市作为试点单位,开展宗地编码规则再试 验工作。 (4)2011年12月,国土资源部下发《宗地统一代码编制规则(试 行)》。 (5)2012年1月,国土资源部下发《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 方案》。
城镇地籍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二)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的主要任务
4、地籍档案数据库建设 收集该县(市、区)土地登记发证的档案资料和土地 登记卡资料,并对其进行扫描、统计和属性采集。扫描件 按统一格式命名存放,满足后期扫描件入库的要求。 主要内容包括扫描资料与属性表两部分内容: (1)需要扫描的资料包括地籍档案资料与土地登记卡, 依据国土资源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扫描并规范化命名, 建立图形、属性、扫描件三者之间的关联关系。 (2)属性表主要包括权利人属性结构表、权属来源证 明扩展属性结构表、申请登记扩展属性结构表、权属调查 扩展属性结构表、权属审批扩展属性结构表、注册登记扩 展属性结构表、他项权利登记扩展属性结构表。
城镇地籍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四)城镇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

1、各市、县(区)城镇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原则上从经国土资源

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规则

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规则

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规则一、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一)为了统一、规范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满足地名数据库编码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则。

(二)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依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10114一88)的编码规则、《民政统计代码编制规则》和《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18521-2001)制定。

(三)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应做到不重、不漏,留有备用号。

(四)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共有20位数字,分为四段。

第一段由6位数字组成,表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2)。

1.行政区划数字代码(简称数字码)采用三层六位层次码结构,按层次分别表示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

2.数字码码位结构从左至右的含义是:第一层即前两位代码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第二层即中间两位代码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所辖市辖区/县汇总码、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汇总码,其中(1)01~20、51~70表示市,01、02还用于表示直辖市所辖市辖区、县汇总码;(2)21~50表示地区、自治州、盟;(3)90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汇总码。

第三层即后两位表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其中:(1)01~20表示市辖区、地区(自治州、盟)辖县级市、市辖特区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中的县级市,01通常表示市辖区汇总码;(2)21~80表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地区辖特区(3)81~99表示省(自治区)辖县级市。

3.为保证数字码的唯一性,因行政区划发生变更而撤销的数字码不再赋予其他行政区划。

4.凡是未经批准,不是国家标准的行政区划单列区、县级单位,代码的第三层即后两位必须设置为以91开始按顺序往下编制。

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规定

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规定

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规定为加强数据库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更新,民政部制定了《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的使用、维护、更新,确保数据完整、规范、准确、有效,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高效运行,更好地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服务,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根据有关法规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是指以地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技术等为基础,对地名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等数据的采集、录(导)入、存储、处理、分析、应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由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地区、盟)、县(市、市辖区)四级数据库组成,使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其中国家级数据库存储全国范围的数据,省、市、县三级数据库各存储本行政区域内的数据。

第三条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工作内容包括:(一)采集、审核、录(导)入数据;(二)更新、补充、修改数据;(三)按时限报送数据;(四)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五)硬件设备配置及管理维护;(六)软件研发、配备、升级及运行维护;(七)数据管理和应用;(八)安全保密管理。

第四条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运行管理执行以下标准:(一)《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l8521—2001);(二)《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规则》(民地办发〔2010〕1 号;(三)《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指导意见》(民办发〔2006〕4号);(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规程(修订版)。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区划和地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的使用、更新维护、运行管理、开发应用及配套建设。

第六条民政部负责制定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发应用各种比例尺的图形库数据;组织研发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和软件升级;省级数据库建设的技术指导、上报数据审核和检查验收;组织开展技术培训;负责国家数据库数据的汇总、修改、管理应用和安全保密等工作。

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为了确保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的准确性和统一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于本年月日起施行。

本办法的实施旨在规范地名和区划数据的采集、管理、使用和维护,提供更精确、可靠的地理信息数据资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总则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是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采集、整理、管理的地名和区划相关信息的集合。

其主要功能是为国家的各项决策、规划和管理提供依据,并在各个领域和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数据采集与管理1. 数据采集范围:地名和区划数据的采集范围包括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各级地方政府所辖的地理区域。

2. 采集方式:地名和区划数据的采集主要通过地理测量、遥感影像解译、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

相关部门应配备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数据采集工作,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数据管理: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应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数据的整理、归档、备份和维护工作。

数据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质控制度,定期对数据进行审核和更新。

三、数据使用与共享1. 数据使用: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的数据应优先满足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以及科研、规划和管理等领域的需求。

相关部门在使用数据时应遵循法律法规,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 数据共享: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的数据应向社会公开共享,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合法范围内都可以申请获取数据。

但需要明确的是,数据的共享应遵守相关的契约和协议,不得用于违法违规的活动。

四、数据维护与更新1. 数据维护: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的数据应定期进行维护工作,包括错误修正、数据更新和补充等。

相关部门应及时反馈和处理用户的数据需求和反馈意见,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 数据更新: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的数据更新应根据需要进行,及时补充新增的地名和区划相关信息。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数据更新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五、法律责任与监督1. 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相关责任单位及工作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家地名数据库界线、界桩编码方法

国家地名数据库界线、界桩编码方法

《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界线、界桩代码编制方法按:吉林省是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试点省,他们在地名数据库建设中先行一步,取得了丰富的经验。

他们实践中探索总结的《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界线、界桩代码编制方法很有实用价值,请各地在建库过程中学习参考。

《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中的“界线管理”在录入界线、界桩数据时,需要对界线、界桩进行正确编码,才能保证数据的正确存储和显示。

现对界线、界桩代码编制的方法做简要说明。

一、界线编码在界线数据表中,界线代码共20位,分为3个部分,即:区划1(9位)、区划2(9位)、界线分类代码(2位)组成。

现将界线编码分县级以上界线和县级以下(乡镇级)界线分别做出编码说明。

1、县级以上界线编码在这里以长春—吉林线为例,说明县级以上界线的编码原则。

如图1所示。

图1 长春吉林线编码示意图区划1和区划2是界线毗邻的两个市,即:长春市和吉林市。

区划1的前6位为己方—长春市的行政区划代码(即数据录入者所在的市):220100;后三位是县级以下代码,因为长春—吉林线为地区界,所以不存在县级以下代码,填000。

区划2的前6位为对方—吉林市的行政区划代码(即毗邻方):220200,后三位同样是000。

第三部分的界线分类代码可以直接选择,为地级行政界,选择后系统会自动赋值为02,当然也可以在列表形式下直接输入02。

这样,长春—吉林界线编码即为:220100.000.220200.000.02。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区划1一定要填写自己所在的市(县、区),很多数据录入者反映录入数据后,再打开时发现数据不见了,就是因为区划1填写的不正确,系统根据区划1的代码将数据分配到其所在的行政区域目录下,只有通过区划1所在的行政区划代码进入系统才能看到数据,并非是数据丢失。

2、县级以下界线编码:县级以下代码以长春市南关区的新立城镇和玉潭镇界线为例进行说明,如图2所示。

图2 新立城镇和玉潭镇界线编码图乡镇界线代码结构跟县级以上界线完全一样,因为是乡镇级的界线,所以区划1和区划2的县级以上代码应该相同,都是长春市南关区代码,即为220102;区划1中的后三位为县级以下代码,即为新立城镇的代码,为100,区划2的后三位同样为县级以下代码,即为玉潭镇代码,为102;第三部分为界线分类代码,可以选择乡级行政界,系统自动赋值为05,这样新立城镇和玉潭镇的界线编码为220102.100.220102.102.05。

编码规则0827

编码规则0827

城市部件普查编码规则目录1、技术依据 (3)2、单元网格划分 (3)2.1 单元网格划分技术要求 (3)2.2单元网格编码规定 (4)2.3单元网格数据要求 (4)3 城管部件普查 (6)3.1城管部件普查范围 (6)4、地址调查 (20)4.1地址调查范围 (20)1、技术依据◆《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GBJ13923-9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9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县以下行政区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1988)◆《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 106-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和数据要求》(CJ/213-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和数据要求》修订说明◆《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CJ/T 214-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CJ/T215-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CJ/213 )2、单元网格划分以最新版1:500或1:1000数字化地形图作为单元网格划分的工作底图。

2.1 单元网格划分技术要求单元网格数据建设规范见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

根据长沙市市政监管的需要,按照面积约一万平方米的面积进行单元网格划分。

单元网格是边界清晰、多边形的闭合区域。

一个社区单元网格顺序号最大为9999。

单元网格划分原则1、属地管理原则:单元网格的最大边界为社区的边界,不应跨越社区分割。

2、地理分布原则:按照城市中的街巷、院落、公共绿地、广场、桥梁、空地、河流、山丘、湖泊等地理自然布局进行分割。

数据库设计规范_编码规范标准[详]

数据库设计规范_编码规范标准[详]

数据库编码规范1 目的为了统一公司软件开发的设计过程中关于数据库设计时的命名规范和具体工作时的编程规范,便于交流和维护,特制定此规范。

2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全体开发人员,作用于软件项目开发的数据库设计、维护阶段。

3 术语Ø数据库对象:在数据库软件开发中,数据库服务器端涉及的对象包括物理结构和逻辑结构的对象。

Ø物理结构对象:是指设备管理元素,包括数据文件和事务日志文件的名称、大小、目录规划、所在的服务器计算极名称、镜像等,应该有具体的配置规划。

一般对数据库服务器物理设备的管理规程,在整个项目/产品的概要设计阶段予以规划。

Ø逻辑结构对象:是指数据库对象的管理元素,包括数据库名称、表空间、表、字段/域、视图、索引、触发器、存储过程、函数、数据类型、数据库安全性相关的设计、数据库配置有关的设计以及数据库中其他特性处理相关的设计等。

4 设计概要4.1 设计环境a) ORACLE 11G R2数据库ORACLE 11G R2操作系统LINUX 6以上版本,显示图形操作界面b) MS SQL SERVER 2005数据库SQL SERVER 2005 企业版打sp3以上补丁和安全补丁操作系统WINDOWS 2008 SERVER4.2 设计使用工具a) 使用PowerDesigner 做为数据库的设计工具,要求为主要字段做详尽说明。

对于SQL Server 尽量使用企业管理器对数据库进行设计,并且要求对表,字段编写详细的说明(这些将作为扩展属性存入SQL Server中)b) 通过PowerDesigner 定制word格式报表,并导出word文档,作为数据字典保存,格式。

(PowerDesigner v10 才具有定制导出word格式报表的功能)。

对于SQL Server 一旦在企业管理器进行数据库设计时加入扩展属性,就可以通过编写简单的工具将数据字典导出。

c) 编写数据库建数据库、建数据库对象、初始化数据脚本文件4.3 设计原则a) 采用多数据文件b) 禁止使用过大的数据文件,unix系统不大于2GB,window系统不超过500MBc) oracle数据库中必须将索引建立在索引表空间里。

关于地址码和单位代码的编写规则

关于地址码和单位代码的编写规则

关于地址码和单位代码的编写规则由于人才统计工作涉及到全省(从省直到街道社区或乡镇)各个不同地区(层面)的基层统计单位,为区别不同地区(或不同层面)的统计数据而设置地址码,为区别同一地区中的不同单位数据而在确定地址码后而设置单位代码。

地址码和单位码是软件系统识别单位数据的唯一信息,编码出错,会对统计数据带来重大影响。

如果地址码出错,不仅带来这一地区的数据出错,也会造成另一地区的数据出错。

如果单位代码出现重码,会造成数据的互相覆盖(或替代)。

可见,地址码和单位代码的正确使用十分重要,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这一基础工作。

现将地址码的选定和单位码的编写规则说明如下:一、地址码的选定地址码是按照行政区划而由国家统一设定的区域代码,软件系统中已设定好,各个统计单位只需选定即可。

具体规则如下:1、省直单位的地址码一律选定为“黑龙江省”,(代码为“23000000000000”)。

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所有省直单位的下属填报单位,不论其单位所在地在哪,只要是归属省直单位统一汇总,其地址码一律选定为“黑龙江省”,(代码为“23000000000000”)。

如:省工商局下属的牡丹江工商局,其地址码不因其所在单位在牡丹江而选择黑龙江省牡丹江的地址码。

除垂直管理的单位外,其他如省委高校工委的所属高校、企工委所属企业、农垦森工下属单位的地址码也是按此规则选定为“黑龙江省”,(代码为“23000000000000”)。

2、对于市(地)、县(市、区)依此类推。

即,所有市(地)直属单位地址码均选定其市(地)的,所有县(市、区)直属单位地址码均选定其县(市、区)的,如各乡镇或社区单独汇总,也可按此规则类推。

二、单位代码的编写两条基本规则:1、各级人事部门负责给其所在市(地)或县(市、区)直属单位编码。

即市(地)人事局负责给市(直)单位编码;县(市、区)人事局负责给县(市、区)单位编码。

2、单位代码按层级制设置,一个层级单位代码为三位,最多可以有5个层级。

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

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

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来源:区划地名司时间: 2006-05-08 16:36GB/T 18521—20012002年4月1日实施1围本标准规定了地名类别的划分规则与地名类别代码的编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地名信息系统和相关信息系统中地名信息的处理与交换。

2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6931—1999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英语GB/T 2659—2000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地名geographical names人们对各个地理实体赋予的专有名称。

GB/T 176931—1999,定义21]32地名信息information of geographical names反映地名及其属性的文字、数字、图像、声音等的总称。

33标准地名standard geographical names使用规的语言文字书写,并经过官方认可的地名全称。

34地名简称shortened forms of geographical names经过官方认可或约定俗成的地名的简单称谓。

35地名别名alias of geographical names某一地理实体的标准地名及其简称以外的其他现行名称。

36现今地名under using geographical names目前正在使用的地名。

37历史地名former geographical names过去曾经使用过、目前已不再使用的地名。

4分类原则41选择地名最基本、最稳定的属性为分类依据,保证分类体系的稳定性。

42以地名学、地理学的学科分类为基础,尽可能采用相关国际、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充分吸收新的科研成果,体现分类体系的科学性、继承性、兼容性。

基础地理信息标准之一基础地理数据分类编码标准

基础地理信息标准之一基础地理数据分类编码标准

项目编号: ZXPR-SU020-2003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基础地理数据分类与代码Version: 2.5本文档使用部门:■主管领导■项目组□客户(市场)□维护人员■用户■监理方执行CMMI三级过程文档标准南通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基础地理数据分类与代码评审、分发和版权编制:国土项目组编制日期:批准:批准日期:提交:提交日期:评审:评审日期:分发编号:分发日期:非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摘抄、复制本文的部分或全部,并以任何形式传播。

Copyright 2000-2005 by Zhengxian Cyber Technology (Shenzhen) Ltd.All Rights Reserved.No part of this document may be reproduced or transmitted in any form or by any means without prior written consent of Zhengxian Cyber Technology (Shenzhen) Ltd.目录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3)2参考标准 (3)3分类、编码原则 (3)3.1 科学性、系统性 (3)3.2 相对稳定性 (3)3.3 不受多比例尺地形图的限制 (3)3.4 完整性和可扩展性 (4)3.5 兼容性 (4)3.6 适用性 (4)4基础地理数据集的名称及代码 (5)5比例尺代码 (6)6基础地理数据分类编码方法 (7)7基础地理数据分类与代码表 (8)附录A 图层命名规范 (37)(1)图层名称结构 (37)(2)基础地理数据子集及特征代码 (37)附录B 《基础地理数据分类与代码》与国土基础数据分类对照表 (39)附录C 《基础地理数据分类与代码》与《1:500 1:1000 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对照表 (59)附录D 《基础地理数据分类与代码》与《1:5000 1:10000比例尺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对照表 (81)附录E 1:500 1:1000 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要素分层及数字化作业指导书 (99)附录F 1:5000 1:10000比例尺地形图要素分层及数字化作业指导书 (117)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市基础地理数据是指市城市地表和地下的自然地理形态和社会经济概况基础数据。

国家地名数据库汇总标准

国家地名数据库汇总标准

国家地名数据库汇总操作指南和验收标准《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是由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和总参测绘信息技术总站共同研究开发的地名、区划、界线“三合一”管理系统,是全国区划地名工作的重要管理平台。

为建立完善、规范、标准的《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做好数据库的管理应用和数据汇总上报工作,现制定如下验收标准。

一、对《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硬件、软件和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一)硬件:1、配备符合管理系统配臵的计算机1台(CPU:P4 3.0G以上;内存:1G以上;硬盘:80G以上;显示分辨率:1024 X 768)。

2、配备多功能打印机1台。

3、配备必要的地名数据采集器、数码照相机等附属设备。

(二)软件:1、使用Windows2000或Windows XP Professional操作系统。

2、使用SQL Server 2000数据库管理软件和 Office办公软件。

(三)对操作人员要求:为保证《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和应用,各市、县(区)应该配备1名懂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或计算机专业的技术人员,并保持技术人员的相对稳定。

同时,操作人员要按保密要求对系统进行管理和应用。

二、地名数据库汇总验收标准。

第一章属性数据汇总验收标准(需针对不同省份制定出数据表、数据项的不同重要性)属性库数据包括区划、地名和界线(界桩)三方面内容,总的要求是:每条数据的代码都要严格按照编制标准进行编排,标准名称要准确、完整,不能简写,其他项目也要做到准确无误。

具体汇总验收标准如下:1.1“区划管理”属性库数据录入1.1-1地级市行政区划属性库必须采集录入的项目:代码,标准名称,罗马字母拼写,登记人,登记单位,政府驻地,邮政编码,电话区号,总人口数,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村委会数,社区(居委会)数,区域面积;其他项目尽量录入。

1.1-2县级市的行政区划属性库必须采集录入以下项目:代码,标准名称,罗马字母拼写,登记人,登记单位,政府驻地,邮政编码,电话区号,总人口数,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村委会数,社区(居委会)数,区域面积。

地名地址数据规范

地名地址数据规范

地名地址数据规范一、根据地名查询服务2.0要求,地名数据必须具有以下6个字段1、Domainname 中文简称2、Standardname 标准名称3、Gbcode 行政区代码4、Addname 中文地址5、Addcode 地址代码6、Clsid 分类的代码注:地名分类编码CLSID与分类查询有关,分类查询通过分类编码进行查询。

CLSID字段可以从CODE地址编码中提取。

同时为了方便数据入库后地名搜索服务相关设置,地名地址数据中的6个字段信息和映射字段信息一致,做到一一对应。

如下图1、图2图1 映射字段导入图2映射字段导入二、天地图地名数据分类规则1、类型代码为固定为16位数,五级分类原则,每一级用三位数表示,取值为000-999(000表示为空)如下图32、为了避免以0开头造成位数不足,故在代码最前面统一添加一位编码1。

3、若不满足16位,将会在后面补0,前一级为父类,后一级为子类,每一个父类可以有多个子类。

具体分几类用户可以自定义。

我们在分类查询中只分到二级分类,所以分类编码只需6位图3分类编码示例三、地名查询服务发布步骤:1、设置共享路径共享路径是为了存放地名和公交索引文件,当查询的时候直接查询本地的索引文件,而不是直接查询数据库,提高查询效率。

共享路径一般在服务器上设置。

如下图4图4设置共享路径2、创建地名索引创建地名索引的过程就是在共享文件中生成索引文件的过程。

图5创建地名索引创建地名索引时需要设置相应的表格,也可以使用系统默认文件,如果系统提示默认文件不符合实际要求可以根据需要整理放到系统中。

地名类型表地名类型表中的CODE与地名数据表中的CLSID相对应,地名类型表主要用来进行地名分类查询。

规范化的地名数据类型,将极大的优化搜索结果的精确度。

该表的目标既是通过规范化的编码将地名的类型进行管理,通过某一类型能找到相关或所包含的类型,同时能够定义类型的级别,来对地名搜索结果进行一定意义上的排序。

国家地名数据库常见问题

国家地名数据库常见问题

国家地名数据库常见问题解答1、修改后数据无法保存怎么办?答:一是出现红色标题栏的代表未通过系统审核,需要改正,绿色代表通过审核;二是出现%号等特殊符号无法保存;三是原数据年月日、产业类型等需要修改,同时所有数据的单位都是系统自带的,不可再次录入单位,电话号码中间有有些“—”线是不认的,罗马字母是自动生成的,系统默认含空格不得超过50个字符。

2、河流的长度、流域面积的单位分别是什么?答:河流长度单位为千米,流域面积单位为平方千米。

3、系统无法显示验证码怎么办?答:可以用360浏览器,并将兼容模式调整为极速模式。

4、河流设立年份怎么填写?答:河流设立年分填写命名时间。

5、我们这在企查查、天眼查里查到的信息就是准的嘛?要是和实际名称还不准的呢?答:是准确的,国家就是依照这个进行比对的,如果你不改,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不一致,后期还会推送。

6、以前是乡,现在撤乡设镇了怎么修改、录入数据?答:为了不影响大家更新,请大家按下面方法操作:将原有行政区帐号交由调整后的政区工作人员,用原有帐号对地名进行更新,在“备注”字段填写地名当前所属区域,填写格式为“XX省XX市XX区XX街道”或“XX省XX市XX区”,如“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往流镇”、“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

地名代码仍按旧的行政区划代码编,同样在备注中写明。

在各地完成数据更新上报后,后台会通过备注信息的所属区域更新“所属区域”和“行政区划代码”字段内容,将地名对应归属到当前行政区域。

7、昨天改过之后为什么查不到数据了?答:在未入库里查列表里可以查到,8、审核提交以后还是固定不了啊,还得重新搜索?答:个别类别还没有改版,改过版的可以固定,比如居民点等,同时可以输入6-9位区划代码,固定查询、修改某一政区数据。

9、总是用户名密码错误什么意思?答:数据库建设方出于安全考虑,做了些设置,建议使用记住密码的形式登陆,防止每次登陆都要输入。

10、多媒体信息里的11、12等代表什么意思?答:01-09为地名标志照片文件名顺序编号,11-19为地理实体照片文件顺序编号,21-29为录音文件名顺序编号,31-39为录像文件名顺序编号,41以后为相关多媒体文件名顺序编号。

统计上使用的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统计上使用的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统计上使用的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一、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一)为统一、规范地编制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满足建立统计上使用的全国行政区划代码库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则。

(二)行政区划编码应做到不重、不漏,留有备用号。

(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分为三段。

代码的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街道、镇和乡;第三段为3位数字,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其具体格式为: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国家标准。

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GB10114--88《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编制。

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以“0”表示街道,“1”表示镇,“2和3”表示乡,“4和5”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其中的第二、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

具体划分如下:1、001—099表示街道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2、100--199表示镇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3、200--399表示乡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4、400—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用3位顺序码表示,具体编码方法如下: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四)行政区划编码中的地址名称应采用民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名称,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简化字应按国家颁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二、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的编制和管理办法(一)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的编制和管理根据国家统计局1999年制定的《关于统计上对全国行政区划代码编制、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国统办字〔1999〕105号),统计上所使用的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的编制和管理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负责。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为规范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建立各项普查、全面统计、抽样调查、专项调查统一使用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特制定本规则。

一、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结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分为两段位,其代码结构为:□□□□□□□□□□□□—□□□□□统计用区划代码城乡划分代码(一)统计用区划代码统计用区划代码由~位代码构成,其各代码表示为:第~位,为省级代码;第~位,为地级代码;第~位,为县级代码;第~位,为乡级代码;第~位,为村级代码。

(二)城乡划分代码城乡划分代码由~位代码构成,其各代码表示为:第~位,为城乡属性代码;第~位,为城乡分类代码。

二、统计用区划代码编制规则(一)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编码方法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由~位代码组成。

在统计工作中,各级统计部门不编制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统一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

(二)县以下区划代码编码方法县以下区划代码由~位代码组成,包括乡级代码和村级代码两部分。

.乡级代码编码方法凡民政部门确认的街道、镇、乡,按照国家标准《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编制,其乡级代码为~;民政部门未确认的开发区、工矿区、农场等类似乡级单位,乡级代码为~。

具体编码如下:● ~表示街道;● ~表示镇;● ~表示乡;● ~表示类似乡级单位。

.村级代码编码方法凡民政部门确认的村级单位,村级代码为~;民政部门未确认的园区、工矿区、农场等类似村级单位,村级代码为~(、除外)。

具体编码如下:● ~表示居民委员会;● ~表示村民委员会;● ~表示类似居民委员会(不含代码);● ~表示类似村民委员会(不含代码)。

.特殊情况的编码方法()虚拟村级单位当乡级单位下未设(或未明确)村级单位时,则在该乡级单位下虚拟一个村级单位,其编码方法为:在街道、镇以及类似乡级单位的开发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工矿区、高校园区、科研机构园区等区域下,虚拟村级单位的代码为,名称为“××虚拟社区”;在乡以及类似乡级单位的农、林、牧、渔场和其他农业活动区域下,虚拟村级单位的代码为,名称为“××虚拟生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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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规则》一、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一)为了统一、规范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满足地名数据库编码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则。

(二)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依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10114一88)的编码规则、《民政统计代码编制规则》和《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18521-2001)制定。

(三)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应做到不重、不漏,留有备用号。

(四)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共有20位数字,分为四段。

第一段由6位数字组成,表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2)。

1.行政区划数字代码(简称数字码)采用三层六位层次码结构,按层次分别表示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

2.数字码码位结构从左至右的含义是:第一层即前两位代码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第二层即中间两位代码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所辖市辖区/县汇总码、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汇总码,其中(1)01~20、51~70表示市,01、02还用于表示直辖市所辖市辖区、县汇总码;(2)21~50表示地区、自治州、盟;(3)90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汇总码。

第三层即后两位表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其中:(1)01~20表示市辖区、地区(自治州、盟)辖县级市、市辖特区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中的县级市,01通常表示市辖区汇总码;(2)21~80表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地区辖特区(3)81~99表示省(自治区)辖县级市。

3.为保证数字码的唯一性,因行政区划发生变更而撤销的数字码不再赋予其他行政区划。

4.凡是未经批准,不是国家标准的行政区划单列区、县级单位,代码的第三层即后两位必须设置为以91开始按顺序往下编制。

第二段的3位代码执行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2003)。

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以“0”表示街道,“1”表示镇,“2和3”表示乡,“4和5”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其中的第二位、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

具体划分如下:1.001—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2.100—199 表示镇(民族镇)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3.200—399 表示乡(民族乡)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4.400—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5.600-699表示开发区等非法定单位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6.999表示省、地、区(县)本级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编写。

第三段由5位数字组成,表示地名属性类别,执行《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 18521-2001)第四段为6位数字,表示附加码,具体代码段为 000000-999999,用以区分同一类别并且是同一行政区的地名并进行排序,如果前13位编码可以确定此地名的唯一性,则第四段代码用000000表示。

其具体格式为: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第四段(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地名属性类别代码)附加码二、地名数据库代码管理(一)国家地名数据库所使用的代码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地名管理部门负责。

(二)各省地名管理部门要经常与质量技术监督、统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本地区县以下行政区划的代码变动情况,定期对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库进行维护和更新,并按年度随更新的地名数据一并报送民政部。

(三)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的适用范围为国家地名数据的普查采集项目及信息系统的存储、检索、分析、输出等方面的管理,主要用于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维护和地名信息公共服务。

附:《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国家标准(GB/T 18521-200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名类别的划分规则与地名类别代码的编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地名信息系统和相关信息系统中地名信息的处理与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693.1-1999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英语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名 geographical names人们对各个地理实体赋予的专有名称。

[GB/T 17693.1—1999,定义2.1]3.2 地名信息 information of geographical names反映地名及其属性的文字、数字、图像、声音等的总称。

3.3 标准地名 standard geographical names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书写,并经过官方认可的地名全称。

3.4 地名简称 shortened forms of geographical names经过官方认可或约定俗成的地名的简单称谓。

3.5 地名别名 alias of geographical names某一地理实体的标准地名及其简称以外的其他现行名称。

3.6 现今地名 under using geographical names目前正在使用的地名。

3.7历史地名 former geographical names过去曾经使用过、目前已不再使用的地名。

4 分类原则4.1 选择地名最基本、最稳定的属性为分类依据,保证分类体系的稳定性。

4.2 以地名学、地理学的学科分类为基础,尽可能采用相关国际、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充分吸收新的科研成果,体现分类体系的科学性、继承性、兼容性。

4.3 在体现科学性的前提下,按地名及相关行业对地名分类的习惯,以及不同类别地名的数量和使用频率,在具体分类时作适当调整,提高分类体系的实用性、通俗性。

4.4 在同一层面使用统一的分类方法,保证分类体系的系统性、完整性。

5 分类方法5.1 地名类别的划分综合采用面分类法和线分类法。

在总体上采用面分类法将地名分为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和人文地理实体地名两类,各个“面”内采用面分类法或线分类法进一步细分。

5.2 按照地名所指代地理实体的空间位置、地名所指代地理实体的地理属性、地名的使用时间、地名的表示方式4项作为地名类别划分的标准。

5.3 按照地名所指代地理实体的空间位置将地名分为大洲或国际公有领域、国家(地区)2层。

5.4 按照地名所指代地理实体的地理属性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小类4层。

地名地理属性类别结构见表2。

5.4.1 门类按照地名所指代地理实体的基本属性分为自然地理实体和人文地理实体两类。

5.4.2 大类根据门类的科学构成和实际管理的需要来划分。

其中自然地理实体门类分为海域,水系,陆地地形;人文地理实体门类分为行政区域及其他区域,居民点,具有地名意义的交通运输设施,具有地名意义的水利、电力、电信设施,具有地名意义的纪念地、旅游胜地和名胜古迹,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

5.4.3 中类根据大类的科学构成要素和相互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实际应用的需要来划分。

5.4.4 小类原则上隶属于中类,为构成中类的基本类别。

对于不可细分或者个体数量较少的中类不设小类。

5.4.5 大类、中类、小类中分别设“其他”作为收容类目。

5.5 按照地名的使用时间分为现今地名和历史地名2类。

5.6 按照地名的表示方式分为标准地名、地名简称和其他地名(如地名别名)3类。

6 编码方法6.1 地名类别代码采用数字型代码,分为4段,用10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见图1)。

第一段4位数字表示地名所指代地理实体的空间位置,第二段4位数字表示地名所指代地理实体的地理属性,第三段1位数字表示地名的使用时间,第四段1位数字表示地名的表示方式。

表示方式使用时间地理属性空间位置图1 地名类别代码结构示意图6.2 空间位置类别代码分为2层,分别用1位、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见图2)。

×国家(地区)大洲或国际公有领域图2 地名空间位置类别结构示意图6.2.1 空间位置类别代码第一层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大洲、跨大洲或国际公有领域,其代码见表1。

6.2.2 空间位置类别代码第二层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国家(地区)。

6.2.2.1 国家(地区)的代码按GB/T 2659规定的数字代码。

大洲本身用000表示,如欧洲的代码为2000。

6.2.2.3 一个洲内的跨国地理实体用999表示,如亚洲跨国地名的代码为1999。

6.2.2.4 跨洲地理实体用所跨大洲的代码表示。

如跨亚洲、非洲和欧洲的地名的代码为132。

跨两个洲的第四位用0补齐,如跨亚洲和欧洲的地名的代码为120。

但同一国家(地区)内的跨洲地理实体仍使用所在国家(地区)的代码。

6.2.2.5 国际公有领域中,南极洲的代码为100,公海海域的代码为200,天体的代码为300。

6.3 地理属性类别代码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小类4层,分别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如果中类不再细分,则它们的末位用“0”补齐。

大类、中类、小类3层中的“其他”类别用9表示。

地名地理属性类别代码见表2。

6.4 使用时间类别代码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现今地名的代码为1,历史地名的代码为2。

6.5 表示方式类别代码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标准地名的代码为1,地名简称的代码为2,其他地名的代码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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