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之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之劳动合同法律制度1.引言劳动合同是劳动法中的核心概念之一,是劳动关系形成和维持的法律文书。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是指在劳动关系中,国家所规定的各种关于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的法律规范。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阐述。
2. 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订立的,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的主要特征是一方为完成一定工作或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工资或报酬。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法律化的重要表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 3.1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劳动关系开始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方式和要素等,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
3.2 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履行是劳动关系稳定和发展的基础。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如工资支付、劳动时间安排、劳动条件等。
3.3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关系结束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程序,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解雇劳动者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 4.1 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来维护自身权益,提高劳动力价值。
4.2 规范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规范了劳动关系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减少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和冲突,维护了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4.3 促进经济发展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提供了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可预期性,减少了经营者的不确定性风险,为企业提供更好的经营环境,促进了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关系建立的法律约束关系,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资双方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框架,广泛适用于各个经济领域。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签订和变更、权利和义务、解除和终止等方面阐述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为了报酬而与用人单位订立的,有关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休假等方面的约定书。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的基本规范文件,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1.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劳动时间、工作地点、休假制度等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合法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设施,确保劳动合同的平等和自愿原则。
2. 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合同内容,但必须经过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变更内容。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1.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权依法享受合法报酬、休假、社会保险等权益,同时有义务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并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2. 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有权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管理、指导和监督劳动者的工作,并支付劳动者约定的报酬。
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条件。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可以由劳动者提出辞职或者用人单位予以辞退。
双方必须依法解除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2. 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或者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后,合同自动终止。
双方无需再进行解除手续。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是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框架。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1)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P38七段 如实告知的义务:(非教材标题)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 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 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 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P38末四段 表明: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同时承担如实告知的义务,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 P38一段 (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 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 P38四段 )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 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 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其二: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即具有 法律规定的形式; 一般而言,要式合同如果是不要式的,就 不具备法定性,可能是无效合同; 但是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则不同,法律规 定是要式的,即书面的, 如果不是书面的,但是存在用工关系的, 劳动关系就建立了。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P36末段1行) 1.劳动合同法适用(非教材标题)(P37二段1 行) 营利性主体适用劳动合同法 ; 2.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的(非教材标题)(P37 三段1行) 非营利性主体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 3.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非教材标题) (P37四段1行)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依照劳动合同 法有关规定执行。
初级经济法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知识点: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劳动合同的建立和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一)劳动合同建立的时间——用工之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时间情形处理方法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的(1)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2)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3)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超过1个月不满1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起算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满1年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1)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每月支付2倍工资(2)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的效力要点具体内容劳动合同的生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无效劳动合同(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2)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3)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一)必备条款【注意点】1、带薪年休假①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③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形: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假期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初级会计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
初级会计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
1. 嘿,你知道吗,劳动合同的形式可重要啦!就像你出门得穿合适的衣服一样。
比如说,书面劳动合同那就是正统的套装,能给你最全面的保障!你想想如果你工作了结果连个书面形式的合同都没有,那不就跟没穿好衣服就出门一样不踏实嘛!
2. 哇塞,劳动合同的订立也有好多门道呢!就好比你交朋友,得双方都乐意才行呀。
比如说公司不能强制员工签合同,这不是霸王硬上弓嘛。
大家得心甘情愿地达成一致,这样的劳动合同才靠谱呀!
3. 哎呀呀,试用期的规定也不能小瞧哦!试用期就像是一场考试,公司和员工都在考察对方。
但可不能没完没了地试用呀,不然员工得多郁闷!像有的公司试用期超长,这不是折腾人嘛!
4. 嘿,劳动合同的履行那可得认真对待呀!这就如同你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得做到一样。
如果公司不给发工资或者员工不好好工作,那怎么行呢!比如说员工得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这是基本的责任呀!
5. 哇哦,劳动合同的变更也不是随随便便的呢!就好像你本来计划去公园,突然又改成去商场了,得大家都同意才行呀。
老板可不能单方面就改变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那员工不得傻眼啦!
6. 哎呀,劳动合同的解除也有规矩哟!这如同一段关系的结束,得合理合法。
要是公司随便就把员工开除了,那多不公平呀!比如说得符合法定情形才能解除合同呀。
7. 嘿,大家要知道经济补偿也是很重要的呢!这就像给受伤的心灵贴上一个创可贴。
当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符合条件时,就得给员工经济补偿呀。
不然员工付出了那么多,最后啥也没有,多冤呐!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初级会计要把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这些知识点好好掌握,这对工作和自身权益保障都太重要啦!。
初会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初会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甲方)与劳动者(乙方)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
3. 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二、合同的类型1.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约定了具体起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3.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未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4.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以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
三、合同的订立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相关信息。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格证明。
3. 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1. 甲方应明确乙方的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和工作标准。
2.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应与乙方协商一致。
3. 工作地点应明确约定,如需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
五、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1. 甲方应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
2.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3.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六、劳动报酬1. 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2. 工资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乙方的工资结构、支付方式和支付周期应在合同中明确。
七、社会保险与福利1.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2. 乙方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3. 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
八、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1. 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 乙方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2019年全国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律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关系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时的地位发生了变化。
2020/10/15
境内各种企业、事务所;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
【答案】C 【解析】(1)选项A:赵某未满16周岁,丙超市不属于文艺、体育、特种工艺 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选项B:“会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 女的岗位,不得拒绝录用女性;(3)选项C:该分公司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可以作为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4)选项D: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 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六、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七、劳动争议的解决 八、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
2020/10/15
【例题2】下列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 )。
A、民办非企业单位 B、国办大学
C、事业单位
D、外国境内的企业
答案:AC 解析:我国《劳动合同法》不适用外国境内的企业、国办大;国 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法》执行。
2020/10/15
二、 劳动合同的订立
2020/10/15
【例题·单选题】郑某于2014年6月15日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 定试用期1个月。但6月2日郑某就已经到甲公司上班。郑某与甲公司 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 )。
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基础讲义汇总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
章节
具体内容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了解劳动合同的3个特征;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注意用人单位限制在境内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重点)
1.书面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熟悉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3.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掌握):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
4.熟悉订立主体的义务
5.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理(掌握):2倍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的类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7.掌握无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掌握加班工资,扣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011
第七节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了解)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略)
2.约定条款:试用期;服务期(注意劳动者违约金的支付);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3.医疗期:掌握医疗期期间(停工留薪期)及其待遇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为了做好与《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衔接、促动该法的落实)(九)法律、法规规定理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提示:(一)工作时间:当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1、标准工时制:(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2)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l 小时;(有特殊原因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②生产没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即时抢修的;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不定时工作制,也称无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制度。
主要适用于一些因工作性质或工作条件不受标准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岗位。
3、综合计算工时制,也称综合计算工作日,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的特点,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仍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一种工时形式。
(二)休息休假1、休息,是指劳动者在任职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无需履行劳动义务而自行支配的时间,包括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和公休假日(即周休息日)。
2、休假,是指劳动者无需履行劳动义务且一般有工资保障的法定休息时间。
包括:法定假日和年休假。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
初会经济法考劳动合同
初会经济法考试中的劳动合同部分是考生必须掌握的重要内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在考试中,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主要内容、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争议的解决等。
下面我们将对这些知识点进行详细解读。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者是指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
用人单位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2.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口头形式是指双方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和义务的情况。
3.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效力是指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的法律约束力。
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包括:(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1.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2.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3.劳动合同期限,如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等;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7.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8.劳动保护,如劳动条件、劳动环境、劳动安全等;9.劳动纪律;10.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11.劳动争议的解决;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八章 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制度
第八章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制度考试非重点,工作中很实用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考试10分左右。
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二)订立必须书面用工之日起。
重点1个月缓冲期。
默认规定。
如果没定:如下2倍工资是工资补偿,与经济补偿另一回事。
//劳动者未签,虽然是劳动者不相签,但是工作很超过1月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满1年,支付11月双倍。
3.12到2月12共11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从满一个月的次月开始支付2倍工资即10个月。
选Bbc书面合同只能签订一个,口头可以多个,后面的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合同的履行。
/试用期是约定条款,不是必须条款。
(三)主要内容★约定条款相对于必备条款考试更加重要。
必备条款重点3.4.5条。
//记忆约定条款,排出即为必备条款。
无固定期限,考试重点。
1的已实行劳动合同制不对,就是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
//第2条里的是“且”基本上都是无大错,有能力,就要续签。
注意非因公。
08年之后的连续两次。
之前的不计入次数。
非本人原因去分公司子公司或其他相关公司,要合并,但是,原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相当于买断你原公司的工龄,去了新单位要重新计算工龄。
每日不超3小时,每月不超36小时,就是常说的,一个月加班法律上所谓的不能超过12天。
例如军人。
3如洗煤厂一年忙几个月,闲暇大于忙,要综合计算工时。
考点。
新进单位、包括内部调换岗位。
不论在单位休了几天,新单位的年休假只有这一种算法。
这也是年假表,要记忆。
工作年限(累计年限非本单位年限)对应年假天数表。
事假20天且未扣工资。
记住5、10、15//2、3、4因为部分公民休息,所以正常工作日不休息的不支付加班费,但恰逢周末,应当支付。
只有周末的加班,老板给以给调休不给加班费。
下表:最低工资,紧紧指基本工资,不包括任何加班工资、补贴、津贴保险!注意国家没有天最低工资标注哦。
补充:如果注册地标准低于合同履行地的标准,即使约定按照注册标准给与待遇(对劳动者不公平),约定也是无效的。
初会经济法劳动合同
初会经济法——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的定义及作用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用人单位管理劳动者的基本工具。
在我国,劳动合同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自愿从事有偿劳动的自然人。
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但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法定解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经济法基础之劳动合同
经济法基础之劳动合同在探讨经济法基础中的劳动合同部分,我们首先要明确劳动合同在现代劳动关系中的核心地位。
劳动合同不仅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凭证,也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劳动合同制定的几个关键点:1. 合同主体的明确性: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明确无误。
合同中应详细列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等。
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合同中应详细描述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地点。
这有助于明确劳动者的工作范围,避免因职责不清而产生的纠纷。
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工作时间、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安排。
此外,还应包括加班的补偿机制和年假等休假制度。
4. 劳动报酬: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同时,还应包括绩效奖金、提成等激励机制的详细说明。
5.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在合同中明确保险的种类和缴纳比例。
此外,还应包括用人单位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
6.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合同应包含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劳动者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工作。
同时,应明确劳动条件,如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等。
7.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中应规定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标准。
这有助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双方能够依法依规处理。
8. 违约责任:明确违约责任是劳动合同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双方应就违约行为及其后果达成共识,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9. 争议解决机制:劳动合同中应包含争议解决的条款,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以便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10. 法律适用和解释:合同中应指明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并在必要时提供对合同条款的解释,以确保合同的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要求、行业特点和双方的实际需求。
初级会计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
初级会计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以下是 9 条关于初级会计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知识点:
1. 劳动合同得签吧!就像你出门得穿鞋一样。
你看,小明应聘上了一家公司,公司就马上和他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呢。
2. 试用期可不是随便定的哟!就像跑步比赛前的热身要有个度。
小李刚入职的时候就遇到了合适的试用期规定,顺利转正啦。
3. 工资报酬那可是很重要的呀!这就好比人每天要吃饭一样。
小张就因为工资的问题和公司产生过争议,还好有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来保障他的权益呢。
4. 工作时间也得有个谱呀!总不能像没头苍蝇一样乱转吧。
小王的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来安排,大家都觉得很合理呢。
5. 社保福利可不能少哇!这就像冬天里的一件厚棉袄。
小赵的公司给他们都缴纳了充足的社保,让他们工作起来更安心。
6. 解除劳动合同也得有依据呀!不能说辞就辞吧。
就像搭积木,不能随便乱拆。
老孙就遇到过公司不合理解除合同的情况,还好有法律保护他呢。
7. 保密条款很关键呢!这就像守护一个重要的秘密。
小陈在一家高科技公司工作,合同中的保密条款让他深知责任重大。
8. 竞业限制也得懂吧!别一不小心就触雷了。
小马离职后因为竞业限制的问题特别谨慎,可不敢乱来呢。
9. 劳动合同的变更可不是单方面能决定的呀!这得双方商量着来。
就像两个人一起划船,得一起使力啊。
小刘的劳动合同变更就是经过和公司充分沟通的呢。
我的观点结论:初级会计一定要好好掌握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这些知识点呀,真的太重要啦!对我们的工作和权益都有很大的保障呢!。
2019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试题: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含答案
2019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试题: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含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的是()。
A.协商一致原则B.合法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自由原则2.关于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劳动报酬等情况B.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工作与生活的各种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C.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但是可以扣押其他证件D.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可以要求劳动者适当提供押金3.郑某于2018年6月15日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1个月。
7月2日郑某上班。
郑某与甲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
A.2018年6月15日B.2018年7月2日C.2018年7月15日D.2018年8月2日4.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该法定期限是用工之日起()。
A.15日内B.1个月内C.2个月内D.3个月内5.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不得约定试用期B.劳务报酬的支付周期为30日C.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D.劳动关系终止,用工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更多2019年初级会计师备考资料、讲义学习、考前冲刺,加入初级会计职称学习群:763834992,更有老师!6.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无效劳动合同法律后果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B.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C.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报酬D.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7.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描述中正确的是()。
A.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某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经在该企业工作满10年,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劳动者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不能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D.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8.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主体具有特定性。
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国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法》执行。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后勤人员:机关车队、食堂、保洁等,都属于这个项。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初级会计考试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能够例外),有劳动权利水平和行为水平。
2.用人单位有用****利水平和行为水平。
(1)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能够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能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理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4)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理应如实说明。
三、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四、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1.书面形式(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理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理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理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口头形式(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能够订立口头协议。
(2)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能够按小时、日或周为单位结算工资,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3.用工满1年(1)立即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2)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3)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2.口头形式(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能够订立口头协议。
(2)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能够按小时、日或周为单位结算工资,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五、劳动合同的效力1.劳动合同生效(1)双方协商一致(2)订立即生效:即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2.无效劳动合同。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提示: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理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初级会计考试知识点】: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理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连续订立2 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①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②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③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④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⑤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⑥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⑦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7.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理应纳人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一)试用期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能够约定,也能够不约定试用期。
1.试用期期限(1)关于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l年的不得超过l个月;1年以上(包括1年)不满3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包括3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超过6个月(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提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试用期工资(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指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工资。
(二)服务期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理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对已经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一般来说,只有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才能够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不过,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规避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因下列违纪等重大过错行为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下述情形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用人单位未即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提示: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理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对应的经济补偿,否则该条款无效。
3.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