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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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
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信访
【发文字号】银党办[2016]14号
【发布部门】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2.18
【实施日期】2016.0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工作的通
知
(银党办〔2016〕14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有效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落实和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成果,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现就继续做好我市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在继续坚持好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开展实施好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工作。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为各级接访主体,继续坚持定时定点接访。
(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重点约访
按照《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要求,市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要接访1天、县(市)区领导干部每月要接访1天、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要接访1天,接访领导必须到信访接待场所接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接待来访群众。
市级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工作具体安排:从2016年3月份开始,每周一、二安排一名市级领导和一名市直部门领导在市信访督办局接访大厅公开接待来访群众。接访工作原则上根据接访领导的职责分工,有针对性的预约信访人到信访接待大厅,由接访领导对口接待处理,以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化解矛盾的时效性。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领导接访由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每月要安排一个固定日期作为本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的接访日,使主要领导能知民情、晓民意、解民忧,及时解决信访中的疑难问题。
(二)领导干部带案下访
市级领导干部根据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梳理,带案化解的突出信访问题及接访的信访事项,要认真协调、督促、解决好自己负责的疑难信访事项,并带领责任部门深入基层亲自约见信访人,认真听取信访人的诉求和意见,并与责任单位逐案分析研究信访问题症结,落实化解措施,切实在办结上下功夫。
二、工作要求
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切实化解信访积案和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实现“减少
存量、杜绝增量”的目标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领导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这项工作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双增双减”工作目标结合起来,采取切实措施,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各县(市)区、各部门领导干部接访具体安排于2月26日前报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银川市信访督办局)备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领导干部带案下访的案件,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并建立相关档案(包括案件台帐、下访登记表、研究案件会议纪要、结案报告),做到一案一卷。对领导干部接访的信访事项,市信联办根据领导接访后作出的批示及时转交责任单位,以及做好其它具体协调工作,跟踪落实办理结果并报接访领导;各责任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逐案查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面引导,营造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的良好舆论氛围,领导干部要按照已确定的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若当日因出差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接待的,可按照本部门AB岗制度由其他领导进行调换,不能出现空岗情况。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发展稳定全局的信访突出问题,做到解决老帐、不欠新帐。市信联办对领导接访、重点约谈、带案下访的信访问题跟踪督办,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回访,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确保领导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18日
2016年市领导定期接访时间安排表
(按接访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