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分级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1.目的为辨识公司范围内影响安全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价其风险程度,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强化源头管理,规范和指导安全风险的分级管控,以预防、降低或消除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术语和定义2.1风险指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风险有两个主要特性,即可能性和严重性。

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

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风险(R) =可能性(L) ×后果(C)。

2.2危险源可能导致人员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风险是危险源的属性,危险源是风险的载体。

2.3风险点通常指风险存在的部位,又称危险源。

2.4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识别组织整个范围内所有存在的风险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危险源辨识是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2.5风险评估/ 评价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2.6风险分级采用科学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划分等级(根据河南省有关文件及标准,我公司风险定为“Ⅰ、Ⅱ、Ⅲ、Ⅳ”四级。

)2.7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2.8风险信息是指包括危险源名称、类型、存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

2.9重大风险是指具有发生事故的极大可能性或发生事故后产生严重后果,或者二者的结合的风险。

2.10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程序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程序主要包括:风险点确认、危险源辨识与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分级管控、风险告知等关键控制环节。

公司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公司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公司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公司高效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分类分级监管是指根据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进行分类,根据单位属性和生产规模等进行分级。

第三条根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综合考虑安全管理、风险灾害程度、生产布局、装备工艺、安全生产标准化、人员素质、生产建设现状等因素,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从高到低依次分为A、B、C、D四类。

第四条 A类为重大风险、B类为较大风险、C类为一般风险、D类为低风险。

第五条生产工艺涉及金属冶炼、高温熔融金融吊运(浇注)、工业煤气生产(使用)、空分装置、爆炸性粉尘、危化品生产等行业领域,以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起评等级为B类。

根据安全管理、危险灾害程度、人员素质、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情况等,综合评定等级。

第六条安全生产分类初次评定,按照以下程序确定。

(一)填写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客观、完整反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二)各级安全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核实自报信息,综合评定该单位分类等级;(三)公示初次分类结果;(四)对初次分类结果有异议,可以进行申辩与复核;(五)安全部门公布初次分类结果。

第七条安全生产分类实行动态管理,一般采用逐级升降的形式。

符合安全生产分类初次评定要素的充分条件,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审查通过后,可越级升降。

第八条一年内未发生导致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对其安全生产风险予以降低一类。

(一)本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提高一级的(金属冶炼企业初次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除外);(二)获得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三)被公司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

第九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安全生产风险予以上调一类。

(一)当年发生导致人员重伤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的;(二)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三)其他应当上调风险情形的。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
是指集团总部对其下属的分公司进行管理的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体系。

这些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权力权限等进行规定和管理,明确分公司的上下级关系和职责范围。

2. 目标管理:集团制定分公司的经营目标,包括市场份额、销售额、利润等,通过各种手段如年度计划、指标考核、奖励机制来实施目标管理。

3. 绩效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通过设定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估体系,对分公司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以激励分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 财务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包括财务制度、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报告等,确保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集团的要求。

5. 人力资源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人力资源进行管理,包括人员的招聘、培训、晋升、薪酬福利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分公司具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支持业务发展。

6. 营销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营销活动进行管理,包括市场调研、产品开发、销售渠道、促销活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分公司的营销策略与集团的整体战略相一致。

这些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分公司的各项工作能够有效、有序地进行,为集团整体的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并最终实现集团与分公司的协同发展和共同目标。

集团有限公司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WORD12页)

集团有限公司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WORD12页)

集团有限公司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1. 总则1.1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及计量器具检定规程、检定周期要求。

1.2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第6号)《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规定要求。

结合公司用于特殊专业计量器具及自制计量器具使用状况及技术要求,特制定集团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2. 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A、B、C分类原则2.1 A类计量器具是指实行定点定周期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和在生产经营中关键场合使用的计量器具。

2.2 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和其他计量标准器。

2.3 一级能源对外经济核算用的计量器具。

2.4 进出厂物料核算用的计量器具。

2.5 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贸易结算一并列入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内的计量器具。

3. B类计量器具3.1 B类计量器具是指集团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用于一般测量的计量器具。

3.2 企业内部物料管理用的计量器具。

3.3 一般原材料、元器件、外协件、外购件的质量验收用的计量器具。

3.4 产品质量的一般参数检验用的计量器具。

3.5 工艺过程中测量参数控制用的计量器具。

4. C类计量器具包括不需要进行周期性检定、校准的,非关键场合作为一般指示用的计量器具。

4.1 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不易拆卸的,只作为一般指示用的计量器具。

4.2 其他低值易耗、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非生产关键部位起指示作用、使用频率低、性能稳定而耐用以及连续运转设备上固定安装的计量器具,5. 计量器具分类管理的要求各单位要根据A、B、C类计量器具分级管理目录的要求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对不同类别的计量器具,按不同的管理方式提出不同的管理要求。

5.1 A级计量器具:已列入A 级管理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长检定周期;严格按照国家检定规程的项目和内容进行检定。

5.2 B 级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B类计量器具:凡列入B级管理的计量器具,需按公司规定的检定周期进行检定。

集团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模板

集团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内部管理,明确各级管理层的职责和权限,提高集团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各子公司、分支机构。

第三条集团分级授权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相结合;2. 权责明确,责任到人;3. 程序规范,审批严格;4. 动态调整,持续优化。

第二章组织结构及职责第四条集团组织结构分为集团总部、子公司、分支机构三级。

第五条集团总部职责:1. 制定集团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2. 监督指导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工作;3. 协调解决集团内部重大问题;4. 负责集团人力资源、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子公司职责:1. 负责落实集团总部战略决策;2. 制定子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3. 管理子公司资产、财务、人力资源等;4. 完成集团总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分支机构职责:1. 负责执行子公司经营计划;2. 管理分支机构资产、财务、人力资源等;3. 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章分级授权管理第八条集团总部对子公司、分支机构实行分级授权管理。

第九条集团总部授权范围:1. 财务审批权: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财务事项拥有审批权;2. 人力资源权:集团总部对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薪酬、考核等拥有决定权;3. 投资决策权:集团总部对子公司投资计划、对外担保等重大投资事项拥有审批权;4. 管理决策权:集团总部对子公司重大管理事项、重大经营决策等拥有决策权。

第十条子公司授权范围:1. 日常经营管理权:子公司对分支机构、部门进行日常经营管理;2. 财务审批权:子公司对分支机构、部门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财务事项拥有审批权;3. 人力资源权:子公司对分支机构、部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薪酬、考核等拥有决定权;4. 投资决策权:子公司对分支机构、部门的投资计划、对外担保等重大投资事项拥有审批权。

集团分级管理体系

集团分级管理体系

集团分级管理体系
集团分级管理体系是指一个大型集团或者企业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其各个分支机构和业务单元,而采用的一种分级别的管理架构。

这种管理体系通常包括多个层级,每个层级都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划分。

集团分级管理体系的一般特点包括:
1.层级结构:集团分级管理体系通常具有明确的层级结构,如总部、子公司、分公司、部门等,每个层级都有其特定的职责和任务。

2.权责明确:在分级管理体系中,每个层级的管理者都有一定的权力和责任,权责对等,以确保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

3.集权与分权相结合:集团总部通常会保留一定的权力,如战略规划、重大决策等,而将日常运营权力下放给下属单位,以发挥地方灵活性。

4.统一标准与本地化操作:集团会制定一系列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流程,以确保整个集团的一致性,同时也会根据各地的市场环境和业务特点进行适当的本地化调整。

5.绩效评估:集团分级管理体系通常会有一套绩效评估体系,用以评估各个层级的管理效果,从而进行激励或者调整。

6.沟通与协调:为了确保整个集团的高效运作,分级管
理体系中会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以解决跨层级或者跨部门的问题。

7.培训与发展:集团会为不同层级的管理者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以提升其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8.风险管理:集团分级管理体系中会包含风险管理机制,以确保整个集团的风险可控。

集团分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大型集团实现规模效应,提高决策效率,同时也能确保各个分支机构能够灵活应对本地市场的变化。

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办法(2021发企管)

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办法(2021发企管)

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管理制度QG/KYAH0108—2021 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办法2021-08-16发布2021-08-16实施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发布目次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3)第三章管理流程 (5)第四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5)第一节危险辨识 (5)第二节风险评审与分级 (6)第三节风险控制与危险源管理 (10)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3)第六章附则 (13)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辨识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其进行风险评价,制定有效的风险分级管控程序,加强对公司危险源和重要作业环境的监控管理,实现全过程安全控制,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实施指南》《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等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关键词语解释(一)危险有害因素: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的统称,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二)较大危险因素:指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生产作业场所、环节、部位和作业行为。

(三)风险点:指伴随风险的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过程,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四)风险:指某一特定危险发生的可能性与其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的结合,从高到低依次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

(五)危险源(点):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物质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因素。

(六)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集团合同分级管理制度

集团合同分级管理制度

集团合同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效率,保障企业合同履约能力,树立企业的良好信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范围内所有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第四条全体员工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规范有序的原则,维护公司和客户的正当权益。

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企业合同的分类原则:1、按照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分为货物购销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劳务合同、资产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服务合同等。

2、按照合同的金额和重要性分为重要合同、一般合同和日常合同。

3、按照合同的期限分为长期合同和短期合同。

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在集团范围内统一执行,并不断完善。

第二章合同分级管理第八条合同分级管理,是指根据合同的重要性、金额、期限等因素,将集团内的合同按照不同级别进行分类管理,以便于更好地实施合同管理和监督。

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金额和期限等因素,将企业的合同分为一般合同、重要合同和日常合同。

第九条一般合同是指合同金额较小、期限较短、对企业的影响较小的合同,例如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合同、维修和保洁服务合同等。

第十条重要合同是指合同金额较大、期限较长、对企业经营和形象有重要影响的合同,例如长期供货合同、战略合作协议、投资合同等。

第十一条日常合同是指合同频率较高,数量较多,且合同金额、期限较小、对企业经营和形象影响较小的合同,例如员工入职合同、社会保险合同、员工福利合同等。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合同,制定相应的审批流程和管理制度,每份合同应当明确批准权限范围,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批签署。

第十三条合同分级管理应当与公司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相结合,能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十四条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应当严格按照已经制定的《合同管理流程》进行,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合同管理档案,确保合同的履行和监督。

集团公司分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分级管理办法

子分公司分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新疆**科技合作基地有限公司(“**创服集团”)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规范公司内部运营机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降低运营成本,明晰集团公司与各级管理权限,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集团管理模式及级别划分制定此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创服集团”管理的控股子分公司(“子分公司”)。

“**创服集团”管理的参股子分公司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创服集团”作为子分公司主要出资人,依法对子分公司享有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资产收益等权利,有责任对子分公司实施分级管理和重大事项管理。

第四条子分公司按照规定建立高效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自身经营领域和地域特点等不断完善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自主履行正常的管理和经营职责。

第五条子分公司根据核定的级别享有相应的管理权限。

子分公司级别越高,自主管理权限越大。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一条集团管理定位于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指导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对子分公司实行“统分结合”、弹性授权的管理原则,即在监管约束有效的前提下对子分公司充分授权。

第二条子分公司是集团目标管理的实施单位,并在集团目标框架及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以集团战略目标为核心、以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阶段经营管理目标和工作布署为依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同时子分公司应当执行集团下发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子分公司的授权关系将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阶段进行级别划分进行相应权限调整。

第四条集团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应当比照执行本办法,接受集团的管理第三章分级管理第一条根据公司规模、经营成果、管理团队和公司文化等因素将子分公司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二条特级子分公司具备规模优势,经营业绩突出,管理团队具有优秀的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责任意识很强,发展前景良好,在**创服集团资源板块至关重要,年度综合评估超过90分以上。

集团公司分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分级管理办法

子分公司分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新疆**科技合作基地有限公司(“**创服集团”)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规范公司内部运营机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降低运营成本,明晰集团公司与各级管理权限,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集团管理模式及级别划分制定此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创服集团”管理的控股子分公司(“子分公司”)。

“**创服集团”管理的参股子分公司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创服集团”作为子分公司主要出资人,依法对子分公司享有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资产收益等权利,有责任对子分公司实施分级管理和重大事项管理。

第四条子分公司按照规定建立高效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自身经营领域和地域特点等不断完善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自主履行正常的管理和经营职责。

第五条子分公司根据核定的级别享有相应的管理权限。

子分公司级别越高,自主管理权限越大。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一条集团管理定位于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指导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对子分公司实行“统分结合”、弹性授权的管理原则,即在监管约束有效的前提下对子分公司充分授权。

第二条子分公司是集团目标管理的实施单位,并在集团目标框架及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以集团战略目标为核心、以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阶段经营管理目标和工作布署为依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同时子分公司应当执行集团下发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子分公司的授权关系将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阶段进行级别划分进行相应权限调整。

第四条集团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应当比照执行本办法,接受集团的管理第三章分级管理第一条根据公司规模、经营成果、管理团队和公司文化等因素将子分公司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二条特级子分公司具备规模优势,经营业绩突出,管理团队具有优秀的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责任意识很强,发展前景良好,在**创服集团资源板块至关重要,年度综合评估超过90分以上。

公司分级管理制度

公司分级管理制度

公司分级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公司分级管理制度(通用13篇)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分级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分级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及时有效地满足服务需求。

二、范围:1、二级采购是指对各管理中心(处)日常服务所需的零星低值、易耗物品以及突发性事件所需的物品采购。

2、一级采购指有一定需求周期可预计的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采购的批量物品,含特约委外服务采购。

一级采购执行公司质量手册zswy/zc—08、b/0《采购控制程序》。

三、职责:1、管理中心(处)负责二级采购,(详见二级采购目录)。

物品检验员(兼职)负责采购和物品验证及物品的发放登记。

二级采购申请仍需公司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批准。

2、二级采购人员职责:(1)负责管理中心(处)办公、工程、保安、保洁用品的采购、登记和领发工作。

(2)掌握各类采购物品的性能用途。

(3)及时了解各类采购物品的市场价格行情。

(4)及时了解管理中心(处)的采购需求情况,并根据需求提出采购建议。

(5)负责建立本单位的物品采购台帐、物品供应商档案等。

(6)积极参加公司及外部开展的采购培训课程,提高采购业务水平。

(7)协助公司一级采购人员完成公司一级采购任务。

四、二级采购程序规定:1、各部门、管理中心(处)每月25日前将采购计划报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管理中心(处)派专人到合格供应商处采购。

各部门、管理中心(处)质检员验证、验收必须将合格证明贴在采购任务单检测结论栏进行物品登记、发放,每月25日盘存一次,详见采购流程图,建立物品进、出、存二级台帐。

2、采购方式:(1)通知公司确定的合格供方配送。

(2)到最近的经销商或百货批发市场采购(必须符合合格供方条件)。

集团子公司分级管理制度

集团子公司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旗下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作,提高集团整体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旗下的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子公司分级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独立经营原则:子公司在集团统一战略指导下,独立开展业务,自负盈亏。

2. 集中管控原则: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战略、财务、人事等方面的集中管控。

3. 分级管理原则: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分级管理,明确各级子公司权责。

第二章子公司分级第四条子公司分为三级:1. 一级子公司: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二级子公司:一级子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三级子公司:二级子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章子公司权责划分第五条集团公司对一级子公司实行以下管理:1. 战略管理:集团公司负责一级子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布局和资源配置。

2. 财务管理:集团公司对一级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控,确保其财务健康。

3. 人事管理:集团公司负责一级子公司的总经理提名和考核,监督其执行公司决策。

第六条一级子公司对二级子公司实行以下管理:1. 战略管理:一级子公司负责二级子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布局和资源配置。

2. 财务管理:一级子公司对二级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控,确保其财务健康。

3. 人事管理:一级子公司负责二级子公司的总经理提名和考核,监督其执行公司决策。

第七条二级子公司对三级子公司实行以下管理:1. 战略管理:二级子公司负责三级子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布局和资源配置。

2. 财务管理:二级子公司对三级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控,确保其财务健康。

3. 人事管理:二级子公司负责三级子公司的总经理提名和考核,监督其执行公司决策。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行定期监督和考核,确保子公司按照集团战略目标开展工作。

第九条监督考核内容:1. 战略执行情况2. 财务状况3. 人事管理4. 内部控制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尊敬的全体员工:作为集团的分公司,我们必须要遵守集团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分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为此,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希望大家能够严格执行并共同维护好分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一、组织架构1. 分公司设立董事会,由总公司指派董事长担任分公司董事长,负责分公司的决策和战略规划。

2. 分公司设立总经理,由总公司指派或选拔,负责分公司日常事务的运营管理和决策执行。

二、职责和权利1. 董事长和总经理必须遵守集团的决策和指示,并向总公司报告分公司的运营情况。

2. 分公司内部的岗位职责和权限必须明确,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协同工作,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明确。

三、财务管理1. 分公司必须按照集团的财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并按时向总公司上报财务报告。

2. 分公司的财务预算必须经过总公司的批准,并严格执行。

四、人力资源管理1. 分公司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等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必须按照集团的管理制度进行。

2. 分公司必须按照集团的薪酬和福利政策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员工的薪酬和福利。

五、营销与销售管理1. 分公司的销售活动必须按照集团的销售策略和营销方案进行。

2. 分公司必须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制定销售目标和计划,并定期向总公司报告销售情况。

六、经营风险管理1. 分公司必须按照集团的风险管理制度进行经营风险评估和控制,定期向总公司报告风险情况。

2. 分公司发现经营风险或潜在问题时,必须及时上报总公司,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以上是我们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的一些规定,希望大家能够共同遵守,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提升分公司的运营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祝大家工作顺利,共创美好未来!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签名: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集团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模板

集团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管理,明确集团与子公司、分支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提高集团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分级授权,是指集团总部对子公司、分支机构等下属单位在业务、财务、人事等方面的授权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有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章授权范围第四条集团总部对下属单位的授权范围包括:(一)业务授权:包括市场开发、产品研发、生产管理、销售管理、售后服务等业务领域。

(二)财务授权: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税务筹划等财务领域。

(三)人事授权: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人事领域。

第三章授权程序第五条授权申请:(一)下属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集团总部提出授权申请。

(二)授权申请应包括授权事项、授权范围、授权期限、预期效果等内容。

第六条授权审批:(一)集团总部对下属单位的授权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

(二)审核通过后,集团总部向下属单位发出授权文件,明确授权事项、范围、期限等。

第七条授权变更:(一)下属单位如需变更授权事项、范围、期限等,应向集团总部提出书面申请。

(二)集团总部根据实际情况,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

(三)审核通过后,集团总部向下属单位发出变更授权文件。

第四章授权责任第八条下属单位应按照授权文件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集团总部对下属单位的授权实施监督,确保授权事项的合规性、有效性和执行力。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集团总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业务授权1. 市场开发:下属单位负责区域内市场调研、客户拓展、渠道建设等工作。

2. 产品研发:下属单位负责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3. 生产管理:下属单位负责生产计划、生产调度、质量管理等工作。

4. 销售管理:下属单位负责产品销售、市场推广、客户关系维护等工作。

5. 售后服务:下属单位负责客户售后服务、产品维修、投诉处理等工作。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办法

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以下统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构建层级清晰、重点突出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严防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以及《中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所属事业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三条分类分级原则。

根据所属企业行业分布广,规模差异大,安全风险不同的特点,将安全生产监管的普遍性要求与行业、企业特点结合起来,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基础管理水平、危险(危害)因素、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生产安全事故及职业病发生情况等为主要评定要素,对所属企业实行安全生产分
—1—。

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办法

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办法

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辨识、管控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中、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安全风险,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并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和《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

第三条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公司安委会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王亮兼任办公室主任,是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主要职责(一)各级领导、各部门(发运站、项目办、调度中心、人力企划部、行政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工会,以下称部门)、各车间(车间、中心站、服务中心、发运站各科室,以下称车间)、班组(工区、班组、变电所、车站、车队,以下称班组)是本职管辖范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总经理是公司风险分级管控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

分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风险管控工作。

各部门、车间第一负责人负责辖范围内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和管控措施的落实。

特殊工种及岗位作业人员负责本岗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和管控措施的落实。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公司级培训。

2.指导、督促各部门、车间、班组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参与年度重大风险和各专业专项风险辨识。

3.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集团子公司级别管理制度

集团子公司级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旗下子公司的管理,确保集团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和突出主业以提高核心竞争力而依法出资设立的经营组织,具体分为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三种类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子公司,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子公司级别划分第四条子公司级别分为一级子公司、二级子公司和三级子公司。

第五条一级子公司:集团公司对一级子公司实行全面管控,负责制定公司战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等,并对子公司进行考核。

第六条二级子公司:集团公司对二级子公司实行战略和财务管控,关注子公司财务目标、战略目标和社会责任零否决的达成。

第七条三级子公司:集团公司对三级子公司实行财务和业务管控,关注子公司财务目标、业务目标和社会责任零否决的达成。

第三章管控原则第八条战略协同原则:子公司业务战略规划应服从服务于集团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实现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程序控制原则: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施监控管理时,应先经内部程序形成决策意见,再通过子公司董事会等法定程序使集团公司的意志成为子公司的相应决议。

第十条分级管理原则:集团公司实行三级法人管理体制,集团公司只负责管理二级法人单位,在正常情况下不直接干预三级法人单位。

第四章管控职责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总部1. 制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等,并监督实施。

2. 对子公司进行考核,确保子公司战略目标、财务目标和社会责任零否决的达成。

3. 对子公司重大决策进行审批。

4. 对子公司人事、财务、审计、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一级子公司1. 负责制定公司战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等,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2. 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 对下属子公司进行考核。

4. 负责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公司员工职务职级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职务职级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职务职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本部员工职务职级管理,规范职务职级体系设置,拓宽员工职业发展空间和职业晋升通道,完善和优化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本部在编在岗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分层分级分机构。

根据管理范围将职务职级划分为不同层级,以体现其责权的客观差异;每层中分设不同职务及职级,以体现其岗位管理及重要性的不同;根据机构设置情况,设置与机构名称及职能相适应的职务。

(二)基于本部级水平要求。

按照分公司本部级水平,确定各职务通用能力,使之符合分公司工作要求,并以此做为人岗匹配基本条件,使员工行为满足分公司工作需要。

(三)激励约束并举。

以绩效考核为基础,通过员工职务职级升降管理,形成员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正常运转机制,激发组织活力。

(四)先入轨再完善。

根据分公司发展现状,暂只设管理系列职务,基本保障分公司在轨运行,随着相关制度体系的完善,再逐步开设其它系列职务。

(五)规范程序。

明确员工入职原则及相关程序规定,形成规范,保障员工职务职级管理的规范性、公平性。

第四条管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分公司职务职级体系设计、调整和分公司本部执行层员工职务职级异动管理。

第二章职务职级设置第五条职务职级体系构成。

共设置“一个序列”“三个层级”“13个职级”“一个序列”是指暂设管理职务序列。

“三个层级”是指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

决策层为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管理层指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执行层为分公司各部门内设机构普通管理人员。

“13个职级”是指将职务设置为13个职级。

第六条职级设置职级设置分为13个职级。

(一)决策层:设置分公司正职和分公司副职两个职级。

(二)管理层:设置部长、副部长两个职级。

(三)执行层:设置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职员一级、职员二级、职员三级九个职级。

集团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集团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制度1、各部门根据法规标准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实现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纠,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

2、各部门采取激励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业务流程、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部位场所、作业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3、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参照行业导则或指南等标准对辨识的安全风险,采用风险矩阵法和LEC等合适方法评估安全风险等级,确定管控层次和责任人。

4、根据风险辨识清单,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管理措施、工程技术措施、教育培训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要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预防、控制、降低和消除风险的目的。

要对安全风险分级管理,逐一落实部门、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和岗位的重点管控。

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5、根据主管部门要求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示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6、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极易形成隐患,酿成事故。

各部门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子分公司分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新疆**科技合作基地有限公司(“**创服集团”)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规范公司内部运营机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降低运营成本,明晰集团公司与各级管理权限,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集团管理模式及级别划分制定此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创服集团”管理的控股子分公司(“子分公司”)。

“**创服集团”管理的参股子分公司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创服集团”作为子分公司主要出资人,依法对子分公司享有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资产收益等权利,有责任对子分公司实施分级管理和重大事项管理。

第四条子分公司按照规定建立高效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自身经营领域和地域特点等不断完善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自主履行正常的管理和经营职责。

第五条子分公司根据核定的级别享有相应的管理权限。

子分公司级别越高,自主管理权限越大。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一条集团管理定位于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指导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对子分公司实行“统分结合”、弹性授权的管理原则,即在监管约束有效的前提下对子分公司充分授权。

第二条子分公司是集团目标管理的实施单位,并在集团目标框架及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以集团战略目标为核心、以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阶段经营管理目标和工作布署为依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同时子分公司应当执行集团下发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子分公司的授权关系将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阶段进行级别划分进行相应权限调整。

第四条集团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应当比照执行本办法,接受集团的管理第三章分级管理第一条根据公司规模、经营成果、管理团队和公司文化等因素将子分公司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二条特级子分公司具备规模优势,经营业绩突出,管理团队具有优秀的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责任意识很强,发展前景良好,在**创服集团资源板块至关重要,年度综合评估超过90分以上。

第三条一级子分公司颇具规模,经营业绩较好,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较高、责任意识较强,发展前景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在**创服集团资源板块比较重要,年度综合评估达到75-90分。

第四条二级子分公司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一般,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正在不断提升、责任意识较强,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年度综合评估达到60-75分。

第五条三级子分公司规模较小,经营业绩较差甚至亏损,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需要大幅提升,市场竞争力较弱,发展前景黯淡,公司存在较多问题,年度综合评估60分以下。

第六条子分公司级别划分标准详见附件一。

**创服集团根据监管需要及子分公司规模变化和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对级别划分标准实行动态管理。

第七条集团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子分公司进行年度综合评估,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第八条每年2月28日前,集团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综合评估,根据子分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和信息提出子分公司级别核定建议方案。

第九条集团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子分公司级别核定建议方案无误的,应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集团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子分公司级别核定建议方案后提出意见的。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子分公司级别核定建议方案的,集团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下发子分公司级别核定结果。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子分公司级别核定建议方案出现意见分歧的,由总经理作出最终决定。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子分公司级别核定建议方案后提出重大修改意见的,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应予以完善。

第四章职权划分第一条集团职权1、制定集团基本方针、发展战略、收益分配、市场规划、经营目标、年度计划,对公司品牌、公关、资质、对外担保具备管理权和决定权;2、对重大开发和投资项目、重大施工项目,审批一定限度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及工程施工项目投资;3、确定公司基本制度及原则性,方向性的管理规定,完善管理体制;4、按照集团公司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子分公司,督促子分公司完成任务,对其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检查、监督、考核、处罚权,对子分公司主要数据、信息持知情权,并提出指导意见;5、协调各子分公司之间的关系,为子分公司新成立阶段及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6、确定集团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岗位编制,审批子分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及岗位编制;7、对子分公司财务人员及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持有人力资源管理权,即人力资源任免、晋升、考核、薪酬福利;其中对子分公司财务人员具备垂直管理权,同时对全公司内部人才资源进行宏观调控,优化配置;8、在集团财务制度原则下审批各子分公司财务具体管理制度及核算办法;9、对各子分公司上报的各类预算拥有最终决定权,并对子分公司日常经营、开支过程中预算执行情况行使调整和监督权;10、对各子分公司业绩持评定、奖惩权,并对子分公司额外给公司带来的较大效益和利益的行为行使奖励权,对子分公司在正常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以及给公司利益权益造成重大损失或内部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行使处罚权。

第二条全资及控股公司职权: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基本方针、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年度计划及市场规划,按期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产值、利润、安全等各项指标;2、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在遵循集团公司指导方向及原则前提下,可自行制定和完善适合内部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办事流程;3、根据公司组织机构及岗位编制,决定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的人力资源聘用、任免、薪酬福利、绩效考核等管理权;4、对集团下派的人员(财务人员除外)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工作方面具备一定权重的绩效考核(建议)权;5、在集团授权范围内或核定预算范围内对资金的支配权;6、对集团授权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具备使用、保管权并负责日常保养;7、在集团授权范围内签署业务合同或协议;8、对一般项目具有组织研究可行性方案的权力,或对涉及公司发展战略决定的问题持建议权;9、具体业务开展、工程项目实施、日常运作、现场管理由子分公司自行负责;10、在正常经营项目外,子分公司对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或给公司带来利益的其他项目对外投、融资持有建议权;11、接受集团宏观指导和考核、监督、奖罚;12、行使集团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一条集团公司对子分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子分公司总经理为子分公司第一责任人,集团公司与子分公司总经理签订当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

第二条集团公司统一制定公司基本制度及原则性、方向性的管理规定,完善管理体制,子分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下发的所有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子分公司可对制度不完善之处向总公司提出建议,总公司经过研究后及时或定期对制度进行修订,因各子分公司实际情况不同,允许各子分公司在总公司管理制度(原则)下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但必须报总公司审批并备案。

第三条集团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子分公司的日常经营、费用开支等实行预算管理,由子分公司根据内部业务项目类别及实施情况编制预算表报总公司审批后在预算范围内组织业务实施。

预算在执行中如遇外部市场和企业内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各子分公司可以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总公司审核批准后适当修改其相关预算指标。

第四条各子分公司总经理应定期向总公司汇报经营情况,并提交书面报告;子分公司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定期向总公司对应归口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第一条集团公司实行在公司总经办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和副总经理分管制,接受监督。

子分公司实行集团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协管制,并接受总公司的监督。

第二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的方式发挥其职能。

第三条子分公司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经集团审批决定后,按照流程组织实施。

子分公司不设财务部,由集团直接委派财务人员在子分公司成立独立的会计机构,并在集团财务管理中心领导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子分公司日常报账、工资发放、税务、银行等事务关系处理,加强成本控制管理,协助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进行成本核算,对集团公司负责。

子分公司会计机构的财务人员聘用、解聘、任免、晋升、业绩考核、薪酬福利由集团公司直接负责,并定期向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汇报工作。

第四条子分公司总经理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提名报总经办审批,审批同意后,上报国资委由国资委任命,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司制发聘任文件,明确聘期和授权范围。

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聘用、解聘、任免、晋升、业绩考核(不低于20%的考核权重)、薪酬福利发放统一由集团公司决定。

子分公司其他岗位人员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编制自行招聘、管理,招聘程序需符合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招聘相关制度规定,超出核定编制外的人员,子分公司应按照流程上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子分公司执行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相关绩效考评办法以及其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在制度授权范围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一条各子公司适用集团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为保证子分公司财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不违背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前提下,子分公司可根据自身运行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但需报集团公司审批并备案。

第二条各子分公司会计机构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财务类报表和资料,集团公司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分公司实施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结果作为对子分公司经营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条为了更大限度提高集团公司资金利用效益,各子分公司所有收入的资金统一汇入集团公司指定账户,由总公司直接管理、规划、调配。

各子分公司在核定预算范围可自主安排使用资金,预算范围外资金使用需报总公司审批,其他情况无集团公司授权的,子分公司不得挪用资金。

第四条子分公司在进行正常经营项目实施外,对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或给公司带来较大收益的其他项目涉及需要对外融资、投资或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或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应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向集团公司提出建议,由集团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才能组织实施。

第五条对获得公司批准的投资项目,子分公司应定期向集团公司汇报一次项目进展及效益情况。

当然对于单个较大项目(规定金额范围),集团公司有权在各子分公司之间进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统一规划,也有权直接控制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

第六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拟定公司资产管理方案,集团公司审批后,子分公司统一适用资产管理制度。

第七章资产管理第一条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即由集团公司在投资管理权限内对固定资产采购、调拨、调配、处置行使决定权、管理权,但应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对闲置、低效或无效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保证安全、提高效益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