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检查及维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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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检查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为保证众东方龙公馆工程上的塔吊安全顺利地运行,针对本工程及各塔吊的特点,我公司对本工程的塔吊检查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提出如下要求:

一、日常检查及保养:

1、驾驶员应检查塔吊与脚手架之间最上面的通道,确保通道安全;所经过爬梯的连接部位应无松动;塔帽与回转之间的连接销、连接螺丝及前后臂与塔帽之间的连接销等应确保无松动;检查上班驾驶员的运转记录是否有故障需要处理;进行试运转。

2、指挥应检查捆缚钢丝绳及卸扣的完好情况,应确保基础无积水。

3、每台塔吊的操作人员应对各自的对讲系统进行检查,确保无串台、声音应清楚。

二、每十天根据塔吊检查图进行维保及检查(由每台塔吊的司机完成)。

三、一级保养(每隔300工作小时,由塔吊司机配合设备组长完成)。

1、进行以上二项工作的全部工作。

2、检查配电箱,导线及电缆:各接线端子及熔断器接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电缆如有擦伤,应用绝缘胶布包扎处理。用试电笔检查机体是否带电,仪表上电压波动是否超过额定电压±5%。

3、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起升、变幅、行走、力矩、重量、回转等限制器和防脱绳装置。上述各限位器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动作,必须灵敏可靠准确,如有失灵立即排除。接地装置必须连接可靠。钩头

保险卡完好有效。

4、检查联动台和各种开关:操作手柄应灵活,各种按钮、指示灯应触发灵敏,各线头连接牢固,线路绝缘良好。

5、检查电气设备:当主令开关接通后,所有控制器、接触器均应操作自如,灵敏可靠。

6、检查所有螺栓和铁销:检查连接螺栓和铁销(含开口销)有无松动和短缺,必须确保完整无缺、紧固可靠。

7、检查钢丝绳:钢丝绳缠绕排列应整齐。检查钢丝绳磨损和断丝情况,并按报废标准处理。钢丝绳两端应固定牢靠,如有松动应立即紧固。

8、检查制动器:制动器必须作用良好,无冲击、阻滞和发热现象,否则应立即排除。

9、工作中检查和察听:

⑴各工作机构在运行中有无异响,电动机、制动器和接触器有无杂音,各轴承、制动电磁铁、电阻片等是否温升过高。

⑵变速机构变速换档必须灵敏可靠,啮合和运转均无异响,如有不良现象应立即查明原因,予以排除。

⑶涡流制动器功能应符合工作要求,并无异响和过热现象,否则应查明原因,予以排除。

10、检查附着装置:附着框与塔身之间的楔铁不得松动,附墙杆与预埋铁之间的焊缝无开裂、锈蚀不严重现象,连接轴销完好齐全。11、做好清洁工作:工作后清扫驾驶室,保持门窗玻璃干净明亮。清

除机身下部、电动机及各传动机构外面灰尘和油污。

12、按润滑规定对各部分进行润滑。

四、二级保养(每隔900工作小时进行,由本公司专门维护保养小组完成)。

1、进行一级保养的全部工作。

2、检查地基:地基应坚实平整,排水畅通,无沉陷现象。

3、检查钢结构:标准节连接螺栓应在塔身某一侧受压时检查松紧度,回转支承装置与上、下支座间的连接螺栓必须齐全完好和紧固;检查底座、回转平台、塔身、塔帽、起重臂、平衡臂等结构部件组成的杆件有无扭曲、变形或焊缝开裂等情况,必要时予以修复;变幅小车的滚轮应活动自如,与臂架下弦均匀接触,牵引时无阻卡或三条腿的现象,否则应予以调整或修复。

4、检查联动台:揭开封盖,清除内部积尘,接线端子及各部触头如有严重氧化物和烧蚀以及弧坑时应清除磨光。

5、检查各工作机构减速器的油量:油量不足应添加,如有渗漏应予排除。

6、检查回转机构:检查紧固旋转与固定部位的连接螺栓,涮洗开式齿轮,检查齿轮啮合情况,重新涂抹新油脂。检查蜗轮箱中极限力矩联轴节的工作情况,必要时调整其松紧程度。检查弹簧(橡胶)缓冲器,如有弹性不足或破损,应予调整或更换,检查液力联轴节的油量,不足时添加,如有渗漏现象应予排除。

7、检查制动器:制动器的弹簧、拉杆、销轴和开口销等均应完好无

缺。磁铁的活动衔铁不应与线圈铁芯相磨擦,制动瓦的磨擦片如有过度磨损和接触不均匀的现象,应修整或更换。调整拉杆行程和制动器间隙(0﹒3~0﹒5㎜)。

8、检查电气设备:检查集电器,清除碳刷与滑环上的灰尘和脏物,如碳刷磨损过甚或接触面积过小时应予修整或更换。检查接触器、控制器,清除黑灰和铜屑。烧蚀或磨损的接触子及接触片(触头)应修整或更换,使之接触可靠,压力均匀,间隙合适,手轮动作灵活可靠。清除衔铁上的尘土及污垢,检查线圈绝缘,紧固接线端子。检查电阻器,清除电阻片上的积尘和脏物,更换已破损的电阻片和绝缘垫,紧固各部螺栓。检查各工作机构的限位开关,修磨触头,使之闭合可靠,调整撞杆及碰轮的位置,紧固固定螺栓。警铃、指示灯、照明灯均应完好齐全,否则应予修复或更换。

9、按规定进行润滑。

10、对力矩限位进行试验并认真填写好详细记录。

五、润滑规定:

1、各减速器加齿轮油:200—1000小时(由本公司专门维护保养小组完成)。

2、起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开式齿轮,排绳机构蜗杆传动加润滑脂:50小时;钢丝绳润滑:100小时;各部连接螺栓、销轴安装前涂抹;回转支承座圈滚道,滚轮,行走轮轴承,卷筒轴套等50小时加润滑油一次;齿轮传动,蜗轮蜗杆传动及行星传动等的轴承500小时加润滑油一次;吊钩轴承、钢丝绳滑轮轴承、小车行走轮轴承1000

小时加注一次。

3、制动器铰点,限位开关及接触器的活动铰点,50小时根据需要用油壶滴入机械油一次。

六、主要结构件及零部件锈蚀或磨损严重,达到以下报废标准时,必须进行报废,进行更换:

1、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的10%时。

2、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10%;

(4)、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3、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裂纹或轮缘磨损;

(2)、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3)、滑轮绳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4)、滑轮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4、制动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裂纹;

(2)、制动块磨擦衬垫磨损量达原衬厚度50%;

(3)、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1.5—2mm(大直径取大值,小直径取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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