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华融公司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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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公司资产管理办法(DOC 5页)

华融公司资产管理办法(DOC 5页)

华融公司资产管理办法(DOC 5页)华融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草案)(年月日华融总经理办公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和机制,明确企业资产出资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范权属企业经营行为,促进资产优化配置、合理流动,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华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资产,是指华融公司以各种形式对权属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认定属于华融公司所有的企业各种类型的财产和财产权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权属企业是指与华融公司有产权关系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

第四条华融公司是其权属企业资产的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承担有限责任。

第五条华融投资管理部代表华融对权属企业行使资产所有者管理职能。

负责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变动、资产统计以及经营状况评价、资产评估、保值增值指标考核、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流失查处、资产收益收缴与分配等项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华融依据产权关系对权属企业行使下列权利:(一)批准全资企业的章程;(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委派或者更换全资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决定主要领导人的报酬;(三)审议全资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和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四)审议批准全资企业的重大投资、抵押和担保,决定和批准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五)依法收取投资收益、产权转让收入以及其他收益,纳入年度经营预算、决算,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向华融公司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五条权属企业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经营的资产进行非法划拨和摊派。

第三章重大经营活动报告制度第十六条华融公司股东代表必须如实向华融请示权属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获得华融公司的书面指令后在权属企业代表华融公司表决。

第十七条重大经营活动内容:(一)权属公司以自有资金、资产或通过融资方式直接进行的投资决策:包括在海外投资、合资合作、跨系统、地区投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基本项目建设等重大投资决策。

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和处置,保障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资产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效益原则,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控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归口负责资产的价值管理,生产部门负责实物资产管理和技术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代表处)、内部核算电厂、全资及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资产管理第五条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资产评估和财产保险管理等。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实行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固定资产目录和分类折旧率另行制定。

第七条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管理基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按公司预算平衡后下达的基建投资计划执行。

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应按照公司审定的预算执行,不得突破预算。

如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应报公司审批。

第八条各单位固定资产购建、技改、修理应根据公司招标管理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

第九条流动资产管理应建立健全库存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库存规模,确保库存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条长期投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投资决策程序进行,确保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盈利性。

第十一条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应明确权属,加强使用和维护,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

第十二条资产评估应按照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第十三条财产保险管理应根据公司财产保险管理办法进行,确保资产得到有效保障。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购置、改建、扩建、维修、处置等事项应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应由财务部门、生产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参与,确保固定资产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2008)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2008)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200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8.07.09•【文号】财金[2008]85号•【施行日期】2008.07.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财金[2008]85号)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为适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需要,规范过渡阶段资产处置行为,确保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防范道德风险,现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二○○八年七月九日附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程序和资产处置行为,确保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防范处置风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经营范围内的手段和方法,以所收购的不良资产价值变现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资产公司接受委托管理和处置的不良资产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委托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条资产公司资产处置应坚持效益优先、严控风险、竞争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五条资产公司资产处置应遵循“评处分离、审处分离、集体审查、分级批准,上报备案”的原则和办法。

第二章处置审核机构第六条资产公司必须设置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负责对资产处置方案进行审查。

资产公司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由资产处置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对资产公司总裁负责。

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行为,保护客户利益,强化风险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中的所有涉及资产管理的行为。

第三条资产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资产管理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稳健性。

第四条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保障资产管理业务的稳健运作。

第五条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根据不同的客户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设计资产管理方案,确保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第六条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风险隐患。

第七条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客户披露资产管理业务情况。

第八条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对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其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

第二章资产管理业务第九条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在获得客户授权的前提下,对客户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条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采取委托管理、集合资产管理等形式进行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根据不同的资产管理产品,确定相应的资产配置策略和投资标的。

第十二条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对客户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和风险评估,确保资产管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情况,灵活调整资产配置,以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第十四条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根据客户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担能力,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核,确保业务合规。

第三章内部管理第十六条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和权限。

第十七条资产管理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

第十八条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机制,加强对业务的内部审计和持续监测。

第十九条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业务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住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公布日期】•【字号】财驻京监[2008]19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监督正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驻京监[2008]191号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京分支机构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程序,加强对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管,确保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防范处置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财金[2008]8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在京设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资产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资产公司政策性接收、商业性收购的不良资产和财政部委托的损失类贷款的处置。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四条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依据财政部授权,对资产公司的资产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资产公司应在每月终了后10日内向专员办报送资产处置的变动资料:(一)报送资产处置进度报告。

内容包括资产处置项目、全部债权金额、处置方式、回收非现金资产、回收现金等内容。

(二)备案资料。

资产公司对单项资产处置项目收购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和单个资产包收购本金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项目处置结果资料。

(三)资产处置公告。

(四)专员办认为有必要报送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专员办对资产公司资产处置的监督分为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调查研究。

(一)日常监督:按月收集资产公司不良资产处置进度及现金回收等情况,进行台账登记管理;对资产公司报送的资产处置资料进行分析,并根据需要要求资产公司补充资料,或对资产公司相关经办人员进行问询和约谈;督促资产公司完善资产处置内部控制制度和制衡机制,强化资产处置内部监督;在资产处置公告及处置公开场所公布专员办举报电话,专员办对举报内容如实记录,并进行核实和相关调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是一个保障公司运营合法合规和内部稳健的管理制度和框架。

主要包括公司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岗位职责、流程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和内部审计等各个方面。

以下是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几个重要方面:
1. 公司业务拓展的内部控制: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的控制,以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经营策略。

2. 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这包括了财务核算、内部审计、预算控制、资金管理、成本管理等多个方面,以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可靠。

3. 合规管理的内部控制:包括法律法规的遵守、内部合规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控制,以确保公司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合法合规开展业务,防范风险。

4. 信息技术管理的内部控制:包含了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开发和实施标准化、系统运行维护、数据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以保证公司内部业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5. 人员管理的内部控制:包括了人员招聘、员工培训、绩效考核和成长发展等方面的控制,以确保持续为公司输送合格人才和促进员工的自我提升。

需要指出的是,一家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够被视为独立的事务,而是包含了众多的业务流程和环节。

为此,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需要从全面和合理的角度进行规划和构建,使其内部控制体系化、基于风险管理、公平公正、合规可靠且持续有效。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财金[2008]85号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为适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需要,规范过渡阶段资产处置行为,确保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防范道德风险,现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二○○八年七月九日附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程序和资产处置行为,确保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防范处置风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经营范围内的手段和方法,以所收购的不良资产价值变现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资产公司接受委托管理和处置的不良资产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委托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条资产公司资产处置应坚持效益优先、严控风险、竞争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五条资产公司资产处置应遵循“评处分离、审处分离、集体审查、分级批准,上报备案”的原则和办法。

第二章处置审核机构第六条资产公司必须设置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负责对资产处置方案进行审查。

资产公司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由资产处置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对资产公司总裁负责。

资产公司可建立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后备成员库。

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成员和后备成员应具备一定资质,熟悉资产处置工作和相关领域业务,且责任心强。

资产公司分支机构也应健全处置程序,成立相应的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对分支机构负责人负责。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组织架构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组织架构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组织架构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以下部门:
1.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的工作,监督公司运营情况,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决策等。

2.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

3. 投资管理部:负责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决策和资产配置工作,制定投资方案并进行投资决策、投资风险控制等。

4. 风险管理部:负责监控并管理公司的风险控制和风险评估工作,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

5. 运营管理部:负责公司内外部的运营管理工作,包括流程管理、项目管理、供应链管理等。

6. 客户服务部:负责客户关系管理和客户服务工作,包括客户联系、投诉处理、客户满意度调查等。

7. 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的信息技术建设和管理工作,包括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网络安全等。

8. 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和合规管理,包括合规审查、法律风险防控、法律咨询等。

9. 资产评估部:负责对资产进行评估工作,包括评估业务的组织和管理、评估报告的编制等。

10. 市场营销部:负责公司市场营销和品牌推广工作,包括市场调研、产品推广、营销策划等。

11. 业务发展部:负责公司业务拓展和客户关系管理等工作,制定业务发展计划和推动业务发展。

12. 公共关系部:负责公司与各方的公共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媒体关系、政府关系等。

总结:华融资产管理有总经理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投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客户服务部、信息技术部、法律合规部、资产评估部、市场营销部、业务发展部和公共关系部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协同合作,共同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程序和资产处置行为,确保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防范处置风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经营范围内的手段和方法,以所收购的不良资产价值变现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资产公司接受委托管理和处置的不良资产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委托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条资产公司资产处置应坚持效益优先、严控风险、竞争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五条资产公司资产处置应遵循“评处分离、审处分离、集体审查、分级批准,上报备案”的原则和办法。

第二章处置审核机构第六条资产公司必须设置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负责对资产处置方案进行审查。

资产公司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由资产处置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对资产公司总裁负责。

资产公司可建立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后备成员库。

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成员和后备成员应具备一定资质,熟悉资产处置工作和相关领域业务,且责任心强。

资产公司分支机构也应健全处置程序,成立相应的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对分支机构负责人负责。

第七条资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必须完善资产处置内部控制制度和制衡机制,明确参与资产处置各部门的职责,强化资产处置内部监督。

第三章处置审批第八条资产处置方案未经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审核通过,资产公司一律不得进行处置,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裁决的资产处置项目除外。

资产处置无论金额大小和损益大小,资产公司任何个人无权单独决定。

第九条资产处置方案审批工作程序。

(一)分支机构资产管理和处置部门制定处置方案,如有必要,经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将在授权范围内的处置方案及相关资料(如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提交分支机构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审查通过后,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批准实施。

资产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资产的管理,规范资产使用和处置,保障企业资产安全和有效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体系,确保资产管理工作有效、规范、有序开展。

第四条资产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稳健、透明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安全标准。

第五条资产管理工作应当体现绩效评价和考核,鼓励员工为企业利益最大化做出贡献。

第二章资产管理责任第六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明确资产的归口管理责任,建立完善的资产档案和台账。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应当将所负责的资产及时上报至资产管理部门,并配合做好日常的资产保管、维护和更新。

第九条公司领导干部应当履行资产管理的最终责任,对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资产管理流程第十二条资产管理流程包括资产的申请、采购、入库、使用、维护、更新、报废等环节。

第十三条资产申请应当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具体的使用目的和资产需求,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购置。

第十四条资产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作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保证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资产入库应当有专门的入库人员进行登记和记录,并进行实物查验和质量检测。

第十六条资产使用应当符合公司内部规定,强化使用责任,加强资产保护和防盗防损措施。

第十七条资产维护应当有专门的维护人员负责,建立定期维保制度,确保资产的正常运作。

第十八条资产更新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更换老旧设备,并做好退库手续和报废处理。

第十九条资产报废应当按照公司政策和规定进行,由经办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资产管理制度第二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对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0.11.08•【文号】财金[2000]122号•【施行日期】2000.1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财务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发布日期:2004年4月30日实施日期:2004年4月30日)废止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2000年11月8日财金〔2000〕122号)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程序和资产处置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资产处置损失,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发布之前,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所有资产处置方案不论处置资产金额大小和损失大小,一律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审批为准。

同时,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备案材料的要求,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办事处将资产处置方案补报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备案。

附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附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程序和资产处置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资产处置损失,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资产处置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竞争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对资产处置损失的确认和管理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三条公司资产处置实行“集体审查、分级批准、审处分离、上报备案”的办法。

第四条资产处置损失是指公司对从银行收购和接收的贷款及利息(包括表内利息、表外利息和孳生利息)、抵贷资产及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其他资产进行处置后,回收的资产价值与上述资产收购和接收时价值的差额,以及对回收资产再次进行处置发生的损失。

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一、前言资产管理是企业核心管理之一,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效益、信息安全等方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为了确保公司资产的使用合理、保护安全、透明规范,特制定本《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管理基本原则1. 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公司应制定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将资产管理工作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2. 规范管理,严格监管。

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要求对资产进行规范管理和严格监管,避免损失或降低损失。

3. 安全使用,合理配置。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定,保护资产安全;根据需要对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充分发挥资产效用。

4. 账实相符,定期盘点。

公司应对资产进行准确的记账、核算,并按照规定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5. 信息公开,透明管理。

公司应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为外部用户和机构提供容易获取和交流资产信息的渠道和方式,保证资产管理的透明度。

三、资产管理范围1. 固定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车辆、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家具等固定资产。

2. 流动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库存、存货、应收账款和现金等流动资产。

3. 软件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专业软件等。

4. 知识产权。

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和版权等。

四、资产管理流程资产管理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1. 购置程序。

购置资产前,应进行资产需求分析、预算编制和招标程序,确保资产购置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合理性。

2. 领用程序。

领用资产前,应进行相关手续和审批程序,规范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使用者资格符合条件。

3. 记账核算程序。

对领用的资产应进行准确的记账和核算,确保与财务凭证账目相符。

4. 使用保管程序。

使用资产应严格按照规定和操作规程使用,对不同性质的资产进行分类保管,确保资产的安全、准确和有效使用。

5. 维修保养程序。

对资产的保养、维修应按照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资产的安全和长期使用。

资产管理制度规则

资产管理制度规则

资产管理制度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工作,保障资产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资产管理意识,严格执行本规则,保护公司资产利益。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部门负责具体资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产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部门资产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当爱护公司财产,严禁挪用、私自转让、损坏公司资产,如果发现资产遗失或损坏应当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门有权对各部门的资产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九条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均应当进行统一编号,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

第十条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部门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确保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调拨、处置等事项,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备案。

第十二条对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应当建立相应的维修记录,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第十三条公司所有流动资产如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等,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流动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四条对于流动资产的收付、管理、使用等事项,应当建立相应的流程和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第五章无形资产管理第十五条公司所有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软件等,应当登记备案,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对于无形资产的使用和保护,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如有无形资产转让或出售等业务,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备案。

第六章资产损失和责任认定第十八条对于因员工疏忽、渎职、失职等原因导致的资产损失,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利用公司各项资产,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两类。

固定资产是指长期使用和持有的、价值较高、使用寿命较长的各类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公司流动性较高的各类资产。

第三条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采购、入库、使用、报废、清理和处置工作,各部门负责按照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正确、合理地使用本部门的资产。

第四条公司员工应当爱护公司资产,妥善保管公司的物资和设备,不得私自摆弄、乱用公司资产,并定期对所负责的资产进行盘点和检查。

第五条公司严禁擅自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将公司资产以抵押、出售或转让给他人。

第六条公司各项资产应当按照合理的分类、管理和使用标准进行存储、维护和保养。

严禁大规模购买不必要的资产,对于资产的使用要精打细算,发挥最大的价值。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七条公司每年都要进行固定资产清点工作,将清点结果与固定资产台账进行记录核对,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公司每年都要进行固定资产评估工作,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以便合理配置和利用资产。

第九条公司固定资产需要维修时,应及时进行维修保养,保持资产的正常运转,并将维修保养情况及时记录。

第十条公司固定资产的报废程序应当严格遵循公司相关政策,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第十一条公司固定资产的转移、借用、租用等行为必须经过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跟踪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定期对所负责的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资产的完好和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离职的员工必须交回所负责的固定资产,并由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和清点。

第三章流动资产管理第十四条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和应收账款等。

第十五条公司现金管理应当遵循资金安全、高效利用的原则,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六条公司存货管理应当严格按照采购流程和库存管理规定进行,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质量检查,并做好存货的统计和报告工作。

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防止资产的浪费和损失,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资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条资产管理必须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透明监督、科学决策等原则。

第四条资产管理必须坚持动态管理、分类管理、个性化管理、综合管理等原则,建立科学、合理、安全的管理制度和体系。

第五条资产管理必须注重质量、安全、环保、文化建设、效益等方面的协调推进,实现协调发展。

第三章资产的管理第六条公司所有资产必须进行登记,建立资产档案,明确权属、归口管理部门、使用范围、资产来源、实际使用情况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七条资产管理部门必须保护公司资产不受损失和损坏,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防盗防火防水等。

第八条在公司使用的资产需求中,必须从节约精神、维护环境、降低成本等方面考虑选择。

资产管理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经济、运行、环保的原则,在合理范围内确保使用效益。

第九条不允许私自出借公司资产,未经核准,不得转移公司资产使用权。

任何公司资产的变动、处置都必须严格按照证照齐全、手续规范、程序科学、记录完整的管理要求操作。

第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做好资产保养、检修、折旧等措施,并按照财务、税务、法规等理财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和审核,确保资产排除发生损失和财务纠纷。

第四章资产清理第十一条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定期对所有资产进行清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无形资产、闲置资产、报废资产以及使用寿命到期的资产。

第十二条闲置资产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置,报废资产需按照制定的清理规程进行处理。

第五章资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第十三条资产管理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资产管理职责,完善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建立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四条资产管理部门随时接受公司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年度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制度的实施。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章程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治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我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英文名称为China Huarong Asset Management Co., Ltd.,缩写为“华融资产”。

第三条公司的注册位置区域为我国(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二道18号中银大厦。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资产托管、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处置等业务。

第二节公司的组织形式和资本构成第五条公司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依法设立。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亿,实缴资本为人民币300亿。

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由股东按照比例认缴和实缴。

第七条公司的出资人是我国财政部和其他股东。

第三节公司的治理结构第八条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九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最终决策权。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节公司的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财务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第五节公司的监督和内控第十五条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监督和控制。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内审部门,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内部审核。

第十七条公司设立合规与稽查部门,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进行合规监督和稽查。

第六节公司的利润分配和税务事宜第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公司纳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节公司的年度报告和信息披露第二十条公司依法编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信息披露。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摘要:一、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简介二、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四、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五、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价六、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成果与展望正文:一、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简介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成立于1999 年,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之一,主要从事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和风险管理等业务。

自成立以来,华融在服务国家金融稳定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内部控制是企业为实现经营目标,合理保证资产安全、合规经营、财务报告真实可靠以及提高经营效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的制度安排。

对于金融企业而言,内部控制尤为重要,因为它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国家的金融稳定和社会的信任。

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华融的内部控制体系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合理性、制衡性和适应性原则,覆盖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等方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结构:华融建立健全了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明确各自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2.风险管理:华融制定了全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确保资产安全。

3.合规管理:华融建立了合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监管要求,防范合规风险。

4.内部审计:华融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效果进行独立、客观的评价,为公司改进内部控制提供依据。

5.人力资源:华融重视人力资源管理,选聘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员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职业素质和道德水平。

6.信息系统:华融构建了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及时和可靠,为内部控制提供有效支持。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管理办法(修订)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管理办法(修订)

财政部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财金[2008]87号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为适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需要,规范过渡阶段资产处置行为,确保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防范道德风险,现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管理办法(修订)二○○八年七月十一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管理办法(修订)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资产处置行为,增强资产处置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防范道德风险,促进资产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处置不良资产,最大限度提高资产处置收益,减少损失,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承继的金融资产,以及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处置金融资产时的处置公告,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资产公司资产处置公告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公告信息应面向社会,确保及时、有效、真实、完整。

第四条资产公司资产处置公告适用的资产范围为资产公司收购(含附带无偿划转,下同)的各类不良资产及依法享有处置权的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产:(一)债权类资产:资产公司收购的不良贷款及相应利息;(二)股权类资产:资产公司持有的债转股企业股权,通过资产置换、资产抵债等其他方式持有的各类企业股权;(三)实物类资产:资产公司拥有所有权及依法享有处分权的各种实物资产,包括以物抵债实物资产、处置抵(质)押贷款等收回的实物资产等;(四)其他权益类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五条资产公司接受委托代为处置的资产,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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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草案)
(年月日华融总经理办公会通过)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建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和机制,明确企业资产出资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范权属企业运营行为,促进资产优化配置、合理流动,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华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资产,是指华融公司以各种形式对权属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认定属于华融公司所有的企业各种类型的财产和财产权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权属企业是指和华融公司有产权关系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第四条华融公司是其权属企业资产的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承担有限责任。

第五条华融投资管理部代表华融对权属企业行使资产所有者管理职能。

负责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变动、资产统计以及运营情况评价、资产评估、保值增值指标考核、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流失查处、资产收益收缴和分配等项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华融依据产权关系对权属企业行使下列权利:
(壹)批准全资企业的章程;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委派或者更换全资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决定主要
领导人的报酬;
(三)审议全资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和税后利润分配方案
(四)审议批准全资企业的重大投资、抵押和担保,决定和批准合且、分立、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五)依法收取投资收益、产权转让收入以及其他收益,纳入年度运营预算、决算,按
照规定用途使用;
(六)对全资企业经济效益进行考核,且根据考核结果对主要运营负责人奖惩。

(七)对控股、参股公司依据所持股份通过委派股东代表行使股东权利,涉及干部管理的,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七条华融公司应当承担国家法律规定的法人义务,且履行下列职责:
(壹)接受本级政府(国资委)的监督管理,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政策;
(二)按照本级政府(国资委)制定的政策和目标,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促进权属企业改制和资产重组,实现企业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
(三)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
(四)执行同级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和分配的规定;
(五)建立年度和重大事项方案制度以及备案制度,制定权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
(六)于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七)维护权属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运营自主权;
(八)本级政府(国资委)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章权属企业第八条按照所有权和运营权分离的原则,权属企业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运营自主权。

第九条权属企业对其占用的资产行使法人财产权时,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运营机构的规定,不得损害出资人利益。

第十条权属企业于行使运营自主权过程中,以其拥有的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壹条权属企业的组织形式、运营范围和发展方向,必须符合企业章程规定。

第十二条权属企业处分资产导致运营方向发生重大变动时,必须经出资人批准。

第十三条权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收益,依法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应当按照华融公司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第十四条权属企业于财务方案中必须如实反映企业的运营情况,且按照规定向华融公司报送财务方案。

第十五条权属企业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运营的资产进行非法划拨和摊派。

第三章重大运营活动方案制度
第十六条华融公司股东代表必须如实向华融请示权属企业的重大运营活动,获得华融公司的书面指令后于权属企业代表华融公司表决。

第十七条重大运营活动内容:
(一)权属公司以自有资金、资产或通过融资方式直接进行的投资决策:包括于海外投资、合资合作、跨系统、地区投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基本项目建设等重大投资决策(二)融资管理包括权属企业自身的融资、对子公司的借贷资金担保的管理;
(三)权属企业的产权变动和运营方式管理变动包括:股权变动、产权的有偿转让、无偿划拨、企业以整体资产投资、企业兼且、破产、歇业、租赁、托管,运营风险抵押等。

第四章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的资产保值,是指权属企业于考核期内期末华融公司所有者权益等于期初华融公司所有者权益。

第十九条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以考核期权属企业财务方案中的所有者权益价值为依据,暂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以及物价变动因素的影响。

第二十条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为:资产保值增值率二(期末华融所有者权益/期初华融所有者权益)*100% 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率等于100 %,为资产保值;资产保值增值率大于100% 为资产增值。

亏损企业暂用减亏额作为保值增值指标。

第二十壹条为了准确考核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于考核权属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仍应参考资产的运营效益指标。

具体包括:净资产收益率=(税后净利/所有者权益)*100%总资产收益率=(税后净利/资产总额)*100%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第二十二条权属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壹般以年度作为考核期。

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缩短或延长的,由华融投资管理部门决定。

第五章资产处置和评估
第二十三条权属企业的资产处置由华融股东代表按照华融公司重大运营活动方案制度的规定,向华融公司事前请示方案获得书面授权方可实行。

第二十四条权属企业有下列情形之壹者,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应当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进行评定和估算。

(壹)资产拍卖、转让、租赁;
(二)企业兼且、出售、联营、股份运营;
(三)和外国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四)企业清算;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五条华融公司对其权属企业,通过参加监事会、委派股东代表和高级运营管理人员等方式进行监督,投资管理部定期对权属企业的运营活动作出考核评价方案。

考核评价的内容主要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考核评价的具体方式和内容能够根据企业的特点由华融公司投资管理部制定。

考核结果作为对权属企业的股东代表和企业运营者奖惩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华融公司权属企业实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

第二十七条有效的运营监控分析是促进企业科学管理的主要手段,主要目的是分析现状,发现问题,预测未来,提出建议,防止重大失误。

投资管理部通过对权属企业的经济运行数据分析,投资分析,生产分析,财务分析,资产分析,综合分析,对权属企业进行运行
监控,且向华融公司提供方案。

企业的重大任务考核另行规定
第七章责任
第二十八条权属企业有下列行为之壹的,对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者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壹)运营管理不善,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或者损害的;
(二)弄虚作假,不如实反映运营情况的;
(三)对国有资产流失隐瞒不报的;
(四)隐瞒私分国有资产的;
(五)违反华融公司资产运营管理制度,造成壹定后果的。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以前的规定和本办法相抵触地,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投资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壹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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