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结核病上报制度流程(内容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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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传播流行,学校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学校疫情报告要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咳嗽、咳痰)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健全传染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未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的疫情报告,日常监测及疫情处理。
二、建立学校师生健康档案,实施健康监测,发现疑似传染病学生要立即送当地医院就诊。
三、一旦发生传染病可疑患者,经医院诊断是传染病或确诊为传染病者,立即隔离治疗,患者所在教室宿舍立即消毒处理。
四、做为传染病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平日做好
环境卫生,监督食堂、小商店的食品卫生,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五、结合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别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并积极配合防疫部做好预防疫苗接种工作,提高师生的免疫能力。
上报流程
(1)基本处理流程:
①发现有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等症状,班主任和分管领导应立即将学生送往医院诊疗。
②一旦发生三人以上同时出现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等症状,分管领导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发生上述第二条情况,办公室要及时纪录学生发病情况,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共同研究对策。⑵报告程序:
①第一发现人、班干部、学生等要报告班主任。
②班主任要向校分管领导汇报。
③校分管领导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向校主管领导汇报。
④校领导及负责人要迅速如实报告上级部门与疾控中心。
⑶处置措施(后勤处)
①要及时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老师办公室、全校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的消毒和隔离。
②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③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上级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④立即组织陪护人员队伍,由领导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⑷注意事项(办公室)
①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②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③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班主任和学生干部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④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新余市第十三中学
2017.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