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重婚罪构成要件、认定、量刑标准062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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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重婚罪的认定标准

民法典重婚罪的认定标准

民法典重婚罪的认定标准一、民法典重婚罪的认定标准1.双方均是结过婚的男女:此项是表明重婚的双方的婚姻状态,双方分别是已婚的男女;2.未经前任配偶同意:此项是指如果此前双方均处于未离婚状态,重婚必须征得前任配偶的书面同意,法律也不允许双方通过任何方式蒙蔽社会识别离婚;3.进行公开、宣誓仪式:按照民法典规定,重婚必须有公开宣誓仪式,只有经过公证、婚姻登记等形式才是真实的婚姻;4.已有结婚效力:双方经过上述宣誓仪式后,婚姻已达到结婚效力,可以获得婚姻的一切权利和义务;5.了解前任配偶的情况:双方重婚时,必须完全了解自己前任配偶的情况,如果双方都明知道一方未离婚,却重新结婚,即构成重婚罪;6.对前任配偶不构成欺骗:双方皆应对前任配偶诚实守信,如果双方以欺诈手段让前任配偶以为自己彼此分手或离婚,而自己却重新结婚,则构成了重婚罪。

二、危害后果1.前任配偶蒙受不必要的精神伤害:由于前任配偶的存在,当前夫妻的婚姻才得以存续,而重婚行为则会让双方前任配偶蒙受不必要的精神伤害;2.对子女产生的影响:由于重婚的行为,双方的子女可能会遭受学习、交际上的影响,从而会受到家庭关系的混乱;3.重婚会造成社会霸凌:重复婚姻会使当事人消失,从而很容易引起其他家庭成员的社会责任感,而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会使他们产生社会霸凌。

三、应对措施1.平衡法律:必须坚持婚姻状况下一方未获得有效同意即不能再婚,而要保护重婚者的合法权益,不能以此进行任意加重刑罚;2.重视证据:在重婚的案件中,证据的可靠性是断定民事纠纷的根本,也是判断构成重婚罪的关键,因此对于证据,必须做到仔细、全面、权威;3.多方努力:应当建立全社会婚检体制,完善婚姻状况注册制度,加强婚姻公共管理部门的履行责任,制止重婚行为,同时也要在某种程度上支持不重复婚姻的婚姻。

重婚是怎么界定的?

重婚是怎么界定的?

重婚是指已经有了婚姻关系的人再次结婚或与其他人同居的行为。

在我国,重婚是被法律明确禁止的,一旦被发现,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那么,重婚是怎么界定的呢?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重婚是一种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说明,只要已经有了婚姻关系,就不能再与其他人结婚或同居。

否则,就会被认定为重婚行为。

我们需要了解的是,重婚的认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需要考虑的是婚姻关系的有效性。

如果婚姻关系无效,那么再次结婚或同居就不会被认定为重婚。

例如,如果原配偶已经死亡或者婚姻已经被法院判决无效,那么再次结婚或同居就不会构成重婚罪。

需要考虑的是行为的主观故意。

如果行为是无意识或者被动的,那么就不会构成重婚罪。

例如,如果被骗婚或者被逼婚,那么就不应该被认定为重婚行为。

需要考虑的是行为的客观表现。

如果行为只是单纯的同居而没有结婚行为,那么就不会构成重婚罪。

需要注意的是,同居行为如果涉及到共同生活、共同财产等方面,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婚姻关系,从而构成重婚罪。

重婚是一种违法行为,其认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在实际操作中,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避免对无辜之人的误判。

重婚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还会对当事人的家庭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我们应该弘扬婚姻忠诚、尊重婚姻的传统美德,坚持一夫一妻制度,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重婚罪如何认定 怎样认定重婚犯罪

重婚罪如何认定 怎样认定重婚犯罪

重婚罪如何认定怎样认定重婚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主体为一般主体:1、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

2、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犯重婚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主要表现为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结婚或同居的行为,这不仅是违反社会道德,而且还是一种犯罪行为,可是关于重婚罪是如何认定的,也许很多人会好奇。

下面,将为你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重婚是否都构成犯罪重婚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是剥削阶级腐化享乐思想在婚姻关系上的表现。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重婚是不允许的。

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健全的今天,重婚观念很严重。

所谓"大款"养"二奶"已非常普遍。

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在处理重婚案件时,罪与非罪的界限往往难以区分。

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重婚罪与非罪的界限。

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

近几年来,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严重。

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他人重婚是违背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

2、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

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

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3、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

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

最新什么情况构成重婚罪

最新什么情况构成重婚罪

最新什么情况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定义以及构成
重婚罪是指大家会把结婚视为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情,但是有些时候有
些人就会从事重婚,把这件神圣的事情视为放荡不羁,违反婚姻的规矩,
从而造成中央政府的怒火以及宗教界的非难,被指责的人将会被判处严厉
的刑罚,从而被视为一种违法行为。

究其构成,重婚罪实际上是基于一系列的法律依据构成的,其中最重
要的一点就是,重婚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即:一方必须拥有有效的结婚
证明文件,另一方却未经离婚或死亡,以至于对同一个人有两份有效的婚
姻关系,以致于同一个人拥有多份有效的婚姻关系,则可以认定为重婚罪。

另外,重婚罪还必须是有经过婚姻登记手续的,而不是只能通过社会
宣称就可以构成婚姻关系,这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

总之,重婚罪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一方拥有有效的结婚证明文件;
2.另一方未经离婚或死亡,以至于对同一个人有两份有效的婚姻关系;
3.纳入婚姻登记程序;
4.这种重婚行为侵犯当事人正当权益,并造成重大后果。

重婚罪的量刑标准

重婚罪的量刑标准

重婚罪是指已经结婚的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与原配偶解除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重婚罪属于刑事犯罪。

下面是关于重婚罪的量刑标准:1.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已婚身份:一方在结婚后没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

•与他人结婚:与他人进行婚姻登记并实际成立婚姻关系。

•违法性:即便存在情感上的问题,重婚行为仍然是违法的。

2. 重婚罪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属于重婚行为。

•法律条文:第二百六十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的,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3. 重婚罪的量刑标准•主刑:o有期徒刑:重婚罪的基本刑罚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o也可以判处拘役或管制,具体判刑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例如,是否存在情节加重因素、是否有前科等)而定。

•附加刑:法院还可能根据被告的认罪态度、家庭情况、犯罪情节等因素,酌情决定是否适用附加刑或减轻处罚。

4. 处罚的考虑因素•情节轻重:例如,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或自愿向警方坦白,法院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是否与他人同居:与他人结婚与单纯同居可能在法律判定上有所不同,但如果两者都构成事实上的重婚关系,法院会综合考虑行为的具体性质。

•是否有前科:如果被告有重婚前科,可能会加重处罚。

5. 重婚罪与民事婚姻纠纷的区别•重婚罪是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婚姻关系未解除并发生重婚,受害方(即原配偶)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损失,同时还可以通过刑事举报追究重婚行为的刑事责任。

6. 未婚而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罪与与他人同居行为有区别。

若只是与他人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通常不构成重婚罪,但可能构成重婚罪的事实婚姻。

总结:重婚罪的量刑通常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判决。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可能会考虑加重处罚。

对于已有配偶且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受害方可以提起刑事诉讼并要求依法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

刑法罪名 之 重婚罪 简析

刑法罪名 之 重婚罪 简析

刑法罪名之重婚罪简析概念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一量刑与处罚犯本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刑法条文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构成要件——犯罪构成3.1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的制度。

3.2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

【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是指本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结婚。

【结婚】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又包括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3.3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包括两种人:一是重婚者,即已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的人。

二是相婚者,即本人无配偶,但明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

3.4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即行为人已有配偶又故意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四罪与非罪以及相近罪的区别4.1 罪与非罪的区别4.1.1 认定本罪,注意与以下行为进行区分一是根据我国历史情况和案件的具体情节,对下列行为人的行为不以本罪论处:由配偶的妇女被拐卖后重婚的。

因自然灾害生活难以维持,被迫外流,为谋生而与他人重婚的。

因反抗包办买卖婚姻而外逃,在包办婚姻关系解除前,又与他人重婚的。

因受到严重虐待被迫逃往外地而重婚的。

因配偶长期外出,生死下落不明,家庭生活发生严重困难而重婚的。

二是对于假离婚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因在法律上已经离婚,故不能认定为重婚。

而对于与已经假离婚者结婚的第三人,由于其主观上欠缺对他人实施假离婚行为的“明知”,因此也不应认定为重婚罪。

4.1.2 本罪犯罪形态的认定本罪是否属于继续犯,目前尚无定论。

有观点认为,重婚罪属于继续犯,将重婚行为看作登记行为与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行为的完整统一,一经登记即构成本罪的既遂,但登记只是开始,不是终止,非法同居的行为并没有终结,是重婚行为的继续。

法律文书-怎么算重婚罪,如何认定

法律文书-怎么算重婚罪,如何认定

怎么算重婚罪,如何认定
一、哪些情况算重婚
重婚,不但严重违反社会道德,更是一种罪行。

建立联系重婚结成的婚姻必然是无效的。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现实的情况非常简单,法律特规定如下几种情况不属于重婚行为: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有时候通奸;
(二)先有,后与他人登记结婚;
(三)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有事实婚姻;
(四)有配偶者被拐卖后被迫再次成亲的。

二、重婚罪如何认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1、从重婚者的主观特征来看,其脱管行为是直接故意。

这种单独故意表现为: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关系未解除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家庭成员而与之明知结婚。

2、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度,而受害人的“合法婚姻关系”仅是入监侵犯的对象。

最初第一种观点直接抵触了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3、重婚罪的客观各方面,就是重婚者违反我国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婚姻制度长江三角洲地区而实施的婚姻重叠行为。

即在同一时间内,
重婚者存在两个婚姻关系,前一婚姻关系如果合法,并不影响重婚罪
的构成。

(律师个人观点)
4、在司法实践中,前婚不合法,后婚“合法”,正是新形势下重
婚者为规避法律制裁而采取的一种手段,是莱桑代利县新的表现形式。

5、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告,一般情
况法院不会主动中院受理。

重婚罪相关法律知识

重婚罪相关法律知识

重婚罪相关法律知识重婚罪是指在一方配偶尚在生的情况下,他人与其结婚或者以配偶名义与其同居的行为,属于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

本文将介绍重婚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包括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刑罚种类以及相关案例分析等内容。

一、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的要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已经结婚或者与他人以配偶名义同居的一方:即一方已经与他人合法登记结婚,或已经与他人以配偶名义同居,并未解除婚姻关系。

2. 他人与该方以配偶名义结婚或同居的事实:这里的“他人”是指除该方原配偶以外的人。

该方不能再与其他人以配偶名义结婚或同居,否则不能构成重婚罪。

3. 有非法占有目的:重婚行为必须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通过重婚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如财产继承、拖欠债务、骗取财物等行为。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要件,才能认定为重婚罪成立。

二、重婚罪的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犯罪构成为重婚罪的,应依法处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期不超过三年。

重婚罪是一种较为轻微的刑事犯罪,刑期相对较短。

然而,若情节特别严重,侵害他人权益严重,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事实严重,进而构成另外的犯罪,如诈骗、强奸等,刑事责任将更加严重。

三、相关案例分析1. 案例一:甲与乙以配偶名义同居多年,期间甲与乙共同生育了一个孩子。

后来,甲通过伪造文件与丙结婚。

根据法律规定,甲的重婚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应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

2. 案例二:甲在未与乙离婚的情况下,却与丙偷偷结婚,并通过丙为名,获得房屋产权证书。

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合法权益,除构成重婚罪外,还可能涉及伪造文书、侵犯他人财产等罪名。

以上案例表明,重婚罪对于家庭关系和社会秩序都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法律必须予以严正打击。

四、防范与教育为了预防和减少重婚罪的发生,应当加强社会对婚姻伦理的宣传和教育。

特别是对青少年和婚前夫妻进行正确的性教育和家庭伦理教育,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婚姻观念。

此外,加强婚姻登记和户籍管理,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对于重婚行为进行及时发现和打击,保护合法婚姻和家庭利益。

法律规定小三重婚罪量刑(3篇)

法律规定小三重婚罪量刑(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不断发生变化。

在这个过程中,婚姻家庭关系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其中,婚外情、小三现象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我国,法律对于重婚罪有明确的规定,但对于小三是否构成重婚罪以及相应的量刑标准,存在一定的争议。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案例分析等方面对小三重婚罪量刑进行深入探讨。

二、小三重婚罪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小三重婚罪的定义小三重婚罪,是指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第三者非法结婚的行为。

这里的“非法结婚”包括重婚、同居等违法行为。

三、小三重婚罪的构成要件1. 有配偶当事人必须已经结婚,且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 重婚行为当事人与第三者结婚,且结婚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条件。

3. 明知他人有配偶当事人明知第三者有配偶,仍然与其结婚。

四、小三重婚罪的量刑标准1. 刑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量刑标准(1)情节较轻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较重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具体量刑时,还需考虑以下因素:(1)当事人的犯罪动机;(2)当事人的犯罪手段;(3)当事人的犯罪后果;(4)当事人的悔罪表现;(5)当事人的家庭背景、教育程度等。

五、案例分析1. 案例一案情:甲有配偶乙,与第三者丙同居。

丙明知甲有配偶,仍然与甲结婚。

甲、丙结婚后,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子。

后乙发现甲、丙的重婚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法院认定甲、丙构成重婚罪,判处甲有期徒刑一年,丙有期徒刑九个月。

2. 案例二案情:甲有配偶乙,与第三者丙同居。

丙明知甲有配偶,仍然与甲结婚。

甲、丙结婚后,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子。

乙在发现甲、丙的重婚行为后,与甲离婚。

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怎样收集重婚罪的证据?

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怎样收集重婚罪的证据?

重婚罪是指已经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属于婚姻法所禁止的行为。

那么,如何确定是否存在重婚罪行为?需要哪些证据?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被告人已经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这可以通过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证明材料来证明。

2、证明被告人与另一方存在婚姻关系。

这可以通过结婚证、同居证、亲友证言等证明材料来证明。

3、证明被告人的婚姻关系已经存在的事实。

这可以通过照片、短信、通话记录、邮件等证明材料来证明。

二、如何收集重婚罪的证据?
1、通过调查取证。

可以通过调查被告人的社交网络、通讯记录、银行账户等信息,了解其生活状态,是否存在婚外情等情况。

2、通过亲友证言。

可以通过调查被告人的亲友,了解其婚姻状况、是否存在婚外情等情况。

3、通过私人侦探。

可以通过聘请私人侦探,对被告人的行踪、活动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4、通过法律程序。

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如法院传票、调查令等方式,对被告人的相关信息进行调查取证。

重婚罪是一项严重的法律问题,需要严格依法处理。

在收集证据时,需要注意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程序,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也需要加强对婚姻关系的维护和管理,减少重婚罪的发生。

重婚罪的量刑标准

重婚罪的量刑标准

一、重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对于重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属于自诉的案件的范围,受害人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而重婚罪就属于轻微刑事案件的范畴。

对重婚罪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

二、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根据上文所述,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

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三、重婚罪如何收集证据?在确定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后,就可以选择性的收集对方重婚的证据了。

1、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

2、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话(认可)是绝对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证据。

而要想让他们说话,就必须与他们搞好关系,否则你就很难从他们的口中掏出任何有价值的话。

3、报警,请警方予以调查。

4、去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况。

如果有登记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证据。

重婚罪并不一定只能有已婚之人构成,如果是在明知道他人已经有配偶的情况下,还与对方结婚的话,这个时候也是可以按照重婚罪来处理。

重婚罪的量刑标准

重婚罪的量刑标准

重婚罪的量刑标准一、重婚罪的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应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相关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不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仅承担重婚的民事责任。

二、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事实上,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最新哪些情况构成重婚罪

最新哪些情况构成重婚罪

最新哪些情况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一个人有配偶,但又与他人建立婚姻关系的行为,是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并禁止的犯罪行为。

目前,最新的情况构成重婚罪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种情况:一、存在多个婚姻登记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是承认婚姻关系有效的法律程序,因此,一个人如果存在多个婚姻登记,就构成了重婚罪。

无论是实际居住情况如何,只要有多个婚姻登记,就可以被认定为重婚罪。

二、实质婚姻关系交替存在有的人并未进行多个婚姻登记,但却与多个异性建立并存在实质婚姻关系,这也属于重婚罪的范畴。

实质婚姻关系的存在通常是以事实为依据,包括共同生活、互为夫妻关系等。

三、已婚人与者婚外同居我国法律规定,已婚人与他人长期保持婚外同居关系,并具有夫妻的共同生活方式,也可以构成重婚罪。

这种婚外同居行为是在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其他人同居,并形成了实质上的夫妻关系。

四、再婚时伪造婚姻关系有的人在办理再婚手续时,故意伪造婚姻关系,例如伪造婚姻证明、伪造离婚证明等,以此实施重婚行为。

这是对婚姻登记制度的滥用,也是构成重婚罪的情况之一五、婚姻关系以外的情况出现除了以上情况,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构成重婚罪,例如利用他人身份进行婚姻登记、以重婚为目的与他人建立恋爱关系等。

需要说明的是,构成重婚罪的情况需要满足一定的要件,例如婚姻关系的真实性、连续性、实质性等。

如果婚姻登记存在虚假情况,也可以消除重婚罪责任。

此外,如果退一步讲,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院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判定不构成重婚罪。

总之,最新情况构成重婚罪主要通过多个婚姻登记、实质性婚姻关系的交替存在、婚外同居、伪造婚姻关系等方式来界定。

这些情况都违反了婚姻登记制度,对于保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文书-怎样才算是重婚罪

法律文书-怎样才算是重婚罪

怎样才算是重婚罪一、重婚罪的定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感情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尚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淡去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分。

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收买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

所谓狡辩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其他人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和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损害他人婚姻的行为。

二、重婚罪的认定标准重婚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寻花问柳络合物,是剥削阶级腐化享乐思想在婚姻关系上的表现。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重婚是不允许的。

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健全的,重婚观念很严重。

所谓“大款”养“二奶”已非常普遍。

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非常复杂的弊病,在处理重婚案件时,罪与非罪的界限往往难以区分。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重婚罪与非罪这方面的界限。

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

近几年来,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严重。

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卖儿童、贩卖后被迫与他人完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假装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妨害他人重婚是违反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

2.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

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

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推定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末年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狭隘,不能认为是重婚。

”3.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大小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

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怎么认定重婚行为重婚如何认定

怎么认定重婚行为重婚如何认定

怎么认定重婚行为重婚如何认定
重婚行为是指已婚人士在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再次结婚。

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重婚被视为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为了认定重婚行为,需要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判断。

一、法律认定重婚行为的要素
法律通常规定了重婚的要素和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点:
1.存在有效婚姻关系:已婚人士在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再次结婚,即存在两个婚姻关系。

2.无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重婚行为通常要求已婚人士未经法定程序
解除婚姻关系,如未办理离婚手续、无法提供离婚证书等。

3.故意行为:重婚行为需要是故意的,即已婚人士知晓自己的婚姻关
系却依然与他人结婚。

4.第三人的知情情况:重婚行为需要有第三人的介入,即已婚人士与
另一方进行了结婚登记或仪式。

以上要素是法律认定重婚行为的主要依据。

只有同时满足这些要素,
才能够被认定为重婚。

二、事实认定重婚行为的方法
在事实认定重婚行为时,通常需要收集和分析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

以下是常见的认定方法:
1.婚姻证件和登记信息:通过查看已婚人士的婚姻证件、登记信息以
及结婚证书,分析是否存在重婚现象。

2.调查取证:通过调查取证方式,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相关当事人的陈述、亲友的证言、通讯记录等。

4.照片和视频证据:通过已婚人士的照片和视频等文件,分析是否存在第三者。

以上方法主要是针对已婚人士实质性的行为进行认定,以确定其是否存在重婚行为。

重婚行为属于法律上的严重错误,因此对于相关的证明和认定,通常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撑。

哪些情况构成重婚罪

哪些情况构成重婚罪

哪些情况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的一种犯罪。

哪些情况会构成重婚罪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整理有关哪些情况构成重婚罪的相关内容。

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哪些情况构成重婚罪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以上内容就是我对“哪些情况构成重婚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去进行法律学习。

重婚罪的认定标准

重婚罪的认定标准

重婚罪的认定标准
重婚罪是指已经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重婚行为属于刑事犯罪。

那么,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重婚罪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已经有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即已经与某人登记结婚并建立了夫妻关系;二是在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进行了再婚登记或者实际结婚。

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重婚罪。

其次,重婚罪的认定还需要考虑双方的主观故意。

也就是说,重婚行为必须是有意识地进行的,而非出于无知或者被迫的情况。

如果被告人在再婚时并不知情对方已有婚姻关系,或者是在被欺骗的情况下再婚的,那么就不能认定为重婚罪。

另外,重婚罪的认定还需要考虑情节的严重程度。

如果再婚行为只是形式上的登记而并未实际生活在一起,或者是在与原配偶离婚后不久再婚的情况,可能会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

而如果再婚行为导致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受损,或者是伤害了原配偶和子女的利益,那么就会被认定为重婚罪。

最后,重婚罪的认定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来进行判断。

法律对于重婚罪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司法实践中也有一定的判例可以参考,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先例进行认定。

总的来说,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比较明确的,需要满足有婚姻关系、主观故意和情节严重等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同时也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裁决。

希望广大公民能够遵守婚姻法律,避免重婚行为的发生,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如何界定重婚,重婚判几年

如何界定重婚,重婚判几年

如何界定重婚,重婚判几年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

2.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

3.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

重婚是一种对我国现有婚姻关系的破坏,实践中却是大量存在重婚的现象。

但是些行为只是与重婚相似,而并非重婚。

那么我们该如何界定重婚行为呢?同时,法律当中对涉嫌重婚又是如何进行处罚的?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如何界定是否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的类型和表现形式:1、被告人已经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就是两个法律婚的重婚,前一个婚姻和后一个婚姻都是经过民政部门合法登记过的。

至于有配偶的人如何第二次蒙混过关,获得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机会的,再所不问,常见的手段有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舞弊登记结婚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无忧律师网律师提示这种重婚已不多见,因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同居的男女,不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同上的道理,也比较少见。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当然受欺骗而与已婚者结婚的除外。

二、重婚罪要如何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行为该怎么认定,如何认定重婚犯罪

重婚行为该怎么认定,如何认定重婚犯罪

重婚行为该怎么认定,如何认定重婚犯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认定为重婚: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那到底▲重婚行为该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重婚行为该怎么认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认定为重婚: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

▲二、重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其中,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

女方重婚罪会如何认定

女方重婚罪会如何认定

女方重婚罪会如何认定一、婚姻关系存在:女方重婚罪的前提是女方已经与一些男性建立了婚姻关系。

这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即已经进行了结婚登记或者享受了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

二、重婚行为存在:女方在婚姻关系没有解除的情况下,与其他男性建立了新的婚姻关系,即进行了重婚行为。

重婚行为主要包括以正式或事实的方式与其他男性建立了夫妻关系,例如与其他男性举办了结婚仪式、同居生活、共同财产等。

三、故意主观故意存在:女方重婚罪需要有故意的主观意图才能成立。

也就是说,她在建立新婚姻关系时明知自己已经有婚姻关系,却仍然故意选择继续与其他男性结婚。

法律规定,女方的主观故意可以通过签订结婚登记、合同、同居生活等方式证明。

四、重婚行为导致的后果:女方重婚罪需要满足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损害性。

重婚行为会造成被骗的男性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造成社会道德风尚受到破坏等后果。

同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女方重婚罪的认定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处罚情节:女方重婚罪的严重程度不同,根据其主观恶性、所涉及的社会危害程度等情节确定刑罚的轻重。

如果女方在已有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与其他男性同居但没有登记结婚,那么可以视为“重婚罪未遂”,从轻处罚。

二、自首情节:女方如果自愿向有关部门如实供述自己重婚行为,可以主张自首。

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悔过表现:女方如果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主动采取补救措施,例如主动与其中一方离婚,可以主张悔过表现。

悔过表现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总之,女方重婚罪的认定需要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同时对使用的刑罚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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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重婚罪构成要件、认定、量刑标准什么是重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

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

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重婚罪构成要件
重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
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我国对事实婚采取的是限制承认主义,即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事实婚具有法律效力时,才能成立事实重婚罪。

1986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第一,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前,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第二,1986年3月15日《结婚登记办法》施行以后,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的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第三,自国务院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现在国务院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公布施行,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时间为界限对事实婚的法律效力采取了限制承认主义。

因此,《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所有的事实婚都将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不存在“重婚”的问题。

据此,事实婚只有被承认有法律效力时,才被确认为一种婚姻关系,也才谈得上与其它婚姻关系的重合,从而构成重婚罪。

若事实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则当事人所谓的“夫妻关系”不但得不到法律的确认,反而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所谓“重婚”也就无从谈起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2001年12月27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但是,我国刑法追究体制仍然承认“事实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关于这一点,理论界存在争议,但鉴于“重婚罪”归属于刑法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章节下,扩大“重婚罪”的适用至“事实婚姻”似无不妥。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

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重婚罪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重婚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是剥削阶级腐化享乐思想在婚姻关系上的表现。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重婚是不允许的。

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健全的今天,重婚观念很严重。

所谓“大款”养“二奶”已非常普遍。

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在处理重婚案件时,罪与非罪的界限往往难以区分。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重婚罪与非罪的界限。

重婚罪
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

近几年来,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严重。

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他人重婚是违背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

2.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

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

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3.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

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

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

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

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

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

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

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

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重婚罪量刑标准
重婚罪的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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