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重要湿地认定 编制说明-湖南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湖南省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湖南省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01•【字号】湘政办函〔2021〕95号•【施行日期】2021.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湖南省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的通知湘政办函〔2021〕9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浏阳市浏阳河湿地等39处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予以发布。
相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规定,及时组织划定省级重要湿地保护范围,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
省林业局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省级重要湿地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监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保护湿地,强化湿地利用监管,充分发挥湿地生态服务功能,为建设生态强省和美丽湖南提供重要保障。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1日湖南省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1.湖南省浏阳市浏阳河省级重要湿地2.湖南省常宁市天湖省级重要湿地3.湖南省衡东县洣水省级重要湿地4.湖南省衡阳市萱洲省级重要湿地5.湖南省耒阳市耒水省级重要湿地6.湖南省衡南县莲湖湾省级重要湿地7.湖南省华容县东湖省级重要湿地8.湖南省汨罗市汨罗江省级重要湿地9.湖南省湘阴县洋沙湖—东湖省级重要湿地10.湖南省赫山区来仪湖省级重要湿地11.湖南省安化县雪峰湖省级重要湿地12.湖南省桃江县羞女湖省级重要湿地13.湖南省安乡县书院洲省级重要湿地14.湖南省鼎城区鸟儿洲省级重要湿地15.湖南省汉寿县息风湖省级重要湿地16.湖南省津市市毛里湖省级重要湿地17.湖南省澧县涔槐省级重要湿地18.湖南省临澧县道水河省级重要湿地19.湖南省石门县仙阳湖省级重要湿地20.湖南省桃源县沅水省级重要湿地21.湖南省新宁县夫夷江省级重要湿地22.湖南省洞口县平溪江省级重要湿地23.湖南省新邵县筱溪省级重要湿地24.湖南省邵阳县天子湖省级重要湿地25.湖南省隆回县魏源湖省级重要湿地26.湖南省新化县龙湾省级重要湿地27.湖南省桂阳县舂陵省级重要湿地28.湖南省零陵区潇水省级重要湿地29.湖南省祁阳市浯溪省级重要湿地30.湖南省双牌县日月湖省级重要湿地31.湖南省金洞管理区猛江河省级重要湿地32.湖南省江华县涔天河省级重要湿地33.湖南省宁远县九嶷河省级重要湿地34.湖南省靖州县五龙潭省级重要湿地35.湖南省溆浦县思蒙省级重要湿地36.湖南省沅陵县五强溪省级重要湿地37.湖南省保靖县酉水省级重要湿地38.湖南省花垣县古苗河省级重要湿地39.湖南省永顺县猛洞河省级重要湿地。
国家重要湿地确认办法
国家重要湿地确认办法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12年9月国家重要湿地确认办法为切实贯彻依法行政,确保《国家重要湿地确认办法》的顺利实施,现就实施该确认办法的有关情况要求如下:一、国家重要湿地确认是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依照确认办法的规定办事。
二、经国家林业局授权,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具体承办国家重要湿地确认审批,主要负责受理申报、审查材料、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为国家林业局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提供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组织好国家重要湿地确认的申报工作。
同时,按照确认办法的要求,指导申报人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进行认真的审查、审核,并提出意见。
三、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是国家林业局决定行政许可的重要参考依据,该意见为正式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文字材料。
四、根据确认办法相关规定,需要专家实地考察的,国家林业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委派2名以上相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提出考察意见,供专家评审会参考。
《国家重要湿地确认办法》已经颁布,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月***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湿地是指不问其为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之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或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者,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
为规范国家重要湿地确认工作,加强国家重要湿地的保护与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湿地保护的文件精神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重要湿地是指功能与效益的重要性具有国家重要意义的湿地,即该湿地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国家重要意义。
第三条国家重要湿地确认应坚持生态完整、区域典型、重点突出、分布合理、形成体系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重要湿地的确认。
湖南省湿地标准与分类以及湿地资源
湿地 是重 要的 自然资 源和 国土 资源 , 与森林 、 洋并 称为全球 3大生态 系统 . 时 , 海 同 其也 是 自然界 最富生 物 多样性 的景观 和人类 赖 以生存 的最 重要条 件之一. 湿地具 有保持水 源 、 化水质 、 净 蓄洪 防旱 、 节气候 和维护生 调
物多样性 等重要 生态 功能[ . 康 的湿地生态 系统 , 国家生态 安全 体系 的重 要组成 部分 和经 济社 会可持续 1 健 q] 是
p o e tn n n we l n e o r e . r t c i g Hu a ta d r s u d eo o y;sa d r fweln t n ad o ta d;ca sfc t n;rs u c r tc in;sa d r ia in lsiia i o e o rep o e t o tn a dz to
发展 的重 要基 础. 保护 湿地 , 于维 护生态 平 衡、 对 改善 生态 状况 、 实现人 与 自然和 谐 、 进经 济 社会 可持续 发展 促 等方面 , 都具有 十分重 要的意 义. 湿地 是陆 地与水体 之 间的桥梁 , 兼有水 、 特征的生态 系统 . 是 陆 湿地 , 又是许多
关 键 词 : 生态学 ; 湿地标准 ; 分类; 资源保护 ; 标准化 中围 分 类 号 : P 3 .  ̄ 3 1 9 17 F 0 文 献 标 志 码 : A
W e l nd Re o r e n H u n a d Th i t n a di a i n a d Cl s i i a i n ta s u c s i na n e r S a d r z t0 n a s f c 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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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7卷
第 2期
中 南 林 业 科 技 大 学 学 报
省级重要湿地申报条件及流程
省级重要湿地申报条件及流程The declaration of a provincial important wetland is a significant process that requires careful consideration and thorough documentation. In order to meet the requirements for such a designation, there are several key criteria that must be satisfied. These criteria often include ecological factors, scientific importance, and cultural significance. Each wetland must be assessed on a case-by-case basis to determine its eligibility for provincial recognition.申报省级重要湿地是一个重要的过程,需要仔细考虑和详细的文件。
为了满足这种评定的要求,必须满足几个关键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生态因素、科学重要性和文化意义。
必须对每个湿地逐案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有资格获得省级认可。
One of the crucial requirements for declaring a provincial important wetland is the need for documented evidence of the wetland's ecological importance. This includes information on the biodiversity of the wetland, its role in supporting various species of plants and animals, as well as its contribution to the overall ecosystem. Additionally, the wetland's hydrological functions, such as waterpurification and flood control, should also be highlighted to emphasize its ecological significance.宣布省级重要湿地的关键要求之一是需要湿地生态重要性的文件证据。
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2020修正)
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2020修正)【发文字号】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发布部门】湖南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6.12【实施日期】2020.06.12【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2005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6月12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二十一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平衡,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湿地,是指适宜喜湿野生生物生存、具有较强生态调控功能的潮湿地域,包括湖泊、河流、水库、河口三角洲、滩涂、沼泽、湿草甸等常年积水和季节性积水的地域。
第三条湿地保护工作遵循保护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根据湿地保护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湿地保护工作。
其他规划涉及湿地的,应当有湿地保护的内容。
第五条湿地保护工作实行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湿地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林业、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湿地保护意识。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湿地保护国际合作,做好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工作。
第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国家湿地保护规定,对破坏、侵占湿地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对因保护湿地而受到损失的个人或者单位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价值评价分析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价值评价分析【摘要】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具有丰富的生态、文化和经济价值。
本文通过对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价值进行评价分析,发现其在生态功能、文化传承和经济发展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在维护当地生态平衡、促进生物多样性、传承文化遗产和吸引旅游消费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保护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测措施。
建议加强保护与利用的平衡,注重科学规划和管理,推动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可持续发展。
未来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深入探讨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机制和生态环境变化趋势,为湿地保护工作提供更加科学的决策依据。
【关键词】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价值评价、生态功能、文化价值、经济价值、重要性、建议、未来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湖南省是我国湿地资源丰富的地区之一,拥有着众多珍贵的湿地生态系统。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湿地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污染,湿地生态系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为了保护和管理湖南省的湿地资源,提升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效果,有必要对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价值进行评价和分析。
1.2 研究意义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维护水资源安全、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护地,对于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维护水资源安全、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湿地公园的建设对于推动湿地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升湿地公园的环境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价值评价分析,对于全面了解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状况、生态功能、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评价分析结果将为加强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指导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促进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永续发展。
2. 正文2.1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概况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是中国首批国家级湿地公园之一,位于湖南省境内,总面积约XXX平方公里。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24.07.05•【字号】湘自资规〔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湘自资规〔2024〕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落实《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有关要求,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重要意义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战略部署和制度安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管控边界。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的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为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二、规范允许有限人为活动准入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211020155_珍爱大美湿地_保护地球之肾——关于加强湖南湿地保护管理的调研
珍爱大美湿地 保护地球之肾——关于加强湖南湿地保护管理的调研文/张 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年6月1日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湿地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是湿地保护的法治元年,标志着湿地保护工作从此步入了法治化轨道。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自然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修复、利用和管理好湿地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林业部门作为监督管理湿地资源的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是一件迫在眉睫的重要工作。
2022年“全国三亿青少年进森林研学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关注森林·大美湿地行”主题研学实践15场,推进更多的青少年关注湿地,珍爱湿地。
笔者就此开展调研,结合湖南实际,就贯彻执行《湿地保护法》提出了思路对策和工作措施,促进提升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水平。
一、湖南湿地保护管理成效显著目前,湖南省共建有78家省级以上湿地公园,Cherish the Beauty Wetland and Protect the Kidney of the Earth水’,持续推动江湖协同、河湖共治,建千里湘江滨水走廊,还八百里洞庭碧波万顷”;省林业局出台了《湖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十四五”专项规划》,制定了《湖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湖南省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管理办法》《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指标》《退耕还湿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技术规程》《洞庭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2022年行动方案》,并将湿地保护率、湿地保护修复等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省市县三级林业主管部门均成立了湿地保护管理机构,湖南省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逐渐步入了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二是湿地生态修复成效明显。
突出湿地生态功能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用生态的方式实施全流域湿地生态修复。
大力开展洞庭湖全流域湿地治理,清退欧美黑杨40.17万亩,修复清理迹地及洲滩、岸线52.19万亩,拆除矮围2818公里,非法采砂和环湖造纸污染企业全面退出,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明显提升。
省级重要湿地认定 编制说明-湖南
湖南省地方标准《省级重要湿地认定》编制说明2019年12月22日一、工作简况(一)标准项目的来源、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参加单位和协作单位人员分工1.标准项目的来源(年限,项目编号)标准项目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2.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根据《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湿地,是指适宜喜湿野生生物生存、具有较强生态调控功能的潮湿地域,包括湖泊、河流、水库、河口三角洲、滩涂、沼泽、湿草甸等常年积水或季节性积水的地域。
”湿地是一个特殊复杂的生态系统,其管理涉及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等单项资源,在土地利用上又与农地、林地交错,要将其作为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管理,就需要依据湿地的自然属性科学确定其范围。
我省湿地的类型多样,主要包括河流和湖泊两种类型。
我省在制定《条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湿地具有适宜喜湿生物生长、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具有生态调控功能三大基本特征。
同时,为妥善处理好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相统一、协调,明确了湿地必须经行政认定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规定,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发布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名录。
根据《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湖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需要对全省湿地建立湿地分级体系。
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及国家有关规定,将全省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
省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明确相关管理规则和程序,发布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名录,并及时更新全省湿地名录。
开展省级湿地认定是分级分类管理的基础,是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失的环节,是依法保护湿地的必然要求。
因此需要对本省湿地资源进行普查,制定省级重要湿地标准。
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可以规定省级重要湿地的范围、认定原则,并从湿地面积、类型、物种、功能等方面提出认定指标。
湖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湖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林业厅印发《湖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林业局:为规范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省厅研究制定了《湖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请及时向省厅保护处反馈。
湖南省林业厅2016年6月24日湖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加强湿地保护,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旅游等活动的特定区域。
第三条湿地公园建设应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湿地公园建设是全省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以所属地方政府投资建设为主,依法享受国家生态建设有关政策、项目支持及资金扶持。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湿地公园建设。
第五条湿地公园分为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和市、县级湿地公园。
第六条国家湿地公园的设立、建设和管理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林湿发〔2010〕1号)执行。
国家湿地公园从省级湿地公园中推荐晋升。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法依规设立市、县级湿地公园。
其设立、建设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七条湖南省林业厅主管全省湿地公园工作。
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内湿地公园工作。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湿地,可以申请设立省级湿地公园:(一)湿地生态系统在全省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者区域地位重要,湿地主体功能具有示范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生物物种独特。
(二)自然景观优美,或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或者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价值。
(三)面积在20公顷以上,且能保持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湿地面积比例不低于规划总面积的30%。
(四)范围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没有重叠或者交叉。
第九条申请建立省级湿地公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建立省级湿地公园的文件(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需提交相关县级及市级人民政府申请建立省级湿地公园的文件)和设立拟建省级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的承诺文件。
《湖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发布
《湖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发布作者:来源:《林业与生态》2017年第12期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为全面保护湿地、强化湿地利用管控,推进退化湿地修复提供重要保障。
湿地是地球上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系统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被誉为“地球之肾”,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
湖南省位于长江中游,境内河流纵横,湖泊密布,截至2016年,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总数达60个,居全国第一。
根据《方案》,湖南省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到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102万公顷。
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80万公顷,修复湿地面积6.67万公顷,全省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湿地占补平衡率达到100%。
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修复相关制度体系,实施湿地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构建湿地监测评价与监管执法联动机制。
《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根据全面保护原则,将全省湿地纳入管控范围,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县市区,确定湿地面积管控目标。
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负总责,要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湿地修复任务完成情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
《方案》指出,要建立退化湿地修复制度,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
对未经批准将湿地转为其他用途的,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实施湿地恢复和重建。
同时,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完善湿地监测网络和监测信息发布应用机制。
(摘自《红网》)白芍的功效与作用白芍常用于缓解月经不调,经行腹痛,崩漏,以及自汗、盗汗等症。
白芍能养血敛阴,治妇科疾患,常与当归、熟地黄、川芎等药配合应用。
本品如与桂枝同用,能协调营卫,用以治疗外感风寒、表虚自汗而恶风;与龙骨、牡蛎、浮小麦等药同用,可敛阴潜阳,用治阴虚阳浮所致的自汗、盗汗等症。
用于肝气不和所致的胁痛、腹痛,以及手足拘挛疼痛等症。
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重要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重要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09.08.17•【字号】湘林护[2009]29号•【施行日期】2009.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重要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湘林护〔2009〕29号)各市州林业局:2008年6月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湖南省重要湿地名录的通知》(湘政办函[2008]79号)颁布了我省岳阳东洞庭湖等18处重要湿地。
为贯彻落实《湖南湿地保护条例》,切实加强我省重要湿地的保护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勘定边界,明确范围各地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确定省重要湿地的范围、面积、四至边界、所处地理坐标,同时绘制地图。
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实地勘界立标(区碑、标牌、界桩)工作,进一步明晰省重要湿地的边界范围。
二、开展调查,摸清本底开展重要湿地资源本底调查,进一步摸清湿地资源状况,特别是野生动植物资源,了解其种群数量、分布区、活动季节,明确主要保护物种;分析评估重要湿地生境的威胁因子,有针对性地提出缓解措施,为完善本地的湿地保护规划、制定保护管理措施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三、发布公告,加强监管省重要湿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向社会告知省重要湿地的范围、面积、边界、保护对象、主要功能,公布并实施禁猎区(期)、禁渔区(期)、禁采(期)等。
各地要加强对省重要湿地的监管,将巡护监测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
要严格控制开垦或占用湿地。
四、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地要在省重要湿地的关键地点(交通要道、主要进出口)设置概况标牌和宣传指示牌。
结合国际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特别是湿地周边社区群众对省重要湿地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切实履行湿地保护职能、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价值评价分析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价值评价分析一、引言湿地是地球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生态系统之一,对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净化水质、调蓄水量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湖南省位于中国南部,拥有丰富的湿地资源,其中不乏一些国家级湿地公园。
本文将对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价值进行评价分析,以期为湿地保护和管理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
二、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概况湖南省拥有丰富的湿地资源,包括沼泽、湖泊、河流、沼泽和人工湿地等多种类型。
截至目前,湖南省已建立了多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如东洞庭湖国家级湿地公园、红石林国家级湿地公园、大埔湖国家级湿地公园等。
这些湿地公园都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和保护意义。
三、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价值1. 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内栖息着大量珍稀植物和动物,其中不乏一些国家一级保护动植物,如黑麂、紫背鸫等。
这些湿地生物资源对于维护湿地生态平衡、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具有重要意义,也为相关科研人员提供了研究和观测的重要场所。
2. 生态保护和修复价值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不仅可以保护和维持当前湿地生态系统的健康状态,还可以对周边环境进行修复和改善。
湿地公园可以净化周边水质、保持水体的稳定性,还可以减缓洪涝灾害,提高区域生态系统的整体稳定性和健康程度。
3. 生态旅游和教育价值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自然景观优美,拥有独特的湿地生态资源和文化遗产。
这些湿地公园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光旅游,也成为当地生态教育的重要基地。
湿地公园可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也有利于提升公众对湿地生态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四、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存在的问题尽管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和旅游功能,但在保护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人为活动对湿地生态系统造成的破坏,如乱捕采和乱排放废弃物等,给湿地生态系统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其次是缺乏专业的保护管理人员和保护设施,一些湿地公园管理薄弱,无法有效保护湿地生物资源。
五、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价值评价分析1.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旅游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对于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和提升周边居民生活质量有着积极的意义。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价值评价分析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价值评价分析1. 引言1.1 研究背景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保护是湖南省政府长期以来重点关注的工作之一。
湖南省作为中国湿地资源丰富的省份之一,自然湿地面积占全省陆地面积的比例较高,其中包括湖泊、河流、湿地等多种类型的湿地生态系统。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湖南省的湿地生态环境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湿地生态系统的持续恶化已经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保护,不仅是为了保护湖南省丰富的湿地资源,更是为了促进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推动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
开展对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价值的评价分析,有助于全面了解湖南省湿地生态环境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为科学有效地保护湿地资源提供决策支持和科学参考。
【研究背景】1.2 目的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促进湿地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保障湿地生态服务功能的持续发挥,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通过科学评价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价值,为加强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推动湿地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指导和支持。
目的在于探讨如何更好地实现湿地公园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之间的平衡,为未来湿地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通过评估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价值,为相关政府部门制定有效的保护对策和管理措施提供参考,促进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1.3 意义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对于生物多样性的维护和生态系统的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湿地是地球上最为丰富的生态系统之一,同时也是重要的生态保护区域。
湿地能够提供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为许多珍稀濒危物种提供栖息地,对于生物链的稳定和生态平衡的维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湿地公园的保护不仅可以维护珍稀植物和动物的生存环境,也可以保护水资源和土壤,维护地区的生态平衡。
湿地公园的保护还可以提升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赏湿地景观,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价值评价分析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价值评价分析湖南省地处中国中部,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湿地资源。
国家湿地公园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途径,也是维护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对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价值进行评价分析,以期为湖南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提供参考。
一、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现状湖南省拥有丰富的湿地资源,包括洞庭湖、岳阳市西湖、湘潭市岳塘湖等一大批湿地。
这些湿地在维持当地生态平衡、水源涵养、防洪减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统计数据,湖南省国家级湿地公园共计有15处,总面积达到2622.41平方公里。
这些国家湿地公园包括了自然湿地、人工湿地、大中小型湿地等多种类型,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保护价值。
二、保护价值评价1. 生态保护价值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作为湿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和维持当地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湿地不仅是许多珍稀濒危物种的栖息地,也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途径和休息地。
通过建设国家湿地公园,可以有效保护这些濒危物种的生存环境,保障生物多样性的持续发展。
2. 水源涵养价值湖南省的国家湿地公园可以起到净化水质、涵养水源的作用,是重要的水资源保护区。
这些湿地不仅可以净化环境中的有害物质,还可以有效地减缓雨水径流,减少洪涝灾害的发生。
建设国家湿地公园对于维持当地水资源的平衡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3. 科学研究价值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拥有丰富的湿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为生态学、环境科学等研究领域提供了极好的实地研究条件。
科学家们可以通过对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研究,探讨生态系统的演变规律、生物多样性的变化等诸多重要问题,为湖南省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4. 生态旅游价值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也具有重要的生态旅游价值。
这些湿地风景秀丽,生态环境优美,每年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光游览。
通过发展生态旅游业,可以为当地经济发展增添新的动力,也可以提高当地居民的环保意识,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省级湿地公园申报书
省级湿地公园申报书名称:
申报单位:
建设单位:
申报时间:
湖南省林业厅印制
说明
一、申报书作为附件随拟建省级湿地公园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文件一起报送。
二、主要湿地类型包括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
三、“地点”指湿地公园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
四、“地理坐标”指湿地公园所跨的经纬度范围。
五、“边界描述”指湿地公园的具体边界范围。
六、“土地权属”是指湿地公园的土地属性及土地权属使用证认领状况、是否存在土地使用权属纠纷等。
七、“利益相关者协调状况”包括湿地公园建设涉及的居民安置和转产、是否与森林公园或自然保护区重叠、是否涉及国家或省重大基础建设工程等。
八、“湿地生态系统、自然资源、文化资源、景观资源等情况”主要包括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历史人文资源、基础设施,特别是湿地资源概况、现存和潜在问题等内容。
九、申报书的内容和填报要求,由省林业厅负责解释。
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编制指南
附件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编制指南2022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总则 (1)第二部分编制大纲 (5)1 方案概要 (5)2 建设条件 (6)3 必要性与可行性 (7)4 修复目标 (8)5 修复方案及进度安排 (9)6 保障措施 (11)7 成效分析 (12)8 附表和附件 (13)9 附图 (14)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的编制,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编制指南》)。
第二条重要湿地修复方案是针对重要湿地存在的生态退化等问题而组织编制的一定时期内重要湿地修复的总体方案。
重要湿地内的所有修复项目应当按照总体方案进行布局实施。
第三条《编制指南》适用于纳入名录管理的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的编制,一般湿地修复方案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重要湿地修复方案应针对区域湿地资源特点、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国土三调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等充分衔接,以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坚持系统治理理念,从满足湿地修复实际需求出发进行编制,并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重要湿地修复方案应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任务量,并按规定进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
第五条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的深度应符合相关规定,达到可操作、可实施的要求。
涉及河流湖泊的不得影响防洪和供水安全。
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的,应符合相应规定和要求。
涉及的基本术语应符合相关标准和习惯用法,对内容有重要影响的术语,应给出必要的定义或解释说明。
第六条重要湿地修复方案应根据湿地类型,由重要湿地所在县(市、区)及以上地方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含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等,下同)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
第七条国际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由所在县(市、区)及以上地方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含国务院有关部门直接管理的直属单位,下同)征求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1意见并形成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
湖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湖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湖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导语: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涵养水源、调蓄洪水、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的栏目!湖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对于省级湿地公园的申报条件,《办法》规定:一是湿地生态系统在全省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示范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生物物种独特;二是自然景观优美,或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价值;三是面积在20公顷以上,且能保持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湿地面积比例不低于规划总面积的30%……此外,《办法》还明确提出,湿地公园所在地人民政府应确保湿地公园生态用水安全,不得在上游或周边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和设施;禁止擅自占用、征收、征用湿地公园的土地,确需使用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湿地公园内禁止开矿、采石、采沙、取土等行为,禁止从事任何不符合湿地公园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第四条专门指出,湿地公园建设属于社会公益事业,以所属地方政府投资建设为主,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湿地公园建设。
今年争取新建5处国家级据了解,湿地公园分为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和市、县级湿地公园。
“十二五”期间,湖南新增国家湿地公园40处,并实施了24个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截至目前,湖南湿地保护率已经达到69.30%,高于全国43.51%的平均水平。
在今年,省林业厅将继续实行湿地保护工作计划,推进“美丽湿地”建设,争取新建5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并完成松雅湖等8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评估验收,使全省湿地保护率维持在72%以上。
而在“十三五”规划中,省林业厅提出,将继续完善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抓好湿地公园的建立工作,争取新建11个国家级湿地公园、10个省级湿地公园;同时,以全省湿地保护率≥72%为目标,使全省国家湿地公园总数达到60处,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授牌达40处,20处国家湿地公园继续开展试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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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标准《省级重要湿地认定》编制说明2019年12月22日一、工作简况(一)标准项目的来源、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参加单位和协作单位人员分工1.标准项目的来源(年限,项目编号)标准项目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2.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根据《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湿地,是指适宜喜湿野生生物生存、具有较强生态调控功能的潮湿地域,包括湖泊、河流、水库、河口三角洲、滩涂、沼泽、湿草甸等常年积水或季节性积水的地域。
”湿地是一个特殊复杂的生态系统,其管理涉及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等单项资源,在土地利用上又与农地、林地交错,要将其作为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管理,就需要依据湿地的自然属性科学确定其范围。
我省湿地的类型多样,主要包括河流和湖泊两种类型。
我省在制定《条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湿地具有适宜喜湿生物生长、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具有生态调控功能三大基本特征。
同时,为妥善处理好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相统一、协调,明确了湿地必须经行政认定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规定,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发布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名录。
根据《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湖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需要对全省湿地建立湿地分级体系。
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及国家有关规定,将全省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
省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明确相关管理规则和程序,发布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名录,并及时更新全省湿地名录。
开展省级湿地认定是分级分类管理的基础,是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失的环节,是依法保护湿地的必然要求。
因此需要对本省湿地资源进行普查,制定省级重要湿地标准。
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可以规定省级重要湿地的范围、认定原则,并从湿地面积、类型、物种、功能等方面提出认定指标。
认定标准是《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的重要技术支撑,为科学确定湿地范围和管理区域,划定湿地保护红线,开展湿地执法奠定基础,并有助于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湿地范围内资源权属复杂、管理职责不统一的情况。
表1 项目主要参加单位及人员分工序号姓名工作单位专业职称分工1 曾掌权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生态学副研究员项目主持人2 薛萍湖南省湿地保护中心湿地保护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可行性验证3 田育新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水土保持研究员可行性验证4 李婷婷湖南省湿地保护中心湿地保护高级工程师可行性验证5 牛艳东湖南省林业科学院动物学副研究员标准编制6 许鑫湖南省湿地保护中心湿地保护工程师可行性验证7 张珉湖南省林业科学院园艺学助研标准编制8 郑猛湖南省湿地保护中心湿地保护工程师标准的数据采集9 杨蕊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林学工程师标准的数据采集10 罗佳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植物学高级工程师标准编制11 吴小丽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林学助理研究员标准的数据采集12 徐佳娈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生态经济助理研究员标准编制13 袁穗波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林学高级工程师标准的数据采集14 邓楠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生态学助理研究员标准的数据采集15 马丰丰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林学高级工程师标准的数据采集16 宋庆安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林学研究员级高工标准的数据采集17 姚敏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林学高级工程师标准的数据采集3.项目主要参加单位和人员分工本标准由湖南省林业科学院主持起草,湖南省湿地保护中心参与起草和标准验证。
项目组成员具有多年从事湿地科研的工作经验,熟悉重要湿地认定的关键技术和管理环节。
主要成员见表1(二)主要工作过程1.已有工作基础湖南省林业科学院开展湿地方面研究近40年,包括湿地特性、动植物生态和资源利用等研究。
在省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于2004年9月成立了“湖南省湿地研究中心”,现有专职科研人员13人,外聘客座研究员9人,是湖南省林业局湿地研究的科技支撑单位。
近五年来,承担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际合作项目、林业行业专项等项目10多项,已建立了国家林业局洞庭湖湿地生态定位研究站、科技部洞庭湖流域生态系统管理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为项目的实施建立了良好的平台。
2.完成工作步骤和方法项目批准立项后,我们依据项目主要内容和技术路线,编写了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明确分工。
完成的步骤:标准查新→项目申报→补充试验→ 标准草案的写作→向省内外相关专家征求意见→ 回收专家意见→ 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标准的修改→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湖南省林业局组织,召开会议对标准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根据审查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颁布实施。
2018年底成立项目组,确定项目主要内容和技术指标,编写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组人员的分工。
2019年1月文献查询、资料收集,制定完整的实施方案;2019年2月参照国家重要湿地认定指标,结合我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湿地保护的实际情况,进行全省调查,选取各类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湿地进行调查,从湿地的典型性、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重要性等方面确定认定指标,获取全省湿地资源调查数据、湿地名录及湿地规划,确定认定原则,构建省级重点湿地的认定标准,提出湖南省湿地资源保护建议及对策探讨,完成标准文本初稿。
2019年6月-8月在征求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标准文本修改。
2019年9月项目组成员进行了专题讨论,再次对标准文本内容进行定稿,2020年3月-4月征求省林业局相关处室和各地市州林业局,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
二、标准的编制原则和标准的主要内容(一)标准编制的原则对省级重要湿地进行认定,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以及准确程度直接关系到对湖南省重要湿地认定的准确程度。
《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地方标准立足于湖南省湿地保护实际情况,同时参照《国际重要湿地标准》、《国际重要湿地确定标准》(GB/T26535-2011),江西省、云南省重要湿地地方标准,遵循导向性、完整性、可操作性等原则为基础构建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指标体系。
1.导向性:以湿地保护为导向,在标准编制中立足于湖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实际,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与技术规程。
2.完整性:从湿地的典型代表性、特有物种及其数量,湿地面积和区位优势,重要规划区湿地保护、湿地文化等方面来确定省级重要湿地的认定。
3.可操作性:力求标准的条款表达明确无歧义,实践性强,简单明了易理解和操作。
4.规范性:本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及GB/T1.3-1996《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进行制订,在标准编写模板中编写。
(二)标准的主要内容及依据本标准是根据湖南省重要湿地认定的基本方法程序编制,是湖南省重要湿地认定方法规范化、标准化的规定,主要技术内容共包括5章:第1章范围:规定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和适用范围。
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说明了本标准引用文件的版本及规范性。
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标准引用GB/T 26535-2011 国家重要湿地确定指标。
第3章术语和定义:说明了适用于本标准的术语和定义。
第4章省级重要湿地的认定指标:首先将湖南省境内的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或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湿地,直接列入省重要湿地名录;其次从省内湿地的典型性、特有性,重点保护物种、特有物种栖息地,一定数量水鸟的栖息地,一定面积或源头湿地,一定面积的城市湿地,具有文化意义湿地等方面指标认定省级重要湿地。
第5章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指标说明:参考了“国家重要湿地确定指标”标准(GB/T 26535-2011)”等标准和相关文献及我省调查研究的成果,对我省重要湿地认定指标中湿地类型的典型代表、特有类型湿地,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物种、省特有物种,水鸟生活史重要阶段,孤立湿地或湿地群、重要江河干流、重要水源地,文化意义湿地等内容进行较详细的说明,以帮助认定省级重要湿地。
三、预期的效果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可以规定省级重要湿地的范围、认定原则,并从湿地面积、类型、物种、功能等方面提出认定指标。
认定标准是《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的重要技术支撑,为科学确定湿地范围和管理区域,划定湿地保护红线,开展湿地执法奠定基础,并有助于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湿地范围内资源权属复杂、管理职责不统一的情况。
因此,本项目所建立的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标准的建立,可以量化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标准,规范其认定要求,强化湿地的保护,有力地推进湖南省重要湿地的认定与保护,将为区域湿地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地方标准立足于湖南省湿地保护实际情况,同时参照《国际重要湿地标准》、《国际重要湿地确定标准》(GB/T26535-2011),江西省、云南省重要湿地地方标准,遵循导向性、完整性、可操作性等原则为基础构建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指标体系,将湖南省不能纳入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而又有很大保护价值的湿地认定为省级重要湿地,从而使湿地管理部门更好的行使保护的权力。
本标准参考了林业行业推荐的国家重要湿地确定指标等,并与上述标准保持了较好一致性。
未发现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冲突。
五、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本项目可作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在湖南省范围内认定省级重要湿地。
本标准不适用于省级重要湿地的区划。
(一)组织措施根据标准项目协议书的要求,本标准为推荐性林业省标准,建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与实施该标准时,及时组织有关市(县)林业局标准管理部门和科研和生产单位等进行宣传、推荐该标准。
(二)技术措施建议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该标准,在科研和管理部门宣传。
建议举办由科研和管理参加的实施该标准的培训班。
标准项目主持单位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编写实施该标准的方法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