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经典 案件:黄光裕
黄光裕案件分析(范文大全)
黄光裕案件分析(范文大全)第一篇:黄光裕案件分析黄光裕个人简介:黄光裕,17 岁随其兄弟来到北京,用 3 万元的贷款开始了家用电器的经销。
1987 年 1 月~1997 年 7 月,国美电器任总经理;1988 年 7 月~1992 年 7 月,中国人民大学一分院学习;1997 年 7 月~现在,鹏润投资公司任总裁。
到今天,鹏润投资的国美电器连锁已占有国内家电分销市场的 35%,2002 年 10 月 26 日,黄光裕重新执掌国美。
2003 年,黄光裕只以仅仅 5800 万港元的成本控制了一只原名“京华自动化”(493HK)的香港股票,并在后来改名为“中国鹏润”。
2004 年 6 月,黄光裕让市值只有 2 亿的“中国鹏润”掏出 88 个亿,来收购他全资拥有的国美电器 65%的股权。
这项收购之前,胡润把黄光裕所有财富定格在 46 亿,而此次交易后,黄光裕的账上财富迅猛飙升近一倍。
2004 年 9 月 10 日,“中国鹏润”正式更改为“国美电器”。
2004 年9 月底,黄光裕卷土重来,再次配售3 亿股。
配售价每股 3.98 元,“国美电器”融资成功高达 12 亿港元的现金。
专题:黄光裕涉嫌经济犯罪被调查案件缘由的三大猜测在黄光裕事件爆发后,各家媒体一直在“寻找”黄光裕,并通过各种关系求证黄光裕究竟是否已被拘查以及其背后真正的原因。
目前,黄光裕控制的国美电器(0493.HK)中关村科技、(000931)以及其兄黄俊钦控股的*ST 金泰(600385)都已停牌,等待进一步公告,相信水落石出的日子不会太久。
猜测一:“涉嫌操纵股价” 记者从有关人士得知,黄光裕此次所涉及资本市场违规之事与 ST 金泰无关,而是涉嫌操纵另外一只股票股价。
分析人士认为,国美电器是香港上市的公司,如果黄光裕在香港操纵股价,应该由香港警方介入,而不是内地公安机关。
因而,这位分析人士认为黄光裕操纵股价也应该将国美排除。
在“鹏润系”中,仅三联商社没有停牌,这表明三联商社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约束要求,那么三联商社应该与操纵股价无关。
典型案例(黄光裕)2
单位行贿罪不正当利益的认定1——黄光裕案中单位行贿罪法律评析【说明】黄光裕作为曾经的中国首富,其被追究刑事责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关媒体全程报道了该案的审理进程,对该案涉及的一些罪名,媒体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其中单位行贿罪由于涉及到国美公司及黄光裕本人,因此该罪能否认定,是认定为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格外引人关注,有关行为性质认定依据的争议也比较大。
随着该案二审的宣判,有关争议最终也尘埃落定。
作为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对于在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模糊的法律问题比较好地给予了回应,其影响将比较久远,判例效应也将十分显著。
【案情】2006年至2008年间,被告人黄光裕作为被告单位鹏房公司及国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得知公安部经侦局北京总队正在查办鹏房公司涉嫌犯罪案件及北京市局经侦处对国美公司涉税举报线索调查后,经与被告人许钟民预谋,直接或指使许钟民向时任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总队总队长的相怀珠提出,在侦办鹏房公司、国美公司上述案件中给予关照的请托。
期间,黄光裕单独或指使许钟民给予相怀珠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06万余元。
2006年至2008年间,国税总局稽查局在全国范围对被1本案例只是黄光裕案中有关单位行贿的部分事实,实际一审法院认定本案被告人黄光裕触犯了3个罪名,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个人部分财产2亿元,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罚金6亿元,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部分财产2亿元,罚金6亿元;被告人许钟民触犯了2个罪名,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
此外还有一个被告人杜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亿元。
2010年8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除将被告人杜鹃的刑罚改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亿元外,其余均维持了原判。
内幕交易——以黄光裕案为例
监管机构 以及监管 制度
监控技术
实行“司法和行政 以证监会监管为主体; 完善市场机制;提高从业人员 相配合”的模式 法律诉讼和自我监管薄 道德操行;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弱;存在“行政情性” ;实行“同股同利”
完备的软件监控系 监控技术比较落后;停 建立实时监督系统;加强对网 上披露的信息分析 统;实时查处非法 留在经验基础之上 行为
(五)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或知晓该内幕信息的人联络、接 触,其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
ABOUT 老鼠仓
SOMETHING
老鼠仓(Rat Trading) 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在 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 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 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 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 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 仓位率先卖出获利。是内 幕交易的一种形式。
中美监管机制对比
美国 法律的健 全程度 监管对象 中国 展望 起步早;操作有效 起步晚;监督与市场难 细化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 性高 以互动;漏洞大;过于 教条;规定不健全 保证中小投资者的 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 监管目标主要定在保护投资者 利益,建立一个有 对资源优势进行问接的 利益上;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并 效的强势市场 保护 且建立全方位的取证渠道
2010年,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的内幕交易案件
4月13日, 耿佃杰买 卖大成股 份股票 8月9日, 李际滨、 黄文峰买 卖粤富华 股票
4月19日, 马中文、赵 金香、马忠 琴、党建军 买卖S*ST光 明
6月23日, 辽河纺织、 由春玲、赵 利买卖辽源 得亨股票
11月19日, 上海北孚(集 团)有限公司、 秦少秋、倪锋、 柳驰威买卖ST 兴业股票
沪首列“老鼠仓”案 宣判!!
2011 年 10 月 9 日,静安法院开 庭审理本市首例证券“老鼠 仓”案,以“利用未公开信 息交易罪”一审判处基金经 理许春茂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3 年,罚金 210 万元。许春茂 退缴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 国库。
黄光裕案件
黄光裕案件黄光裕案件是中国商界的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涉及到中国的零售业巨头——国美电器的前董事长黄光裕。
这起案件不仅引发了广泛的舆论关注,也给中国商业界带来了深刻的反思和警示。
黄光裕,中国零售业的领军人物之一,曾经是国美电器的创始人和董事长。
国美电器是中国最大的家电零售商之一,也是中国境内最大的白色家电专卖连锁企业。
黄光裕在国美电器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将其从一个小型家电店发展成为拥有数千家门店和庞大市场份额的巨头企业。
然而,黄光裕的成功并没有持续太久,2008年,他卷入了一场引人注目的财务丑闻。
这场财务丑闻首次暴露于公众视野中时,轰动了整个中国商界。
黄光裕被指控从公司账目中挪用了数亿人民币,用以投资股市等非法活动,并以虚假交易手段掩盖这些举动。
据报道,这些虚假交易包括与供应商之间的“假交易”、夸大销售额等手段。
随着财务丑闻的曝光,国美电器的股价急速下跌,公司陷入了巨大的财务困境。
为了保护股东的利益,以及公司的声誉和信誉,国美电器决定罢免黄光裕的董事长职务。
黄光裕也被警方拘留,等待进一步的调查和审判。
这起案件的重要性不仅在于黄光裕本人的身份和影响力,更在于它对中国商界的警示。
黄光裕案件暴露出中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包括内部控制不完善、高管权力过大、缺乏透明度等。
这些问题在中国商界普遍存在,而黄光裕案件则成为了一个引人深思的案例。
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升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和监管机制。
例如,加强审计监察,强化公司治理,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等。
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这些举措为中国商界的发展提供了更加稳定和透明的环境。
此外,黄光裕案件也对中国商界的投资者和消费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投资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实力产生了更加谨慎的态度,更加重视透明度和可持续性。
消费者也倾向于选择那些有良好信誉和声誉的企业进行消费,对质量和服务有更高的要求。
黄光裕案:民营企业家的“原罪”标本
企业家的 上上之选 。其次便 是重金结
市场 可公平准入 ,商人也 就不需去勾 结官 员,原罪之 说也就灰 飞烟灭 。这 样 .既 可以防止 黄光裕式 的金钱帝国 左右市 场 ,又会加 速推进社 会转型 ,
经济减轻 对 出口的依赖 , 而在 更大 转
程度上依 赖国 内需求 ,同时还有助 于
对付通胀 。”
制度 ,保持人 民币汇率在 合理均衡 水 平上 的基 本稳定 。 “ 这将 有助于 中国
思考题
在美元 、欧元 下跌的 形势下 ,减
轻 中国经 济对 出口的依 赖,为什 么有 助 于减缓 国 内的通货膨胀 ?
1
恰 恰 是 进 行 人 民 币汇 改 的 好 时
当前欧 元兑美元汇 率 已差不 多触 此时把 人民币盯住 美元改 为盯住
尤其是经济发展模式的改变 。
三 富身份 以及黄耗 资几十亿元将 上 员纳人关 系网络 ,尤其是从 中央 } 到诸 多省市 高官均 涉其 中 ,实乃
思考 题
请从社会制度 、创业环境.企业家 道德等角度分析戋计沦时树起
尽 管一直承 受着 国际上 要求 “ 人
的过 程 中产 生 了 所 谓 的 “ 罪 ”问 原 题 ,也就 是民营 企业家财富 来源的 合 法性问题 ,通常被 认为的 罪源是官 商
勾结窃取 国有资产 、偷税漏税等 。
期 ,在 经济上 ,转 型的本 质就是划清 政府与 市场的 界限 ,并立 法保护私人 财 产 的 安 全 ,这 会 鼓 励 个 人 的创 造
国美的营销案例:“高手”黄光裕
国美的营销案例:“高手”黄光裕高手下棋,举一而动三。
即使可以看到其中的三步,却也无法准确判断其真正要走的是哪一步,以及对自己具有致命威胁的是哪一步。
出神入化,高深莫测,使得对手疲于奔命,观众一片哗然。
在中国零售行业,有一个人每走一步棋都会让人始而惊讶不已,继而百思不解,终而拍案叫绝,这个人就是“高手”黄光裕。
2004年,国美公然把家用空调行业的“老大”格力扫地出门。
经历了一年多了的时间,相信现在业内人士都已经认识到:黄光裕这一招失去的仅仅只是与格力微乎其微的合作量,得到的却是众多品牌的服服贴贴。
随后,黄光裕成功地运用了一个“左右手互倒”的手法,将国美以2.41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以88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中国鹏润,并使得国美借壳中国鹏润曲线上市,正式步入其梦寐以求的资本市场,黄光裕无疑做了一个可能是其一生最赚钱的买卖。
2005年,国美进军南京和收购易好家,再次印证了其出奇制胜、出神入化的做事风格。
进军南京国美为何进军南京?相信现在仍然还有不少人认为国美是在和苏宁较劲。
而国美在对外宣传上确实也有意地向外界传递出这样的信号。
如果你真的以为国美进入南京完全是出于和苏宁较劲的目的的话,那就正中了黄光裕的“迷魂大法”了。
南京市场是苏宁和五星的大本营,在经过了两家多年来的扩张运做之后,市场份额基本被两家瓜分了,因此很多人认为国美在南京市场扩张甚至立脚都是难度很大的事情。
但事实可能正相反。
首先,正因为有了苏宁和五星两家多年的大力度扩张运做,使得南京市民已经形成了“买家电,到卖场”的牢固习惯,家电卖场几乎已经垄断了消费需求,传统经销商和百货业态的障碍早已经被打扫干净。
可以说目前南京市场对家电卖场的认可度之高和传统经销商与百货业态的市场占有率之低都是国内任何城市无法相比的,这对于国内家电连锁老大国美来说,无疑是个绝好的条件。
其次,南京市民对于本地两家家电卖场多少已有些腻烦,国美的进入无疑是新面孔,消费者从而也可以货比“三家”,何况国美还是家电连锁的老大。
黄光裕案件分析
--内幕交易
黄光裕简介
黄光裕,广东汕头人,1969年5月生, 企业家,中国家电零售业连锁模式的创始人, 现代潮商代表人物之一。2004、2005、2008年 三度问鼎胡润百富榜之大陆首富,在2006年福 布斯中国富豪榜亦排名第一。2013年,身陷囹 圄的黄光裕仍以人民币200亿元资产,名列胡 润百富榜第39位。
内幕交易的防治
1、完善立法,健全制度 2、加大查处力度 3、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 鼓励社会公众的监督、完 善内部监督机制
4、建立诚信评价体系,增 加内幕人的失信成本
Thank you!
内幕交易的构成条件
(1)构成犯罪的主体是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 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在本案中,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直接参与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 司资产重组、置换等事项,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2)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有让自己或者他人从中牟利的 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在本案中,黄光裕指使他人使用其实际控制的85个股票账 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显然是故意行为。
证券违法行为
(1)虚假陈述
(2)内幕交易
(3)操纵市场 (4)空买交易 (5)违规运作
而黄光裕则犯了其中的内幕 交易罪,那么什么是内幕交易呢?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 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 息的其它人员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 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 议的行为。内幕交易行为人为达到获利或避损的目 的,利用其特殊地位或机会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证券 交易,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侵犯了投资公众的平等知情权和财产权益。
黄光裕案件简介
黄光裕一审被判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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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中国大陆红极一时的“ 曾经在中国大陆红极一时的“首 富”黄光裕2010年5月19日拿到了 黄光裕2010年 19日拿到了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法 院昨日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 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 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 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黄 光裕之妻、原A 光裕之妻、原A股上市公司中关村 监事杜鹃因内幕交易罪获刑3 监事杜鹃因内幕交易罪获刑3年零 6个月,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 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单位 行贿罪分别被处罚金人民币500万 行贿罪分别被处罚金人民币500万 元和120万元。 元和120万元。
生平简历
我做事的习惯,方向一旦明确,大概都想好了 应该有三分把握,我就敢 ► ► ► ► ► ► ► ► ► ►
【创业史】 创业史】 ●1986年承包北京市珠市口东大街420号国美服装店,开始创业。 1986年承包北京市珠市口东大街420号国美服装店,开始创业。 ●1987年将国美服装店更名为国美电器。 1987年将国美服装店更名为国美电器。 ●1999年国美进军天津,此后开始大规模向全国扩张。同年,创办鹏润投资有限公司。 1999年国美进军天津,此后开始大规模向全国扩张。同年,创办鹏润投资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国美在12城市拥有49家直营店及33家加盟店,总资产达5亿。 2001年12月,国美在12城市拥有49家直营店及33家加盟店,总资产达5 ●2004年6月鹏润集团以83亿港元的价格,收购其22个城市94家国美门店资产的65% 2004年 月鹏润集团以83亿港元的价格,收购其22个城市94家国美门店资产的65% 股权。国美实现以借壳方式在香港上市。 财富史】 【财富史】 年份 财产 排名 2004年 105亿元 2004年 105亿元 首富 2005年 140亿元 2005年 140亿元 首富 2006年 200亿元 2006年 200亿元 第二 2007年 450亿元 2007年 450亿元 第四 2008年 430亿元 2008年 430亿元 首富 2009年 230亿元 2009年 230亿元 第17 注:数据来自“胡润百富榜” 注:数据来自“胡润百富榜”。
黄光裕案二审宣判 杜鹃当庭释放
黄光裕案二审宣判杜鹃当庭释放黄光裕案二审宣判杜鹃当庭释放2010-08-30 14:36:27 来源: 人民网(北京) 跟贴5 条手机看新闻核心提示:30日,黄光裕案二审宣判。
黄光裕三罪并罚被判十四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杜鹃改判缓刑。
据了解,二审判决书中写到,杜鹃在一审宣判后积极筹借资金,全额缴纳了人民币2亿元罚金,确有悔改,根据相关刑事政策及本案具体情节,对杜鹃可依法再予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人民网8月30日报道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黄光裕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
黄光裕三罪并罚被判十四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杜鹃改判缓刑,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当庭释放。
据悉,杜鹃已全部缴清罚金2亿元。
据了解,二审判决书中写到,杜鹃在一审宣判后积极筹借资金,全额缴纳了人民币2亿元罚金,确有悔改表现,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及本案具体情节,对杜鹃可依法再予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据知情人介绍,由于本案二审不开庭审理,杜鹃的辩护人许昔龙律师多次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力陈适用缓刑的理由。
二审法院经过二个多月的闭门审理后,对杜鹃量刑部分进行改判并适用缓刑。
案件回顾:今年2月12日,黄光裕案经过三次退回补充侦查后,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公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此后的4月14日和15日,法庭针对本案进行了为期一天半的庭前示证。
当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至当日21时许结束。
 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以犯内幕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以犯单位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
法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处黄光裕妻子杜鹃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
黄光裕资本运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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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至今年8月,在三联集团与国 美股权之争中,黄光裕“操纵”三联商社 的路径显现端倪。三联商社的股权拍卖始 于今年2月14日。当时隐姓埋名的“山东龙 脊岛公司”以5.373亿元的总价,竞得三联 商社10.69%的股权。受此消息刺激,三联 商社股价连续拉出8个涨停,由拍卖前的 7.83元最高涨至17.98元,涨幅为130%。 这正是黄光裕被调查的导火索。
创业阶段13亿贷款严重违规
• 多年来,外界对黄氏兄弟巨额财富的来源 质疑不断,而公安部的调查确已佐证: • (1)民营的“新恒基系”和“鹏润系”在 创业阶段,严重违规甚至违法获得中国银 行北京分行的信贷支持 。 • (2)黄光裕兄弟从创业开始,便一直是踏 着政策和法律的边缘迈步前行。比如早年 因倒卖电器产品被呼和浩特警方以投机倒 把查扣。
• 不过,公安部今年启动的新一轮调查,已 明令不针对国美电器,警方称黄光裕犯罪 事宜“主要涉及其个人”。内部人士称, 一则国美电器波及面广,尤其是金融危机 当头势必影响其上游产业;二是国美电器在 境外注册、香港上市,不属内地侦查范围 . Nhomakorabea谢谢
•
此役后,黄光裕的公司即表示收购龙 脊岛,从而间接获得三联商社10.69%股权。 而拍卖之前,黄光裕即吸入流通股,坐享8 个涨停的渔利。此后,黄光裕又通过战圣 公司多次竞得三联商社多数股份。
操纵证券市场罪
• 黄光裕所涉的操纵证券市场罪,是中国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新近规定并强化 的罪名。犯此罪者,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前“上海首富”周正毅、 上海社保案中的富豪张荣坤等,已均因此 罪获刑。黄光裕兄弟从创业开始,便一直 是踏着政策和法律的边缘迈步前行。比如 早年因倒卖电器产品被呼和浩特警方以投 机倒把查扣。
黄光裕的罪与罚
告 日时 , 以上 账 面 收益 额 为 38 元 。 4万 为 此 ,20 07年 ,证 监 会 稽 查 一 局 出
股股份有 限公 司 3% 的股份 ,鹏泰 由此 3 成为中关村 的第一大股东。
从这个意向达成 ,到上报证监会最终 批准这一股权置换和完成过户之间,有接
巅峰跌落的一刻 , 黄光裕选择了沉默。
据参与宣判人士描述 ,黄光裕这天身着西
装 出庭 ,保持 着拘禁期 间蓄起 的平 头发
型 ,在法庭上从始至终未发一言。
财 产 2亿 元。 他 的 妻 子 杜 鹃 , 因 内幕 交 易 罪 ,被 判 处 3年 6个 月 的 徒 刑 ,
罚金 2亿 元 。他 的 同 乡和 下 属 许 钟 民 两 罪 并 罚 ,判 处 3年 徒 刑 ,
处罚 1 亿元 。
、
位 曾经 的 中 国首富 风光 无 两 ,
5月 1 1 81一早 ,北 京市第 二 中级人 7 民法院门几就拉起 了长长的警戒线。如其
伙人杨照东步出法院时说 。
股市狂 玩 :借 保姆 账户倒 腾 中关村
这个买人过程 中,黄光裕通过财务总 监周亚飞找 了6个个人身份证在银行开立
一
些个人账户, 专门用于转款 。20 07年 3 、
4月间,周亚飞安排助手用鹏投公司的支 票在国美公司换取现金三四千万元 ,存入
上述 6 人的账户。其后 ,这些资金便用来
随后 ,用鹏泰公 司持有 的 4% 的 中关村 8
股份 ,置换上市公司 中关村持有的启迪控
黄光裕狱中下令不惜代价干掉刘强东精修订
黄光裕狱中下令不惜代价干掉刘强东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黄光裕狱中下令:不惜代价干掉刘强东黄光裕图片来源网络刘强东图片来源网络黄光裕狱中下令:不惜一切代价阻京东上市拖垮刘强东“某东,放过苏宁,打价格战找我!”在2013年“6·18”电商文案大战中,国美的这条挪用网络热门事件的微博极为出彩,极具情商,让人意识到了国美的存在。
而之前,大家似乎已经遗忘了这位曾经的霸主。
其实早在这一年的清明节,国美高级副总裁牟贵先便对外发表了《电商悼词》,指责电商们“年年亏损却还不知疲倦地挥舞价格的屠刀”。
不久后,国美在线对外证实,其CEO韩德鹏已经辞职,由牟贵先暂时接掌。
阵前换将,必有大动作。
系列的举措背后,透露出明显的“黄氏风格”。
没错。
国美近年来在行业竞争中日益被边缘化,扰乱了狱中黄光裕的“清修”。
据传闻,对今日江湖上的电商大战,黄忧心忡忡。
国美高管去看望他时,黄给出的锦囊之计就一个字:“拖”。
黄光裕高度重视后起之秀刘强东,指令国美保持现金流、不惜一切代价阻止京东上市,企图拖垮京东,他觉得此事关乎国美生死。
真是十年河东又河西啊。
2004年10月,黄光裕以105亿的身价高居胡润百富榜榜首,一跃成为中国内地首富。
年轻、草根、奋斗、财富……这些词汇汇集到他身上,他一夜之间万人瞩目,成为十年前当之无愧的“ChineseIdol”(中国偶像)。
当时,黄光裕的对手名单上,只有张大中、陈晓(微博)、张近东、张继升等人,根本没有刘强东。
随后的两三年时间内,他开动并购战车、按图索骥,将这些对手的公司几乎全部收归囊中。
如今,在狱中回首,他应叹惜当时犯下的三个错误:一、将陈晓收归自己阵营;二、将张近东留在了阵营外;三、忽略了刘强东的存在——就在黄光裕风光无限的2004年,刘强东创建的京东正在他眼皮之下孕育,正式从实体店经营转为做电子商务。
我是最早报道黄光裕家庭背景和发家历史的财经记者,消息主要来源于黄光裕二妹黄秀虹及其他一些知情人士。
昔日首富黄光裕一审被判14年 罚金6亿元
记者:8亿是罚国美的吗?
杨照东:罚个人。
记者:最后定的是单位行贿吗?
杨照东:单位行贿。
记者:结果你们的看法是怎样的?
杨照东:从他的辩护人的角度,我觉得这个结果判得重了一些。
记者:打算上诉吗?
杨照东:这个不清楚,看他自己啦。 杨照东在媒体的包围下亦步亦趋走到了自己的车边,记者一把拉开车门成功进入杨照东车内对其进行采访。杨照东介绍,宣判从9点半开始,整个过程大概用了40分钟左右,旁听席上坐了不少人,黄光裕的两个妹妹和他的母亲都有到场。
记者:他自己家里的来吗?
杨照东:他妹妹和他妈妈都来了。情绪比较激动,但是法庭上没有做更多表示认为判罚偏重,主要还是看黄光裕的。
杨照东说,宣判过程中,黄光裕等人表情平静。
记者:黄光裕当庭什么反应?
杨照东:没有什么反应,这种案子自己有一定的准备。当庭没有表示上诉。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黄光裕的妻子、原中关村监事杜鹃因内幕交易罪获刑三年零六个月。原北京中关村科技董事长许钟民因内幕交易、泄露内幕
信息罪(从犯)以及单位行贿罪,获刑三年。另外,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和120万元。
杨照东认为,判罚不会对国美电器造成太大影响。黄光裕等人当庭都没有表示是否上诉。今天下午,杨照东会去会见黄光裕,就是否上诉征求其本人意见:
黄光裕案今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宣判,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早上8点20分,记者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西门时,警察正在拉警戒线,有行人误入警戒线后,会被民警很快劝离。之前有消息说,宣判可能会在9点30点开始,多家媒体早早地在法院北门、西门架起了长枪短炮,对在法院门口短暂停留的所有车辆都要拍几个镜头,生怕错过了重要细节。直到9点40分,法院门口依然没有丝毫动静,大家正在焦虑今天可能会空手而归,这时,一位有其他庭审旁听证的记者从法院大楼里被法警送了出来:“就进了审判大楼,他有闭路电视,有8个主要的法警,还有他们研究室的工作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典型案例2012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案例1:黄光裕等非法经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单位行贿案被告人黄光裕,男,汉族,1969年5月9日出生,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被告人杜鹃,女,汉族,1972年10月25日出生,原系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被告人许钟民,男,汉族,1965年11月3日出生,原系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一)基本案情1.非法经营犯罪、单位行贿犯罪事实(略)2.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事实(1)2007年4月,中关村上市公司拟与鹏泰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黄光裕参与了该项重大资产置换的运作和决策。
在该信息公告前,黄光裕决定并指令他人借用龙燕等人的身份证,开立个人股票账户并由其直接控制。
2007年4月27日至6月27日间,黄光裕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97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9310万余元,账面收益348万余元。
(2)2007年7、8月,中关村上市公司拟收购鹏润控股公司全部股权进行重组。
在该信息公告前,黄光裕指使他人以曹楚娟等79人的身份证开立相关个人股票账户,并安排被告人杜鹃协助管理以上股票账户。
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黄光裕指使杜薇等人使用上述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13.22亿余元,账面收益3.06亿余元。
期间,被告人许钟民明知黄光裕利用上述内幕信息进行中关村股票交易,仍接受黄光裕的指令,指使许伟铭在广东借用他人身份证开立个人股票账户或直接借用他人股票账户,于同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316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4.14亿余元,账面收益9021万余元。
被告人许钟民还将中关村上市公司拟重组的内幕信息故意泄露给其妻李善娟及相怀珠等人。
黄光裕案
黄光裕案2008年11月19日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8月30日对黄光裕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案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黄光裕获有期徒刑14年。
目录案情简介黄光裕于2007年9月至11月间,违反国家规定,采用人民币结算在境内、港币结算在境外的非法外汇交易方式,将人民币8亿元直接或通过北京恒益祥商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益祥公司)转入深圳市盛丰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丰源公司)等单位,通过郑晓微(另案处理)等人私自兑购并在香港得到港币8.22亿余元(折合美元1.05亿余元)。
2008年12月23日,黄光裕之妻杜鹃辞去国美董事职务;2008年底,“公海赌王”连超涉嫌协助黄光裕洗钱被刑事拘留;2009年1月,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及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因涉嫌黄光裕案被双规;2009年4月,广东政协主席陈绍基、浙江纪委书记王华元涉嫌黄光裕案被调查;2009年6月,深圳市长许宗衡被双规,传与黄光裕案有关联;2010年4月,黄光裕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被诉非法经营、内幕交易、行贿三罪名。
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国美被罚500万。
2010年8月30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2010年11月16日,据2008年11月黄光裕被北京警方带走接受调查,至今已有2年时间,不过,有知情人士透露,黄光裕已于上月初正式入狱服刑。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一)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于2007年4月至2007年6月28日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拟将中关村上市公司与黄光裕经营管理的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泰公司)进行资产置换事项中,决定并指令他人于2007年4月27日至6月27日间,使用其实际控制交易的龙某、王某等6人的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股票代码000931)97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9310万余元,至6月28日公告日时,6个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48万余元。
国税总局处长收黄光裕100万封口费获刑13年
国税总局处长收黄光裕100万封口费获刑13年
2010年06月04日
据孙海渟供述,2006年8月,国税总局稽查局统一部署对国美公司的税务检查。
此后,他和一名副局长约见了黄光裕,要求国美积极配合税务检查。
黄光裕当时提出,希望税务机关不要向社会公开检查情况,以免影响企业发展。
黄光裕通过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民警靳红利约孙海渟吃饭,孙海渟没有拒绝。
席间,黄光裕希望孙海渟对国美公司给予关照。
此后,两人还一起吃过几次饭。
经过税务稽查,国税总局发现国美集团下属相关公司存在不同程度的税务问题,各地税务机关分别做出了罚款、补缴税款和征收滞纳金等处罚、处理决定。
截至2008年上半年,各地对黄光裕个人和国美集团下属公司的检查处理工作基本完成,共查补税款6791万元。
整个过程均未对外公布。
税案风波过后,黄光裕又约孙海渟,在吃饭时给了孙海渟一个信封。
孙海渟说,第二天,他发现信封里有10张银行卡,背面都写着10万元和密码。
据孙海渟供述,卡里的钱他一直没敢动。
2008年11月,黄光裕被警方拘留后,他怕被牵连,将10张银行卡剪成碎片,投入下水道冲走。
2009年初,孙海渟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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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案背后的制度风险:以法律的威力为一个人"开道"
权力与资本的关系正在发生变化,郑少东们似乎在揭开一个崭新的思路:利用手中的法规制定权,以法律的威力为一个人“开道”
黄光裕案背后的制度风险
在黄光裕被调查接近5个月时,其案所涉官员的“重量级”被再次刷新。
4月16日,中纪委向媒体证实: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中共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被“双规”,案由是“严重违纪”。
媒体后来证实,二人之“违纪”均与黄光裕案有关。
这标志着,黄光裕案所涉官员级别,已由此前的副部级,提升为正部级——此前涉入该案的最高长官,是公安部前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
这一次“升级”,据说给看守所内的黄光裕带来了巨大压力。
此前有报道称:4月底,黄曾在看守所谋求自杀,被及时发现而未遂。
有推测认为,黄光裕的压力,不仅来自已经归案的官员,可能还有更多不为人知的隐秘。
“落水”的逻辑
上世纪90年代,广东省公安系统连破“东星轮”千万港元抢劫案、“世纪贼王”张子强案和“长胜轮”海上抢劫杀人案,威震寰宇,被外界誉为“逢大案必破”。
这些显赫战绩的背后,有两个主要操盘手:一个是时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的陈绍基,另一个是他的得力爱将、时任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长的郑少东。
陈绍基涉案,让不少广东人唏嘘。
从1991年起,陈绍基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从1993年起主政广东省政法委9年。
在这11年间,他以彪炳的业绩为自己赢得了“南粤政法王”的美誉。
但腐败的种子或已在此埋下。
据知情人士透露,陈绍基、郑少东,以及广东省前任纪委书记王华元的“落水”,可能都与“公海赌王”连超有关。
作为当时最具规模的五星级豪华游轮“海王星号”的主要投资人,连超在内地官场关系熟稔,经常邀请一些官员上船小试身手。
在办案中与连超多有交集的陈绍基们,被连超请上船存在很大的可能性。
而此时的黄光裕,早已是“海王星号”上的常客。
2008年1至10月份的航空记录显示,黄光裕曾十余次往返于内地与港澳之间。
而其数年前的往返记录更为频繁。
接近警方的人士还透露,在连超的帮助下,黄光裕还可利用隐蔽身份往来于上述诸地。
黄光裕频繁光顾赌场,
除了一试身手的诱因,还便于与那些他认为手握重权的政府官员交易。
最典型者,上世纪90年代“慕马案”的主角——沈阳市前副市长马向东,在赌场3日内输掉上千万后,就赶紧回去买官卖官,以解决“供血”不足。
虽然具体细节尚有待证实,但黄光裕利用牌桌大搞行贿,却是不争的事实。
这三名官员先后“落水”,还有另外一条可能路径,这条路径的核心,是郑少东与黄
光裕的同乡关系。
陈绍基是中山人,但这个中山人有一个潮汕籍的“死党”郑少东。
于是,黄光裕与陈绍基之间的关节,存在通过郑少东打通的可能性。
而王华元与陈绍基之间,工作上有长达8年的交集,在陈绍基卸任省委副书记后,王华元又接任政法系统的主管领导。
于是,在黄光裕和王华元之间建立沟通渠道亦不是难事。
“慎刑论”联想
陈绍基被“双规”后,其之前有关“特赦”的言论引发了新一轮的联想。
2008年“两会”期间,在讨论“两高”报告时,全国政协委员陈绍基个人建议:在国庆60周年时,对罪行较轻的罪犯实行特赦。
“这将会对和谐社会的建设起到很好的作用。
”他说。
虽然陈绍基提此建议时,黄光裕尚未因涉嫌操纵股价罪被调查,但有人还是注意到了其间的关系,特赦言论背后或许隐藏着不足为外人道的逻辑,在当年的“两会”上,陈绍基还建议缩小
死刑的适用范围。
而到了去年12月份郑少东抛出的“慎刑论”,目前看来前后存在一定的逻辑联系。
“慎刑论”的核心观点,是“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
从社会的反应来看,以郑少东在今年1月19日被证实“双规”为分野,表现为饶有兴味的两种态度:1月19日之前,网民几乎一边倒地指责这一论调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1月19日以后,则又近乎一致地表现出意味深长的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样。
”
郑少东说,之所以要对企业高管慎刑,是因为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加上中国经济生活中尚未解决的深层次矛盾,“经济犯罪形势日趋严峻,打击经济犯罪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任务日益繁重,执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
法学专家称,按照一个正常的逻辑,“经济犯罪形势日趋严峻”“打击经济犯罪的任务日益繁重”等现实,只能推导出要严格执法的结论,而不是要对违法者网开一面。
况且,越是金融危机,就越容易暴露问题,一些经济繁荣时被遮盖的问题,比如三角债、非法集资、资金链断裂、逃债、拖欠工资等等,全都借着危机从隐性走向显性。
发生这些问题,损失最大的是债权人和职工,也包括要为丢下烂摊子一跑了之的企业高管收拾残局的政府。
所以,无论从出于自保还是他保,政府的合理作为都是严格依法办事。
“慎刑论”招致怀疑的另外一个背景,是公众对黄光裕在2006年的非法贷款案中蹊跷脱身的联想。
2006年10月30日,媒体披露“黄光裕兄弟向中国银行(601988,股吧)恶意骗贷而正协助调查”的传闻,涉及资金近十亿。
当时的情况是,黄光裕胞兄黄俊钦执掌的“新恒基系”资产已被全部查封,银监会正密切参与摸查“新恒基系”及黄光裕掌控的“鹏润系”的
整体银行贷款与负债。
但到了2007年1月16日,国美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安部针对黄光裕及其间接持有的鹏润房地产公司的“协助调查已经正式撤销”。
当时主持这项调查的,正是在今年年初已与郑少东一起被“双规”的郑的副手相怀珠。
制度的变异
有业内人士担心,如果郑少东不被识破,依然“潜水”,其大力提倡的“慎刑论”或许真的可以还黄光裕一个自由身。
现在“慎刑论”前途未卜,即便实施,也很难在众目睽睽下施恩于黄光裕了。
一位法界专家分析,中国贪官对行贿者的庇护,或有一个“由浅入深”的思路:先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利用手中缺乏监督的自由裁量权;在自由裁量权用尽后,就一点一点地侵蚀法律的存在;现在,郑少东似乎在揭开一个崭新的思路:利用手中的法规制定权,以法律的威力为一个人“开道”。
这三种方式的区别,在这位法学专家看来,表现为社会为此支付的成本不断加大:自由裁量权的不合理适用,侵犯的是合法框架下合理的诉求,但要承担道德的风险;践踏法律,侵犯的是法律的尊严,但要承担违法的风险;到了要为违法者修改或制定法律的时候,法律就已经异化为助纣为虐的工具,此时,整个社会就会被这个恶法所挟持。
上述专家说,这并非是一个必然的路径,但一种不受约束的权力往往增加了其发生的可能性。
并且,这一过程的演化,总是与贪官所受之利益大小,以及贪官本人的权限密切相关。
当一种足够庞大的利益和一种足够强大的权力最终媾和时,制度就难免发生变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