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对于遭受重创的小微企业,老师加油加油把2020年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做了一个整理,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今后的工作能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小微企业定义,根据财税〔2019〕13号文,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总结下来,就是同时满足“1+3”;“1”是非禁限行业,“3”是纳税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个指标。
具体到各个税种,政策分别如下:一、增值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包括: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这里的重点是按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和普票。
目前,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季度申报,那就可以享受季度30万增值税免征,例如公司A是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一季度,1月和2月没有收入,3月收入25万,虽然单月收入超过10万,但是季度没超30万(前提是季报)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注意1:公司A依法可以免征增值税,但并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意2:如果公司A为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虽然征收率还是3%,但是是不免征的!二、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包括: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简言之,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5%;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10%;注意,是分段核算,比如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200万,那么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是100万X5%+(200-100)X10%。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2019年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普惠性减税政策。
其实这里说的小微企业我们可以把它看做一个泛指的集合概念。
具体在税收方面,小微企业享受不同税种的优惠政策又延伸出不同的具体概念名词。
比如我们经常听到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小微企业”。
很多人对这几个概念有点懵。
特意把几种情况的标准、目前有效的优惠政策以及条文归纳整理了一下,供各位朋友参考学习。
2019年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普惠性减税政策。
其实这里说的小微企业我们可以把它看做一个泛指的集合概念。
具体在税收方面,小微企业享受不同税种的优惠政策又延伸出不同的具体概念名词。
比如我们经常听到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小微企业”。
很多人对这几个概念有点懵。
特意把几种情况的标准、目前有效的优惠政策以及条文归纳整理了一下,供各位朋友参考学习。
所以其实针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一直就存在,本次国务院常委会议涉及其相关内容无非就是在标准上的进一步的变化提高,让其更受益。
具体我们来看看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的几点。
小型微利企业,也就是在企业所得税上的优惠政策。
会议提到,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
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目前的政策是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那么目前实际税负其实就是50%*20%=10%,通过再次提高标准,让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负会直接下降。
当然,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他关于资产、从业人数的标准问题是否会调整,需要等具体财税文件出台后才知。
2020年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0年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互联网经济和实体经济交替的年代,很多服务行业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而且服务行业的利润相当的高,一些企业利润高,所得税压力比较大,对于企业来说想解决这块的税收压力,高薪去做税收筹划也很难得到解决,最后一些朋友铤而走险的选择去买增值税发票来解决这块的利润这样的方式方法是不正确的,而且对于企业来说风险是非常大的,出事的企业也很多。
税收洼地的一些服务行业,服务类的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企业可以通过业务外包到个人独资企业享受这部分利润的核定。
事实上,近几年国家出台了非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比如小型微利政策,可以让企业所得税降至5%;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可以让企业每季度30万销售额(一年可以实现120万销售额)免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则可以最高抵扣100%的企业所得税二、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园区税收扶持高达90%,有效减轻企业税负选择合适的园区不但能够提高企业的实际利润,更可以优化企业的税务结构,让企业更安全的享受到政府的税收扶持和优惠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显然是一种安全可靠,合理合法的筹划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方式按照五级累进制或者直接核定所得税1.2%再生资源以及煤炭,一般纳税人也可享受核定!入驻园区的企业,可享受按每月的税收返还:企业交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40%-90%的当地政府税收返还奖励政策个人独资企业一些类型的企业可以通过注册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核定征收,尤其对于那些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成本账务难做、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企业来说,采用查账征收意味个人所得税是比较高额的,入驻园区申请核定征收的话,能够大大降低企业的税负,综合税率最高在5.18%左右。
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3%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后,小规模企业0.5%-2.1%,一般纳税人0.5%-3.1%有限公司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扶持地方留存的40%-70%左右举个例子某企业18年缴纳增值税500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2000万元,入驻园区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园区一级财政,增值税地留50%,企业所得税地留40%,在此基础上,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高达70%的当地政府税收返还资金扶持。
西藏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年
西藏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年西藏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下:
1. 适用范围:西藏自治区内注册的小规模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
2. 税率优惠:小规模企业的税率为3%,低于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
3. 免征税项目:小规模企业在2020年度年度纯利额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4. 减免税项目:对于年度纯利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小规模企业,享受一定比例的减免税优惠。
5. 税前扣除项目:小规模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计算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合理的费用。
具体扣除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优惠政策仅供参考,具体享受优惠政策的小规模企业还需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具体规定进行申报和办理相应手续。
同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和适用条件可能根据当地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会计师进行详细了解。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2020年是大力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一年。
各种政策指标释放减税是小微企业的生命。
为了使救援工作到位,我们必须确保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生存。
现在,让我们看一下光纤企业的性质。
1:什么是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国税发〔2019〕13号文件的规定,小微企业是指从事非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的企业,且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百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三百人的三个条件人,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
综上所述,应同时满足“1 + 3”;1是非限制性行业;3是税额+员工+总资产。
2:小型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月销售额不足10万元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按季度纳税,每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包括:财税[2019] 13号财政部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号公告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政策的征收与管理公告这里的重点是季度报告,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投票。
目前,大多数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因此可以享受每季度30万元的增值税免征额。
例如,公司a是一个小规模的纳税人,每季度报告一次。
2020年第一季度,一月和二月没有收入,三月收入为250000。
虽然月收入超过100000,但季度收入少于30万(前提是季度报告)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笔记1:公司a可以依法免征增值税,但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2:如果公司a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季度申报单,但开具了增值税专用票,尽管特殊征税率仍为3%,但并不免税!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低利润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减按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部分,其应纳税所得额占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政策依据包括:财税[2019] 13号财政部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关于中小微利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实施有关问题的公告简单来说: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百万元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5%;年应纳税所得额1-3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注意:这是部分会计。
2020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0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首先,要享受该项“减低税率、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3.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此外,对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相关指标。
为便于理解,鼎泰丰孵化基地以园区3家企业为例,为企业讲解如何减免纳税额。
案例一、工业企业A企业,从业人数90人,资产总额2800万元,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也是50万元。
2.按照2017年度适用的“43号通知”规定,A企业2017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50%×20%=5(万)比较:A企业2017年与2016年的应税所得都是50万元,但是2017年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7.5(12.5-5)万元,减税幅度达60%之高。
案例二、其他行业B企业,从业人数80人,资产总额1000万元,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也是40万元。
1.因2016年度适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此,B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25%=10(万)2.按照2017年度适用的“43号通知”规定,B企业2017年符合享受“减低税率、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的条件,B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50%×20%=4(万)比较:B企业2017年缴纳企业所得税4万元,较2016年减税6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2020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总结一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依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政策内容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政策要点1.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中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
2.无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小微企业,均可以享受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3.预缴申报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同时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和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申报填列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内预缴申报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自主选择是否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二设备一次性扣除▶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政策内容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要点1.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2.新购置的相关设备,主要体现在购买所属期是2020年,设备是全新或者是二手不受限制;设备用途是为了扩大产能。
3.相对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符合政策条件的生产设备没有一次性扣除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限制。
▶申报填列季度预缴申报时,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第4行“二、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填报相关情况;年度纳税申报时,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第10行“(三)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填报相关情况。
2020年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2020年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众创宝财税把2020年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做了一个整理,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今后的工作能有所帮助。
小微企业定义根据财税〔2019〕13号文,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总结下来,就是同时满足“1+3”;“1”是非禁限行业,“3”是纳税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个指标。
具体到各个税种,政策分别如下:一、增值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包括: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这里的重点是按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和普票。
目前,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季度申报,那就可以享受季度30万增值税免征,例如公司A是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一季度,1月和2月没有收入,3月收入25万,虽然单月收入超过10万,但是季度没超30万(前提是季报)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注意1:公司A依法可以免征增值税,但并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意2:如果公司A为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虽然征收率还是3%,但是是不免征的!二、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0年税收优惠政策
2020年税收优惠政策01增值税1、对月销售总额10万元下列(含本数)的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
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02企业所得税1、对小型微利公司年应缴税收入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一部分,减征25%计入应缴税收入额,按20%的征收率缴纳所得税;对年应缴税收入额超出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征50%计入应缴税收入额,按20%的征收率缴纳所得税。
2、小型微利企业缓缴2020年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答: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3、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申请缓缴企业所得税?答:无需提交申请。
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预缴申报时,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4、企业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可以采用非货币支付的办法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例如免费为职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费提供交通便利;提供职工免费用餐等等。
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这些支出,企业可以把这些支出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减少了部分应由个人负担的税款,可谓企业个人双受益。
5、利用年终奖实现避税税法规定,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2020年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的普惠金融服务,现公布有如下相关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财政部在延长税收政策支持农村金融的发展(CS[2017] 44号),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税收政策的小额贷款公司(CS[2017] 48号),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财政部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融资(CS[2017] 7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中国政府增值税政策,如租赁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CS[2017] 90号)规定,由于税收优惠政策应实现12月31日,2019年,和实现期间应延长至12月31日,2023年。
在本公告发布日前,依本公告规定应免征的增值税,可以在其后几个月内抵扣或退还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
具体政策条款: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再担保合同对应多个原担保合同的,原担保合同应全部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否则,再担保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融资担保费和再担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
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
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无论是增值税中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还是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其税收政策优惠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这个变化反映了国家进一步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和放管服改革的深度。
一、目前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1、最新文件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自xx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2、优惠政策沿革。
财税[xx]52号规定,自xx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xx年第57号规定,A、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B、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C、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财税[xx]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xx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税[xx]77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A、自xx年12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小微企业需满足三个条件: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2、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3、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
一、企业增值税优惠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包括: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可享受季度30万增值税免征,举例说明甲公司是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一季度,1月和2月没有收入,3月收入26万,虽然单月收入超过10万,但是季度没超30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重点:1、甲公司依法可免征增值税,但并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2、如果甲公司为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开具了增值税专票,专票虽然征收率还是3%,这种情况是不免征的!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包括: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简单概括: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5%;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10%;重点:这是分段核算,比如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200万,那么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是100万X5%+(200-100)X10%。
三、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如果满足核定条件的企业,也是可以利用核定征收,简化所交税的类别。
2020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最新解答
2020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最新解答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变化是什么?同时文件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减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是否需要审批?答: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
2015年1月1日以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答:(1)实行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如果预缴方式为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如果是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2)实行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有定率征税、定额征税二种方式。
采用定率征税方式的小微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20万元的,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3)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4)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本年度预计可能符合的,季度预缴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财税〔2019〕13号文件中,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另外,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推减税措施,小微企业、个体、其他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提到10万。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补贴申请条件)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补贴申请条件)1、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15万元。
若小规模纳税人月度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
需注意按月缴纳和季度缴纳享受的优惠可不同;2、企业所得税减征。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若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若小微企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注意的是,这里需要小微企业达到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三项条件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此优惠政策;3、残保金免收。
从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的在职员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这里由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微企业的印花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这六税最高减征50%。
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的可进行免征;5、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
娱乐服务类小微企业未达起征点的或广告业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季度不超过6万元)的都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6、支出小微企业融资。
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2020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2020企业所得税新政策引言2020年,随着经济发展和税收改革的不断推进,中国企业所得税政策也迎来了新的变化。
本文将介绍2020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的主要内容,以及对企业税负和营商环境的影响。
一、税率调整根据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修改,2020年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适当下调。
从今年开始,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三档:15%,25%和35%。
其中,对小型微利企业,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微利企业,税率将保持在15%。
对于其他企业,税率在25%至35%之间浮动。
二、减税优惠政策为了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2020年的企业所得税新政策还引入了一系列减税优惠政策。
1. 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为鼓励企业创新,新的税收政策对创新型企业实施了优惠政策。
符合创新型企业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在适用税率时,可按照规定的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2. 每年季度缴税政策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按年度或按季度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季度缴税可以有效帮助企业在财务上更好地规划和管理,并减轻企业的经营压力。
3. 暂行规定优惠政策暂行规定优惠政策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中的一大亮点。
根据最新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一定的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这项政策旨在鼓励企业更加注重创新、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促进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
三、税收优惠申请企业需要主动申请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符合减税条件的企业,可以向税务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证明文件,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需要确保申请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按时提交。
四、合规管理的要求加强随着税收政策的调整与优化,对企业的合规管理要求也进行了加强。
企业需要更加注重内部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和税务核算,保持企业财务的真实、准确和合规性。
五、影响和展望2020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的实施对企业的税负和营商环境将产生重要影响。
降低的税率和减税优惠将减轻企业的负担,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减税优惠政策为创新型和创业型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为配合财政部业务,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小型营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0年缓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解释如下:一、公告制定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进一步鼓励小型营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生产,缓解经营资金压力,并加大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小型营利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暂缓缴纳所得税。
二、《公告》内容解读(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1.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的适用范围。
无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均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明确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自2019年度起,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时,仍然沿用上述判断方法。
预缴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既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也可以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3.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的时间要求。
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完成预缴申报后,可暂不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款,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4.明确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的办理方式。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便利纳税人操作,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的办理方式。
企业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并自主选择是否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符合条件且选择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自行计算延缓缴纳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一是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享受范围。
453编号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20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 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2020年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通知》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四、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五、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六、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的企业,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并及时将调整情况告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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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一、2019年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预缴及汇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
二、2020年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预缴及汇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
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