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伟超关于“考古类型学”的问题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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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古类型学”的问题
——为北京大学七七至七九级青海湖北考古实习同学而讲
俞伟超
一“考古类型学”在我国的应用和发展概况
“类型学”是一种方法论.这是本世纪才发生的外来名词,英文为typology,源于古希腊文typos和logy的结合.typos的本义是多数个体的共有的性质或特征,所以typology的直接意思是一种研究物品所具共有显著特征的学问。typos在希腊文中演变为typo,英文为type.近年编的许多英汉字典往往把type释为样式、类型,把typology称为类型学。在近代科学中,生物学最早使用这种方法论对生物进行分类,后来考古学也开始运用这种方法论。我国的考古学界,过去有很多人亦曾把它叫做形态学或标型学。这是研究物品(包括遗迹和遗物)外部形态演化顺序的方法论。由于许多物品的形成变化,需要在归纳成不同的类别和型别以后,各自的发展序列才能清楚,所以把它称作类型学,似乎更妥贴些。
近代考古学的研究内容,涉及到人类古代生活的许多方面,同它发生联系的学科极为广泛,研究考古资料所需要使用的方法是多科性的。但任何一个学科都有不同于其他学科的、自身独有的方法论,否则这个学科就不会独立出来。这就是说,研究考古资料虽然会涉及到许许多多学科,却不能把所涉及的各种学科的研究方法,都算作考古学方法论的一部分。例如利用考古发现的花粉孢子、农作物种籽、动物骨骼来研究人类古代栽培农作物和驯养动物以及生态环境变化等方法,主要使用的是农学、植物学、动物学、气象学等方法。如果把这些研究工作当作单独的学科来看待,应当叫做考古农学、考古植物学(或古植物学)、考古动物学和考古环境学、古气候学等等。七十年代以来在我国曾流行过的水文考古、地震考古这些名称,其实还是叫考古水文学、考古地震学才准确些。当然,这些利用考古资料来研究农业进步以及人类活动时期水文变化和地震现象等工作,就人们的日常概念来说,把它们叫作农业考古、水文考古、地震考古,亦未尝不可。但这些工作的主要研究方法并不属于考古学。可以说,它们是农学、植物学学、动物学、水文学、地震学等学科的分支。在科学的发展过程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学科结合为一种新学科的情况是不断发生的。考古农学、考古动物学、考古水文学、考古地震学的出现,便是两个学科结合的产物,但其主要的研究方法是属于农学、动物学、地震学的。考古环境学的出现,更是多学科的结合。不过,为了研究人类的历史而从特意寻找和提供这些资料开始,加上利用其研究成果所作有关人类生产能力和社会前进过程的分析或概括,又应当是属于考古学的。
把属于自然科学的方法划出去以后,剩下的就是研究人类社会方面的方法。能否把依据考古资料来研究人类社会的各种方法都叫做考古学方法呢?还是不能。因为这包括了人文科学的许多方面,当然不能把这许多方法都算作考古学的方法。严格讲来,真正属于考古学自身特有的方法沦,主要只有地层学、类型学以及从不会说话的实物资料中观察和分析社会面
貌的方法,这里所以把实物资料强调为“不会说话的”,即意味着研究考古发现的文字资料的工作,主要是属于古文字学、古文书学的范畴,至于利用这些文字资料来研究各种古代状况的工作,当然更应是属于其他学科的范畴.
按照这种划分学科性质的概念,即使是利用实物资料所作的各种研究,相当多的方面岂不亦应归属于社会史、经济史、美术史、宗教史等等专门学科,从而把考古学研究人类历史的主要内容几乎全部抽空了吗?当然不宜这样认识。因为只有产生了考古学特有的透过实物资料表面现象来观察到人们当时具体活动状况的方法,才能进行上述历史的研究。
正是为了通过实物辨料来研究人类历史的需要,人们终于找到了地层学和类型学的方法,而有了这两种方法,考古学研究历史的能力,才能够发挥出来。因此,可以说是有了地层学和类型学,考古学才真正从传统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一种利用古代遗留的实物资料来恢复人类过去时代面貌的科学。这样讲,当然是仅就学科本身的范畴而言;对一个考古学者来说,为了达到研究历史的目的,自然需要许多其他学科的知识;对于整个考古学科来说,又必须有许多其他学科的配合工作。
地层学是科学地取得考古资料的方法论;类型学则是科学地归纳、分析考古资料而加以分类的方法论。如果说,前者是从地质学中引进的一种方法,那么,后者也可以说是从生物学中得到启示而产生的一种方法。当然,考古学中的这两种方法沦,不是地质学中的地层学和生物学中的类型学的简单搬用,而是有其自身特点。为了区别起见,似乎把它们叫做考古地层学和考古类型学更准确些:当然,一般即可简称为地层学和类型学。
在欧洲,近代考古学的萌芽,可以上溯到文艺复兴时代的十五世纪中叶。开始只是热衷于寻找希腊、罗马的钱币和雕刻等古典时代的古物,后来对英国的巨石建筑(如stonehenge)等遗迹也注意了起来,但真正运用地层学原理来进行发掘,要迟到十九世纪后半叶。类型学原理的系统建立,则更要晚一些。十九世纪初期,北欧的一些古物学家已经热衷于古物的分类工作。十九世纪中叶,生物学有了很大进步,进化论原理开始被发现,达尔文便于1859年出版了他的《物种起源》。自近代考古学发生后,人们已注意到一群遗物的共存关系,而在生物学中的寻找动、植物发展谱系的那种工作启示下,考古学家为了追求许多遗迹及古物的年代序列,终于也开始找到了考古类型学这种方法。当然,开始归纳出的原理总是比较简单的;直到现在,类型学的原理还是在不断深化和完善。
大致说,在十九世纪晚期的欧洲,类型学已比较成熟。但是系统总结当时的类型学理论的代表人物是瑞典人蒙德留斯(Oscar Montelius)。蒙氏于1843年生于斯德哥尔摩,卒于1921年,着力研究北欧、意大利、希腊等地的青铜文化。那一带的青铜时代,缺乏文字记载,欧洲的考古学家往往叫做先史时代或原史时代。为判断那种时期考古遗存的年代,蒙氏就用类型学方法来建立它们的年代学。他在1903年于斯德哥尔摩出版的《东方和欧洲的古代文化诸时期》的首章中,就专门论述他所总结的类型学原理及若干实例。这一章,他便命之为《方法论》。
蒙氏的《方法论》,从1935年起被广泛介绍到我国。此年,郑师许、胡肇椿二人在《学术世界》第一卷2~6期上,发表了他们的译本,题目被译作《考古学研究法》,1936年曾由世界书局印成单册发行。也在1935年,又有滕固完成另一译本,题目被改作《先史考古学方法论》,于1937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我国学者自二十年代开始了自己进行的田野发掘以来,至三十年代,便已运用类型学方法来研究发掘到的资料。由欧洲学者总结出来的类型学的科学原理,已经说明了古代物品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