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及远程会诊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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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科
会诊制度及流程
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多学科会诊、院外会诊、远程会诊等。
一、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相关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二、科内会诊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可由主治医师提出病例,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月举行两次,全科人员参加。
三、科间会诊
(一)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二)病房会诊
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初步诊断及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主治医师签字后,及时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48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医师应以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会诊后主管医师要及时书写会诊记录。
四、多学科会诊
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后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在会诊前1~2天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医务科参加,必要时医务科科长或分管副院长参加。会诊时由主治医师汇报病例,经治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五、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同意,报请院长批准。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主持。院长、医务科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主管医师作会诊记录。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批准,持介绍信前往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六、外出会诊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医务科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往会诊,按《外出会诊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供兄弟医院参考。要谦虚谨慎、杜绝高傲自大;要严肃认真,克服粗疏作风,防止不良倾向。
七、远程会诊
申请会诊医院提出会诊申请(病例应是经过院内会诊后,仍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批准后,申请会诊医院按要求规范填写《远程会诊申请表》后确诊会诊时间。申请会诊医院需在会诊前备好会诊病人的病历及相关检查资料,主管医生、科室主任等应提前30分钟到达会诊室,病例讨论时,病人及家属必须离场。会诊时先由由申请会诊医师汇报病史及病情,须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可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最后我院专家提出会诊意见。会诊中应围绕与本病例诊断、治疗相关的问题进行讨论,会诊完毕应礼貌致谢。会诊后的结果、临床效果应在会诊结束一周内由申请会诊经办人进行总结、备案并反馈到我院。申请会诊医院在会诊后,应进行疗效回访并上报我院。以便及时告知会诊医师具体情况,持续改进远程会诊质量。我院建立远程会诊信息登记表,定期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总报告。
远程会诊流程
表1: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远程会诊申请表
表2 :
病情简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