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基建期工程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基建期工程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集团一期2×1000MW级高效超净燃煤电厂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程技术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的工程技术监督管理。
第二章术语定义第三条技术监督: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利用先进的检测、试验手段,在发供电设备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过程中,在电能、金属、化学、绝缘、热工、电测、环保、继电保护、节能等方面对设备性能与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
第三章执行标准第四条工作职责(一)建设单位负责人1. 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2. 组织制定有关技术监督的规程、标准、导则、技术措施等。
3. 组织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工作。
4. 对由于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组织事故调查,负责提出行政和经济处理意见。
5. 发现违反有关规程、标准,有可能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严重损坏和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签发技术监督告警通知单,并限期治理。
6. 协助技术监督单位开展技术监督、技术服务工作。
(二)工程建设部1. 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电网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程、标准、导则和技术措施。
2. 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审核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考察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等,并定期修订。
3. 建立技术监督组织机构。
清晰界定各部门、各岗位、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级、分段管理,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并及时解决网络运转中存在的问题。
4. 确保监督数据真实、可靠,发现重大设备异常或事故,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5. 贯彻电力行业反事故措施,吸取新机组稳定、完善经验,加强基建工程的技术监督。
对建设相关方,利用经济手段进行技术监督或质量保证体系的管理。
6. 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方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A版)
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A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
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发电设备从设计审查、招标采购、设备选型及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和停备用的所有环节实施闭环的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上市公司和有关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及所管理的发电企业。
第二章技术监督主要内容第六条集团公司实施金属、化学、绝缘、环保、热工、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节能、电测、电能质量、励磁、汽(水)轮机、水工等十二项技术监督。
第七条技术监督的内容(一)金属监督:高温承压部件;承压汽水管道和部件;汽包和直流锅炉的汽水分离器、储水罐;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拉金、轴瓦和发电机大轴、护环、风扇叶,对轮螺栓;高温汽缸、汽室、主汽门、调速汽门、喷嘴、隔板和隔板套;高温紧固件。
水力发电机组重要转动部件及重要承重部件、重要水工金属部件。
(二)化学监督:水、汽、油、气、燃料;设备腐蚀、结垢、积盐;设备停(备)用保护;水处理材料;热力设备化学清洗;化学仪表等。
(三)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绝缘性能;防污闪;过电压保护;接地系统。
(四)环保监督:废水、烟气、灰渣;环保设施;噪声。
(五)热工监督:热工参数检测、显示和记录系统;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程序控制系统;量值传递系统及各系统所属热工设备。
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3.2 生技部 3.2.1 制定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3.2.2 负责年度技术监督计划的审查、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 对 30 万元及以上的技术监督项目进行审批。 3.2.3 组织召开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部署技术监督工 作、经验交流和推广先进的检测技术。 3.2.4 对各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对于 特别重大的问题,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分析研 究,制定解决方案。 3.2.5 协调、指导所属各单位和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的技术监督 合同的签订,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2.6 负责界定项目单位、检修受托单位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界面。 3.2.7 负责与地方、行业有关部门技术监督的协调工作。 3.2.8 依据“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规定”要求,对技术监督 管理存在问题的所属单位发出“技术监督告警通知”。 3.3 工程部 3.3.1 制定公司基建工程技术监督年度计划,布置年度技术 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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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新能源项目技术监督的范围 4.3.1 绝缘监督:发电机、光伏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电 抗器、电容器、开关(包括 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 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晶闸管、输电 线路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及环境因素 (包括温度、湿度、天气、污秽情况等)。 4.3.2 电测监督:电工测量仪表、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 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等。 4.3.3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发电机、逆变器、变 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 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 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等设备的继电 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故障信息远传系统、故障录波装 置及所属二次回路,直流系统等。 4.3.4 节能监督:发电设备及辅助系统的效率、能耗,输电 线路及变电设备损耗及提高效率、降低损耗的措施等。 4.3.5 金属监督:齿轮箱、叶片、轮毂、导流罩、主轴、机 械制动系统、空气制动系统、偏航系统、塔架、连接及紧固 螺栓、升压站内支柱瓷绝缘子。 4.3.6 化学监督:变压器绝缘油,开关 SF6 气体,风力发电机 组各种专用润滑油,水内冷系统的冷却水等。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1、总则1.1技术监督是保证发供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营旳重要手段, 也是XX公司生产技术管理旳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为了更好旳贯彻“安全第一, 避免为主、综合治理”旳方针, 推动“安全、健康、环保、效益”, 规范和加强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公司有限责任公司《XX公司技术监督动态检查措施》(生计/监督-001-),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技术监督管理旳目旳是: 建立高效、畅通、迅速反映旳技术监控管理网络, 保证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法规旳贯彻实行, 保证XX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管理指令畅通无阻, 通过有效手段, 及时发现问题, 采用相应措施使问题尽快解决, 提高XX设备安全可靠性, 最后保证XX公司生产系统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营。
1.3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避免为主、综合治理”旳方针, 按照依法监督、关口前移、闭环控制、专业归口旳原则, 实行技术管理责任制, 对电力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建造、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营、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中旳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 实行全过程、全方位旳技术监督管理。
1.4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 根据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原则、规程、制度, 运用计量、检查、实验等手段, 建立质量、原则、计量三位一体旳技术监督体系。
1.5技术监督工作依托科技进步, 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旳新技术、新措施, 选用先进旳仪器设备, 改善、完善测试技术、措施、手段, 提高设备诊断能力和水平, 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1.6本制度合用于XX公司生产管理各部门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技术监督管理机构与职责2.1技术监督管理机构2.1.1 XX公司技术监督工作旳上级监督部门。
2.1.2为保证技术监督管理旳系统性、专业性和统一性。
XX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第一级为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第二级为安全技术部管理人员和各技术监督专业负责人;第三级为XX部、XX部管理人员和生产运营、XX人员。
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范围本办法规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GL/T800-2001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DL/T600-2001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3职责3.1生产技术部门是技术监督归口管理部门。
3.2各有关部门是技术监督工作的执行部门。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技术监督范围技术监督范围包括电能质量、金属、化学、绝缘、热控、电测、环保、继电保护、节能、振动等方面。
4.2技术监督的内容4.2.1电能质量监督的内容:频率偏差、频率合格率、电压偏差、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和正弦波形畸变率等。
4.2.2金属监督的内容:锅炉、压力容器、高温或承压管道及部件、高速旋转部件(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发电机大轴、护环),水力发电机组重要转动部件及重要承重部件、水工建筑物中的重要金属部件,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
4.2.3化学监督的内容:水、汽、电力设备用油(气)、燃料品质,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停备保护,在线化学仪表等。
4.2.4绝缘监督的内容: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4.2.5热工监督的内容:仪表检测及显示系统、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程序控制系统、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汽轮机控制系统;压力、温度、流量、重量、转速、振动检测装置的量值传递等。
4.2.6电测计量监督的内容: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工程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技术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技术监督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领域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建筑、市政、交通、水利、能源等各个领域。
第三条工程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开展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工程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工程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良好的工作协同机制,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
第六条工程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提高技术监督管理水平。
第二章工程技术监督管理机构设置第七条工程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正处级及以上的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工程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置机构设置合理、职能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工作机构,包括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标准制定等部门。
第九条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置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第十条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对部门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第十一条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工程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工程技术监督管理的工作流程应当遵循“前瞻性、全面性、持续性、精准性”的原则。
第十三条工程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应当依法依规开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工程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做好前期工作准备,充分了解工程背景和相关情况。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应当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到验收阶段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六条工程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切实加强对关键技术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工程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做好工作记录和报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水平。
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技术监督管理办法1总则1.1根据国电集生[2003]117号文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的要求,为保证我厂更好的开展技术监督工作,明确各级技术监督人员的责任,提高技术监督工作水平,规范技术监督工作程序,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1.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电节能环保有限公司所有技术监督工作人员,说从事的与技术监督有关的工作内容。
2、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我公司共有高压绝缘、电测、环保、化学、金属、热工、节能、汽轮机安全、电能质量、继电保护及励磁十项监督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2.1 负责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规定,并对其贯彻执行。
2.2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技术检测、检验,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3 负责全厂重要指标的汇总,并进行经济、技术和安全分析,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2.4 负责管理技术监督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2.5 负责管理标准计量装置的建标认证。
2.6 负责标准检定装置的计量传递工作。
3、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技术监督实行在厂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专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各专业技术监督小组具体实施的分级监督管理体系。
3.1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职责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由生产副总担任组长,检修副总、运行副总担任副组长,它是技术监督的决策层。
3.1.1负责我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的全面管理,决策重大技术监督工作内容。
3.1.2负责批准技术监督计划、技术监督总结、技术监督报告及其它与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报告等。
3.1.3参与重大技术监督问题的调查、分析,并决策处理意见。
3.1.4协调与上级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
3.1.5接受上级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对技术监督工作的考核,并依据考核意见提出整改计划安排实施。
3.1.6负责对技术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3.2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我公司技术监督管理有生产技术部负责3.2.1负责我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的日常管理,参与决策重大技术监督工作内容。
技术监督评估管理办法
新建发电厂(机组)并网前技术监督评估办法1 总则1.1 为了加强新建发电厂(机组)基建过程技术监督管理,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机组顺利投产,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技术监督相关标准、规程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新建发电厂(机组)必须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进行并网前技术监督评估工作。
1.3新建发电厂(机组)并网前的绝缘、继电保护、电能计量和调度自动化及通信技术监督,必须满足国家、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和规定。
1.4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发电厂(机组)并网前技术监督评估工作。
2 技术监督评估应具备的条件2.1已取得国家或自治区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电源项目核准文件。
2.2 已取得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3 按照《新疆电力行业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建立技术监督管理体系。
2.4电气一次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和调度自动化及通信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已完成;交接验收等工作已完成。
2.5 设计资料、调试报告、检测报告、试验报告,交接验收报告等各类资料齐全完备。
2.6 按照并网前各专业技术监督评估内容的要求,已完成自查整改工作,且技术监督评估“必备项目”满足要求。
3 技术监督评估范围及内容评估范围:新建发电厂(机组)电气一次、继电保护及自动化、关口电能计量和调度自动化及通信技术监督。
评估内容:见本办法附件。
4 技术监督评估组织管理新建发电厂(机组)并网前技术监督评估工作由自治区经信委统一管理,具体技术监督评估工作委托新疆电力科学研究院(新疆电力技术监督中心)实施。
5 技术监督评估程序5.1 并网新建发电厂(机组)按照本评估办法进行自查整改,且满足“评估应具备的条件”,在新建发电厂升压站拟首次并网返送电30日前,委托新疆电力科学研究院,开展现场技术监督评估工作。
5.2 现场技术监督评估,采用查阅资料(设计图纸、检测报告、调试报告等)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检验风电厂设备设计、采购、安装质量,指导设备检修、维护、消缺工作有序开展,保证投运设备完好状态,将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结合风电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风电厂技术监督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公司建立由生产主管领导负责的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第四条职责(一)安全生产部1.安全生产部为技术监督归口管理部门。
2.贯彻上级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标准、规则等,并制定公司的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技术措施。
3.负责各风电厂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监督。
4.组织对各风电厂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
5.对违反技术监督规定而造成的重大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与处理,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组织解决疑难技术问题。
6.组织技术监督工作的验收、检查和先进技术的交流。
7.组织、配合内蒙古电力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到风厂督查工作。
8.制定解决内蒙古电力技术监督检测中心督查出的问题的方案、建议,督查风电厂实施。
(二)风电厂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条例、公司的实施细则等。
2.在安全生产部领导下,开展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做好内蒙古电力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到风厂督查配合工作。
4.汇总督查问题,及时报送安全生产部。
5.根据安全生产部要求、安排,解决风厂设备督查出的各种问题。
6.对管辖设备按规定进行监测,对设备的维护和处理进行质量监督,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必须上报。
第三章引用标准第五条《**********公司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六条《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工业技术监督现行标准》第四章技术监督范围在风机控制、继电保护、绝缘、电测、电能质量、化学、金属共7项监督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价。
第五章技术监督主要内容第七条风机控制技术监督:风机保护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监控系统。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金源口电业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金源口电业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以保证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金源口电业公司。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金源口电业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是在公司领导班子领导下管理,第二级级管理为安全生产部。
技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部管理并支持、服从其履行职责。
第七条公司成立技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的总工程师为组长,安全生产部为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基建工程及已投产机组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部设技术监督管理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和有关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
(二)建立和完善技术监督网络,组织制定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管理制度、技术措施等。
(三)制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对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四)参与公司的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组织对公司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六)组织召开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技术监督的工作经验和推广先进的检测技术。
(七)每季度督促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对公司发电运行部和检修部上报的技术监督指标和报表数据进行核实、汇总和分析,并上报源源集团和霍煤集团安全监督与生产部。
检查和督促发电运行部和检修部对存在问题的解决情况,对于特别严重和普遍存在的问题,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八)每半年对监督报表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并将分析报告上报源源集团和霍煤集团安全监督与生产部。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卫生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第四条国家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许可制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未取得资质的,不得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第五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级。
甲级资质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批、颁发证书。
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后颁发证书。
丙级资质由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向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颁发证书,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登记。
第六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经济结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需要,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总量控制.第七条取得甲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根据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下列建设项目和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必须由取得甲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二)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四)规模以上大型企业.第八条取得乙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照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
技术监督部门管理制度
技术监督部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科技发展,加强对技术领域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技术监督部门是国家的行政机关,负责对技术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技术监督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权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
第三条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维护公正、公平,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支持和引导技术人才,促进技术的合理利用和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技术监督部门的组织机构分为总局和各级地方分局,总局下设技术管理处、技术监督处等职能部门。
第六条技术管理处负责技术政策的制定和宣传、技术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广等工作。
第七条技术监督处负责对技术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对技术领域的规范和指导,对技术项目的准入和退出,对技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监督。
第八条各级地方分局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对本地区技术行业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完成技术监督工作。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九条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行业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技术项目、技术人员、技术产品等进行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保障技术行业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技术行业的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技术项目、技术产品、技术人员等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十一条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技术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对技术产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障技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技术行业的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公众、企业和机构对技术行业的投诉、举报,并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技术行业的事故应急管理机制,对技术行业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进行预防和应对,保障社会的安全。
第四章监督执法第十四条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执法职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行为者进行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查处情况。
技术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依据评价结果提出考核意见。 表1 评价项目与指标
序 号
评价项目
评价指标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电能质量监督
专业技术监督导则规定的 指标
运行部
周瑜
2 金属监督
专业技术监督导则规定的 指标
检修部
王超
3 化学监督
专业技术监督导则规定的 指标
运行部
师存君
4 绝缘监督
1
Q/SZDB 207.012014.JL01
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 划
策划部 运行部、检
修部
策划部
2
Q/SZDB 207.012014.JL02
发(供)电设备重大 缺陷及处理意见报告
策划部
策划部
3
Q/SZDB 207.012014.JL03
技术监督工作总结
策划部 运行部、检修部来自策划部王超 王超 王超
保存期 限 3年 长期 长期
方法的应用能力。
电厂将定期对技术监督指标完成得好和对技术监督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
部门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和表彰;对技术监督措施执行不力,
造成生产事故、或被上级机构考核的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给予考核扣罚。
各专业应根据国家、行业标准的变化和更新情况,不断修订本专业技术
监督细则,以保证其适用性。 3 检查与考核
设备隐患。 3) 对于达不到监督指标的项目,立即向本部门领导和策划部反映、汇
报。 4) 根据标准化要求,配置和管理各种技术监督检测仪器和标准计量设
备,监督各种运行表计,认真填写数据表格。 5) 做好检测仪表及标准计量设备的定期校检和量值传递工作。 6) 建立、健全设备的各项技术监督档案。 2.3 专业技术监督实施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技术监理所工作,提高发电设备的可靠性,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加强对设备的运行、检修、改造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以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建设和生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引用标准:《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1051-20xx。
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五条技术监督包括电能质量、金属、化学、绝缘、电测、热工、环境保护、节能、继电保护、坝工、自动化通信及信息技方面,对电力设备或系统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调整及评价。
第六条技术监督工作是一项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管理工作,应贯穿于工程设计、设备造型、生产制造、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等过程。
第七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八条为保证生产设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要求做好以下工作:1.相应的技术规范、技术指标、和检测周期规定。
2.相应的检测手段和诊断方法。
3.全过程的技术监督数据记录。
第九条本制度适用于AA水力发电厂。
第二章技术监督的机构及要求第十条AA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监督制(三级技术监督网),即厂、部门、班组。
各级分别设置技术监督专责人。
网络图如下:第十一条总工程师全面负责AA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的管理。
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执行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安生部是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技术监督工作的技术管理工作。
1. 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安全、可靠、环保、经济运行,根据国家、行业标准以及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基本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生产管理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发电设备从设计审查、招标采购、设备选型及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和停备用的所有环节实施全过程技术监督和闭环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企业有关标准、规程,采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对发电设备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环保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检测与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质、经济、环保运行。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区域公司及所管理的发电企业。
— 2 —第二章技术监督对象第六条火力发电企业实施金属、化学、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测、电能质量、励磁、热工、节能、环保、汽轮机(燃气轮机)、水工、燃煤、锅炉、供热(仅供热企业)、系统安全防护等十六项监督。
(一)金属监督:高温承压部件;承压汽水管道和部件;汽包和直流锅炉的汽水分离器、储水罐和压力容器;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拉金、轴瓦和发电机大轴、护环、风扇叶;高温汽缸、汽室、主汽门、调速汽门、喷嘴、隔板和隔板套、EH油系统管路;锅炉钢结构;高温紧固件等。
(二)化学监督:水、汽、油、气、液氨(氨水或尿素等);水处理材料(离子交换树脂和膜处理元件);化学仪表;设备停(备)用保护;设备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化学清洗等。
(三)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绝缘性能;防污闪;过电压保护;接地系统等。
(四)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化装置监督: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直流系统;通讯装置等。
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发、变电设备可靠性,根据《电力技术监督导则》《××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针对发电设备、电气设备性能、电能质量、继电保护、金属、电气测量、润滑剂和油液监测、风电振动监测、环保等方面进行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质量为中心、标准为依据、计量为手段,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有效的设备诊断新技术,实行技术监督责任制,对生产全过程、全方位实施技术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技术部及各基层场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网络管理,第一级为××投资公司生产技术部,第二级为××投资甘肃分公司,第三级为各基层场站。
第六条公司成立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负责技术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决定技术监督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是公司技术监督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建立技术监督网络,并对场站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指导。
(二)负责审核场站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报表等,并上报上级公司。
(三)对重大事故中暴露出的技术问题进行调查分析与处理,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组织解决疑难技术问题。
(四)组织技术监督工作的培训和先进技术交流。
(五)负责监督本办法的现场执行,对违反的场站有权提出考核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基层场站主要职责包括:(一)组建各专业技术监督网,建立技术监督责任制,明确各专业技术监督专(兼)职人员。
(二)制订各专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按照年度计划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并编制各专业工作总结,按时报送技术监督工作的相关资料。
(三)负责建立健全技术监督档案,按时将技术资料进行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连续性、有效性、准确性。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技术安全和质量,提升医院治疗水平,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要求进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科室、部门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医疗技术设备的选购、使用、维护、维护和修理、报废,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重要职责1.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医院技术监督管理工作;2.各科室、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3.医院领导班子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技术设备管理第四条选购管理1.任何科室、部门需要购买新的医疗技术设备,应依照医院的采购程序进行;2.在选购前,应组织专业人员评估需求,订立设备的技术要求,招标采购时应严格依照技术要求作为评标指标;3.选定后的设备需要与设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进行设备验收;4.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交付使用,并进行资产登记。
第五条使用管理1.医院科室、部门应委派特地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2.各科室、部门应定期检查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情形,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维护和修理;3.严禁未经许可私自拆卸、修理医疗技术设备;4.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不适用,应立刻停止使用,并上报维护和修理部门。
第六条维护管理1.各科室、部门应订立设备维护计划,定期进行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和修理;2.维护和修理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资质,对设备进行专业的维护和修理和保养;3.维护和修理过程中,应遵从操作规程,确保维护和修理过程安全可靠;4.维护和修理完成后,应进行设备的性能测试和安全检查。
第七条报废管理1.医院科室、部门应委派特地人员负责设备报废管理;2.报废设备应及时上报并填写相应的报废申请表;3.报废设备应在经过审批后,由医院统一组织进行处理,严禁私自出售或转让;4.报废设备的处理程序和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章技术人员管理第八条岗位设置与职责1.医院应依据科室、部门的需求设置各类技术岗位,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2.技术人员应依照岗位职责进行工作,严禁私自更改设备参数或进行与职责无关的操作。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确保技术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部门、项目组及相关人员,全部人员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
2. 职责与权利2.1 技术监督部门技术监督部门是企业的专业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和提升技术工作的质量,保证技术工作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其职责包含但不限于:—订立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监督和引导各部门的技术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评估技术工作的风险,提出改进建议;—帮助解决技术工作中的问题和争议;—组织技术审核和验收工作。
2.2 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技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本部门的技术管理工作,包含人员调配、任务调配等;—确保本部门的技术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搭配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和引导工作;—推动技术工作的创新和连续改进;—及时报告技术工作中的重点风险和问题;—完成技术工作的评估和考核任务。
2.3 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是企业技术工作的基础力气,其职责包含但不限于:—遵守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执行技术工作任务,保证质量和安全;—参加技术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提升专业本领;—乐观参加技术问题的解决和改进工作;—及时报告技术工作中的风险和问题;—完成技术工作的考核任务。
3. 技术监督工作流程3.1 技术审核与验收•各项目组在技术实施前,需提交技术方案进行审核;•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包含合规性和可行性的评估;•审核结果需供应书面看法,包含通过、不通过及改进看法;•技术方案审核通过后,项目组方可进行技术实施;•技术实施完毕后,需进行技术验收,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2 技术监督和引导•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巡查各部门的技术工作,了解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技术监督部门供应技术引导和培训,帮忙部门提高技术本领;•部门负责人搭配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和引导工作,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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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技术监督是提高发供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厂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
为贯彻《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加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
的设备诊断新技术,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管理各电厂。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二级管理,第一级为公司,第二级为各电厂。
第七条公司成立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管理各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
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各电厂的技术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技术监督方针政策,行使监督的领导职能;
(二)组织制定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规程、制度、标准、导则、技术措施等,审查各电厂的技术监督制度,并对各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负责制定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组织召开公司各专业技术监督工作会议;
(四)参与并组织在建和投产电厂发生的有关重大、特大事故的分析调查;
(五)按照公司技术监督的统一部署,根据各电厂情况,有计划地采用和推广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技术监督和故障诊断新技术;
(六)按照本办法第五章的规定,批准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和处罚;
(七)组织在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监造、安装调试以及试运阶段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
第九条各电厂所委托的电力研究院(所)作为公司委托的技术监督的职能部门,根据协议对公司管理各电厂的技术监督实行行业监督管理。
第十条各电厂是发电设备的直接管理者,是对设备实施监督的执行者,对技术监督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各电厂应建立以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
师为首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其成员由策划部、运行部、检修部主任及电厂的化学、金属、绝缘、热工、环保、继电保护、节能、电测、电能质量专业的监督专责工程师组成,统筹管理全厂的技术监督工作。
各电厂策划部作为技术监督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全厂的技术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电厂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的各项规定,制定符合本厂实际情况的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二)组建专业技术监督网,建立厂、部、班组各级岗位的技术监督责任制;
(三)掌握本单位设备的运行、检修情况,缺陷和事故情况,在监督工作中发现设备出现重大异常或事故时,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
(四)制订各项目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按时报送技术监督工作的有关报表,监督工作总结,确保监督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
(五)检查、协调落实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
(六)组织本厂内各项技术监督工作的技术培训。
第十二条专业技术监督网是电厂内部技术监督的执行机构,技术监督网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厂级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各项技术监督的日常工作;
(二)对于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消除,认真执行反事故措施,努力消除设备隐患;
(三)对于达不到监督指标的项目,立即向本部门领导和厂级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报告,提交具体改进方案或措施,供领导决策。
同时,有权向公司技术监督负责部门反映、汇报;
(四)根据标准化要求,配置和管理各种技术监督检测仪器和标准计量设备,监督各种运行表计,认真填写数据表格;
(五)做好检测仪表及标准计量设备的定期校检和量值传递工作;
(六)建立、健全设备的各项技术监督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