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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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管理要求

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管理要求

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管理要求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管理是指通过建立和维护一套完整的记录和跟踪机制,确保产品的质量缺陷可以追溯到具体的生产过程和责任人,以便进行及时纠正和改进。

它是现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产品质量和保障用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管理要求、实施方法和益处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管理要求企业建立一套严格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

包括制定质量管理手册、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标准等文件,明确产品质量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同时,要加强对质量控制流程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规定的要求。

此外,要进行经常性的内部审核和外部认证,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管理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再次,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管理的实施方法主要包括信息化建设和质量培训。

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可追溯性管理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质量记录和追溯的自动化和数字化。

这样可以大大减少人为误操作和数据丢失的可能性,提高质量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此外,要对相关员工进行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其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确保能够正确操作和使用质量管理系统。

最后,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管理的益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可以加强对质量问题的及时发现和纠正,避免质量问题扩大和影响到更多顾客。

其次,可以提高生产流程的稳定性和可控性,降低产品质量变异,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再次,可以提高供应链合作伙伴的质量管理水平,减少质量问题的传递和风险。

最后,可以提高企业的质量声誉和竞争力,增强用户对企业品牌的信任和认可。

总之,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管理是一种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对于提高产品质量和保障用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在实施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管理时,应遵循一套严格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质量记录和追溯体系,进行信息化建设和质量培训,并能从中获得质量管理的多方面益处。

产品可追溯性控制规定

产品可追溯性控制规定

产品可追溯性控制规定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制定明确的产品可追溯性控制规定,以确保产品在生产、流通和销售过程中能够追踪和溯源。

2. 定义
- 产品可追溯性:指通过有效的记录和跟踪,能够追踪产品的来源、生产过程、成分等信息,并能够在需要时进行溯源。

3. 要求
3.1 生产环节
- 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生产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记录、生产工艺记录、质量检测记录等。

3.2 流通环节
- 流通环节的各个环节参与者应建立相应的产品流通记录,记录产品的流向和交接情况。

3.3 销售环节
- 销售企业应建立产品销售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渠道、销售时间、销售数量等信息。

4. 记录要求
- 所有记录应包含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验和审计。

5. 溯源要求
- 所有参与节点应保留相关产品信息,以便在需要时进行产品溯源。

6. 控制措施
- 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销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产品可追溯性的有效实施。

7. 审核与监督
- 有关部门应对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销售企业进行定期审核
和监督,确保产品可追溯性规定的有效执行。

8. 处罚措施
- 对于违反产品可追溯性规定的企业,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
措施。

9. 结论
本文档规定了产品可追溯性的要求、记录要求、溯源要求、控
制措施、审核与监督以及处罚措施等内容,旨在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各相关企业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并承担
相应责任。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1 目的规定了产品各阶段标识的要求和方法,防止不同产品的混淆和混用。

当合同中有追溯性要求时,对产品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2 范围适用于公司产品的标识。

3 职责3.1 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归口管理,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3.2 设计人员负责对设计文件、图样进行标识,并在图样中规定产品允许标识的部位和要求。

3.3 工艺人员负责工艺文件的标识,并在工艺文件中规定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标识方法、要求和时机。

3.4 生产人员负责过程中的产品和出入半成品库产品标识,按照工艺文件要求进行标识。

3.5 负责产品的批次管理,负责对外包和顾客提供产品的标识。

3.6 物负责外购产品的标识。

由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外购产品的出入库、贮存状态标识,保护好外购产品的原始标识。

3.7 检验人员对产品实现过程中零部件进行检验、检验状态的标识。

4 程序4.1产品标识要求4.1.1产品标识是为了说明产品技术状态和质量状况而附在产品表面或者特殊部位的文字、数字、字母或者符号,具有证明作用和追溯作用。

4.1.2 产品从原材料、元器件、零部/组件直至最终产品(包括文件)均有适当的标识。

4.1.3产品标识必须清楚、易于识别和追溯。

由于加工时原有标识消失时,操作人员应(按工艺文件规定)进行恢复。

4.1.4产品标识一般直接制作在产品上,不能直接制作产品上时,允许制造在包装物或适当的载体上,该类标识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与产品同步流转。

4.2 产品的标识方法产品的标识方法应在工艺文件中规定,没有明确规定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下列规定方法中选用。

a)打钢印或者电笔刻字;b)贴标签;c)挂牌或者在包装物上标识;d)涂染或者色标;e)各种文字记录;f)分区存放。

4.3产品标识的实施4.3.1设计人员对所设计的产品图样、技术文件,按照相关规定,表明产品名称、产品代号、阶段等,并对实物产品的标识要求和允许标识的部位做出明确规定。

4.3.2工艺人员按照设计文件、图样、技术要求,在工艺文件中规定对产品标识的要求、方法和时机。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1、目的为对产品实现的全过程进行标识,实现全过程可追溯性,确保满足标准和顾客的可追溯性要求,制定本文件。

2、管理规定2.1车间、仓库通过标识和记录做到产品在进料、生产、贮存、调运、交付时具有可识别和可追溯性。

2.2质量保证部定期或不定期对车间现场、仓库标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当产品出现严重质量时,组织对其追溯。

2.3生产部、车间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标识,负责将不同状态的产品分区摆放,负责对所有标识适当维护,每一种、每一批产品都应有唯一标识。

2.4产品在进料至生产全过程中用下列方法进行识别:a仓库内材料可用物资卡标识,由仓库保管员对每批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填写物资卡,注明进料批号,进料批号用进料日期表示。

b车间从仓库领取材料,仓库保管员在材料出库单上注明材料进货批号。

c过程产品的标识通过产品生产过程流转卡(随工单)进行和实现,由操作者填写,包括进料批号和生产批号,其中生产批号以按计划生产投料日期表示。

d产品生产加工完毕经检验合格,由车间与仓库间办理入库手续,保管员在产品入库单上注明生产批号。

e入库后的成品,由仓库保管员用物资卡标识品名规格、数量,并注明生产批号。

成品出库时,保管员在成品出库单及产品合格品证上注明生产批号。

2.5产品通过材料物资卡、材料出库单、生产过程流转卡、产品入库单、成品出库单及产品合格证等记录和批号标识实现追溯,当产品标识发生丢失、损坏或污染时必须由标识部门标识的记录进行恢复。

2.6顾客退回产品时通过产品合格证及产品上的生产批号标识查找成品出库单、产品入库单、生产过程流转卡(各工序、生产人员/日期、检验人员/日期),再查找到材料出库单、材料物资卡,最终依据生产批号和进料批号的唯一性标识实现从顾客反馈到进料的全过程追溯。

3、其它说明3.1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本规定进行产品和可追溯性标识,并及时记录和妥善保存唯一性标识,确保通过标识和记录实现可追溯性。

3.2生产部对产品和可追溯性标识管理负责,质量保证部负责指导和监督产品可追溯性工作。

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管理要求

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管理要求

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管理要求前言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管理是指通过建立一套可靠的追溯机制来保证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以便能够快速、准确地追踪产品的生产过程、原材料来源以及相关质量信息。

本文档旨在制定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管理的要求,确保在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都能够实施有效的追溯措施,最大程度地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1. 可追溯性管理的目标1.1 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以便在发生质量问题时能够快速定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2 提供有效的质量数据支持,以便进行产品质量的分析、评估和持续改进。

1.3 符合法规和客户的质量要求,增强产品竞争力。

2. 可追溯性管理的要求2.1 完整的记录和文档管理- 所有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过程都必须有完整的记录和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计划、生产工艺、原材料采购记录、检验报告等。

- 所有记录和文档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存储和管理,确保其可追溯性和保密性。

2.2 原材料和供应链管理- 原材料的来源必须有明确的供应商信息,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选择。

- 原材料的采购必须有明确的采购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品质要求和质量标准。

-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和审核,确保其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2.3 生产过程管理- 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照设定的工艺和标准操作规程进行。

- 生产过程中必须有准确的记录和检验步骤,以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 对于关键环节和工序,必须进行过程控制和监控,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2.4 检验和测试管理- 所有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和测试,以确保其质量达到要求。

- 检验和测试过程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由专业的检验人员进行。

- 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必须详细、准确,并保存一定的时间。

2.5 售后服务和质量反馈- 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必须及时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根本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 收集和分析客户的投诉和反馈意见,进行持续改进。

3. 可追溯性管理的实施3.1 制定和实施可追溯性管理制度和程序,确保各项管理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产品追溯管理规定

产品追溯管理规定

产品追溯管理规定产品追溯管理是指通过记录、追溯和监管产品的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和使用过程,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方法。

本规定旨在确保企业能够有效追溯产品的来源和去向,满足监管机构和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需求。

一、产品追溯管理的范围和目的产品追溯管理适用于所有本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

其主要目的是:1. 确保产品质量:通过追溯管理,企业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保障产品的合格和可靠性。

2. 提升企业声誉:客户对企业的信任是企业发展的基石。

通过产品追溯管理,企业能够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企业形象和声誉。

3. 辅助风险分析和处理:产品追溯管理可以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辅助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处理,降低企业面临的风险。

二、产品追溯管理的要求为有效实施产品追溯管理,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1. 建立追溯体系:企业应建立并不断完善产品追溯体系,包括追溯标识、信息记录、数据分析等。

追溯体系应覆盖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全过程。

2. 追溯标识的应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应标识唯一的追溯码,能够追溯到原材料的采购、生产工序、质检等相关信息。

追溯标识应使用持久性的材料和技术,不能被篡改、替换或消除。

3. 信息记录和保存:企业应及时记录和保存与产品相关的信息,包括产品生产记录、质检结果、原材料采购证明等。

信息保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具备可追溯性和可查询性。

4. 数据分析和应用:企业应对追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挖掘,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数据分析应充分发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优势。

5. 建立合作机制:企业应积极与供应商、物流企业、销售渠道等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进产品追溯管理。

企业应与相关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三、产品追溯管理的实施流程产品追溯管理的实施流程可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 原材料采购追溯:企业应记录每批次原材料的供应商、生产日期、质检结果等信息,并建立原材料追溯档案。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
《生产批号编号规定》
7.0质量记录
《来料检验报告》
《套料领料单》
《成品入库单》
《出库单》
《产品标示卡》
《送检单》
《部品物料投入记录表》
《转序单》
2)各生产部门根据公司材料或产品的检验与试验状况并结合公司生产现场现有的空间规划出各检验过程和各生产车间材料或产品的储存和存放区域。
3)各部门必须确保本部门的检验与试验状态之规划区域和标识牌清晰明了并得到保护;必须要求本部门的所有人员理解、遵守并执行检验与试验状态的规定。
5.1.4当顾客有要求时,必须满足顾客附加的标识要求。
5.7.3成品出货后,PMC仓储组必须依《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建立并保存相关的出货记录,以便于追溯。
5.7.4当顾客有产品质量追溯要求或各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异常时,品管部应可追溯至成品出货记录、成品检验记录、制程检验记录及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来料检验记录等,还可以追溯到生产日期、检验日期、生产批号、产品名称、产品编号、规格/型号、数量、来料检验日期、供应商、生产部门,并追查其产生的原因,要求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直至所反馈的问题全部解决或得到有效处理,以防止此类不良问题再次发生,其具体处理方法由相关部门按《纠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实施。
5.1.1.2对于检验、生产、仓储阶段的所有产品、原材料/辅助材料、在制品、成品等,各部门根据产品实际所需的标识状况和本部门实际的生产状况对其以适当的标识方法进行标识;产品标识的方法可用标签(标签具有唯一批次号、不同标签颜色等)、装载容器、放置区域等形式进行划分,标识应清晰和易于识别。
5.1.2检验、试验状态分类与分区:
5.3.3生产线作业过程中以产品的不同摆放位置或方向等区分不同的产品过程状态。

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1.目的对原材料,在制品和成品进行适当标识,以进行区分、识别、跟踪和追溯,防止非预期的使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材料、在制品和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3.工作内容3.1原材料的标识3.1.1原材料外包装应有产品名称、产品编号、规格、批号、厂商名称信息,以便于识别;3.1.1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品管加盖“合格检验章”(附件一)标识,办理入库;3.1.2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品管贴上红色“不合格标签”(附件二),以便于区分,防止误用。

3.2在制品品管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良,及时在对应的钢台车上贴上红色“不合格标签”,并反馈给工位长进行纠正处理,返工后达到标准要求由品管人员移除不良标示。

3.3成品的标识3.3.1成品的标识分为准用证标识、印章标识、喷码标识准用证和印章标示为标准标识方法,如项目有特殊要求进行喷码,则取代印章标示。

3.3.2准用证标识标准名称使用“准用证”,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使用“合格证”。

所有脱模后的构件成品应及时贴上准用证标识,准用证标识要求:3.3.2.1内容及位置示例准用证内容:包括LOGO、项目名称、构件型号、楼层、外形尺寸、生产日期、重量。

具体如下图所示:如项目有特殊要求,则不限于以下内容。

墙板类准用证张贴位置示例:距底边 1400mm(靠标签底边)、且牢固。

具体如下图示:准用证标识外框尺寸:(长)100mm *(宽)60mm。

具体各类型构件准用证标签张贴位置根据《XXX 产品标准》要求。

墙板准用证张贴位置示例图3.3.2.2准用证材质使用防水不干胶贴纸,用条码打印机进行打印。

3.3.2.3标签填写说明:a.张贴标签的名称,原则各工厂统一用准用证,如客户有要求,则结合客户要求讨论后再确定;b.如项目仅一个户型,则户型可不用填写,如有不同户型,则需依要求填写户型;c.标签内容的批次,即此型号生产的层数,如生产至第二层,即 02,第 15 层,即 15;d.标签字体统一用黑色,字体及大小依系统设定,禁止修订;e.标签已规定的项目,禁止变更,但可依工厂实际需要,增加项目,但需排版整齐,易识别;3.3.3印章标识:准用证和盖章标示为标准要求,如项目有特殊要求进行喷码,则取代盖章标示。

产品可追溯性合规规定

产品可追溯性合规规定

产品可追溯性合规规定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产品可追溯性的合规规定,以确保公司的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为产品的监管提供参考指南。

定义- 可追溯性:指能够追踪产品从原材料采购到最终销售的整个生产和供应链过程的能力。

可追溯性:指能够追踪产品从原材料采购到最终销售的整个生产和供应链过程的能力。

目标确保公司的产品具备以下合规要求:1. 产品的生产和供应链信息可追溯到原材料采购环节;2. 记录和保留生产和供应链信息的合规性;3. 向监管机构提供必要的产品追溯信息。

要求1. 产品追溯系统: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系统,包括记录和追踪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质量检验以及最终销售等关键环节的信息。

产品追溯系统: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系统,包括记录和追踪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质量检验以及最终销售等关键环节的信息。

2. 供应商管理:对供应商进行合规审核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可追溯性要求,并建立与供应商的信息共享机制。

供应商管理:对供应商进行合规审核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可追溯性要求,并建立与供应商的信息共享机制。

3. 记录和保留:公司应确保所有与产品相关的信息记录准确完整,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留。

记录和保留:公司应确保所有与产品相关的信息记录准确完整,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留。

4. 追溯能力:公司应具备追溯产品的能力,包括配备相应的技术手段和人员,以及建立可有效运作的追溯流程。

追溯能力:公司应具备追溯产品的能力,包括配备相应的技术手段和人员,以及建立可有效运作的追溯流程。

5. 合规报告:公司应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向其提供符合可追溯性要求的报告。

合规报告:公司应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向其提供符合可追溯性要求的报告。

监管和检查监管机构有权对公司的产品进行合规性检查和监督,公司应配合并向其提供法定的产品追溯信息。

结论本文档规定了产品可追溯性的合规要求和措施,公司应根据本文档的要求制定具体的产品追溯政策,并确保其有效实施,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为产品的监管提供支持和便利。

公司产品追溯管理规定

公司产品追溯管理规定

公司产品追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产品质量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公司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产品追溯管理。

第三条公司产品追溯管理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可追溯性原则,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明确产品追溯责任,加强产品追溯信息管理,提高产品追溯效率。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产品追溯制度的宣传、培训和监督,提高全体员工的产品追溯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产品追溯责任第六条公司应当明确产品追溯责任人,负责产品追溯体系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第七条生产环节:(一)生产过程中应当记录产品原料来源、生产工艺、生产日期、批次等信息;(二)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三)对出厂产品进行标识,便于追溯。

第八条销售环节:(一)销售过程中应当记录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售对象等信息;(二)对销售产品进行标识,便于追溯;(三)及时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追溯信息。

第九条储存、运输环节:(一)确保产品储存、运输条件符合产品要求;(二)对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记录,便于追溯;(三)防止产品污染、损坏等。

第十条使用环节:(一)使用者应当正确使用产品,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产品质量问题;(二)使用者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权向公司反馈;(三)公司应当及时处理使用者反馈的问题,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三章产品追溯信息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产品追溯信息数据库,统一收集、整理、存储产品追溯信息。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明确产品追溯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损坏等。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产品追溯信息进行定期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质量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第四章产品追溯体系运行与监督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定期对产品追溯体系进行评估,确保其正常运行。

产品可追溯性维护规定

产品可追溯性维护规定

产品可追溯性维护规定目标本文档旨在确保产品具备可追溯性,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追溯产品的来源、制造过程以及流通渠道。

通过执行本规定,我们可以提高产品安全性,保护消费者权益,并满足监管要求。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产品生产、分销和销售环节,包括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和销售商。

安全标识1. 所有产品必须标注独特的安全标识,用于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2. 安全标识中应包含以下信息:- 产品名称- 制造商或供应商名称- 生产日期和时间- 批次号或序列号文档记录1. 制造商或供应商应保留以下文档记录:- 产品生产过程和流通渠道的记录- 相关供应商和分销商的信息- 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来源信息- 技术规格和质量控制文件追溯性管理1. 制造商或供应商应建立追溯性管理系统,用于记录和管理产品的追溯信息。

2. 追溯性管理系统应包含以下内容:- 产品安全标识码的生成和管理- 追溯信息的记录和存储- 追溯查询的响应和追踪- 异常情况的处理和报告审查与测试1. 执行相关的审查和测试以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2. 审查和测试的内容包括:- 产品安全标识的正确性和可读性- 追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追溯查询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违规处罚1. 如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处罚。

2. 违规行为可能包括:- 未标注安全标识或故意伪造安全标识- 未记录或故意篡改追溯信息- 拒绝提供追溯查询和追踪监督与改进1. 监督部门将定期对执行本规定的各环节进行审核和检查。

2. 根据监督结果,制定改进措施,确保规定的有效执行。

免责声明本规定不负责因产品可追溯性不足而导致的其他法律责任或纠纷。

以上即为本文档的内容。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产品可追溯性验证规定

产品可追溯性验证规定

产品可追溯性验证规定目标本文档旨在确立产品可追溯性验证的规定,以确保产品的来源和质量可以被有效确认和追踪。

背景在现代市场中,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越来越关注。

产品可追溯性验证可以帮助消费者确认产品的来源和质量,并追溯到生产与供应链的各个环节。

因此,建立产品可追溯性验证规定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提升企业声誉的重要措施。

规定1. 所有销售在市场上的产品,无论是食品、药品还是消费品,都必须提供可追溯性验证的信息。

这些信息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产品的生产日期和生产地点;- 产品的供应链信息,包括原材料来源和生产工艺;- 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和认证文件。

2. 产品的可追溯性验证信息应当易于查找和访问。

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应当通过以下方式提供可追溯性验证信息:- 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相关信息;- 在官方网站或其他适当渠道上公开相关信息。

3.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可追溯性管理系统,以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验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这些管理系统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严格记录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情况;- 对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和记录;- 建立质量检验和认证流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对供应链合作伙伴进行审核和管理,确保其符合可追溯性验证要求。

4. 控制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产品可追溯性验证的监管和检查,确保企业遵守相关规定。

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应当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生产和销售等。

结论产品可追溯性验证规定的制定将有助于加强产品质量与安全管理,提升消费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各相关利益方应共同努力,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和执行,以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权益的保障。

产品可追溯性执行规定

产品可追溯性执行规定

产品可追溯性执行规定目标本执行规定的目标是确保公司产品的可追溯性,以满足法律和监管要求,并提供更高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

背景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要求企业在生产和销售产品时提供可追溯性的信息。

可追溯性是指能够追踪和验证产品的源头、制造过程和分销环节的能力。

这种要求是为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防止伪劣产品的流通。

执行规定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法律要求,以下是产品可追溯性的执行规定:1. 所有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都必须能够提供可追溯性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批次号、生产日期、供应商信息等。

2. 公司将建立和维护一套产品可追溯性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源头信息可追溯、制造过程可追溯、分销环节可追溯。

3.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记录关键的生产数据和质量信息,包括原材料的来源、加工过程的环境条件、产品的检测结果等。

4. 公司将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并要求供应商提供可追溯性的相关信息。

5. 公司将进行定期的内部审核和监测,确保产品可追溯性执行规定的有效实施。

6. 产品可追溯性信息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明确标示,以便消费者和监管机构进行核查。

7. 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召回事件时,公司应能够快速定位问题源头,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通知。

效益通过执行产品可追溯性规定,公司将获得以下效益:1. 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

2. 遵守法律和监管要求,降低法律风险和商誉风险。

3. 优化供应链管理,减少供应链风险。

4. 提高公司形象和品牌价值。

结论产品可追溯性执行规定是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措施。

公司应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并持续改进产品可追溯性管理体系,以实现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和市场竞争力。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产品可追溯性文件
本文件旨在建立一条产品追溯通道,以便在已交货至客户之产品发生品质异常时,能够迅速追溯异常品之制造日期、数量及对应的原材料,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内购入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进料和生产的产品。

产品批号应按照以下填写规范进行管理:
1.钢印号+生产班次+材料批号
2.生产日期+生产班次+材料批号
3.来料日期
4.材料批号
5.18/04()A。

1810.001-999
职责权限方面,质量中心负责产品追溯号的确定和监督过程中的批号正确性验证,制造部负责按照制定的批号实施生产
并对相关记录标签的正确性负责,质量中心负责按照供应商制定的批号填写相关记录并对过程中的批号正确性进行监督。

批号的定义是在生产中,每一批投料生产出来的产品,在质量和性能上还是有差异的。

为了便于事后追踪产品当时状态,避免混杂不清,故对每一批产品或者材料制定批号编制和追溯原则。

按照填写规范,批号应包含材质、材料、厂家、炉号、产品名称、客户厂家、日期和数量。

工作流程包括批号登录原则,对应的记录和填写方式/内
容来源如下:
1.原材料入库单:材料批号(来源:质保书、材料标示卡)
2.外协件产品出库单:批号(来源:产品入库单、产品标
示卡)
3.过程生产件:批号(来源:产品入库单、产品标示卡)
以上是本公司对产品追溯的管理规范,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办法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顾客的要求,避免产品符合性状态的混淆,确保质量控制,同时明确各过程、工序的责任,以便进行原因分析实施持续改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职责1.1造型车间负责铸造过程的产品标识,包括铸件铸字更换标识用字和快换字贴及质量记录;1.2以后各过程以铸件铸字的生产日期和班次作为产品批次号,清砂班工人填写标识卡的时候必须据实认真填写,作为此后抛丸、热处理、喷漆、外协过程、库存、加工、检验发货各过程填写质量记录的依据;清砂班长负责监督检查标识卡的填写;1.3各生产、流转过程的部门、班组对本过程的产品标识的正确性负责;对标识卡及产品批次号的准确性和确保正常传递负责;1.4如果产品质量发生问题,企管部责成相关技术质量部依据实物产品铸字标识、标识卡和相关记录追溯质量问题或责任人,同时查清相关类同产品的质量状况,确保不合格品不出厂,不转交下道工序;1.5责任部门必须针对产生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防止再次发生的措施和对策并落实实施;1.6对标识卡的填写、传递执行“生产过程标识卡填写要求”规定;1.7铸造技术质量部检查组负责对在线各种产品铸字内容填写在看版上,造型班长据此制作快换字帖或准备塑料字;1.8技术质量部的质量负责部门负责产品质量发生问题的追溯;1.9毛坯库保管员对出库产品在出库单上标识出库产品的批次号;1.10加工部负责加工过程到送检前的产品批次号跟踪标识和现场质量状态的标识;1.11毛检班、成检班对发货产品的批次号进行记录,确保可追溯性;2铸造过程的实施2.1铸造部造型班长负责每天铸件铸字标识的计划工作;计划依据产品及浇冒口每箱所需铁水重量,计算出每包铁水的产品数和当日生产该产品数所需铁水的包数,再依据所需铁水包数确定铁水包次号;客户没有要求的可以不标注包次号;2.2造型班长每班根据客户要求按看版制作快换字帖号码或准备塑料字,没有要求的,按年号最后2位数标识,月和日数各以2位为准,遇一位时前边加0,顺延排序;包次号以英文字母A开头到Z共26个英文字母为序,班长将快换字贴或塑料字准备足量,交给相关工人并做好发放记录;2.3铸件毛坯生产过程中,客户对产品的标识有要求的,按客户的要求进行标识;对班次的标识由铸造部确定班次代号,潮模砂造型分X班和Y班,各班用本班的代号进行标识;铸造部确定以上内容以后要对相关部门发布通知;铸字位置根据图纸要求或由工程师确定,班长落实检查;如果客户同意,可以贴在能够永久保留的位置,如果需加工的铸件应贴在非加工处;树脂砂造型白班浇注的标识1,夜班浇注的标识2;如果因为特殊原因调整了浇注班次,造型班长要在铸工生产记录中标记清楚;清砂班、毛检班在理化检测结果之前不得将产品混淆;如果材质结果不合格按常规隔离或报废处理;2.4铸造技术质量部在编写工艺卡片时,应明确铸字的贴放位置;对第一次生产该类产品的工人应进行相关的技术交底,确保铸字位置的正确性;2.5造型班长要对所发放铸字使用的正确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6浇铸铁水时,由造型班长依据计划的安排分配铁水,每包铁水应浇铸同一包次号产品,浇注的同时,认真填写浇注记录,包括生产日期和时间、产品名称、编号、造型工人姓名、铁水包次号、所浇注产品的箱数;2.7铸造生产标识的生产日期6位阿拉伯数字和班次,作为产品的可追溯性批次号;2.8对有包次标识及有化验要求的应先化验,先出结果,如果经化验说明包次产品质量合格,应书面通知清砂班可以进行常规填写标识卡;2.9理化室如经化验有质量不合格的铁水,理化室应立即书面通知清砂班、毛检班,将不合格包次铁水浇注的产品立即隔离,由铸造技术质量总负责人判定报废与否;2.10如经炉前测验发现铁水不合格时,能够及时调整的必须调整合格后再出炉;如果不能调整的,铁水已经进行了浇注,炉前检测人应立即通知造型班长,隔离该包次铁水浇铸的产品;该批产品扒活后必须存放隔离区,由铸造技术质量总负责人判定报废与否;2.11凡在浇铸后扒活前就需要隔离的产品;一律采用白粉划线的方式进行隔离,并由造型班长监督扒活、存放、标识,并书面转达清砂班隔离摆放;3清砂、毛检过程3.1清砂过程应保持铸造产品批次和标识,应依据铸工生产记录分批分配清砂工人进行清理和磨件加工;清砂工人对所砸件清砂的产品填写标识卡;3.2对磨件加工完毕的产品送毛检班检验,由清砂班负责人依据铸工生产记录和产品批次号、造型工人姓名、清砂工人姓名为内容,填写铸件检查记录,并将填写的标识卡和四联铸件检查记录随产品送毛检当场交代;3.3毛检班负责人根据产品数量、特点、技术要求,分配检验员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完毕后将检验结果填写在铸件检查记录和标识卡上;3.4对检出的不合格品由毛检班长进行全检,并对质量缺陷进行记录分类和确定,记录时应对产品批次号、造型、清砂、熔炼各自责任分清记录,并反馈相关班组,以求改进;3.5对经检验合格的产品,由毛检班长按抽样方法进行抽样复查;经复查合格的产品装箱入库如需喷漆的应尽快喷漆避免生锈,毛检班长在复查时,应同时复查产品批次号、各工序生产者等内容对照标识卡核对是否正确,确保其标识和可追溯性的准确;3.6如果在毛检班发货产品,应由技术质量部检查组进行装箱前抽检,抽检记录同时标注被抽检产品的批次号等内容,并在标识卡上的相关表格内记录签字;3.7装箱单应标识该批产品的批次号,发货箱号应该填写在标识卡上;3.8毛检班负责收集发货后的标识卡,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4入库及流转过程4.1入库出库时,均应在相关单据上填写该批产品的批次号,同时在标识卡上填写保管员及出入库人员和相关日期;库存管理必须遵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出入库;4.2如果同一箱产品有多个批次号时,应将多个批号的产品及相关标识卡都填写完整,标识清楚;4.3外协清砂产品或外协加工后送毛检班的产品,标识卡必须随货同行;5加工部生产过程5.1加工部或外协加工户从毛坯库出库时,如果由于批次的数量较大,而出库不能一次性全部领出,可以分批领取;分批领取时,由仓库保管员在原始标识卡上记录该批次已领出数量和剩余数量;在出库单的备注栏内写清批次追溯号,同时出库领料员在标识卡验证确认并签名;外协加工领料如果有类似情况可以参照执行;5.2毛坯库将各批次产品全部出库后,由仓库保管员将标识卡收集起来保存,每半年一次向档案室归档,作为可追溯性记录;5.3加工部领取产品后,必须对产品和与之对应的批次追溯号的准确性负责,确保此后各过程的记录都标明正确的批次追溯号,直至发货装箱;5.4加工过程必须将产品批次号如实填写在工序流转单上,加工班长对首件检验时,应同时记录被检产品的批次号;加工班长在记录工序流转单时,必须检查产品批号与记录和出库单的一致性,如有疑问应查明原因纠正;5.5如果批次数量较少,而后序加工批次量较大,后序加工各工序不得将各批次混淆,必须按要求送检,直到装箱发货;5.6加工过程的状态标识采用状态标识卡的方法和在产品上直接进行标识;加工过程必须遵照先出库先加工、先流转、先发货的原则,确保批次准确不乱;6成品检验过程6.1成检班验收送检产品时,必须检验随产品送检的记录是否填写了批次追溯号,如没有或不合格,成检班出具不合格报告;6.2成检班发货时,必须在相应的检查记录上标记发货箱号,将发货箱号填写在检查记录上,相应的装箱单上标明该批产品的批次号,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检查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要求归档保存;6.3检验过程的状态标识采用状态标识卡的方法进行标识;对确认的废品必须立刻移向废品区,必须对废品的批次号进行标识;对工废的产品标识要随产品退回铸造检查组;7如因标识卡或工序流转单丢失,须后补时,必须由上序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确认,并在丢失工序旁填写“补”字;确保可追溯的准确性;所有涉及的质量记录,均要符合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文件的规定,不得随意销毁;8不可贴标产品的标识不可贴标产品包括顾客要求外观不贴字和表面完全加工的产品;该类产品用快换字帖标识生产日期;如果发货为毛坯产品,在清砂过程将铸字打磨掉;如果发货为加工产品,在加工过程将铸字加工掉;对该类产品的标识,主要依靠浇铸生产记录和标识卡进行标注,产品流转过程中,确保标识卡随货同行直至入库;出库及出库以后按上述第五条规定执行;对该类产品的流转过程,以标识卡的批次号和生产者、加工者、检验人员作为标注内容进行随产品同行标注,不得丢失和漏标;随产品同行的标识卡应严密保存,以达到顾客产生追溯时有据可查;9、追溯方法成品发货产生的追溯可根据发货箱号追查成品检查记录,可查出检验责任人,根据检查记录的批次号可查出加工过程的责任人,分析问题的根源;如果属于清砂部过程,可以根据批次号查出标识卡,标识卡上可以全面反映铸造、清砂各过程责任人,可椐此分析问题的根本原因;加工过程产生追溯可根据加工生产流转单进行追溯;毛坯发货产品可根据发货箱号、装箱单查得该批产品的批次号,由批次号可查得该批产品的标识卡,标识卡上可以全面反映铸造、清砂各过程责任,可椐此分析问题的根本原因,以便及时彻底解决;材质方面的追溯,可以根据批次号查得浇注产品记录,根据浇注产品记录查得熔炼记录的该批产品的炉次号,据此可以在理化室查得该批产品的理化检测各项指标;产品上有生产日期铸字的,可根据铸字查得该批产品的标识卡,根据标识卡的内容查得所需资料进行分析和改进;编制:审批:年月日。

可追溯性管理规定(3篇)

可追溯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可追溯性管理。

第三条可追溯性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覆盖原则:对所有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品实施可追溯性管理。

(二)全过程管理原则: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流通、使用到回收处置等全过程进行可追溯性管理。

(三)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各环节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四)信息共享原则: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产品信息跨部门、跨行业共享。

(五)技术保障原则: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可追溯性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二章可追溯性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立可追溯性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内容:(一)组织机构:成立可追溯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可追溯性管理工作。

(二)制度规范:制定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义务。

(三)技术标准:制定可追溯性技术标准,规范产品标识、编码、数据采集、存储、传输等环节。

(四)信息系统:建立可追溯性信息系统,实现产品信息全流程跟踪。

(五)人员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可追溯性管理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三章产品标识与编码第五条产品标识与编码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统一编码: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编码体系,确保编码的唯一性。

(二)标识规范:产品标识应当清晰、准确、易于识别,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

(三)标签要求:标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标注产品追溯信息。

第四章数据采集与存储第六条数据采集与存储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实时采集:在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实时采集产品相关信息。

(二)完整存储:对采集到的数据应当进行完整存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安全防护: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防止数据泄露、篡改和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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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以产品批号为主线,依托系统物流管理系统平台,辅以相关记录,建立一条产品追溯通道,当已交货至客户之产品发生品质异常时,可迅速追溯异常品之制造日期、数量及对应的原材料、进而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内购入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进料、生产的产品,产品批号管理原则如下:
例:批号填写方式
12/24(131008)01A 1310 001-999
序列号
来料年月
班次先别
钢印号(或年月日)
12/42钢印号:12代表2012年,42代表42周;
131008:无钢印号的产品生产日期;
01A:A\B代表班次,A白班,B晚班,01冲压线代码,01冲压一线,02冲压二线,03冲压三线,04焊接线
1310:来料时间, 1、2位代表年份,3、4位代表月份;
001-999:位代表本月来料独立炉号、捆包号的依次排列的序列号;
三、职责权限
3.1物流科负责产品追溯号的确定,以及对过程中的批号的正确性进行验证。

3.2制造部负责按照物流制定的批号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实施生产,对相关的记录标签正
确性负责。

3.3品保部负责按照物流科制定的批号填写相关的记录,对过程中的批号正确性进行监
督。

四、名词定义:
批号:就是在工业生产中,虽然原料和工艺相同,但是每一批投料生产出来的产品,在质量和性能上还是有差异的。

为了便于事后追踪产品当时状态,避免混杂不清,故对每一批产品或者材料制定批号编制和追溯原则。

(按照填写规范,批号应包含:钢印号、炉号、捆包号、入库日期、返、退、变更)
五、工作流程:
5.1批号登录原则:(下表)
5.2原材料板材、外协、外购件入库:
5.2.1原材料板材到厂,按照供应商送货单和采购订单核实后,暂放入进料待检区。

物流
科开立《原材料入库单》注明原材料的炉号、批号与数量。

品检检验合格后,黏贴合格标识。

检验员需将炉号、捆包号等内容按照质保书和产品实物标签上的信息进行记录。

由物流科将材料转移到原材料固定库位参照《仓库管理规定》。

5.2.2外协、外购件进料时,由物流科按照出库单、订单等信息开立《原材料入库单》,
《原材料入库单》中需有完整的信息,如:入库日期、数量、材料炉号等,品检验收合格后,仓库点收后入库,由仓库对《原材料入库单》进行审核。

5.3半成品板材、外购件领料:由物流科计划组开立《领料单》,注明生产工单号,在批
号栏内注明原材料的批号;外购件领料时则需在批号栏内注明外购件的入库日期。

(参照表1编号原则。


5.4冲压生产:冲压使用板料或半成品板材,由冲压作业员将《进料检验标示卡》和《领
料单》交当班品检,当班品检需将将正确完整的批号与数量记录在《冲压制程检验记录表》《产品检验标示卡》中,已登记的《进料检验标识卡》由当班品检暂存该材料使用完结科撕毁作废。

如需办理退料,需将数量更新后的《进料检验标识卡》重新标示于退回的原材料上,并在退料单上注明批号及对应的数量和退料原因。

5.5工序流转:对前道工序流转至本工序生产的产品,作业人员取下《半成品标识卡》,
交当班品检,当班品检随即将上道工序的生产工单号与数量记录在《冲压制程检验记录表》的炉号一栏内,已登记的《半成品标识卡》由当班组长收回。

零件流转至下一道工序时,需在每个周转料架上挂《半成品标识卡》,并注明本工作中心的批号与数量。

制造部开立《产品流转单》,注明半成品的两个工序的批号与生产数量。

5.6半成品入库: 半成品入库时,每个周转料架上挂《半成品标识卡》,注明产品批号,
仓库清点签收后,由物流科录系统并进行审核。

5.7发料:仓管员在将半成品发往生产班组时,需在每个周转料架上挂《半成品标识卡》,
并注明半成品入库时的批号与数量。

由物流科计划开具《领料单》,在《领料单》上注明半成品的批号(参照批号编号原则)与数量并实施先进先出。

生产班组对来料清点签收后,仓库将《领料单》交系统录入人员进行系统审核。

5.8成品入库:成品入库单位需在《产品检验标识卡》上注明本工作中心的生产批号与数
量,在入库单上注明生产批号。

仓库清点签收后,将《产品入库单》录入系统并审核。

5.9成品出货:由业务部根据系统库存信息,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打印出《产品出货单》,
注明待出货产品数量与批号(钢印号或工单号)。

仓库按《产品出货单》备料完成后,《产品出货单》交物流科计划审核。

出货时,需在产品包装上挂出货标识,按要求记录产品的数量、出货日期、批号、产品钢印号等信息。

备注:开立出货单时,如遇系统库存量不足,业务则将不足数量单独开一行,以“0”
代替批号。

产品完工入库后,仓库负责出货人员在批号栏内的“0”改为实际出货的批号,物流科在审核出货单时,将实际出货批号改成实际出货批号后进行系统审核。

5.10制程中不合格品的标识:制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当班品检员在批号栏内记录批号。

返修合格后,需在《产品检验标识卡》或《半成品标识卡》上注明批号与数量。

5.11不良品返修后入库:
制程产生不良需维修时,由当班品检开立不良品入库单,批号为不良品的生产批号-返,不良品由仓库品检签收后,将第一联交物流科审核,第二联留存。

不良品返修合格后,由返修单位通知品检员办理领料单,注明入不良品库时的批号,并交物流科审核。

业务部在开立出货单时优先安排返修品的出货。

5.12退货品返修入库:
产品发生退货时,由业务部根据客户的退货清单办理退货入库单,将退货品入至不良品仓,注明退货入库,填写批号-退。

退货品返修后,品检办理入库时,注明批号“-退”,业务部在开立出货单时优先安排退货返修品的出货。

5.13 设计变更入库
产品在进行设计变更时,如老状态产品未消耗完,变更前的产品标签不变。

变更后的产品用记号笔在标签上填写变更后+1,如二次变更标签上则填写变更后+2,以此类推。

5.14不同批次的零件用不同颜色区分,详见《先进先出管理规定》。

六、产品的追溯:
需要追溯时:根据追溯提供的信息,可追溯产品的出货日期、产品钢印,当日的出货单据,查出本批产品的工单号、钢印号、数量,然后以工单号为线索,追溯到产品的入库日期、生产日期,根据《制程检验记录表》、《生产日报表》等表单,可追溯生产过程中的状态及原材料的炉号、捆包号等信息。

七、相关文件:
《先进先出管理规定》八、相关表单:
《原材料入库单》
《冲压制程检验记录表》
《入库单》
《领料单》
《产品出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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