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夜间值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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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管理人员夜间值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夜间管理,保障公司生产安全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中层及以上男性管理人员。
第三条夜间值班是指中层及以上男性管理人员根据排班表于夜间(20:00-次日8:00)在公司进行夜间检查、抽查,协调、指导夜间各类问题解决。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干部中男性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小组,开展夜间值班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XX XX
成员: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第五条为便于夜间值班管理,管理小组下设夜间值班
办公室,设在公司企管部,由公司企管部、安全办、生产部、综合办公室、保卫部组成。
第三章工作分工
第六条管理小组职责
管理小组负责对夜间(20时至次日8时)涉及安全、生
产、经营、劳动纪律、制度落实、6S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协调、指导、解决职权范围内各类突发状况。
1.组长:抽查小组成员和副组长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指导、解决职权范围内各类突发状况。
2.副组长:实行坐班制。负责监督小组成员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上次坐班期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协调、指导、解决职权范围内各类突发状况,及时向组长汇报异常状况和处理意见,并传达领导要求。
3.成员:是夜间检查工作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值班期间除检查外,不得离开厂区。负责组织安全员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协调、指导、解决职权范围内各类突发状况,及时向副组长汇报异常状况和处理意见,并传达领导要求;填写《夜间值班检查记录》。
第七条管理办公室职责
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检查工作的推进和改进、检查结果考核和相关材料的整理、存档。
1.企管部:负责制作《管理人员夜间值班表》,并于每月1日前(或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时)通过OA邮箱和微信群发放;负责监督、检查本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负责对违规的值班人员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考核,撰写、下发违反劳动纪律法的处理通报;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对前日检查中涉
及劳动纪律、流程管理方面漏洞整改,并复查、考核和通报。
2.安全办:由安全员具体负责相关工作。负责协助小组成员开展检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夜间值班检查记录》的日常保管和传递;负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员工考核,撰写、下发处理通报;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对前日检查中涉及安全管理方面漏洞进行整改;并在夜间巡视时,对前日漏洞整改情况复查、考核和通报;负责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3.生产部:由调度员具体负责相关工作。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对前日检查中涉及生产管理方面漏洞整改,并在夜间巡视时,对前日漏洞整改情况复查、考核,通知安全员下发通报。
4.综合办公室:负责督促各单位对前日检查中涉及6S 管理方面漏洞进行整改,并对前日漏洞整改情况复查、考核。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八条请假管理
1.管理人员因事无法开展夜间值班,需指定管理小组其他成员替班、确定交换后的值班日期后,报管理小组组长批准。
2.经批准后,向替班人员移交工作内容,并报企管部、安全办备案,同时在“铁岭公司安全工作群”微信群中进行
告知。
第九条检查管理
1.值班期间,检查人员要对铁岭公司各区域的管理情况至少检查一遍,对夜间无人在岗的区域也要仔细查看。
2.值班人员检查时间要求在晚间10点之后开展,并且值班人员与安全员需要在检查开始之前和检查结束之后到办公楼一楼进行刷脸考勤。
3.值班人员要保证手机电量充足,不得将手机关闭(除在浸出车间检查)或调为震动模式,要确保手机能够随时接打电话、传递信息;到环境嘈杂的区域至少每30分钟查看一次手机情况,并立即回复未接听电话和信息。
4.夜间当班安全员、夜间当班调度员必须根据分工,按照《夜间值班检查记录》对前日夜间检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于8时前将检查结果公示在微信管理群内。微信由安全员负责汇总、发布。
5.坐班领导要对上次坐班期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企管部。由企管部对未整改的责任单位、督促整改工作的职能部门考核。
第十条记录管理
1.《夜间值班检查记录》由安全员统一保管,在检查时交检查人员填写。
2.检查人员必须自行整理、填写《夜间值班检查记录》,指明发现的问题、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间,并将检查结果于次日8时前发至微信管理群中(可发送填写完的记录图片)。
3.检查人员在次日9时前将《夜间值班检查记录》报组长审核、签字确认,并移交至安全员处。
第五章考核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不按本规定开展工作的(含不按时、不认真填写记录,或记录不签字的),每次罚款200元,累犯者加倍处罚。
第十二条在检查中,发现车间有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除按《员工处罚条例》等规定对员工本人处罚外,当班班长负主要管理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300元罚款。发现存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员工,由安全办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现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员工,由公司成立调查组,调查后按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三条若发生安全管理事故,检查人员、坐班领导未在事前指出隐患、未及时要求整改、未及时制止违规行为,或在事故发生后指挥、协调不力的,相关值班人员负管理不到位责任。
第十四条对整改工作的考核
1.安全办、企管部负责督办公司各单位整改进度,在二
级考核方案中明确对不按规定整改的单位考核方式,并按月考核兑现。
2.坐班领导检查时,责任单位未完成整改工作,对责任单位每项扣罚绩效考核分1分,对督促整改工作的职能部门每项扣罚0.5分。
第六章其他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