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住房-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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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方(乙方):,身份号码:,住。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房屋租赁合同,供双方诚信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位于房屋【房权证号:建筑面积:㎡】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装修情况:□精装房□简装房,水电气已通。

3、出租房屋现有家具情况如下(若):

第二条房屋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为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房屋租金金额

1、第一年房屋租金元(大写人民币),乙方应当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第一年租金;

2、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涨 %,计算方式如下:

当年租金金额= 上一年租金金额+(上一年租金金额×%)

第四条乙方缴纳房屋租金的方式

乙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房屋租金也可以通过现金的方式缴纳房屋租金。甲方指定下列银行账户为收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房屋租金是否含税的约定

1、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缴纳的房屋租金不含甲方出具正式发票时应当缴纳的税费等成本。

2、乙方在缴纳房屋租金后需要甲方出具正式发票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缴纳的税费等成本。

3、若乙方拒不向甲方预交开具发票应当承担的税费,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的要求,且甲方不算违约。

第六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整)。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三日内,甲方无息将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1)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已将承租房屋按约交还给甲方;

(2)乙方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虽然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已按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已缴清房屋承租期间其应当缴纳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4)出租房屋的电器完好无损,退房时房屋垃圾已清理。

3、乙方出现下列违约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直接扣划乙方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的期限足额缴纳房屋租金的;

(2)乙方未按期缴纳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3)乙方的违约或违法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4、乙方应当在合同履约保证金被甲方扣划后三日内补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且不退还房屋租金。

第七条乙方装修及转租房屋的限制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否组视为违约;

2、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房屋。

第八条保修义务的约定

1、甲方是以房屋现状为准将其租赁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仅对出租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承担保修的义务;

2、在租赁期间,如果遇到房屋屋顶及外墙面渗漏、水、电、门、窗等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者有故障时,均由及时负责处理维修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九条房屋租期到期后的处理

1、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应按时腾空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家具电器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购置的私人用品等动产归乙方所有;但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对承租房屋的装修装饰部分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和支配;

3、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贰个月提前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4、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且双方就是否续租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应当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十日内搬离房屋,并向甲方做好移交工作。

第十条甲方声明和承诺

1、甲方承诺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2、本租赁合同生效且乙方足额缴纳第一年房屋租金后,甲方应当将出租房屋立即交付乙方使用;

第十一条乙方声明和承诺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现场查看租赁房屋的现状,并对房

屋现状表示满意;

2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房屋租金;

3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将用于合法用途,若因违法使用承租房屋,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同时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在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或出现财产损毁,均与甲方无关,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履行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该事由出现之日起,本租赁合同终止履行:

1、本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2、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3、租赁房屋被人民政府列入征收、征用或拆迁范围的;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

1、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被扣划后在7日内未补足的;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房屋租金且逾期十日的;

(3)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影响房屋主体结构或者房屋安全的经甲方催告后仍拒不改正的;

(4)乙方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且被有权机关查处的;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房屋的;

(6)乙方连续两个月拖欠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

2、甲方依照本条款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解除租赁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给乙方之日起,本合同即解除。

3、甲方依照本条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乙方所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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