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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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规则及裁判法

田径规则及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第一节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田径竞赛规则是裁判工作的执法依据,它保证了参赛者在规则范围内进行公平竟争,裁判员必须掌握规则。

一、比赛通则(一)着鞋: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

钉鞋鞋钉规定:4、9、12、25毫米,11枚,1条绑带。

(二)号码: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号码布分:前后大号码、小号码、体侧号码。

跳高、撑杆跳高运动员允许带1块号码。

(三)兼项: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同时参加多项田赛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比赛中,或在跳高或撑竿跳高的每轮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某运动员后来又决定不参加试跳(掷),或轮到其试跳(掷)时不在场,一旦该次试跳(掷)已错过,应视其为免跳。

(四)帮助:任何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提供或接受帮助,如伴跑或技术指导等。

1、下列情况不被认为是提供帮助:(1)运动员与其教练员在比赛区域外进行交流。

为了便于这种交流,并且不干扰比赛进行,在靠近每一项田赛比赛地点最近的看台上,应给该项参赛运动员的教练员保留座位。

(2)可在比赛区域对运动员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以便运动员能够参加或继续参加比赛。

此类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可由组委会任命的佩戴袖标或背心、或身着其他明显服装的医务官在比赛区域进行,也可由注册随队医务人员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的专门批准,在比赛区域外的医务治疗区进行。

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或该运动员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

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无论是在比赛中或是比赛开始前,其他任何人对运动员进行此类护理或治疗,均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2、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1)在赛跑或竞走比赛中,由非参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速度分配帮助,或使用其他任何技术设备的。

(2)运动员在比赛场内拥有或使用录像机、盒式录音机、收音机、CD机、无线通讯机、移动电话或类似装置。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新版资料)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新版资料)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新版资料)裁判员必须做到:1、认真学习规则与裁判法,加强岗位责任制;2、执行裁判工作时,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裁判长:径赛裁判长、田赛裁判长、全能裁判长、外场裁判长、检录裁判长径赛一、径赛的赛次:预、次、复、决二、跑道测量1、标准跑道全长应为400米,由两个直段和两个半径相等的弯道组成。

内、外突沿高约5cm,宽至少5cmO2、跑道计算线:第一道在内突沿外沿以外30Cm处,其余各道在内侧分道线外沿以外20Cm处,若没有内突沿,则应在标志线外沿以外20Cm测量。

3、赛跑的距离应从起跑线的后沿量至终点线的后沿。

4、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分道比赛,每条分道宽1.22±0.01米(包括右侧分道线),分道线宽5cm。

800米、4X400米接力为部分分道跑(过抢道标志线后切入里道)。

1500米以上为不分道跑。

5、跑道的左右倾斜度最大不得超过现,在跑进方向上的向下倾斜度不得超过1%0三、起点工作1、发令协调员:(1)安排发令组裁判员的职责。

(2)监督发令组每位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3)当收到竞赛主任的有关命令,确认有关计时员、检查员、终点裁判员和风速测量员已准备就绪后,通知发令员开始发令程序。

(4)为每名召回发令员确定专门的任务和位置。

(5)保存所有产生在发令过程中的文件。

(6)确保规则第162条8得到完全执行(起跑犯规)2、发令员:(1)运动员各就位时,发令员就完全控制运动员。

在发令过程中,应位于能完全看清楚所有起跑运动员的位置。

(2)只有发令员有权实施规则中的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2、召回发令员:召回发令员如观察到任何起跑犯规情况都有权召回运动员。

在运动员起跑犯规被召回或被中止后,召回发令员应向发令员报告他的观察结果,由发令员决定是否给予运动员警告。

3、助理发令员:(1)助理发令员应检查运动员参加比赛的项目、组次、佩戴号码是否正确。

(2)助理发令员必须正确安排每名运动员的道次或站位,完成这项工作后,向发令员示意一,切准备就绪。

田径裁判法

田径裁判法
1、发令员:1)在运动员各就位时,是运动员的全权支配者,并且是一 切与起跑有关事宜的唯一裁判员。2)赛前负责组织学习、实习、分工。3)
2、招回发令员:协助发令员处理发令事宜,如若有运动员抢跑或其他犯 规现象,应及时鸣枪把运动员招回。在发令员未鸣枪时,不得鸣枪把运动 员招回,而应用声音把运动员招回。
3、助理发令员:负责与检录员进行运动员交接,并检查运动员的赛次、 组别、号码等是否正确;负责组织运动员上(重新上)集合线;负责把接 力棒交到1棒运动员。在发令员下达“各就位”“预备”口令后分别检查 运动员的姿势是否符合规则要求,不则改之,好则示意发令员可以继续发 令。
4)、竞赛组召开总裁判长、主裁判、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介绍竞赛组工作筹备情况和补充规定听取领队和教练员的意见, 讨论竞赛有关问题(升高计划,踏板位置等)并取得同一意见, 以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总裁判长
任务:具体组织领导全体裁判员公正、正确地执行田径竞赛规则和竞 赛规程,确保各项裁判任务的完成。 职责: 1、全面了解竞赛规程和场地设备情况,制定裁判工作计划。 2、选派裁判长、主裁判、裁判员。 3、组织裁判员学习和实习。 4、检查场地和器材。在技术会议上定下各项与比赛有关的规定。 5、督促比赛按时进行;掌握比赛的进程。 6、处理与比赛有关的各项问题 7、召开主裁判会议,总结问题。 8、宣布比赛成绩。 9、做好比赛裁判工作总结,处理善后适宜。 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工作,对总裁判长负责。
8:00
检录结 束时间
8:10
进场 时间
8:20
比赛 时间
8:30
2
初中女子100米
30人5组 8:20 8:30 8:40 8:50
3
负责检查运动员 服装、号码布、 商标、钉鞋等物 品。

田径规则及裁判法

田径规则及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第一节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田径竞赛规则是裁判工作的执法依据,它保证了参赛者在规则围进行公平竟争,裁判员必须掌握规则。

一、比赛通则(一)着鞋: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

钉鞋鞋钉规定:4、9、12、25毫米,11枚,1条绑带。

(二):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布分:前后大、小、体侧。

跳高、撑杆跳高运动员允许带1块。

(三)兼项: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同时参加多项田赛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比赛中,或在跳高或撑竿跳高的每轮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某运动员后来又决定不参加试跳(掷),或轮到其试跳(掷)时不在场,一旦该次试跳(掷)已错过,应视其为免跳。

(四)帮助:任何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提供或接受帮助,如伴跑或技术指导等。

1、下列情况不被认为是提供帮助:(1)运动员与其教练员在比赛区域外进行交流。

为了便于这种交流,并且不干扰比赛进行,在靠近每一项田赛比赛地点最近的看台上,应给该项参赛运动员的教练员保留座位。

(2)可在比赛区域对运动员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以便运动员能够参加或继续参加比赛。

此类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可由组委会任命的佩戴袖标或背心、或身着其他明显服装的医务官在比赛区域进行,也可由注册随队医务人员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的专门批准,在比赛区域外的医务治疗区进行。

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或该运动员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

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无论是在比赛中或是比赛开始前,其他任何人对运动员进行此类护理或治疗,均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2、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1)在赛跑或竞走比赛中,由非参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速度分配帮助,或使用其他任何技术设备的。

(2)运动员在比赛场拥有或使用录像机、盒式录音机、收音机、CD机、无线通讯机、移动或类似装置。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教案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教案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教案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教案教学内容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教学1、通过学习使学生基本掌握和理解竞赛裁判法目2、能够制定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掌握编排田径运动竞赛日程的规律与方法。

标重点裁判法教材分析难点各项目的具体裁判方法课的内容教学方法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是田径运动竞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裁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竞赛的进程、运动员的比赛情绪和技术水平的发挥。

对裁判员的基本要求是:掌握田径比赛规则和方法,在裁判工本节讲授田径运作中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尽心尽力地完成动竞赛前的准备裁判工作任务。

工作一、田径运动竞赛前的准备工作为保证田径运动的顺利进行,裁判组应在竞赛组领导下,做好下列赛前准备工作:(一)组织和培训裁判队伍根据运动会的规模选聘裁判员;对裁判员进行思想动员与明确分工;学习竞赛规程与规则;研究裁判方法和进行现场裁判实习。

(二)召开各种会议1、全体裁判员大会2、裁判小组会议3、主裁判会议4、领队、教练员对竞赛规则进行会议详细讲解 (三)做好裁判器材和用具准备 (四)做好比赛场地和器材的检查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基层田径运动会执行规则应从实际出发,参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在领队、教练员会议上说明有变动的部分。

(一)田径比赛通则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除跳高和撑杆跳高以外,其他项目必须在胸前和背后佩带两个号码,且必须与秩序册中一致。

如采用终点摄影装置,短裤侧面须带胶带式号码。

) 2、在径赛分道跑和部分分道跑项目的比赛中,运动员应自始至终在自己的分道内跑进。

(下列情况除外:运动员在直道上跑出自己的分道或在弯道上跑出自己分道的外侧分道线,未从中获利,也未阻挡别人。

)3、径赛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而妨碍别人走或跑时,应取消其比赛资格。

在比赛中如发生此类情况,有关裁判长有权命令除被取消资格以外的运动员重赛。

田径运动比赛通则及主要裁判工作方法

田径运动比赛通则及主要裁判工作方法

田径运动比赛通则及主要裁判工作方法一、径赛1、检录处:(1)、检查所需用品是否完备。

(扩音器、复写纸、铅笔、圆珠笔、检录表、秩序册、记录夹板)。

(2)、按大会规定的点名时间,在比赛前提前半小时点名,点名时,检查运动员服装、号码布是否穿戴整齐。

比赛前10—15分钟将动员整队带到起点。

4×100米接力,将运动员分成四组,分别由四名检录员带入场内,带领跑第一棒的运动员至起点的检录员,应将检录表交发令员,另外三名检录员将跑二、三、四棒的运动员带到各自的接力区。

(3)、填写检录表,一式三份,终点、起点各一份,存底一份。

(4)、点名方法,小学(男、女)子组100米(予、决)赛第×次检录,读号码,两次检录不到,即取消比赛资格。

2、发令:(1)、检查起点所用器材(发令枪、子弹、烟屏、联络旗、哨子、接力棒、扩音器)。

(2)、运动员上场后,应按顺序上道,同时查对其号码,当运动员准备就绪后,按比赛时间提前2分钟,与终点联系,联系方法应立正站于第一跑道后将旗上举。

(3)、待终点裁判长回旗后发令员即上发令台,并通知运动员准备就绪。

(4)、发令台及烟屏的位置:直道发令时,应设在第一跑道起点线后5—6米处。

弯道不分道跑时,发令台应设在孤形集合线外侧的后方3—4米处。

梯形起跑发令时,其位置应与各运动员的距离大致相等的位置。

3、检查裁判工作方法主要是看好分道跑项目,运动员防止乱道。

4、终点和计时由于裁判人员不足,终点裁判员兼计时裁判。

具体的工作方法如下:(1)、领取终点和计时裁判用品,(终点拉线、记录桌一张、铅笔、小刀、联络旗、秒表,记录夹板,白纸等。

)(2)、比赛前,终点裁判长召集所有裁判统一对表,对表的方法可以采取两手合拢迅速分开的方法,找出秒表是否有误差,将误差大的秒表进行调整。

当看到发令员的联络旗示后,应告知所有裁判员做好准备,并立即将联络旗上举,示意可以发令。

当发令员喊“各就位”后终点裁判长,终点裁判长应作出“运动员上道”、“举枪”等提示,以便各计时裁判注意力集中,当运动员到达终点时,将各次报告表收齐,填写检录用表,交径赛裁判长签字后,交编排记录公告组,(3)、计时裁判员工作方法当计时裁判员听到终点裁判长喊“举枪”的口令后,目视烟屏,见到“枪烟”开始计时。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工作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工作

五、检查裁判工作(四)
(8)不分道跑的项目,检查的重点是运动员起跑出发后,在弯道超越 对手所发生的冲撞、推挤和踩踏他人犯规现象,是否有擅自离开 跑道或比赛路线,在超越时是否有阻挡动作。检查的难点是起跑 出发和赛中运动员形成集团,犯规者和受影响者的详细情况难以 分清。检查的方法是检查员要全神贯注观察,认真地注视运动员 进出自己的检查区域,要掌握每个运动员的特征,特别要注意激 烈争夺时位置的变化。 跨栏、障碍项目检查的重点是运动员跨越栏架瞬间其脚或腿 是否低于栏顶水平面,手臂的摆动是否影响他人,过水池障碍时 是否踏在水池的两个边上越过水池。检查的难点是运动员是否有 意踢倒栏架,并从中获利;弯道过栏时腿或脚是否低于栏顶水平 面,或从栏左侧外面绕过栏架。检查的方法是应全面仔细观察运 动员是否试图把栏架高度压低等。 对接力项目运动员犯规的主要判断是是否在接力区内完成交 接棒,有无抛棒行为,接棒人是否得到助力后跑进,有无未持棒 跑完全程,运动员交棒后离开跑道或在公共接力区内改变位置时 是否阻挡他人跑进,掉棒后是不是由原掉棒人捡起而跑进。检查 的重点是既要看交接棒,又要看接力区。检查的难点是要认真辨 别运动员在交接棒时的犯规情况。检查的方法是采用分道盯人的 方法,也可录像。
三、检录裁判工作(五)
12.马拉松比赛的检录,根据参赛人数的多少,检录分若干组进行, 重点检查号码、参赛人数。根据场地起点的宽度和参赛人数及比 赛时间,确定运动员集合的时间和排列方案。 13.公路接力赛的检录,应按单位棒次检录,检查运动员的号码、 服装等。第一棒运动员带到起点,其余各棒分别带至各接力区检 查员。 14.终点检录员待每组运动员到达终点后,及时回收道次号码和小 号码,并交服务员送交检录处,运动员凭道次号和参赛卡领取个 人物品、衣服、鞋等。 15.终点检录员组织比赛结束的运动员退场,组织径赛决赛被录取 的运动员到领奖处领奖,或将获奖运动员带至发奖处交发奖组工 作人员。 (三)赛后 1.每单元比赛结束后奖检录缺勤统计表送交编排记录公告组,认真 小结,并研究落实下一单元工作。 2.全部比赛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主裁判写出工作总结保至副总裁 判丈。3。清点归还所借服装、器材等。

田径裁判法

田径裁判法

田径裁判法一.计时1.手计时与全自动计时被承认位两种正式的既是方法。

2、手计时应按规则第120条的规定,由计时员计取。

3、在跑道上举行的径赛项目,手计时成绩应判读到较差的1/10秒。

部分或全部在场外举行的径赛项目,手计时成绩应判读到较差的整秒,如马拉松2:09:44.3应进位成2:09:45。

停表时如果指针停在两线之间,应按较差的时间计算。

使用1/100秒的秒表或人工操作的数字式电子秒表,当百分位秒不为零时,应进位至较差的1/10秒,如10.11秒应进位成10.2秒。

4、计时应从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器材发出的闪光或烟开始,直至运动员的躯干(不包括头、颈和四肢)的任何部位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为止。

5、在3只正式表中,两只表所计时间相同而第3只表不同时,应以这两只表所计时间为准;如3只表所计时间各不相同,应以中间时间为准;如只使用两只秒表,所计时间不相同时,应以较差的时间作为正式成绩。

全自动计时6、在下述第162条10和11中所列各种比赛均须采用全自动计时装置。

凡举行国内一、二、三类比赛,均应使用全自动计时装置。

7、全自动计时必须是使用发令枪或经批准的类似装置自动开始计时和自动纪录终点时间的设备。

8、全自动计时装置必须符合本条款的规定,并根据比赛举办国赛前4年内所作的一次精度测试结果进行审批。

全自动计时装置必须从发令员的枪或经批准的类似装置启动时自动开始计时。

为此,从鸣枪到此计时系统启动之间的总延误时间应是稳定的,并应小于1/1000秒。

终点时通过一架带有一个垂直缝隙的摄影机以终点摄影方法在连续运行的胶片上进行纪录的。

该摄影机应放置在终点线的延长线上,胶片上必须均匀地标记出1/100秒的累进时标。

应从照片上判读时间和名次,判读时将照片放置在一个保证时标垂直于判读线的专门仪器上,除非时间恰好为精确的1/100秒,否则应判读到较差的1/100秒。

如果该电子计时器未被发令员的枪或类似装置自动启动,印在照片上的时标应能自动表明这一实情。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田径运动作为一项全面发展运动,吸引了大批运动员和观众的参与和关注。

而在田径比赛中,裁判的作用不可忽视。

裁判的严格执法和公正判断,保障了比赛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为了确保田径比赛的公正性和竞技性,竞赛裁判法在此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田径竞赛裁判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

一、竞赛裁判法的目的和原则田径竞赛裁判法的目的是确保比赛公正、规范和有序进行。

其主要原则包括:1. 公正性原则:裁判应公正、客观、中立地对待所有参赛选手,不偏袒任何一方,真实、准确地评判比赛成绩和犯规情况。

2. 规范性原则:竞赛裁判法应具备明确的规定,对各项竞赛项目中的规则和裁判标准进行规范,确保比赛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3. 稳定性原则:竞赛裁判法应保持相对稳定,不随主观因素或个人喜好而改变,确保比赛在整个过程中的公平性和连续性。

二、田径竞赛裁判法的内容田径竞赛裁判法主要包括项目规则、裁判责任、技术规范和违例处理等内容。

1. 项目规则:田径运动包括多个项目,每个项目都有着特定的规则和要求。

竞赛裁判法应明确不同项目的规则和要求,确保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能够正确理解和应用这些规则。

2. 裁判责任:竞赛裁判法明确裁判员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裁判员的选任、培训、考核,以及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的职责要求。

裁判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对比赛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能够独立、公正地做出裁判决定。

3. 技术规范:竞赛裁判法应具备详细的技术规范,包括比赛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和标准,裁判员对选手表现和成绩的评判标准,以及各种器材和装备的规格和要求等。

技术规范应根据国际田径联合会(IAAF)的规定进行制定,确保国内比赛与国际标准接轨。

4. 违例处理:竞赛裁判法应明确对不同违例行为的处理方法和措施,包括犯规判罚、成绩无效、取消比赛资格等。

违规行为可能包括用药违规、违反竞赛规则、擅自更换号码等。

违例处理措施应公开、透明,确保处罚公正合理。

三、竞赛裁判法的实施为了保证竞赛裁判法的有效实施,以下措施可供参考:1. 制定和修订:竞赛裁判法应由权威机构或相关专家团队制定和修订,确保其内容和标准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田径运动会裁判法

田径运动会裁判法

⽥径运动会裁判法⽥径⽐赛裁判法径赛:⼀、检录检录处裁判员的任务是完成全部⽐赛项⽬的赛前检录⼯作。

(⼀)⼯作职责:⼀般⽐赛时,由检录员按⽐赛分组分跑道的顺序点名,并排好运动员的队列;4X100⽶接⼒⽐赛时,应先后带各棒运动员⼊场,除将第⼀棒运动员带到起点外,还要将⼆、三、四棒运动员交各接⼒区检查员处。

⼆,起点起点裁判⼯作是关系到各径赛项⽬能否顺利进⾏的最重要环节,其主要任务就是根据⽥径竞赛规则的规定和运动会的⽐赛⽇程,组织各径赛运动员合理的,机会均等的起跑,准时开始⽐赛。

(⼀)⼈员设置及⼯作职责1,发令员(执⾏发令,有权对起跑犯规运动员提出警告或取消⽐赛资格)2,召回发令员(1)协助发令员检查参赛运动员起跑时是否符合规则规定(2)如遇有运动员起跑时犯规跑出,应⽴即鸣枪召回,并向发令员说明该运动员犯规情况。

判罚起跑犯规时,以发令员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3)发令员未鸣枪时,如发现运动员犯规,不能鸣枪召回,可⽤声⾳召回。

3,助理发令员(1)从引导处接受参赛运动员,根据检录表,安排运动员上道,并核对运动员的组次,道次,号码,当采⽤终点摄影计时时,还应检查⼩号码。

(2)起跑时,组织运动员在起跑线后3⽶的地⽅排好,并向发令员⽰意准备就绪。

(3)检查运动员“各就位”“预备”动作是否正确;如不符合规则要求,应⽴即纠正,如符合要求,应⽴即向发令员举⼿⽰意。

(4)为接⼒跑第⼀棒运动员分发接⼒棒。

(5)记录犯规运动员,填写起跑犯规情况登记表。

(6)有接⼒项⽬时,助理发令员准备接⼒棒。

三,计时计时裁判的主要任务是准确的计取径赛运动员的⽐赛时间,确定⽐赛成绩,在长跑⽐赛中协助终点裁判组作好记圈⼯作。

(⼀)计时员的⼯作位置1,计第1道的裁判员坐在最上⾯的台阶,计第6道的裁判员坐在最下⾯的台阶。

(⼆)赛中⼯作计时裁判长:1,按规定时间带领计时员⼊场,按顺序就坐。

2,检查秒表,接收并审核终点成绩记录表,⽆误后分发给各组计时员。

3,各项⽐赛开始前3分钟,向计时员宣读本单元的⽐赛项⽬及顺序。

精品田径裁判法最新版

精品田径裁判法最新版
外语裁判员1人点号人座,收ID卡,讲解有关事项,带队; 1人检查号码(4个)、钉鞋、包内物品、收管物品、协助覆盖广告;
1人检查服装、广告、覆盖广告,跟队、查号码佩戴。
任何违反规定的物品将由检录裁判员收管并开收据,物品交保管员后,发 给运动员一个收据。广告超标要用胶带覆盖。
第一次检录结束后,组长与计算机终端操作员核实检录情况,修改、确认后 输出一份检录单,检录员签字,检录主管签字。两名检录员一前一后,按时将 径赛运动员带人第二次检录厅,将田赛运动员直接带人赛场。
(五)引导员5人(派专人,阿拉伯语、西班牙语、韩语、俄语、 德语或葡葡牙语、意大利语等)
引导员负责引导运动员人室,担任外语翻译工作。
(六)检录裁判员22人(一检5组×4人/二检2人)
在第一次检录厅,运动员进人检录指定地点后,检录组按事先的分工: 一组长1人负责该检录室项目标志牌显示、迎接人室,督导检录工 作,负责确认、签字、联络工作;
四、表格、设备与物品
(一)表格 检录流程表(每日15份),物品签收表(30份),物品保管收据(1式3联
200套)、运动员缺席情况统计表(30份)
(二) 设备与物品
1.计算机终端2套(径赛1套、田赛1套),带打印机2套 2.大屏幕显示设备1套(电动翻牌式)大屏幕显示设备2台(一检、二 检监视用) 3.广播扩音设备1套(其中大音箱3个:检录室外、径赛训练场、田赛 训练场) 4.项目标志牌、架1套。 5.电子大钟8座(第一检录厅内外各1座、第二检录厅1座、5个检录室 各1座);手提喇叭3只(田赛裁判员用); 6.裁判桌6张,椅子20把,长椅20条(每条可坐4人); 7.对讲机2部、电话1部; 8.粘贴式道次小号码1一8号1000套、长跑顺序小号码1一30号200套; 9.卡尺5把,塑料袋100个,安全别针5大盒,针线盒6个,宽胶带纸10 卷(盖广告),大信封30个; 10.夹板、铅笔等文具30套,记号笔2支、空白大号码布30块(应急备 用); 11.空调或电扇(降温送风); 12.标志、路标若干(如第一次检录厅、第二次检录厅、第一检录室至 第五检录室、洗手间、饮水站、医务处、人口、出口等)。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方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方法

学校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方法一、仲裁委员会和主要裁判长的工作(一)仲裁委员会根据比赛需要可设置3人或5人或7人的仲裁委员会,对运动员的比赛资格或涉及一个项目的成绩或执行问题等书面抗议进行处理。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二)总裁判长和副总裁判长总裁判长是全体裁判员的最高领导者。

总裁判长的任务是督导全体裁判员公正、准确地执行田径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确保完成各项裁判工作。

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工作。

1.职责(1)全面组织、领导裁判工作。

(2)赛前要熟悉竞赛规程、竞赛日程及其他有关竞赛的文件资料,了解裁判员的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组织各裁判组严格检查场地、器材和设备。

(3)赛前领导、组织全体裁判员学习和实习。

(4)保证竞赛规则和规程的贯彻执行,根据规则精神处理竞赛中的各种疑难问题,对规则中没有明文规定的问题做出决定。

(5)当裁判长的判定意见不一致时,可作最后决定。

(6)对可能犯规和不服从裁判的运动员提出警告,有权取消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和录取资格。

(7)有权更改比赛场地。

(8)有权宣布某项比赛无效,并做出重新比赛的决定。

2.工作方法(1)赛前全面了解和熟悉竞赛规程等文件资料,重温规则裁判法。

(2)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裁判学习和实习计划。

(3)检查编排记录公告裁判组赛前各项准备工作。

(4)召开裁判长和主裁判会议,明确任务与要求,讨论研究比赛中的重大问题。

(5)召开全体裁判员会议,向全体裁判员提出具体要求,必要时进行规则和裁判法的辅导。

(6)参加领队、教练员技术会议,对比赛的特殊规定和要求提交大会讨论决定。

(7)比赛中亲临赛场,观察比赛情况,及时了解问题,掌握进程,根据规则精神处理比赛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8)在闭幕式上宣布团体总分名次及破记录名单,写出裁判工作的书面总结。

(三)径赛裁判长和田赛裁判长径赛裁判长和田赛裁判长分别领导全体径赛和田赛裁判员,负责径赛和田赛项目的裁判工作。

通常设径赛和田赛裁判长各1~2名。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新)教学提纲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新)教学提纲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新)田径规则与裁判法裁判员必须做到:1、认真学习规则与裁判法,加强岗位责任制;2、执行裁判工作时,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裁判长:径赛裁判长、田赛裁判长、全能裁判长、外场裁判长、检录裁判长径赛一、径赛的赛次:预、次、复、决二、跑道测量1、标准跑道全长应为400米,由两个直段和两个半径相等的弯道组成。

内、外突沿高约5cm,宽至少5cm。

2、跑道计算线:第一道在内突沿外沿以外30cm处,其余各道在内侧分道线外沿以外20cm处,若没有内突沿,则应在标志线外沿以外20cm测量。

3、赛跑的距离应从起跑线的后沿量至终点线的后沿。

4、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分道比赛,每条分道宽1.22±0.01米(包括右侧分道线),分道线宽5cm。

800米、4×400米接力为部分分道跑(过抢道标志线后切入里道)。

1500米以上为不分道跑。

5、跑道的左右倾斜度最大不得超过1%,在跑进方向上的向下倾斜度不得超过1‰三、起点工作1、发令协调员:(1)安排发令组裁判员的职责。

(2)监督发令组每位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3)当收到竞赛主任的有关命令,确认有关计时员、检查员、终点裁判员和风速测量员已准备就绪后,通知发令员开始发令程序。

(4)为每名召回发令员确定专门的任务和位置。

(5)保存所有产生在发令过程中的文件。

(6)确保规则第162条8得到完全执行(起跑犯规)2、发令员:(1)运动员各就位时,发令员就完全控制运动员。

在发令过程中,应位于能完全看清楚所有起跑运动员的位置。

(2)只有发令员有权实施规则中的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2、召回发令员:召回发令员如观察到任何起跑犯规情况都有权召回运动员。

在运动员起跑犯规被召回或被中止后,召回发令员应向发令员报告他的观察结果,由发令员决定是否给予运动员警告。

3、助理发令员:(1)助理发令员应检查运动员参加比赛的项目、组次、佩戴号码是否正确。

田径裁判法

田径裁判法

田径裁判法裁判员工作中需做到哪些?1、认真学习规则和裁判法,加强岗位责任制;2、执行裁判工作时,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3、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均应佩带臂章或标志,以资识别;4、除执行裁判任务外,均不得在场内停留。

径赛裁判长职责:1、组织领导赛前、赛后控制中心、终点、计时、检查各组主裁判和发令员、径赛风速测量员以及全体径赛裁判员进行工作;2、同意径赛各组之间的联络方式、单据走向和长跑比赛终点计时计圈方法;3、检查、核实比赛场地器材设施;4、掌握径赛的比赛进程、解决径赛有关问题;5、有权警告、取消径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6、审核径赛每组比赛的名次和成绩并签名。

如设两名径赛裁判长,一人在终点记录处审核名次和成绩,另一人游动,检查处理径赛的有关问题。

田赛裁判长的职责:1、组织领导田赛裁判员和田赛风速测量员进行工作;2、组织各组统一裁判方法,审核跳高、撑杆跳高的起跳高度和每轮升高计划;3、检查、核实田赛场地器材设施;4、掌握田赛的比赛进程、解决田赛有关问题;5、有权警告、取消田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6、审核成绩、签名后请技术官员签名。

编排日程应遵循的原则:1、按照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编排时注意同一项目各赛次之间、全能比赛各项目之间的休息时间,应保证至少按最低标准留出休息时间。

各项比赛任一赛次的最后一组和后继赛次或决赛的第一组之间,最短间隔时间为:200米及以下各项目为45分钟;200米以上至1000米各项目为90分钟;1000米以上各项目不在同一天举行;全能比赛各单项之间为30分钟,如有可能,第一天的最后一项与第二天的第一项之间为10小时;如有可能,举行田赛及格赛后隔一天再进行正式比赛。

2、按兼项的一般规律将相关项目分开编排,以减少兼项冲突。

3、某些性质相近项目,编排时要注意先后顺序。

如先100米后 200米,先跳远后三级跳远,先铅球后铁饼。

4、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延长兼项之间的时间间隔。

田径裁判法一

田径裁判法一

计时1.手计时与全自动计时被承认位两种正式的既是方法。

2、手计时应按规则第120条的规定,由计时员计取。

3、在跑道上举行的径赛项目,手计时成绩应判读到较差的1/10秒。

部分或全部在场外举行的径赛项目,手计时成绩应判读到较差的整秒,如马拉松2:09:44.3应进位成2:09:45。

停表时如果指针停在两线之间,应按较差的时间计算。

使用1/100秒的秒表或人工操作的数字式电子秒表,当百分位秒不为零时,应进位至较差的1/10秒,如10.11秒应进位成10.2秒。

4、计时应从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器材发出的闪光或烟开始,直至运动员的躯干(不包括头、颈和四肢)的任何部位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为止。

5、在3只正式表中,两只表所计时间相同而第3只表不同时,应以这两只表所计时间为准;如3只表所计时间各不相同,应以中间时间为准;如只使用两只秒表,所计时间不相同时,应以较差的时间作为正式成绩。

全自动计时6、在下述第162条10和11中所列各种比赛均须采用全自动计时装置。

凡举行国内一、二、三类比赛,均应使用全自动计时装置。

7、全自动计时必须是使用发令枪或经批准的类似装置自动开始计时和自动纪录终点时间的设备。

8、全自动计时装置必须符合本条款的规定,并根据比赛举办国赛前4年内所作的一次精度测试结果进行审批。

全自动计时装置必须从发令员的枪或经批准的类似装置启动时自动开始计时。

为此,从鸣枪到此计时系统启动之间的总延误时间应是稳定的,并应小于1/1000秒。

终点时通过一架带有一个垂直缝隙的摄影机以终点摄影方法在连续运行的胶片上进行纪录的。

该摄影机应放置在终点线的延长线上,胶片上必须均匀地标记出1/100秒的累进时标。

应从照片上判读时间和名次,判读时将照片放置在一个保证时标垂直于判读线的专门仪器上,除非时间恰好为精确的1/100秒,否则应判读到较差的1/100秒。

如果该电子计时器未被发令员的枪或类似装置自动启动,印在照片上的时标应能自动表明这一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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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田赛项目中,远度项目以比赛的六次试跳或 试掷中最好的一次成绩作为个人的最好成绩, 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然 后以各运动员的最高成绩排列名次。高度项目 以每名运动员最好一次试跳成绩,包括第一名 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作为最后决定 成绩。 全能运动项目,以各运动员全部项目得分 的总和排定名次。
一、田径运动具准备 各裁判组要提出裁判工作所需的器材和用具清单。对于领 到的裁判器材和用具要落实专人负责,以保证比赛裁判时使 用。 (四)做好比赛场地和器材检查 各裁判组于赛前必须到现场检查场地和清点器材。检查后, 提出场地修整和器材添置意见,交场地器材组解决.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二)径赛主要规则
1、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100米接力的项目,运动员应采用蹲踞式起 跑。犯规2次以上者取消比赛资格,全能运动员三次。 2、在分道跑项目中,运动员跑出自己的分道,如没有获得利益,也未阻 挡他人,一般不应取消比赛资格,否则应取消比赛资格。 3、在中长跑时,运动员擅自离开跑道后,不得继续比赛。 4、跨栏跑时,运动员手脚低于栏顶面、跨越他人栏架、有意用或脚碰到 栏架,均属犯规。 5、接力跑时,在接力区外完成接棒、捡棒时阻挡他人或空手跑过终点 6、如用3只秒表计成绩,应以2只表所示成绩为准;如各不相同,则以中 间成绩为准。2只表,应以成绩较差者为准。
田赛裁判工作方法(到23)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进行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需要掌握田径竞赛规则。由于 基层单位举办的田径运动会属于群众体育比赛的性质,因此,竞 赛规则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参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 规则》执行。对于有变动或另行制定的竞赛规则,应在竞赛规程 中或领队教练员会议上进行说明。 (一)田径比赛通则方面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2、径赛项目运动员须沿跑道逆时针方向跑进。 3、径赛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而防碍别人走或跑进时,应取消其 该项比赛资格。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3、三级跳远的三跳顺序是一次单足跳、一次跨步跳和 一次跳跃。单足跳时应用起跳腿落地,跨步跳时用 另一条腿(摆动腿)落地,然后完成跳跃动作。运 动员在跳跃中摆动腿触地不应视为试跳失败。 4、铅球比赛:1)推铅球比赛应抽签决定运动员试掷 顺序。运动员超过8人,应允许每人试掷3次,有效 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可再试掷3次,试掷顺序与 前3次试掷后的排名相反。如果在第3次试掷结束后 出现第8名成绩相等,按规则第146条3处理。当比赛 人数只有8人或少于8人时,每人均可试掷6次。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2)田赛高度项目比赛成绩相等的录取办法:在出现 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如成 绩仍相等,在包括最后跳过的高度在内的全赛中,试 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如成绩仍相等:如涉及 第一名时,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在其造成成绩相等 的失败高度中的最低的高度上,每人再试跳一次。如 仍不能判定,则横竿应提升或降低,提升和降低的高 度,跳高为2厘米,撑竿跳高为5厘米,他们应在每个 高度上试跳一次,直到决出名次为止。决定名次的试 跳,有关运动员必须参加。如涉及其它名次时,成绩 相等的运动员名次并列。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铅球比赛:3)运动员进入圈内开始投掷后,如果 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圈外地面,或触及 铁圈和抵趾板上面,或以不符合规定的方式将 铅球推出,均判为一次投掷失败。如果在投掷 中未违反上述规定,运动员可中止已开始的投 掷,可将器械方在圈内或圈外,在遵守本条第 12款的前提下,可以离开投掷圈,然后返回圈 内从静止姿势重新开始投掷。铅球必须完全落 在落地区角度线内沿以内,试掷方为有效。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起跳板: 起跳板是起跳的标志,应理入地下,上沿 与助跑道及落地区表面齐平。起跳板靠近落 地区的边沿称为起跳线。紧靠起跳线前应放 置一块橡皮泥显示板,以便于裁判员进行判 断。如不能设置上述装置,应采用下列方法, 紧靠起跳线前沿铺设软土或沙子,宽门厘米, 与水平面成30度角。起跳板至落地区远端的 距离不少应为10米。起跳板至落地区近端的 距离为1~3米。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测量成绩时:
应从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地的最近点量至起跳线或起跳 线的延长线,测量线应与起跳线或其延长线垂直。应以每名运 动员最好的1次试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 次赛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助跑道长度至少应 为40米,条件许可时,至少应长45米。助跑道宽度最小l.22米, 最大l.25米,应用5厘米宽的白线标出助跑道。助跑道的左右最 大倾斜度不超过1:100趴在跑进方向总的倾斜度不得超过1: 1000。为有助于助跑和起跳,运动员可在助跑道。旁放置l~2 个标志物(由组委会批准或提供)。如果不提。供此类标志物, 运动员可以使用胶布,但禁用粉笔或其他任何擦不掉痕迹的类 似物质。
一、田径运动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一、田径运动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为了保证田径运动会的顺利进行,裁判组应在竞赛组领导下, 做好下列赛前准备工作: (一)组织和培训裁判队伍 具体工作是:根据运动会规模选聘裁判员,进行裁判员分工, 组织裁判员学习竞赛规程与田径竞赛规则、研究裁判方法和 进行现场裁判实习,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在此基础上,要 求各裁判组制定工作计划,使每个裁判组都成为一个能战斗 的集体。 (二)召开好各种会议 1、全体裁判员大会 2、裁判组会议 3、主裁判会议 4、领队、教练员会议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4、如果一名运动员参加一个径赛项目,又参加一个田赛项目, 或者参加一个以上的田赛项目,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 时,有关主裁判可以允许运动员只在某一轮次(高度项目以 一个高度为一个轮次,一个高度有3次试跳机会;远度项目 以所有运动员按顺序试跳或试掷完一次为一个轮次。)的比 赛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确定的顺序先进行试跳(试掷)一次。 回来后已错过的试跳(试掷)顺序一律不补。 5、判定名次和成绩相等判定名次的方法。径赛项目中,判定 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顺序,是以运动员躯干的任何部分到 达终点线内沿的垂直面的先后为准。以决赛的成绩作为个人 的最高成绩,而不以预、次、复赛的成绩判定最后名次。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 (a)试跳后,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 未能留在横杆托上; (b)在越过横杆之前,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触 及立柱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如果运动员在试跳中一 只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获得利益, 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运动员可以在主裁判事先宣布 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试跳,也可在 以后任何一个高度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但 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动员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 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如遇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
1) 在径赛的预、次、复赛中,按成绩录取最后名次 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如对下一赛次或决 赛人数没有影响,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都应录取;如 有影响,则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此种抽 签应在有关裁判长领导和组织下,成绩相等的运动员 自己抽签决定。决赛中出现第一名成绩相等,裁判长 有权决定这些成绩相等运动员重新比赛,则名次并列。 其他名次相等时,则并列。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除外。 允许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第l次或第2次试跳失败后, 在其第2次或第3次试跳时请求免跳,并在后继的高度 上继续试跳。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请求试跳后,不准 在该高度上恢复试跳,除非出现第1名成绩相等的情况。 每次升高横杆后,在运动员试跳之前,均应测量横杆 高度。当横杆放置在纪录高度时,有关裁判员必须进 行审核测量。如果自上一次测量高度后,横杆又被触 及,在后继的高度的试跳之前,裁判员必须再次测量 横杆高度。即使其他运动员均已失败,一名运动员仍 有资格继续试跳,直至其放弃继续比赛的权利。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当某运动员已在比赛中获胜时,有关裁 判员或裁判长应征求该运动员的意见,由该 运动员决定横杆的提升高度。每名运动员应 以其最好的一次试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 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成绩,作为 其最后的决定成绩。在比赛过程中不得移动 跳高架或立柱,除非有关裁判长认为该起跳 区或落地区已变得不适于比赛。如需移动跳 高架或立柱,应在试跳完一轮之后进行。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3)田赛远度项目的比赛如有成绩相等时,应以其次 优成绩判定名次。如次优成绩相等,则以第三优成绩 判定,余类推。如仍相等,并涉及第一名者,则令相 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进行新一轮试跳,直到 决出名次为止。 全能运动比赛如总分相等时,应以单项得分多的项 目较多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判定时,则以任何一个项 目单项得分最多者名次列前。 团体总分相等时,应以破记录项目、次数多者名次 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 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
裁判法:裁判员根据 规则的规定,结合 项目的特点,组织 运动员进行比赛, 判定运动员在比赛 中的行为和结果所 采用的方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
教学目的和任务: 1、掌握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和裁判方法。 2、通过教学与实践,初步具备小型田径运动会的裁判工作 能力。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是田径运动竞赛工作的一个重 要组成部分。裁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竞赛的进行、 运动员的比赛情绪以及运动员技术水平的发挥。裁判员 不仅是运动成绩和比赛名次的判定者,同时也是竞赛的 组织者。因此,对裁判员的基本要求是:认真掌握比赛 的规则,熟练掌握裁判方法,在裁判工作中做到严肃认 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尽心尽力的完成 裁判工作任务。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铅球比赛:2)比赛开始前,运动员可在比赛场地练习试掷,练习 组应按抽签排定的顺序进行,并始终处于裁判员的监督之下。 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持器械练习,无论持器械与否,均 不得使用投掷或落地区以内地面练习投掷。应从投掷圈内将铅 球推出。运动员必须从静止姿势开始试掷。允许运动员触及铁 圈和抵趾板的内侧。应用单手从肩部将铅球推出。当运动员进 入圈内开始试掷时,铅球应抵住或靠近颈部或下颌,在推球过 程中持球手不得降到此部位以下。不得将铅球置于肩轴线后方。 不允许使用任何装置对投掷时的运动员进行任何帮助,例如使 用带子将两个或更多的手指捆在一起。除了开放性损伤需要包 扎以外,不得在手上使用绷带或胶布。不允许使用手套。为了 能更好地持握铅球,运动员可使用某种适宜物质,但仅限于双 手。为了防止手腕受伤,运动员可在手腕处缠绕绷带。为防止 脊柱受伤,运动员可系一条皮带或其他适宜材料制成的带子。 不允许运动员向圈内或鞋底喷洒任何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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