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电白区水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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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水东湾新城高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茂名水东湾新城高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茂名市水东湾新城高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1、规划背景高地片区是为强化水东湾新城产业职能、促进产城融合、提升新城建设品质、推动新城快速发展的重要发展片区,未来将建设形成电子信息产业园、教育科研、医疗养老居住、文化创意产业片区、都市服务等功能板块。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旨在对高地智慧城进行土地开发控制(如开发强度、开发密度、建设高度等),设计控制和为开发建设做出指导,把用地控制和空间控制相结合。

本次高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面积17.3平方公里。

2、发展目标高地片区总的发展目标确定为:智慧产业高地,生态宜居乐城。

通过合理功能分区,培育智慧产业;依托现有滨水景观、教育医疗等服务设施,营造生态城市社区;未来将为水东湾新城营造一个生态、宜居、宜业的高地智慧城。

3、总体定位市域层面:茂名滨海地区智慧产业集聚区。

新城层面:水东湾新城以电子信息、教育科研为主的综合服务功能组团。

4、人口规模规划确定高地片区常住人口规模为13万人左右。

5、总体规划(1)用地布局规划形成“一心一环、五大板块”的规划空间结构。

一心:依托片区中心形成十字型的都市服务中心。

一环:根据自然环境特色和路网布局,规划形成片区外围由歌美海、共青河、开敞空间组成的绿环和水环。

五大板块:根据主导功能与规划定位,确定电子信息产业园、教育科研、医疗养老居住、文化创意产业片区、都市制造片区,五大功能板块。

(2)道路交通规划规划期内高地片区路网基本形态为方格网式为主,形成“四横五纵”路网骨架,局部结合自由式布局,尽量避开村庄、大型山体,便于实施建设。

“四横”:通过东西向在建的海洋大道,以及规划的慧城一街、慧城二街、慧城三街,加强与水东湾新城南海片区以及西部工业走廊的联系。

“五纵”:指在已建海港路的基础上,规划南北向的智城一路、智城二路、智城三路、智城四路、智城五路所形成的南北向主干路网,智城一路联系北部水东湾新城的电白工业片区,智城四路连接环湾路与水东湾环湾核心功能联系,智城二路、智城三路、智城五路是高地片区内的主干道,作为各功能区的交通性联系通道。

茂名电白区水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茂名电白区水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简本目录1 总则 (1)1.1编制背景 (1)1.2规划范围 (1)1.3规划依据 (1)2 功能定位及发展目标 (1)2.1功能定位 (1)2.2发展目标 (1)2.3规模控制 (2)3 用地布局 (2)3.1规划结构 (2)3.2用地规划 (2)4 地块性质控制 (3)4.1土地使用性质与兼容性 (3)4.2建筑性质兼容 (3)5 用地强度控制 (4)5.1分用地类别容积率控制控制 (4)5.3高度分区 (4)5.4分用地类别建筑密度控制 (4)6 道路交通规划 (5)6.1道路网结构 (5)6.2道路网密度 (5)6.3道路交叉口规划 (5)6.4静态交通设施规划 (6)7 绿地系统规划 (7)8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7)8.1教育设施 (7)8.2医疗卫生设施 (10)8.3文化娱乐设施 (10)8.4体育设施 (10)8.5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11)8.6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其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11)9 公用设施规划 (11)9.1供应设施 (11)9.2环境设施 (11)9.3安全设施 (12)9.4其他公用设施 (12)10 发展单元规划 (12)10.1城西发展单元 (12)10.2老城发展单元 (12)10.3海滨发展单元 (12)10.4城北发展单元 (13)10.5海滨北发展单元 (13)10.6乔梅发展单元 (13)10.7安乐南发展单元 (13)10.8寨头发展单元 (13)10.9创业园发展单元 (13)10.10安乐北发展单元 (14)1 总则1.1 编制背景水东片区(下简称“规划区”)位于茂名市电白区西南部,在国道325与茂名大道(省道280)交汇处。

南临水东湾,北距离茂名主城区约15公里,是城市南组团(环水东湾新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原电白县县城所在地及行政文化商贸中心。

电白撤县设区后,区委区政府提出加快建设美丽的现代化滨海新电白,努力实现“一体两翼加快推进城市扩容提质、围绕三带三片做大做强特色经济、立足四横四纵打造粤西交通枢纽、建设五大园区拓展产业载体”的战略构想。

《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公示

《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公示

《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公示(一)前言《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原《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于2004年7月正式开始编制;于2010年12月,《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的技术成果和行政审批工作已基本完成。

2015年底,省住建厅下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抓紧修改完善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的函》(粤建规函〔2015〕2619号),要求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起止年限由原来的2008-2020年调整为2011-2030年,并充分落实“十三五”国家和广东省对城市发展的新理念、新要求。

为更好落实国家和广东省重大发展战略的部署、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及考虑茂名属地化发展的诉求,进一步提高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的指导和统筹作用,强化科学性和严肃性,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多次征求两区三平台、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并经市规委会原则同意,同时通过市常委会和市常务会审议,经吸收多方意见、多轮修改完善后,形成本次最终成果。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1、规划范围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本次《总规》包括市域城乡协调发展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规划范围如下:(1)市域:茂名市所辖的茂南区、电白区(原茂港区、电白县)和高州、信宜、化州三个县级市,总共辖87个镇和22个街道,辖区总面积11458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为茂名市的茂南区、电白区(原茂港区、电白县)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为2748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共计10个街道,13个镇,包括茂南区的河东街道办、河西街道办、红旗街道办、新华街道办、露天矿街道办、官渡街道办、站前街道办、城南街道办、公馆镇、新坡镇、高山镇、镇盛镇、袂花镇,电白区的高地街道、南海街道、羊角镇、坡心镇、七迳镇、沙院镇、水东镇(含原陈村镇)、旦场镇、电城镇以及博贺镇,总面积约为960平方公里。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建设用地增加容积率补交土地差价管理规定》的通知-茂府[2013]96号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建设用地增加容积率补交土地差价管理规定》的通知-茂府[2013]96号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建设用地增加容积率补交土地差价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建设用地增加容积率补交土地差价管理规定》的通知(茂府〔2013〕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茂名市建设用地增加容积率补交土地差价管理规定》业经市政府十一届三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城乡规划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2013年10月29日茂名市建设用地增加容积率补交土地差价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提高城乡规划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我市规划和国有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茂名市茂南区、茂港区和电白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涉及增加容积率建设须补交土地差价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需补交土地差价的国有建设用地,是指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及物流仓储用地等国有建设用地,其中工业用地及公益性项目用地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容积率,是指在一定的地块内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与相应的规划用地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指标计算统一按《茂名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计算规则》中的有关规则执行。

本规定所称土地差价,是指建设用地批准增加后的容积率大于基准容积率时,超出基准容积率部分应按有关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赣州市水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赣州市水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文本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规划根据、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发展战略及建设方针.....................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用地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生活居住区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公共设施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保护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综合交通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章环境保护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章综合防灾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三章规划控制体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四章规划实行方略与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五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赣州中心城区水东片区旳发展需要,为顺利进行水东片区生态旳保护与都市开发建设,特制定本规划文本(下称文本)。

第二条本次规划文本合用于水东片区23.4平方公里范围内旳各地块及各类用地建设旳规划管理工作。

规划区内开发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均应符合文本旳规定。

第三条文本波及旳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既有旳有关原则、规范指定旳,未波及旳指标应符合国家、江西省和赣州市旳有关法规、标精确定。

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已经茂名市电白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电发改投审【2014】160号文件批准实施。

茂名市电白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现对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PPP项目所需项目合作法人,进行公开招标。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PPP项目二、项目概况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以罗坑水库为取水水源,新建沙琅泵站为取水站,水源通过输水管道输送至旦场河湾水库附近新建的占鳌水厂,经水厂制水后供给水东片区、陈村片区和旦场片区的生活用水和部分工业用水。

工程分为原水工程和配水工程两大部分。

原水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罗坑干渠、沙琅取水泵站、输水线路和河湾备用泵站。

其中输水线路总长约42.0km(其中利用原罗坑干渠7.0km,原水输水管线35.0km,管径DN1800)。

河湾二级加压泵站后配水线路为埋地管道,管径DN1400,双管走向,一根管道供水东镇,长约12.4km;另一根管道供陈村镇和旦场镇,长约6.5km。

2、项目工程技术等别及标准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设计基准年为2020年,设计水平年为2030年,设计供水保证率为97%,本工程日最大取水量26.7万m3/d,最大取水流量为3.1m3/s;日均取水量24.3万m3,对应取水流量为2.8m3/s;工程年取水规模为8870万m3。

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永久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泵站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3、工程投资项目投资主要是项目工程部分投资。

工程总投资为113,683.37万元,其中:工程静态投资108,968.56万元【水利项目(管线泵站)静态投资89,856.13万元,市政项目(水厂)静态投资19,112.43万元】;资本金按30%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4,715.31万元。

三、招标内容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中标人负责成立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工程的全部投资、建设等工作。

《茂名市电白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解读说明

《茂名市电白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解读说明

《茂名市电白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解读说明一、我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现状我区上一轮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根据原农业部《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农渔发〔2002〕5号文)的要求编制的。

2008年12月颁布了《电白县2008~2018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电府〔2008〕63号)。

在农渔发〔2002〕5号文中,明确了上一轮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编制大纲,但上一轮规划编制过程中,与其他空间规划的对接和协调不深入,未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规划中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汇总表只简单列明养殖区的位置、面积数字、养殖方式及种类等,没有制作规划图件,造成后续落实养殖证制度及管理工作困难较大,其他生产建设活动侵占养殖空间时有发生,近海非法养殖屡禁不止,养殖对生态环境影响日益加剧。

二、《规划》编制背景和过程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布局依据,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18〕17号)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海渔函〔2017〕629号)和《关于印发〈茂名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茂海渔函〔2017〕134号)文件部署,《规划》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形成《规划》送审稿后上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本级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经批准的《规划》应向社会公开,并报上一级渔业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关于印发〈茂名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茂海渔函〔2017〕134号)要求,我局印发了《茂名市电白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广东海洋大学朱坚真教授团队按《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要求编制了《茂名市电白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以下简称《规划》)。

赣州市水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赣州市水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赣州市水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赣州中心城区水东片区的发展需要,为顺利进行水东片区生态的保护与城市开发建设,特制订本规划文本(下称文本)。

第二条本次规划文本适用于水东片区23.4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各地块及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规划区内开发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均应符合文本的规定。

第三条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指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江西省和赣州市的有关法规、标准确定。

第二章规划依据、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第四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3、国家标准(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4、国家标准(GB50445-2008)《村庄整治技术规范》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6、国家、江西省相关法规和规范7、《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8、《赣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9、《赣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5-2020年)》10、《赣州三江六岸城市设计》(美国龙安公司)11、《赣州市中心城区水东片区规划》(赣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2、《赣州市水东梅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第五条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1、生态优先原则2、区域协调原则3、效益统一原则4、人文特色原则第三章发展战略及建设方针第六条发展目标1、发挥区位、交通优势,将水东片区建设成为赣州中心城区东部的园林化新城区。

2、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注重文化内涵,将城市开发与生态保护有机融合,实现可持续发展。

将水东建设成为赣州中心城区“绿肺”,人们休闲旅游的“后花园”和都市农业生产基地。

3、建设高效便捷的城市综合交通、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综合防灾等基础设施系统,完善城市功能,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茂名市电白区环水东湾新城总体规划

茂名市电白区环水东湾新城总体规划

茂名市电白区环水东湾新城总体规划. 茂名市环水东湾新城总体规划(五号方案)设计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易道(上海)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因客观原因先刊登五号方案K*Bi- iJ 孔rtiWVB* VAM 4mma.■・f-ij 't if, K M I F c.wi'TAiniKhil ir* cvi*<.v.4MV4L itir鼻JL・UW,tav我们则期待能用廿载的年光,回馈水东湾:创怠、活力、生态、和谐、髙效.安全c 回馈一片独一无二的海最*湾景、城最;回馈一座风情独特.活力动感的滨海生态新•城;那里是一百寺四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那里有一百二在水东鸿,氷栽茂名城市梦想的新千年使命。

■■审一一,金重・ AM院* 二斤11 户.<-RWKUf?xi»*He<lIV4arHtM. UMM城市定位Posit onin^ of DeveiopmHt■茂名市的定位•全❷畫丘的石油化学工鱼事地•沿南中圏浴里要的冒际化工业、实沖、枢纽港口城市.•广东沿海产业希业更的港口械市・WES'J中心帧市• MUZftK济Sh北部那發济厨和久羽蜕济厨的E口粒帝■环水东湾地区的定位•及名出区籍坨市中<6•北疾茂名三怎区,东连港口产业2的贰市综合祖务中心•雯行政、裔务、旅沖、KnW.宏住为一体的生态化外向呈淇海勸减城市发展目标Objec tiv・of Developwnt■规核冃标至2030密・甌市入口100-11077人.城市用堆釣105平方公更.■经济发展目标□茂名市的经济发展冃标•上中下淤产业体系左备能国际级石化工业衆分区•国貳拔車要的右化科找vt友基地、扫化人才纱修基堆•广东尺华商地区雨要的能源中心•寻西&西南地区去要的倉运物孟中心•粤西地区玉更的制造业肚工4k中心□ 环水东湾地区的经济发展目标• iX名尺粤西未来壷姜的商务中心、金融巾心:•茂名旅游业的主要目的论和核心腕务区;•全国重要的石化敦育科硏培训基地•■生态发展目标生泡比爪为发■的♦七磺们鼻求■城审建设总口标• AttSM• NlffX0ftA«9f ・俛■• «♦• MmioxwBwurtii ・wmgsft*力场锻引力NK5 徉呛・我F 珂在这里依山旁海?I 芫一处独特的 以水上主动为主的分白运动lk 为晟堆.井弓 和函吕的潜水中心互幻E 合.充分发挥茂Z 特右韵为;9§血仇坊,吨其威为播市林卸文 化的桁負.病上 ■ 计 体育运初綺 旻後M 是墓担班啊 上的一廈£类的山a 女■釆办 ”徒・US.。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23•【字号】茂府规〔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茂府规〔2021〕6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工作部门:《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业经十二届市政府第16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23日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茂名“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落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融入“双区”,坚持向海而兴,打造特色产业,认真落实市委“1+4+6”工作布局,坚持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不断巩固环境安全为保障,建立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着力建设“山海并茂,好心闻名”的现代化美丽滨海城市。

茂名电白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茂名电白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茂名电白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送审稿)编制单位:广东海洋大学委托单位:茂名市海洋与渔业局电白分局时间:2018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节前言 (1)第二节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2)第三节规划的目标与任务 (4)第四节规划的基本原则 (6)第五节规划范围和期限 (7)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8)第六节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8)第七节水产养殖产业发展评价 (22)第八节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的总体思路 (29)第三章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32)第九节功能区划概述 (32)第十节禁止养殖区 (33)第十一节限制养殖区 (38)第十二节养殖区 (45)第四章保障措施 (50)第十三节加强组织协调,健全联动机制……………………Ⅱ50第十四节加强水域管制,完善执法监督 (51)第十五节加强污染防控,注重生态保护 (52)第十六节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技能培训 (53)第五章附则 (55)第十七节关于规划效力 (55)第十八节关于规划图件 (55)附表1: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表 (56)附图1:电白区水域滩涂资源现状分布图 (57)附图2:电白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图 (58)附图3:电白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禁养区分布图 (59)附图4:电白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限养区分布图 (60)附图5:电白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养殖区分布图 (61)Ⅲ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前言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文件精神,电白区编制了《茂名电白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是电白区渔业主管部门今后开展养殖水域滩涂管理、发展水产养殖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面临形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布局依据,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我国渔业的飞速发展,为保障国家食物安全、促进农(渔)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茂名滨海新区规划

茂名滨海新区规划
服务职能——商业金融、商务会展、行政办公、文化休闲; 交通职能——航运、物流; 旅游职能——休闲度假、商务旅游。 第九条 人口规模控制和城镇化水平
(一)总人口发展目标。根据未来发展趋势和已有上位规划,确定滨海新区近期 (2015 年)常住人口控制为 180 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 39%左右;中期(2020 年)常住人口控制为 200 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 65%左右;远期(2030 年)常 住人口控制为 255 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 82%左右。 (二)城镇人口发展目标。近期(2015 年)城镇人口控制为 70 万人;中期(2020 年)城镇人口控制为 129 万人;远期(2030 年)城镇人口控制为 209 万人。 (三)城区范围内城市人口规模。城区指南组团、东组团及北部各片区所涵盖的 城市建设用地范围。近期(2015 年)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市人口控制为 55 万人; 中期(2020 年)控制为 110 万人;远期(2030 年)控制为 185 万人。 第十条 用地规模控制 按照茂名老城区与滨海新区人均 110 平方米的建设用 地标准计算,近期(2015 年)滨海新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 85 平方公里; 中期(2020 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 148 平方公里;远期(2030 年)城市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 238 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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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发展目标。按照率先发展、引领发展、创新发展的要求,不断优化产 业结构和空间格局,加快建立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 系,形成具有国内领先的科技创新能力,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大跨越,在粤西 地区振兴发展中率先实现战略性突破,发展成为辐射带动周边区域经济发展新的 增长极。到 2030 年,主要经济指标基本达到现代化的目标,经济总量突破 8000 亿元。 (二)社会发展目标。坚持“绿色、智慧、包容、人本”的新型城市化道路,努 力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2030 年城镇化率达到 82%;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和社 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效能,提高城市宜居性和居民幸福感, 积极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三)城市建设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将滨海 新区建设成为具有鲜明时代气息和地域特色的现代滨海新城。到 2030 年,城市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240 平方公里以内;城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体系进一步完 善,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 11 平方米,“10 分钟绿地可达、15 分钟服务可达” 的便民生活圈覆盖率达到 100%;主要交通走廊公交(含轨道和中运量)分担率 达 60%,环水东湾新城公交线网密度达到 4 公里/平方公里,建设成为全省绿色 建筑示范区。 (四)生态建设目标。按照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要求,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践行低冲击开发模式,构建宜居生态格局与可持续的生态支撑体系;加强区域生 态环境建设、污染防止治理、资源合理利用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创造高品质的 新区人居环境。到 2030 年,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森林覆盖率达到 45%,城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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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茂名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十二届二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与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联系。

茂名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11日茂名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严格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绿化总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本市城市规划区(茂南区、电白区)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现状绿线、规划绿线和生态控制线。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城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国土、住建、房产、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绿线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现有绿地、风景名胜区所确定的绿化用地范围,由城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划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六条经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举报投诉城市绿线管理违法行为的权利。

第七条下列区域应当划定城市绿线:(一)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和其它绿地;(二)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散生林植被、古树名木规定的保护范围等;(三)其它因城市生态和景观需要划定的区域。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18•【字号】•【施行日期】2013.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滨海新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府直属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茂名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业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函复同意(粤国土资矿管函〔2013〕2156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附件:1.《茂名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2.开发与保护规划分区图(略)茂名市人民政府2013年11月18日茂名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茂名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八月)目录1 总则2 经济社会发展与矿产资源现状及形势2.1 经济社会发展状况2.2 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及矿产资源现状2.3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2.4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现状2.5 矿产资源供需形势的分析2.6 存在主要问题3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3.1 指导思想3.2 基本原则3.3 主要目标4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区域布局4.1 茂名市北部山区4.2 茂名南部沿海地区5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5.1 矿产资源勘查布局5.2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6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6.1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6.2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6.3 矿山企业准入条件6.4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7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7.1 矿山环境地质影响、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7.2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指标7.3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政策措施8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8.1 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建立完善的规划管理体系8.2 认真贯彻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加强执法检查,确保规划的实施8.3 建立地质勘查工作良性循环机制8.4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8.5 加强领导,落实政策,保证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附表目录附表1 截止2007年茂名市矿产资源储量表(略)附表2 截止2007年茂名市主要矿区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略)附表3 2007年茂名市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略)附表4 2007年茂名市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明细表(略)附表5 茂名市主要矿产产量、需求量预测表(略)附表6 茂名市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略)附表7 茂名市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略)附表8 茂名市矿产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略)附表9 茂名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表(略)附表10 茂名市矿山土地复垦规划表(略)附图目录1、茂名市矿产资源分布图(1 : 17.5万)(略)2、茂名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1 : 17.5万)(略)3、茂名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规划分区图(1 : 17.5万)(略)4、茂名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分区图(1 : 17.5万)(略)5、茂名市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图(1 : 17.5万)(略)6、茂名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1 : 17.5万)(略)1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规,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办法》、《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8]117号)、《省第二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要点》(粤国土资矿管发[2007]166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矿管发[2008]282号)及《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茂府[2006]4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了《茂名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6.04•【字号】茂府函〔2015〕181号•【施行日期】2015.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茂府函〔2015〕181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管委会,茂名高新区管委会,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茂名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十一届七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2015年6月4日茂名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产业经济与城市建设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于中长期发展需要,严格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滨海发展”和“粤东西北扩容提质”发展战略要求,科学合理配置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和土地可持续利用。

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城市开发边界,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严守底线、保护资源。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

坚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林地、湖泊、湿地等生态用地,切实解决城市建设占用优质耕地问题,确保生态安全。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城市规划区旧村庄改造工作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城市规划区旧村庄改造工作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城市规划区旧村庄改造工作的通知正文:----------------------------------------------------------------------------------------------------------------------------------------------------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城市规划区旧村庄改造工作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市城市规划区旧村庄改造工作,促进城乡建设协调发展,优化城市生态环境,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市委十一届第35次常委会议、市政府十二届十四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适用范围茂南区河东街道、官渡街道、站前街道、茂南城郊经济开发试验区、新坡镇、高山镇及电白区羊角镇在茂名市城市规划区河东片区、站南片区、羊角片区范围内的区域,符合旧村庄改造政策且纳入“三旧”改造数据库的旧村庄改造,以及经市政府同意,旧村庄与其他存量建设用地、政府储备土地、零星农用地等统筹整理进行成片改造,适用本通知。

二、关于旧村庄改造范围的确定旧村庄改造范围由市“三旧”改造办会同区政府按以下原则确定:(一)以自然村或行政村形成并纳入“三旧”改造数据库范围的建设用地为基础,根据该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范围、土地利用现状图、城市总体规划图、第二次土地调查影像图、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叠加信息,合理确定旧村庄改造范围。

(二)旧村庄全面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原则上以旧村庄的建设用地范围为基础,属于村集体(含该村属下经济合作社)权属范围的用地应当全部纳入改造,可以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路网结构,合理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实施连片整体改造。

水东片区51个已编详规地块(数据矢量化)测绘项目

水东片区51个已编详规地块(数据矢量化)测绘项目
委托编号:YZ17MM156-3091013
水东片区 51 个已编详规地块 (数据矢量化)测绘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0835-1701A88N1561 委托单位:茂名市城乡规划局电白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 年 8 月 17 日
0

2

水东片区 51 个已编详规地块(数据矢量化)测绘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0835-1701A88N1561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茂名市城乡规划局电白分局的委托,对
水东片区 51 个已编详规地块(数据矢量化)测绘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法定节
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由
授权代表到现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一式一份,装订
成册:
1、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件的供应商的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
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
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五、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本次项目不举行集中踏勘,潜在
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踏勘。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 8 月 30 日上午 09 时 30 分(注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701A88N1561
二、采购项目名称:水东片区51个已编详规地块(数据矢量化)测绘

茂名市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模板】

茂名市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模板】
0.62
新增
二级保护区
/
/
/
/
/
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除广东省南粤交通云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一侧往外至分水岭的陆域范围。
0.52
准保护区
/
/
/
/
/
广东省南粤交通云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挡水墙往外至对应范围的分水岭。
0.36
2
茂南区
羊角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
III类
水厂取水口(E111°01′01.61″,N21°39′49.49″)上游1500m至下游100m的河道水域。
0.16
新增
二级保护区
III类
/
/
/
一级保护区水域上边界至上游2000m处,以及一级保护区水域下边界至下游200m处,支流汇入口(E110°52′00.152″,N22°13′47.132″)至支流上游1000m,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
相应一级保护区陆域和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分别向陆纵深1000m的陆域范围,但不超过分水岭范围,范围内有防洪堤坝,以防洪堤坝外坡脚为边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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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信宜市
白石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
Ⅱ类
/
/
/
水厂取水口(E111°3′51.017″,N22°22′34.812″)至上游1000m,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30m,但不超过450乡道的陆域范围。
0.05
新增
二级保护区
III类
/
/
/
一级保护区水域上边界至上游2000m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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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水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简本目录1 总则 (1)1.1编制背景 (1)1.2规划范围 (1)1.3规划依据 (1)2 功能定位及发展目标 (1)2.1功能定位 (1)2.2发展目标 (1)2.3规模控制 (2)3 用地布局 (2)3.1规划结构 (2)3.2用地规划 (2)4 地块性质控制 (3)4.1土地使用性质与兼容性 (3)4.2建筑性质兼容 (3)5 用地强度控制 (4)5.1分用地类别容积率控制控制 (4)5.3高度分区 (4)5.4分用地类别建筑密度控制 (4)6 道路交通规划 (5)6.1道路网结构 (5)6.2道路网密度 (5)6.3道路交叉口规划 (5)6.4静态交通设施规划 (6)7 绿地系统规划 (7)8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7)8.1教育设施 (7)8.2医疗卫生设施 (10)8.3文化娱乐设施 (10)8.4体育设施 (10)8.5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11)8.6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其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11)9 公用设施规划 (11)9.1供应设施 (11)9.2环境设施 (11)9.3安全设施 (12)9.4其他公用设施 (12)10 发展单元规划 (12)10.1城西发展单元 (12)10.2老城发展单元 (12)10.3海滨发展单元 (12)10.4城北发展单元 (13)10.5海滨北发展单元 (13)10.6乔梅发展单元 (13)10.7安乐南发展单元 (13)10.8寨头发展单元 (13)10.9创业园发展单元 (13)10.10安乐北发展单元 (14)1 总则1.1 编制背景水东片区(下简称“规划区”)位于茂名市电白区西南部,在国道325与茂名大道(省道280)交汇处。

南临水东湾,北距离茂名主城区约15公里,是城市南组团(环水东湾新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原电白县县城所在地及行政文化商贸中心。

电白撤县设区后,区委区政府提出加快建设美丽的现代化滨海新电白,努力实现“一体两翼加快推进城市扩容提质、围绕三带三片做大做强特色经济、立足四横四纵打造粤西交通枢纽、建设五大园区拓展产业载体”的战略构想。

根据《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以下简称“市总规”)、《广东省茂名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在编)(以下简称“滨海新区总规”)的空间格局,规划区所在的南组团(水东湾新城)将成为茂名走向滨海战略的重要平台,也是近期建设的主要抓手。

为了充分衔接电白区、茂名市滨海新区、水东湾新城的发展,在原在编《电白县城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电白县城安乐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的基础上,根据“市总规”及“滨海新区总规”,启动了《茂名市电白区水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规划将作为电白区水东片区各项城市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的平台及依据,保障相关规划建设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1.2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东至回归创业园边界、寨头河及湿地,西至茂港公路(S280)及城市建设用地边界,北至G228及城市建设用地边界,南至水东湾,总面积35.58平方公里。

1.3 规划依据1.3.1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3.2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1992)《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1.3.3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部令第7号)《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建设厅2005)《茂名市城乡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茂名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茂名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茂名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修编)》(2010)《茂名市中心城区(北组团)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4-2020)》《茂名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1.3.4上层次规划《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修编)《广东省茂名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在编)《电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2 功能定位及发展目标2.1 功能定位以居住、综合服务为主导,具有传统文化底蕴的海湾城区。

2.2 发展目标片区发展目标:幸福电白·宜居城区。

具体为:——产城融合,创造多元和充分的就业机会。

——面向全区,提供均等、完善、适度超前的公共配套服务。

——充分挖掘地区生态及文化要素,构建绿色、安全、特色的湾区形态。

2.3 规模控制2.3.1 用地规模规划区总面积为35.58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31.50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的88.54%。

城市建设用地中具体如下:居住用地1250.6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85.33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62.90公顷,工业用地267.59公顷,物流仓储用地24.03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640.52公顷;公用设施用地44.50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374.86公顷。

2.3.2 建设规模规划区总建筑面积4837.32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3065.96万平方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建筑面积431.78万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538.18万平方米,工业建筑面积490.35万平方米,仓储物流建筑面积51.42万平方米,交通设施建筑面积8.85万平方米,公用设施建筑面积34.93万平方米,村庄、区域交通设施、军事及安保建筑。

面积共215.85万平方米。

规划区平均容积率为1.36。

2.3.3 人口规模(1)就业人口:28.84万人。

预计本地就业人口的80%即23.07万人居住于本片区,带眷系数取1.2,则家眷数为27.69万人。

因此,片区规划总人口规模为50.76万人(注:不含外围就业,在本地区内居住人群。

)。

(2)居住空间可容纳人口:41.74万人。

(3)设施配套人口规模:按居住容纳人口计算,低限为41.74万人。

考虑规划区为电白区中心,教育和医疗配套设施配置中预留20%的弹性空间,按50.09万人进行配套。

3 用地布局3.1 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三心四轴一带,四片十单元”的空间布局结构:三心:老城商业中心、电白区公共服务中心、寨头湿地生态绿心;四轴:茂名大道城市发展轴、电白大道城市发展轴、迎宾大道生活服务轴、水东大道生活服务轴;一带:海湾休闲带;四片:老城提升区、区级服务集聚区、滨海特色居住区和产业拓展区;十单元:SD01城西发展单元、SD02老城发展单元、SD03海滨发展单元、SD04城北发展单元、SD05海滨北发展单元、SD06乔梅发展单元、SD07安乐南发展单元、SD08寨头发展单元、SD09创业园发展单元、SD10安乐北发展单元。

3.2 用地规划规划区总用地面积3558.0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410.43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95.85%。

非建设用地147.64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4.15%。

表3-1 城乡用地汇总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公顷)占城乡用地比例(%)H建设用地3410.43 95.85 H11 城市建设用地3154.87 88.67H14 村庄建设用地213.53 6.00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34.47 0.97H41 军事用地 1.36 0.04H42 安保用地 6.20 0.17 E非建设用地147.64 4.15 E1 水域112.61 3.16E2 农林用地31.92 0.90E9 发展备用地 3.11 0.09规划总用地3558.07 100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共3145.43公顷,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表3-2 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序号用地代码用地名称面积(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比例(%)占总用地面积比例(%)大类中/小类1 R居住用地1258.63 39.89 35.37 R1 一类居住用地10.53 0.33 0.30R2 二类居住用地1218.24 38.61 34.24R22 服务设施用地9.13 0.29 0.26R3 三类居住用地20.73 0.66 0.582 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85.89 12.23 10.85A1 行政办公用地39.30 1.25 1.10A2 文化设施用地13.49 0.43 0.38A31 高等院校用地 1.66 0.05 0.05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78.62 2.49 2.21A33 中小学用地205.85 6.52 5.79A4 体育用地21.71 0.69 0.61A5 医疗卫生用地19.02 0.60 0.53A6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4.10 0.13 0.12A7 文物古迹用地 1.64 0.05 0.05A9 宗教设施用地0.50 0.02 0.013 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55.95 4.94 4.38 B1 商业用地147.04 4.66 4.13B11 零售商业用地0.27 0.01 0.01B14 旅馆用地0.04 0.00 0.00 B2 商务设施用地 3.12 0.10 0.09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5.48 0.17 0.154 M工业用地282.00 8.94 7.93 M1 一类工业用地282.00 8.94 7.935 W物流仓储用地24.03 0.76 0.68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24.03 0.76 0.686 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617.85 19.58 17.36 S1 城市道路用地592.05 18.77 16.64 S3 交通枢纽用地16.63 0.53 0.47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4.06 0.13 0.11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5.11 0.16 0.147 U公用设施用地44.03 1.40 1.24 U1 供应设施用地12.85 0.41 0.36 U21 排水设施用地17.37 0.55 0.49 U22 环卫设施用地 1.21 0.04 0.03 U3 安全设施用地 1.41 0.04 0.04 U31 消防设施用地 5.78 0.18 0.16 U9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5.41 0.17 0.158 G绿地与广场用地377.00 11.95 10.60 G1 公园绿地291.10 9.23 8.18 G2 防护绿地85.31 2.70 2.40 G3 广场用地0.59 0.02 0.02 城市建设用地3154.87 100.00 88.674 地块性质控制4.1 土地使用性质与兼容性4.1.1 土地使用性质本次规划确定了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分至中类,部分细分至小类,具体详见规划用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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