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立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重庆市建设事业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重庆市建设事业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4.06•【字号】渝建发[2007]83号•【施行日期】2007.04.0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重庆市建设事业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建发〔2007〕83号)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各有关单位:为加速推进我市建设事业信息化工作,提高信息化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重庆市建设事业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吴波市建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副组长:张新益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组员:董勇科教处处长邹晓波办公室主任余晓斌发展计划处处长邹俊才勘察设计处处长陈登烈建筑管理处处长黄明聪基础设施建设处副处长阎国际委信息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任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审定我市建设事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等;研究审定并发布我市建设事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研究决定我市建设事业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建立我市建设事业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指导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化工作;指导我市居住小区等的数字化建设。
三、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设置及有关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由吴波总工程师兼任办公室主任。
信息办设在科教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方式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信息办的工作汇报,审议信息办提交的当年工作总结和次年工作计划,研究商议建设事业信息化工作有关事宜。
会议决定事项,按会议明确的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信息办负责按会议决定要求落实协调与催办。
二〇〇七年四月六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济南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11个临时机构成员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济南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11个临时机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08•【字号】济政办字[2008]36号•【施行日期】2008.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济南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11个临时机构成员的通知(济政办字〔2008〕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确定调整济南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11个临时机构成员。
现将调整后的临时机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一、济南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殷鲁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许强(市政府秘书长)邸永光(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张海灵(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孟繁银(市发改委副主任)郑宝玺(市经委副主任)郑应德(市科技局副局长)李大江(市监察局副局长)徐春华(市公安局副局长)邵国华(市安全局副局长)王毅(市财政局副局长)郭连新(市人事局纪检组长)姜华(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闫珂(市外经贸局纪委书记)苑子建(市统计局副局长)沈承俊(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王嘉岳(市国税局副局长)王利民(市地税局总经济师)葛春林(市工商局副局长)高斌(市外办副主任)陈广平(市法制办副主任)周鸿雁(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刘安乐(市保密局副局长)王珏琰(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项军(市信息中心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和决策。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张海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济南市招生自学考试委员会主任:邹世平(副市长)副主任:张伟(市政府副秘书长)陈东生(市教育局局长)成员:刘溪(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安乐(市保密局副局长)唐晓群(市发改委总经济师)季良(市建委副主任)胡晓卉(市教育局副局长)朱路明(市科技局副局长)王健(市公安局副局长)丁毅(市监察局副局长)赵湘尧(市民政局副局长)王毅(市财政局副局长)姚德武(市人事局副局长)阳银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照亮(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姜华(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马继任(市卫生局副局长)彭林堂(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许彦林(市物价局副局长)田来远(市侨办副主任)曹鸣(市工商局纪委书记)张正春(市体育局巡视员)李四全(市环保局副巡视员)姚鲁(济南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市教育局,胡晓卉兼任办公室主任。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立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立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9.21•【字号】•【施行日期】2011.09.2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立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市)区经信局、机关各局办、处室、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我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及全委的信息化建设步伐,我委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
现将信息化领导小组名单及其职能通知如下:一、委信息化领导小组: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由委党委书记、主任王宏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委党委委员担任。
机关各局、办、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
委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黎毅兼任办公室主任,田立忠、毛明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工作由委信息中心承担。
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
二、委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一)委信息化领导小组委信息化领导小组是全委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信息化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确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负责审定全委信息化工作规划和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负责经信系统信息化建设中的关系协调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实施国家、省经信系统安排的电子政务工程,领导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开展信息化工作;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进度和应用效果。
(二)委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委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对全委信息化工作进行组织实施。
具体职责如下:1、组织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以及委党委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全市经信系统信息化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2、统筹规划,推进全委信息化建设。
负责审核委内各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方案,报委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并统筹推进委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执行;3、组织开展对全市经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试点示范工作;指导、协调经信系统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工作;4、组织开展全市经信系统信息化建设研讨和经验交流工作,汇总、统计全市经信系统信息化工作情况,负责国家、省经信系统济南地区电子政务工程的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保障各个信息化应用系统安全稳定运转;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承担委信息化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济南市大数据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济南市大数据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8.12•【字号】济数字〔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大数据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济数字〔2024〕16号各区县(功能区)大数据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 2024-2025 年)的通知》(济政办字〔2024〕19号),支持企业开展数据资产入表,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南市大数据局济南市财政局2024年8月12日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为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数据资产入表,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加快释放数据价值,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 2024-2025 年)的通知》(济政办字〔2024〕19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活动内容数据券是通过网络发放、流转、兑现的电子有价凭证。
具有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意愿和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成为数据券用户并可申领数据券,用于购买服务商提供的数据资产入表相关第三方服务,完成首单数据资产入表。
每家企业最高申领额度不超过20000元。
服务商是为企业提供数据资产入表服务咨询、数据盘点治理、数据合规评估、数据资产识别、数据资产入表辅导报告撰写、数据资产登记咨询等服务,协助企业完成数据资产入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二、活动形式数据券的发放、流转、兑现基于泉惠企·济南市企业服务综合智慧平台(以下简称泉惠企平台)数据要素券专区(以下简称数据券专区)实现。
关于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ERP系统推广组织机构的通知_电子版
中国石油集团西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西管人事〔2008〕158号关于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ERP系统推广组织机构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按照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十一五”期间将加快以ERP系统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步伐。
为了加强公司信息化管理,加快推进ERP系统实施,经研究,公司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ERP系统推广组织机构。
一、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一)领导小组组长:凌霄副组长:汤亚利张强赵士峰吴双全闵希华(常务)王小龙成员:郭臣张文新邹永胜许春江李超涂远东韩华蔡辉陈志强孙乃有解小鹏谢岭杨洲杨永和刘剑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审查和批准公司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公司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科技信息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组织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
2、组织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
3、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负责对公司各单位信息化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4、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各项工作。
5、负责信息化建设方面其他日常事务的处理。
二、ERP系统推广组织机构(一)ERP项目指导委员会主任:凌霄副主任:汤亚利张强赵士峰吴双全闵希华王小龙成员:郭臣张文新邹永胜许春江李超涂远东韩华蔡辉陈志强孙乃有杨洲解小鹏谢岭杨永和王维张建坤袁运栋王新良ERP项目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负责审查和批准项目技术方案、实施计划、预算和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调整内容;检查和考核项目推广实施进度;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协调相关部门关系。
(二)ERP项目组1、ERP项目经理部经理:闵希华副经理:李超涂远东韩华蔡辉解小鹏庞贵良刘剑王凯曹天文肖连郭晓峰2、财务和成本控制组负责人:韩华成员:龚朝辉周海涛3、设备管理组负责人:庞贵良成员:史兴治刘宝元王进江徐烈刘图征毕峰东4、采购与库存组负责人:解小鹏成员:曹子龙李凡熊智贺安兵陈镜宇兰克华吉肖芳曾春风郁征刘兴5、销售与分销组负责人:张伟成员:臧勇王鸿南燕6、项目管理组负责人:涂远东成员:黄巍马伟军李韬廖赟7、综合组:负责人:李超成员:刘勇靳毅8、技术支持组负责人:刘剑成员:丁建辉金剑陈健高早晨王新生张茹ERP项目组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系统推广计划;2、负责提出对系统的应用需求;3、协助和配合ERP实施组有关工作,并做好现场实施的协调组织和后勤准备工作;4、组织制定系统推广应用、运行维护的有关管理制度;5、组织系统在各专业的关键用户培训和应用工作;6、及时向项目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推广实施进展情况;7、完成系统推广实施的验收准备工作;8、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
济南市农业局关于成立济南市农业科技专家技术指导小组的通知-
济南市农业局关于成立济南市农业科技专家技术指导小组的通知正文:---------------------------------------------------------------------------------------------------------------------------------------------------- 济南市农业局关于成立济南市农业科技专家技术指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蔬菜办(中心),局各处(室)站、局属各单位:为充分发挥科技对农业的引领支撑作用,动员和组织农业科技专家深入生产一线,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扎实做好科技服务工作,特别是在遭遇各种自然灾害时,能及时应用科技指导救灾,确保农业丰产丰收,经研究决定,成立济南市农业科技专家技术指导小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技术指导小组组成技术指导小组按照地域和产业特点设置,由在本专业具有一定建树和影响的农业科技首席、执行专家组成(名单见附件)。
二、技术指导小组职责(一)为全市农业防灾抗灾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在农业生产遭遇低温、干旱、风雪、雨涝、病虫害等重大自然灾害时,第一时间深入受灾区,了解灾情,为广大农民提供应对灾害措施,及时有效地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围绕关键生产环节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围绕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根据各地产业特点,通过现场咨询、科技大集、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农村、农户和田间地头,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指导、技术咨询、农业实用技术展示、音像资料展播等服务。
(三)组织搞好重点的农业科技培训紧跟我市现代农业特色品牌基地建设进程,依托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创业培训工程,开展农业科技培训,重点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同时,做好对广大农民的普及性培训,全面提高农民的致富本领和综合素质,为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附件:济南市农业科技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名单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附件:济南市农业科技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名单组别责任区人员组成组长成员第一组平阴县吴兵郭洪军刘树震周学政孙宗华第二组章丘市于金友夏玉兰胡延萍王新兴张俊卫第三组历城区市中区任传猛赵西闫坤李树青邹永洲第四组商河县孙礼文姜慧玲张振成 XXX广穆佃文第五组济阳县天桥区王文军张伟丽徐延熙张恒义齐建俊第六组长清区槐荫区李秀深张利云朱晓蕾张兴龙宋广芝——结束——。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市政府部门负责人网上公开信箱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市政府部门负责人网上公开信箱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0.10•【字号】•【施行日期】2003.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市政府部门负责人网上公开信箱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更好地适应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市政府确定,在因特网上设立各部门负责人公开信箱,并从2003年11月起,受理社会各界和公众通过因特网向市政府各部门发送的电子信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宗旨市政府在网上设立部门负责人公开信箱,旨在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不断拓宽各县(市)区、各部门与社会各界联系的渠道,更直接地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职能,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更好地为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二、工作职责(一)受、办理社会各界对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批评和投诉,解决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应由本部门或本单位负责处理的问题并负责答复。
(二)对网上信件反映的涉及多个部门或责任不清的问题,及时转报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处理。
(三)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办理情况由承办部门直接答复来件人。
三、工作程序(一)各部门每天要定时上网接收,并详细准确登记。
(二)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属于政策明确规定的问题,应即时或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要在7日内处理并答复来件人。
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处理的,要主动说明原因。
(三)各部门要定期对网上来件进行综合分析,对信件所反映的重大、敏感性或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重要的社情民意,要及时呈报本部门领导,并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
(四)每月5日前,各部门要将上一个月本部门网上信件受、处理情况通过计算机网络报市政府办公厅(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1.03•【字号】济政发〔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19〕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2019年1月3日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全面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城市数字化协调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一批行业领先领军企业,促进我市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高端高质高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1.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的法人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电子信息100强”“中国软件100强”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统计局)2.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对新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新认定的全国、全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瞪羚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1.03•【文号】国卫办规划函[2014]9号•【施行日期】2014.0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提高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水平,经委主任会议同意,成立国家卫生计生委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斌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孙志刚副主任、陈啸宏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吴刚副局长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于学军金小桃侯岩李斌张春生梁万年张宗久于竞进王羽杨青张世琨苏志赵延配郑宏郭震威王海东王谦毛群安王辰任明辉杜治琴张旭光张斌李林康徐皖生孟群姜卫平王宇王苏阳梁铭会代涛领导小组职责:国家卫生计生委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国家卫生计生委信息化整体建设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统筹管理卫生计生信息化总体建设,组织制订和审议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的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和综合政策,研究确定年度计划、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督促检查各地区、系统内各单位相关部署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建设任务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与信息司。
办公室主任由规划与信息司司长侯岩担任,副主任由规划与信息司副司长张锋、财务司副司长何锦国、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胡建平、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总工程师刘晓丽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韩爱军周明坚许培海韩俊丽曾云光郑云雁薛海宁米燕平刘霞王欣黄磊许宗余宫国强程有全戚畅郭弘涛周恭伟余梅王向群宋广霞徐健程振华曾晟堂衣梅吴连存陈伟杨龙频汤学军尹华马家奇王晖赵颖波钱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国家卫生计生委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落实和督促领导小组议决事项,建立完善信息化制度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阶段性部署,协调落实卫生计生信息化年度建设任务。
鲁经信人字[2009]2号
鲁经信人字[2009]2号关于许敏等160名工作人员任职的通知各处室、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许敏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徐铎善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王兆春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经济师赵树岭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成义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员张俊霞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孙科顺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鹏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爱贤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调研员管晓艳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魏欣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高晓光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吴相鲁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研究室主任廉华亭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刘庆彦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邵长城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杨颖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科员赵青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科员刘绪聪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法规处处长安文建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法规处调研员王茂庆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法规处副处长王新生派出任临沂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兵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法规处主任科员李一村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法规处副主任科员陈竹君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政策处处长郑志鹄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政策处调研员丁志强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政策处副处长焦宪亮派出任省援川办副调研员辛颖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政策处主任科员邱青森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局局长王唯宁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局调研员萧文华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局副局长史玉明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局副局长李刚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局副调研员隋龙湖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局主任科员范伟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局主任科员李腾飞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局主任科员魏斌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局主任科员武聪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局试用期干部徐铎善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与技术改造处处长(兼)孔庆成派出任省援川办组长孙京军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与技术改造处副处长张旸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与技术改造处副处长俞刚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与技术改造处副调研员俞武勇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与技术改造处主任科员牟东慧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与技术改造处副主任科员高见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与技术改造处副主任科员孟繁华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处处长封宗庆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处调研员王岩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处副处长田奇志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处主任科员武东雨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处主任科员李刚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处副主任科员谭少杰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处处长张敏派出任省援川办调研员李永华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处副处长孙颖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处副处长宋晓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处主任科员张文光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处副主任科员刘维峰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处科员谭颜铭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与物流处处长(省道口管理办公室主任)林松亭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与物流处调研员崔霞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与物流处副处长张广招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与物流处副处长贾文忠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与物流处主任科员刘永奎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与物流处主任科员王文浩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与物流处试用期干部麻书杰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处副处长刘学军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处主任科员周宏庆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处主任科员孙伟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处试用期干部王万杰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产业处处长(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主任)郑莉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产业处调研员李东平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产业处副处长岳文胜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产业处副调研员田晓慧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产业处主任科员李英峰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装备产业处处长王桂强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装备产业处副处长马勇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装备产业处主任科员赵明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装备产业处主任科员陈克全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装备产业处副主任科员王效昌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消费品产业处处长(省茧丝绸办公室主任)冯其江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消费品产业处调研员张新明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消费品产业处副处长姜浩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消费品产业处副调研员孙瑾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消费品产业处主任科员孙冬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消费品产业处副主任科员陆平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信息处处长王国靖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信息处调研员刘晶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信息处副处长范万东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信息处副处长韩继鹏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信息处主任科员张彧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信息处主任科员李元广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信息处主任科员毕丛福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处长孙建生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调研员柏一星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副处长蒋冬红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副调研员肖莉红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主任科员韦伟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主任科员耿宪海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处处长戴智全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处副处长孙志强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处副处长孟玲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处副调研员冯海英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处主任科员韩旭东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处主任科员侯杰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安全协调处处长刘春波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安全协调处副处长华伟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安全协调处主任科员窦志强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安全协调处科员赵晨晨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安全协调处科员李向东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处处长赵东升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处副处长钱洁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处主任科员王磊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处主任科员白冰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处科员王晓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处长吴炎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赵宇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外合作与交流处主任科员马秀东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外合作与交流处主任科员王豫生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外合作与交流处主任科员刘冉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副主任科员王连正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务处处长张道红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务处副处长兼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李春林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务处调研员兼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丁寄方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务处副处长宋玉华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务处副调研员刘超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务处副调研员汤阳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务处主任科员靖士宽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处长王丽英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副处长(兼)袁述敏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副处长王旭东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副处长苏效哲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副处长杨建波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副调研员朱晓真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主任科员陈亮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副主任科员刘克征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副主任科员张以金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离退休干部处处长邹玉强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离退休干部处副处长刘建华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离退休干部处副调研员齐德春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离退休干部处副调研员赵军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离退休干部处副调研员赵旭东任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副主任邓召军任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节能综合协调处处长朱峰任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节能综合协调处调研员杨宪坤任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节能综合协调处副处长李爱民任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节能综合协调处主任科员王庆任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节能综合协调处主任科员晋芳任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节能综合协调处科员王玉刚任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资源节约处处长梁振江任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资源节约处调研员伍剑锋任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资源节约处副处长王云红任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资源节约处主任科员庞松涛任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资源节约处副主任科员史佩钊任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处处长陈勇任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处副处长曲国强任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处副处长邓军任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处副调研员王建军任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处主任科员陈立洲任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上述人员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9.24•【字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建立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1〕16号)有关要求,市局制定了《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24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1〕16号)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探索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领域监管难题得到有效破解,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监管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权责明晰。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严格依照权责清单确定监管职责,厘清权责边界,做到责任明晰、权责一致。
(二)部门联动、公开透明。
加快推动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依法加强重点监管,确保监管公平、公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16•【字号】鲁政办字〔2021〕75号•【施行日期】2021.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的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16日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加快建设数字强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的数字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数字强省建设。
省大数据局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决定事项。
(省大数据局负责)各市、各省直部门参照成立议事协调机构,建立“一把手”牵头的工作推进机制。
(各市、省直各部门负责)二、实行工程化推进。
按照“一年全面起势、两年重点突破、五年跨越领先”的思路目标,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年度梯次推进落实。
每年制定数字强省建设行动方案,建立年度重点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每季度调度通报工作进展。
(省大数据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数字化建设项目,优先纳入省级重点项目,集中要素资源重点推进。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制定数字强省统计指标体系,每年开展一次第三方评估,次年3月份前对外发布。
(省大数据局、省统计局负责)将数字强省建设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检查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由数字强省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同志约谈有关市、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鲁政发[2003]3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鲁政发[2003]32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通知如下: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
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单设办事机构。
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单设办事机构。
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单设办事机构。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
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
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承担。
黄河三角洲林纸结合项目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
省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统计局承担。
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省卫生厅承担。
省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卫生厅承担。
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教育厅单设办事机构。
省学位委员会,具体工作由省教育厅承担。
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地震局承担。
山东省与独联体国家科技合作指导委员会,具体工作由省科学技术厅承担。
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工作由省科学技术厅承担。
省外经贸工作协调小组,具体工作由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承担。
省东西结合加快菏泽地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
省绿化委员会,具体工作由省林业局承担。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省农业厅单设办事机构。
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具体工作由省环保局承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9.01•【字号】济政办发[2004]30号•【施行日期】2004.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发[2004]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四年九月一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4)1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发(2004)14号),在原济南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市发展改革委),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责1.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重要农产品(除主要粮食作物和棉花外)进出口计划及配额职责,划归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2.将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老旧汽车更新管理职责,划归市贸易服务局。
3.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金融机构协调服务职能划归市政府金融办公室。
(二)划入的职责1.原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的相关职责。
2.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责。
3.原市招商局承担的相关职责。
(三)转变的职能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新一代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新一代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27•【字号】济政办字〔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新一代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济政办字〔2024〕1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济南市新一代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6月27日济南市新一代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为加快全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人工智能赋能实体经济发展能级,推进工业强市和数字先锋城市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发展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发挥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和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双区同建”战略优势,以人工智能与重点产业融合为主线,以“AI泉城”赋能行动为抓手,构建“高算力、大模型、强应用”的人工智能创新体系,加快发展智能产品,创新发展“人工智能+”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人工智能全方位、深层次赋能新型工业化,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高地和智能产业集聚高地。
(二)发展目标。
到2026年,全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能级持续提升,创新应用水平显著提高,平台载体发展壮大,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突破600亿元,人工智能企业达到500家,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总体水平居全国前列。
——基础支撑筑牢夯实。
关于印发山东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鲁油管字〔2010〕3号)
山东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鲁油管字〔2010〕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山东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已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鲁政办字〔2008〕191号)批准成立。
依据领导小组规定的主要工作职能,现将山东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自工作职责公布如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1、负责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日常工作。
2、依据《山东省成品油管理办法(试行)》,行使成品油经营许可与市场监管职能。
— 1 —省公安厅: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成品油经营场所的建筑物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监管,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参加全省成品油市场整顿活动,提供警力支持,并依据本部门职能查处违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3、承办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交办事项。
省国土资源厅: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成品油经营所需土地进行审批和监管,对手续不全或违法使用土地现象进行查处。
2、参加全省成品油市场整顿活动,依据本部门职能查处违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3、承办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交办事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成品油市场经营城乡经营规划进行审批和监管,对违法建设成品油经营网点进行查处。
2、参加全省成品油市场整顿活动,依据本部门职能查处违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3、承办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交办事项。
省交通运输厅: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成品油市场经营道路运输车辆及运输进行审批和监管,对未依法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2 —2、参加全省成品油市场整顿活动,依据本部门职能查处违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6.04.16•【文号】国办发[1996]15号•【施行日期】1996.04.1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96〕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全国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领导小组是国务院负责全国信息化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制订国家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
(二)组织拟订国家信息化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包括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技术与信息产业、重大信息工程项目、信息资源开发及信息人才培养等)以及分阶段实施方案。
监督、检查规划、方案的实施。
(三)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地区、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国家重大信息工程项目的建设,协调、指导重点城市与重点地区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统筹规划下,对重大信息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开工建设提出意见。
(四)协调、解决我国大型计算机信息网络及有关国际联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研究国家信息化建设中涉及的关键技术,协调制订有关共性的技术和应用标准。
(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的组成组长:邹家华(国务院副总理)副组长:胡启立(电子部部长)吴基传(邮电部部长)刘奇葆(国务院副秘书长)曾培炎(国家计委副主任)徐鹏航(国家经贸委副主任)朱丽兰(国家科委副主任)陈元(人民银行副行长)成员:韦钰(国家教委副主任)张佑才(财政部副部长)吕新奎(电子部副部长)刘山在(外经贸部副部长)何栋材(广播影视部副部长)刘文杰(海关总署副署长)项怀诚(税务总局副局长)李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陆甬祥(中国科学院副院长)李润森(公安部部长助理)李瑞(国家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袁邦根(总参通信部部长)三、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原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办公室改为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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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立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9.21
【实施日期】2011.09.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立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机关各局办、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及全委的信息化建设步伐,我委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
现将信息化领导小组名单及其职能通知如下:
一、委信息化领导小组:
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由委党委书记、主任王宏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委党委委员担任。
机关各局、办、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
委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黎毅兼任办公室主任,田立忠、毛明辉兼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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