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部物资采购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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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满足分公司经营活动需要,加强项目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根据资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采购范围

(一)项目物资的范围包括:项目部公用设施、设备、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用料和工程材料等。

(二)项目物资采购活动包括:公用设施、设备、周转材料的购置或租赁,以及低值易耗品、安全文明工地用料和工程材料的采购(以下简称物资的采购)。

第三条职责分工

分公司物资采购工作采用“集中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由物资设备科和项目部分别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一)物资设备科采购范围

1、关键性工程材料的采购、调配,如钢材、商品砼等(特殊情况下由分公司临时通告);

2、所有新增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监控设备、车辆等;

3、低值易耗品的采购,执行分公司行[2009]029号文件《低值易耗品管理实施细则》。

(二)项目部采购范围

1、物资设备科采购范围以外的各种工程材料;

2、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用料、临时设施用料;

3、项目部办公用品等。

(三)物资设备科与项目部之间需进行相互委托采购时,经双方协商认可后,由委托方签发《采购委托书》,被委托方实施采购(项目施工合同中约定由业主供料或分包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除外)。

第四条物资需用计划编制流程:

一、工程物资需用计划编制

1、材料使用单位提出物资需用计划。钢材、商品砼的需用计划上报物资设备科。

2、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规格、型号、材质等;

3、项目预算员审核物资数量、使用部位等;

4、项目经理审批并签字。

二、安全文明标准化用料、施工用料需用计划编制

1、项目部提出需用计划;

2、分公司主管经理审批(一万元以内);

3、分公司经理审批(一万元以上);

第五条合格供应商的评价和确定:

1、分公司“材料采购招标小组”作为分公司“合格供应商评定小组”;项目部须成立“项目部材料采购招标小组”和“项目部合格供应商评定小组”,组员应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材料员、项目安全员、项目预算员、项目会计员,并报物资设备科备案。

2、分公司和项目部分别对相关供应商进行评价、选择,将确定

的合格供应商统一报物资设备科备案。

3、工程材料的采购必须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进行。

第六条物资招标采购流程

1、编制物资需用计划(附件一);

2、编制招标文件(附件二);

3、市场询价(项目、物资设备科各提供至少三家报价);

4、选定合格投标单位;

5、组织招标,并确定中标单位,同时填写《设备物资招标采购评审表》;(附件三)

6、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

7、签定供货合同(附件五)。

所有物资招标采购均要按照上述程序实施。项目物资根据其所属范围由物资设备科、项目部分别招标采购,物资设备科和项目部需派人员交叉参与招标采购全过程,并在物资招标采购评审表上签字确认。

其中,由业主供料或由我方供料的材料,必须提供经过审批的物资需用计划,严禁超计划领、供料,严禁分包队伍直接到业主方领料。特殊情况下需超计划供料时,须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供料

第七条物资合同的签订

(一)物资设备科签定合同流程:

1、物资设备科起草合同;

2、项目部审核;

3、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批准后盖分公司合同章,同时,物资设备科科长、项目经理在合同上签字。

5、合同原件由项目部、物资设备科、财务科各存一份。

(二)项目部签定合同流程:

1、项目部起草合同;

2、物资设备科审核;

3、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批准后盖分公司合同章,同时,项目经理、物资设备科长在合同上签字。

5、合同原件由项目部、物资设备科、财务科各存一份。

(三)在签定业主指定材料供应商或由业主代付材料款的采购合同时,必须由业主作为丙方加盖印章,以承担工程材料的质量、数量、期限、接收价格、付款等责任风险。

第八条物资的验收及出、入库管理

1、物资到场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项目材料员必须亲自到场验收,并填写《物资到货验收分类台账》、《材质证明转移记录》。根据验收结果,由项目材料员持《物资需用计划》、货物发票、出库单、合同、业主批复的认价单到物资设备科会计处办理入库手续,并挂账待结算。

货物发票要经过项目材料员、项目经理、物资设备科长、分公

司主管领导的审核,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审核不完备的,不得办理入库。

2、根据工程进度,同步办理材料入库、出库手续。禁止材料已经进场使用,出库手续迟迟不办。

3、每月对分包队伍领用材料总量、总金额(应与入库总量、总金额一致)进行汇总。工程竣工时,对整个工程的材料领用总量、总金额进行汇总。分包队伍材料员、分包项目经理要在汇总表上签字并加盖印章,项目材料员、物资设备科会计签字确认。报项目预算员和物资设备科。

第九条物资的认价

施工合同中约定需认价的材料,由项目材料员负责业主方的认价工作。其中,分包队伍的认价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控制:

1、分包队伍申报材料购买价格表;

2、项目材料员审核;

3、项目预算员审核;

4、项目经理审批。

第十条物资的付款

各类物资的付款统一由分公司审批并支付。物资设备科、项目部须在每月22日前编制《物资付款计划表》(附件六),报分公司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设备租赁的招标

1、施工合同中约定需我方提供塔吊、人工电梯等施工设备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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