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澳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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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葡萄输往中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中国电子口岸

澳大利亚葡萄输往中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中国电子口岸

附件6澳大利亚鲜食葡萄输往中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一、法律法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三)《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68号);(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部关于澳大利亚鲜食葡萄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鲜食葡萄(学名:Vitis vinifera Linn,英文名:Grape),包括杂交在内的所有栽培品种。

三、允许的产地澳大利亚葡萄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输华葡萄果园、包装厂、处理设施(如适用)须在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部(以下简称DA)注册,在葡萄出口季开始前由DA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AQSIQ)提供注册名单,该名单可在AQSIQ网站上查询。

五、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1. 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2. 昆士兰实蝇Bactrocera tryoni3. 褐肩果实蝇Bactrocera neohumeralis4. 苹淡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5. 单管蓟马Haplothrips froggatti6. 管状黑蓟马Haplothrips victoriensis7. 长尾粉蚧Pseudococcus longispinus8. 葡萄根瘤蚜Daktulosphaira vitifoliae9. 加州短须螨Brevipalpus californicus10. 葡萄加瘿螨Calepitrimerus vitis11. 葡萄苦腐病菌Greeneria uvicola12. 葡萄顶枯病Eutypa lata13. 阿根廷蚂蚁Linepithema humile14. 红背蜘蛛Latrodectus hasselti15. 散大蜗牛Helix aspersa16. 南方三棘果Emex australis17. 毒莴苣Lactuca serriola18. 红蓝甲虫Dicranolaius bellulus19. 白条象甲Perperus lateralis20. 庭园象甲Phlyctinus callosus21. 酱曲露尾甲Carpophilus hemipterus22. 耳蚬Corbicula auricularia23. 灯心草粉苞苣Chondrilla juncea六、出口前要求(一)果园管理1. DA需建立输华葡萄果园或产品溯源系统,确保澳大利亚输华葡萄的有效溯源,确保出口葡萄种植者了解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及防治措施,验证有害生物的监测和管理,保存记录,并根据要求提供给AQSIQ。

澳洲海关的入境检查比较严格

澳洲海关的入境检查比较严格

澳洲海关的⼊境检查⽐较严格 澳洲海关的⼊境检查⽐较严格,因为澳⼤利亚是⼀个疾疫病害保护区,它是⼀个海岛,能够和世界上某些最危险的疾疫病害隔离,这些疾疫病害不但危及珍奇的野⽣动植物,同时也会危及家畜,农作物,树⽊和其它植物等。

澳⼤利亚是只有少数⼏个国家未曾受到下列数种致命疾疫病害的侵袭的国家之⼀,⽐如⼝蹄疫,危害家禽和野⽣鸟类的纽卡索病,以及狂⽝病。

澳⼤利亚是世界上唯⼀没有狂⽝病的⼤陆。

第⼀步,⼊境卡(Incoming Passenger Card)。

当飞机即将在澳洲降落前,空中⼩姐会发给所有乘客⼀张澳洲⼊境卡,不懂英⽂的乘客会得到⼀张中⽂译⽂的澳洲⼊境卡,但是必须⽤英⽂填写。

内容包括个⼈信息,⼤概在澳洲停留的时间,和是否有申报等。

最后,⼊境卡上的签名⼀定要同您护照上的签名⼀致。

第⼆步,领取⾏李(Baggage Claim)。

⾸先,如果有在飞机上没有吃完的⾷物,⽐如饼⼲,⽔果,糖果等,都要在领取⾏李前扔到指定的垃圾桶⾥。

在领取托运的⾏李时,会有海关⼯作⼈员拉着警⽝抽查⾏李,如果被抽查到,警⽝定可以闻出任何⾷品的存在。

如果幸运⼯作⼈员会让我们扔掉,如果严重可能还要罚款。

所以在此提醒同学们,任何⾷品⼀定要在拿⾏李前扔掉,可以留在飞机上,也可以仍在指定的垃圾桶⾥。

当然最后要核实⾃⼰的⾏李,以免拿错。

如果⾏李有损坏或未拿到,请直接联络机场⾏李柜台。

第三步,⼊境检查(Immigration)。

就是由移民局的官员检查护照,签证和⼊境登记卡,并询问⼀些简单的问题,如“来澳洲的⽬的?”,“计划停留多久?”等等。

如果您不懂或略懂英⽂但⽆法准确表达⾃⼰的意思,⼊境检查⼀般会安排免费的翻译服务。

最好不要猜谜似的回答问题,以免造成意外的误会。

当检查⼈员在您的护照上盖上⼊境章时,就表⽰⼀切⽆误,核准⼊境。

第四步,海关(Custom)。

最后⼀步就是出关了,主要分为⽆申报通道(绿⾊)和申报通道(红⾊)。

下⾯为⼤家介绍⼀下需要申报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作为一个具有高度开放程度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十分注重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旨在保障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健康。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指针对出入境人员、物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查、检验和监督控制工作。

本文将从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目的、重要性、行政管理体制和进一步加强措施等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健康。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人员和物品的跨国流动越来越频繁,而这也带来了诸多风险和挑战。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目的在于防止疾病传播、预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维护国家农业安全和生态安全、控制非法进出口活动等。

通过严密的监管和控制措施,确保国家安全和人民健康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首要任务。

其次,出入境检验检疫对国家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国家安全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及时、准确、有效地开展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可以杜绝潜在威胁,确保国家的安全稳定。

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保障。

通过严格把关进口和出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可以防止次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国内产业的健康发展。

关于行政管理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统筹协调。

同时,各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也承担着重要职责。

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运行机制上紧密配合,形成了有机衔接的工作体系。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定政策法规、组织协调国际合作、提出发展规划和指导工作,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则负责具体的检验检疫工作。

这种分工合作的模式保证了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高效运行。

为进一步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监管和协作。

要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海关、边防和有关部门的协作,提高检验检疫工作的联动性和整体效能。

其次,加强人员培训和装备升级。

培养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队伍,提高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素养。

中澳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比较

中澳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比较

中澳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比较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出入境检验检疫对保证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保证农林牧渔业的生产安全和人民健康、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国际经济贸易秩序、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中澳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的特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作为涉外经济执法机构,根据法律授权行使国家职能,对一切进入国境和开放口岸的人员、货物、运输工具、旅客行李物品和邮寄包裹等实施强制性检验检疫,是国家主权的具体体现。

通过近百年的发展,中澳两国的进出口检验检疫形成了各自的特点。

(一)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特点。

中国边境线长、口岸多,对外开放的口岸有100多个,是世界各国开放口岸最多的国家之一。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产生于19世纪后期,迄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其发展历程是曲折和漫长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和外交的增多,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

1、分工细致。

中国市场巨大,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分类繁多。

中国出入境商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设立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负责。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属的九大部门各自侧重点不同并承担着相关的管理职能。

比如,进出口药品的监督检验、计量器具的量值鉴定、船舶和集装箱的规范检验、飞机(包括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的适航检验、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全检验、核承压设备的安全检验等,分别由国家各有关主管部门归口实施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

2、监管严密。

中国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已形成了监管要素齐备的执法监督体系,保证了法律的有效实施。

主要有:第一,所有检验检疫法规都有一个具有闭环性的监管措施,货物的进出口都要通过海关最后一道监管措施,人员的出入境则有边防机构的监管把关;第二,在海关、边防把住最后一道关口的前提下,检验检疫部门的强制性报检签证程序,强制性安全卫生检测技术标准,强制性的抽样检查程序也随之发挥监督机制;第三,合同规定凭检验检疫部门检验证书交货结算和对外索赔,没有证书无法装船结汇和对外索赔,起到了有关法律法规的监督与制约作用。

国内外检验检疫机构比较分析(减缩)

国内外检验检疫机构比较分析(减缩)

国内外检验检疫机构比较分析在国际贸易中,检验检疫是国家维护根本经济权益与安全的重要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是保证对外贸易顺利进行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现就国内外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大致比较分析。

一、国外检验检疫机构概述(一)美国在美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权限实行专业化分工,分别由14个部、委、局的有关部门负责。

联邦政府设立的产品检验机构基本上都是进口、出口、内销产品检验三位一体的主管机关。

在美国,政府主管检验出证的产品有200多种,实施检验出证的项目主要有三类:一是完全实施强制检验。

如食品、药品等涉及人身、国家、环境安全的产品。

二是部分实施强制性检验。

部分产品可以不持有检验证书而销售,但政府部门采购或与政府提供资金担保采购产品例外。

三是基本为非强制性检验。

这类产品由政府主管机关制订统一分级标准,并有政府机关实施监管。

(二)日本根据日本国家行政体制,政府各部门在自己分工权限范围内,对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实行分工管理。

其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有三方面:一是通过国家立法进行管理。

二是对重点进出口商品实行强制性检验。

三是对民间检验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主管当局根据《出口检验法》,批准民间检验机构代表政府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对其进行考核认证和不定期抽查,对民间机构领导人实行任命,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注册。

(三)欧盟欧盟国家的官方检验机构与美国类似,也是按照商品类别,由政府各部门分管,按有关法律授权或政府认可实施检验和监督管理。

欧盟为监控所有的技术法规而建立了一个官方/私人机构联合体系。

官方负责制定法规,并按产品类别定义其标准及样品审查制度。

私人或半官方机构负责制定强制性及非强制性标准,并执行大部分测试、检验、管理任务。

(四)国际知名民间检验机构1、瑞士通用公证行(SGS)。

这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专门从事国际商品检验、测试和认证的集团公司,1878年创建,总部在日内瓦。

2、英国英之杰检验集团(IITS)。

总部在伦敦,在世界9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办事机构和实验室。

出入境检验检疫

出入境检验检疫
四 出入境检验检疫旳主管机关
四 出入境检验检疫旳主管机 关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旳主管机关 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全称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 验检疫局.
第二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程序
检验检疫程序:出入境货品,运送工 具,集装箱,人员及其携带物,从报 检/申报,采购/抽样,检验检疫, 卫生除坏处理,计/收费到签证放行 旳全过程.
一 报验 二 抽样及制样 三 检验检疫 四 卫生除坏处理 五 收费 六 签证放与放行
一 报验
1.报验 报验:是指申请人按照法律,法
规或规章旳要求向检验检疫机构 报请检验检疫工作旳手续.及 检验检疫机构接 受申请人报验是 检验检疫工作旳开始。
2 报验单位
检验检疫机构接受申请人报验是 检验检疫工作旳开始.
六 签证与放行
签证,放行是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 工作旳最终一种环节。
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国际公约 要求需经过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旳 出境货品,经检验检疫合格旳,签发 “出境货品通关单”,作为海关放行 货品旳根据,同步,国外有要求签发 有关检验检疫证书旳,检验检疫机构 根据对外贸关系人旳申请,经检验检 疫合格旳,签发相应旳检验检疫证书。 经检验检疫不合格旳,签发“出境货 品不合格告知单”。
五 收费
收费方法和原则是国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联合制定旳
收费对象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 检验检疫,鉴定等业务旳货主及其代 理人。
收费内容:涉及出入境检验检疫 费, 考核费,注册,认可认证,签证,审 批费,查验费,出入境动植物试验室 检疫项目费,鉴定业务费,检验处理 费等。
收费方式,一般有预收费和月底结算 量种。
四 卫生除坏处理
运载过程中发生流行病学上有主要意义事件旳;经卫生检 验鉴定原卫生处理没有实际效果旳.

【DOC】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介绍.

【DOC】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介绍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介绍1.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全国质量、计量、进出口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物检疫和认证认可和标准化等工作的行政执法机构。

该局是2001年4月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成立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仍分别设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受总局的垂直管理。

1.2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对象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对象包括进出境的商品(包括动植物产品)、运载商品、动植物和旅客的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出入境人员等。

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布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简称《目录》),于2005年1月进行了重新调整,并根据外贸形势作定期调整。

《目录》包含了必须实施法定检验检疫的绝大部分商品和交通工具、运输设备。

对于某些不在目录之内,临时出现问题的商品,在一定时间内也必须接受法定检验检疫。

对外贸易合同要求实施检验检疫的商品,也在法定检验检疫之列。

1.3 出入境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中国自2000年1月1日起建立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实行「先报检,后报关」的通关模式。

对实施进出境检验检疫的货物,使用「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

对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检后,先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据以验放货物。

然后,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情况通知单」,不合格的签发检验检疫证书,供企业或有关方面对外索赔。

对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作为海关核放货物的依据;同时,国外要求签发有关检验检疫证书的,根据对外贸易关系人的申请,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相应的检验检疫证书。

不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对列入《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二)将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中的“直属检验检疫局”修改为“直属海关”。
(三)将第十五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至第三十一条中的“检验检疫部门”修改为“海关”。
内容解读
国家质检总局于2015年1月21日修订发布了《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160号令),并于2015 年3月1日正式实施。新发布的160号令较原83号令在以下几方面作出调整。
大部分医用特殊物品不再需要前置审批。除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入境的人体血液、血 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特殊物品,必须提交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医用特殊物品不再需 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
调整特殊物品审批单的有效期。《特殊物品审批单》的有效期,根据特殊物品的不同由原来的90天分别调整 为3个月、6个月、12个月,并且规定了有效期内特殊物品可以分批核销使用。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 管理。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 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简称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所辖地区的出入境特殊 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风险等级实施检疫审 批、检疫查验和监督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可以对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生物安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
修改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 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对因改革影响机构合法性和执法合法性的规章尽快予以修订,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等71部规章进行修 改,具体内容如下: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的组成.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的组成.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的组成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内容包括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以及国境卫生监督制度。

1.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及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品所进行韵品质、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的制度。

我国实行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

商品检验机构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内容包括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我国商品检验的种类分为4种,即法定检验、合同检验、公证鉴定和委托检验。

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的进出口商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检验标准检验;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未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的,依照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检验。

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及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行动植物检疫的进出境监督管理制度。

我国实行进出境检验检疫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传人、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动植物检疫监督管理的方式有:实行注册登记、疫情调查、检测和防疫指导等。

其内容主要包括: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进出境携带和邮寄物检疫以及出入境运输工具检疫等。

3.国境卫生监督制度国境卫生监督制度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在进出口口岸对出入境的交通工具、货物、运输容器以及口岸辖区的公共场所、环境、生活设施、生产设备所进行的卫生检查、鉴定、评价和采样检验的制度。

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制度

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制度

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制度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制度是指为确保国家安全、保护国民健康,管控出入境物品、人员和交通工具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该制度涉及到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相关政府部门以及从事出入境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各方面。

下面将对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论述。

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国家安全和公共卫生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进出口物品、人员和交通工具的检验检疫,可以及时发现并控制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卫生的物品和人员,防止疫情的输入和蔓延,维护国家的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出入境物品的申报和查验出入境物品的申报和查验是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在进出境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申报携带的物品,并接受海关的查验。

海关在查验过程中,对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和健康风险的物品进行检查和鉴定,以确保物品的合规性。

2. 人员出入境的检疫和监控人员出入境的检疫和监控是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之一。

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境的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发现疾病风险或传染病患者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疫情的扩散。

同时,通过建立人员信息数据库和智能监控系统,对出入境人员进行实时监控,防止违法犯罪行为。

3. 交通工具的消毒和检查交通工具的消毒和检查是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防止病媒生物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和传染,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境交通工具进行定期的消毒和检查,确保交通工具的卫生安全,减少疫情的传播风险。

4. 疫情监测和信息共享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完善的疫情监测和信息共享机制。

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定期发布各国疫情信息,为出入境人员提供及时的健康警示和防护指南。

同时,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外国海关的合作,共享疫情信息和技术资源,提升国际疫情防控的能力和水平。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徽简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徽由国 徽、蛇杖、天平、长城、橄榄叶组成, 深蓝底色,除国徽以外,其它部分均为 金黄色; ●整体形状为圆形盾牌,寓意安全与保 护; ●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表示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依照国家的法律、 法规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利益; ●深蓝底色,象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科 学的管理与精湛的技术;
苏州局新区通关点截获巨型活 体蜘蛛
2009.5苏州检验检疫局新区通关点在对一批 从日本进境的集装箱查验时,截获一头罕见的 活体巨型蜘蛛,为新区口岸首次截获。蜘蛛的 种类,有待该局外防实验室做进一步鉴定。现 已经对该批集装箱进行了卫生除害处理。
蜘蛛大部分是有毒腺的,有些蜘蛛毒性很 强。拿一个成年小白鼠做实验,仅0.006毫克蜘 蛛毒素就可以让白鼠在2-5小时内死亡。所以在 春暖花开昆虫繁殖的季节里,加强对外来有害 生物的检疫是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
3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包括:进出口商品检验、 进出境 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检疫。
课堂讨论
你能说说“三检合一”对外贸进出口有 什么意义吗?
请举例说明。
任务二 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地位和作用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实施条 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实施 条例
新中国成立之后
1957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 疫条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颁布 的第一部卫生检疫法规。 1986年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 检疫法》颁布实施。
1989年卫生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 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1988年成立卫生检疫总所。 1995年更名卫生检疫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管理规定

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管理规定

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管理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是国家对出入境货物、交通工具、人员等进行检验检疫的重要环节,旨在防范疫情传入、传播,保护国内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和人民健康。

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管理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出入境检验检疫人员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作流程规范有序。

各检疫站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更新检验检疫技术和知识,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专业水平。

2. 出入境货物管理出入境货物必须依法办理检验检疫手续,严格遵守进出口许可规定。

货物进出境前应提前申报,接受检验检疫机构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减少检疫风险。

对于禁止进出口的货物,要立即予以退运处理。

3. 出入境交通工具管理对进出口交通工具,如飞机、船舶等,需要定期进行检验检疫,确保符合卫生安全标准。

进出口交通工具的船员和乘客,也需要接受健康检查和申报手续,以防传染病的传播。

4. 出入境人员管理出入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检查,确保不携带传染性疾病。

对于有疫情流行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进行健康申报和隔离观察,确保公共安全。

5. 出入境动植物及产品管理对于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需要严格遵守检疫规定,进行检疫处理。

严厉打击走私携带和非法销售违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以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和农业安全。

6. 出入境疫情防控管理出入境口岸要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随时应对各类疫情传播风险。

在疫情传播高发期,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监测和防控工作,及时发现疫情传入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是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各级检验检疫机构要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防范疫情风险的传播。

海关出入境货物检查管理制度

海关出入境货物检查管理制度

海关出入境货物检查管理制度在国际贸易中,海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负责管理和监督货物的出入境以及相关的检查工作。

为了确保国家安全、促进国际合作和维护贸易公平,各国海关都制定了相应的出入境货物检查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海关出入境货物检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基本原则和具体实施。

一、重要性海关出入境货物检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保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通过检查货物,海关可以预防潜在的安全风险,如走私、恐怖主义和其他非法活动。

此外,海关的检查可以保护国内产业,防止侵权和贸易不正常行为。

同时,货物检查还有助于确保合规贸易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基本原则海关出入境货物检查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海关的检查工作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

海关应建立严格的法律框架,并及时更新法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和贸易形势。

2. 公正公平:海关的检查工作应当公正公平,对所有参与贸易的企业和个人一视同仁。

海关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确保检查工作的公正性。

3. 效率合理:海关应以高效、合理的方式进行货物检查。

通过运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提高检查效率,减少贸易时间成本,促进贸易畅通。

4. 便利贸易:海关应积极采取措施简化货物检查程序,减少检查环节,提高通关效率。

同时,海关与其他相关部门应加强合作,推动多个证照的共享和数据的互通。

5. 风险管理:海关应根据风险评估的原则,对不同货物进行分类管理。

对高风险货物进行更加严格的检查,对低风险货物实行便捷通关。

三、具体实施海关出入境货物检查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包括以下方面:1. 货物申报:货物的出入境必须填写申报单,详细列明货物的种类、数量、价值和其他相关信息。

海关根据申报单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检查。

2. 风险评估:海关根据风险评估模型对申报的货物进行分类管理,确定是否属于高风险货物。

高风险货物会进行详细检查,包括物理检查和文件审核。

3. 检查手段:海关可以运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进行货物检查,如X射线扫描、犬只检查和化学分析等。

出入境检验检疫1

出入境检验检疫1

出入境检验检疫11. 简介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指国际旅行和进出口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

旅行者和货物需要在出入境时接受检验检疫,以确保不携带有害物质或疾病,并预防疫情传播和疾病扩散。

本文将介绍出入境检验检疫的重要性、工作流程和责任。

2. 重要性出入境检验检疫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首先,检验检疫能够防止疫情的传播。

某些国家或地区可能存在一些特定的疫情或疾病,通过检验检疫,可以确保不会将这些疫情或疾病带入其他国家或地区。

其次,检验检疫可以预防疾病的扩散。

在某些情况下,旅行者可能携带有害物质或疾病,如果不经过检验检疫,这些物质或疾病可能会在目的地传播,给当地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带来风险。

最后,检验检疫能够保护国家的经济利益。

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检验检疫,国家可以防止危害经济安全的物质进入境内。

3. 工作流程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1. 申报和登记旅行者或货物所有者在抵达入境口岸或出境口岸时,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登记。

他们需要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以便进行后续的检验检疫工作。

3.2. 初次检查和筛查在申报和登记后,旅行者或货物将接受初次检查和筛查。

这个阶段的目的是对旅行者或货物进行初步的检查,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详细的检验检疫工作。

如果在初次检查和筛查中发现可能存在问题或风险的情况,旅行者或货物将被要求接受详细的检验和检疫。

在这个阶段,检验员将对旅行者或货物进行各种检验和检疫程序,包括实验室检测、身体检查、货物拆包检查等。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不携带有害物质或疾病,并保护当地人民的生命和健康。

3.4. 结果判定和处理根据详细检验和检疫的结果,检验员将进行结果判定和处理。

如果旅行者或货物符合检验检疫的要求,他们将被允许入境或出境。

如果不符合要求,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比如隔离旅行者、销毁货物等。

4. 责任出入境检验检疫涉及多个相关方的责任。

以下是各方的主要责任:国家检验检疫机构是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主要责任方,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检验检疫工作。

[检验检疫]澳大利亚口岸检疫的规定.

[检验检疫]澳大利亚口岸检疫的规定.

[检验检疫]澳大利亚口岸检疫的规定
刚刚到达一个新国家,你总希望得到从家人或朋友寄来的包裹或信件。

但必须知道,有些东西包括食物是决不准带进澳大利亚的。

如果把食品、种植物或动物制品以包裹的形式寄至澳大利亚,会裹进有害虫类和病害,并可能由此破坏澳大利亚宝贵的农业资源和旅游资源。

澳大利亚检疫监察部门将检查进入澳大利亚的每一封信和每一个邮包。

禁运的食品一律扣押并全部销毁。

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当你到达澳大利亚时,必须向检疫部门如实报告所带进的任何食品、动物制品、植物制品,并接受检疫官员的检查。

飞机落地之前,必须认真填写旅客申报表。

如带有任何有机制品,像木制礼品、种子类项链、非听装肉制品、奶制品、卵制品、面条、谷米、水果和蔬菜等,都不得隐匿不报。

最近,澳大利亚进一步加强了口岸检疫,所有行李都要经过X光机检测,都要经过口岸官员或警犬的勘察。

有时就连鞋子都是检疫对象。

鞋子可能携带土壤,并通过鞋子把各种种子和害虫带入澳大利亚,造成可怕的口蹄疫及其它难以预料的灾害。

如果检疫官员发现你的鞋子上粘有土壤,他们会要求你把鞋子搞干净,并交付相关费用。

注意,在口岸接受检疫来不得半点侥幸,一定要做老实人,办老实事,否则,等着你的将是沉重的罚款,甚至牢狱之灾!。

出入境检验检疫与报检的一般规定

出入境检验检疫与报检的一般规定

3.2.4 预检、复检和重检
1. 预检 2. 复检 3. 重检
1. 出境货物的预检 指检验检疫机构为了方便对外贸易,根据需要 和可能对某些品质较为稳定、非易腐易烂的出境货 物预先接受检验检疫的措施。它是防止内地某些种 类的不合格出口货物运抵口岸的一项有效措施。
出境货物申请预检应具备的条件: (1)对外尚未签订贸易合同,报检人需预先进行报检 以了解货物的品质情况; (2)对外已签订贸易合同,但信用证尚未开来或尚未 确定装运期限; (3)由内地发运至口岸需分批或并批出口的货物,应 在产地办理预检,货物到达口岸后办理查验换证; (4)货物已生产完毕,但尚未确定具体发运数量及装 运日期,为便于报检人及时办理放行手续,可申请 预检,待确定具体发运数量及日期后,及时办理查 验放行手续。 (5)实行质量许可证、食品卫生厂(库)注册的货物。

免予检验。 免予检验的具体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商有关部
1. 申请出入境免检的条件
(1)在国际上获质量奖(未超过3年时间)的商品; (2)申请免检商品的生产企业,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体系; 进口商品生产企业,应经国家商检局认可或有认证协议的有 关机构实施考核,并获得其颁发的质量体系评审合格证书;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应当由中国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 (ISO9000)工作委员会认可、并经国家商检局注册的评审机 构考核,获其颁发的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评审合格证; (3)申请免检的进出口商品质量长期稳定,连续三年出厂合格 率及商检机构检验合格率为百分之百; (4)出口商品的外国用户或者进口商品的中国用户对申请免检 的进出口商品没有质量异议。
3.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规定的应 施检疫的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
4.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和使用鉴定; 5. 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和集装箱等运载 工具的适载鉴定; 6. 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国际条约规定应施检验检疫的进出 境商品。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2018第四次修正)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2018第四次修正)

出⼊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2018第四次修正)⽂号:中华⼈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43号颁布⽇期:2018-11-23执⾏⽇期:2018-11-23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报检资格第三章⼊境报检第四章出境报检第五章报检及证单的更改第六章报检时限和地点第七章附则(1999年12⽉17⽇国家出⼊境检验检疫局令第16号发布根据2018年3⽉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次修正根据2018年4⽉28⽇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次修正根据2018年5⽉29⽇海关总署第240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11⽉23⽇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出⼊境检验检疫报检管理,规范报检⾏为,根据《中华⼈民共和国进出⼝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民共和国国境卫⽣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民共和国⾷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出⼊境检验检疫报检/申报的⾏为均适⽤本规定。

第三条报检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输⼊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证书⽅准⼊境的;(三)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四)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及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

第四条报检⼈在报检时应填写规定格式的报检单,提供与出⼊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单证资料,按规定交纳检验检疫费。

第五条报检单填制要求为:(⼀)报检⼈须按要求填写报检单所列内容;书写⼯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报检⽇期按海关受理报检⽇期填写。

(⼆)报检单必须加盖报检单位印章。

第⼆章报检资格第六条报检单位办理业务应当向海关备案,并由该企业在海关备案的报检⼈员办理报检⼿续。

出境检验和入境检验流程的不同点

出境检验和入境检验流程的不同点

出境检验和入境检验流程的不同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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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比较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出入境检验检疫对保证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保证农林牧渔业的生产安全和人民健康、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国际经济贸易秩序、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中澳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的特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作为涉外经济执法机构,根据法律授权行使国家职能,对一切进入国境和开放口岸的人员、货物、运输工具、旅客行李物品和邮寄包裹等实施强制性检验检疫,是国家主权的具体体现。

通过近百年的发展,中澳两国的进出口检验检疫形成了各自的特点。

(一)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特点。

中国边境线长、口岸多,对外开放的口岸有100多个,是世界各国开放口岸最多的国家之一。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产生于19世纪后期,迄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其发展历程是曲折和漫长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和外交的增多,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

1、分工细致。

中国市场巨大,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分类繁多。

中国出入境商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设立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负责。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属的九大部门各自侧重点不同并承担着相关的管理职能。

比如,进出口药品的监督检验、计量器具的量值鉴定、船舶和集装箱的规范检验、飞机(包括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的适航检验、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全检验、核承压设备的安全检验等,分别由国家各有关主管部门归口实施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

2、监管严密。

中国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已形成了监管要素齐备的执法监督体系,保证了法律的有效实施。

主要有:第一,所有检验检疫法规都有一个具有闭环性的监管措施,货物的进出口都要通过海关最后一道监管措施,人员的出入境则有边防机构的监管把关;第二,在海关、边防把住最后一道关口的前提下,检验检疫部门的强制性报检签证程序,强制性安全卫生检测技术标准,强制性的抽样检查程序也随之发挥监督机制;第三,合同规定凭检验检疫部门检验证书交货结算和对外索赔,没有证书无法装船结汇和对外索赔,起到了有关法律法规的监督与制约作用。

(二)澳大利亚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特点。

农牧业是澳洲的传统产业,在其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

因此,政府对进出口检验检疫工作高度重视,被公认为全球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最严格的国家之一。

澳洲的联邦检验检疫机构最早产生于1977年,其检验检疫体系已成为其他国家农产品市场准入的障碍。

澳洲在与其贸易伙伴谈判自由贸易协议时,进口产品的检验检疫制度成为最难谈判的领域之一。

1、系统完善。

澳洲农林渔业部下属的市场准入和生物安全局(BA)与检验检疫局(AQIS)是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工作的主管机构。

BA承担了动植物检疫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以及进口产品风险分析工作。

按规定,一国的动植物产品在进入澳洲市场前要由农业部生物安全局决定是否进行进口风险分析(IRA)。

AQIS 则主要负责政策的具体实施和出口产品证书的颁发。

该机构具有完善的资料查询系统、提交申请系统、公开信息系统及具体的检验检疫法规和操作方法。

2、高效快捷。

电子化信息管理的发展,使澳大利亚的检验检疫部门提高了操作效率,为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提供了快捷、舒适的服务。

比如在澳大利亚,检验检疫提交申请完全是通过网络来实现,报检单位减少了预约排队等烦琐过程。

另外,澳洲检验检疫部门将快捷通关的具体要求公布在官方网站,进出口企业通过提交相关的检验检疫证明书,可以迅速实现通关。

比如,木质包装的集装箱要求在通关时进行检验。

但凡提供合格有效的熏蒸证明则可以大大提高通关效率。

二、中澳进出口检验检疫制度比较(一)中澳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相似之处1、法律法规支持。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以及《食品卫生法》等法律,分别规定了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目的和任务、责任范围、授权执法机关和管辖权限、检验检疫的执行程序、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从根本上确定了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法律地位。

澳大利亚对进出口检验检疫工作非常重视。

该国有关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实施较早,也较完善。

如现行检验检疫相关的法规有:1908年实施的《检疫法》、1982年实施的《出口控制法》及1994年实施的《进口食品控制法》法规中对指定的商品进行分类并做出具体的检验检疫要求。

这些法律以及相关条例的实施规范并巩固了澳洲进出口的检验检疫制度。

《海关法》的实施成为检验检疫法规实施的监督和强制保障。

2、业务内容分类。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从业务内容划分主要有:进出口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检疫。

随着国际贸易、旅游和交通运输的发展,出入境人员迅速增加,随时都有疾病传入的危险,给各国人民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

因此,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实施强制性检疫,对防止检疫传染病的传入或传出,保护人体健康具有重要作用。

同样,澳大利亚检验检疫主要分为:商品通关检验、动植物检疫、人类卫生检疫三大方面。

澳洲是主要的移民国家之一,人员和物品流通频繁。

与此同时,全球变暖的气候环境和湿热的雨林气候更容易滋生和传染病菌和有害物。

澳大利亚政府从商品、动植物及人类三个方面把关,做好检验检疫工作,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的安全。

3、国际条约依据。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体系,还要适应有关国际条约,澳洲亦是如此。

迄今为止,中国已加入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和亚太地区植保委员会(APPPC)等,并与世界上2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检验检疫协定,为中国的检验检疫与国际法规标准相一致创造了条件。

国际贸易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检疫条款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必须以作为中澳两国检验检疫的依据。

比如,世界贸易组织的《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的协定》(SPS)规定了一些影响进出口检验检疫的措施原则。

中澳两国都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同样受到相关原则的约束。

另外,《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ETS)1973年3月3日在华盛顿签订,澳大利亚是创始国之一。

1981年4月8日我国正式加入该公约,这标志着中国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被正式纳入了世界的范畴。

中澳两国都要按照公约的要求,在国内设置专门的机构和相关的法规,对指定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强检验检疫。

(二)中澳进出口检验检疫体系的不同之处。

由于历史背景、自然环境、人口条件、经济基础、技术水平等种种不同,中国与澳大利亚的检验检疫制度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别。

1、电子化程度。

在澳洲,EDI成为主要的信息沟通方式,网络的便利为检验检疫工作提高了效率,所有的申请和资料提交都可以通过数据交换来完成。

如,在澳大利亚检验检疫的官方网站可以看到EXDOC系统,该系统帮助出口企业完成出口检验检疫的申请及相关单据证书的审核通过等工作,减少了书面工作的烦琐和不必要的失误。

(图1)另外,澳洲对不同商品根据其市场的供求情况及国内安全情况对检验检疫提出具体要求。

政府的官方网站上可以通过ICON系统进行查询进口商品通关要求。

根据查询的结果,进出口商可以做好充分的准备在通关提供相关的检验检疫证明以便快速通关。

类似的系统还有,提供动物通关信息的ANIMEX和提供植物通关信息的PHYTO。

中国已开始电子化政务的建设。

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的建立为进出口的检验检疫提供了信息交换的平台。

然而,电子化的真正普及还需要未来的努力,现阶段的电子业务平台主要仍旧是信息的公布及政策法规的传达。

而申请和审核等工作仍大部分是通过书面操作,需要的工作量大并且流程时间较长。

2、民主化程度。

澳大利亚的经济和社会制度方面体现较强的民主性,在检验检疫方面也不例外。

澳洲的检验检疫制度充分征求国内公众和产业界意见,简化检验检疫程序,强调服务意识。

举例来说,关于动植物的检验检疫,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具体规定了一些限制进出口贸易的商品。

如考拉、野生鳄鱼、鸭嘴兽等及其制品。

然而,如果被国家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类似商品的来源不是野生,或者是用于科研或外交等其他用途的仍可以进出口。

为此,政府允许出口商对其出口商品的用途及计划进行详细说明并公布在国家官方网站上,如果经过大部分人认同该项目是有益于国家和人民的,即可以办理出入境。

然而,中国的经济体制在民主性方面仍需不断加强。

随着社会制度逐渐与世界接轨,中国政府对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已经相当重视,这也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一项基本要求。

制度的民主性和灵活性需要有良好的体系来支持,随着中国公民意识的增强,人民素质的不断提高,检验检疫体系也将逐步走向民主化、人性化。

3、报检管理。

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管理包括对报检机构和报检人员的管理,然而,澳大利亚对其检验检疫的申请者没有具体要求,只要申请资料符合要求即可。

中国人力资源丰富,实施报检机构管理能提高代理报检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利于国家检验检疫政策的实施。

根据《出入境报检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检验检疫机构对代理报检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报检单位应当按要求选用若干名报检员,由报检员凭检验检疫机构发的《报检员证》办理报检手续。

另外,中澳检验检疫在技术水平和贸易壁垒程度等方面也略有不同,总之,双方可以相互学习,借鉴先进的运行模式,选择适合本国发展的检验检疫制度。

三、完善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体制几点意见第一,提高电子化程度。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电子化正处于建设阶段,已经拥有了网络作为电子数据传输的平台。

中国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并提高公务员电子政务的操作能力,不断探索快捷、有效的检疫监管模式,促进货物通关。

澳大利亚的进出口检验检疫制度相对成熟,对网络及信息的利用度较高,在信息公布、申请资料上交及审核等方面都基本实现电子化。

这需要进出口企业电子化意识的提高以及网络技术的普及。

在这方面,中国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仍需不断提高。

第二,提高民主化程度。

中国的检验检疫体系民主化是必要的道路,这关系到国家经济政策是否与国际接轨。

中国是多民族国家,人口众多,要做到民主化,首先要提高人民的主人翁意识,同时提供一个公正、平等的机制和严密监督的管理体系。

这需要中国检验检疫部门的不断努力,真正做到政策的灵活性和透明性。

如在检疫审批方面简化程序,及时取消一些植物产品的审批项目,延长许可证有效期,推行网上检疫审批等。

在保护本国资源,维护人类安全,确保中国出口商品品质的同时,为进出口企业检验检疫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第三,提高检验检疫技术水平。

检验检疫技术水平直接影响检验检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除了在体制上要加强管理之外,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

政府需要加大技术科研的投资,鼓励创新研发的测量仪器设备。

比如,目前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在上海、广州等7个城市设有电子实验室,自2000年1月1日起,法定要求检验的商品中的家用电器需要经过电子实验室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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