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014年修订版)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提高公司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车辆运营安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务车辆、接待车辆、运输车辆等。
三、车辆资料管理1. 公司车辆应统一编号,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所有人信息、购买日期、使用情况等。
2. 车辆档案要定期更新,并保留至少3年以上。
3. 车辆保险、行驶证、年检等证件要定期检查,并提醒车辆负责人及时续费。
四、车辆使用管理1. 车辆使用需提前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包括出发时间、目的地、预计返回时间等信息,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2. 车辆负责人要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报修。
3. 严禁私自改装车辆,如有需要需提出申请并经过管理部门批准。
4. 车辆使用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事故、故障等。
五、车辆保养维护1. 车辆保养维护要按照规定时间和里程表进行,保证车辆在最佳状态下运行。
2. 车辆保养维护费用由公司负责,保养维护需提前安排,并留有充足的维修时间。
3. 车辆维修需找正规维修厂进行,同时保留相关维修记录和发票。
六、车辆油料管理1. 公司车辆油料费用由公司统一负责,不得用于私人用途。
2. 车辆油料管理要按照规定加油站点加油,并保留发票备查。
3. 车辆回库后需检查油料消耗情况,如有异常需及时报告。
七、车辆交通违法管理1. 公司车辆交通违法处理费用由驾驶员负担,若为驾驶员以外人员驾驶,由其所属部门负责。
2.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3. 被处罚情况需及时通报公司相关部门。
八、车辆事故管理1. 车辆事故发生后,驾驶员需立即报警,并及时通知公司负责人。
2. 公司要保障车辆事故处理及时、顺利进行,并协助相关机构进行处理。
3. 车辆事故后要及时进行维修,并提供事故报告相关资料备查。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的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职责1. 公司成立车辆管理小组,负责车辆的统一管理、调配、维护和监督。
2. 车辆管理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3. 车辆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车辆的日常使用、维护和保养。
三、车辆购置与报废1. 车辆购置: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购置车辆,购置前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采购。
2. 车辆报废: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报废的,由车辆管理小组提出报废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废。
四、车辆使用与调配1. 车辆使用:公司车辆主要用于公司业务需要,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的,需向车辆管理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 车辆调配:车辆管理小组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合理调配车辆,确保车辆的高效使用。
五、车辆维护与保养1. 车辆维护:车辆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车辆的日常维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 车辆保养:车辆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车辆的定期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六、车辆安全与保险1. 车辆安全:公司车辆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2. 车辆保险:公司车辆必须购买保险,保险种类包括交强险、商业险等,保险费用由公司承担。
七、车辆费用与报销1. 车辆费用: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由使用部门承担。
2. 车辆报销:车辆使用部门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及时报销车辆使用费用。
八、车辆管理制度执行与监督1. 车辆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2. 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
九、车辆管理制度修订本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修订后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
十、其他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公司车辆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公司名称:发布日期:修订日期:。
(完整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4年修改意见)一、目的为进一步改善乘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弥补公有车辆的不足,公司决定,改变乘用车辆运营结构,利用员工自有车辆办理部分公务,以方便工作用车,减少交通费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私车公用适用范围:1、适用人员:山东鸿亦集团公司自有车辆的在职人员。
2、适用事宜:本部门自有车辆在职人员办理本部门公务。
3、适用地域:东营、潍坊、淄博、滨州四市市区及所辖区域。
三、对车辆的要求各种手续完备、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规费、安全性能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四、派车程序:1、公司公车派车由经营管理部统一调配,部门用车时填写《用车申请》,经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经营管理部部长批准派车。
公车费用从当月部门补贴额度中扣除。
2、私车公用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调配,派车程序由各部门自行设置并做好统计记录。
私车补贴按月由部门统计并分配核算后经部长签字同意交经营管理部统一发放。
五、补贴额度:公司按照职务及部门两种方式共同执行用车补贴,私车公用的具体补贴额度如下:1、职务补贴额度:2、部门用车补贴考核额度:六、费用核算管理办法1、职务补贴按岗位直接计入当月工资,与本人考勤情况挂钩,计算方法与基本工资计算方法相同。
2、公务派车按里程计算费用,公车费用从部门补贴考核额度中扣出,出车费用以所办理的业务事实归口核算。
3、私车补贴实行准包干使用,由部门自行核算,超支、节余均由部门自行分配。
公司根据各部门上报材料按年度统一结算。
七、车辆使用费用补助标准无论使用个人车辆或公司车辆统一按以下规定的标准核算费用:1、排量在2.0(含2.0)L以下,按2元/公里;2、排量在2.0-3.0(含3.0)L,如【宝马车】,按2.3元/公里;3、排量在3.0L以上,如【商务车】,按2.5元/公里。
八、事故责任的划分私车公用期间发生的因酒后驾驶、违反交通规则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罚款,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负担所有费用,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员工及车辆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和员工私人车辆,包括轿车、客车、货车等。
第三条公司车辆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采购与配置第四条公司车辆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或市场采购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车辆配置应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车辆类型、数量和配置标准。
第六条车辆配置应考虑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和高效能车辆。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管理第七条车辆使用应遵循合理、节约、安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第八条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时,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车辆使用期间,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
第十条车辆使用期间,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期间,驾驶员应妥善保管车辆相关证件和资料,如行驶证、驾驶证等。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期间,驾驶员应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用途。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应及时归还车辆,并填写车辆使用记录。
第四章车辆维修与保险第十四条车辆维修应选择具备资质的维修企业,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五条车辆维修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报销,维修费用应合理、合法。
第十六条车辆保险应选择信誉好、服务优的保险公司,确保保险覆盖范围和金额。
第十七条车辆保险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报销,保险费用应合理、合法。
第五章车辆处置与报废第十八条车辆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或市场处置的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车辆报废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报废程序应合法、合规。
第二十条车辆处置和报废所得收入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车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用车统一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用车统一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用车行为,确保用车的安全与效益,提高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用车的管理目标为:安全、便捷、高效、节约。
第三条公司用车包括行政车、办公车等。
公司将对用车人员进行统一管理,以避免资源浪费和滥用。
第四条用车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公司用车安全和车辆使用的合理性,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执行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六条用车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车辆使用计划,合理安排和使用车辆。
第七条用车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行车时间和行车路线,不得私自改变。
第八条用车人员须保持车辆干净整洁,不得随意乱丢垃圾或将车内物件毁坏,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用车人员在使用车辆时,应尽量避免急加速、急刹车和超速驾驶,以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遇交通事故,用车人员须及时上报公司,并配合处理相关程序。
第三章维护保养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将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和检查,用车人员需按照公司规定的保养周期将车辆送至指定的维修点。
第十二条用车人员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操作规程来操作车辆,包括正确驾驶、熄火、关灯等操作。
第十三条用车人员应当及时发现车辆故障或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公司,以便进行维修和排除故障。
第十四条用车人员须保持车辆外观整洁和车辆内部卫生,如果发现车辆损坏或脏乱,应及时报修或进行清洗。
第十五条用车人员应当合理使用车辆的油耗和轮胎,避免浪费和滥用。
第四章车辆管理责任第十六条公司将根据用车人员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车辆使用计划。
第十七条用车人员在使用车辆时,应确保出车时车辆待机及时、车况良好,必要时对车辆进行清洗。
第十八条用车人员在用车期间要妥善保管车辆钥匙和公司相关车辆的相关证件,不得随意借用、租借或丢失。
第十九条用车人员使用公司车辆行驶在公路上,在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汽车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汽车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车辆使用与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经济地运行。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使用人员。
3. 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执行及监督。
二、车辆使用管理1. 车辆使用应遵循“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车辆。
2. 使用车辆前,驾驶员需对车辆进行基本检查,确保车况良好。
3. 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驾车,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 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并做好交接记录。
三、车辆维护与保养1. 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稳定。
2. 保养内容包括发动机、制动系统、轮胎等关键部件的检查与维护。
3. 发现车辆故障应立即上报,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 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提升公司形象。
四、安全管理1.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
2.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
3. 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同时通知公司车辆管理部门。
4.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五、费用管理1. 车辆使用产生的费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 加油卡、维修卡等应统一管理,避免滥用。
3. 定期审核车辆费用,确保合理支出。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车辆管理制度的员工,根据违规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2. 严重违规行为可能涉及法律责任,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公司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的管理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
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务必齐全有效。
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务必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
经常持续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透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透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____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____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____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
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
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状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 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
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
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____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2014)车辆管理条例
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车辆管理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四章事故处理第五章奖励第六章处罚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机动车辆使用和维护,保证机动车辆正常安全营运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参照总部下发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自有营运车辆使用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由公司营运部车辆管理组负责起草。
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负责本条例的制订、修改及核准,公司营运部负责本条例的贯彻执行,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及奖惩。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第一条车辆及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实行由公司营运部车辆管理组及所属站点(主管)双重管理制度。
第二条各站点主管是本站点驾驶员车辆使用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公司车辆的日常管理由公司车辆主管直接负责管理。
第四条驾驶员必须持有效《机动车辆驾驶证》,经人事行政部进行资格审查,经车辆主管对其进行实地路况驾驶技术考核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并进行安全教育和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方可驾驶公司车辆。
对于驾驶货车的司机除了具备驾驶证以外还需要有相对应的合格从业资格证。
否则不允许驾驶货车,第五条营业站站长负责本站车辆在日常营运范围内的使用管理,监督本站驾驶员的车辆安全驾驶、维护保养、车容卫生和遵章守法等。
每月要对机动车驾驶员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行车教育学习,资料由营运部统一提供,公司制定专人负责督导、检查。
学习内容包括:安全行车的注意事项、交通法规、各类车辆使用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和应急措施等,学习必须要有记录,有总结。
每月汇总报营运部车辆管理组专管员存档。
第六条车辆日常保养由本站站长协助驾驶员每天对本站车辆的检查、监督或抽查工作。
6.1、每天早上车辆出行前,必须检查车辆的轮胎气压、轮胎磨损状况、燃油、机油、水量、刹车、方向、喇叭、灯光、车身反光标志牌照证件等是否正常和齐全,必须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公司车辆安全行驶的良好性能状态,保持车辆卫生内外清洁,严禁驾驶存在安全隐患车辆上路。
公司汽车用车管理制度
公司汽车用车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确保公司车辆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并保障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安全。
所有车辆使用均应遵循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
二、管理职责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或指定负责人,负责统筹管理公司车辆的日常调度、维护、保养以及费用核算等工作。
同时,建立完善的车辆使用记录系统,确保每一次车辆使用都有明确的记录和追踪。
三、用车申请与审批员工需要使用公司车辆时,必须提前填写用车申请表,明确用车时间、目的地、预计里程等信息,并由直属上级审批。
紧急情况下,可实行口头报备,但事后需补交书面申请。
四、车辆调度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进行车辆调度,合理安排车辆使用顺序和时间,避免资源浪费。
在调度过程中,应优先考虑集体活动用车需求,然后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安排。
五、使用规范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
对于公司车辆,禁止私用和非法用途。
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违章行为,由使用者承担责任。
鼓励员工合理规划行车路线,节约油耗。
六、维护保养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所有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应由指定的服务商完成,并有明确的记录。
七、费用管理公司车辆的使用涉及油费、过路费等各项费用,应由专人负责记录和管理,定期进行审核,并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用车规定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可取消其用车资格。
同时,建立奖惩机制,鼓励员工合理使用车辆资源。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需及时更新制度内容,并通知全体员工。
公司的汽车管理制度
公司的汽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汽车管理,提高用车效率,保障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汽车必须按照本制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汽车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务用车、接送客户、员工出差等。
第二章车辆配置第四条公司需定期更新汽车,保证车辆性能和安全性。
第五条公司汽车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况良好。
第六条公司汽车必须按规定配备车辆保险,保障车辆和乘客的安全。
第七条公司汽车需进行年度检测,确保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第八条公司汽车必须配备急救箱、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以及地图导航和手机充电设备。
第三章用车管理第九条公司汽车使用需提前预约,明确出发时间和地点。
第十条公司员工在使用公司汽车时,需提供个人有效证件,遵守交通规则。
第十一条公司汽车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务用车,不得私自使用或外借。
第十二条公司汽车用途需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行程或用车目的。
第十三条公司司机应具备驾驶资格,且需经过公司规定的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公司汽车发生事故时,司机需立即报警,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汽车出险后,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协助处理理赔手续。
第十六条公司汽车事故责任明确时,责任方需按规定赔偿损失。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用用车资格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负责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员工在公司用车过程中如有意外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或公司管理部门汇报。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负责。
以上为公司汽车管理制度,望各位员工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用车秩序和安全。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总则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并确保车辆及人员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公司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摩托车等。
第三条: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是公司的一项管理规范,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和执行,不得违反。
第四条:公司车辆管理委员会为公司车辆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五条:公司车辆管理委员会由负责车辆管理的主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组成,负责监督公司车辆的保养、维修、使用等。
第六条:公司车辆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核车辆管理情况,提出完善管理措施。
第七条:公司车辆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巡查和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八条:公司车辆管理委员会应加强对车辆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二章车辆管理人员第九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车辆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车辆,并具有一定的紧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行车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使用车辆,不得私自改装车辆。
第十三条:车辆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和交还车辆,不得私自使用公司车辆。
第十四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车辆的故障和损坏情况,不得私自处理或隐瞒。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人员应按照车辆使用记录表和油耗记录表记录车辆的使用情况,不得虚报或篡改。
第十六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及时修理车辆故障,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车辆的保险和年检工作,确保车辆的安全和合法。
第十八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九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乘车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维护公司车辆的整洁和安全。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4(修改版)
江西中业兴达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14年第号《江西中业兴达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已经于2014年月日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二〇一四年月日江西中业兴达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西中业兴达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务用车管理,本着“安全第一、利于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车辆使用费用,规范驾驶员管理,贯彻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务用车的管理。
第三条按照集中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综合部负责公司本部公务用车统一调度和管理,负责建立(含所属各单位)涵盖行驶里程、油耗、维修项目等内容的公务用车管理台帐。
车辆年检、保险费、修理费、燃油费等由综合部统一管理。
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日常自行负责调度和管理,按规定填写车辆管理记录上报综合部。
第五条公务用车实行单车核算,每年度核算单车运行成本(含保险、税费、维修、油料等费用),预算每月运行成本实施费用指标控制。
严格控制车辆维护管理费用,严禁以换代修,切实减少开支,杜绝浪费。
第六条车辆交通事故的协调处理以及各项考核工作由综合部、计划经营部及政治工作部联合进行。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七条公务用车调度遵循“安全、经济、合理、快捷”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公务用车由调度员统一调度,调度员外出,由综合部主任或副主任兼管。
第九条公务用车原则上由专职驾驶员负责管理和驾驶。
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
第十条各部门(单位)因公外出用车,原则上提前向综合部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调车单,由调度员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出车,双休日原则上不出车。
工作时段外公务用车必须在调车单填写工作事由,并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如需出市区,必须事先取得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出省办理公务,原则上不安排公务用车。
特殊情况需要时,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公司厂区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厂区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厂区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安全,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公司车辆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车辆分为公务车辆、员工用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具体管理办法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公司车辆使用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
第六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车辆档案,对车辆进行登记、年审、保险等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七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驾驶员进行素质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八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二章公务车辆管理第九条公务车辆指用于公司行政办公、业务差旅等工作的车辆,由公司统一管理和分配使用。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购置、使用、维护和报废等事宜,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应明确,严禁私自借用、挪用公务车辆,一车一用。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日常使用应按照预定路线和时段行驶,不得擅自改变出行计划。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填写出车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一旦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保障车辆和乘坐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行驶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损坏,应及时向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报告,按规定程序处理。
第十七条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应爱护车辆,不得随意改装、涂漆等,保持车辆整洁清洁。
第十八条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应保障车辆安全,避免停车深夜、高速公路行驶等危险行为。
第十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定期进行驾驶员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公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审核和评估,合理调整车辆使用计划。
2014年车辆管理制度(暂行条例)
车辆管理制度(暂行)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管理1。
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部门专配车辆。
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部门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部门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部门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部门业务工作用车。
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部门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
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
业务部门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
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实际产生在业务部门成本中列支。
3。
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
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
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
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6。
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
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二、安全管理1。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3。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三、维修管理1。
车辆实行定点维修。
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车辆管理制度2014
车辆管理制度试运行通知一、总则(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公司车辆安全高效运作,更好地服务公司各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司机及因公务驾驶公司车辆的职员。
(三)管理职责1、综合部:(1)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经济性,按月向直属上级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查、改善意见;(2)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监督、检查、维修、保养及安全事故处理等;(3)负责所有办公车辆的调配、管理及运营维护工作,并严格把控各项费用支出;(4)负责车辆运营安全监督、使用过程监督;(5)负责车辆卫生检查。
2、用车部门管理职员: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二、司机管理1、综合部应建立司机档案(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车辆安全责任协议等).2、公司车辆中的物品必须进行登记,按季度核查,物品丢失责任由车辆责任人承担。
3、如出现车辆证件遗失,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运营或违章运营,责任人负责相关手续的补办,所发生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依据《企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4、司机应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司机应随时保持与公司联系畅通,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
6、司机应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及时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
严禁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7、司机须严格遵守《企业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做的不做.8、部门内部需定期组织关于交通知识、安全驾驶及车辆技能方面的培训学习,提高司机的专业技能.三、车辆管理(一)出车规定1、公司车辆派车按照“先急后缓、先重要后次要、一车多办事"的原则由综合部统筹安排调配。
2、用车部门应按实际用车需求填写《派车申请单》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给予派车,原则上市区内不予派车。
如:部长用车、取货、送货及去偏远地方由管理员统一协调安排。
3、司机应按照《派车申请单》中填写的内容进行出车,出车中有权拒绝任何人提出的一切不符合公司制度规定的要求,安全、及时、准确的服务程车职员。
车辆管理制度(20141231)
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车辆及享受车贴车辆的管理,严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理顺用车管理流程,规范各部门用车行为,明确各单位用车和相互借车的责任,提高车辆使用率,降低能耗,确保行车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行业总公司、分公司公务用车和个别私人用车。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车辆是指集团公用车辆、各下属单位公车及享受车贴车辆。
第二章车辆使用第四条车辆使用范围:凡为公司办事、公务出差,可按标准和程序申请公务用车;特殊情况下,或按级别亦可申请私人用车;在公车无法满足需要时,首先调用集团内部车辆,其次征用享受车贴的车辆,最后再考虑外借(租)车辆。
第五条车辆使用方式(一)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二)车辆归口由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车辆使用原则:(一)按级别用车的原则。
行业总经理以上配置专车及专职驾驶员;行业副总经理1人以上、正处级2人以上、副处级3人以上、其他人员4人以上外出开会、办事、出差,应派车接送或跟车随行;特殊岗位可通过集团特批;公司组织集体活动,酌情安排用车。
(二)按重要度用车的原则。
同一级别遇有紧急、重要公务优先安排用车;特别紧急、特别重要的公务用车也可不考虑级别而安排。
(三)按经济用车的原则。
因公出差,参考两地距离、出差人数等因素,按经济合算原则合理安排用车。
(四)按特殊用车的原则。
遇到特殊情况,如灾害、重病急诊、重要客户、重要业务部门领导迎送等,可作特殊情况安排用车。
(五)保持备车的原则。
如有多部车辆,应经常保持一部备用车,以备主要领导或突发紧急事件使用。
(六)各公司之间调车或因私用公司车,按谁用车谁付费的原则,实行收费制度。
按照不同车型、不同标准计算费用,计算方法详见《车贴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
(七)公司车辆按车价确定等级,派车人应按用车人职务、级别进行合理安排,同行人员较多时,以级别最高的安排对应车辆等级。
第七条非本单位车辆使用:(一)调派或借用非本单位车辆,应事先与该单位车管部门沟通,并征得该单位领导同意;(二)调派程序和方式参照第九条用车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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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2014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公司车队管理,明确司机岗位职责,提高司机服务水平,确保车队有效运行和车辆安全行驶,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车队归属行政人事部管理,车队配备车队长及专职司机。
车队长负责司机的工作安排、检查和考核,负责车辆的使用、调度、维修、保养及办理车辆的年检、保险等工作,为公司所有车辆建立详细车辆档案。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车间因公用车应事前向车队长申请派车,车队长依工作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特殊情况需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
第四条健全车辆管理台账,规范车辆使用程序。
对所有车辆进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严格控制用车费用,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出车要申请、有登记,加强里程核算,杜绝浪费。
第五条公司所有车辆使用需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详细登记车辆使用记录。
公司外勤车辆装载卫星定位系统,记录公司车辆行程及使用情况。
第二章车辆的购置第六条车辆购置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需要,行政人事部提出车辆购置方案批公司领导审批。
第七条购置车辆应遵循以下原则:适用原则、经济原则、配套原则、耐用原则。
第八条购置新车后,车队长负责给新车办理相关手续及建档,确保新车按规定使用。
第三章车辆的调度第九条车辆日常调度归车队长负责,车队长本着“工作第一、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应根据公司车辆使用规定和当天用车量、行车路线、急缓程度有计划的安排车辆使用。
第十条车辆调度原则:1、原则性强,即坚持按制度办事,按车辆使用范围和对象派车,按制度规定办理,不派人情车、关系车,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调度合理,不在一条路线上重复派车,一般情况下车辆不能一次性派完,要留备用车辆,以备不时之需。
3、灵活机动,对于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而确实需要用车的、紧急的用车情况,要从实际出发,灵活机动,恰当处理,不能误时、误事。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申请及调度程序:1、用车部门(人员)需要使用公司车辆时需提前申请。
应做到次日用车当日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夜间用车下午申请,集体活动用车提前2天申请。
2、派车计划:车队长根据用车申请,做出派车计划安排,及时通知出车司机,并将执行任务的司机、车辆号、出车地点等信息在出车微信群上进行公布。
3、协调工作:车队长对于未能及时安排符合出车条件的用车申请,应及时向用车申请人说明情况,做好解释,以减少误会,避免造成误车、误事。
4、属于以下业务的用车申请,车队方可直接安排出车(1)部长级以上管理人员的公务出差用车。
(2)各部门、车间的业务考察用车。
(3)事业部级以上年度营销会议参会人员、省区经理以上业务人员、公司内部人员公务出差等的机场、火车站接送用车。
(4)公司重要客户的接送用车(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申请用车)。
(5)公司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公紧急业务出差用车(由部门负责人申请用车)。
5、办理以下业务的,原则上不单独安排出车,车队可进行协调,合并用车。
(1)公司相关执照证件年审。
(2)日常对公业务的资料申报或物料送检。
6、以下用车申请,车队不安排出车(1)未经行政副总审批的私人用车;(2)第十二条车辆的归位、停放:1、公司车辆未出车时应停放在公司厂区指定停车位置。
2、司机出车归来后要及时将车辆开回公司并登记,严禁私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停放或在宿舍停放,一经发现将按公车私用处理。
3、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征得车队长同意,并做好用车记录。
第四章司机的调度及管理第十三条司机的出车调度由车队长全权负责,司机接到车队长出车安排后必须做好出车准备,联系用车人员,准时出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出车的,应提前向车队长说明。
司机不服从管理和不执行出车调派而延误工作或造成损失的,将对其处以每次50元的处罚。
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行政人事部将对其作待岗、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十四条上班期间,司机不出车时需在公司内待命,接到通知后需在5分内回到车队办公室。
有事须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或私离岗位。
第十五条司机的出车调度应遵循劳逸结合,远近相宜,合理排班的原则,应尽量避免司机连续出夜车,连续出远途车的情况。
第十六条出车司机如认为出车安排不合理的,必须完成出车任务后,再向车队长或行政人事部反映,不得影响出车。
第十七条司机必须确保公司配备的手机每天24小时处于可通话状态,严禁关闭手机;车队长拨打的电话,司机必须接听,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第一时间接听的,应及时回拨。
对出现拨打手机不接听或发短信不及时回复而影响出车的,一经查实,将对其处以每次50元的处罚。
第十八条司机要树立服务理念,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态度,工作要积极主动,绝对服从公司调度,每次出车时都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守时。
如司机因没有履行应尽的职责而造成用车人投诉的,每次扣除责任司机当月安全奖50元,对车队长处以每次30元的罚款。
第十九条司机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注意个人的言行,有礼有节,绝不允许影响公司形象。
司机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人讲话内容,不得传播、泄露任何公司的机密信息或领导行程,违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每次扣除当月安全奖100元,情节严重者作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二十条禁止司机公车私用(未经车队长、公司领导同意或公司制度允许私自用车者均属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当值司机须承担公车私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并每次扣除责任司机当月安全奖50元,对车队长处以每次30元的罚款。
第五章司机行车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车队司机必须执证上岗,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司机要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务必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第二十三条司机要爱护车辆,熟悉车况,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
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第二十四条司机出车前必须例行的常规检查包括车灯、水箱、刹车系统、方向盘、引擎、离合器、喇叭、轮胎及车辆的燃料、机油等项目,发现问题或故障及时处理并报告,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二十五条司机出车不得运载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员或物品,严禁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否则,出现问题由司机负责,且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作待岗、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二十六条司机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否则,出现问题由当事司机负全责。
第二十七条司机严禁在驾驶过程中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司机出车时,车辆严禁乱停、乱放,离开车辆时必须将车门锁好。
否则,所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当事司机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九条司机因违章驾驶受到交通处罚的,当事司机必须承担相关违章责任。
第三十条因冲红灯、逆行等严重违规行为被处罚的,由司机负全责。
第三十一条在高速公路行驶,因超速而被处罚的,罚款由司机全部承担。
第三十二条在普通公路行驶,因超速而被处罚的,罚款由公司及司机各承担50%。
第三十三条司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且驾驶车辆未超过道路平限制速度的,因道路临时限速而超速补处罚的,罚款由公司承担80%,司机承担20%。
第三十四条司机违章停车、错道越线而被处罚的,罚款由公司及司机各承担50%。
第三十五条司机因没戴安全带而被处罚的,罚款由司机全部承担;因副驾驶位没戴安全带而被处罚的,由公司及司机各承担50%。
第三十六条行驶过程中,因打电话而被处罚的,由公司及司机各承担50%,因抽烟而被处罚的,由司机负全责。
第三十七条如用车人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使用地点、行车路线而被交通处罚的,罚款由公司承担;用车人应遵循交通规则合理用车,请勿要求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否则一切责任由用车人承担。
司机在出车时因其它违章行为而被处罚的,车队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意见,报部门审核后执行。
第三十八条司机出车驾驶车辆导致车辆刮花等损伤,且不能申报保险或保险不能全赔时,维修费用300元以下的,个人负责50%,公司负责50%,300元以上,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核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公司设立年度行车安全奖,每年年底车队司机进行考核,凡年度考核合格的司机,由公司奖励每人500元(评选人数不限,以遵守公司制度、无投诉记录、违章违规驾驶记录为前提;工作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
新入职司机在公司工作时间达半年以上方可计发安全奖)。
第六章车辆使用记录第四十条车队长及当值司机要做好车辆使用记录,用车时要详细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
如检查发现漏登记的,给予责任司机每次罚款20元,车队长每次罚款30元。
车队长要定期检查车辆使用登记表,发现记录不实、不全或未记录者,应对责任司机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报行政人事部给予处分。
第四十一条公司外勤车辆装有卫星定位功能,车队长应定期检查并对定位数据进行备份,以供查阅。
第七章车辆加油第四十二条公司所有车辆实行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定点加油站,加油卡实行专人管理。
车队长负责为所有公司车辆办理对应的“加油卡”,定期检查充值,统一报账,应将每辆车每月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部审核。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如油卡不能加油)需现金加油,事后经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凭有效票据报销。
否则,将不给予报账。
第四十三条公司办理加油卡要和对应车牌号的车辆进行绑定,加油时要索取凭证小票,做好加油记录。
做到加油卡专卡专用,不能对非绑定的车辆进行加油。
第四十四条车队长及行政人事部对所有车辆用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督和控制。
如发现有违规操作除扣罚所有违规操作加油金额外,另作通报处理。
车队长应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流程,做到充值有记录,车辆加油、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1、如经查证车辆的加油信息核对不符,加油费由车队长40%和责任司机60%承担;2、每辆车配备的加油卡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
如经查证因司机私自使用加油卡为其它车辆(含外来车辆、私家车辆等)加油而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给予加油费两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作待岗、调岗或辞退处理;3、严禁偷取、换、卖油料。
如有发生,将按实际损失价值的10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路桥费、停车费第四十五条车队长负责为公司外勤车辆办理联网的“缴费卡”,定期检查充值,统一报账。
公司要求车辆在广东省内高速公路行驶时要使用缴费卡交费。
车队长为缴费卡主要监管人,严格管控缴费卡使用流程,加强缴费卡的使用、保管工作,按一车一卡、定车定卡的原则使用缴费卡,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
应于每半个月查询一次缴费卡的通行记录,做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如发现车辆通行缴费记录异常产生的费用,或因缴费卡出借、遗失等产生的费用,由车队长40%和责任司机60%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