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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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促进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室的综合能力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充分发挥实验室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本规定进一步规范实验室仪器、药品使用及储存管理,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各类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建立起标准化、规范化的实验室,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四川光亚聚合物化工有限公司质管部实验室内部管理。

2、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基本要求

2.1.实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校验工作的场所,应保持清洁、整齐、安

静,检测室温度、湿度符合相关项目检测环境条件需要。

2.2.与试验检测工作无关的人员及物品不得入各检测室,实验人员不得做

与检测和质量改进实验无关的事情。工作期间严禁离岗、聊天、嬉戏、打闹、吸烟。

2.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工作时应戴相关的手套,严禁用手触

摸带电器柜,遵守安全用电规定。

2.4.相互产生交叉污染或干扰的项目必须分室进行,不同项目的台面和物

品不准混用。

2.5.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实

验记录,原始实验记录、数据按规范和要求必须严格管理。

2.6.工作完备后清理试验场地,关闭电源,水龙头和门窗,做好防水、防

火、防盗等工作。

2.7.必须遵守危险品的有关规程,对于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和有腐蚀

性物品,从进场、领取、使用、废弃等环节上严格按操作程序和细则进行管理。

2.8.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要求,严禁任何人

以任何借口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2.9.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实验室清洁卫生落实到人,定期打扫室内外环境

卫生,疏通排水沟。

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3.1.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所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和检测的仪器设备。应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其技术性能和指标应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3.2.新购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实验室的规范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计量器具需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包修或退货。

3.3.接收新仪器设备后,若是固定资产,建立固资卡片台账等,做到账物相符。若为低值易耗品,则应登账,所有仪器设备应建立档案袋和使用记录。

3.4.使用贵重、大型、精密进口仪器设备的人员均通过有关业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准使用。

3.5.实验室应保持常温,环境干燥,通风良好。精密仪器应放在仪器室,避免阳光照射,保证仪器的系统正常,并与化学检验室隔开,以防止腐蚀性气体、水汽腐蚀仪器设备。电子分析天平应放在专用天平台,防尘、防震。烘箱应放在不易燃烧的大理石台上。较大仪器应固定位置,不得任意搬动,如需变动,事先应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安装后应重新进行检定或校验。

3.6.对检测结果有直接影响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定期送授权的校准机构校准或检定,以保证其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规范。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合格后需加贴计量标识,以表明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所处的校准状态。

3.7.应建立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台帐,并管理归档计量检定/校准证书。

3.8.仪器设备除周期检定、校验外,实验室还应会同使用及修理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检修以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3.9.仪器设备在使用时如发生故障或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校正,调试正常经检定合格后,方准恢复使用。若经校正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使用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检修。

3.10.检测仪器设备技术性能降低时,应由检定校验或维修人员根据检定、校验和检修结果,提出使用范围建议,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实施降级使用处理。降级使用情况应存入仪器设备档案。

3.11.检测仪器设备不得挪作它用,对于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设备,每月应通电运转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做好记录。

3.12.仪器的外借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借出与退还都应仔细检查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并办理交接手续。

3.13.仪器报废时,应由室负责人提出报废建议,填写固资拆除、报废申请表一式五份,并指定专人组成鉴定小组进行技术鉴定,签注报废意见后逐级上报,办理报废手续。

3.1

4.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专门技术人员监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由使用单位重新请购。

4、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4.1.实验室内应保证有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安全罩、消防灭火器材、漏电保护器等),并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可随时提供使用。

4.2.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有专门存放的地方,隔绝烟火,并有严禁烟火的禁示牌,严禁随意搬动。

4.3.根据需要准备干粉、泡沫灭火器、防火用砂等。试验人员应了解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定期检查。

4.5.凡从事试验操作的人员,事先必须熟悉规范,仪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对新到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及使用方法。

4.6.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前应做好个人防护,着工作服,搞好实验内外部环境卫生。

4.7.操作人员要充分了解被检测对象,试验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

4.8.试验药品有专人保管、存放。有毒物品领取必须有登记和消耗记录,且要注明用途、用量、日期,并有负责人与使用人签名。

4.9.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断电检查原因,修复后才能使用,重大复杂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处理。

4.10.用电时,不能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气开关,仪器设备不使用或下班时,应拉断电源(需连续使用者除外)。

4.11.水龙头用后必须关紧,停水时不得将龙头打开待水,以免造成水患。

4.12.不准往水槽内倾倒细屑物品,茶叶等,以免堵塞水管。

4.13.对安全事故处理实行“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14.对造成严重损失的事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管机关进行处理,决不姑息。

4.1

5.试验完毕,将检测样品(废品)放入指定垃圾池,室内及仪器清扫干净。

4.16.试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必须关好电闸、水闸、电灯、空调、门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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