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工作,减少医疗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保障医疗废物安全,提高医院废物资源化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科室、部门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工作。
三、职责1. 医院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各科室、部门:负责对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并按照规定时间交由医院废物管理部门回收。
3. 医院废物回收单位:负责回收、处理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
四、管理制度1. 分类收集(1)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应与其他医疗废物分开收集,单独存放。
(2)各科室、部门应设立专用收集容器,并在容器上贴上“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标识。
2. 存放(1)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无污染的环境中。
(2)存放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卫生。
3. 回收(1)各科室、部门应按照规定时间将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交由医院废物管理部门回收。
(2)医院废物管理部门应定期与医院废物回收单位联系,确保回收工作顺利进行。
4. 处置(1)医院废物回收单位应对回收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进行分类、分拣、清洗、消毒等处理。
(2)处理后的输液瓶袋可进行资源化利用,如制作再生塑料制品等。
五、监督检查1. 医院废物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科室、部门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六、奖惩1. 对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医疗废物污染环境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予以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废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为准。
某某医院关于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制度
某某医院关于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
的管理制度
某某医院
关于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制度各科、部、中心:
根据XXX、XXX《关于切实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医政〔2017〕58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切实做好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盛装化疗药物的输液瓶(袋)除外。
二、各部门应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由护理部、院感科共同负责,对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分类收集、转运及暂存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加强督查。
(二)严禁将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与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混装。
被血液、体液污染或已混入医疗废物内,要按医疗废物处理。
(三)保证收集包装的完好和密封性,严禁使用破损的包装;严禁包装超量盛装;包装使用可回收物标志。
(四)指定专人负责运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其运送与医疗废物运送分开,避免污染。
(五)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暂存地与医疗废物暂存地分开。
设置可回收物标志。
严禁在暂存地以外堆放输液瓶(袋)。
(六)未被净化的输液瓶(袋)应委托给具有回收处理能力的单位,并签订回收协议书。
与回收处理单位交接应使用二联单(款式附后),分类登记转运种类(玻璃与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记录保存1年。
请各部门遵照推行《使用后未被净化输液瓶(袋)的管理制度》,院感科将定期监督检查,实在做好使用后未被净化输液瓶(袋)的规范管理工作,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院感科。
医院供应室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收集、搬运、暂存、转送管理制度
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收集、搬运、暂存、转送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闽卫医政[2016]31号】《关于加强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本院制定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收集、搬运、暂存、转送管理制度。
1、分类收集:各科室配备标有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专用桶,桶内套黑色包装袋,统一暂放在处置室;与医疗废物收集容器警示标识和提示不同;严禁混入注射器、注射针头、一次性输液器、输液管等医疗废物和其他生活垃圾;如混入医疗废物的输液瓶(袋),应按医疗垃圾处置。
2、运送:各科室保洁员,按照规定时间(08:00—09:00)和路线负责运送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到指定的专用暂存点(与医疗废物暂存点相邻),分类放置。
3、院内交接:与暂存点分管人员进行交接,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院内交接清单》上记录与签名;收集运送工具使用后应立即清洗,必要时消毒,保持清洁;同时运送人员做好手卫生后方可离开。
院内交接使用三联单进行分类登记转移品种(玻璃与塑料),转移数量(重量与袋数)、交接时间、交接人员、回收企业,登记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4、贮存:保障部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关于加强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的通知》要求,设置专用暂贮站,由专人负责对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接收与转运等的管理工作。
暂贮站室外贴有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标识,室内分类放置:输液瓶专用桶和输液袋专用桶。
5、转运:目前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暂时委托给“绿洲公司”处置回收,签订委托协议书,无收任何费用。
6、院外交接:医院与处置回收单位交接、转运输液瓶(袋)时,应填写《输液瓶(袋)交接记录三联单》,记录输液瓶(袋)种类、数量、重量、交接时间等信息,双方签字,该表格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输液瓶(袋)暂贮站或医院保障部保存原件,记录至少要保存3年。
7、管理部门:保障部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暂存点的管理工作,专人负责与回收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存储、运输、处理过程中不丢失、不转卖。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免修版模板范本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确保医疗机构中输液瓶(袋)的质量和安全,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明确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要求,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输液瓶(袋)的管理工作,包括采购、接收、存储、发放和使用。
3. 目标确保输液瓶(袋)的质量和安全,减少污染风险,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水平。
4. 管理责任4.1 医疗机构领导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确保其执行。
4.2 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情况。
4.3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并及时报告发现的违规行为。
5. 采购5.1 采购人员应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输液瓶(袋)的采购。
5.2 采购人员应核实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并留存相关证明文件。
5.3 采购人员应按照需求量合理安排采购数量,避免过量采购造成库存积压。
6. 接收与存储6.1 采购的输液瓶(袋)在接收时,应进行检验,以确保质量合格。
6.2 检验合格的输液瓶(袋),应按照规定的存储要求进行妥善保管。
6.3 输液瓶(袋)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异味的库房或药品柜中,远离有害物质和光线直射。
6.4 库房内应定期清理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和输液瓶(袋)的安全。
7. 发放和使用7.1 按照医嘱和需要,医务人员负责从库房中发放需要的输液瓶(袋)。
7.2 发放前需核对医嘱和病人信息,确保发放的输液瓶(袋)与医嘱一致。
7.3 医务人员在使用输液瓶(袋)前,应进行目视检查,如发现破损或异物应立即更换。
7.4 使用过的输液瓶(袋)应丢弃在指定的容器中,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8. 污染瓶(袋)的处理8.1 发现污染瓶(袋)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8.2 污染瓶(袋)需进行标识,禁止继续使用。
8.3 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污染瓶(袋),并进行记录和分析,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9. 培训和监督9.1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的理解和遵守能力。
某某医院关于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制度
某某医院关于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制度各科、部、中心:根据江苏省卫生计生委、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切实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医政〔2017〕58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切实做好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盛装化疗药物的输液瓶(袋)除外。
二、各部门应切实履行以下职责:(一)由护理部、院感科共同负责,对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分类收集、转运及暂存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加强督查。
(二)严禁将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与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混装。
被血液、体液污染或已混入医疗废物内,要按医疗废物处理。
(三)保证收集容器包装的完好和密封性,严禁使用破损的包装容器;严禁包装容器超量盛装;包装使用可回收物标志。
(四)指定专人负责运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其运送与医疗废物运送分开,避免污染。
(五)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暂存地与医疗废物暂存地分开。
设置可回收物标志。
严禁在暂存地以外堆放输液瓶(袋)。
(六)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委托给具有回收处理能力的单位,并签订回收协议书。
与回收处理单位交接应使用二联单(样式附后),分类登记转运种类(玻璃与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记录保存1年。
请各部门遵照执行《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制度》,院感科将定期监督检查,切实做好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规范管理工作,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院感科2017年10月17日附件: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理交接转移联单()年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回收处理单位名称:。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3﹞45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依法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卫办医发﹝2016﹞263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同时防止未被污染输液瓶用于原用途,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当建立、健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对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回收工作作出统一安排部署,避免流入非正规渠道。
二、制定收集、转运、暂时存储等方法。
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不能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要按医疗废物收集。
医院要加强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监管,交由具有安全处置能力的合法单位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等工作,保证可追溯性。
医院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如加锁专人管理,防止输液瓶流失。
三、对专职回收人员和医护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四、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对从事输液瓶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五、当发现未被污染输液瓶流失或流入非正轨渠道,应及时报告院领导。
六、各科主任、护士长及总务科、院感科等负责检查、督促、
落实本科室的收集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转让、买卖未被污染的输液瓶。
无污染输液瓶(袋)使用制度
无污染输液瓶(袋)使用制度无污染输液瓶(袋)使用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无污染输液瓶(袋)使用制度,以确保医疗设施中输液瓶(袋)的卫生与安全。
此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工作人员及涉及输液操作的部门。
2. 定义2.1. 无污染输液瓶(袋)指经过无菌处理、封装和密封的输液瓶(袋),确保其内部不受污染的。
3. 使用准则3.1. 获取3.1.1. 没有损坏的无污染输液瓶(袋)才可使用。
3.1.2. 从经过合法认证的供应商处获取无污染输液瓶(袋)。
3.2. 存储3.2.1. 无污染输液瓶(袋)应存储在清洁、干燥、无污染的环境中。
3.2.2. 避免与其他有害物质接触。
3.3. 使用3.3.1. 操作人员在使用无污染输液瓶(袋)前应进行手部卫生,佩戴洁净手套。
3.3.2. 确保无污染输液瓶(袋)密封完好,无任何破损。
3.3.3. 使用时应遵循正确的操作技巧和步骤,防止污染。
3.3.4. 不得将无污染输液瓶(袋)暴露在不洁的表面上。
3.3.5. 用完的无污染输液瓶(袋)应弃置,不得重复使用。
3.4. 检查与维护3.4.1. 定期对无污染输液瓶(袋)进行检查,确保其密封性和卫生状态。
3.4.2. 若发现无污染输液瓶(袋)有损坏或污染迹象,应立即报告,并替换为新的无污染输液瓶(袋)。
4. 培训与教育医疗设施应定期为涉及输液操作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关培训和教育,以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无污染输液瓶(袋)的使用制度。
5. 总结无污染输液瓶(袋)使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医疗设施的卫生与安全至关重要。
所有涉及输液操作的工作人员都应严格遵守相关准则和规定。
通过确保无污染输液瓶(袋)的正确使用,我们可以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并降低感染的风险。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保护环境,维护人民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回收处置管理机构第二条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设立回收处置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工作。
第三章回收处置的责任主体第三条医疗机构是回收处置的责任主体。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对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进行回收处置。
第四章回收处置的原则第四条回收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 依法、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二) 充分利用资源,实现循环利用;(三) 安全环保的原则;(四) 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章回收处置的过程第五条回收处置主要包括三个过程:回收、洗净和循环利用。
第六章回收处置的具体要求第六条医疗机构在回收处置过程中应满足以下要求:(一) 积极开展回收工作,设立合理的回收点,鼓励患者回收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二) 推广使用可回收的输液瓶(袋);(三) 建立专门的回收队伍,负责回收工作;(四) 回收处置中应严格遵守环保规定,确保不造成污染;(五) 对回收的输液瓶(袋)进行洗净,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六) 洗净的输液瓶(袋)应储存在干燥、清洁的环境中,以免二次污染;(七) 对洗净的输液瓶(袋)进行循环利用,优先用于符合条件的患者。
第七章监督和管理第七条回收处置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回收处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形成监督网络。
第八条监督和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并建立档案,注明医疗机构的回收处置情况和改进措施。
第九条发现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医疗机构,将收缴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第十二条对本管理制度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将依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处理。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1.引言1.1 目的:为了确保医疗设施内输液瓶(袋)的有效管理和使用,防止出现污染、交叉感染等问题,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医疗设施内所有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包括各类输液瓶(袋)的采购、存储、配送和使用等环节。
2.术语和定义2.1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指从生产商出厂时一直到使用过程中未受到任何污染和破坏的输液瓶(袋)2.2 医疗设施:指各级医院、医疗院所和其他提供医疗服务的场所。
2.3 输液瓶(袋)管理人员:指负责输液瓶(袋)的采购、存储、配送和使用等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2.4 污染:指输液瓶(袋)受到任何物质、细菌或物理因素的破坏,导致其无法继续使用。
3.输液瓶(袋)的采购管理3.1 采购计划:每年制定输液瓶(袋)的采购计划,根据临床需求确定采购数量和规格。
3.2 采购程序:由专人负责,根据采购计划进行供应商选择、价格谈判、合同签订等工作。
3.3 供应商管理: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包括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产品质量监控等。
3.4 验收管理:对每批次采购的输液瓶(袋)进行验收,检查包装完好、标识清晰等,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输液瓶(袋)的存储管理4.1 存放环境:输液瓶(袋)存放在清洁、通风、干燥的库房内,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4.2 温湿度控制:控制库房内的温度不超过25摄氏度,相对湿度不超过60%。
4.3 灭菌处理:定期对库房进行除尘、消毒和灭菌处理,确保存放环境的卫生状况。
4.4 质量监控:定期抽检输液瓶(袋)的包装完好性、印刷清晰度和标识准确性,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5.输液瓶(袋)的配送管理5.1 配送计划:根据临床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输液瓶(袋)的配送计划,确保及时供应且不过剩。
5.2 配送程序:由专人负责,根据配送计划进行库存调配、运输安排等工作。
5.3 运输设备:确保配送过程中输液瓶(袋)不受到挤压、碰撞等损坏,配备适当的运输设备和包装材料。
医院未污染输液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未污染输液瓶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保障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药房、护理部等科室使用后的未污染输液瓶(袋)。
三、职责1.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制度,并监督实施。
2. 药房、护理部等科室负责未污染输液瓶的收集、分类、暂存和交接。
3. 清洁卫生部门负责未污染输液瓶的回收、运输和处置。
四、管理制度1. 未污染输液瓶的收集:药房、护理部等科室在收集未污染输液瓶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使用专用收集容器,容器应清洁、干燥、无破损。
(2)分类收集:根据输液瓶材质(玻璃、塑料)进行分类。
(3)收集过程中,避免污染,防止输液瓶破损。
2. 未污染输液瓶的暂存:药房、护理部等科室应设立专用暂存区域,暂存未污染输液瓶:(1)暂存区域应通风、干燥、防尘、防污染。
(2)设置醒目的标识,明确未污染输液瓶的存放区域。
(3)定期检查暂存区域,确保未污染输液瓶安全存放。
3. 未污染输液瓶的交接:药房、护理部等科室在交接未污染输液瓶时,应使用二联单,记录交接时间、数量、人员等信息,并保存1年。
4. 未污染输液瓶的回收:清洁卫生部门负责回收未污染输液瓶:(1)与具有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回收协议,确保回收过程合法、合规。
(2)使用专用周转箱分类收集未污染输液瓶,并张贴醒目的可回收物暂存处标识。
(3)与回收单位交接时,使用二联单,记录交接时间、数量、人员等信息。
5. 未污染输液瓶的处置:清洁卫生部门将回收的未污染输液瓶交由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定期对未污染输液瓶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 将未污染输液瓶的管理纳入医院年度考核体系,对表现优秀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输液疗法在临床应用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确保输液疗效、防止交叉感染,对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进行有效管理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确保输液过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二、管理目标1.确保输液瓶(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保证输液瓶(袋)在存储、配制、使用过程中不受污染。
3.提高输液过程中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三、管理要求1.采购环节:–严格按照医院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
–选择正规厂家或供应商提供的药品和输液瓶(袋)。
–确保采购的输液瓶(袋)符合相关质检标准。
2.存储管理:–输液瓶(袋)应保存在干燥、通风、无污染的环境中。
–避光保存,避免阳光直射。
–禁止放置在高温或潮湿的环境中。
–输液瓶(袋)要进行分类存放,不同药品不得混放。
–标注药品名称、有效期等必要信息,防止混淆。
3.配制管理:–严格按照药品配制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配制过程中必须使用消毒过的器械和无菌室进行操作。
–配制完成后,密封输液瓶(袋)并在瓶(袋)上注明药品名称、浓度、配制时间等信息。
4.使用管理:–在使用输液瓶(袋)之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无明显破损。
–使用时应遵循医院相关操作规范,包括注射速度、输液时间等。
–使用完毕的输液瓶(袋)应及时清理,防止交叉感染。
–输液瓶(袋)应按照医院规定的废弃物分类进行处理。
5.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输液瓶(袋)的质量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制度的执行和有效性。
四、责任分工1.采购科负责监督采购环节的执行情况。
2.药学部负责存储、配制和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3.护理部门负责输液过程中的监督和培训工作。
4.医院管理层负责制度的落实、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的建立。
五、制度宣传和培训1.根据制度要求,制定宣传方案和培训计划。
2.技术人员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医疗机构内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能够得到有效管理,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使用输液瓶(袋)的科室和人员。
3. 定义和缩写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指未经打开或破损的、无可见污染的输液瓶(袋)。
交叉感染:指在医疗机构内通过患者、医务人员、设备等各种途径传播的感染。
4. 管理要求4.1 采购采购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时,应选择正规的供应商,确保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采购人员应仔细检查每批输液瓶(袋),确保外观无破损、瓶盖完好、无泄漏等情况。
4.2 入库入库人员应将采购的输液瓶(袋)按批次进行记录,并妥善存放于指定的储存区域。
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并制定定期清洁和消毒的计划。
4.3 配送和领用配送人员应按照科室和患者的需求进行配送,并记录相关信息。
接收输液瓶(袋)的科室应对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配送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
使用科室的护士应按照患者的医嘱进行领用,并在领用记录上签名确认。
4.4 使用和管理打开输液瓶(袋)前,护士应进行手部卫生消毒,并佩戴洁净无菌手套。
打开输液瓶(袋)后,应立即使用,不得存放超过指定时间。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与外界接触,避免污染。
使用完毕的输液瓶(袋)应按规定分类,丢弃于相应垃圾箱,并注意回收利用。
5. 监督和评估医疗机构应设立相关的监督评估制度,定期对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6.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所有输液瓶(袋)的使用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按照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一、引言
为了保障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有效防止输液瓶(袋)被污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使用输液瓶(袋)的科室和人员。
三、管理要求
1. 所有输液瓶(袋)都应确保未被污染,不得使用有污染、破损或过期的瓶(袋)。
2. 输液瓶(袋)应按照严格的功效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感染和误用。
四、质量控制措施
1. 采购:医疗机构应选择正规渠道采购具有合法生产资质和质量合格证明的输液瓶(袋)。
2. 接收:科室人员应仔细检查每一批次的输液瓶(袋),确保无任何破损或污染。
3. 存放:输液瓶(袋)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污染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
4. 使用:使用前应检查输液瓶(袋)的外观,发现任何污染或破损应立即替换。
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无菌操作,避免任何交叉感染的可能。
五、责任分工
1. 采购部门负责选购质量合格的输液瓶(袋)。
2. 科室人员负责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并定期检查瓶(袋)的质量。
3. 质控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各科室的执行情况,并定期组织培训。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将采取相应的纪律惩处措施,并进行教育培训,直至消除违规行为。
七、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的实施,是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采取严格的质控措施和责任分工,可以有效预防输液瓶(袋)的污染和破损,提高患者治疗效果和满意度。
八、参考文献
1. 《输液室操作规范》 [引用]()
2. 《医疗器械管理办法》 [引用]()。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本月修正简版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1. 引言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是指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未受到任何污染的输液容器,具有很高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为了确保医疗机构在使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时能够手牵手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以规范医疗机构的输液管理。
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医疗机构在使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时的质量安全,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医疗机构。
4. 整体要求4.1 医疗机构应建立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质量管理相关的制度和流程,确保从采购、入库、配送、使用、报废等环节都符合质量管理的要求。
4.2 医疗机构应确定专人负责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质量意识并掌握正确的管理方法。
4.3 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记录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采购源、入库时间、使用情况、报废处理等信息,确保可追溯性和及时反馈问题。
5. 采购管理5.1 医疗机构应根据需要制定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采购计划,并选择具有生产资质和质量控制能力的供应商。
5.2 采购过程中应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和合同评估,确保采购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质量合格。
5.3 采购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应具备相应的标识和包装,确保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损。
6. 入库管理6.1 入库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场所应干净、整洁,并符合质量管理的要求。
6.2 入库时应对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6.3 入库时应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包装和记录,确保可追溯和分类管理。
7. 配送与使用管理7.1 配送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前,应对其进行检查,确保质量符合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标识。
7.2 使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无破损、泄漏等情况。
7.3 使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流程和操作要求进行操作,避免污染风险的产生。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1-引言1-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疗机构内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得到正确使用和管理,以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使用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
2-术语定义2-1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指经过生产厂家认证,未被外界污染的输液瓶(袋)。
2-2 医疗机构指提供临床医疗服务的医院、诊所、卫生院等单位。
3-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3-1 采购3-1-1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产品的合法、合规。
3-1-2 采购人员应按照医疗机构的需求和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确保采购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3-2 入库管理3-2-1 入库人员应对采购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进行检查,确保包装完好无损,标签清晰、准确。
3-2-2 入库人员应按照医疗机构的库房管理制度,进行标识、分类、分区放置,确保库存管理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3-3 出库管理3-3-1 出库人员应按照医疗机构的使用需求和先进先出原则,从库房中选择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进行配发。
3-3-2 出库人员应对所配发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进行核对,确保与患者、用药医嘱的一致性,避免错误发放。
3-4 使用管理3-4-1 医疗机构应建立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使用记录,包括患者姓名、用药医嘱、使用日期等信息。
3-4-2 医疗机构应对使用过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进行回收处理,确保不被二次使用或交叉感染。
4-相关附件请参见附件: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流程图5-法律名词及注释5-1 医疗机构法医疗机构法是我国卫生部门颁布的对医疗机构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
5-2 过期日期指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上标注的使用截止日期。
5-3 质量合格证书指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生产厂家出具的用于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证书。
5-4 交叉感染指在医疗机构内由于医疗过程中的不当操作或管理不善,导致病原体在患者之间传播的现象。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1. 前言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是医院医疗物资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于患者的治疗非常关键。
为了确保输液瓶(袋)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以规范输液瓶(袋)的管理和使用。
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输液瓶(袋)始终保持未被污染状态,从而降低患者感染的风险,提高患者治疗效果。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输液瓶(袋)的科室和工作人员。
4. 基本原则4.1 输液瓶(袋)的管理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优先使用新鲜的输液瓶(袋)。
4.2 输液瓶(袋)应储存在洁净、干燥、通风良好的专用储存区域,避免与其他有污染风险的物品接触。
4.3 输液瓶(袋)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不发生交叉感染的风险。
5. 管理措施5.1 输液瓶(袋)储存管理措施:5.1.1 接收新进输液瓶(袋)时,应先行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无破损或污染。
5.1.2 输液瓶(袋)应按照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进行分类储存,确保使用新鲜的输液瓶(袋)。
5.1.3 输液瓶(袋)应储存在干净的货架或柜子中,远离地面,避免受潮和污染。
5.2 输液瓶(袋)使用管理措施:5.2.1 使用前应先对输液瓶(袋)进行外观检查,确认无破损或污染。
5.2.2 输液瓶(袋)应按照规定的配制程序进行配制,确保不发生交叉感染的风险。
5.2.3 输液瓶(袋)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维持其封闭性,避免被污染。
5.3 输液瓶(袋)定期检查措施:5.3.1 每月对输液瓶(袋)进行一次例行检查,检查其外观和封闭性。
5.3.2 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并将问题输液瓶(袋)隔离或废弃。
6. 人员要求6.1 输液瓶(袋)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医疗知识,了解输液瓶(袋)的使用和管理要求。
6.2 输液瓶(袋)管理人员应接受规范化培训,了解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7. 监督与检查7.1 医院质控部门应定期对输液瓶(袋)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导言:输液是临床上常见的治疗手段之一,而输液瓶袋是输液的载体。
然而,如果输液瓶袋受到污染,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
为了确保输液瓶袋的安全性,各医疗机构都建立了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以提高医疗机构对输液瓶袋的管理水平,降低医疗事故的风险。
一、制度目的和依据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医疗机构对输液瓶袋的管理,确保输液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该制度的主要依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如《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
二、制度适用范围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中进行输液操作的部门,包括药房、临床科室等。
三、制度要求1. 采购管理:医疗机构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输液瓶袋,并与厂家建立稳定的供货关系。
同时,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输液瓶袋进行验收和入库管理,确保输液瓶袋的质量符合要求。
2. 存储管理:输液瓶袋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异味的地方,远离高温、火源和有害物质。
存放过程中应注意避免输液瓶袋受到挤压、摔落等损坏情况的发生。
3. 使用管理:(1)严格遵守输液瓶袋的使用期限,在过期或破损的输液瓶袋上严禁使用。
(2)输液瓶袋使用前应进行目视检查,确保无污染、损坏等情况。
(3)输液瓶袋应配备专用标签,标明药物信息、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以便医务人员正确使用。
(4)医务人员在使用输液瓶袋时应佩戴洁净、无菌的手套,并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以减少污染的风险。
(5)暂时停用的输液瓶袋应妥善保存,避免再次使用或受到污染。
4. 废弃物处理:输液瓶袋使用完后,应及时进行废弃物的处理。
废弃的输液瓶袋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包装和运输,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置。
5. 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输液瓶袋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同时,对于发现管理不规范、存在问题的情况,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2)
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制度一、为贯彻落实《医疗废物处置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3]45号),进一步加强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工作,规范我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分类收集,现制定我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制度。
二、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不属于医疗废物,不纳入医疗废物处置流程,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三、凡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均做为感染性废物管理;传染病病房、传染病留观病房、传染病门诊的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输液瓶(袋)必须严格按照感染性废物进行管理。
四、禁止在存放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场所中混入注射器、注射针头、一次性输液器、输液管、透析管等医疗废物和其他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的输液瓶不得回收利用,应按医疗废物处理。
五、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收集、运送、暂存等全程必须与医疗废物分开、分类处置。
收集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包装物、容器,应有明确标识和提示,玻璃瓶应放入装有白色袋子的容器内,输液瓶/袋应装有蓝色袋子的容器内。
必须保证收集容器包装的完好和密封性,严禁使用破损的包装容器,严禁包装容器超量盛装。
六、加强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院内交接管理,指定专人收集、运送输液瓶(袋),运送工具使用后应立即消毒,保持清洁。
收集人员与各临床科室和暂存点管理人员应当面交接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七、从事运送、贮存管理的人员,必须做好必要的防护,使用后的防护物品包括手套、口罩等不得随意丢弃,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八、医院内设立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专用暂存点,并在暂存点进出口加锁,专人管理,负责与有资质的企业做好相关交接登记工作,交接时应使用二联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摘要: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是医疗机构中常用的医疗器械,对于保证输液药品的质量和减少患者的交叉感染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定义和分类,重点论述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实施措施,以期提高医疗机构输液治疗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一、引言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是指在使用前未经过外界源的污染,保持原有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的输液瓶袋。
在输液过程中,正确使用并管理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能够降低患者感染风险、保障医疗安全。
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的必要措施。
二、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分类和属性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根据材质和用途可以分为不同类别,如塑料瓶袋、玻璃瓶袋等。
另外,也需要根据药品的性质和要求来选择不同的瓶袋。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都需要具备一定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以确保输液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三、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患者的安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制度能够避免瓶袋在制造、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受到污染,从而减少患者感染的风险。
2. 确保输液药品的质量: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能够保证输液药品在输液过程中不受到外界污染,保持药品的活性和有效性。
3. 规范医疗机构的工作流程:执行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医疗机构的工作流程,提高输液治疗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四、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措施1. 采购管理:医疗机构应该选择正规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采购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2. 存储管理: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并与有毒、有害物质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检验检测: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瓶袋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符合国家标准。
4. 使用管理:医疗机构应制定明确的使用流程,对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进行正确使用和管理,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5. 废弃处理: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废弃物处理制度,对使用后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进行及时、安全地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未被污染的输液瓶管理要求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处理要求【1】
1、严禁将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与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混装。
被血液、体液污染或已混入医疗废物内,要按医疗废物处理。
2、保证收集容器包装的完好和密封性,严禁使用破损的包装容器;严禁包装容器超量盛装;包装使用要有可回收物标志。
3、有专人负责运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其运送与医疗废物运送分开,避免污染。
4、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暂存地与医疗废物暂存地分开。
设置可回收物标志。
严禁在暂存地以外堆放输液瓶(袋)。
5、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委托给具有回收处理能力的单位,并签订回收协议书。
与回收处理单位交接应使用二联单,分类登记转运种类(玻璃与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记录保存3年。
2022年3月23日;第1页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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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3﹞45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依法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卫办医发﹝2016﹞263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同时防止未被污染输液瓶用于原用途,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当建立、健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对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回收工作作出统一安排部署,避免流入非正规渠道。
二、制定收集、转运、暂时存储等方法。
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不能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要按医疗废物收集。
医院要加强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监管,交由具有安全处置能力的合法单位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等工作,保证可追溯性。
医院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如加锁专人管理,防止输液瓶流失。
三、对专职回收人员和医护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四、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对从事输液瓶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五、当发现未被污染输液瓶流失或流入非正轨渠道,应及时报告院领导。
六、各科主任、护士长及总务科、院感科等负责检查、督促、
落实本科室的收集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转让、买卖未被污染的输液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