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杭州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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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报告:服务外包突破40亿美元 谋划发展新思路

杭州报告:服务外包突破40亿美元 谋划发展新思路

杭州报告:服务外包突破40亿美元谋划发展新思路佚名【期刊名称】《服务外包》【年(卷),期】2015(000)002【摘要】2014年12月24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旨在把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作为中国参与全球产业分工,提升产业价值链的重要途径。

在解读该意见时,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表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是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不断创新服务外包人才引进模式,让创新成为驱动发展的新引擎,为产业的转型升级注入强劲动力。

来自杭州市商务委提供的2014年杭州市服务外包发展情况报告有力地印证了这一观点。

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杭州,杭州服务外包产业起步早、发展速度较快,2014年杭州市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41.00亿美元,首次突破40亿美元大关,经过几年发展,产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与此同时,逐渐在通信服务、物联网研发和金融外包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产业特色。

【总页数】4页(P48-5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752.68【相关文献】1.前11月厦门市登记服务外包合同金额突破10亿美元 [J],2.APP Store下载量突破400亿开发者获益70亿美元 [J],3.Google-Temasek:东南亚互联网经济将在2025年突破2400亿美元 [J], 杨继伟4.2017年全球半导体产值将首次突破4000亿美元 [J],5.乌克兰投资与经贸风险分析报告乌克兰重视利用外国直接投资。

但在独立后的数年时间内,外国直接投资增长速度不快。

1994年为1.6亿美元,2001年为8『乙美元。

2004年以来,外国直接投资的增长速度加快,2008年超过100亿美元,但2009年下跌到48.2亿美元。

2010g,外国直接投资有昕反弹,增至65fL美元。

2011年约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杭州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杭州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杭州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法规类别】农产品购销【发文字号】杭政[2003]10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3.08.01【实施日期】2003.08.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日期:2008年3月31日实施日期:2008年3月31日)废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杭州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2003]1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商贸服务业是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对推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消费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更快更好地发展我市商贸服务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竞争优势,保证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促进我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一)促进连锁经营企业跨区域发展。

对杭州市内实行跨区经营的直营连锁企业,凡采用微机联网、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管理和经营的,经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核准后,可由其总部向总部所在地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并按财政体制进行市、区财政结算,以不影响直营门店所在地的财政收入(具体结算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国税局、地税局研究制定)。

(二)简化行政审批手续。

连锁经营企业申请增加书籍报刊、烟、盐、音像制品等专营、专卖经营范围,增加公用电话、代售邮票等便民服务项目,可由连锁企业总部向有关审批机关统一申请办理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总部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后〔门店不需再办理相应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持加盖总部印章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向门店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由门店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登记。

(三)优化管理服务。

根据连锁经营企业的特点,工商、环保、质监、城管、物价等部门要推行多部门联合检查,并将检查的重点放在总部和配送中心,减少多头和重复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办函[2009]9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9.01.15
【实施日期】2009.0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2009]9号)
商务部:
你部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建议的请示收悉。

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等20个城市确定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深入开展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试点。

二、同意在上述20个城市实行以下政策措施: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继续执行的基础上,自
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西47号建议的答复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西47号建议的答复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西47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9.04.23•【字号】杭人社提〔2019〕42号•【施行日期】2019.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西47号建议的答复杭人社提〔2019〕42号《关于完善家政行业就业政策体系的建议》(西47号)收悉。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我市高度重视家政服务业发展,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政策扶持,既有广覆盖的普惠政策,也有推动行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既有有鼓励单位吸纳用工的稳定就业政策,也有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政策。

一是家政行业发展资金扶持。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办函〔2009〕8号),从2010年起,每年由市财政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实施家政服务品牌战略、推进家政网点开设、开展家政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扶持,推进家政服务业进一步发展。

市商务局按照《杭州市家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贸商〔2012〕256号)有关规定,每年将资金切块划拨各区、县(市)。

二是员工制家政社保补贴。

出台实施《关于对杭州市区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20号),减轻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负担。

在该政策执行期满后,我局根据省有关工作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是家政服务企业为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总和的50%(不含个人代扣代缴部分)。

三是家政服务行业就业创业补贴。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8〕81号),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区初次创办家政服务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经认定,可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经认定的家政服务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享受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14•【字号】浙政发[2011]40号•【施行日期】2011.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1〕4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消耗低、污染少、人力资源密集、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

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利用外资水平与质量、拓宽对外经济合作渠道、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鼓励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09〕20号)等精神,特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一)发展现状。

当前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并在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中实现逆势上扬。

2010年全省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总额为110亿美元,其中离岸外包执行额为179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6%,占全国离岸外包执行总额的12%;在岸外包执行额为921亿美元,同比增长30%。

杭州市是我省唯一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2010年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达到155亿美元,同比增长69%,占全省执行额的86%,在全国21个示范城市中位居第4。

省内其他城市的服务外包产业也都处于起步发展阶段。

目前,全省正形成以杭州市为中心,宁波市、嘉兴市、金华市、绍兴市、台州市、湖州市等共同发展的服务外包区域发展新格局。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31•【字号】杭政办函[2011]353号•【施行日期】201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35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2011〕10号)精神,设立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简称市外经贸局)。

市外经贸局是主管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的职责。

1.划入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本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相关工作的职责。

2.划入原市经济委员会(市乡镇企业局)产业损害调查的职责。

3.增加受委托依法对全市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的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1.取消指导外经贸企业规模经营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职责。

2.取消审核外经贸企业出口退税工作的职责。

3.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加强全市经济对外开放战略与对外开放布局研究,促进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发展。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制定本市的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受委托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协调全市经济对外开放布局,拟订全市对外经贸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全市外经贸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监测、分析全市外经贸运行情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负责全市外经贸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杭州市cmmi补助政策

杭州市cmmi补助政策

杭州市cmmi补助政策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杭州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7〕3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抢抓先机,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际服务外包转移机遇,坚持开放带动战略,结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以扩大开放和技术、制度创新为动力,不断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步伐。

(二)发展目标。

坚持政府鼓励引导和市场化推进原则,提高服务外包相关高端产品的研发能力,强化服务外包国际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

到2010年,全市服务外包营业总收入在2005年的基础上翻两番,努力将我市打造成我国重要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使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三)发展重点。

根据国际服务外包转移趋向,围绕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两种主要形式,重点发展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与数字增值业务服务外包、电信运营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和金融服务外包;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大力吸引和承接著名跨国公司转移服务外包业务,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的服务外包骨干企业,不断提高杭州服务外包能级。

二、优化布局,加快服务外包园区建设(四)制定规划。

尽快制定全市服务外包产业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

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要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

各区、县(市)要围绕全市服务外包产业总体规划,发挥比较优势,加快服务外包产业推进。

(五)优化布局。

围绕我市服务外包产业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发展。

杭州高新开发区、、杭州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和业务流程外包;国家数字娱乐产业园重点发展网络与数字增值服务外包;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培训中心重点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杭州市服务外包发展战略与产业规划

杭州市服务外包发展战略与产业规划

杭州市服务外包发展战略与产业规划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二OO九年一月目录一、是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加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体现........二、是有效落实服务业优先战略,加快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抓手....三、是深入实施城市国际化战略,提升城市化、信息化的重要引擎...... 第二部分机遇与挑战...................................................一、历史机遇....................................................二、重大挑战.................................................... 第三部分优势与问题...................................................一、主要优势....................................................二、关键制约.................................................... 第四部分发展目标.....................................................一、发展定位....................................................二、具体目标.................................................... 第五部分发展战略.....................................................一、指导思想....................................................二、总体思路.................................................... 第六部分重点产业.....................................................一、选择原则....................................................二、重点产业.................................................... 第七部分产业布局.....................................................一、布局原则....................................................二、布局思路....................................................三、布局重点.................................................... 第八部分基地建设和招商引资...........................................一、基地建设....................................................二、招商引资.................................................... 第九部分行动纲领.....................................................一、政策体系要求................................................二、保障措施....................................................第一部分战略意义杭州市地处长三角南部,是浙江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首位城市,也是我国整体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杭州市地区生产总值连续17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07年达到4104亿元,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达61313元。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行业经济体制改革【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07]150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6.18【实施日期】2007.06.1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15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的《2007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2007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意见(市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根据2007年我市经济工作总体部署和2006年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提出2007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意见。

一、2007年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目标根据《杭州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要求,2007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达到45.9%,比2006年提高1个百分点;2007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788亿元,比2006年计划增长16%。

2007年,服务业重大项目(包括2006年未完工的结转项目和2007年的新增项目)总数不少于135个,总投资不低于800亿元,当年完成投资不少于180亿元。

二、2007年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一)以提升旅游品质为核心,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围绕我市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定位和“生活品质之城”的城市品牌,大力提升旅游品质,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2007年入境旅游过夜人数达到20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旅游外汇收入达到10.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国内旅游人数达到394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7%;国内旅游收入达到532亿元,比上年增长13%;旅游总收入达到615亿元,比上年增长13%。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13•【字号】杭政办[2009]14号•【施行日期】2009.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09〕1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09〕12号)精神,构建“3+1”现代产业体系,鼓励工业企业由加工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两端拓展延伸,现就推进我市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原则(一)企业主体原则。

实行“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各方协作、市区(县、市)联动”的运作模式。

以企业为主体,在遵循企业意愿和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加强政府政策引导,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二)循序渐进原则。

按照“成熟一家、辅导一家、分离一家”的工作思路,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率先实施主辅分离。

企业主辅分离的过程和分离后的发展,在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循序渐进、稳步推行。

(三)因地制宜原则。

要结合各地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布局特点,立足企业实际,对不同行业和企业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抓住研发、物流、营销、安装、技术、售后服务等环节,重点在“专业化”、“产业链”、“附加值”、“规模化”发展上下功夫。

(四)注重实效原则。

坚持“企业成长、政府得益、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目标,实现政企双赢。

要让企业在分离过程中减轻负担,推动企业更好发展;要对实施分离工作后地方财政收入情况进行认真测算,确保地方财力有效增长。

同时,要按照“分离是手段,发展是目的”的原则,注重分离后服务性企业的整合培育和整体提升。

(五)内外结合原则。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2001〕1号等8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2001〕1号等8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2001〕1号等
8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7.12.27
•【字号】杭政办函〔2017〕149号
•【施行日期】2018.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2001〕1号等86件行
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7〕14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发办〔2017〕4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60号)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的要求,我市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清理,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杭政〔2001〕1号)等86
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7日附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全市外贸目标责任制和服务外包综合考核结果的通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全市外贸目标责任制和服务外包综合考核结果的通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全市外贸目标责任制和服务外包综合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6.03.15
•【字号】杭政办函〔2016〕36号
•【施行日期】2016.03.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服务贸易
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全市外贸目标责任制和
服务外包综合考核结果的通报
杭政办函〔2016〕3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外贸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111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局关于杭州市服务外包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299号)等文件精神,经考核,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度全市外贸目标责任制和服务外包综合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外贸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一等奖:拱墅区政府、富阳区政府。

二等奖:下城区政府、临安市政府。

三等奖:西湖区政府、桐庐县政府。

鼓励奖:建德市政府。

二、服务外包综合考核结果
一等奖: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等奖:余杭区政府、富阳区政府、下城区政府。

三等奖:拱墅区政府、江干区政府、上城区政府。

希望考核先进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加大外贸和服务外包工作力度,加快培育和形成我市外贸出口竞争新优势,为推进我市对外贸易和服务外包稳定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5日。

商务部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商务部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商务部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
展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务部
•【公布日期】2009.01.22
•【文号】商资函[2009]4号
•【施行日期】2009.01.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商务部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
的复函》的通知
(商资函[2009]4号)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精神,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大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切实转变经济、贸易发展方式,优化出口结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尽快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09•【字号】杭政函[2012]66号•【施行日期】2012.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2]6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我市服务业发展,深化服务业发展体制改革和创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浙政发[2011]33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优化发展环境(一)各类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时,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

进一步降低服务业企业最低出资限额,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注册资本可首付20%,其余在2年内缴足。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政策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引导、鼓励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购买社会服务,逐步增加教育培训、研究咨询和法律事务等服务的政府采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共服务外包。

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机制,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促进政府和国有企业为主投资的项目广泛采用设备及专业服务整体外包采购。

(三)鼓励发展服务业联合会和专业性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深入推进部分政府职能向社会中介组织转移的改革,支持服务业联合会在行业自律、品牌创建、标准制定、执业资格、教育培训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转业退伍退役军人创办服务业企业及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小微型服务业企业,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中,创办养老服务机构、家庭服务业企业的,免收期限延长至5年。

(五)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服务业企业资金需求特点,在信贷、保险、外汇、担保、信用增级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提高对符合条件服务业企业的授信额度,满足不同类型服务业企业的多元化金融需求。

杭州市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2019修改)-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20号

杭州市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2019修改)-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20号

杭州市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2019修改)正文:----------------------------------------------------------------------------------------------------------------------------------------------------杭州市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2009年9月23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公布,根据2019年12月3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2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优化服务外包产业投资和发展环境,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服务外包业务,是指企业以信息技术为依托,通过签订合同向其他企业、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等服务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的服务外包企业,是指根据其与服务外包发包方签订的合同提供外包服务的承包方。

第四条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坚持激励创造、科学管理、诚信高效、平等保护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则,研究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基本政策,并协调本市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大事项。

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场监管、公安、文化广电旅游、商务、财政、司法行政、经济和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门组成。

第六条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开展下列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市服务外包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二)组织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指导服务外包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三)受理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和违法举报,在有关部门间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传递机制;(四)建立、维护服务外包知识产权执法综合信息库;(五)协调执法案件移送,组织开展对重大案件的联合调查;(六)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加快杭州服务外包发展的对策建议

加快杭州服务外包发展的对策建议

个就业 岗位 。就业扩大效应在印度得到集中体现 。
印度 直 接 就 业 人 数 从 2 0 年 的2 万 上 升 到 2 0 00 8 0 多
经济活动 。服务外包使企业通过重组价值链 ,优化
了资源配 置 ,降低 了成本 ,并 增强 了企业 的核 心竞
万 ,并在其它产业 间接增 ̄ 6 0 1 5 万就业岗位 。四是 [ 1
能耗仅为制造业 的2 %,其依托 的基础是通信和互 0
联 网 技 术 ,是 非 常环 保 的 产业 。二 是 高 增 值 。相 对 于 制 造业 2 %一 5 、最 高 不超 过 1%的增值 幅度 % 5 来 说 ,服 务 外 包 的增 值 幅度 高 达 10 0 %,对 经 济 增 长 的贡献 是来 料加 工 的2倍 。三是 就业 带 动效应 突 0
表l 影 响承接 服务 外包 的 因素
二、服 务外 包产 业扶持 的必 要性分 析 服 务 外 包 是 知 识 与 技 术 相 互 渗 透 的 知 识 产 业 ,具有 外部 风险 等不确 定性 。因而需要 政府 给予 政 策扶持 ,营造 良好 的发 展环 境 ,合力推 动这 一新
兴 产业快 速发 展 。
( )创造 外部 环境 一
化 贸易 为我 国提供 产 品 、有效 规避 贸易壁 垒提 供 了 绝 好 的机 会 ,有利 于扩 大 国际服务 贸易 ,优化 总体
出 口结构
比,还 没有形 成 竞争优 势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但事 实上 ,在 经济发 展
的过程 中 ,比较优 势是 动态 且可 培养 的 。杭州应 制
定 积极 的产业 政 策 ,推 动服 务外 包大 发展 。
移 的机 遇 ,实 现 了工业 经济 的快 速发 展 ,其 中 ,相 关 扶 持 政 策 起 到 了重 要 的推 动 作 用 。 当 前 , 以服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杭州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6)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杭州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6)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杭州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6)【法规类别】咨询机构【发文字号】杭政办[2006]41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6.11.20【实施日期】2006.11.2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杭州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6〕4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加快发展中介服务业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保证。

根据我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发展中介服务业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规划引导,制定分类发展措施──中介服务业要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各区、县(市)要将发展中介服务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市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根据中介服务业的现状和特点,将其纳入行业发展规划。

──制定分类发展措施。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代理类、经纪类、鉴证类、协调类的中介服务业进行调研,摸清现状及发展趋势,理清发展思路,围绕提高档次、提升质量,制定分类发展措施。

对代理类中介服务业,要研究着力扶持培育、促进数量扩张的政策措施;对经纪类中介服务业,要研究调整规范传统经纪行业、加快发展现代经纪中介企业、力求结构平衡的政策措施;对鉴证类中介服务业,要研究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提升行业品位的政策措施;对协调类中介服务业,要研究强化服务、协调、管理、培育职能的相关政策措施。

二、优化市场准入,提供便捷审批服务──优化市场准入。

贯彻“非禁即入、不适则调”的市场准入原则。

凡法律法规及国家产业政策未禁止的项目,允许各类资本投资经营;凡不适应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地方政策和管理方式,都必须予以调整,以革除我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行政障。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全市服务外包出口和服务外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全市服务外包出口和服务外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全市服务外包出口和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先进单位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09]76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2.23
【实施日期】2009.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全市服务外包出口和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先进单位
的通报
(杭政办函〔2009〕7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市服务外包工作加快推进,服务外包产业迅速发展,并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

为激励先进,推动我市服务外包产业进一步发展,加快创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杭州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7〕3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道富信息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等离岸外包出口规模前10名企业、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离岸外包出口成长前10名企业、杭州东忠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等
5家杭州市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

杭州市服务外包规定

杭州市服务外包规定

杭州市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杭州市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第256号《杭州市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已经2009年9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长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杭州市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优化服务外包产业投资和发展环境,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服务外包业务,是指企业以信息技术为依托,通过签订合同向其他企业、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等服务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的服务外包企业,是指根据其与服务外包发包方签订的合同提供外包服务的承包方。

第四条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坚持激励创造、科学管理、诚信高效、平等保护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则,研究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基本政策,并协调本市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大事项。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科技(知识产权)、公安、工商、文广新闻出版、外经贸、财政、质监、政府法制、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门组成。

第六条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开展下列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市服务外包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二)组织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指导服务外包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三)受理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和违法举报,在有关部门间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传递机制;(四)建立、维护服务外包知识产权执法综合信息库;(五)协调执法案件移送,组织开展对重大案件的联合调查;(六)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代表、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协调作用,规范服务外包企业的经营活动,维护服务外包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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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杭州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7〕3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抢抓先机,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际服务外包转移机遇,坚持开放带动战略,结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以扩大开放和技术、制度创新为动力,不断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步伐。

(二)发展目标。

坚持政府鼓励引导和市场化推进原则,提高服务外包相关高端产品的研发能力,强化服务外包国际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

到2010年,全市服务外包营业总收入在2005年的基础上翻两番,努力将我市打造成我国重要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使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三)发展重点。

根据国际服务外包转移趋向,围绕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两种主要形式,重点发展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与数字增值业务服务外包、电信运营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和金融服务外包;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大力吸引和承接著名跨国公司转移服务外包业务,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的服务外包骨干企业,不断提高杭州服务外包能级。

二、优化布局,加快服务外包园区建设(四)制定规划。

尽快制定全市服务外包产业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

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要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

各区、县(市)要围绕全市服务外包产业总体规划,发挥比较优势,加快服务外包产业推进。

(五)优化布局。

围绕我市服务外包产业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发展。

杭州高新开发区、杭州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和业务流程外包;国家数字娱乐产业园重点发展网络与数字增值服务外包;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培训中心重点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领导,形成整体优势,切实提高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综合实力。

(六)加快建设。

服务外包示范区所在地和各区、县(市)应积极推进服务外包示范区和园区建设,努力实现双回路供电、双备份网络系统和足够带宽的国际数据端口。

对入驻的国内外著名服务外包企业总部、企业、研发中心等,按照其经营规模、注册资本、上缴税收和经营期予以资金扶持。

积极创造条件,在服务外包示范区建立海关监管的公共保税测试中心、保税实验室或大型企业内的保税测试中心。

三、设立专项资金,扶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七)设立杭州市服务外包专项扶持资金。

至2010年,全市每年投入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其中包括与中央扶持资金配套以及服务外包国际市场开拓,企业资金支持,专业人才培训,软件出口,资质认证,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以及与服务外包相关的配套服务和特定环境改善等。

(八)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的管理。

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由市财政会同有关方面筹集,专款专用,具体办法另定。

四、采取措施,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九)鼓励国内外服务外包企业和企业总部来杭投资落户。

对来杭投资并以承接离岸外包业务为主的服务外包企业,其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且有实际税收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来杭落户的服务外包企业总部(含地区性总部)且有实际税收的,其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含租赁用房)由落户地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按每平方米计算)。

(十)鼓励企业提高研发能力。

服务外包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实计入管理费。

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经批准,允许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服务外包企业为完成特定服务外包项目,聘请海外留学人员和国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所支付的咨询费、劳务费可计入成本。

(十一)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实施品牌战略。

对开展自主出口品牌建设、培育出口名牌的服务外包企业,可给予享受《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自主出口品牌发展的指导意见》(杭政办〔2007〕10号)有关优惠政策。

支持企业争创国家级品牌,对服务外包出口达到一定规模并获得国家、省名牌和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

(十二)对于服务外包企业年出口软件50万美元(含5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年出口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服务外包企业创建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并经国家、省、市认定的,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鼓励企业建立和引进研发机构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25号)规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的项目资助。

(十三)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申请CMM/CMMI等国际资质认证。

对当年获得CMM/CMMI3、4、5级认证或认证升级的企业,从“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给予资助,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认证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随后两年,其实际发生的升级、维护费用从“杭州市服务外包专项扶持资金”中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低于“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资助金额。

对通过PCMM、ISO20000、ISO27001/BS7799、SAS70等认证的企业,参照上述标准给予资助。

(十四)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大产品。

对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内外自主知识产权登记和取得专利权,并能实现专利实施产业化的项目,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06〕28号)的规定给予资助。

(十五)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创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包括技术、市场、经营管理、人力资源)。

对服务外包企业实施平台建设的,可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24号)的规定,给予平台实际总投入20-30%的资助。

五、培训和引进并举,大力培养服务外包人才(十六)采取多种形式,建立一批服务外包培训基地。

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完善和提升与服务外包密切相关的学科建设;加强政府与高校、企业与高校之间的合作,开展产学研交流,建立一批服务外包企业急需的创业型和实用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引进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和大型企业来杭开展服务外包培训;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各类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为服务外包产业提供智力支持。

(十七)大力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

鼓励开展员工岗前培训及人才定制、人才资质、国际认证、相关法律、行业标准和知识产权的培训,对经批准开展服务外包培训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培训机构给予一定的奖励。

按照《商务部关于做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人才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6〕111号)要求,经市有关部门认定后,对参加服务外包培训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给予不超过培训费用85%的补贴;该毕业生被企业录用的,其余15%由财政(通过企业)予以返还。

对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新上岗员工技能培训的,给予不超过培训费用50%的补贴。

属于人才定制培训的,学员培训合格并被服务外包企业录用后,学员培训所需费用由市服务外包专项扶持资金给予一定的补贴。

(十八)大力吸引服务外包高层次紧缺人才来杭服务和创业。

将服务外包人才名单列入《杭州市“十一五”重点发展产业紧缺人才开发引导目录》。

对引进的服务外包高层次紧缺人才,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四个政策性文件的通知》(市委办〔2005〕2号)精神,在子女入学、住房安家补助、申购人才专项用房、社会保险和医疗保健、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予以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十九)完善服务外包人才柔性流动机制。

引导国内各类与服务外包有关的人才尤其是高层次紧缺人才来我市服务外包企业专职或兼职从事科技合作、技术入股和投资兴办企业。

对符合杭州市人才居住证制度要求来我市工作的服务外包人才,给予办理人才居住证,享受相关市民待遇。

六、完善配套服务,营造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二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对从事服务外包的企业给予前置审批和工商登记便利。

对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业务,工商部门应根据企业申请,直接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

对需要前置审批的业务,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在企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后,工商部门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以方便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承接外包业务。

(二十一)拓宽服务外包企业投融资渠道。

引导国内外风险投资和商业担保机构参与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投资、融资或资本运作。

本市融资担保机构为在市国税、地税登记纳税〔不含财政体制与省直接结算的区、县(市)〕的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联合担保和独立担保的,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创新型企业融资担保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27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十二)依法保障服务外包企业和员工的合法利益。

在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根据行业特点,按照协商自愿的原则,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允许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

(二十三)积极开展服务外包产业招商。

把服务外包产业招商放在与制造业招商同等重要地位,其招商项目列入全市利用外资考核范围。

加大服务外包对外宣传、推介和招商力度,吸引全球服务外包跨国公司来杭投资。

(二十四)根据企业经营规模、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上缴税收等标准,每年选评10个服务外包先进企业予以表彰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另定。

(二十五)成立市促进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

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外经贸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经委、信息办、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工商局、统计局,杭州经济开发区和杭州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协调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重大问题。

(二十六)加大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为服务外包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有效利用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热线,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帮助和引导服务外包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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