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房地产销售工作流程及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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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销售工作流程及行为规范
销售部架构及岗位职责
一、销售部的职责
售楼中心隶属公司销售部,是分管公司物业销售、租赁的业务部分,也是公司对外形象的窗口,完成利润实现的主战场。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房产的销售工作,并按规定为顾客办理有关手续。
(二)收集房地产市场的信息资料,做出市场预测,参与设计方案的评审选定。
(三)拟订房地产销(预)售的设计方案,提交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讨论通过后予以执行。
(四)积极为客户办理产权证。
(五)作好公司房地产销售、租赁的综合统计,妥善管理经营合同等一切档案资料。
(六)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
(七)参与房地产交易谈判。
(八)收集客户意见,及时报请公司或反馈给有关部门解决。
二、售楼中心的架构与岗位职责
(一)、专案经理(一人)
负责:协助公司制定项目总体销售计划和市场推广策略。
掌握并执行公司总体销售计划,共同制定公司阶段性营销重点。
掌握竞争对手动态,及时反馈市场信息。
把握市场动向,抓住时机,促成客户成交。
处理客户投诉。
售楼处人事、安全与清洁工作管理。
组织员工培训和考核。
与客户进行价格谈判,签订认购书,签定正式合同。
按时完成各报表;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
与公司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与开发商的沟通及协调工作。
着力于对大中型客户的开发。
(二)、销售副专(一人)
负责:上门客户的接待和项目情况的介绍。
回答讲解过程中客户提出的疑问并引导客户交款、办理认购及签约手续。
记录客户档案。
售楼中心的卫生工作。
参与项目推广宣传实施
文件、资料的保管
协助销售经理进行销售结果汇总
协助销售经理开展售楼工作
会议记录
(三)、置业顾问(五人)
负责:开发新客户
跟踪目标客户
收集房地产综合信息;定期调研市场,并及时向经理汇报。
上门客户的接待和项目情况的介绍。
回答讲解过程中客户提出的疑问并引导客户交款、办理认购及签约手续。
记录客户档案。
售楼中心的卫生工作。
对客户的服务质量及公司形象负责。
(四)、礼仪保安(二人)
站立上岗
负责:客户引导,停车指引。
销售现场的秩序及物业管理。
展示公司物业管理形象。
24小时销售中心安全工作。
看房鞋套的发放与回收。
样板房物业的保管。
(五)、兼职销售(十人)
负责:项目形象的推广。
扩大项目的知名度。
开发新客户。
对客户的服务质量及公司形象负责。
销售部行为准则
售楼中心工作制度
售楼中心全体员工必须关心公司,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做到文明、优质、高效的服务、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和服务质量,并明确一点,我们不仅是卖房子,而且要卖“服务”,我们就是要以一流的服务取胜。
一、售楼中心全体员工必须关心公司、执行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
二、必须团结一致,互相帮助,以公司、团体利益为重,严禁“拆后台”!
三、必须准时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
四、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在岗上接待亲友。
六、售楼员在工作时间应坚持工作岗位;接待来访、业务洽谈等应在洽谈区进行。
七、上班时间不得吃东西或在非吸烟区内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聊天。在销售大厅不得有化妆、看报纸、杂志、睡觉等一切影响公司及自身形象的行为发生。不得讲粗话,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切实服从上司安排和调配,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九、必须按编排表当值,不得擅离职守、个人调离、调换更值时需要征得经理同意。
十、必须如实向上司汇报工作,坚决杜绝偷盗、欺骗或阳奉阴违等不道德的行为。十一、必须发挥高效率和勤勉精神,对自己从事的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十二、必须遵守“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道德。
十三、不得玩忽职守,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秩序。
十四、职员在对外业务联系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付给回扣、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
十五、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兼职。
十六、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
十七、禁止非法索取非法利益。
十八、不得超越本职务和职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十九、禁止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
二十、不得擅自将资产赠予、转让、出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二十一、如员工有亲属从事可能与公司利用发生冲突的业务时,售楼员应向公司申报,并提出职务上的回避。
二十二、对违反本制度的,本部门视其对公司造成的损害之程度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开除处分。
二十三、负有监督责任的主管人员疏于职守的,视情节给予处分。
二十四、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向其追索赔偿。
二、售楼中心考勤制度及处罚规定
1、上班时间:
置业顾问:早上8:30至下午17:30
礼仪保安:早上8:30至下午20:00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售楼中心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私自调班;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签到计时(时间以为准),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否则以双方旷工一日论处。
(备有专门的签到簿,经理每天依签到情况对员工考勤)
(1)迟到:
工作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迟到每次扣10元,当场支付,拨入集体活动经费;
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申报并经经理同意者)除外。
(2)早退:
工作时间终了前10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罚款同上。
因公外出或请假经经理同意者除外。
(3)旷工:
无故迟到超过15分钟或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实,以旷工论处;
员工旷工,不发当天薪金及任何津贴;
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经
理有权予以解聘,不发给任何资遣费。
注: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经查实可准予补办请假。
2、根据售楼中心的实际情况,上班时间为六个工作日,每周轮休壹天(强销期除外),星期六星期日原则上不休息;午休时间和节假日业务人员轮流值班;具体实施按排班表。
3、因故不能上班,须事先请假,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销售经理同意,无故不得请假否则视旷工处理。事后及时销假。员工请假扣除当日工资及当月满勤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