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规划说明书(绝对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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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规划—说明书

目录

第一部分背景篇 (2)

第一章规划背景 (2)

一、新区成立的历史机遇 (2)

二、编制新区规划的需求 (2)

第二章规划依据 (3)

一、规划编制依据 (3)

二、参考文件 (3)

三、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 (3)

四、主要上位规划解读 (3)

第二部分现状篇 (6)

第三章现状概况 (6)

一、区域位置 (6)

二、自然状况 (6)

三、社会经济 (6)

四、人口 (7)

五、土地利用 (7)

六、公共设施现状 (8)

七、道路交通现状 (10)

八、现状问题 (10)

第三部分理念篇 (13)

第四章理念与构想 (13)

一、发展条件 (13)

二、发展理念 (15)

三、发展构想 (16)

第五章目标与策略 (16)

一、城市建设目标 (16)

二、发展策略 (16)

第六章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 (17)

一、功能定位 (17)

二、发展规模 ......................................................................................................................................... 17第四部分规划篇. (19)

第七章打造“绿色城市”空间布局 (19)

一、土地综合利用规划 (19)

二、城市结构与空间布局 (20)

三、土地利用规划 (26)

第八章构建“绿色城市”支撑体系 (29)

一、新的生态结构 (29)

二、新的生活方式 (30)

三、新的生产方式 (39)

第九章“绿色指标”研究 (41)

一、研究“绿色城市”指标体系的意义 (41)

二、构建“绿色城市”指标体系的目标 (41)

三、国内外相关城市指标体系的借鉴与参考 (42)

四、本次规划指标体系的选择原则 (42)

五、“绿色城市”指标体系一览表 (42)

六、指标体系的解释 (46)

第十章“绿色市政”规划 (48)

一、给水工程规划 (49)

二、污水工程规划 (51)

三、雨水及防洪工程 (52)

四、绿色用水规划 (55)

五、电力工程规划 (57)

六、通信工程规划 (59)

七、燃气工程规划 (61)

八、环境保护规划 (63)

九、环卫设施规划 (67)

十、综合管沟规划 (70)

第十一章城市更新 (72)

一、城市更新目标 (72)

二、城市更新策略 (72)

三、城市更新对象 (73)

四、重点更新改造地区 (73)

第十二章近期建设指引 (73)

一、近期重点推进片区 (73)

二、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74)

第一部分背景篇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一、新区成立的历史机遇

2007年5月28日,市委书记李鸿忠、市长许宗衡出席宝安区干部大会,会上宣布在光明、公明两个街道基础上成立光明新区,推进光明产业园区与光明、公明街道的统筹发展,并成立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辖区面积155.33平方公里。这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

光明新区的成立同时也是深圳城市发展的必然结果。《深圳市2030城市发展战略》提出应“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建设光明高新产业园区”,之后光明中心区和光明高新区约28平方公里范围划为光明新城,纳入《深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在光明新城基础上成立光明新区,提升地区规划和建设标准,将进一步加快特区内外一体化的建设进程,同时为探索新城建设和管理模式、特区外城市化道路、落实循环经济的规划理念创造了极佳的制度环境。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现阶段应该“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以21世纪的标准、国际化的视野、后现代的理念,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全面推进循环经济,促进区域和谐发展,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把光明新区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典范地区”。

二、编制新区规划的需求

目前指导光明地区城市建设的,主要是2007年编制完成的《深圳市西部高新新区分区规划(2005-2020)》(以下简称组团规划)。该规划着眼于标准化的土地管理,在指导地区产业布局和城市化进程中发挥了一定作用。未来光明新区将进一步增强生态型高新技术产业新城的优势竞争力,实现由单一的产业项目管理向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管理转变,由推动产业发展向综合统筹转变,由建设产业园区向建设

城市新区转变。因此,新区目前迫切需要新目标导向下切实可行的行动纲领,而现行新区规划显然不能满足以上需求。

另外,现阶段覆盖光明地区的城市规划成果层次和内容丰富,从新区分区规划到法定图则、到城市设计到详细蓝图,基本建立了对光明新城地区的规划指导。但是,当光明新区作为从宝安区分离出来,以光明新区管委会作为管理主体,相对独立发展时,以新的发展动力、新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审视现有规划成果,现有成果在体系建立、目标定位、发展策略等方面并不能形成完整的体系,尚不能作为新区政府建设管理的依据和抓手。

因此,在新区成立的新形势下,迫切需要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一方面保证既有规划成果有效内容的延续性,一方面对应新主体、新目标和新思路整合、调整和优化城市资源,以高起点、高标准建立适用新区管理主体的规划体系、切实引领新区发展,逐步实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典范地区”这一建设目标。

第二章规划依据

一、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146号)》、《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及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相关法规和规范。

2、《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在编)、《深圳市西部高新新区分区规划(2006-2020)》、《深圳市干线道路网规划》、《深圳市轨道交通近中期规划》、《深圳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深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以及其它经批准的相关规划文件。

二、参考文件

主要为正在开展的相关专项规划研究成果,包括:《大陂河-洋涌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深圳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光明新区综合交通整治规划》、《深圳市蓝线规划》、《宝安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深圳市市政共同沟布局规划》、《深圳市住宅小区雨水利用规划》、《深圳市再生水利用布局规划及海水利用研究》、《光明中心区城市设计》等。

三、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

1、规划范围:本规划编制范围为光明新区行政辖区,包括公明、光明两个街道办,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55.33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07-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7-2010,远期为2010-2020年。

四、主要上位规划解读

1.《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最新编制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深圳总规》是深圳指导转型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提出深圳的城市性质为:“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新一版总规进一步强调深港合作的重要意义,以自主创新、循环经济、生态文明为突破口,从传统的开发建设引导走向公共资源管理的思路,对光明新区的规划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其内容是光明新区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根据经市常委会审批通过的《深圳总规》纲要,主要对光明新区提出了如下要求:

(1)城市空间结构

深圳将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西、中、东三条发展轴和南、北两条发展带为基本骨架,形成“三轴两带多中心”的轴带新区结构,光明新区位于中部发展轴。中部发展轴是莞—深—港区域性产业聚合发展走廊。主要发展综合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功能。充分发挥福田中心区的辐射功能。重点开发龙华新城和光明新城,推进新深圳站、广深港客运专线、深莞城际线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提升福田保税区、光明高新区、观澜和龙华高新区的发展水平。

(2)城市中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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