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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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填写说明
◆地址填写
【单位注册地址】
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地址填写。
【作业场所地址】
如与注册地址不一致,按实际作业的地址填写,须注明区县、乡镇或街道、门牌号或作业场所地点;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应先填写所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名称,再填写单位的详细地址。
1.市直接监察单位(上海化工区内企业、洋山港保税区内企业)如有多个作业场所且跨区(县)的,或多个作业场所在同区(县)且不同位置的,以单个申报主体合并申报时,在“作业场所地址”栏中分别填写地址,并注明作业场所名称。
如:复兴中路500号(A事业部);大沽路120号(B事业部)。
2.非市直接监察单位如有多个作业场所跨区(县)的,以多个申报主体分区(县)申报时,在“作业场所地址”栏中填写相应地址。多个作业场所同区(县)且不同位置的,以单个申报主体合并申报时,在“作业场所地址”栏中分别填写地址,并注明作业场所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申报主体不是法人的,填写单位(部门)负责人。
◆企业性质
【行业分类】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填报,从行业、大类、中类下拉框依次选取。只有中类选取完才算完成。
【上属公司(或主管单位)】
从下拉式菜单中对应选取:国资委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县属企业、其它。本市市属企业请对应选择“省属企业”,区(县)属企业请对应选择“市属企业”。
【注册类型】
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注册类型。从下拉式菜单中对应选取: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负责人】
职工总数在5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填写。
◆人员统计范围
需要填写人员数字的栏目,数据统计范围均为上一年度。
【在岗职工人数】【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数】【职业病累计人数】【接触职业危害岗前、岗中、离岗体检人数】【参加职业危害培训总人数】
均包括申报单位在册人员、与申报单位存在事实劳务关系的从业人员、及申报单位外协人员。
【农民工人数】
指与申报单位存在事实劳务关系、及外协人员中的本地籍与外地籍农业户口人员(不包括属于企业在册从业人员的农业户口人员)。
【参加职业危害培训总人数】包括培训机构培训和企业自己培训的人数。
◆填报人联系电话
同时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