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关于修订202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细则
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
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人才培养方案是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教学文件,是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学过程、考核教师与学生的教与学的质量、确定教学人事编制的基本依据。
为提高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管理水平,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与相对稳定性,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特色原则;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3,德、智、体全面发展原则;4.注重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与全面提高原则;5.遵循教育规律原则;6.因材施教原则;7.整体优化原则。
第二条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基本要求、专业方向、修业年限、毕业学分、课程设置、课程分类、学分分配、授课时间、实践环节安排、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安排,以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第三条新设专业应当首先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新设专业在制订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前,以及已有专业在对原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重大调整、修订前,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应组织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
在调研论证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办学方向、专业培养目标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四条人才培养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应保持其相对稳定,在学科前沿的理论和技术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一般不予修订。
若社会发展、经济政治形势发生变化,学校办学方向、专业培养目标进行调整时,则须对已有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第五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修订的程序:1.由主管校领导或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出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建议,或由二级学院提出修改人才培养方案的建议;2.教务处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开展广泛的校内外调查,了解社会政治、经济和科技等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用人单位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学生对自己成才的要求;3.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校管课程部分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和教务处共同拟订,其余部分由专业所在学院拟定。
4.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出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草案或修改方案草案;5.教务处根据需要组织相应范围的讨论,征求对新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6.教务处将讨论意见汇总后,再对人才培养方案(草案)进行修改;7.教务处将成稿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审议稿)报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审定,形成人才培养方案(送审稿);8.主管校领导审定后签发执行。
江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
江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
江南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江大校办〔2012〕61号
关于印发《江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江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已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2年11月15日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校长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江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性,确保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条学士学位证书授予对象为我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普通本科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明其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已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及以上。
第四条按照国家指令性计划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的本科生,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本科生,各科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的,
校长办公室2012年11月22日印发。
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
关于修订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组织一切教学活动和从事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学校最重要、最基础的纲领性教学文件,也是学校办学定位、教育思想、教学理念的集中体现。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全面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一流本科教育,构建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遵循高等教育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突出成果导向,突出涵建设,主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战略,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对接行业产业发展需求。
围绕特色应用型本科示高校的办学目标要求,以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为依据,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为根本,以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全面审视各专业课程设置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度、专业培养方案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优化课程设置,改革教学容,突出专业特色,构建起“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多元化、个性化、高水平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实现培养理念、培养定位、培养规格、培养模式、培养成效有机统一。
二、基本原则秉持“方向性、先进性、多元性、规性、创新性”原则,基于“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理念,将学生中心理念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将产出导向理念融入教学设计和教学改革中,将持续改进确立为质量提升的长效机制。
在本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须遵循以下原则:(一)立德树人,强化育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培养目标,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把立德树人落实到人才培养方案各环节中,将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到课程全体系,贯穿教学全过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审美品位。
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性评价及修订制度
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性评价及修订制度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和发展,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越来越受到重视。
一个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可以为学生提供全面的知识和技能培养,促进其综合素质的提高,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本文将对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提出修订制度的建议。
首先,一个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方案要与社会需求和专业发展趋势相适应。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对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
因此,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要灵活性,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培养目标,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变化。
其次,方案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现实工作中,只有具备一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人才才能胜任复杂的工作任务。
因此,在制定方案时需要注重实践教学和创新实践的开展。
另外,方案应该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和人文素养的提高。
一个全面发展的人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具备较高的人文素养。
因此,在培养方案中,应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提高其人文素质和道德伦理水平。
其次,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合理性评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首先,可以通过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和就业岗位与专业对口程度来评价培养方案的合理性。
如果学生在毕业后能够顺利就业,并且所从事的工作与其所学专业密切相关,那么说明培养方案在就业岗位对接上具备一定的合理性。
其次,可以通过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的质量评价培养方案的合理性。
学生成绩的优秀与否可以反映出培养方案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是否适合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毕业论文的质量则反映出学生在本专业领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此外,还可以通过学生的毕业调查问卷和对教学质量的客观评价来评价培养方案的合理性。
最后,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制度应该健全。
学院应该建立一套科学的规章制度,明确修订方案的时限和程序。
在修订时,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和从业人士参与,进行专业评估和论证。
江南大学本科生培养计划
江南大学本科生培养计划1. 培养目标江南大学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努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在相关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人才。
2. 培养规格2.1 知识结构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悉本学科前沿理论和发展动态,了解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2.2 能力培养具有独立获取新知识、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2.3 素质要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3. 培养方式3.1 课程体系按照通识教育、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等模块构建课程体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2 教学方法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案例分析等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3 实践教学通过课程实验、生产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4 第二课堂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术讲座、社团活动、创新创业等第二课堂活动,拓展知识视野,锻炼综合素质。
4. 保障措施4.1 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4.2 教学条件建设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教学设备和实验室建设投入,为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硬件环境。
4.3 质量监控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课程评估、教学评估和学生评教,持续改进教学质量。
4.4 学生服务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服务。
5. 总结江南大学本科生培养计划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通过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和保障措施,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制定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终稿
关于制定(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办学特色,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对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与社会责任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系统谋划、科学安排,明确培养目标,整合课程设置,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环节,实施素质教育,构建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1. 需求导向,以学生为本。
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培养目标确定、课程体系安排和教学内容选择等方面,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生自身发展和就业的需要。
坚持以学生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统一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在全面发展基础上,鼓励学生发展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2. 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保证专业基本规格。
坚持全面、协调、均衡发展的质量观,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专业特点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专业和专业方向进行梳理、分析、论证,从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素质拓展三大部分构建人才培养方案,从而实现教育目的上的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的统一,教育内容上的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的统一,教育方法上的应用实践与理论研究的统一,教育对象上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统一。
按照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核心课程知识领域设置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核心课程,保证人才培养规格。
3. 整合精选,整体优化课程体系。
对于同类专业间的共同课程,要加强内容和体系上的统筹与协调。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河南科技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的和基本规格的总体计划和实行方案,是学校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拟定教学编制、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
为全面贯彻贯彻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23]1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23]2号)等文献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构建体现我校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和职教师资,特对202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和职业教育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突出专业特色。
坚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实行学分制,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成才的能力。
深化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强化学科渗透、文理渗透和实践教学环节。
夯实基础、拓宽口径、强化应用、突出能力、激励创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1.坚持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
在保证国家规定的人才培养基本规定和学校人才培养目的的基础上,体现通识教育课程的统一性与学科专业特色的多样性,突出专业特点和特色。
2.优化课程体系,精选教学内容。
准确把握知识结构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整体优化课程体系,杜绝“因人设课”现象。
解决好通识教育、学科教育和专业教育的关系,解决好理论与实践、主干学科和相邻学科、课内与课外、教与学等方面的关系。
重新审阅课程教学内容,注重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和实用性,重点改革课程内容陈旧、分割过细和简朴拼凑的现象,避免课程内容的脱节和反复。
适当压缩理论学时,增长实践学时,压缩必修课程,增长选修课程。
建立核心课程体系,发挥核心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3.加强课程平台建设,强化通识教育与学科专业教育。
构建“四平台一环节”的课程结构体系,统一设立通识教育平台,按照学科大类设立学科教育平台,实行低年级通识课程与学科大类课程教育,夯实基础,推动学科综合交叉培养。
江南大学卓越工程师培养方案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机械电子工程方向)二○一一年十二月目录一、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总体概况 (1)二、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应用型工程师——本科生阶段培养方案 (5)I本科生培养标准 (5)II本科生校内培养方案 (13)III本科生企业培养方案 (23)三、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专业设计型工程师——硕士生阶段培养方案 (30)I硕士生培养标准 (30)II硕士生校内培养方案 (35)III硕士生企业培养方案 (38)总体概况一、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总体概况机械电子工程))专业(一)专业基本情况江南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源自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的一个专业方向。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起源于1958年,由东南大学的粮食机械专业迁至无锡轻工学院成为食品机械专业,其后发展为轻工机械专业和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
1998年全国专业目录调整后,统一按“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一级专业招生,并按4个专业方向培养: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电子工程、模具设计制造。
本专业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研究生教育,1983年获得“机械设计及理论”硕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获得“机械工程”一级硕士点,开始招收“机械电子工程”硕士生。
2003年批准设立“轻化工工程与技术”博士点,开始招收机械电子工程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研究生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为本科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2010年12月,江南大学与香港著名实业家唐翔千先生签约,双方各出资4000万元合作共建江南大学君远学院。
君远学院为江南大学下属二级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理事会成员由江南大学、上海君远基金会及无锡市委统战部三方组成。
院长受理事会委托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与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定期向理事会述职。
君远学院依托江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建设,招生专业为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
大学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
XXXX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是专业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落实专业定位、专业标准,组织一切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依据。
为加强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学工作,保障教学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执行和调整修改,必须按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时代性,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一般不得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或修改的,要按照严格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二章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第四条申请备案或申报新专业前,应制订出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应在人才培养的一个培养周期后,根据需要作一次全面修订。
第五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或修订,应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教务部组织进行实施。
第六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应广泛征询教师、学生、用人单位、毕业生、行业企业专家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
第七条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教务部提出制订、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发布;(二)各系根据指导性意见的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组,组织本系专业教研室骨干教师,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上一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和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报告中的修订意见,拟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三)各系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聘请行业(企业)专家、校友、学生代表等对本系各专业拟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议、修改,审定后报教务部;(四)教务部组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系根据审议意见建议修改定稿后报教务部;(五)教务部汇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六)教务部组织各系将批准的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系统统一管理。
第八条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基本信息、培养目标与规格、毕业能力要求、课程体系与核心课程、教学计划等,以每次修订指导意见核定的模板内容为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南大学关于修订202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
实施细则
为扎实有序推进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根据《江南大学关于修订202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现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单位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并充分领会文件精神,做好修订工作。
一、课程设置及要求
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由通识教育必修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组成。
通识教育必修课包括思政类、外语类、计算机类、军体类和成长规划类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包括创新创业类、国学文化类、科学精神类、心理健康类、法律思辨类、艺体审美类和非技术能力课程类组成。
(1)通识教育必修课具体安排及要求如表1:
表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设置
①思政类课程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6门必修课,共计16学分,总学时为320。
②外语类课程
大学英语实行分级分模块教学,1-4学期开设,共8学分(英语专业修读第二外语),总学时为192。
③计算机类课程
计算机文化基础:安排在第1或第2学期开设,共1学分,48学时,其中16学时讲课,32学时上机,采用SPOC在线学习方式。
除计算机类专业外均需开设《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
④军体类课程
军事理论:安排在第1或第2学期开设,共2学分,36学时,其中32学时讲课,4学时实践。
军事技能:安排在第一个短学期开设,共2学分,安排3周。
体育课:安排第1-4学期,共4学分,128学时。
⑤成长规划类课程
新生研讨课:安排在第1或第2学期开设,共1学分,16学时。
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安排在第2、6学期开设,共0.5学分,16学时。
心理健康:安排在第1或第2学期开设,共0.5学分,16学时。
(2)通识教育选修课
自2020年9月入学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须于第2至第7学期内,在通识教育选修课中的创新创业类、国学文化类、科学精神类、法律思辨类、心理健康类、艺体审美类和非技术能力课程类中的7个模块中,每个模块最多选修2学分;其中,创新创业类必选2学分。
每学期最多选修2门。
2、学科平台课程
学科平台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程和学科集中性实践环节。
各学院要积极建设学科平台课程,打通各专业的基础课程,鼓励跨学院建设相近专业共用的大平台课程。
加强对已形成的数学物理类、化学化工类、电工电子类、机电类等跨学院大类学科基础课教学平台的建设,相应课程群的建设由开课学院负责。
进一步优化大类学科基础课程模块设置方案,各专业根据培养要求进行选择。
(1)数学物理类课程
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开设课程,具体安排及要求如表2:
(2)化学化工类课程
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开设课程,具体安排及要求如表3:
(3)机电类基础课程
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开设课程,具体安排及要求如表4:
表4:机电类课程设置
(4)程序设计类课程
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开设课程,具体安排及要求如表5:
表5:计算机程序语言类课程设置
(5)学科集中性实践环节
机械类专业工程实训(含金工实习)2.5学分(5周),在第2、3两个学期开展;其他理工类专业工程实训(含金工实习)1学分(2周),安排在第2或3学期进行。
其他集中性实践环节由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置。
3、专业教育课程
(1)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规范认真梳理确定,加强专业核心课程群建设,对教学内容进行更新和整合,确定学科平台课程8-12门,专业核心课程5~8门;要听取同行、行业企业专家的意见,参考相关专业认证标准,充分体现学科优势,突出专业特色;减少不必要的课内学时,增加实践、实验比重、课程设计比重,鼓励设置新型研讨课程、项目专题课程等,培养学生研究性学习的能力;根据本专业领域的技术发展更新课程内容;有条件的专业可以开设双语课程、全英文课程。
(2)专业选修课程
各专业根据专业发展最新趋势,以及社会对人才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需求开设相关课程,鼓励按模块设置专业方向选修课程。
学院要增加专业选修课程的数量,提供的选修课程总学分应为学生应选修学分的1.5-2倍。
(3)专业集中性实践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安排在第四学年进行,原则上为8学分(16周)。
其他集中性实践环节由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置为必修,原则上1周对应0.5学分。
4、能力拓展课程
此模块课程要求学生修满20学分。
其中专业自主课程16学分,为选修形式,
要求比例控制在应选修学分的1.2-2倍,主要开设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和成长需要的学科交叉、专业成长和国际视野课程,各专业在高年级开设学科前沿课,共1学分16学时。
创新实践环节4学分,包括第二课堂2学分、创新创业训练2个学分,结合各类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国际交流、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开设,第二课堂按《江南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执行,创新创业训练按照《江南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学分认定办法》执行。
二、课程编码规则
课程编码由7位数字组成。
其中第1-2位为开课学院(教学单位)编码,第3位为课程性质编码,第4位为选修类别编码,第5、6、7位为课程流水号。
(1)开课学院(教学单位)编码
第一、二位为开课学院(教学单位)编码,具体如表6:
表6:开课学院(教学单位)编码
(2)课程性质编码
第三位为课程性质编码,分别为:1-通识教育必修课,2-通识教育选修课,3-学科基础课程,4-学科集中性实践环节,5-专业核心课程,6-专业选修课程,7-专业集中性实践环节,8-专业自主课程,9-创新实践环节。
(3)课程模块编码
第四位为课程模块编码,通识必修课程中,思政类课程、外语类课程、计算机类课程、军体类课程、成长规划类课程分别对应编号1-5。
通识选修课程中,创新创业类、国学文化类、科学精神类、心理健康类、法律思辨类、艺体审美类、非技术能力课程类分别对应编号1-7。
(4)课程流水号
第五、六、七位为课程流水号,用于区分不同课程,由001开始编码。
课程名称相同但学分、学时、考核方式等不同的课程均视为不同课程而分别进行编码。
三、学期和学时学分安排
1、学期安排
总体安排:每学年两长一短三学期制,四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共安排8个长学期和3个短学期。
教学周安排:每学年两个长学期各安排授课16周和考试1-2周,每学期的课时分布、课程先修后继的安排要科学、合理。
寒暑假一般共安排12周。
短学期安排:优化短学期课程,集中开展创新创业竞赛、国际专家课程、企业创新工作坊、知识产权讲座等,提升教学活力与产教多方位融合,形成“协同育人”品牌教学模式。
✧短学期时间为3周;第一个短学期统一安排军事技能课程,第二、三个
短学期安排4-6个学分的教学活动,主要安排部分集中性实践环节、部
分通识选修课、部分短学时的专业选修课、部分辅修专业课程、部分重
修班课程、第二课堂活动等。
✧统筹设置以培养创新精神、增强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学习项目和科技创新
活动等内容;以拓展国际视野、增长见识为目标的国内外交流交换、短
期实习实训等内容;以提高人文情怀、培养艺术素养为目标的高雅艺术
活动、人文素质讲座、学科专业发展讲座等内容;以补充完善长学期课
程为目标的专业特色课程、课程设计、创新研修课程、专业辅修课程、
实验补修课程等内容。
2、学分、学时安排
毕业学分要求:四年制专业最低学分要求为165学分。
理工类专业实践教学
累计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不少于25%,其他类专业实践教学累计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不少于20%。
学分学时对应关系:课程的学时数原则上应为8的倍数。
理论课程一般每16学时计1学分,实验(实践、上机)课程一般每32学时计1学分,低于16学时的课内实验按照理论课计算。
原则上毕业设计(论文)每1周计0.5学分,其他集中性实践环节每1周计0.5学分,社会实践等分散进行的实践环节满32学时计1学分。
周学时安排:每学期均衡安排课时,原则上每周安排24学时左右的课堂教学,周学时数最多不超过30学时。
各专业总学时一般应控制在理工类本科专业总学时不超过2600学时、其他类本科专业不超过2400学时。
3、五年制本科专业学期安排、学分、学时在参考此细则基础上另外制定实施方案。
四、课程考核安排
原则上各专业平均每学期安排3门左右课程考核方式为考试,统一采用百分制。
其余课程考核方式为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