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承包经营流转合同
草场承包责任制度范本
草场承包责任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草场承包责任制度,保障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促进草地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范本。
第二条承包范围和原则承包范围: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草原(不含苇塘),包括天然草原、草山草坡、人工草场和半人工草场。
承包原则:(一)实行草场承包责任制,应贯彻管建用结合的原则;(二)草场承包应根据群众自愿,采取多种形式;(三)草场承包应贯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四)凡实行承包的草场,承包期不少于十五年,子女可以继承。
第三条承包形式(一)养畜户承包。
按饲养牲畜头数划给养畜户承包的草场,实行户管、户建、户用。
(二)以养畜为主的,按养畜数、劳力、人口比例承包。
第四条承包程序(一)草场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立。
草场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使用权归农牧民所有。
(二)草场承包。
农牧民自愿参与承包,与草地所有权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明确承包范围、期限、权利和义务等。
(三)草场使用权证的发放。
承包合同签订后,由草地所有权单位为农牧民发放草场使用权证,作为承包草场的法律凭证。
第五条承包者的权利和义务权利:(一)享有承包草场的使用权,可以依法利用草场从事畜牧业生产;(二)享有承包草场的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草场使用权,发展草场经济;(三)享有承包草场的继承权,承包期届满后,子女可以继承承包权。
义务:(一)合理利用草场资源,防止草场退化,保证草场的可持续利用;(二)履行承包合同约定的义务,按时缴纳草场承包费;(三)遵守国家有关草场保护和管理的规定,不得非法转让、出租、抵押草场使用权。
第六条草场承包费的收取和使用草场承包费由草地所有权单位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用于草场的维护、管理和改善。
草场承包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农牧民公布。
第七条草场承包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草场承包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执行。
(二)草场承包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9号]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9号)《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1999年第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自治区主席云布龙1999年1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进一步完善草原承包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内实行承我经营的全民所有草原和集体所有草原。
未实行承包经营的全民所有草原和集体所有的机动草原不得流转。
第三条在草原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方之间承包的草原进行适当调整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遵循自愿、有偿、合法以及不改变草原用途的原则,并有利于发展畜牧业生产,有利于草原的保护和建设。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当事人进行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五条提倡草原承包经营权就近流转。
全民所有草原承包经营权优先在本旗县内流转,在本旗县内不能实现流转的,可以在本旗县以外流转。
集体所有草原承包经营权优先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流转,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不能实现流转的,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流转。
第六条承包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倡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一)无牲畜或牲畜较少的;(二)已不从事畜牧业生产的;(三)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已不在当地经常居住的;(五)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使用草原的。
第七条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第三方必须具有从事畜牧业生产的能力,履行草原保护和建设的义务,保证草原等级的稳定和提高,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利用草原从事非畜牧生产经营活动。
草原承包合同协议书范本完整版
草原承包合同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 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甲方(发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 号:为加快畜牧业发展,提高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草原生产力,增加草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黑龙江省草原条例》、《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期限:承包期__________ 年,从_____ 年_____________ 月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二、承包草原面积、地点。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 公顷草原承包给乙方,该草原位于_______________ 坐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使用现状_________ 植被类型 __________ 。
(草地图及坐标点附后)三、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义务1、保护乙方合法的经营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承包权。
2、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3、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对乙方使用的草原进行调整。
草原流转合同模板
草原流转合同模板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合法的草原使用权,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甲方的草原使用权,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草原流转合同。
一、流转草原的基本情况1. 草原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草原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草原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草原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5. 草原权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6. 草原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流转方式及期限1. 流转方式:租赁/转让/承包等。
2. 流转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草原使用期限届满。
三、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1. 流转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草原流转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2. 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流转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保证流转草原的权属清晰,无争议。
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草原,并确保草原符合约定的用途和条件。
3.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流转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草原,并按照约定的用途进行经营。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流转费用,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草原保护政策。
3. 乙方应妥善保护草原资源,不得进行破坏性或非法使用。
六、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约定交付草原或草原存在权属争议,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流转费用或违反合同约定使用草原,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草牧场租赁合同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承租的草牧场上,具有生产经营畜牧业的权利。
2、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 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草场租赁费,对承租草牧场不得擅白改变用 途,不得使其荒芜,转让草牧场乙方必须与甲方协商,投入固定资产 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归乙方。并对租赁的草牧场进行有效保护, 对圈 舍进行扩建的范围控制在现有固定资产周围,租赁期满乙方返还草木 场,所扩建固定资产由乙方白行清除。
1、 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草牧场上放羊的只数不少于1000只基础母 羊,原合同才有效。
2、合同期满甲方必须让乙方延期放牧至20XX年10月30日。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二:草牧场转让合同
草牧场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同意将白己在独贵塔然高勒镇白音不拉嘎 查所承包的草牧场内的河槽转让给乙方,以供乙方使用。界限:东边 线魏栓住草场,西边线丁凤三草场,南边线杨玉荣草场,北边线陈贵 林草场。总面积为380亩。承包期限为10年。
一、甲方采用租赁的方式将其所承包经营的草牧场和130亩饲料地流
转给乙方经营。西侧一块70亩饲料地、135亩林地归甲方经营。
二、乙方不得改变承包草牧场的现有用途,乙方必须继续在该草牧场
上从事畜牧业,不得耕地开发、开荒、栽树等,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
三、草牧场租赁期限为17年,从20XX年6月7日起,至2027年
一、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转让费,由甲方出具
收据。在乙方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经营活动,如甲方 违约按承包费的1.5倍赔偿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承包费; 如遇不可抗力的时间,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牧草合同书样本
牧草合同书样本•相关推荐牧草合同书样本(通用5篇)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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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草合同书样本1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一、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元/单斤)、金额:____二、质量标准:纯净度/芽率≥82%,提供质检报告。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按上述第一条质量标准验收,如收货一周内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产品外观合格。
货物到后20天内不提出发芽书面异常,则视为发芽率正常。
发芽率检测以取样填充存的种子作为检验样本。
供方保证所出售的种子品种纯正,质量符合上述约定的标准。
四、结算方式及交货期限:合同签订成立后,需方需预付20%的定金。
供方须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发货,并开具正规发票和清单给需方,结算货到代收货款,货到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货款60%,技术人员到达甲方项目部需支付10%,剩余款项待工期完工达到甲方验收标准,支付乙方。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代办托运,运费由需方承担。
需方指定到达地址:指定运输方式:指定收货人:六、违约责任:如供方所供种子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时,需方可将取样封存的种子送交国家种子检验部门检验,如确系种子有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责任。
七、供方保证的赔偿责任为购买该批种子中有质量问题的种子货款及样关运费和检测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证种子出芽覆盖率达到80%—85%,如若未达到乙方将承担甲方的种子费用及误工费用注(自然外界因素除外—恶劣天气、自然灾害)。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其它未尽事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有其它变更,以双方盖章的文字材料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草原承包合同(合集10篇)
草原承包合同(合集10篇)草原承包合同1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为了农、林、牧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牧业养殖形式,甲方将个体所有的牧民草场承包给乙方,用于牧业科技的开发应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位置和面积: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草原监理所批准,将位于三台镇红柳村草原承包给乙方,草场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经草原主管部门及村委会批准转包手续后方可生效。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1.土地用途为牧业、林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及牧业种植草场和养殖。
2.承包形式:企业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该地上没有任何地上建筑物。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该土地的承包期从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合计人民币元,从甲方办理转让合同后当天一次性付清该款项。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保障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草原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新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和补贴,由甲方代领归乙方所有。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草原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甲方无权干涉。
草原承包合同书(承包合同)
草原承包合同书(承包合同)(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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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修改
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丙方(发包方):杭锦旗呼和木独镇嘎查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有偿、诚信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草场流转协议:第一条承包经营草牧场的位置及基本情况1、甲方将依法取得的位于嘎查亩(草场证号:)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使用。
2、流转的草牧场四至界限以GPS勘测图为准(四至界限图附后)。
第二条经营期限1、甲方和丙方同意该宗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甲方流转给乙方经营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承包草牧场的承包经营权于2028年5月31日到期。
到期后甲方和丙方同意该草牧场由乙方继续经营,甲方不再享有承包经营权,丙方也不得再向第三方发包。
第三条流转土地的用途用于开展生态治理、林草产业一体化发展、沙产业发展、农牧业产业化发展。
第四条流转费及支付方式1、流转费按每年每亩8元人民币计算,流转期限为年,流转草场共计亩,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附着物折价(零元)3、以上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4、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流转费和附属物折价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承诺并保证在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合法享有本合同书第一条所列草场承包经营权,且不存在任何承包经营权或四至界限的纠纷。
界限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2、甲方应于本合同书生效之日起将本合同书约定的草牧场及权属有关资料付给乙方。
3、甲方在乙方经营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干预乙方对草牧场的经营和使用。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土地经营权流转手续。
5、甲方同意乙方在经营期限内对外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它方式流转,并协助乙方办理流转手续。
6、在甲方原承包期限内(1998年5月31日到2028年5月31日)国家、地方政策针对牧民的草原生态补贴应由甲方享受的可由甲方享有,其它政策补贴由乙方享有。
草原承包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草原承包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今年开始,一个名为草原承包合同范文一甲方(发包人):肇州县卫星种畜场乙方:承包人):李雪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70亩草原承包给乙方,该草原位于肇州县卫星种畜场东至兴城界西至昌德界南至四分厂北至北公路二、承包期限从月年月承包期为30年。
三、承包费每年人民币玖拾万元人民币,乙方按规定定交齐当年的草原承包费,如乙方不能按时缴纳承包费按照银行利息赔付给甲方,但甲方无权收回草原。
四、甲方的权利:收取乙方草原承包费,制止乙方破坏草原资源及草原保护设施的行为。
五、甲方的义务: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保护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承包期满,在同等的要件下优先发给乙方。
六、乙方的权力:依法享有对草原的生产、管理、经营自主权;依法享有草原产品处置的权利,承包草原被征用、使用、占用时,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
七、乙方的义务:按时交纳草原的承包费用,依法保护和使用草原,不得非法改变草原的用途。
1、自签完合同之日起,以前草原上的一切经济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2012年月日草原承包合同范文二包方:承包方:草原承包合同书甲方(发包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承包方):家庭住址:为加快畜牧业发展,提高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草原生产力,增加草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黑龙江省草原条例》、《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26卷㊀第1期2017年3月青海草业(草原监理专刊)QINGHAIPRATACULTURE㊀㊀㊀㊀㊀㊀Vol.26.No.1㊀㊀㊀㊀㊀㊀Mar.2017文章编号:1008-1445(2017)01-0079-0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政办 2016 206号各市㊁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㊁办㊁厅㊁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加强草原流转服务㊁管理和监督工作,根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青海省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㊁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㊂全面理解㊁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系列精神,以保障国家生态安全㊁促进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为目标,坚持草原国家所有,实现所有权㊁承包权㊁经营权三权分置,充分保障农牧户经营权流转自主权益,建立健全草原流转服务体系,规范草原流转服务与管理,引导农牧民依法有序流转草原经营权,大力发展草原生态畜牧业,促使牧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应,促进草原生态保护与畜牧业发展良性互动㊂(二)基本原则㊂坚持草原国家所有权,稳定农牧户承包权,放活草原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㊁集体经营㊁合作经营㊁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㊂坚持依法㊁自愿㊁有偿原则㊂以农牧户为主体,政府规范引导,市场配置资源,草原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牧户意愿㊁不得损害农牧民权益㊁不得改变草原用途㊁不得破坏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草原生态环境㊂坚持服务㊁引导㊁依法规范的原则㊂加快建立健全草原流转服务体系,加强草原流转服务与草原保护监督管理,依法规范草原经营权流转程序和流转行为,引导农牧民依法有序流转草原经营权,严格流转合同管理,妥善调处草原纠纷,稳步推进草原适度规模经营㊂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牧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草原流转形式㊂着眼于草原流转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流转模式及有效的服务和管理方式,充分发挥草原经营权流转效能㊂二㊁工作重点(三)建立健全草原经营权流转登记制度㊂建立健全草原承包合同取得权利㊁登记记载权利㊁证书证明权利的草原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是稳定草原承包关系㊁促进草原经营权流转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㊂完善草原承包合同,健全草原登记簿,颁发草原权属证书,强化草原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为开展草原流转㊁调处草原纠纷㊁落实草原补奖政策㊁进行草原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㊂乡镇人民政府草原流转服务机构要认真落实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积极开展草原经营权流转备案登记工作,完善承包草原和农牧户信息数据建设,做好草原经营权流转基础性工作㊂建立健全草原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利于服务管理㊂凡草原承包确权工作完成的地区,草原经营权流转时要以确权核定的面积㊁四至界限等为准;尚未确权的,暂以完善草原承包发放的 两证一合同 为准,待确权工作完成后及时进行变更㊂(四)落实草原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指导及鉴证制度㊂乡镇人民政府草原流转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草原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指导及合同鉴证职责㊂在流转合同签订前着重审核草原流转规模㊁97流转用途㊁流转方式㊁流转期限以及草原流转主体是否合法,草原经营权受让方是否具有畜牧业生产经营能力,是否为禁牧草原等,防止出现草原流转期限超过承包剩余年限㊁流转方式和流转主体不合法㊁流转后改变草原畜牧业用途以及违法将禁牧草原进行流转等情况,严格落实草原流转合同鉴证,及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㊂工商企业流转草原的,必须具有从事畜牧业生产能力,履行草原保护和建设的义务,不得利用草原从事非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省农牧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资格审查㊁项目审核㊁风险保障金制度,对草原流转条件㊁经营范围严格审查,严厉查处违规改变草原用途的行为㊂(五)鼓励创新草原经营权流转形式㊂鼓励承包农牧户依法采取转包㊁出租㊁互换㊁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草原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农牧户长期流转承包草原并促进其转移就业㊂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草原经营权流转优先权㊂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草原的,原则上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且需经发包方同意㊂以其他形式流转的,应当依法报发包方备案㊂(六)严格规范草原流转行为㊂草原承包经营权属于农牧户,草原是否流转㊁流转价格如何确定㊁流转形式如何选择等,由承包农牧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归承包农牧户所有㊂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㊂没有农牧户的书面委托,农牧区基层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牧户的承包草原,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社农牧户承包草原集中对外招商经营㊂防止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㊂严禁通过定任务㊁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㊁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草原流转㊂(七)加强草原流转管理和服务㊂省农牧厅要研究制定草原流转市场运行规范,加快推动发展多种形式的草原经营权流转市场㊂县㊁乡人民政府要依托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或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草原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建立草原流转监测制度,健全草原流转信息档案,及时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㊁政策咨询等服务㊂引导承包农牧户与受让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使用统一的省级合同示范文本㊂依法保护受让方草原经营权益,流转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㊂加强草原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化解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纠纷㊂(八)加强草原流转用途管制㊂坚持草原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草原㊂严禁借草原流转之名违规搞非牧建设㊂严禁在流转草原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等㊂严禁非法占用草原开垦植树及其他毁坏畜牧业生产条件的行为㊂严禁破坏㊁污染草原,损毁草原基础设施㊂县级人民政府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要严格依法履行草原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流转草原的监督管理,强化草原用途管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㊂依法保证流转草原用于畜牧业生产,坚决制止破坏草原生态行为㊂坚决查处通过 以租代征 违法违规进行非牧建设的行为,坚决禁止擅自将草原 非牧化 ㊂三、组织保障(九)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㊂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关系到农牧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㊂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机构,加强对草原流转情况的调查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做好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㊁协调和监督等工作㊂(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业务培训㊂各级农牧部门要广泛宣传草原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农牧民群众规范流转草原的自觉性㊂要加大对草原流转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开展草原流转有关法律㊁法规㊁规章和相关政策㊁草原流转登记㊁合同签订㊁备案登记㊁流转统计数据上报等业务培训,为推进草原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提供人才保障㊂(十一)强化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㊂各级国土㊁农牧部门要加强对流转草原用途的监管,认真做好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前的信息核实㊁受让方资格核查㊁流转合同登记㊁备案及流转后跟踪服务等工作㊂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流转草原行为㊂及时研究新情况㊁解决新问题,完善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和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草原生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㊂(十二)搞好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㊂各级农牧部门要建立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㊁进度㊁08青海草业㊀㊀2017年㊀㊀第26卷㊀㊀第1期经营等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加强草原流转工作的信息搜集㊁整理和报送工作,草原流转管理服务机构按月㊁季㊁半年㊁年度进行统计,逐级上报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㊂本意见自2016年12月9日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8日㊂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10日18㊀㊀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㊀关于规范全省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99 号《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1999年第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自治区主席云布龙1999年12月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进一步完善草原承包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内实行承包经营的全民所有草原和集体所有草原。
未实行承包经营的全民所有草原和集体所有的机动草原不得流转。
第三条在草原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方之间承包的草原进行适当调整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遵循自愿、有偿、合法以及不改变草原用途的原则,并有利于发展畜牧业生产,有利于草原的保护和建设。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当事人进行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五条提倡草原承包经营权就近流转。
全民所有草原承包经营权优先在本旗县内流转,在本旗县内不能实现流转的,可以在本旗县以外流转。
集体所有草原承包经营权优先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流转,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不能实现流转的,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流转。
第六条承包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倡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一)无牲畜或者牲畜较少的;(二)已不从事畜牧业生产的;(三)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已不在当地经常居住的;(五)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使用草原的。
第七条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第三方必须具有从事畜牧业生产的能力,履行草原保护和建设的义务,保证草原等级的稳定和提高,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利用草原从事非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旗县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流转的形式第九条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一)转让:是指承包方将草原承包经营权转给第三方,包括互换;(二)转包:是指承包方将草原承包经营权又承包给第三方,包括租赁;(三)合作:是指承包方以草原承包经营权入股,与他人联合经营;(四)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形式。
草原承包合同7篇
草原承包合同7篇草原承包合同1包方:承包方:草原承包合同书甲方(发包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承包方):家庭住址:为加快畜牧业发展,提高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草原生产力,增加草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黑龙江省草原条例》、《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承包期50年,从20__年09月30日起至 20__年09月29日止。
二、承包草原面积、地点。
甲方将五万公顷草原承包给乙方,该草原位于坐标为、。
使用现状植被类型。
(草地图及坐标点附后)三、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义务1、保护乙方合法的经营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承包权。
2、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3、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对乙方使用的草原进行调整。
确需适当调整的,甲方应考虑优先收回、调整承包草场中的零散、低产地块,并按草原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办理。
4、保护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包给乙方。
6、为乙方开具草原承包费均收据,作为乙方义务完成的凭证。
7、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的9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登记造册并向乙方颁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
(二)甲方的权利1、收取乙方的草原承包费。
2、如果乙方没有按时缴纳承包费,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草原及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并终止合同。
3、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
4、监督乙方履行改良建设草原义务,保证草原牧草产量逐步提高。
5、制止乙方破坏草原资源及草原保护设施的行为。
四、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依法享有对承包草原的生产、管理、经营自主权。
2、依法享有承包草原产品处置的权利。
3、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对该承包草原的优先承包权。
4、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赔偿损失及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21.03.26•【字号】锡署办发〔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草原资源正文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锡林郭勒盟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经行署2021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2021年3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流转原则第三章流转方式第四章流转合同第五章流转程序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锡林郭勒盟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规范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引导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锡林郭勒盟境内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草原和国有草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草原承包经营期内,在不改变所有权性质、用途的基础上,承包经营者将全部或部分草原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或组织从事畜牧业生产经营的行为。
第二章流转原则第四条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
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影响草原生态的整体性和稳定性,不得破坏草原生态资源环境,不得损害草原生态综合生产能力。
(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在依法依规、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有偿流转。
不得违背农牧民意愿,不得改变草原所有权性质、用途,不得损害草原承包经营者权益。
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GF-2020-2603)
附件2GF-2020-2603 合同编号: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二○二○年五月1使用说明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供集体林权流转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二、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对合同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咨询。
三、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
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在选择项前的□打√。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章或者摁手印。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市场主体填写市场监管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农业农村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八、本合同编号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
2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甲方(出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 _______乙方(受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 _______为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草原流转合同范本
草原流转合同范本甲方(转出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所: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所: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一、流转草原的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_的草原,面积_________亩,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流转给乙方从事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流转期限草原流转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草原交付乙方。
三、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一)流转价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1. 以实物形式支付。
乙方每年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公斤(大写:_________)的_________作为草原流转价款。
2. 以现金形式支付。
乙方每年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作为草原流转价款。
3. 其他:_________。
(二)流转价款支付方式为_________:1. 一次性支付。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草原流转价款。
2. 分期支付。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草原流转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以后应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的草原流转价款。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草原交付乙方。
(二)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收取草原流转价款。
草原流转合同书
草原流转合同书草原流转合同书一、引言草原是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对于农牧民的生计和生态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保护草原资源,并促进草原生态经济的发展,草原流转合同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经济合作方式。
本文将介绍草原流转合同的相关内容,包括合同的定义、流转的原因、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等。
二、定义草原流转合同是指农牧民通过合同的方式,将其名下的草原使用权委托给他人或单位,以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
这种合同关系的建立,旨在改善传统农牧业的发展模式,提高草原资源的合理利用程度。
三、流转的原因1. 农牧民收益增加:草原资源经过合理管理和开发,能够为农牧民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
通过将草原流转给有经济实力和技术专长的个人或单位,农牧民能够获得租金或分红收益。
2. 专业管理和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需要专业的管理手段和经验。
通过流转合同,草原资源可以被专业的管理者进行保护,以实现可持续利用和生态恢复的目标。
四、合同条款1. 草原流转期限:合同应明确规定草原流转的期限,包括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期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续签时进行调整。
2. 流转费用和分红: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流转方需要向农牧民支付的流转费用,以及根据草原资源利用情况确定的分红方式和比例。
3. 资源管理责任:流转方应承担对流转草原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责任,并遵守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严禁破坏草原生态环境。
4. 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在草原流转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合同可以被解除。
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的支付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流转合同的履行流程1. 协商达成意向:草原流转合同的履行首先需要双方达成流转意向,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 编制合同草案:基于意向达成,双方可以编制草原流转合同的草案,对合同内容进行详细的规定。
3. 签订合同:在草原流转合同草案得到双方认可后,双方可以进行签订正式合同的程序,包括签字、盖章等。
4. 履行合同:签订合同后,双方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包括流转费用的支付、资源管理和合同解除等。
荒地草地转让合同范本最新
荒地草地转让合同范本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荒地草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荒地草地基本情况1.1 荒地草地位于____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__村(社区),总面积为_____亩。
具体地块的地理位置、四至范围、土地用途等详见附件一。
1.2 荒地草地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未进行过任何开发和利用。
第二条转让内容及转让价格2.1 甲方同意将上述荒地草地的经营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2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2.3 乙方支付转让款后,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荒地草地的实际控制权,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3.1 甲方权利与义务(1)保证其对荒地草地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确保乙方能够合法使用和经营该地块。
(2)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荒地草地的用途。
(4)在合同期限内,如遇土地征收、征用等特殊情况,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1)按照约定支付转让款,合法使用和经营荒地草地。
(2)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3)在合同期限内,如遇土地征收、征用等特殊情况,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甲方处理相关事宜。
(4)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荒地草地恢复至转让前的状态,不得损害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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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承包经营流转合同
甲方 (流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草原承包经营权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依法履行义务,提高草原的利用率,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立订本合同。
一、总则
流转的草原属国家所有,流转期内乙方对草原拥有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乙方享有再次流转的权利。
三、流转期限和流转形式、流转款项:
流转期限为年月日起至2050年12月31日。
流转形式为转包。
四、流转草原的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支持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乙方依法合理利用。
2、依照本合同约定一次性获得全部流转款项。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法定义务。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支持乙方发展、进行规模经营,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权。
3、依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帮助或服务。
(三)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法律和本合同规定,享有流转草原的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及再次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依照法律和本合同规定,流转期内享受相关惠民政策、综合开发等,对建设成果享有全部收益权;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支持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乙方依法合理利用。
2、依照本合同约定一次性获得全部流转款项。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法定义务。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支持乙方发展、进行规模经营,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权。
3、依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帮助或服务。
(三)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法律和本合同规定,享有流转草原的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及再次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依照法律和本合同规定,流转期内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项对草原的无偿补贴、优惠政策、综合开发、支持补助等,对建设成果享有全部收益权。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乙方在承包期内有权转包给第三方。
(四)、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在不破坏草原生态的前提下组织规模经营,保持水土平衡。
2、依法保护、建设合理利用草原,不得给草原造成永久性损害。
3、自觉接受国家各级草原监理部门的行政监督。
4、按协议规定一次性支付流转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赔偿。
2、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金及损失按流转草原当年收益的100%。
3、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责任。
七、合同变更或解除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依法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1、符合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草原承包合同变更或解除条件的;
2、草原无法使用约定用途的;
3、因国家建设征用地等,草原面积发生变化等;
4、其它经双方协商一致的。
5、在流转期内,合同变更后,重新签订的合同,不得与原合同中草原约定的用途抵触;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在实施期间,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如需延长流转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并重新签订合同;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流转价款计:大写:()
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如需延长流转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并重新签订合同: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村(牧)民委员会各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村委会:(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