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关于成立价格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医院内价格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包括门诊、住院、手术、检查、治疗、药品、耗材等。
第三条医院价格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合理、透明原则,确保医疗服务收费符合国家规定,保障患者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医院价格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价格执行情况。
第五条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价格管理制度,包括:(一)负责制定医院价格管理实施细则;(二)负责医院价格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三)负责医院价格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四)负责医院价格投诉的处理;(五)负责医院价格自查、检查及整改。
第三章价格管理内容第六条医院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七条医院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分为基本医疗服务和非基本医疗服务。
(一)基本医疗服务包括门诊、住院、手术、检查、治疗等项目;(二)非基本医疗服务包括特需服务、康复治疗、临终关怀等项目。
第八条医院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由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规定、医院成本和市场竞争情况,提出建议,经医院领导班子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医院药品、耗材价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不得擅自加价。
第十条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负责定期对医院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进行审核,确保价格合理、合规。
第四章价格公示与投诉处理第十一条医院在门诊大厅、住院部等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等信息。
第十二条医院设立价格投诉电话、邮箱等渠道,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收费的投诉。
第十三条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负责受理价格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回复患者。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医院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对价格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24年医院物价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医院物价管理制度范文一、构建完善的内部价格监督机制。
设立医院物价审核监督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挂帅,并下设医院物价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
该机制将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并将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的核心指标。
二、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体制,由院领导分管,物价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全院各科室负责具体执行。
三、医院物价审核管理领导小组将每季度对全院药品、医用耗材、服务项目等收费价格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审核,并根据需要可开展临时突击检查审核。
检查情况将及时上报院领导,并对发现的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
四、实行物价员岗位责任制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
临床科室护士长兼任物价员,负责本科室的物价管理工作。
有收费项目的科室,其科主任为本科室的医疗收费管理责任人,需配合物价员(病区为护士长)做好医疗收费的检查、监督工作。
在无护士长的科室,科主任将兼任物价员职责。
五、各科室物价员需负责传达并贯彻执行上级或本院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及现行收费标准,同时搜集并反馈收费过程中遇到的价格问题,协助解决。
还需配合上级对收费价格执行情况的调查或检查,做好本科室收费方面的原始记录与核对、收费标准的测算与申报,以及接待病人查询等工作。
六、各科室应严格遵守国家物价政策、法规,认真执行现行收费标准,确保收费准确无误,不多收、不少收、不漏收、不滥收,并积极配合医院做好收费管理工作。
七、各科室在开展新业务、新项目前,需提前一个月做好初步成本核算,并拟定收费标准。
之后,需以书面形式向院物价审核管理领导小组申报,待审核同意后,相关科室方可执行。
八、各科室负责人需高度重视收费价格管理,全力支持物价员对本科室执行物价政策的管理工作。
九、物价审核管理小组将每半年组织一次相关成员和全院物价员学习物价政策的活动,进行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年终时,将进行一次评比,对执行物价政策表现优异的科室和个人,将提请医院给予奖励。
2024年医院物价管理制度范文(二)一、医院物价管理小组,作为医院物价管理工作的核心,其成员由各科室的物价员构成。
医院成立价格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成立价格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工作,促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维护患者与医院的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卫规财发〔2011〕32号文件精神,医院特成立价格管理委员会.机构名称:物价管理委员会组长:成员:价格管理部门:经管办专职价格管理人员:兼职价格管理人员:各科主任负责价格督导检查,至少设置一名兼职人员收文后报经管办备案一、价格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一根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研究制订医院医药价格管理制度、考评指标及奖惩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二对医院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三讨论、决定医院收费管理机制等重大事项.二、专职价格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药品价格进行管理及对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进行测算;二参与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前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院前的收费许可审核;三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并监督、检查各科室执行情况;四严格贯彻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审核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管理人员负责、药品价格及耗材价格管理人员负责医用耗材价格,并依据政府医药价格政策的变动,及时调整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标准;五定期对门急诊、住院患者费用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科室,对不规范收费行为及时纠正;六对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及备案;七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进行价格公示,在医药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进行调整公示;八接待医药价格咨询,处理医药价格投诉;九对兼职价格管理人员进行价格政策业务指导、培训;十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医药价格检查;十一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和统计工作,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三、兼职价格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配合价格管理部门接受上级部门和医院组织的医药价格检查;二对本科室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及备案;三协助价格管理部门检查处理本科室的医药价格咨询与投诉;四对医药价格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及时反映、报告科室新技术、新疗法新项目开展情况,提供基础资料;五接受有关医药价格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医药价格政策法规.。
医院院长价格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包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医疗器械价格等。
第三条我院价格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价格政策。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价格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价格管理的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价格管理委员会下设价格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价格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价格管理工作。
第三章价格管理内容第七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合理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应公开透明,在医院醒目位置公布,方便患者查询。
(三)医院应定期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审核,确保价格合理。
第八条药品价格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合理制定药品价格。
(二)医院应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三)药品价格应公开透明,在医院醒目位置公布。
第九条医疗器械价格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医疗器械价格政策,合理制定医疗器械价格。
(二)医院应从合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确保医疗器械质量。
(三)医疗器械价格应公开透明,在医院醒目位置公布。
第四章价格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医院价格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价格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价格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对价格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对违反价格政策、乱收费的,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对不执行价格政策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对违反价格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价格协会关于建立山东省大型医疗设备服务价格专家审议委员会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价格协会关于建立山东省大型医疗设备服务价格专家审议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价格协会•【公布日期】2002.04.25•【字号】鲁价费发[2002]116号•【施行日期】2002.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价格协会关于建立山东省大型医疗设备服务价格专家审议委员会的通知(鲁价费发[2002]116号二00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各市物价局、价格协会(学会):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进一步改进价格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计价格[2001]1225号)要求建立政府定价专家审议制度,对一些技术性较强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审议,以提高定价的科学性。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国家计委令第17号)也要求制定或调整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集体审议制度。
有定价权的政府部门应建立价格审议委员会或其它集体审议方式,负责听取制定或调整价格的汇报,咨询有关情况,审议并作出是否制定或调整价格的决策意见。
根据上述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17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规范调整我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129号)中关于建立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收费标准单台件审批和收费许可制度的规定,加强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收费管理,通过价格杠杆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大型医疗设备的应用质量,省物价局和省价格协会决定聘请我省部分在大型医疗设备应用与管理方面有较高威望和造诣的专家,建立山东省大型医疗设备服务价格专家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议委员会”)。
“审议委员会”成员由省物价局和省价格协会聘任,具体承担全省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大型医疗设备服务价格的论证和评议工作,提出核定收费标准的建议。
“审议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两名和委员若干名。
民营医院关于成立委员会的红头文件格式
中XX筹字[2019] 001号签发人:——————————★——————————关于成立医院各委员会的通知医院各科室:为切实提升XX医院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专业工作者技术交流与协作,密切各医疗单位XX 专业工作者的相互联系,提高本专业技术水平和学术水平,促进我市XX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XX医院XX专业委员会。
主题词:机构设置通知医院办公室 2019年9月1日印中XX筹字[2019] 002号签发人:——————————★——————————关于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为了加强医院日常院务公开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管理,依法执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的文件精神,特成立院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主题词:机构设置通知医院办公室 2019年9月1日印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为规范医院管理,保证医院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病案管理,提高病案书写质量,进一步完善病案管理专项工作,特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
1、制订病案管理工作规划。
包括:病案编号系统,病案列方式与方法的确定,病案管理工作必须实现的计划目标等。
2、制定本院病案管理规章制度。
督促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3、拟定审核医疗业务系统各种表格的内容和形式。
4、组织病案质量检查,评议病案书写质量和病案管理质量。
5、负责有关病案管理工作方面的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
6、处理病案工作中的争议,包括治疗结果级别确定,诊断符合程度的级别确定,病案记录质量级别的确定。
7、建立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病案管理工作会议。
8、定期向院长汇报病案工作执行情况,每年一次向院领导作出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
主任:副主任:成员: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1、负责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监督和管理。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范文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范文
为了确保医疗机构的价格管理合理、公平、透明,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医疗机构制定了以下价格管理制度:
1. 价格制定原则和依据
-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确定价格,坚持政府定价政策的指导。
- 综合考虑医疗机构的运营成本、服务质量、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定价。
- 参考同行业医疗机构的价格水平,确保价格具有竞争力。
2. 定价程序和监督机制
- 定价程序包括价格调研、定价方案制定、公示和报批等环节,确保定价过程科学合理。
- 建立价格审议委员会,对医疗机构的定价方案进行审核和决策,并对定价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 定期进行价格监测和调整,确保价格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3. 价格公示和信息透明
- 医疗机构应在明显位置公示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表和特殊服务价格表,向患者提供明确的价格信息。
- 医疗机构应建立价格咨询热线和网上平台,向患者提供价格咨询和查询服务,确保价格透明度。
- 医疗机构应向患者提供合理的费用解释,解答患者对价格的疑问和质疑。
4. 价格监督和投诉处理
- 建立价格监督机制,对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进行监测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 接受患者和社会公众的价格投诉和举报,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积极解决患者的合理诉求。
- 定期公布价格监督检查结果和投诉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是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的范文,旨在确保医疗机构的价格合理、公平、透明,为患者提供良好的服务体验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医疗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某某医院关于成立价格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价格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工作,促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维护患者与医院的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卫规财发〔2011〕32号)文件精神,医院特成立价格管理委员会。
机构名称:****物价管理委员会组长:****成员:**** **** ****价格管理部门:经管办专职价格管理人员:*** *** ***兼职价格管理人员:各科主任负责价格督导检查,至少设置一名兼职人员(收文后报经管办备案)一、价格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一)根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研究制订医院医药价格管理制度、考评指标及奖惩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二)对医院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三)讨论、决定医院收费管理机制等重大事项。
二、专职价格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药品价格进行管理及对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进行测算;(二)参与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前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院前的收费许可审核;(三)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并监督、检查各科室执行情况;(四)严格贯彻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审核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管理人员负责、药品价格及耗材价格管理人员负责医用耗材价格,并依据政府医药价格政策的变动,及时调整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标准;(五)定期对门(急)诊、住院患者费用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科室,对不规范收费行为及时纠正;(六)对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及备案;(七)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进行价格公示,在医药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进行调整公示;(八)接待医药价格咨询,处理医药价格投诉;(九)对兼职价格管理人员进行价格政策(业务)指导、培训;(十)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医药价格检查;(十一)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和统计工作,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关注」卫健委下令:全国公立医院内部定价不再“自由”
「关注」卫健委下令:全国公立医院内部定价不再“自由”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导读:2020年1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下称《规定》)。
《规定》明确,该文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全文共七章二十八条,旨在强化医疗机构价格管理意识和内部价格管理部门职责,明确部门设置、人员管理、职责任务、管理机制等具体内容。
公立医院服务项目、药品、耗材价格将成整治重点按照《规定》,该文件主要是用于指导全国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内部价格制定管理工作,对于非公立医疗机构也可参照执行。
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是指对医疗机构诊疗活动中发生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和医用耗材等价格行为的内部管理。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价格行为的内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负责部门具体组织本单位内部价格行为管理工作。
同时,县级及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责任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指导和检查。
各科室至少配备1名医疗服务价格人员根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价格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当由医疗机构分管领导、价格管理部门及财务、医务、护理、医保、信息、药事、物资管理、医技、质控、设备、纪检监察等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院价格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决策。
三级医疗机构应当配备3—5名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人员;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应当配备1—3名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人员。
各医疗机构依据机构规模和医疗服务量可适当增减人员数量。
各业务科室(部门)设置兼职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人员,每个科室(部门或病区)至少设1名。
专职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1)能够正确理解、掌握和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并依法开展价格管理工作;2)掌握基本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知识,了解卫生、财会、经济、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熟悉业务科室开展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及主要成本构成;3)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妥善处理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方面的咨询与投诉;4)工作中能够坚持原则,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做好价格政策宣传与解释,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并检查各科室执行情况,对医疗机构不规范收费行为予以纠正;5)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并每年接受行业专业化培训。
城西卫生院价格管理制度
城西卫生院价格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城西卫生院服务价格,并确保患者获得公平公正的医疗服务,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价格制定原则1.价格公开透明城西卫生院价格应当公开透明,患者自愿选择服务项目并知晓价格后方可进行支付。
2.收费合理城西卫生院价格应当与行业标准保持一致,收费不得超过市场价格。
3.逐级审批城西卫生院价格应当逐级审核、审批,确保各级价格均合理合法。
三、价格管理机构城西卫生院价格管理机构为医院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审核、执行价格。
四、价格制定程序1.制定价格计划医院财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市场调研报告,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价格计划,针对医疗服务、药品等进行明确标准和规定。
2.价格审核价格计划应当经过医务部门、法律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保价格合法、合理、公平。
3.价格发布价格计划审核通过后,城西卫生院应当向社会公布服务价格,并通过各种媒体公告和发布服务价格表格。
五、价格制度执行城西卫生院服务价格执行应当与价格计划一致,禁止进行附加费用和变相收费。
六、价格监督检查1.医院内部监督城西卫生院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医院所有价格进行检查,确保价格合理、公平。
2.外部监督城西卫生院价格应当接受市场管理部门、价格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价格合法、透明、公正。
七、价格争议患者对城西卫生院服务价格有异议,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与医院财务部门进行协商解决。
八、价格制度修订价格制度应当随时根据市场变化和医院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修订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社会反映。
修订后的价格计划应当重新经过审核程序,并重新发布。
关于成立定价委员会的通知
XX公司关于成立定价委员会的通知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产品销售定价管理,规范公司产品定价程序。
经公司研究,决定调整定价委员会成员,并对定价委员会工作职责进行明确。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定价委员会组成主任:公司总经理副主任: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委员: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财务总监,审计监察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生产管理部总经理,销售部总经理、销售部副总经理。
列席成员:销售部综合岗位经理(秘书),根据会议需要临时通知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二、工作职责(一)定价委员会职责1.研究制定产品阶段性销售策略。
随时了解相关行业动态,根据产品成本、利润、税收等因素,分析目标市场需求和竞争因素,对市场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综合考虑,研究和调整阶段性产品销售策略。
2.结合市场分析,根据区域情况,遵循利益最大化与市场接受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各区域公司产品阶段性销售价格。
(二)定价委员会各成员职责1.定价委员会主任、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定价委员会,批准公司定价委员会通过的阶段性销售策略及产品售价。
2.定价委员会副主任,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根据市场调研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对产品阶段性销售策略及定价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或经定价委员会主任授权主持召开定价委员会,履行定价委员会主任职责。
3.定价委员会委员,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根据市场调研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对产品阶段性销售策略及定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合规经营进行审核。
4.定价委员会委员、财务总监:根据市场调研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对产品阶段性销售策略及定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公司财务资金情况,对资金管理方面提出要求。
5.定价委员会委员、审计监察部总经理,负责监督营销策略及价格制定过程的合规性,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及时提示;监督销售策略、产品定价的具体落实执行情况,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产品定价及业务受理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预警加强管控。
一级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一级医院药品价格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的价格管理,包括药品采购、销售、库存、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我院药品价格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药品价格合理、透明。
第二章药品价格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我院药品价格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我院药品价格管理的决策、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设立专职药品价格管理员,负责我院药品价格管理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各科室设立兼职药品价格管理员,负责本科室药品价格管理的日常监督。
第三章药品价格管理内容第七条药品采购价格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按照药品采购相关规定,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
(二)采购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确保药品价格合理。
(三)采购价格应公开透明,不得收取回扣、佣金等不正当费用。
第八条药品销售价格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销售价格政策,确保药品销售价格合理。
(二)销售价格应公开透明,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三)销售价格应与采购价格相符,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价格。
第九条药品库存管理(一)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药品库存与实际使用相符。
(二)库存药品应按照药品有效期管理,及时处理过期、失效药品。
(三)库存药品应分类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条药品使用管理(一)严格执行药品使用规范,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二)合理使用药品,避免过度用药和滥用。
(三)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奖惩第十一条我院药品价格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药品价格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暂停采购或销售药品等处罚。
第十三条对在药品价格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我院药品价格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树立法治观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价格管理各项政策,确保严格执行和操作。
2.熟悉各项价格项目内涵,组织协调并参与相关部门对医
疗服务项目成本进行科学合理测算,提出改进管理、降本增效的建议和措施。
3.参与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和价格谈判,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疗机构前的收费论证审核。
4.参与医保基金支付项目和病种的价格谈判工作。
5.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
6.定期对门(急)诊、住院患者费用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科室,及时纠正不规范收费。
7.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增病种等进行成本测算和价格审核,提出价格建议,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对既有项目价格调整进行报批。
8.对已立项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疗机构制剂等进行成本测算,提出价格建议,提请价格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执行并进行监督。
9.严格贯彻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并依据政府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变动,及时调整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标准。
10.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并检查各科室执行情况,对不规范收费行为予以纠正。
11.定期调研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讨论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并提出建议。
12.对价格管理员进行价格政策(业务)指导、培训。
1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检查。
14.研究制定价格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考评指标及奖惩
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15.对医疗价格的申报、调整、公示、执行、核查、考核、评价等全过程进行组织实施和管理。
医院医疗收费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收费药品价格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工作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医院信用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法》、《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医疗收费标准》,坚持“应收则收、应收不漏、合理收费和禁止乱收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各科室、部门、个人不准擅自提高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自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
二、成立医院医疗收费、药品价格管理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财务科、药剂科、监察室、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门诊部、手术室等科室负责人及专职物价员为管理小组成员。
管理小组的职责是组织职工学习、掌握医、药价格的政策和规定,制定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安排对全院收费执行情况检查,纠正违反规定和不合理的医疗收费、药品价格行为。
三、财务科为医院医疗收费管理的职能部门,配备业务精湛、工作负责的专职物价员,其主要职能:1、负责全院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工作;2、负责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和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院过程中涉及价格管理的相关工作;3、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并监督、检查各科室执行情况;4、严格贯彻执行价格政策法规,审核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用耗材价格。
根据政府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变动,及时调整医院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标准;5、定期或不定期对门诊、住院患者费用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科室,对不规范收费行为及时纠正;6、负责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价格申报及备案工作;7、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价格公示,在价格变动时及时调整公示;8、接待医疗服务价格咨询,处理医疗服务价格投诉;9、对兼职物价管理人员等进行价格政策业务培训;10、协助、配合上级部门的医药价格检查;11、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医疗成本调查、统计工作,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四、药剂科具体负责药品价格管理,配备药品价格专职物价员,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及时准确地按有关药品调价通知调整药品价格。
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
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以下简称“医药价格")管理工作,规范科室收费行为,提高医药价格收费透明度,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各科室在院内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材料等的价格管理和收费行为。
第三条院长全面负责医院的医药价格管理工作。
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医药价格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院设立由院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价格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药价格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决策。
委员会下设价格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医院医疗价格管理工作。
药学部负责具体组织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工作。
各临床医技科室设兼职价格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科室有关医药价格管理落实工作。
第五条价格管理委员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及XX省价格管理相关规定;(二)确定医院价格管理的基本工作思路、原则;(三)讨论、决定医院价格管理机制等重大事项;(四)审议医院价格管理制度、考评及奖惩标准;(五)对医院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价格管理办公室(药学部)主要职责:(一)在价格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HIS价格数据维护、患者费用咨询投诉、价格公示查询等日常医药价格管理事务;(二)拟定医院价格管理相关制度;(三)负责医务人员价格及收费政策培训;指导临床科室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四)负责兼职价格管理人员工作考核;(五)组织院内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检查;(六)负责对科室申请的新增或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进行调研、论证、测算、申报;(七)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监测相关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八)完成价格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兼职价格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做好本科室医药价格管理工作;(二)协助价格管理部门处理本科室的医药价格咨询与投诉;(三)对医院医药价格管理工作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及意见;(四)接受有关医药价格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医药价格政策法规。
精编医院物价管理职责与制度(五)
医院物价管理职责与制度通常所说的物价就是物品的价格,而生产价格是由部门平均生产成本加上社会平均利润构成的价格。
生产价格就是价值的转化形态。
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医院物价管理职责与制度,供大家参考。
医院物价管理职责与制度一、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二、无锡市人民医院价格管理部门三、无锡市人民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一)根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研究制订医院医药价格管理制度、考评指标及奖惩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二)对医院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三)讨论、决定医院收费管理机制等重大事项。
四、无锡市人民医院价格管理部门职责(一)专职物价员的职责1、负责对医疗服务、药品价格进行管理及对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进行测算;2、参与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前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疗机构前的收费许可审核;3、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并监督、检查各科室执行情况;4、严格贯彻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审核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及医用耗材价格,并依据政府医药价格政策的变动,及时调整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标准;5、定期对门(急)诊、住院患者费用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科室,对不规范收费行为及时纠正;6、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及备案;7、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进行价格公示,在医药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进行调整公示;8、接待医药价格咨询,处理医药价格投诉;9、对兼职价格管理人员进行价格政策(业务)指导、培训;10、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医药价格检查;11、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和统计工作,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二)兼职物价员的职责1、配合价格管理部门接受上级部门的医药价格检查;2、对本科室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及备案;3、协助价格管理部门处理本科室的医药价格咨询与投诉;4、对医药价格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及时反映、报告科室新技术、新疗法(新项目)开展情况,提供基础资料;5、接受有关医药价格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医药价格政策法规。
券桥乡卫生院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券桥乡卫生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按照县纪检委在新农合检查中的有关要求,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卫生院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卫生厅制定的《河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
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
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院长、主管院长、财务、各科室主任等参加。
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
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
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
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
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
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
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
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
由会计兼任物价管理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
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
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武汉市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
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
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
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
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
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
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
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
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
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
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
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
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
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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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关于成立价格管理委
员会的通知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价格管理小组职责
各科室:
为加强中心内部价格管理工作,促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维护患者与中心的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卫规财发〔2011〕32号)文件精神,中心特成立价格管理小组。
机构名称:皇姑区龙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价格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价格管理部门:财务科
兼职价格管理人员:
一、价格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能:
(一)根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研究制订中心医药价格管理制度、考评指标及奖惩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中心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三)讨论、决定中心收费管理机制等重大事项。
二、兼职价格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中心的医疗服务、药品价格进行管理及对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进行测算;(二)参与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前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院前的收费许可审核;
(三)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并监督、检查各科室执行情况;
(四)严格贯彻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审核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管理人员负责、药品价格及耗材价格管理人员负责医用耗材价格,并依据政府医药价格政策的变动,及时调整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标准;
(五)定期对门(急)诊、住院患者费用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科室,对不规范收费行为及时纠正;
(六)对中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及备案;
(七)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进行价格公示,在医药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进行调整公示;
(八)接待医药价格咨询,处理医药价格投诉;
(九)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医药价格检查;
(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和统计工作,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