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重新加工管理规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目的
建立产品重新加工的管理规程,规范、指导产品重新加工,保证产品质量
2.范围
质量管理部确认需重新加工的产品。
3.责任
生产部、质量管理部及其相关人员。
4.内容
4.1 重新加工产品的原则
4.1.1 凡因各种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或中间产品,其本身并无实质性变化(霉变或变性等),或经生产部长或质量管理部长分析认可,认为可经过重新加工使物料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都需在厂内进行重新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1.2 因各种原因而造成物料或产品的重新加工,如果重新加工后的物料或产品质量仍不合格,则无论物料价值如何,均不得再次进行重新加工;这是为了保证物料或产品经重新加工后的质量;因为多次重新加工对物料或产品所造成的长期的和潜在的影响,是我们所无法预料和把握的。
4.2 重新加工的方法和实施
4.2.1 重新加工产品要制订书面的操作加工程序,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批号、数量,重新加工原因、方法、取样,是否做验证和稳定性试验,重新加工的次数,涉及部门及职责,重新加工产品的效期规定。
4.2.2 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经质量管理部审查后,若需重新加工则由质量管理部填写《产品重新加工通知单》交生产部。
4.2.3 依据产品重新加工通知单,产品在重新加工前一般先做小试,质量检验合格后,由生产部制订重新加工产品的返工工艺路线和方法,经质量管理部长批准后执行,生产
部要认真做好《产品重新加工记录》。
4.2.4 重新加工产品批号为原批号后加字母“F”。
4.2.5 重新加工过程要在车间工艺员和现场QA的监控下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主管负责人。
4.2.6 重新加工后的产品,按正常产品进行检验,若检验不合格,则按产品销毁程序销毁;若检验合格,则对产品留样备查,并做稳定性试验。
4.2.7 重新加工过程的所有记录均要详细准确(特别是过程偏差),归案备查。
4.3 相关记录
《产品重新加工通知单》、《产品重新加工记录》。
记录编号:R-ZL010-01
产品重新加工通知单
记录编号:R-ZL011-01
产品重新加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