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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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三公经费,指的是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为了规范三公经费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廉政建设,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三公经费的预算管理1、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预算编制要遵循从严从紧、勤俭节约的原则,不得虚报、多报。

2、三公经费预算应细化到具体项目和用途,明确各项费用的标准和额度。

对于因公出国(境)经费,要注明出访的目的、人数、时间和地点等;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要区分购车费用和运行维护费用,并明确车辆的型号、数量等;公务招待费要注明招待的对象、事由和标准等。

3、预算编制完成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审批。

审核和审批过程中,要重点审查预算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必要性,确保预算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

二、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1、因公出国(境)经费因公出国(境)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格控制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

出访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访。

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的开支标准,不得超标准报销费用。

对于超出标准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车的购置应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批。

加强公务车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公务车使用登记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合理控制公务车的运行费用,严格执行公务车维修、保养、加油等费用的报销标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3、公务招待费公务招待应遵循节俭、必要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的范围和标准。

实行公务招待审批制度,对于确需招待的事项,应提前填写招待审批单,注明招待的对象、事由、人数和标准等,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招待。

公务招待原则上安排在单位内部食堂或定点饭店,严格控制在高档酒店和娱乐场所的招待活动。

三、三公经费的核算管理1、各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对三公经费进行单独核算,设立明细科目,准确反映三公经费的收支情况。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以财政经费为主要来源的三公经费管理已经成为政府行为中的一种历史问题,如何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成为一个紧迫的需求问题。

为此,本文结合当前国家政府行为的实际情况,采用国家、地方两个层次制订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以确保三公经费经受得起历史的检验。

一、国家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1.规定三公经费来源和使用国家级政府部门实行定量、定额的三公经费管理。

根据部门职能以及动员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金融支出等因素制定具体经费额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范围和比例,确保三公经费来源清晰、使用透明。

2.制定财务预算制度国家级政府部门按照年度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专项预算,专项经费专项支出制度,同时设置专职人员、明确职责,加强对账监管,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合法、合理、透明。

3.实行报销制度面向所有国家机关在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的方面坚持规范、标准的审批和报销流程,管理和编制三公经费的使用计划和报销申请书,对涉及公款支出和审核的经费明细进行核实。

4.加强监督管控政府审计机构对三公经费进行审计,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哪一个单位负责解决哪个问题、问题突出的机构要重点列入财务部门问题整改目标等严格的监控措施,提高监督效果和源头管理水平。

二、地方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1.实施信息化管理通过领导干部的智能社交平台,实现三公经费的可视化和交互式管理,实现管理的详情化、精益化,并将三公经费统一归纳在移动办公系统中,减少信息孤岛,提高数据共享和协同工作的效率。

2.限制使用范围倡导“厉行节约”的使用行为,加大对大规模“达官贵族”的管理力度,推动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三公经费基数,严控“走权走钱”等现象的发生,推动三公经费的合法、合理、透明的使用。

3.落实实地检查针对某些部分的单位,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该单位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确保公款支出的法制性、规范性。

4.提高透明度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将采购信息公开。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近年来,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已成为各单位的重要任务之一,那么制定了哪些与三公经费有关的管理规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事业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

第三条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定。

其中,事业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局属国有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四条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三公”经费管理有关要求,从严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硬化预算约束,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明显下降。

第五条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

每年12月初,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至局组织人事编制科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外事管理部门申报。

市外事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下一年度出国(境)计划,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意见后,报政府批准。

自行组团和参加省级以上机关组织的双跨团组,均须按程序纳入计划报批,未纳入计划的市外事部门将不安排出访任务。

第六条公车配备、更新。

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计划报至局办公室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申报。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新)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新)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近年来,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已成为各单位的重要任务之一,那么制定了哪些与三公经费有关的管理规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事业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

第三条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定。

其中,事业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局属国有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四条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三公”经费管理有关要求,从严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硬化预算约束,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明显下降。

第五条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

每年12月初,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至局组织人事编制科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外事管理部门申报。

市外事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下一年度出国(境)计划,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意见后,报政府批准。

自行组团和参加省级以上机关组织的双跨团组,均须按程序纳入计划报批,未纳入计划的市外事部门将不安排出访任务。

第六条公车配备、更新。

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计划报至局办公室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申报。

国家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为确保国家三公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本办法所称三公经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行政单位为履行公务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

三、预算管理1. 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将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明确预算总额和分项预算。

2.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行政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规模。

3.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三公经费预算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或超出合理范围的预算进行调整。

四、支出管理1.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行政单位在三公经费支出时,应遵循合理、必需、节约的原则。

2. 公务接待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严禁超标准接待。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应符合国家公务用车政策,优先选用国产汽车,严禁违规购置豪华汽车。

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出国(境)任务审批制度,严禁无实质内容、无必要出国(境)活动。

五、审批程序1.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行政单位在三公经费支出前,应按照内部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2. 公务接待费支出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需经单位负责人及财政部门审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需经单位负责人、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审批。

六、监督与检查1.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管理,定期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 审计部门应将三公经费纳入审计范围,对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的行为进行查处。

3.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提高三公经费支出标准、扩大支出范围、违规审批、虚报冒领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对在三公经费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__“三公”经费管理,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市区有关要求,并结合__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公”经费是指__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__党政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及各事业单位。

第四条“三公”经费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以及其他资金安排的预算资金。

第五条“三公”经费管理需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并通过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直接支付。

第二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管理第六条公务用车购置应当在广陵区公务用车改革管理办公室下达的编制范围内实施,严格控制公车数量。

第七条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应当严格纳入预算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成本。

第三章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

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第九条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具体操作细则请按照扬州市《公务接待环节操作规范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第十二条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境)团组。

第十三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转嫁或摊派费用。

第十四条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具体操作细则请按照《广陵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操作规范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3篇)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3篇)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是指对政府机关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以及公务差旅费进行管理的制度。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预算管理:政府机关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三公经费的预算,并报经上级批准。

预算应充分考虑财政收入状况和发展需要,确保资金使用合理、经济、高效。

2. 使用范围:三公经费的使用应局限在公务活动范围内,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差旅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禁止将三公经费用于其他用途。

3. 管控措施:政府机关应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强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审批管理等环节的监督和审计。

同时,加强内部控制,防止滥用、浪费和贪污等现象的发生。

4. 公开透明:政府机关应主动公开三公经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公布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5. 监督机制:设置三公经费审计机构,对政府机关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违规行为。

通过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控制政府机关的财务支出,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防止滥用、浪费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促进政府机关的廉洁高效运行。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2)三公经费是指政府公车使用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差旅费。

为了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维护财务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通常采取以下制度:1. 预算编制制度:制定三公经费的年度预算,明确经费用途、金额和来源,并按照预算执行。

2. 审批制度:设立审批机制,并规定审批权限和程序,对各项三公经费的支出进行审批和监督。

3. 报销制度:规定三公经费报销的要求和流程,明确报销的申请条件、报销范围和报销时限,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4. 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公车使用登记制度,严格规范公车使用,限制公车私用,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 接待管理制度:规定公务接待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对接待场所、内容、费用等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接待活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6. 差旅管理制度:设立差旅审批制度,对公务差旅进行严格审核和控制,合理安排差旅时间和费用,减少不必要的差旅开支。

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委办发〔××〕128号)、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关于转发财政部、XXX<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外〔××〕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县级部门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三公”经费是指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事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事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条“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应当遵行以下总体原则:-1-(一)只减不增。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规定,对“三公”经费预算实行总量控制,本年度“三公”经费原则上不得高于上年度水平。

(二)严格预算。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开透明。

除涉密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四)明确责任。

各单位是“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公开的责任主体。

财政部门负责公开本级政府“三公”经费预决算的汇总数。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五条各单位应当依照综合预算的编制原则,单独编报“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数包孕从基本支出和工程支出预算中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额。

各单位在编制部分预算时应当依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在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效劳支出”类下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事接待费”、“公事用车运行维护费”款级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类下的“公事用车购置”款级科目中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明细情形。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切实保障公款安全,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一、总则1. 本办法专门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

2.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及因公举行会议、培训、调研、业务考察等所需经费。

3.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本单位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并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4. 本办法是制定和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二、经费标准1. 公务接待费(1)公务接待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公务接待。

(2)公务接待范围内的食品饮料、礼品、宾馆住宿、交通等支出,均应合理、规范、节约。

(3)公务接待费用的合理标准应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在使用前公开向社会公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公务用车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数量、性能、级别。

(2)公务用车的购置、运行费应当通过招投标或采购等公开的方式进行,严格控制采购价格,尽量选择节能环保、购置、使用成本低的车辆。

(3)公务用车的管理应严格制度、规范操作、节约使用。

3. 因公举行会议、培训、调研、业务考察等所需经费(1)因公需要举行会议、培训、调研、业务考察等活动的,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得到审批。

(2)活动的费用应按规定程序报销,费用标准应符合实际需要和节约原则。

三、经费管理1. 严格预算和限额管理(1)每年经费预算应编制详细,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相结合。

(2)各项支出限额应经过详细分析,并按照预算和限额执行。

2. 合理使用经费(1)各项三公经费应用于公务活动,并做到不多、不滥、不乱花。

(2)对于公务活动中出现的“小钱”支出,应在规定范围内自行解决。

3. 控制使用范围(1)三公经费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严禁将三公经费用于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用途。

(2)严禁任意增减三公经费项,严禁借三公经费行私人活动。

四、监督管理1. 内部监督(1)各级领导应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并实行批准和审核制度。

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委办发〔××〕128号)、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关于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外〔××〕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县级部门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三公”经费是指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条“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应当遵行以下总体原则:-1-(一)只减不增。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规定,对“三公”经费预算实行总量控制,本年度“三公”经费原则上不得高于上年度水平。

(二)严格预算。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开透明。

除涉密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四)明确责任。

各单位是“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公开的责任主体。

财政部门负责公开本级政府“三公”经费预决算的汇总数。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五条各单位应当根据综合预算的编制原则,单独编报“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数包括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额。

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当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在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下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级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类下的“公务用车购置”款级科目中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明细情况。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国(以下简称三公)经费使用,确保三公经费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和滥用,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国经费使用管理。

2. 三公经费使用应当坚持节约型、廉洁型、权责分明、明确规范、信息公开和监督公开的原则。

3.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应当贯彻经济合理、审慎用事、依法合规的原则,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奢侈豪华。

二、公务接待经费使用管理1. 公务接待经费包括工作餐费、礼品费、接待礼仪费等相关费用。

2. 公务接待经费使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接待对象的身份、职务、级别等合理安排,不得超标准、超范围。

3. 公务接待经费的使用范围应当严格限制,不得用于任何私人事务或私人打算,不得用于赠送个人礼品、礼金。

4. 公务接待经费的使用应当经过审批程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的情况下,方可开支。

5. 对于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单位应当及时报销,不得滞留或挪用。

6.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应当建立凭票报销制度,不得以口头报销或无凭证报销。

7. 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情况应当及时予以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务用车经费使用管理1. 公务用车经费使用包括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2. 公务用车经费使用应当合理安排车辆使用和行车路线,不得擅自私用或改变用途,不得利用公务用车违规营利或接受私人礼金。

3. 公务用车经费使用应当严格限制,不得用于部门职能以外的活动、私人行为等行为。

4. 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建立记录和管理制度,建立使用登记簿,明细记录车辆使用情况。

5. 对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等支出,应当进行合理审批,并建立凭证报销制度,严禁无凭证报销。

6. 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及时保养,对于车辆维修费用,应当依法规定进行维修,并保留维修记录。

7. 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建立监督制度,加强对车辆使用情况的监控和管理,严禁违规行为。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政府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也日益突出。

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共事务的管理和运作,政府需要进行各种类型的支出,其中包括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政府部门在三公活动中的经费使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三公经费的概念、管理原则、经费使用范围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二、三公经费的概念三公经费又称公务接待费、公务差旅费和公务用车费,是政府机关为开展公务活动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其中,公务接待费用于接待国内外来访的官员、外交使节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公务差旅费用于公务出差期间的交通、住宿和伙食等费用;公务用车费用于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使用的车辆购置、运行和维护费用。

三、三公经费管理的原则三公经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规性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2. 公开透明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应接受监督,政府部门应及时公开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以确保信息公开和透明化。

3. 限额管理原则:政府部门应制定经费使用的定额标准,明确经费使用的范围和额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4. 效益导向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应以提高办公效率和公务形象为导向,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四、三公经费使用范围及要求1. 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是用于接待来访官员、外交使节、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的费用。

政府部门在使用公务接待费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1)接待对象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滥用公务接待费;(2)接待活动的形式和规模应与接待对象的身份和来访目的相适应;(3)接待费用的使用应经过合理安排和审批,不得超出规定的费用预算。

2. 公务差旅费公务差旅费是用于公务出差期间的交通、住宿和伙食等费用。

政府部门在使用公务差旅费时,应遵守以下要求:(1)出差计划应经过审核和批准,确保出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2)选择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应合理节约,不得奢华或超标;(3)出差期间的伙食费用应适度合理,不得浪费。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一、引言为了规范和强化对三公经费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障用于公务、公益和公共事务的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使用国有资金进行活动的组织,对于涉及公务、公益和公共事务的经费使用进行管理。

三、基本原则1. 合理性原则:经费使用应符合财务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经费使用对组织的公务、公益和公共事务发挥积极作用。

2. 合法性原则:所有使用三公经费的行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存在违法行为。

3. 公开性原则: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向公众公开,接受监督,保证信息透明。

4. 制度性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经费使用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四、责任和权限1. 预算编制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经费需要,合理编制年度三公经费预算。

2. 使用单位负责按照三公经费预算进行经费使用,并制定相应的经费使用计划。

3. 财务部门负责核算、报销三公经费,并严格审批合规性和合法性。

4. 相关部门负责对三公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五、经费的用途1. 公务接待费:用于接待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活动,包括会议费、餐费、住宿费等。

2. 公务差旅费:用于公务出差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等。

3. 公务活动经费:用于组织年会、座谈会、培训和学术交流等活动的费用。

4. 公益捐赠费:用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和资助。

5. 公共事务费:与公务、公益紧密相关的其他支出,需经过合法程序审批,确保资金用于正确的目的。

六、经费的管理1. 预算编制和审批:三公经费的预算应根据组织的需要合理编制,并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批。

2. 严格报销制度:经费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报销,凭有效凭证进行报销。

3.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对三公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绩效评估:对三公经费使用的效果和效益进行评估,为经费使用管理提供依据。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事业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

第三条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定。

其中,事业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局属国有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四条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三公”经费管理有关要求,从严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硬化预算约束,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明显下降。

第五条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

每年12月初,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至局组织人事编制科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外事管理部门申报。

市外事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下一年度出国(境)计划,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意见后,报政府批准。

自行组团和参加省级以上机关组织的双跨团组,均须按程序纳入计划报批,未纳入计划的市外事部门将不安排出访任务。

第六条公车配备、更新。

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计划报至局办公室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申报。

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年度公车配备、更新计划内,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意见后,报政府批准。

第七条公务接待费用控制指标。

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当年目标任务,核定各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年度控制指标,报政府批准后下发执行。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一、差旅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本办法制定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期间所发生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目的地市内交通费,但不包括因公出国(境)所发生的费用。

建立健全国内公务出差内部审批制度,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研究、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财务科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差旅费开支标准,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二)城市间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经济、便捷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按规定等级乘坐,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相当职务以上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乘坐飞机的,机场往返市区接驳专线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三)住宿费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出差人员住宿以单间或标准间为主,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280元,一般人员每人每天130元。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依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规定,出差人员应该选择符合职务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以内的宾馆,凭据报销住宿费。

如果没有住宿费,将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规定,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伙食费用给予适当补偿,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

第十四条规定,交通补助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在目的地的市交通费用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60元,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3篇)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三公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境)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确保三公经费使用的规范、节约、高效。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三公经费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三公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厉行节约: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公开透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 科学合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合理安排经费支出。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将三公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六条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科学合理: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合理测算三公经费需求,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严格控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不得随意扩大预算规模。

3. 细化分解:将三公经费预算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和用途,确保预算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第七条三公经费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八条三公经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九条公务接待支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必要性:接待活动应当有利于工作,不得铺张浪费。

2. 从简节约:接待标准应当从简,不得超出规定标准。

3. 公开透明:接待活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十条公务用车支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配置: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公务用车。

2. 规范使用:公务用车应当规范使用,不得用于非公务活动。

3. 节约使用:公务用车应当节约使用,不得浪费。

第十一条因公出国(境)支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必要性:出国(境)活动应当有利于工作,不得随意出国(境)。

2024年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一)1、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

行政人员、处室副职,、年级工作组成员及其它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办理并开通使用建行地方预算单位公务卡,研读并留存《华容县公务卡操作指南》,严格执行《暂行规定》及《强制结算目录》。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等,和____元以下零星购买支出,必须按强制结算目标相关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

2、公务卡财务报销流程。

上述因公消费支出报批时须附消费____及银联小票,履行经手、证明、入库、处室主任审核及学校财务____审批等程序后,再到财务室结算。

财务室结算时先登录公务卡支付系统,录入持卡人消费信息,刷卡消费金额由财政及银行系统直接还款至公务卡,现金消费由财务室直接支付。

3、按照《教育局学校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费、差旅费、租车费、会议活动费等支出。

此项费用年度开支总额不超过教育局规定标准。

教师培训费按公用经费____%安排。

各种会议和来客接待原则上在食堂就餐。

出差伙食费补助和公杂费补助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每天报销限额:伙食费省外____元、省内____元、市内____元;公杂费省外____元、省内____元;县内公差费伙食费和公杂费每天____元;交通费住宿费按规定标准据实报销。

局管干部县内出差补助和交通费参照城关学校标准执行。

4、严格控制公款接待用餐。

所有因公接待用餐及住宿等开支须严格执行事先申报制。

申报时须先到办公室填写申报单,注明接待事由、接待人员及陪同人员,并由办公室注明消费限额,加盖公务接待专用章。

____元以上的公务接待用餐申报须经校长签字同意;____元以下公务接待申报须经值班副校长或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所有公务接待用餐应事先申报表申报;电话口头申报的事后及时补办申报;未申报先用餐的不予报批。

所有因公接待用餐严格对口接待、尽量减少陪同,并按照对口径、谁经手、谁刷卡、谁报批的原则经手和审批,坚决杜绝签单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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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按照市委、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设节约型政府,现就加强我局“三公”经费管理有关工作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准确把握“三公”经费口径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等方面支出。

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主要包括单位用于公务车辆购置(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停车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主要包括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合理开支的住宿费、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总规模,强化“三公”经费分项管理,确保“三公”经费年度预算总规模较上年只减不增。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
预算规模原则上实行零增长和负增长。

对上级临时性安排或急、特情况下因公出国(境)的,需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安排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实行“双控”管理。

单位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经费总额按不超过上年度总规模控制(有新增车辆的,参考限额标准等适当调整);单位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经费,严格按统一规定的限额标准控制。

(三)公务接待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总规模。

三、认真规范“三公”经费支出
(一)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严禁奢侈浪费。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等原则,实行事前审批,承办重大活动接待任务须按程序报政府审批,公务接待与工作餐安排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填报派餐单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严禁使用公款购买礼品,严禁区内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用公款互相宴请。

(二)公务用车购置严格按批准的预算实施政府采购。

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及配备标准、购置审批和使用管理等相关规定执行,严禁超编制、超标准、超预算购置。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公务用车购置,严禁为公务车辆增加高档配置和豪华内饰。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严格按公务车辆限额标准控制支出。

从严控制公务车辆节假日和长途行驶,严禁公车私用;外出调研、考察、开会等公务活动应轻车简从,倡导集中乘车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格实行公务用车维修、加油、保险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务车辆油耗、维修以及停车费、洗车费、过路费等支出的管理,实行单车核算制度,分设台帐记录车辆实际消耗情况。

(四)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先行审核制度。

我局一般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如有上级临时性安排或急、特情况下需因公出国(境)的,按照县政府外事办的要求履行审批手续,经县政府同意,方可列支。

四、严格要求“三公”经费财务管理
(一)规范报销制度。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要求,规范“三公”经费报销制度,对“三公”经费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经费开支标准进行报销,对未按要求审批报备、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完整、与公务无关或超预算安排的一律不得报销。

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报销规定,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必须附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有效费用明细票据,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不得报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

(二)严格财务核算。

如实核算“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和财政经费拨款开支情况,全面真实反映支出用途和方向。

年终决算做到决算数据与会计账簿完全一致。

“三公”经费不得挤占单位的正常经费、专项经费。

公务接待费用要在“公务接待费”科目和部门决算中如实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科目。

(三)加强财务监督。

定期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开“三公”经费支出详细情况,包括因公出国(境)人员名单、出访路线、人均费用,公务接待人数、次数、人均费用,公务车辆数量、运行里程、耗油修配费用、车均经费等指标。

接受社会监督,并对“三公”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规范支付方式。

在支付环境允许情况下,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逐步推行公务卡支付制度。

严格现金管理,大额经费必须使用转账支付,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或公务卡支付结算。

五、严肃纪律,加强“三公”经费监督
安排专人,每月向县财政局按时上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对“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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