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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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定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制度规定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制度规定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1. 引言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方对原始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的一种管理机制。

由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不可预见的情况,需要对原始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签证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定义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对原始设计方案进行修改,以应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需求变化。

签证的目的是确保工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对变更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3.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流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1. 变更需求的提出变更需求的提出通常由施工方、监理方、业主方或设计方提出。

提出变更需求时,需明确变更的原因、目的、范围和影响,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和经济分析。

3.2. 变更申请的审批变更需求的申请通常需要经过审批程序,包括评审、审批和批准等环节。

相关的审批机构要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查,评估变更对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3.3. 变更方案的制定一旦变更申请被批准,设计方需要制定相应的变更方案。

变更方案应详细描述变更的内容、原因和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技术和经济分析。

设计方还需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变更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接受性。

3.4. 变更方案的审查制定好的变更方案需要经过审查程序,由监理方、业主方和其他相关方进行审查。

审查的目的是确保变更方案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和标准,并评估变更对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影响。

3.5. 变更方案的实施一旦变更方案得到批准,施工方需要根据变更方案进行相应的实施。

实施过程需要按照变更方案进行调整和控制,并及时记录相关的变更信息和变更成果。

4.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管理为了确保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有效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变更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或团队进行管理,明确各个角色的职责和权限。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一、前言设计变更是施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的情况,有时是因为设计图纸缺陷、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有时是因为业主的要求改变等原因所致。

因此,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利益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围绕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的内容、流程和实施方法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二、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的内容1. 规章制度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管理进行规范。

其中包括设计变更的定义、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分类和流程、签证的管理部门及责任分工等内容。

2. 设计变更的定义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设计图纸或工程方案发生变动的情况。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是对设计变更进行确认和审查的过程,确保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分类和流程设计变更根据影响范围和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小范围设计变更和大范围设计变更。

小范围设计变更由项目部或相关工程部门负责审核和确认,大范围设计变更需要由业主单位或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审查和确认。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流程一般分为四步:提交签证申请、签证评审、签证确认和签证备案。

在提交签证申请时,申请人应提交设计变更申请书、设计变更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签证评审由签证评审组进行,评审通过后进行签证确认;签证确认完成后,需要将签证信息进行备案并通知相关各方。

4. 签证的管理部门及责任分工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管理主要由业主单位或委托的设计单位负责,项目部门和相关工程部门也要配合完成签证工作。

业主单位负责签证申请和评审,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变更的具体制定和确认,项目部门负责监督和协调各方工作。

三、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1. 加强组织领导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工作,需要各方密切合作、明确职责,确保签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需要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明确各方的责任和分工。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一、前言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对于建设项目来说,是常见的管理活动。

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与设计文件不符合或不满足实际施工要求的情况,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的活动。

工程洽商是指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合同各方对工程进展和技术问题进行交流和协商的活动。

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现场对于设计文件的变更进行确认和登记的活动。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达标,有必要对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进行管理规范。

二、项目设计变更管理规定1.变更管理程序(1)变更需求提出:由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负责人提出变更需求,并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单位提出。

(2)可行性分析:总包单位应对于变更需求进行可行性分析,并评估变更对工期、造价和质量的影响。

(3)变更评审:总包单位应召开相关人员评审变更需求,分析各项影响因素,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

(4)设计变更编制:总包单位根据评审结果,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

2.变更管理原则(1)合理性原则:设计变更应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进行。

(2)效益原则:设计变更应在保证施工效益的前提下进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4)特殊性原则:设计变更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殊性进行,避免盲目变更和不必要的设计修改。

三、工程洽商管理规定1.应洽商事项范围(1)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方案制定。

(2)工程进度的调整和变更。

(3)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变更。

(4)合同履行中的其他问题。

2.洽商方式(1)召开工程洽商会议:由总包单位组织召开,邀请各方参会,并在会议上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和讨论。

(2)书面洽商:一些问题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洽商和沟通,各方在书面文件上签字确认。

3.洽商结果确认(1)洽商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各方在文件上签字确认。

(2)洽商结果反映到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中,并进行合同的修改和注册。

1.现场签证程序(1)需求提出:由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负责人提出变更需求,并书面向总包单位提出。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及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及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

规定了设计变更的提出、接收、审核、批准和实施过程的管理。

2.1 项目工程部负责设计变更的归口管理,负责设计修改的内容、工作量确认,批准小型设计变更。

2.2 监理单位收到设计变更的通知或者变更设计的请求后,负责对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确认。

2.3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对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的原因、内容、工作量的审核,以及收发和最终实施结果的封闭管理。

闭环后提交项目部文秘登记存档。

2.4 项目总经理负责普通设计变更的批准和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核,按合同的约定审批执行。

2.5 项目财务部负责因设计修改而发生的合同约定认可的费用变化的确认。

设计变更普通由以下原因引起:3.1.1 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者设计内容深度不够,而不能按图施工。

3.1.2 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变更设计。

3.1.3 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彻底符合设计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确需变更材料。

3.1.4 业主要求的变更设计。

3.1.5 施工错误造成有关图纸需要修改。

3.1.6 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等原因要求修改。

3.1.7 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3.2.1 第一类:小型设计变更修改后不涉及到原来设计的原则,不影响质量与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环境保护、整洁美观,不增减结算费用的修改事项。

3.2.2 第二类:普通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设计修改的项目。

3.2.3 第三类:重大设计变更改变了技术标准和原设计方案,即: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和主要原材料以及设备的代用等设计修改项目,或者费用超过3.3.1 设计变更的提出可以由业主工程部和设计、施工、调试、设备、监理等单位等提出。

运行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均通过项目工程部提出。

3.3.2 业主、施工、调试、监理单位等提出设计变更,均须以《设计变更建议联系单》形式提交项目部。

由项目部对变更内容提出审核意见。

3.3.3 设备创造单位提出的需要变更以联系单形式通知项目部,必要时转送相关单位。

工程签证的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的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签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施工调整而需要作出的相关审批、备案、记录等程序。

第四条工程签证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审批,原则上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加强与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签证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文件资料的管理制度,确保签证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核查性。

第七条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共同维护施工秩序和工程质量。

第八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确保签证能够符合工程的实际需要。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程序第九条工程签证的程序包括签证申请、审批、备案等环节。

第十条工程签证的申请应当由设计、施工等相关部门提出,经相关部门审查后提交给工程签证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的审批应当由专门组成的审批委员会进行,审批委员会应当由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

第十二条工程签证的备案应当在签证通过后及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签证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十三条工程签证的变更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原则上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四条工程签证的延期应当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经审批后可延长签证期限。

第十五条对于涉及工程安全和质量的重大签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和听证。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管理第十六条工程签证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文件资料的管理制度,确保签证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核查性。

第十七条对于工程签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第十八条工程签证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签证过程进行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工程签证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签证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一、设计变更管理办法1.变更管理的原则(1)本办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以确保工程设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2)变更管理的原则包括合法性、科学性、公开性、平等性和及时性。

2.变更管理的程序(1)设计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等,并附上相关的技术资料。

(2)项目经理、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对变更申请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变更。

若需要变更,则进行详细的技术计算和评估,制定变更方案。

(3)变更方案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讨论通过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4)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时进行变更的实施。

3.变更管理的责任和权限(1)设计单位负责监督并执行设计变更的工作,保证变更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2)项目负责人或工程师负责制定变更方案,保证变更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变更的实施,并保证变更的安全性。

(4)主管部门负责对变更方案进行审批,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二、工程指令管理办法1.工程指令的定义(1)工程指令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解决工程实际情况变化或问题,给施工单位发出的指示,要求其根据指令进行相应的调整。

(2)工程指令必须是书面形式,并注明发起人、执行人、目的、内容和要求等。

2.工程指令的程序(1)工程指令的发起人提出指令,明确指令的目的和内容,并签字盖章。

(2)施工单位收到指令后,解析指令的目的和内容,并进行技术计算和评估。

(3)施工单位根据指令的要求,调整施工计划和方法,并进行相应的措施。

(4)施工单位将调整后的计划和方法报送工程指令的发起人,征求其意见。

(5)工程指令的发起人审核施工单位的调整方案,并及时给予反馈。

3.工程指令的责任和权限(1)工程指令的发起人负责明确指令的目的和内容,并确保指令的执行。

(2)施工单位负责根据指令的要求进行调整,并保证调整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工程签证 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  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签证管理工作。

第三章签证管理责任1. 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对签证管理工作负总责。

2. 工程部负责具体的签证管理工作,包括签证的申请、审核、审批和监督。

第四章签证管理流程1. 签证申请(1)施工单位在需要变更施工方案、变更工程设计、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等情况下,应向工程部提交签证申请。

(2)签证申请内容包括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内容、变更的影响等必要资料。

2. 签证审核(1)工程部收到签证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2)审核内容包括变更的合理性、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影响等。

3. 签证审批(1)经审核合格的签证申请,工程部应组织签证审批委员会进行审批。

(2)审批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对签证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4. 签证执行(1)签证申请获得批准后,工程部应向施工单位下达签证通知书,明确变更内容和要求。

(2)施工单位应按照签证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应及时通知相关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

第五章签证管理监督1. 工程部应建立签证管理档案,保留签证申请、审核、审批等全部资料。

2. 工程部负责签证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签证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

第六章签证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公司应对签证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和推广,使全体员工对签证管理制度有充分的了解。

2. 公司应定期组织签证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员工对签证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第七章签证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修订1. 公司应定期对签证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做出改进和完善。

2. 公司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签证管理制度,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

第八章附则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对之前发布的签证管理相关规定作废。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工程签证管理,规范工程签证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建设项目中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本制度所称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需要对原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造价等进行调整的一种工程管理行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公司应设立工程签证管理组织,负责工程签证的管理工作。

工程签证管理组织应由技术、施工、造价、合同等相关部门组成。

第五条职责(一)技术部门1.负责审查工程签证的技术合理性,对签证内容进行技术评审。

2.负责签证设计变更的审批工作。

(二)施工部门1.负责签证施工的组织实施,确保签证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

2.负责签证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三)造价部门1.负责签证工程量的计量和造价核算。

2.负责签证费用的审核和结算。

(四)合同部门1.负责签证合同的管理工作。

2.负责签证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申请与审批第六条签证申请1.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施工条件变化等情况,需办理签证的,应向公司工程签证管理部门提出签证申请。

2.签证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1)签证的类型、内容、原因。

(2)签证的工程量、工程造价。

(3)签证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

(4)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签证审批1.公司工程签证管理部门收到签证申请后,应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签证申请,应及时组织技术、施工、造价、合同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签证审批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技术部门对签证的技术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造价部门对签证的工程量和造价进行核算。

(3)合同部门对签证合同条款进行审查。

(4)施工部门对签证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进行审查。

3.签证审批应在收到签证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规范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工作程序,确保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有效性、可执行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进而控制设计变更、签证的费用,利于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的有效管控,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建工程的设计变更及签证项目;第3条职责1工程部是签证管理的部门,确认签证及设计变更实施的情况及工程量;2项目经理部是签证实施的见证部门,负责组织签证变更实施工作;3设计单位是设计变更的见证部门,对设计变更单进行确认及说明变更原因;4造价部对设计变更及签证进行费用核算;第二章工程签证程序第4条工程签证的审核1工程签证由施工单位提出,有关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签证单,由设计单位提出;①现场监理工程师对签证进行初审;②项目部主办人及工程部进行审核有关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签证单,须经设计负责人审核;③项目部负责人审核;④分管领导审批;2当工程签证费用不超过10 000元时,经分管领导最终审核后直接交施工单位实施;具体审核流程如图6-1所示;图6-1 工程签证费用不超过10 000元的审核程序图3当工程签证费用超过10 000元含时,项目经理部填写内部联系单上报,直至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完成签证,并发给施工单位实施;4经估算,因设计变更而引起工程费用增加超过50 000元或超过合同额10%的属重大设计变更,应进行会审;评审会可邀请项目经理部、造价部、设计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必要时外请专家参与,并将会审结果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第5条工程签证的执行1工程签证单在签发后,由项目经理部专人统一分类并编号、加盖印章;未盖章者均不予结算;2工程签证单经确认签证后,施工单位必须在48小时内予以回复,否则均视为认可签证结果;3工程签证单均须进行二次签证的情况①若第一次签证时可以明确签证结算价的,第二次签证仅为确认执行情况,最后由项目经理将本周所发生的工程签证单直接汇总并于次周第二天提交至财务部;②若第一次签证时无法明确签证结算价的,施工单位必须先提供较为准确的预估金额;施工完成后48小时内进行二次签证,由施工单位上报准确决算书,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第二次签证并明确签证结算价,同时确认执行情况,第二次签证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将本周所发生的工程签证单汇总并于次周提交至财务部;4财务部每月10日前将上月发生的所有工程签证单汇总并上报至公司总经理;5签订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时,须约定签证人员的名单及权限;6项目经理部应要求监理企业督促施工单位检查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执行,并定期每月汇报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执行情况;7企业可签证人员需在财务部预留签字样章,并由其签字方可生效;第6条应急情况处理由于原设计存在的问题将造成工程停工的,为了确保工程工期,按照应急情况进行处理;1由项目经理部主办人编制书面内部联系单,经上述审批权限或签发权限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先交施工单位执行;2以上未经过标准程序批准的文件为非正式文件,有关经办专业工程师或主办人应在七天内,按正式程序补办手续并注明补办的原因;第7条争议签证处理对有争议的工程签证单,可经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及项目分管领导审核后先行处理,待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再按正式程序补办手续并注明补办的原因;第8条工程结算工程签证单属原合同增减部分的,则须在原合同的工程项目结算审定表中并入,结算时间按原合同约定;工程签证单属独立的工程,则无须填写工程项目结算审定表,结算时间则在签证中明确;。

工程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XX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内部审核用)为满足工程管理需要, 加强投资控制, 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有效规避项目管理公司的风险, 严格管理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 明确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的内容、程序, 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的建设单位特指项目的投资方或项目管理的委托方。

本办法由XX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制定并解释。

本办法仅限于管理公司内部审批所用, 只有依据本办法履行完审批手续并或批准后, 被授权的项目经理或工地代表才能在项目本身变更审批意见书上签署意见。

如果项目管理合同对变更审批的权限有规定, 还应执行项目管理合同的规定, 需建设单位审批的须报建设单位审批, 获批准后方可下发施工单位实施。

一、工程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基本要求1.工程设计文件一经审定批准成立,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改变。

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期间需变更原设计时, 管理公司项目经理或工地代表须按本办法办理审批手续。

2. 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必须依据安全、合理、有效、为建设单位节约投资, 不断优化设计和保证施工进度需要的原则进行。

变更设计还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 已实施工程的进度, 节假日, 气候条件以及工期的制约, 尽量减少拆改, 避免造成窝工和延误工期。

3.管理公司要加强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的管理, 建立变更设计、工程签证台帐, 按月对各类变更设计及签证的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 严格控制投资。

该台帐应每月预与施工单位核对并报建设单位确认。

4、为及时、正确地处理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 管理公司现场代表应深入现场, 掌握第一手资料, 并与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积极沟通、通力协作, 及时处理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的有关问题。

二、变更设计分类及划分原则:(一)变更设计分类变更设计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和增减投资额等因素分为I、Ⅱ、Ⅲ类。

1.I类变更设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I类变更设计:(1)变更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标准、重大工艺方案等;(2)外立面形式、颜色和风格的变更;(3)房型的改变;(4)围墙、绿化景观方案的变更;(5)能源供给方式和方案的变更;(6)招标文件规定品牌的变更;(7)非上述变更, 而一次变更增减投资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者。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范》,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变更工作,包括设计变更、图纸修改、材料更换等。

所有项目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合理、规范”的原则,确保变更工作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二章签证管理流程第四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包括三个阶段:申请阶段、审批阶段、执行阶段。

具体流程如下:1. 申请阶段:项目相关人员填写变更申请单,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和影响,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审批阶段:项目负责人召集变更评审会,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符合工程要求,并进行风险评估。

3. 执行阶段:经过审批的变更工作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保证变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流程应当在项目开工前确定,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工作符合规定。

第三章签证管理责任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监督和指导签证工作的开展,确保变更工作符合要求。

第七条签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经验和资格,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签证工作的记录和整理工作,保证签证流程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签证工作的检查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确保工程变更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四章签证管理措施第九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措施包括:1. 制定变更管理规程和标准,明确变更流程和责任单位。

2. 建立变更申请单和审批表格,规范变更申请的内容和审批流程。

3. 制定变更工作的评审标准和风险评估方法,确保变更工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 建立签证管理档案,审批通过的变更工作应及时归档,以备查阅和审计。

5. 进行签证工作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签证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第五章签证管理监督第十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签证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前言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是建设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设计变更只有经过审核才能得到批准,施工现场签证也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出发,对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二、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条规定,建筑工程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满足工程功能、安全、节能、环保、经济合理等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施工或使用。

设计文件经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或者随意变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过程中,遇到需要变更的情况,应当根据变更需要及时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未经批准就擅自变更的,应当依据有关法规、规章予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范》。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签证是指必须在施工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批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的施工(施工过程)操作。

签证是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或承包单位、有关监理机构之间,对施工过程中有关技术和质量问题进行沟通的主要方式。

三、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的内容1.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设计变更的类型设计变更可分为三类:技术变更、经济变更、管理变更。

(2)变更审批程序设计变更的申请应提交建设单位,并经过建设单位的审查后,提交到设计单位进行专业技术审查。

设计单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变更申请书作出初步意见。

如意见不支持变更申请,应当说明理由。

如意见支持变更申请,应当提交变更设计文件以供审查。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核应该遵循数据一致原则,即各个阶段的相应设计文件应该基于前一阶段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工程变更和签证制度

工程变更和签证制度

工程变更和签证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中的变更管理流程,确保所有变更均能得到适当的评估、批准和记录。

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二、变更分类1. 设计变更:由于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的修改而引起的变更。

2. 施工变更:由于施工方法、工艺或材料的变化而引起的变更。

3. 需求变更:由于客户需求变化或新增功能而引起的变更。

4. 紧急变更:由于安全、环境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实施的变更。

三、变更申请1. 变更申请人应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预计影响(包括成本、进度和质量)。

2. 变更申请应附有相关支持文件,如设计图纸、计算书、专家意见等。

四、变更评审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变更评审会议,邀请设计、施工、监理、成本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2. 评审会议应对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成本影响等进行全面评估。

3. 评审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变更决策的依据。

五、变更批准1. 根据评审结果,项目经理提出变更建议,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2. 对于超出预定金额或影响重大的变更,需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3. 批准后的变更应更新项目计划和成本预算。

六、变更实施1. 变更批准后,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并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变更内容。

2. 施工队伍按照新的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3. 变更实施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应及时上报项目经理。

七、变更签证1. 变更完成后,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工程变更签证单》。

2. 签证单应详细记录变更的实施情况、实际成本和时间影响。

3. 签证单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予客户。

八、文档管理1. 所有变更相关的文档应统一编号、归档,并可供审计时查阅。

2. 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申请表、评审报告、批准文件、签证单等。

九、责任与义务1. 项目经理对变更管理负总责,确保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所有参与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行事,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追究责任。

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提高工程变更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的各个环节。

三、工程设计变更管理1.变更申请设计单位或工程施工单位发现需要进行工程设计变更的,应当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详细的变更内容和理由说明。

2.变更评估业主或监理单位在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变更评估,评估变更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等方面的影响,并编制变更评估报告。

3.变更审核业主或监理单位按照变更评估报告的内容,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包括对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评估和确认。

4.变更审批变更审核通过后,业主或监理单位应当向设计单位发出工程设计变更的书面审批函。

设计单位收到审批函后,应当按照审批函的要求进行设计变更。

5.变更记录业主或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并保存工程设计变更的记录。

记录应包括变更的原因、内容、批准单位和批准时间等信息。

四、现场签证管理1.现场签证申请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需要进行现场签证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签证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签证内容和理由说明。

2.签证评估监理单位在收到签证申请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签证评估,评估签证是否符合工程施工标准和规范要求。

3.签证审核监理单位按照签证评估的结果,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包括对签证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评估和确认。

4.签证批复签证审核通过后,监理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现场签证的书面批复函。

施工单位收到批复函后,应当按照批复函的要求进行现场签证。

5.签证记录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并保存现场签证的记录。

记录应包括签证的原因、内容、批准单位和批准时间等信息。

五、违规处理对于未经审批或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的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业主或监理单位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可以给予一定的处罚。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金明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施工现场签证引起旳造价变化, 是影响工程造价旳重要可变因素之一, 也是工程造价控制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旳重要对象。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 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影响造价旳可变因素, 对施工过程中也许浮现旳变化因素做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验准, 变被动应对为积极控制, 严格管理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 明确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旳内容、程序, 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金明公司各资源整合矿井遵循本措施执行。

第二章合用范畴及基本规定第三条凡金明公司范畴内以可调价格方式签定工程价款合同旳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维修等建筑安装工程均遵循本措施规定。

第四条工程设计变更和施工现场签证是反映在合同价基础上因工程变更和施工条件变化引起旳工程造价增减调节量。

因此, 工程动工前, 必须有经金明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后旳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

第五条凡以招标方式拟定工程价款总价包干旳工程, 若合同商定设计变更和施工现场签证不调节价款旳工程, 也必须对施工过程中旳变化签证, 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作为工程质量认证、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项目后评估等旳根据。

第六条承包合同无论以何种方式签定合同价款, 都必须在合同中附有工程量清单、材料用量及材料价格;金明公司管理旳工程项目, 承包合同必须经生产调度部审核认定符合规定后方可签定。

第七条工程设计变更告知单和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规范填写, 不得随意涂改, 有关人员须签订具体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附表1.附表2)第八条工程设计文献一经审定批准, 任何矿井或个人不得随意变化。

若需变动, 须按照本措施旳规定办理。

第九条施工现场签证必须坚持既验质又验量旳原则, 把好质和量双重关。

第十条规定各矿井加强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旳管理, 健全工程设计变更和施工现场签证台帐, 按月对各类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旳项目、因素、工程量、费用增减额进行记录分析, 并及时做好补充预算, 严格控制投资。

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行为,保证国有或集体资产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益,杜绝或减少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随意性而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由本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必须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办法,否则,不能作为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其它工程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建设单位应保存完整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原件,并及时归档。

第四条设计变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资料时,由设计单位做出的修改设计文件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第五条现场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原因,出现了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的事件,需要明确并作为继续工程其他有关程序的依据和前提条件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的行为。

现场签证必须同时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等有关单位的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名。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现场工程师”是指,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或者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前述两者的统称。

第七条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必须明确“现场工程师”的具体人选、职权及行使职权的期限,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与项目总监的职权不应相互交叉。

更换“现场工程师”或者变更其职权时,发包人或(和)监理单位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程序:(一)设计变更的提出。

设计单位、承包人、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的设计变更申请和建议书时,应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变更的原因或依据;(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3)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及投资估算的增减;(4)变更对工期等相关工作的影响;(5)必要的附图及计算资料等.(二)设计变更的审查和实施。

参与工程建设任何一方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后,监理单位应根据设计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质量、进度、造价等要素进行审查后,提出书面设计变更方案意见交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发包人交由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及估算,然后由发包人现场签定、核准变更事项,经发包人同意后,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完成具体的设计变更工作,并签发出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包括施工图纸)。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第一条、目的: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

公司内部变更由技术部签发。

(1)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1、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0元(含)以下的。

2、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项目部和成本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项目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1.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1.2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1.3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能更加节约成本。

1.4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2.1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2.2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2.3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2.4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2.5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2.6客户提出的变更3.相关部门职责:3.1项目部:3.1.1办理项目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1.2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3.1.3负责变更的实施3.2成本部:3.2.1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3.2.2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3.2.3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汇报3.3分公司总经理审批重大设计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4.相关流程:4.1项目部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4.2对于已经从技术角度确认可以实施的变更项目,转至成本部进行费用估算后,成本部有对变更经济性审查和提出建议的权利4.3对于经设计单位和公司正常手续批准的设计变更项目,项目部下发《设计变更单》给成本部以及和此项变更有关的其他部门,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实施5.其他:5.1项目部在施工前应仔细审阅图纸,对设计变更应提前提出解决申请,如果没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变更申请,由此发生的变更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由于施工技术措施及工艺不当、质量等问题造成的变更,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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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前言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作是工程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它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的时间长,难以确定其造价。

因此,重视和搞好这项工作是我司正确确定工程造价、控制投资的依据。

目前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而调整的工程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较高,因而,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是集团及项目公司的一项重要内容。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是施工图内容的完善和补充,也是承包商的主要索赔手段,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对工程安全度、使用功能、外观造型、付款、造价等均会产生直接影响。

为保障工程的顺畅进行,达到工程的进度、质量、成本目标,现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做如下规定。

第一章基本原则1、设计变更的含义及内容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2、工程签证的涵义及内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

3、基本原则(1) 所有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必要性由提出部门说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相应的经济变更,分别由甲方或承包商(供货商)作出有效证明;(2)所有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经济否决权在集团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所有设计变更签发权在集团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工程签证的签发权按变更金额分别由项目公司总经理及集团公司签发。

(3)工程开工前,项目公司(包括集团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研发中心、销售、物业)、设计单位、监理公司与承包商(供货商)双方专业技术人员应认真审阅施工图纸,进行图纸会审和交底,减少设计修改和图纸补充,降低因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而增加的工程造价。

(4)所有的设计变更(含工程签证),必须由项目公司工程部所有专业工程师、研展部建筑师会审并签字,确保所有的变更(含签证)的连锁变更(签证)一次性完成,必须避免某专业变更带动的其他专业变更不同步,反复变更及返工。

(5)所有变更或签证的每一单(以后称单项),均指有此项变更或签证所包含的所有需涉及到的全部工程,非指某单位工程。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变更程序1、因设计单位认为施工图设计不合理,设计单位要求变更的,由设计单位填写《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经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进行经济变更可行性认定、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批准后作为技术文件实施,其设计变更损失按设计合同规定处理。

对于不涉及经济的设计变更及洽商,要注明技术洽商字样;2、因项目公司研展、工程、销售、商业、物业等部门及领导认为原设计不合理,认为有必要变更的,首先经项目公司工程部所有专业会签、确定所有专业的连锁变更均完成后,然后进行项目公司各部门内部会签,最后经项目总经理审批;项目公司审批后的变更文件须报集团运营中心,由成本管理部进行经济变更可行性认定后,工程管理部通知项目公司进行设计变更;3、因施工单位认为原设计不合理(如施工难度大,成本高等),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并说明工程量及价格,变更内容、原因,由项目工程部初审、经项目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变更费用,项目总经理审批;项目公司审批后的变更文件须报集团运营中心,经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研发中心研究,进行技术经济变更可行性认定确认后,按以下程序处理:(1)不影响使用功能、设计效果及结构安全的,由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在《工程变更申请》表中直接签章,项目公司按工程技术文件处置;(2)影响使用功能、设计效果及结构安全的,由工程管理中心签署意见,项目公司通知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4、若因其它原因,如在客户强烈要求下,为了促销而允许进行的局部改动,由销售部提出,经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及研发中心研究同意,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进行经济变更可行性确认后,由项目公司总经理签发。

5、所有的设计变更必须写明产生的原因、变更内容、技术要求,能用图示的必须用图示说明,文字及图示均要表达清楚,以达到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准确性,并由项目公司工程部统一编号下发。

6、所有的设计变更均采用电脑打印,但不得打印姓名,姓名部分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

第三章工程签证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1、严格现场经费签证。

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由项目公司现场工程师认真核实、工程副总经理审定后签证,并注明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

例如:由于业主或别的非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机械台班窝工,我司只承担租赁费或摊销费而不是机械台班费。

2、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

例如:人工浮动工资、议价项目、材料价格等;合同中没约定的,应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

项目公司现场工程师不能以工程签证的形式取代。

3、已在投标报价方案中明确的、或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审批的内容,不能做签证处理。

例如:临设的布局、塔吊数量、挖土方式、钢筋搭接方式等,已在投标方案中明确、在施工组织方案中严格审查,不再做工程签证处理。

4、工程签证单必需采用打字文件并即时统一编号报审,以避免重复签证和添加涂改等现象。

5、材料价格的确认要注明采购价还是预算价,以避免采购保管费重复计取。

第四条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经济处置程序由甲方(含设计、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进行会签时,项目工程部需了解现场的材料进场及施工情况,并要在《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会签时列明变更原因,在附件上详细列明损失情况及已购材料如何处理等内容,由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进行经济变更可行性的认定;由承包商(含供货商)提出的工程签证,必须附带有效的费用增减说明,由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进行经济变更可行性认定。

设计变更经济处置程序如下:1、单项变更损失(含返工)在五万元以内(含五万元)的,由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确认是否变更;2、单项变更损失(含返工)在三十万元以内(含三十万元)的,由工程总监确定是否变更,送集团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备案;3、单项变更损失(含返工)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五章工程签证经济处置程序合同以外的零星工程及施工图纸上没有而实际发生的少量工程,属于非隐蔽部位的,由施工单位报项目工程部核实,并在两天内交项目公司运营部签证生效;属于隐蔽部位的,施工单位报项目工程部会同项目运营部共同签证生效。

所有零星工程或图纸外工程的造价均须项目运营部认可方能作为结算依据,先施工后确定工程额一律视为严重违纪,将不予追加。

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内容原因,工程量及价格。

1、单项签证工程造价在5万元(含5万元)以内的,由项目工程部填写《工程通知单》,项目运营部核价后,报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施工,送运营中心备案。

2、单项签证工程造价在5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的,项目运营部核价、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报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核价、工程管理部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3、单项签证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经项目公司总经理同意、运营中心总经理批准并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4、对于处理紧急情况和抢险、救灾,项目公司可突破5万元的限制,但须事中(事后)补办相应审批手续。

第六章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审核签发时限1、一般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应在提交之日起五日内审核签字下发(其中包括经济变更认定)。

2、对于事关工程进度须加急办理的洽商,由承办部门注明,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在标定时间内审核签发。

3、对于重大设计变更,将根据进度确定下发时间,一般控制在十五日内(其中包括经济变更认定)。

第七章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发送存档1、洽商由项目工程部统一编号:xx--建洽—05(06,07,…)—XXxx--结洽—05—XXxx--水洽—05—XXxx--空洽—03—XXxx--暖洽—03—XXxx--电洽—03—XXxx--绿洽—03—XX·······2、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集团需三份,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研发中心各一份,项目公司、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由项目公司按合同规定发放,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项目公司运营部分别建立洽商台帐。

第八章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措施1、严格遵循企业的管理制度。

各级领导、施工技术、予结算等有关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只有责权利明确了,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行为,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2、建立合同交底制度。

让每一个参与项目管理的人了解合同,并做好合同交底记录,必要时将合同复印件分发给有关人员,使大家对合同的内容做到全面了解、心中有数,划清甲乙双方的经济技术责任,便于实际工作中运用。

3、严格区分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

根据我国的现行规定,设计变更与工程签证是有严格的区别和划分的。

属于设计变更范畴的就应该设计单位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所发生的费用按设计变更处理。

属于工程签证的由现场工程管理工程师签发,所发生费用按发生原因处理。

4、提高责任心和业务水平,严把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关。

有关人员每接受一项工程时,首先要对施工图及合同等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学习和了解,其次要经常深人施工现场,了解施工中的异常情况或施工工艺的变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5、加强奖惩管理,对在设计变更的审核及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妥善解决的人员,按企业的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设计审查不力、签证事实不符、造成企业损失的管理人员,将严厉追究其责任;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1、本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属的房地产项目公司等各专业公司。

3、本规定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运营中心。

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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