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综合真题及解析
法律硕士(法学)2013年综合课真题解析
2013年法律硕士(法学)入学考试综合课主观题参考答案2013年法律硕士(法学)综合课试题一、简答题:1、简答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答: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承担法律责任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或必须符合的标准,它是国家机关要求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时进行分析、判断的标准。
具体包括:(1)责任主体。
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责任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能够成为违法主体并且承担法律责任。
(2)违法行为。
即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超越权利的界限行使权利以及侵权行为的总称。
一般而言,违法行为是法律责任的前提,特殊情况下,法律责任不以违法行为为构成要件。
(3)损害结果。
即由于违法行为所导致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
损害应具有确定性和现实性。
特殊情况下,法律责任不以实际损害结果为条件。
(4)因果关系。
即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是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各种因果关系的特殊形式。
(5)主观过错。
指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在主观上存在的故意或者过失。
刑法领域,故意或过失是判定主观恶性的重要依据,也是区别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的重要依据。
在民法领域,故意和过失被统称为过错。
在行政法领域,一般实行过错推定。
2、简答中央政府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利答:按照《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政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级地方政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是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内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
依据基本法的规定,由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特别行政区涉及外交、国防等国家主权方面的事务。
主要是: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任命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解释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
3、简答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内容答:1.根据孙中山民权主义学说,规定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2.为了防止帝国主义的侵略,规定了中华民国领土的范围;3.根据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原则,规定中华民国的政治制度;4.依据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原则规定了人民的权利义务。
法律硕士综合课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1.(2013年真题)关于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之间的区别,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更广B.法律规则一般比较具体,法律原则比较抽象C.法律规则相互间冲突时,法律原则可以成为解释法律规则的依据D.法律规则是司法裁判的依据,法律原则不能直接在司法过程中适用正确答案:A,B,C解析:法律原则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广。
A、B 选项正确。
法律原则构成了正确理解法律的指南,尤其当法律的含义存在作出复数解释的可能时,原则就成为在各种可能的解释中进行取舍的主要依据。
C选项正确。
法律原则能直接在司法过程中适用。
D选项错误。
知识模块:法理学2.(2013年多选52)下列选项中,属于美国联邦宪法原则的有( )。
A.议会至上B.有限政府C.分权制衡D.联邦与州的分权正确答案:B,C,D解析:美国联邦宪法所确立的宪法原则有人民主权原则、有限政府原则、权力分立与制约和平衡原则、联邦与州分权原则、对军队的文职控制原则。
可见,选B、C、D项。
议会至上是英国宪法确立的原则,故不选A项。
知识模块:中国宪法学3.(2015年多选58)下列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组成B.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应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C.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D.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得连选连任,但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正确答案:A,B,C,D解析:《宪法》第65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
据此,A项表述正确。
第2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
据此,B项表述正确。
第4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2013年法学法律硕士真题卷卷一
大题:单选题:共20题,每题1分,共20分大题:单选题题干:1.甲误将苏打当毒药投入赵某的水杯中,赵某饮用后安然无恙。
这一情形属于?选项:A.意外事件B.过失犯罪C.对象错误D.手段错误答案:D题干:2.甲在被羁押期间,得知同监舍的乙(因聚众斗殴被刑事拘留)掌握乙的同案犯丙曾经入室抢劫杀人的情况,就将这一线索报告给看守所警察,并设法说服乙揭发了丙抢劫杀人的事实。
公安机关据此侦破了丙的抢劫杀人案件。
此案中?选项:A.甲和乙均成立重大立功B.甲不成立立功,乙成立重大立功C.甲和乙均成立立功D.甲成立立功,乙成立重大立功答案:A题干:3.甲将一名3岁男孩从幼儿园骗走,向其家长勒索钱财。
因未收到该男孩家长的回信,甲便将该男孩以8000元卖给他人。
对甲的行为?选项:A.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B.应以拐卖儿童罪定罪处罚C.应以绑架罪和拐卖儿童罪数罪并罚 D.应以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儿童罪数罪并罚答案:C题干:4.甲伪造人民币100万元,后运输至外地出售,获赃款10万元。
对甲的行为?选项:A.应以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B.应以出售、运输假币罪定罪处罚C.应以伪造货币罪和出售、运输假币罪数罪并罚D.应以伪造货币罪和出售、运输假币罪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定罪处罚答案:A题干:5.某日深夜,甲从乙身后突然用仿真手枪顶住其头部,大喊一声:“交出钱来!”乙慌忙将钱包交给了甲。
这时,甲、乙都发现彼此是熟人,甲随即将钱包还给乙,并道歉说:“对不起,没认出你来!”甲的行为?选项:A.不构成犯罪B.构成抢劫罪中止C.构成抢劫罪未遂D.构成抢劫罪既遂答案:D题干:6.一乘客将一部价值2万元的照相机遗忘在出租车上,司机甲将其私藏起来。
第二天,乘客根据出租车发票,通过出租车公司找到甲索要照相机,甲拒不承认。
甲的行为?选项:A.构成侵占罪B.构成职务侵占罪C.属于不当得利,不由刑法调整D.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答案:A题干:7.甲因伪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13法硕 (非法学) 真题解析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
二、多项选择题:46一63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46.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有
A、少数民族的习惯是非正式的法律渊源
B、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澳门属于根本法
C、我国已经加入的国际条约具有正式法律渊源的地位
D、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国际惯例属于正式的法律渊源
【育明教育解析】
【参考答案】ACD
【考查知识点】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47.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社会法部门的有
A、彩票法
B、知识产权法
C、劳动合同法
D、法院组织法
【育明教育解析】
【参考答案】AC
【考查知识点】法律体系
48.关于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之间的区别,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更广
B、法律规则一般较具体,法律原则比较抽象
教授创办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
中传教授创办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中传。
法律硕士综合课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1.(2013年真题)根据宋朝的法律规定,能够继承家庭财产的人包括( )。
A.庶子B.命继子C.在室女D.出嫁女正确答案:A,B,C,D解析:根据宋朝的法律规定,在继承制度上实行诸子均分制,嫡子、庶子都享有继承权,只不过未娶妻者多分聘财而已。
可见,选A项。
宋朝继承制度中的“命继子”是指夫妇双方皆亡后由近亲属尊长所指定的同宗子辈,宋朝法律规定,命继子享有对死者财产的部分继承权。
可见,选B项。
宋朝继承制度规定,在室女能够继承相当于兄弟聘财一半的遗产作为嫁妆费。
可见,选C项。
宋朝继承制度规定,出嫁女在户绝时可以继承部分遗产。
可见,选D项。
知识模块:隋唐宋法律制度2.(2016年多选52)下列关于公民这一概念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公民概念通常在个体意义上使用B.公民是享有基本权利的唯一主体C.公民与人民具有相同的内涵外延D.凡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正确答案:A,D解析:公民和人民的区别之一就是公民往往是作为个体概念使用的,而人民往往是作为群体概念使用的。
可见,A项表述正确。
虽然我国《宪法》第二章规定的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但享有基本权利的主体不仅仅包括公民,还包括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可见,B项表述错误。
公民和人民具有不同的内涵,故C项表述错误。
我国宪法规定,凡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
可见,D项表述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宪法学3.(2010年多选57)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和社会对有残疾的公民的帮助具体表现在( )。
A.劳动方面B.生活方面C.教育方面D.婚姻家庭方面正确答案:A,B,C解析:《宪法》第45条第3款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据此,选A、B、C项。
知识模块:中国宪法学4.(2015年多选53)下列选项中,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的有( )。
A.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B.全国人大主席团C.30名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D.全国人大解放军代表团正确答案:A,B,C,D解析:《立法法》第1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2013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真题-综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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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综合课论述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论述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1.(2013年真题)联系当前实际,论述现代法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正确答案: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是依法办事的原则,是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
法治要求“法律的统治”,意味着公权力的取得和行使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现代法治的根本意义在于通过制约国家公权力的运行从而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实现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
现代法治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至上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正当程序原则。
法律至上原则是指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这也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根本标志,是法治的首要条件,是法治中最基本的重要原则。
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其中宪法至上是该原则的核心。
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的分工和有效的制约,这是法治国家权力结构的基本问题。
法治所强调的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是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既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的制约,也包括各项具体职权之间的制约。
例如,不同级别的审判权之间的制约,在审判活动中审判员和书记员之间的制约,等等。
权利保障原则是指法治国家要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价值目标。
正当程序原则是指任何公权力的行使必须经过正当的程序以确保结果的公正,具体包括回避制度和程序公正。
正当程序原则主要是针对国家公权力而言的,即国家机关在行使公权力时,应当按照公正的程序采取公正的方法进行。
因此,现代法治所强调的正当程序主要体现了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强调有关法律程序的制度设计应当贯彻平等性、公开性、普遍性、稳定性等要求。
涉及知识点:法理学2.联系实际,论述法律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2008年综合课论述第70题)正确答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律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律对市场经济的作用主要体现如下方面:(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主体独立的经济,市场主体的行为需要法律来规范,市场主体的地位需要法律来确认和保障。
2013法硕综合课真题整理与分享
2013法硕综合课真题整理与分享25.下列选项中,违反我国宪法平等权要求的情形是A. 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B. 某大学将“具有博士学位”作为招聘教师条件C. 某民营饭店在门口贴出通告:“本店谢绝公款消费”D. 某中央国家机关将“具有北京户口”作为招录公务员条件26.2012年“两会”召开前夕,公安机关以涉嫌参与一年前的非法集资为由,逮捕了全国人大代表甲。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
A.非经全国人大主席团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B.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C.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报告D.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7.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此项规定体现的宪法权利是A.劳动权B.财产权C.社会保障权D.休息权28.下列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职权或相互间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负责B.中央军委主席须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C.国务院制定行政法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省级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29.下列关于国家主席的表述,正确的是A.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决定产生B.国家主席的任职年龄须年满40周岁C.国家主席缺位是,由副主席代理主席职位D.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30.《竹书纪年》记载:“夏蒂芬三十六年作圜土”。
这里圜土是指A.法庭B.监狱C.刑罚D.刑书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
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
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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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法律硕士考研题库试题汇总
2013年法律硕士考研题库试题汇总2013年法律硕士法理学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教材相关知识点】基本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这种权利属于:()(单选题)A、普通权利B、救济权C、相对权利D、基本权利【解析】基本权利是宪法所规定的,人们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中的根本权利。
它是与普通权利相对的概念。
普通权利是宪法以外的普通法律所规定的权利。
【答案】D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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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2、【教材相关知识点】法律义务(单选题)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这一规定所包含的义务属于下列哪一种?()A、对世义务B、特殊义务C、救济义务D、公义务【解析】根据义务对人们的效力范围可以将义务分为一般义务和特殊义务,一般义务又称为对世义务,其内容通常不是积极的作为,而是消极的不作为。
特殊义务又称为对人义务,其特点是义务主体有特定的权利与之相对,义务主体应当根据权利主体的合法要求作出一定行为,以其给付、协助等行为使特定权利主体利益得以实现。
故B正确。
C项救济义务,又称为第二性义务,其内容是违法行为发生后所应付的责任,故错误。
D项义务是指公法上的义务,而婚姻法属于典型的私法,夫妻互相抚养的义务应属私法上的义务,故错误。
【答案】B3、【教材相关知识点】权利与义务的分类与“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相对应的范畴是下列哪一种?()(单选题)A、对世权利和对人权利B、原有权利和救济权利C、行动权利和接受权利D、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解析】根据权利主体依法实现其意志和利益的方式可以划分为行动权利和消极义务与接受权利和积极义务。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19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19(总分:6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4,分数:28.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2011年真题)出租车司机滕某因运送产妇就医闯红灯受到交警处罚。
有评论认为,滕某虽然涉嫌违法,但情有可原,不应处罚。
该评论意见的推理方式属于( )。
(分数:2.00)A.演绎推理B.归纳推理C.类比推理D.辩证推理√解析:解析:实质推理又称辩证推理,它是指这样一种情形:当作为推理前提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
实质推理是一种价值判断的过程,它是只有在作为推理的两个前提条件——法律和事实中至少有一个不确定的情况下才使用的前提确定过程,也就是说它的核心任务是确定不明确或矛盾的前提,并非是表面推理。
本题中出租车司机滕某因运送产妇就医闯红灯是否应当处罚就属于事实不确定的情况,需要作出价值判断,即在特殊情况下的个人利益(产妇)与公共利益(交通安全)之间作出选择。
这种衡量过程作为一种推理属于实质推理,D选项正确。
3.(2013年真题)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甲破坏供电设备,导致某地发生大面积停电,直接经济损失达数亿元。
法院审理时认为,甲的行为导致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院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理解属于( )。
(分数:2.00)A.历史解释B.文义解释√C.体系解释D.限制解释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解释的方法。
2013非法学综合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联考——法硕非法学(专业综合)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基本特征的是A、社会公益性B、技术规范新C、国家强制性D、国家引导性【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法的基本特征2.首次将“法”界定为高度专门化的社会控制工具的学者是A、亨利•梅因B、马克斯•韦伯C、卡尔•马克思D、罗斯科•庞德【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3.下列不属于大陆法系别称的是A、民法法系B、日耳曼法系C、罗马法系D、央格鲁法系【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大陆法系的概念4.我国刑法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规则所包含的逻辑结构要素是A、假定和行为模式B、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C、假定和法律后果D、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5.在法的溯及力问题上,目前世界各国通行的原则是A、从旧原则B、从旧兼从轻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新原则【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法律的溯及力6.我国X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X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
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该法规性质上属于行政法部门B、该法规制定后,不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C、该法规虽在该省范围内适用,但仍具有效力上的普遍性D、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中国的法律渊源、法律渊源的正式与非正式渊源的区分7.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甲破坏供电设备,导致其地发生大面积停电,直接经济损失达数亿元。
法院审理时认为,甲的行为导致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院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理解属于A、历史解释B、文义解释C、体系解释D、限制解释【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法律解释的方法8.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吧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立法者都应当从自然科学家中产生B、立法者应该在制定法律时多听听自然科学家的意见C、立法者在立法时应当像自然科学家那样尊重科学性和规律性D、立法者不必从社会科学的角度而应从自然科学的角度考虑立法问题【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法律制定的原则9.某街道办事处主任陈某利用其掌握的城市居民低保资格复核权,收受申请人好处费,被上级机关撤销主任一职,陈某受到的法律制裁属于A、行政处罚B、刑事制裁C、民事制裁D、行政处分【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法律制裁、行政制裁10.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司法活动范畴的是A、交通警察处罚交通违章者B、司法局审查发放律师执业证C、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D、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11.下列关于法律推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辩证推理和类比推理都属于实质推理B、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都采用三段论的推理模式C、类比推理在我国的司法活动中最被严格禁止的D、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主要适用于判例法系国家【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12.李某因车祸致双腿残疾,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王某负全责。
法律硕士综合课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1.(2013年真题)下列关于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取得B.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出生而取得C.外国人在中国只具备行为能力,不具备权利能力D.我国境内的无国籍人也可能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正确答案:A,D解析:权利能力,就是由法律所确认的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资格,是参加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也就是说,不具有权利能力,就意味着没有资格享有权利,甚至也没有资格承担义务。
行为能力是法律所确认的,由法律关系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因此,不存在只具备行为能力不具备权利能力的情况,C选项错误。
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耐取得,A选项正确。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因出生而自然取得,但行为能力只有具备一定的年龄和智力水平才能具有,B选项错误。
我国境内的无国籍人也可以是某些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此时其也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当然具有基本权利能力和相应的行为能力。
这就是说,我国境内的无国籍人也可能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D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法理学2.(2012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意识范畴的有( )。
A.大学生贾某认为偷几本书不构成犯罪B.农民工史某年底仍未拿到劳动报酬,自认倒霉C.公务员王某认为法律是治理官员贪污腐败最行之有效的途径D.消费者薛某以产品质量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销售方进行损害赔偿正确答案:A,B,C解析: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因此,凡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各种看法、认识、观点都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因此A、B、C三选项所述均属于法律意识。
虽然法律意识具有广泛性,但只是一种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而不是法律实践,消费者薛某以产品质量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销售方进行损害赔偿是具体的法律实施,属于守法的范畴,而非法律意识,D选项表述错误。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12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12(总分:6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7,分数:34.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2012年真题)法官唐某向检察院举报了人事局局长邹某收受钱物的行为。
唐某的行为属于( )。
(分数:2.00)A.法的适用B.法的遵守√C.法的执行D.法的解释解析:解析: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
法的执行即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及授权组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
本题中,唐某虽然身为法官,但不是在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而是作为普通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属于法的遵守,B选项正确。
3.(2013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司法活动范畴的是( )。
(分数:2.00)A.交通警察处罚交通违章者B.司法局审查发放律师执业证C.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D.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解析:解析:司法又被称为“法的适用”或“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司法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在我国狭义的法的适用专指国家司法机关(包括法院和检察院)实施法律的情形。
交通警察处罚交通违章者、司法局审查发放律师执业证都属于行政执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不属于司法活动。
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属于典型的司法活动,C选项正确。
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专业基础课
2013 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专业基础课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解析】此处考核法律解释的方法和效力。
首先要明确,法律解释的效力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以及学理解释。
立法解释一般是由法律的立法机关对法律条文的解释。
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
但要注意,《刑法修正案(八)》并非立法解释,而是立法本身。
司法解释是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条文的解释。
题目仅仅提到了人民法院而非最高人民法院,故排除 A 选项。
文理解释是指根据法律规范所使用的文字的字面意义进行解释的方法,必须以文义解释为出发点,所做的解释不能超过条文可能的文义范围。
题干中甲是使用暴力劫取国有档案,而法律规范提及的是“抢夺、窃取国家所有档案”,二者表述并不一致,故排除B 选项。
C 选项目的解释是指不拘泥于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以及立法者制定法律时的立法意图,从现实的社会关系发展的要求出发,依据合理的目的进行法律解释。
题干没有提及要从社会关系发展来解释法律,也没有上升到社会法律发展高度的必要。
故排除C。
扩大解释,是指法律规范的条文中所使用的文字,词语过于狭窄,不足以涵盖立法者所欲调整的范围的时候,为符合立法的本意,对文义进行扩张,将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的案件纳入调整范围的方法。
题干中的“暴力劫取”与法条中的“抢夺、窃取”表述并不一致,不能觉得二者均有“劫取”而认为是如出一辙的说法。
前者强调“暴力”的压制性、紧迫性,主要反映了犯罪一方的强势;后者强调“夺、窃”,主要反映了被害人一方不能察觉,难以反映。
做扩张解释是为了能够使用现有法律调整类型化犯罪,适当地在合理范围内扩大法律条文的解释就能涵盖排除在法律规范适用之外的案件了。
故此处答案为 D。
2.【答案】B【解析】此题考查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刑法适用于什么地域和适用于哪些人的问题,包括了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
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2010年真题)根据西哀耶士的观点,制宪权归属于( )。
A.国民B.立法机关C.执政党D.制宪机关正确答案:A解析: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政治活动家西哀耶士认为,只有国民才可以成为制宪权的主体。
可见,选A项。
知识模块:宪法学2.(2012年真题)根据是否具有统一法典形式,可以把宪法分为( )。
A.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B.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C.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D.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可以将宪法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根据宪法效力和修改程序是否与普通法律相同和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以及程序为标准,可以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以宪法制定机关为标准,可以将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马克思主义宪法以国家的类型和宪法的阶级本质为标准,把宪法分为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综上分析,选A项。
知识模块:宪法学3.(2012年真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规章备案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行政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B.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C.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D.部门规章报国务院备案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为选非题。
《立法法》第89条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1)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3)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和国务院备案;(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5)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完美解析
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
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一时找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让乙暂时担任翻译工作
1、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C. 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D. 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开始编订《大清会典》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大清会典》自康熙年间开始编订,故D项错误。
9、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参考解析:关于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应予以重视。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苋,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所以B项错误。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2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律学家张斐、杜预为《晋律》所作之注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真题2013年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真题2013年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甲使用暴力劫取国有档案,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329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的规定,判决甲犯抢夺国有档案罪。
本案中,法院的解释属于______A.司法解释 B.文理解释 C.目的解释 D.扩大解释2、2012年5月,缅甸籍毒贩糯糠在泰国境内制造“湄公河惨案”,杀害了十余名我国船员,后被老挝移送我国受审,我国司法机关关于对于糯糠进行刑事审判的依据是______A.属地管辖权 B.保护管辖 C.普遍管辖权 D.属人管辖权3、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罚金规定的是______A.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B.不允许未成年罪犯的监护人代为垫付罚金C.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不缴纳罚金的,应免除罚金D.由于不能抗拒的灾祸,确定不能缴纳罚金的,应免除罚金4、甲(15周岁)拐骗一名男孩,准备将其出卖,后因小孩哭闹不止,甲对其进行殴打,造成重伤。
甲的行为构成______A.绑架罪 B.拐卖儿童罪 C.故意伤害罪 D.非法拘禁罪5、甲为泄愤,教唆乙炸毁某公司办公楼,乙因害怕没有实施爆炸,对甲的行为______A.应以教唆定罪处罚 B.应认定为爆炸的犯意表示C.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应当免除处罚 D.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可以减轻处罚6、我国刑法划分共同犯罪人种类的依据是______A.作用 B.作用为主,兼顾分工C.分工 D.分工为主,兼顾作用7、按照我国刑法理论,绑架罪属于______A.继续犯 B.结合犯 C.状态犯 D.连续犯8、2000年3月1日,甲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逃往外地,甲又因在2009年9月7日犯抢劫罪,于2010年6月7日被抓获,甲所犯盗窃罪的追诉期限______A.不受限制 B.应从2000年3月1日期计算C.应从2009年9月7日期计算 D.应从2010年6月7日起计算9、甲驾驶货车途经某村庄时,刮到了路边的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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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专业综合课一、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基本特征的是( )。
A.社会公益性B.技术规范性C.国家强制性D.国家引导性2.首次将“法”界定为高度专门化的社会控制工具的学者是( )。
A.亨利·梅因B.马克斯·韦伯C.卡尔·马克思D.罗斯科·庞德3.下列不属于大陆法系别称的是( )。
A.民法法系B.日耳曼法系C.罗马法系D.盎格鲁法系4.我国刑法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规则所包含的逻辑结构要素是( )。
A.假定和行为模式B.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C.假定和法律后果D.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5.在法的溯及力问题上,目前世界各国通行的原则是( )。
A.从旧原则B.从旧兼从轻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新原则6.我国xx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
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该法规性质上属于行政法部门B.该法规制定后,不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C.该法规虽在该省范围内适用,但仍具有效力上的普遍性D.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该省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直接适用7.我国《刑法》第119条规定:“破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甲破坏供电设备,导致某地发生大面积停电,直接经济损失达数亿元。
法院审理时认为,甲的行为导致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院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理解属于( )。
A.历史解释B.文义解释C.体系解释D.限制解释8.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
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立法者都应当从自然科学家中产生B.立法者应该在制定法律时多听听自然科学家的意见C.立法者在立法时应当像自然科学家那样尊重科学性和规律性D.立法者不必从社会科学的角度而应从自然科学的角度考虑立法问题9.某街道办事处主任陈某利用其掌握的城市居民低保资格复核权,收受申请人好处费,被上级机关撤销主任一职。
陈某受到的法律制裁属于( )。
A.行政处罚B.刑事制裁C.民事制裁D.行政处分10.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司法活动范畴的是( )。
A.交通警察处罚交通违章者B.司法局审查发放律师执业证C.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D.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11.下列关于法律推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辩证推理和类比推理都属于实质推理B.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都采用三段论的推理模式C.类比推理在我国的司法活动中是被严格禁止的D.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主要适用于判例法系国家12.李某因车祸致双腿残疾,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王某负全责。
李某遂向法院起诉,除要求王某赔偿30万元医疗费外,还主张对她因车祸而受侵害的“正常行走权”予以赔偿。
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李某主张的“正常行走权”属于法定权利B.王某赔偿30万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C.李某与王某之间的侵权法律关系因王某的肇事行为而产生D.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13.甲、乙双方在油画买卖合同中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乙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约定中包含了合同生效的条件B.该约定是甲乙双方所确立的授权性规则C.该约定是甲乙双方所确立的义务性规则D.该约定不关涉甲乙双方行为的法律后果14.在我国,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活动中,不具有立法性质的是( )。
A.法律编纂B.法律清理C.法律汇编D.法典编纂15.最早提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分类的学者是( )。
A.蒲莱士B.戴雪C.西耶士D.洛克16.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这一规定体现的宪法基本原则是( )。
A.法治B.权力制约C.人民主权D.人权保障17.关于我国的宪法监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全国人大有权撤销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B.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改变国务院制定的不适当的行政法规C.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18.下列关于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工作方式B.以爱国主义为政治基础和界限范围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其组织形式D.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其最高原则19.甲与同村另外四名选民在外打工,不能回原籍参加镇人大代表选举。
甲的下列做法,符合我国选举法的是( )。
A.口头委托在原籍的同村选民乙代为投票B.与另外四人共同委托同村选民乙代为投票C.书面委托同村选民乙按照甲的意愿代为投票D.经户籍所在地镇政府同意,由同村选民乙代为投票20.下列关于我国“八二宪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我国采用修正案方式对宪法进行修改始于“八二宪法”B.“八二宪法”和四个修正案共同构成了我国的现行宪法C.“八二宪法”仍将国家机构一章置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之前D.“八二宪法”继承并发展了“五四宪法”好的传统与基本原则,废弃了“七五宪法”与“七八宪法”中不适宜的内容21.由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的有关本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组织原则、机构设置、自治机关职权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是( )。
A.法律B.地方性法规C.自治条例D.单行条例22. 2012年6月,我国设立地级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
根据我国宪法,设立三沙市的权力属于( )。
A.全国人大B.国务院C.海南省政府D.民政部23. 2012年7月1日,在国家主席胡锦涛的监誓下,梁振英宣誓就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据此,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对国家主席负责B.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C.中央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D.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由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15年的中国公民担任24.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修改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可以由全国人大主席团提议B.须由1/3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C.须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D.须由全国人大出席会议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25.下列选项中,违反我国宪法平等权要求的情形是( )。
A.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B.某大学将“具有博士学位”作为招聘教师的条件C.某民营饭店在门口贴出通告“本店谢绝公款消费”D.某中央国家机关将“具有北京户口”作为招录公务员的条件26. 2012年“两会”召开前夕,公安机关以涉嫌参与一年前的非法集资为由,逮捕了全国人大代表甲。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非经全国人大主席团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B.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C.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报告D.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7.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此项规定体现的宪法权利是( )。
A.劳动权B.财产权C.社会保障权D.休息权28.下列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职权或相互间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负责B.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须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C.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省级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29.下列关于国家主席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决定产生B.国家主席的任职年龄须年满40周岁C.国家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代理主席职位D.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30.《竹书纪年》记载:“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
”这里的“圜土”是指( )。
A.法庭B.监狱C.刑罚D.刑书31.下列选项中,属于西周司法官责任制度的是( )。
A.三宥之法B.三风十愆C.三赦之法D.五过之疵32.春秋时期,郑国大夫私自修订法律,并书之于竹简,称为“竹刑”。
这位大夫是( )。
A.邓析B.叔向C.子产D.范宣子33.《法经》中规定量刑原则的篇章是( )。
A.盗法B.网法C.捕法D.具法34.秦始皇三十三年,咸阳令审判一起盗羊案件时,误将系羊绳圈的价值计入赃值,与秦律规定的计赃方法不符。
依照秦律,该县令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其所触犯的罪名是( )。
A.不直B.纵囚C.失刑D.擅刑35.汉武帝时期颁布的“六条问事”,就其性质而言属于(,。
A.民事法律B.监察法律C.经济法律D.诉讼法律36.据《魏书·刑罚志》记载,北魏延昌三年,冀州阜城之民费羊皮为葬母而卖女为婢,按律当死。
此案在朝野引起巨大争议,后经宣武帝权衡各方意见,作出最终裁决:“羊皮卖女葬母,孝诚可嘉,便可特原。
”关于此案判决所遵循的法律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亲属相犯,罪不至死B.为伸张孝道,可特赦罪责C.诏令与律条冲突时,须依律断案D.子女的人格从属尊长,不受法律保护37.首次明确区分律和令,从而解决了秦汉以来律令混杂问题的古代律典是( )。
A.晋律B.新律C.北齐律D.北魏律38.依照唐律的规定,因“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而杀人是( )。
A.误杀B.过失杀C.斗杀D.戏杀39.为防止冤错案件,宋朝规定在犯人翻供且所翻情节关系重大时,案件改由另一司法机关重新审理。
该制度是( )。
A.翻异别推B.鞫谳分司C.三司推事D.覆冤理雪40.元朝上都、大都所属蒙古人、色目人与汉人相犯的案件,普通司法机关无权管辖,须由专门机构审理裁决。
该专门机构是( )。
A.理藩院B.大理寺C.宣政院D.大宗正府41.明洪武三十一年,某省布政使上书皇帝,嘉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
依照《大明律》的规定,该上书行为构成的罪名是( )。
A.内乱B.左官C.奸党D.谋大逆42.清朝光绪年间,某官员甲因犯罪而被发配新疆,给驻防八旗官兵当差为奴。
甲被判处的刑罚是( )。
A.发遣B.刺配C.充军D.流刑43.清末变法修律中,清廷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
该草案共分五编,其中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的部分是( )。
A.总则B.债权C.物权D.继承44.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普通法院实行的司法审级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