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10年法学简答论述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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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2008年1月-2014年4月论述题及答案

中国法制史2008年1月-2014年4月论述题及答案

1、试述西周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P27一、矜老恤幼原则。

对儿童、老人及痴呆者犯罪,除故意杀人外,一般均可依法赦免,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原则。

西周时已对犯罪主观状态的故意与过失有所区分,对惯犯与偶犯的不同危害性有所认识,对故意犯罪和惯犯从严惩处,对过失犯罪及偶犯从轻处罚。

三、罪疑从轻、众疑从赦原则。

在行刑时,有可轻可重的余地时,应从轻;在遇到赦免的机会时,应从重罪之上进行赦免,体现疑罪从轻原则;并要求对疑案,应征求大众的意见,当大家都认为案件仍有可疑情形时,应赦免其罪,体现众疑从赦原则。

四、世轻世重原则。

西周统治者认为应根据不同社会状况采取不同治理方法,对新征服的国家,应用轻典去治理,以安抚人心,巩固统治;对社会较稳定的国家,就应以常刑对待;对待社会动荡的乱国,要运用重典去达到社会的治理。

2、试述春秋末期郑、晋两国的“铸刑书(鼎)”事件及其历史意义。

P45/46/47郑国铸刑书:约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于鼎”,既预示着法的权威与神圣,也是用鼎这一载体表明法的稳固与彰明。

晋国铸刑书:公元前513年,晋国大臣赵鞅、荀寅将赵盾所作的法典铸在鼎上时,公之于众,遭到了孔子的反对。

历史意义: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意义。

成文法公布后,法的公开成为历史潮流,从此以后,秘密法再也无法延续。

同时,秘密法时代的结束也标志着刑依法定的局面逐渐打开,以刑统罪宣告结束。

并且,成文法的公布,打破了“礼治”的传统,“法治”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受到限制,为新的封建制法律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此外,中国法学也伴随着成文法的公布及由此所带来的争论而初步萌芽,私家法律教育逐步兴起。

3、试述秦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P56一、事皆决于法:在这一法制思想指导下,秦朝在立法上越发细密,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调整范围非常广泛,从政治到经济、从生产到生活,一切均有相关法律进行调整。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4)第一部分选择题(共50分)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是【C】A民法B刑法C宪法D行政法2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一规定中的法律后果是【D】A故意伤人致人死亡B严禁故意伤人致人死亡C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D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3我国的政体是【C】A民主集中制B政治协商制度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D人民民主专政制度4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D】A秘密投票的原则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C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D代表不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监督的原则5我国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机关是【C】A最高人民法院B最高人民检察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6公民甲驾驶车辆闯了红灯,交警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交警的行为属于【B】A抽象行政行为B羁束行政行为C被动行政行为D非要式行政行为7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并按照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运用的证据,才可作为定案证据。

这体现的是诉讼证据的【C】A客观性特征B关联性特征C合法性特征D排他性特征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B】A经理B股东会C董事会D监事会9某商场经营者拒绝答复消费者就商品性能提出的询问,该商场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D】A自主选择权B公平交易权C人格尊严受尊重权D商品真实情况知悉权10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社会保障法是指【B】A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B调整关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C调整婚姻家庭包括人身关系和由此产生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D调整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方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1民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法理学简答题及论述题

法理学简答题及论述题

法理学----简答题或论述题(补充)1.法的本质是什么?(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法的分类有什么?(1)根据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2)根据法的适用范围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3)根据法的所规定的内容不同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5)根据法的创制和适用范围,法可以划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6)公法和私法。

存在于民法法系中。

是其划分部门法的基础3.法的效力范围有那些?答:对象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4. 简述法律行为的特点。

答:所谓法律行为,就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根据法律行为的定义,法律行为具有下列特点:①法律行为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

②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性。

③法律行为是能够为人们的意志所控制的行为,具有意志性。

5. 简述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征:一、法律关系是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二、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

三、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6. 简述法律解释中一般解释方法的种类。

答:法律解释中的一般解释方法包括语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和当然解释等。

(1)语法解释,又称文法、文义、文理解释,是指根据语法规则对法律条文的含义进行分析,以说明其内容的解释方法。

法律解释通常都是从语法解释开始的。

(2)逻辑解释是指运用形式逻辑的方法分析法律规范的结构、内容、适用范围和所用概念之间的关系,以保持法律内部统一的解释方法。

(3)系统解释是指将需要解释的法律条文与其他法律条文联系起来,从该法律条文与其他法律条文的关系、该法律条文在所属法律文件中的地位、有关法律规范与法律制度的联系等方面入手,系统全面地分析该法律条文地含义和内容,以免孤立地、片面地理解该法律条文的含义。

法学概论试题库及答案

法学概论试题库及答案

法学概论试题库及答案一、选择题1. 法学的研究对象是()A. 社会行为B. 社会问题C. 社会现象D. 社会规范2. 法学方法包括()A. 归纳法B. 演绎法C. 比较法D. 实证法3. 法理学主要研究()A. 法的概念B. 法的效力C. 法的目的D. 法的根源4. 法学的理论来源包括()A. 社会学B. 哲学C. 政治学D. 经济学5. 法学的研究方法可以分为()A. 实证研究方法与理论研究方法B. 定性研究方法与定量研究方法C. 理论研究方法与应用研究方法D. 实证研究方法与实践研究方法二、简答题1. 请简要介绍法学概论的研究内容。

2. 解释法学的范畴和特点。

3. 什么是法律哲学?其主要研究内容是什么?4. 请解释法学方法的含义,并列举几种常见的法学方法。

5. 试述法学的理论来源及其对法学研究的意义。

三、论述题请从法学的定义、范畴、研究方法、理论来源等方面,论述法学的研究内容及其对社会的重要性。

参考答案:一、选择题1. D. 社会规范2. A. 归纳法、B. 演绎法、C. 比较法3. C. 法的目的4. A. 社会学、B. 哲学、C. 政治学5. A. 实证研究方法与理论研究方法二、简答题1. 法学概论是研究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科,其研究内容包括法学的定义、范畴、方法、理论来源等。

它主要研究法是什么,法的本质是什么,法的产生、实施和作用等问题。

2. 法学的范畴包括法的概念、法的体系、法的原理和法的操作等。

其特点包括科学性、实践性、系统性和社会性。

3. 法律哲学是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价值的学科。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法的概念、法的分类、法的本质、法的价值和法的发展等。

4. 法学方法是指研究法学问题时所采用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

常见的法学方法包括归纳法、演绎法、比较法、历史研究法和实证研究法等。

5. 法学的理论来源主要有社会学、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

这些学科为法学提供了研究思想和方法,促使法学不断深化和发展。

全国2010年7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和答案

全国2010年7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和答案

全国2010年7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课程代码:00040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法学的研究对象是( B )概论-P1A.政治B.法律C.经济D.文化2.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该规定属于(D) 1-P34A.禁止性规范B.命令性规范C.义务性规范D.授权性规范3.以涉及的内容为标准,法律原则分为( A )1-P35A.社会原则和专门法律原则B.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C.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D.确定性原则和非确定性原则4.古代印度的《摩奴法典》属于( D )1-P37A.制定法B.习惯法C.判例法D.宗教法5.我国宪法规定,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 C )2-P59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中央军事委员会6.“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我国宪法是在( D )3-P91A.1987年B.1996年C.1997年D.1999年7.我国最高国家审判机关是( A )4-P183A.最高人民法院B.最高人民检察院C.最高终审法院D.国务院8.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的一方必定是( A )5-P193A.行政机关B.公民C.法人D.外国人9.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是(D)5-P195A.行政机关的职工B.行政机关的工勤人员C.行政人员D.公务员10.1985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的中国专利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属于( C )5-P201 A.职权立法B.授权立法C.执行性立法D.创制性立法11.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为( D )6-P251A.10年B.20年C.30年D.50年1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 B )6-P287A.1年B.2年C.4年D.20年13.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是( A )7-P300A.股东大会B.董事会C.经理D.监事会14.下列属于我国市场规制法的是( B )8-P324A.公司法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C.税法D.环境保护法15.下列属于商业贿赂行为的是( C )8-P334A.折扣B.佣金C.回扣D.减价16.我国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 D )9-P373A.犯罪终结B.犯罪中断C.犯罪未遂D.犯罪中止17.我国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 A )9-P381A.1年B.2年C.3年D.5年18.体现犯罪的本质并决定犯罪的性质的是( B )9-P363A.犯罪对象B.犯罪客体C.犯罪主体D.犯罪构成19.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逮捕的机关是( A )10-P416A.公安机关B.国家安全机关C.审判机关D.检察机关20.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法院是( B )11-P436A.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B.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C.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D.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21.下列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特有的基本原则的是( D )12-P4582A.适用法律一律平等B.两审终审制C.审判公开D.不适用调解22.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非财产案件只交纳( C )11-P444A.鉴定费B.公告费C.案件受理费D.翻译费2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下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属于传来取得的是( C )6-P242-243A.通过国有化取得B.通过没收取得C.通过买卖取得D.通过收益取得24.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得..代理的行为是( B )6-P239A.买卖B.遗嘱C.租赁D.借贷25.我国刑法规定,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成为故意杀人罪的主体须年满( B )9-P365-366A.10周岁B.14周岁C.16周岁D.18周岁26.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不属于...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围的行为是( C )12-P459-460A.对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不服的B.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C.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D.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27.按照国际惯例,引渡的对象一般是( A )13-P488A.政治犯B.普通刑事犯C.宗教犯D.军事犯28.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是(A )13-P507A.关税与贸易总协定B.国际商会C.国际法协会D.国际贸易协会29.在冲突规范“物权关系依物之所在地法”中,其后一部分“物之所在地法’’的法律术语是( A )14-P512A.系属B.识别C.连结点D.范围30.甲国法院依本国的冲突规范,有关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乙国法,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则应适用丙国的实体法,结果法院适用丙国的实体法判决了案件的情况是(D)14-P517A.反致B.保留C.规避D.转致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法学基础论述题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法学基础论述题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法学基础论述题一、考题: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法学基础论述题法学基础论述题一:根据中国宪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尊重和保障人权。

”请你阐述人权的含义,并举例说明人权的普遍性和不可剥夺性。

人权是指人作为合法合理生活和发展的主体所依托的一系列基本权利和自由。

它是人类共同享有的、不可分割的、不可剥夺的,具有普遍性的特性。

一方面,人权是普遍适用于所有人的,无论人的民族、种族、国籍、性别、宗教或政治信仰如何,每个人都应当拥有相同的基本权利。

举例来说,言论自由是人权的一种表现。

每个人不论在哪个国家,都有表达自己意见的自由。

无论一个人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都享有这样的权利。

另一方面,人权是不可剥夺的,即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任何人或机构都不能剥夺任何人的人权。

举例来说,每个人都有生存权。

不论是谁,包括政府或其他权力机构,都不能以任何形式侵犯他人的生存权。

这是因为人的生存是一个基本的要求,而不可剥夺的权利保障了每个人的生存。

因此,人权作为一种普遍适用且不可剥夺的权利,确保了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尊严和平等的生活。

它是国家依法保护、尊重和保障的核心内容。

法学基础论述题二:自愿与强迫是合同效力成立与否的重要影响因素。

请你分别阐述自愿和强迫的含义,并举例说明它们在合同中的作用。

自愿是指在合同成立过程中,当事人心甘情愿地依法行使自己作为交易主体的权利,自发地进行合同订立。

这种自发性体现了自愿的含义。

举例来说,当买卖双方在确定销售价格、质量及交付方式等合同条款时,双方没有任何干扰或压力,完全出于自愿地达成合意。

而强迫则是指在合同成立过程中,当事人被迫或受到威胁,不得不依法行使自己作为交易主体的权利。

这种外在的压力或威胁使得当事人无法真正自由地订立合同。

举例来说,某个人因为被威胁而进行签字,签订了一份不利于自己的合同,这时合同的成立就存在强迫因素。

自愿和强迫的区别在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是否得到尊重。

★★民法学经典论述题及答案★★

★★民法学经典论述题及答案★★

民法学经典论述题及答案1、论民法的性质2、论民法的平等原则。

3、论民法的自愿原则。

4、论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5、论民法的公平原则6、论述如何用民事方法对民事权利进行保护7、论宣告失踪的效力8、论民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关系9、人身权的意义如何?10、论人格权的性质11、生命权、健康权与身体权的关系如何?12、论物权的优先效力13、论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14、论物权变动的公信原则15、论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16、试述抵押权的标的17、论债的发生原因18、试述债的履行原则19、试述保证人对债权人的权利20、试述债权让与的外部效力21、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22、试述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23、试述要约的效力24、论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参考答案:1、民法是私法.对于公法私法的划分,目前的折中说将主体说和隶属说结合起来,认为只有国家等公共机构行使职权的时候的关系才属于公法的调整范围.我国的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其法律地位和其他市场经济的参与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国有企业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以民事主体的资格行使权利,这种权利的性质是民事权利,属于私权.而民法的其他部分,当然属于私法范畴。

我国民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法。

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它是一定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生活关系的体现。

不同社会的民法具有不同的社会性质,我国的民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法,因此我国民事立法要体现我国的特点,以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要求。

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从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性质来看,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商品经济是民法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

各国民法的体系和具体内容有所不同,但是都有民事主体制度、物权或者财产权制度、债与合同制度,这三项制度是民法的基本制度,是调整商品经济的基本制度。

2、《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有些国家的民法典没有明文规定平等原则学者称其为无须明文规定的公理性原则。

法律硕士真题及答案

法律硕士真题及答案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试题及答案[日期:2010-02-11] 来源:作者:[字体:大中小]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试题:2010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真题法学专业基础课刑法学一、单项选择题(1—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下列选项中,根据属人管辖原则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A.中国公民甲在行驶于公海的中国船舶上失手致另一中国公民落水身亡的B.外国公民乙在行驶于公海的中国船舶中向中国船员兜售毒品的C.外国公民丙在其本国境内实施爆炸致两名中国公民身亡的D.中国公民丁被某国有公司派往国外工作,因严重失职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2.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

2004年12月22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对这两个司法解释的适用,正确的是()。

A.2004年12月22日以后审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一律适用2004年司法解释B.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打击相关犯罪的需要,择一适用C.上述司法解释都只有参考价值,司法机关可以不受其约束D.上述2004年司法解释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规定,不溯及既往3.甲(17周岁)因盗窃他人价值3万元财物被起诉,经审理查明,甲在15周岁时还曾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达到5万元。

对甲的行为应()。

A.按盗窃8万元从轻或减轻处罚B.按盗窃3万元从轻或减轻处罚C.按盗窃8万元减轻或免除处罚D.按盗窃3万元减轻或免除处罚4.甲因家庭纠纷杀死了自己的父亲。

甲所犯之罪()。

A.是纯正身份犯B.是不纯正身份犯C.不属于身份犯D.属于亲告罪5.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对其应()。

2010年法硕专业课真题及答案(非法学)

2010年法硕专业课真题及答案(非法学)

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刑法学一、单项选择题: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A国公民甲在我国境内抢劫A国公民乙后逃回A国,被A国法院判处监禁。

甲刑满后来我国,我国法院对甲的上述抢劫行为行使管辖权,是基于()A 、属人管辖原则B、属地管辖原则C 、保护管辖原则D、普遍管辖2.甲将自己亲生的婴儿以2万元价格卖给他人。

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甲的这一认识错误属于()A 、法律认识错误B、对象认识错误C 、客气认识错误D、手段认识错误3.行为人因不能抗拒的原因而引起损害结果的,不是犯罪,这是由于行为人()A 、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认识B、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C 、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D、不具备犯罪的主体条件4、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A 、单位犯罪都是故意犯罪 B、单位犯罪都是以单位牟利为目的的C 、单位犯罪都采用双罚制 D、单位犯罪也可以只处罚自然人5、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预备的是()A 、甲买回剧毒农药企图杀害妻子,后念及妻子多年情分,悄悄将农药处理掉了。

B、乙以出卖为目的,买到一婴儿后,但尚未出手即被抓获C 、丙尾随从银行取款出来的刘某意图抢劫,在小区入口处被保安阻拦D、丁乘某女不备,将其扑倒,意图强奸,却被该女制服二、多项选择题:2l一2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21.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下列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有()A. 甲将优抚资金10万元借给朋友购买股票,2个月内归还。

B. 乙将价值10万万的防汛物资借给朋友建造住宅,半年后归还。

C. 丙将教育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作自己开办公司注册资本金,1个月内归还。

D. 丁将救济款项50万元用于本单位购买高级轿车。

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导论08-10期末试卷及参考答案

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导论08-10期末试卷及参考答案

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法理学导论》期末考试试题A卷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1、法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2、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3、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4、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5、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这表明法律具有哪种属性?A 国家强制性B 国家意志性C 规范性D 普遍性2、下列不属于司法的属性是哪一项?A 中立性B 裁判性C 主动性D 程序性3、国务院根据自己的职权制定的,是哪种规范性法律文件?A 行政法B 行政法规C 法律D 行政规章4、下列关于法理学的表述,错误的是哪项?A 法理学是理论法学,不是应用法学B 法理学围绕实践理性展开讨论C 法理学具有理论意义,不具有应用意义D 法理学是法学的理论基础5、《合同法》第17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这一规则属于哪种类型?A 确定性规则B 准用性规则C 委任性规则D 义务性规则6、对法的词源考察,汉字古体“法”字有诸多意蕴,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A 神明裁判B 公平C 制裁D 一般调整先于个别调整7、大陆法系对法的基本分类是哪一个?A 实体法和程序法B 普通法和衡平法C 公法和私法D 根本法和普通法8、关于法律体系,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A 法律体系是国内法体系,不是国际法体系B 法律体系包含国际私法内容C 法律体系以法律部门为基本单位D 英美法系没有法律体系9、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基本法》,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A 在全国范围内生效B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生效C 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生效D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10、关于非正式法源,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A 它没有法律效力B 它没有法律意义C 它有一定的说服力D 它会影响司法裁判三、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20分)1、下列有关法的表述,正确的有哪些?A “恶法亦法”是自然法理论的主张B 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认为《圣经》是法C 国法中也包含有习惯法2、法学方法论所研究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哪些内容?A 法条的理论B 法律的解释C 法的续造方法3、法律权利的特点包括以下哪些内容?A 应然性B 自主性C 利益性4、英国法系与美国法系的主要区别是哪些?A 是否实行成文宪法B 法院是否拥有违宪审查的权力C 是否有联邦法与州法的区别5、以下哪些是解决同一位阶法律渊源之间冲突的规则?A 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B 后法优先适用于前法C 实体法优于程序法6、以下哪些法律属于经济法这个法律部门?A 《公司法》B 《土地管理法》C 《反不正当竞争法》7、以下有关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的表述,错误的是?A 有行为能力必有权利能力B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一定同时终结C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8、司法平等原则的内容包括以下哪些?A 公民必须平等地遵守我国的法律B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得侵犯C 任何人在案件审判中,都理应受到平等的、公平的对待9、类比推理所应当遵循的必要步骤包括哪些?A 寻找判例B 寻找案件事实上的相同点和不同点C 判断相同点于不同点的重要程度10、以下不属于正式解释是哪些?A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对《物权法》的解释B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对《刑法》的解释C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合同法》的解释四、分析题(每题8分,共40分)1、某国1970年《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该国2000年1月1日生效的新《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试题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试题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试题刑法学一、单项选择题:第1-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则2.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单位应当对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负刑事责任B.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C.单位犯罪的实质特征是为了单位的利益D.没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犯罪的,以个人犯罪论处3.关于过失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B.过失犯不存在未完成罪C.既处罚过失结果犯也处罚过失危险犯D.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4.甲给乙5万元请乙“教训”丙一顿,乙给丁2万元让丁打丙,并带丁辨认了丙。

之后,甲感到害怕,又打电话给乙说不打了,并说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只需乙退回2.5万元。

乙当即说“听你的”,但未向丁转达。

丁还是带人将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5.下列情形中,属于必要共犯的是A.包庇罪B.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C.寻衅滋事罪 D.组织恐怖组织罪6.甲、乙通奸生有一女,为避人耳目,将女婴置于人迹罕至的山林中,该女婴因饥渴而死。

对甲、乙应当A.按遗弃罪定罪处罚B.按虐待罪定罪处罚C.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D.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7.甲因与丙有矛盾,故邀乙相助打丙。

到丙家后,乙冲过去给丙一拳,致丙口鼻流血;甲随即刺丙一刀,造成丙重伤。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罚。

B.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处罚C.乙不构成犯罪,因为其拳击未造成轻伤以上的结果D.对乙应当按照主犯处罚8.甲在盗窃时被当场抓获,经审讯,甲主动交代了自己与乙共同盗窃某仓库的犯罪事实。

对甲的交代行为应当认定为A.自首B.坦白C.立功D.自首并立功9.下列行为中,应当按盗窃罪定罪处罚的是A.甲窃取一份绝密级的高考试卷,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B.乙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办理移动电话入网,并使用该移动电话,给电信部门造成3万元的话费损失C.丙拣到一张他人的信用卡,然后持卡消费3万元D.丁窃取他人在公共网络上的账号并使用,造成他人3万元的损失10.甲为索取债务而将乙拘禁于一地下室,然后向其家属要求偿还乙所欠债务5万元。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2011年真题)下列选项中,体现出法的评价作用的是A.金某说:“我的邻居张法官是个大孝子。

”B.魏某说:“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

”C.陶某说:“贪官田某枉法获刑,罪有应得。

”D.姜某说:“侵权责任法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

”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关键点在于法是作为一个评价标准来判断他人的行为合法与否。

金某关于张法官孝顺与否的评价属于道德评价,不涉及合法与否的评价,因而不能体现法的评价作用,A选项错误;魏某的说法是对我国法治建设的评价,是一种成果大小的评价,也不涉及合法与否的评价,B选项错误;姜某的说法是对侵权责任法的好坏长短的评价,而不是对某人行为的合法与否的评价,D选项错误;陶某的说法是以刑法为标准评价贪官田某的枉法行为,属于法的评价作用,C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法理学2.(2014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下列关于本条纹的表述,正确的是A.该规定属于法律原则B.该规定具有指引作用C.该规定属于禁止性规则D.该规定意味着我国《合同法》没有溯及力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是一个综合性考题,考点涉及《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法的规范作用:第五章第四节法的时间效力;第七章第一节法律规则、第二节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是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原则,不像法律规则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题干中显然有明确的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故而属于法律规则,A选项错误;指引作用是法的作用之一,作为法律规则,题干中的规定肯定具有指引作用,B选项正确;顾名思义,禁止性规定必然是禁止人们做一定行为的规则,题干中的规定并未涉及禁止,C选项错误;上述条款并未涉及合同法的溯及力问题,而是关于合同生效时间的规定,因而D选项错误。

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2010年真题)根据西哀耶士的观点,制宪权归属于( )。

A.国民B.立法机关C.执政党D.制宪机关正确答案:A解析: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政治活动家西哀耶士认为,只有国民才可以成为制宪权的主体。

可见,选A项。

知识模块:宪法学2.(2012年真题)根据是否具有统一法典形式,可以把宪法分为( )。

A.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B.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C.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D.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可以将宪法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根据宪法效力和修改程序是否与普通法律相同和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以及程序为标准,可以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以宪法制定机关为标准,可以将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马克思主义宪法以国家的类型和宪法的阶级本质为标准,把宪法分为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综上分析,选A项。

知识模块:宪法学3.(2012年真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规章备案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行政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B.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C.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D.部门规章报国务院备案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为选非题。

《立法法》第89条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1)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3)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和国务院备案;(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5)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

法学考试试题

法学考试试题

法学考试试题
一、简答题
1. 请解释“法律是通过国家机关制定、公布、实施的规范性行为”。

2. 什么是法定的程序?
3. 请解释“事实认定”在法律程序中的重要性。

4. 请说明法官在法律规则的运用中的角色和作用。

5. 请列举几种不同类型的法律责任。

二、论述题
1. “平等保护法律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及具体体现。

2. 请就“证据的收集、保存、提交”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论述。

3. 请分析“法律责任”的性质及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4. 请阐述“法官如何保持中立、公正、廉洁”的原则及其重要性。

5. 请论述“法律监督”的必要性和实施方法。

三、案例分析题
请根据以下案例进行分析并给出合理的解释:
某市一辆出租车与一私人汽车在路口相撞,造成私人汽车车主受伤。

出租车司机声称私人汽车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因此承担主要责任。

私人汽车车主要求出租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请分析以上案例中双方的责任,并给出您的判决理由。

四、综合题
请结合法学知识和案例分析,论述以下问题:
当事人在法律诉讼过程中,如何保障自身的权利?在法律程序中,双方如何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请分别从申诉程序、证据保全、合法辩护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以上考试题目仅供参考,具体考试内容以实际试题为准。

祝您考试顺利!。

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

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

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法学是一门研究什么的学科?A. 法律条文B. 法律实践C. 法律制度D. 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2. 以下哪项不是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A. 比较法B. 历史法C. 逻辑分析法D. 统计分析法3. 法律的规范性特征主要体现在哪个方面?A. 法律的普遍适用性B. 法律的强制性C. 法律的稳定性D. 法律的公正性4. 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哪几项?A. 法律主体、法律客体、法律内容B. 法律主体、法律行为、法律后果C. 法律事实、法律规范、法律后果D. 法律规范、法律主体、法律行为5. 以下哪个不是法律效力的类型?A. 空间效力C. 个人效力D. 社会效力6. 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哪两个方面?A. 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B. 法律事实和法律后果C. 法律主体和法律客体D. 法律行为和法律后果7. 法律解释的目的是什么?A. 确定法律规范的具体含义B. 制定新的法律规范C. 评价法律规范的合理性D. 预测法律规范的发展趋势8. 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包括哪些?A. 只有自然人B. 只有法人C. 自然人和法人D.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9. 法律关系的客体通常指的是什么?A. 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B. 法律关系中的行为C. 法律关系中的物质和非物质对象D. 法律关系中的法律规范10. 以下哪项不是法律关系的类型?A. 权利关系B. 义务关系D. 责任关系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法学研究的领域包括以下哪些?A. 宪法学B. 民法学C. 刑法学D. 国际法学12. 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哪些?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 法律的公正性C. 法律的普遍适用性D. 法律的强制性13. 法律规范的分类有哪些?A. 强制性规范B. 任意性规范C. 授权性规范D. 禁止性规范14. 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以下哪些?A. 文义解释B. 目的解释C. 系统解释D. 历史解释15. 法律关系变更的原因包括以下哪些?A. 法律规范的变更B. 法律主体的行为C. 法律事实的发生D. 法律关系的解除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6. 简述法学研究的意义。

法理学简答和论述题

法理学简答和论述题
区别:(1)法治属于工具操作范畴,没有民主也可以有法制,法治属于政治理想范畴,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法治
(2)法制强调秩序,而法治强调的是一种精神
(3)法制是相对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而存在的一种制度,而法治强调全面性。
法律义务: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法的约定必须作为或不作为,通常针对一般的社会主体设立。
法律责任:一方由于违反了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从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特定义务。也可以说是违反法律义务产生的第二义务
区别:(1)法律责任针对特定主体,法律义务针对的是一切社会主体,具有广泛性
(2)法律责任具有乘法性,法律义务是作为与法律权利相对应的法律的重要调控手段,一般不具有制裁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包括:人民民主;法制完善;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权利制约
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以人为本、保障人权、文明执法
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要求。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合法合理;程序正当;及时高效。
2。从“身份的法”向“契约的法”发展
古代法所调整的单位是家族而不是独立的个人。而在新秩序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因个人的自由合意而产生的契约关系,契约的本质是自由和平等。
3。从成文法向不成文法发展
法律在起源之初是以习惯法为主要表现形式,成文法的出现时法律实践和人们抽象思维能力达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七。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国家
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政治民主为前提,以依法治国为核心。经济上实行社会主义法制经济;政治上实行政治民主;法律上,依法治国
八。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法学考试题及答案详解

法学考试题及答案详解

法学考试题及答案详解一、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以下哪一项?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 财产权C. 受教育权D. 所有上述选项答案:D2. 以下哪一项不是民事权利的类型?A. 物权B. 债权C. 知识产权D. 刑罚权答案:D二、简答题1. 简述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答案: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避免因不可抗力或他人故意行为造成的当前危险,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正当防卫针对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则是为了避免因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而造成损害。

2. 什么是合同的解除?答案: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后,由于某些法定或约定的事由出现,使得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依法或依约终止合同关系,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售一批货物,乙在收到货物后支付货款。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发现乙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甲是否可以解除合同?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本案例中,甲发现乙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如果该违约行为足以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甲有权解除合同。

四、论述题1. 论述我国刑法中关于犯罪构成要件的相关规定。

答案:我国刑法中关于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和犯罪客体四个方面。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或单位;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人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及其结果,包括行为的方式、手段和造成的后果;犯罪客体是指犯罪行为侵犯的社会关系。

只有当这四个方面同时具备时,才能构成犯罪。

2. 论述民法中关于物权的基本原则。

法学概论试题库及答案

法学概论试题库及答案

法学概论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法学是一门研究什么的学科?A. 法律条文B. 法律实践C. 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D. 法律判决2. 法律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公平原则B. 正义原则C. 效率原则D. 个人主义原则3. 以下哪项不是法律的功能?A. 规范功能B. 教育功能C. 强制功能D. 娱乐功能4. 法律关系的主体通常包括哪些?A. 个人和组织B. 动物和植物C. 国家和个人D. 物品和设备5. 法律效力的来源是什么?A. 社会公认B. 国家强制力C. 个人信仰D. 道德约束6. 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以下哪项?A. 文字解释B. 历史解释C. 目的解释D. 所有以上7. 法律适用的原则包括以下哪一项?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 法律优先C. 法律连续性D. 所有以上8. 以下哪个不是法律关系的内容?A. 权利B. 义务C. 责任D. 情感9. 法律体系通常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宪法B. 民法C. 刑法D. 家谱10.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需要遵循以下哪一项原则?A. 民主原则B. 法治原则C. 效率原则D. 所有以上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法律的效力具有以下哪些特点?A. 普遍性B. 强制性C. 稳定性D. 灵活性12. 法律解释的类型包括哪些?A. 字面解释B. 系统解释C. 目的解释D. 历史解释13. 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哪些?A. 物B. 行为C. 智力成果D. 人身权利14.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 法律优先C. 法律连续性D. 法律的明确性15. 法律体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哪些?A. 宪法B. 民法C. 刑法D. 行政法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6. 法律的制定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17. 法律解释仅指对法律条文的解释。

()18. 法律关系的内容只包括权利和义务。

()19. 法律适用可以不考虑法律的时效性。

刑法学各章简答论述题及答案汇总

刑法学各章简答论述题及答案汇总

刑法学各章简答论述题及答案汇总第一章一、XXX1.简述刑法的任务。

答:《刑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们可以将刑法的任务概括为保护法益,保护的方法是禁止和惩罚侵犯法益的犯罪行为。

2.简述论理解释的主要种类。

答:(1)扩大解释。

(2)缩小解释。

(3)当然解释。

(4)反对解释。

(5)补正解释。

(6)体系解释。

(7)历史解释。

(8)比较解释。

二、论述题1.论述刑法的性质。

答: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而其他法律规定的是一般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

这种特定性,使刑法成为特殊的法律。

一般部门法都只是调整和保护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

刑法则保护人身的、经济的、财产的、婚姻家庭的、社会秩序等许多方面的法益(法所保护的利益)。

但它同时具有不完整性。

首先,刑法并不是将所有侵害法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而只是将其中部分严重侵害法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其次,即使是严重侵害法益的行为,但由于刑事政策等方面的原因,立法机关也可能不将其规定为犯罪;最后,成文刑法总是具有局限性,一些严重侵害法益的行为也可能被遗漏。

一般部门法对一般违法行为也适用强制方法,这些强制方法的严厉程度远不如刑罚,而且在许多情况下,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和解。

刑法规定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刑罚是国家最严厉的强制方法。

刑法具有补充性,即只有当普通部门法不能充分保护某种法益时,才由刑法保护;只有当普通部门法还不足以抑止某种危害行为时,才由刑法禁止。

由于其他法律在不能充分保护法益时需要刑法保护,刑法的制裁方法又最为严厉,这就使得刑法实际上成为其他法律的保障。

这既是刑法与其他法律的联系所在,也是刑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之一。

专15宪法学200804~201207名词简答论述

专15宪法学200804~201207名词简答论述

全国200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宪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5679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36.宪法控诉37.国家元首的军事权38.基本法律39.宪法规范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40.简述行政区划与国家结构形式的区别。

41.简述我国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42.简述我国新的社会阶层。

(1)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2)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3)个体户;(4)私营企业主;(5)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6)自由职业人员;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3分,共26分)43.试述宪法的渊源。

44.试述我国现行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障。

(一)我国对公民私有财产宪法保障的历史回顾1.1949年《共同纲领》(1)在“总纲”部分明确规定保护私有财产(2)确立了农村的农民土地所有制(3)在“经济政策”部分作了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保护性规定2.1954年《宪法》(1)承认并确立了包括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在内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体系(2)承认并保护农民、手工业者、资本家和生产资料所有权(3)规定了对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其继承权的概括性保护(4)规定了对私有财产保护的限制性条款3.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4.1982年《宪法》(1)概括性地规定了对私有合法财产所有权的宪法保障(2)规定了对个人依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保护(3)规定了对私有财产继承权的保障(4)规定公民享有从事个体经济的权利(5)概括性地规定了公民享有按照其提供的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或分配的权利,这也是重要的私有财产性权利(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三)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绐予补偿全国2008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宪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5679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36.宪法监督37.政党制度38.选举39.自治条例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40.简述1954年《宪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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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0年7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3-P91答:(1)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需要。

(2)依法治国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

(2)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

42.简述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法定原则的内容。

5-P206-207答: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法律有明文规定应予行政处罚的,才受处罚。

(2)行政处罚由法律规定有权设定行政处罚的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设定,无权设定的不得设定,有权设定的也不得越权设定。

(3)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授权的或者委托的组织也可以在法定授权或者委托的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除此规定以外的机关和组织不得实施行政处罚。

(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43.简述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

7-P322答: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包括:(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五、论述题(本大题14分)44.试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

4-P150-153答:一、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性质,取决于国家的性质。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

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有两层含义:首先,公民享有的权利的范围是广泛的;其次,享有权利的人即权利主体也是广泛的。

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

我国宪法不仅赋予公民以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而且这些权利和自由是有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的,因而是真实的。

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表现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的统一。

在我国,任何人不论功劳多大,职位多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都必须忠实地履行义务,国家决不允许有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的特殊公民的存在。

其次,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相辅相成关系。

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保证了公民权利的实现,激发了公民自觉地、忠实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同时,公民也只有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从而为实现公民权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表现为公民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不因公民的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等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这就是说,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平等地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对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平等地予以追究和制裁。

全国2010年4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

2-P62-63答:依据立法法对全国人大立法程序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的规定,法律的立法程序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1)法律案的提出;(2)对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4)法律案的公布。

经过上述四个步骤,法律的创制即立法过程便告终结。

42.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5-P193-194答:行政法律关系同其他性质的法律关系相比较,具有如下特点:(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必定是行政机关或者根据法律的授权代行某种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

(2)行政法律关系的成立,往往以行政机关单方面的行为为根据。

(3)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一方的行政机关往往可以直接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接受制裁。

(4)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争议,通常通过一定的行政程序予以解决。

43.简述商法的存在形式及其内含。

7-P290-291答:(1)按照商法的表现和存在形式,可有形式和实质两种意义上的商法的划分。

(2)形式意义上的商法是指在民商分立的国家在民法典之外所制定的商法典及相关的单行法。

(3)实质意义上的商法是指调整商事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由民商分立国家的商法典及相关单行法和民商合一国家包括在民法典和商事单行法中的商法规范构成。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述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律适用原则。

2-P70答:(1)这项原则要求每一个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外和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无论是谁,只要违反了法律,都要平等地受到追究。

这就是说,凡属我国公民,无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有何差别,无论其家庭出身、本人成分、社会地位和政治历史有何不同,执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应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2)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的原则,同社会主义法律的阶级性是完全一致的,因为,社会主义法律作为打击敌人、保护人民和保障国家经济建设的工具,其本身就具有十分鲜明的阶级性。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要能够不偏不倚地对每个公民平等地适用法律,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法律的阶级性。

与此相反,倘若借口坚持法律的阶级性,对于同一性质的案件,因人而异地适用法律,势必破坏法律的统一标准,还会给特权思想和各种枉法行为甚至给一小撮敌对分子的破坏捣乱大开方便之门。

全国2009年07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课程代码:00040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

4-P163-165答: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42.简述我国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5-P204答: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是:(1)合法与合理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效能与便民原则;(3)临督与责任原则。

43.简述本票的特征。

7-P322答:本票的特征表现为:(l)本票是自付票据,即本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为同一人;(2)本票没有承兑制度,这一点与汇票不同;(3)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

3-P87答: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1)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的作用。

制定任何一项法律,都要依靠法律意识的指导,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产物。

同时,由于法律的规定具有概括性的特点,执法人员在适用法律时,就需要运用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做到公开、公正、廉洁和效能。

特别是在立法还不完备的情况下,法律意识对于司法人员正确处理案件就更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的作用。

社会主义法律之所以能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是与他们的法律意识密切联系着的。

一个公民如果不知法,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就不可能指望他会很好地遵守社会主义法律。

(3)对清除旧法律意识的作用。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本质决定了它毖然要积极地引导全社会去同轻视法律、以言代法、以权抗法、有法不依等剥削阶级法律意识作斗争,清除旧法律意识的影响,以巩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统治地位。

全国2009年4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法律制定的程序。

2-P62-63答:依据立法法对全国人大立法程序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的规定,法律的立法程序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1)法律案的提出;(2)对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4)法律案的公布。

经过上述四个步骤,法律的创制即立法过程便告终结。

42.简述我国行政机关的特点。

5-P194-195答:我国的行政机关具有下列特点:(1)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及其结果,都归属于国家。

(2)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和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

(3)所行使的职权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权,所担负的职能是行政管理职能,因而它不同于行使其他国家职能的国家机关,如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

(4)实行首长负责制。

43.简述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

7-P315答:人身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保险主体的自然性和广泛性。

主体的自然性是指合同的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利益,不能是法人,不能是身体之外的任何财产。

(2)保险金的定值性。

是指保险标的的价值和保险金额在订约时采用投保人和保险人商定的方式,不允许在事故发生后再行议定。

(3)保险的储蓄性。

(4)保险费的非讼性。

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关系中,保险人不得以诉讼的方式向投保人讨要未获给付的保险费。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述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的关系。

4-P119答:(1)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二者的关系是内容(国家性质)与形式(政权组织形式)的关系。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映内容。

(2)有什么性质的国家,就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否则,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就无法行使其国家权力,实现阶级统治。

但政权组织形式对于国家本质的反映并不非消极的,形式不当或不完备,就不能正确地表现国家的阶级本质,就会影响统治阶级实现其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任务。

所以,任何阶级在取得政权后,为了实现自己的统治,都要采取与其政权的本质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并不断加以完善。

(3)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政权的组织形式。

但阶级本质相同的国家其政权组织形式也有可能不同。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是因为政权组织形式除取决于国家的阶级本质外,还受该国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革命特点、经济发展水平、民族传统、历史条件和国际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4)然而,不管政权组织形式怎样,都必须与其所表现的国家本质相适应,即必须有利于该国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

归根到底,政权组织形式仍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2008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

(1)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有重要作用。

法的制定要依靠法律意识的指导。

法的适用也要运用法律意识来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做到公开、公正、廉洁和效能。

(2)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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