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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浅析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保障食品安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物质,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需要制定相应的生 产许可审查通则
规范市场秩序:食品添加剂市场存在一些乱象,制定审查通则可以规范市场秩序,确保食品添 加剂的质量和安全
适应监管需要:随着食品添加剂种类的不断增加和监管要求的不断提高,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的 审查通则以适应监管需要
人员数量要求:根据生产规模和产品种类确定人员数量,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卫生
人员培训要求: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
人员健康要求:对从事直接接触食品添加剂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检验人员:具备相应的检验能 力与资质
检验设备:满足产品检验要求, 并经过校准和维护
检验方法:采用国家或行业标 准规定的检验方法
原料储存:分类储存,避免交叉 污染和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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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易于清洗和消毒
成品储存:分类储存,避免交叉 污染和变质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 行
质量方针与目标的确立
质量控制的程序与要求
质量检验与追溯的方法
人员资质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申诉程序:当事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审查部门或 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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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当事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有异议的,可以向原 审查部门或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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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与救济时效: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 出行政复议申请
监督管理的责任: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 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规定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第三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

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四条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对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材料审查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七条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材料的份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确保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申请人申请许可的情况。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条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应的产品注册和备案文件。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1. 引言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保证食品安全是国家的基本政策。

为了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和管理,确保食品生产的安全和合法性,相关法规和规定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是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的指导文件,以确保审查的公正、透明和规范。

2. 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所有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食品生产许可证是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允许食品生产企业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证件。

3. 申请程序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生产场所信息、生产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体系等。

2.材料审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有疑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补充说明。

3.现场验收: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组织对企业生产场所进行现场验收,以确保企业的卫生条件和生产设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技术评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技术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辅材料的采购、生产过程的控制、产品质量的检验等。

5.审查决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现场验收和技术评估结果,作出相应的审查决定。

审查决定分为准予申请和不准予申请两种情况。

6.发放证书:对于准予申请的企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并进行公示。

对于不准予申请的企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准予申请的原因,并可以提出整改要求。

4.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等。

•生产场所信息:包括生产场所的建筑和设施、卫生条件等。

•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原辅材料的采购、生产过程的控制、产品质量的检验等。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解读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解读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解读1. 引言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

本文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进行详细解读,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该通则的内容和要求。

2. 通则概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是我国食品安全管理法规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通则的实施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

通则主要包括了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审查要点等内容,接下来将对这些内容进行逐一解读。

3. 审查范围通则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生产范围:对于食品生产企业,需要明确其生产的食品范围。

只有在许可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才能获得审查通过。

•生产工艺和设备:通则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以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

•生产环境:通则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4. 审查程序《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对审查程序进行了详细安排。

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申请材料提交: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等。

•审查评估: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对企业生产能力、设备环境等方面进行评估。

•现场检查:相关部门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是对生产工艺、设备环境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

•审查结果公示:对经过审查的企业,相关部门会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10个工作日。

5. 审查要点通则明确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的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企业资质:主要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以及企业工商登记证件等。

•生产工艺:通则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食品生产工艺,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设备环境:通则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以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原材料采购:通则强调了对原材料采购的要求,包括对供应商的评估和监管等。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版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版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版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附件: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一、目的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通则。

二、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审查。

三、工作要求(一)从事生产许可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通则的规定,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二)实地核查实施前,核查组应准备核查工作文件,并就实地核查相关事项与企业进行沟通。

(三)实地核查应当在企业生产运行状态下进行。

(四)实地核查可采用查看现场、查看文件和记录、考察有关人员现场操作、企业员工测试等方式进行。

(五)以*号标注的条款可能对某些产品不适用,核查组应根据有关规定决定该选项是否作为核查内容。

如不适用,应当在表格中选择“此项不适用”,并说明原因。

(六)实地核查判定采用分数制,满分为150分,总分低于133分判为不合格。

(七)核查组应当依据实际核查情况填写《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地核查记录》(见附表),实地核查记录不得有空白项。

必要时,可以增加附页,并可用图像或视频等方式描述企业实地核查时的生产条件状态。

实地核查记录、附页等资料均应有核查组长和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参加核查人员如有不同意见,应一并签署。

企业有关人员有权对实地核查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反馈意见。

(八)对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企业申请生产的产品抽样和封样。

(九)抽样方法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标准未作规定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则抽样:1. 抽样应当在企业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2. 抽样数量应满足实际检验需要,每一个样品混匀后平均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份由检验机构保存备查。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和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证 管理 条
检 申请 。许可机 关接到 申请 人的生产 许 可复检 申请 后 , 照本规 定 5 3 . 参 . 5
7执 行 。 5 9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副 页 . 食 品 检 验 合 格 后 ,许 可 机 关 发 放 食 品生 产许可证 副 页 。 6 .已设 立 食 品企 业 、 品生 产 许 食
法 规 平 台
申请 人 在 公 布 的 检 验 机 构 名 单 中
选择 作为 生产许 可的检 验机 构。
5 4 样 品 送 达 .
5 4. 封 存 的 两 份 样 品 由 申请 人 . 1 在 7 日内 送 达 检 验 机 构 , 一 份 用 于 检
验 ,一份用 于样 品备份 。 5 4 2 申请 人应 当充分考 虑样 品 .. 的保 质期 ,确定样 品送 达时 间。
5 5 样 品 接 收 . 55 1 验 机 构接收样 品 时应认 .. 检 真 检 查 。 符 合 规 定 的 , 当接 受;对 对 应
封条 不完整 、抽样 单填写 不明确 、样 品有破 损或变 质等情 况 的 ,应拒 绝接 收并 当源自告 知 申请 人 ,及 时通知 审查
组织部 门。 5 5 2 对 接 收 或 拒 收 的 样 品 ,检 .. 验 机 构 应 当在 抽 样 单 上 签 章 并 做 好 记
目的
为 规范食 品添加剂 生产许 可审查
工作 ,依据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食 品安 全法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工业产 品生 、《 产许 可证管理 条例 》和 食 品添 加剂 生产监督 管理 规定 》等有 关法律 、法 规和规 章 ,制定本通 则 。
产 监 管 工 作 ,依 据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食 品 安 全 法》 中华 人 民共 、《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解读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解读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解读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而食品生产许可则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加强对食品生产许可的管理,我国制定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的审查程序,保障食品安全。

本文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背景和意义。

食品生产许可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取得的生产许可证,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出台,旨在加强对食品生产许可的审查管理,提高审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障食品生产的安全和质量。

接下来,我们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首先是审查的适用范围。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适用于食品生产许可的新申请、变更、延续和注销等审查工作。

其次是审查的基本原则。

审查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再次是审查的程序和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对审查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申请材料的提交、审查机构的组织和程序安排、审查标准和依据等方面的要求。

最后是审查的结果和处理。

审查的结果应当及时向申请人通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审查决定,并依法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审查意见,并告知申请人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实际操作中,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落实需要各相关部门和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首先,申请人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应当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其次,审查机构应当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查工作,确保审查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

最后,审查结果的处理也应当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进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及时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及时作出审查意见,并告知申请人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3.1~3.2是对企业提交的图纸与现场情况核对。 企业提交的平面图应真实,核对企业的图纸情况是对企业申请 生产许可产品所关联的生产场所的情况以及生产布局情况进行确 认。 企业今后的生产应在确认的场所内进行。 企业的图纸也是对企业今后生产状况发生变化进行确认的依据。
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审查
附件: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一、目的 目的:为规范食品添加剂企业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依据:《食品安全法》的 第四十三条规定“ 国家 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 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七)现场核查记录要求 ➢ 不得有空白项 ,可以增页。 ➢ 核查组长和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 ➢ “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 等一些企业 的必备设备可以采用图像或视频等方式进行描述和记 录企业实地核查时的状态。 ➢ 参加核查人员有不同意见的,应一并签署。 ➢ 企业对核查过程或结论有不同意见的,也可表明意 见。
企业人员情况审查 ✓该部分共有13条。
核查方法:座谈了解、现场核查、现场询问、查 看文件、操作验证或考核、查看记录、查验证书等 。
编辑ppt
企业人员情况审查
✓2.1企业负责人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质量安全管理知识。
✓2.2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质量安全 管理知识、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关的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2010版)
关于发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的公告(2010年第81号)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 局制定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现予 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原《食品添加剂产品生产许可 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全许办〔2005〕45号)和《食用香 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国质检食监〔2008〕297号) 同时废止。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一、引言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过程中,为改进食品品质、保持食品的营养成分和延长食品的保质期而添加的物质。

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十分重要,对于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保证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中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制定了本通则。

二、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所有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以及相关部门进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的工作。

三、审查程序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申请审查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申请材料需要包括以下内容:企业的注册信息、生产工艺流程、原料及辅助物质的供应和质量控制措施等。

2. 基本情况审查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料、生产规模、人员配置等。

并对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环境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3. 技术文件审查审查人员将对申请企业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查。

技术文件需要包括食品添加剂的规格、用途、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稳定性等内容。

审查人员将对技术文件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4. 检验检测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企业提供的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和检测。

检验和检测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的纯度、含量、残留物等。

必要时,还可以进行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和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评估。

5. 审查结果根据以上审查步骤,相关部门将出具审查结果。

如果审查结果符合要求,将向申请企业颁发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如果审查结果存在问题,将告知申请企业并要求其整改。

四、许可证管理申请企业获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后,需要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许可证包括以下内容:企业的基本信息、许可证号码、许可期限、许可范围等。

申请企业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管理要求生产食品添加剂,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生产情况和质量检测结果。

五、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将对获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其生产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解读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解读

审查结果:通过或 未通过
审查依据:法律法 规、技术标准、企 业资质等
审查期限:自受理 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内
审查结果通知:通 过审查的,颁发食 品生产许可证;未 通过审查的,书面 告知企业并说明理 由。
Part Four
厂区选址:应远离污染源,符合环保要求
厂区布局:应合理规划,便于生产、检验、 储存等环节的进行
生产设备:确保生产设备安全可靠,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生产工艺:确保生产工艺科学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 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保食品 安全
检验人员资质: 检验人员的专业 背景、工作经验 等
检验设备:检验 设备的种类、数 量、性能等
检验方法:检验 方法的科学性、 准确性、适用性 等
检验记录:检验 记录的完整性、 准确性、可追溯 性等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理化、微生 物等
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待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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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或企业标准
检验记录:记录检验过程、结果和 结论,并保存备查
食品原料 来源:确 保原料来 源合法、 安全
审查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以便与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有效沟通 和协调
食品生产环境: 食品生产设备: 食品生产人员: 食品生产过程: 食品生产记录: 食品生产安全:
清洁、卫生、 定期清洗、消 健康检查、培 符合卫生标准, 详细记录生产 确保食品安全,
无污染
毒、维护
训、卫生习惯 防止交叉污染 过程,便于追 防止食品中毒

事件发生
食品原料:包括原料来源、质量标 准、储存条件等

浅析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浅析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浅析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引言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一种辅助物质,它可以提高食品的色、香、味、形等特性,延长食品的保质期。

然而,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此,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其中包括对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审查。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的背景食品添加剂作为食品生产中的重要辅助物质,对食品的特性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不规范的添加剂使用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风险。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国家对食品添加剂进行了严格的监管。

其中,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的重要性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是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一次全面审核。

通过审查,可以排除不符合生产标准的企业,保障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质量和安全性。

审查还可以促使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意识。

因此,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对于食品安全的保障起着重要作用。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的内容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企业基本情况审核审查人员首先对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包括企业的注册情况、组织架构、人员配备等。

这个环节主要是为了确保企业具备进行食品添加剂生产的基本条件。

生产设备和工艺审核审查人员会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标准要求。

这个环节主要是为了确保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过程符合卫生标准,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原料来源和质量控制审核审查人员会对企业的原料来源和质量控制进行审核,确保企业采购的原料符合相关标准,并能够从源头上保障产品质量。

这个环节主要是为了防止不合格原料的使用,从而保障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和安全性。

产品质量检测审核审查人员会对企业的产品质量检测进行审核,确保企业具备进行食品添加剂质量检测的能力。

这个环节主要是为了保障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质量和安全性。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解读及审查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解读及审查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解读及审查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一、引言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过程中,为达到特定技术要求,增加食品的特定性状或改变其特性而添加的物质。

为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进行许可审查,并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中对审查标准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

本文将对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进行解读,并了在审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其处理方法,以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解读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是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审查的基本规范,旨在确保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过程符合安全和质量标准。

按照通则的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申请材料的准备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需要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工艺、原料配方、产品技术要求等。

在准备申请材料时,企业应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遵守相关要求。

2.生产设备和场所的要求通则对食品添加剂生产设备和场所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设备的材质、结构和功能,以及场所的卫生条件、通风和照明等。

在审查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对企业的设备和场所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3.质量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企业在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措施,以保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通则对质量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的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包括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测和不良事件的处理等。

4.产品标签和包装通则对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签和包装进行了规定,包括标签的内容、形式和位置,以及包装的材料和尺寸等。

企业在进行审查时,需确保产品标签和包装符合通则的要求,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

三、审查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申请材料的准备、生产设备和场所的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产品标签和包装等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的处理方法:1.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准确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准确,审查部门可能会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或进行修改。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法规。

它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本文旨在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首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食品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基本需求,因此,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非常高。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针对食品生产企业,从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等多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企业能够生产出符合标准的食品。

其次,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任何想要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都需要通过审查才能取得生产许可。

审查的内容包括企业的资质、食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食品质量等。

只有经过审查并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才能取得生产许可,从而合法地进行食品生产。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实施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审查通则严格要求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的生产环境和设备,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污染源。

此外,通则还要求企业必须遵循正确的生产工艺,使用合格的原材料,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通过这些严格的审查要求,可以有效地杜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另外,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还涉及到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一旦企业取得了生产许可,它们将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企业的定期检查,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抽检等。

通过这种监督和管理,可以有效地发现和纠正食品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标准和要求。

此外,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还规定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追究责任。

如果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质量问题,相关部门将依法对企业进行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这为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也对违法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实施虽然对企业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和挑战,但它也为企业提供了规范和规则。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第三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

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四条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对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材料审查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七条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材料的份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确保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申请人申请许可的情况。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条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版)》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版)》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一、目的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通则。

二、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审查。

三、工作要求(一)从事生产许可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通则的规定,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二)实地核查实施前,核查组应准备核查工作文件,并就实地核查相关事项与企业进行沟通。

(三)实地核查应当在企业生产运行状态下进行。

(四)实地核查可采用查看现场、查看文件和记录、考察有关人员现场操作、企业员工测试等方式进行。

(五)以*号标注的条款可能对某些产品不适用,核查组应根据有关规定决定该选项是否作为核查内容。

如不适用,应当在表格中选择“此项不适用”,并说明原因。

(六)实地核查判定采用分数制,满分为150分,总分低于133分判为不合格。

(七)核查组应当依据实际核查情况填写《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地核查记录》(见附表),实地核查记录不得有空白项。

必要时,可以增加附页,并可用图像或视频等方式描述企业实地核查时的生产条件状态。

实地核查记录、附页等资料均应有核查组长和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参加核查人员如有不同意见,应一并签署。

企业有关人员有权对实地核查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反馈意见。

(八)对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企业申请生产的产品抽样和封样。

(九)抽样方法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标准未作规定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则抽样:1. 抽样应当在企业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2. 抽样数量应满足实际检验需要,每一个样品混匀后平均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份由检验机构保存备查。

送检样品和备检样品应保证为同一批次产品。

3. 企业应预留大于抽样数10倍的产品供抽样。

(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有质量等级的,应抽取企业申请产品中质量等级最高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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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2010版)
一、目的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治理条例》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治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通则。

二、适用范围
本通则适用于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审查。

三、工作要求
(一)从事生产许可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通则的规定,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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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地核查实施前,核查组应预备核查工作文件,并就实地核查相关事项与企业进行沟通。

(三)实地核查应当在企业生产运行状态下进行。

(四)实地核查可采纳查看现场、查看文件和记录、考察有关人员现场操作、企业职员测试等方式进行。

(五)以*号标注的条款可能对某些产品不适用,核查组应依照有关规定决定该选项是否作为核查内容。

如不适用,应当在表格中选择“此项不适用”,并讲明缘故。

(六)实地核查判定采纳分数制,满分为150分,总分低于133分判为不合格。

(七)核查组应当依据实际核查情况填写《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地核查记录》(见附表),实地核查记录不得有空白项。

必要时,能够增加附页,并可用图像或视频等方式描述企业实地核查时的生产条件状态。

实地核查记录、附页等资料均应有核查组长和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参加核查人员如有不同意见,应一并签署。

企业有关人员有权对实地核查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反馈意见。

(八)对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企业申请生产的产品抽样和封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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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抽样方法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标准未作规定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则抽样:
1. 抽样应当在企业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2. 抽样数量应满足实际检验需要,每一个样品混匀后平均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份由检验机构保存备查。

送检样品和备检样品应保证为同一批次产品。

3. 企业应预留大于抽样数10倍的产品供抽样。

(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有质量等级的,应抽取企业申请产品中质量等级最高的产品。

(十一)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有与标样比对的检验项目时,企业应同时提供同一型号产品的标样(有专门情况应在抽样单上注明)。

(十二)抽样时,应注意样品外包装完好无损。

(十三)被抽查样品数量不够或抽不到样品的,按现场核查不合格处理。

(十四)需要抽样工具和样品容器的,由企业提早预备好洁净的抽样工具和样品瓶,防止造成对样品的污染。

(十五)核查人员抽样后对样品进行封样并填写抽样单。

封条上应有实地核查组织单位盖章、抽样人员签名和抽封样日期,企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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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应对封样确认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填写抽样单时要求字迹工整、书写规范。

(十六)封样后,核查人员应告知企业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目录,由企业自主选择检验机构送检。

核查人员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企业到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十七)企业应在封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样品寄(送)到检验机构。

寄(送)过程要防止样品损坏、封条破损。

企业应当充分考虑样品的保质期,确定样品送达时刻。

(十八)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认真检查。

对符合规定的,应当受理;对封条不完整、抽样单填写不明确、样品有破损或变质等情况的,应拒绝接收并当场告知企业,同时应当通知审查部门。

对接收或拒收的样品,检验机构应当在抽样单上签章并做好记录。

(十九)检验机构应当妥善保管接收的样品。

检验机构应当在保质期内按检验标准检验样品,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

检验完成后2日内检验机构应当向组织审查部门及企业递交检验报告。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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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地核查记录
企业名称:江苏豪蓓特食品化学有限公司
企业生产地址:江苏宿迁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335号
食品添加剂申证产品名称:含乳饮料稳定剂
核查日期: 年月日
核查人员:
(一)书面申请材料的复核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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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人员情况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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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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