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制度doc-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

合集下载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3篇)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3篇)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一、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二、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四、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由科主任批准,交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七、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罚____元。

因科室管理不当造成医疗废物流失罚____元。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2)是一套针对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工作的规定和流程。

医疗废物包括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感染性废弃物、病理性废弃物、药物残留、危险化学品等。

这些废弃物具有较高的危害性和传染性,如果不妥善处理,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清单管理:明确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标识,制定清单管理规定,实现医疗废物的准确分拣和分类。

2. 存放和集中处置:规定医疗废物的存放方式和时间,划定存放区域和容器的要求,确保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

3. 运输和转移:制定医疗废物运输和转移的规范,包括运输工具、包装和标识等要求,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泄漏或造成危害。

4. 处理和销毁:明确医疗废物的处理和销毁方式,包括焚烧、无害化处理等。

要求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废物得到有效处理并消除威胁。

5. 监督和检查: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对医疗机构的废弃物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保护公众的生命与健康,并且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减少能源消耗。

同时,也是医疗机构规范运行的重要一环。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3),是指为了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潜在风险,采取集中化管理和处置的制度和措施。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制度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制度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制度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产生的,有传染性、其他危害因素并具有特殊性质的废弃物。

医疗废物的处理与管理关乎公共卫生与环境保护,因此需要制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的依据:制度应明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包括相关的环保法、传染病防控法等。

此外,还应明确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所需的执照、许可和证件等。

二、管理机构和责任部门:制度应明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管理机构和责任部门。

管理机构可以是环保部门、卫生部门或者其他专门机构。

责任部门可以是医疗机构的后勤部门、环境卫生部门等。

三、分类与标识:制度应规定医疗废物的分类方式和标识标志。

医疗废物应按照其危害程度和处理方式进行分类,例如感染性废物、化学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标识标志应明确和醒目,以便识别和管理。

四、收集和包装:制度应明确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包装方式。

废物的收集应定期进行,包装应符合相关规定以确保废物不泄漏或外溢。

对于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应采用相应的包装材料和方法。

五、运输和存放:制度应规定医疗废物的运输和存放方式。

运输过程中要保证废物的不泄漏和不扩散,可以使用封闭式容器或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对于废物的存放,应明确存放的时间和场所,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七、监测与检测:制度应规定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进行监测与检测的要求。

监测包括对废物的量与质的检测,检测包括对处理效果的检测和对废物产生的影响的检测。

八、培训与宣传:制度应规定医疗机构对相关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管理人员宣传的要求。

培训内容应包括废物分类、包装、收集和运输等知识。

宣传重点是向公众普及医疗废物的危害和正确处理方式。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公共安全造成的威胁。

医疗机构需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并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以适应新的法律法规和治理技术的发展。

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和执法,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落实和有效进行。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全过程。

三、组织机构(一)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疗废物管理计划,监督、指导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工作。

(二)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医疗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等工作。

四、医疗废物分类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血液、血清、血浆、羊水、胎盘、人体组织、器官、脓液、痰液、粪便、尿液、呕吐物、排泄物、病理废物等。

(二)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锐器、玻璃制品、瓷器、手术刀、缝合针、注射器、输液器等。

(三)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物、药剂、药瓶、药盒、药袋、药片、药丸等。

(四)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废弃的实验动物尸体等。

(五)其他废物:包括废弃的敷料、棉签、纱布、纸巾、一次性医疗用品、塑料制品等。

五、医疗废物收集(一)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并贴有明显标识。

(二)医疗废物应由专人负责收集,并按照医疗废物的分类进行分装。

(三)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确保医疗废物收集的安全性。

六、医疗废物储存(一)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防鼠、防蚊蝇、防盗等。

(二)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应定期进行消毒、清洁,保持环境整洁。

(三)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确保储存安全。

七、医疗废物运输(一)医疗机构应使用专用运输工具,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将医疗废物运输至指定的暂存场所。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卫生保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疗设备、药品、血液、体液、病理切片、培养基、医疗包装材料等。

医疗废物的处理不当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监管等方面,探讨我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废物分为五大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

每类废物都有其特定的处理方法和处置要求,因此,对医疗废物的准确分类是确保其得到妥善处理的前提。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如感染性废物专用桶、损伤性废物专用桶等。

同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监管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规范收集。

三、医疗废物的运输医疗卫生机构应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运输车辆,对医疗废物进行密闭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渗漏、防遗撒措施,确保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四、医疗废物的储存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储存。

储存过程中,应确保医疗废物不与非医疗废物混合,不与生活垃圾混合,不与危险废物混合。

同时,应定期对暂存间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储存环境的安全。

五、医疗废物的处理医疗废物的处理应根据其分类和特性,选择适宜的处理方法。

如感染性废物应采用高温灭菌或焚烧的方法进行处理;损伤性废物应采用破碎或填埋的方法进行处理;化学性废物应采用化学中和或焚烧的方法进行处理;放射性废物应采用屏蔽和放射性废物专用处置场进行处理;药物性废物应采用焚烧或化学降解的方法进行处理。

六、医疗废物的监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监管制度,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理。

同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理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护环境卫生,根据《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医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医院、诊所、药店、化验室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分类处置、妥善处置、监督管理。

第四条监督管理:由卫生监督部门依法对医疗废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违法行为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第六条医疗废物根据不同特性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药物残留物、尖锐器械、废药液等五类,应按照特性进行分类存储、处置。

第七条医疗废物分类方法: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具体特性,进行分类存储和处置,确保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不混合交叉,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感染性医疗废物:应在采用专用容器内进行密封存放,使用完毕后及时送达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九条化学性医疗废物:应按照化学性质进行分类存储,采取专门的处置方法,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害。

第十条药物残留物:应按照药物种类进行分类存储,避免药物残留对环境和健康造成影响。

第十一条尖锐器械:应在专用容器内进行存放,使用完毕后即刻进行封闭处理,避免造成伤害。

第十二条废药液:应按照药物种类进行分类存储,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法,确保废药液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第三章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管理第十三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具备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资质和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要求。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制定医疗废物处置计划,并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五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营。

第十七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置档案,对每批次的医疗废物进行记录和备案,并保存一定期限。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疗废物管理的要求,订立本规章制度,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环境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全部与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的活动,包含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定义1.医疗废物: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化学性、毒性或其他特殊危害性的固体、液体或气体废弃物。

2.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指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3.医疗废物收集容器:指特地用于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

4.医疗废物运输工具:指特地用于运输医疗废物的工具,如车辆、容器等。

5.医疗废物处理单位:指具备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和收集第四条医疗废物分类依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医疗废物分为以下几类: 1.感染性医疗废物:包含手术废物、病理、血液及其制品等传染性废物。

2. 化学性医疗废物:包含药品废品、化学试剂及其容器、药品包装废弃物等。

3. 有害性医疗废物:包含废弃药品、废弃破损的玻璃制品、废弃的注射器及其容器等。

4. 其他医疗废物:包含废弃纸张、废弃塑料制品、废弃食品等非传染性、非化学性、非有害性的废物。

第五条医疗废物收集1.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具备密闭性、防漏性、耐腐蚀性等特点,并标明收集日期和相关警示标识。

2.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应分别放入对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混装。

3.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特地的集中存放区,严禁将收集容器放入一般垃圾桶。

4.收集容器装满后,应即时加盖,并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进行运输。

第三章医疗废物运输和处理第六条医疗废物运输1.医疗废物运输应由本单位布置专人或委托专业医疗废物运输单位进行,保证运输安全和环境卫生。

2.医疗废物运输工具应具备密闭、防漏、耐腐蚀等特点,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医疗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定,避开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或散落的情况。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完整版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七、培训与宣传
(续)
3.培训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相关知识,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4.宣传工作应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包括电视、报纸、网络、社区宣传栏等,提高公众对医疗废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完整版
一、总则
1.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3.医疗废物管理应遵循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和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
2.医疗机构应按照分类标准,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禁止将医疗废物与其他废物混合收集。
3.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防渗漏、防破裂、易于清洁、消毒。
(2)有明显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废物种类、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等。
(3)定期更换,确保废物不外溢。
三、医疗废物的运输与贮存
1.医疗废物运输应采用专用车辆,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扩散。
3.市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医疗废物应急处置
(续)
4.应急处理结束后,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事件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5.市政府应定期组织医疗废物应急处理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理能力。
六、法律责任
(续)
(1)迅速控制现场,防止事件扩大。
(2)立即报告当地环保、卫生、城管等部门。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全过程。

第三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保健、科研、教学、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毒性、危险性的废物。

第四条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安全处置、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医院应当成立医疗废物处置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防保组长担任,成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后勤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医疗废物处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组织医疗废物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科室应当指定兼职管理员,负责本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第三章分类管理第九条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病理废物等。

(二)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针头、刀片、玻璃碎片等锐器。

(三)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品、消毒剂、杀虫剂等。

(四)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废液、废气等。

(五)放射性废物:包括废弃的放射性药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第十条各科室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

第四章收集与储存第十一条各科室应当配备相应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并按照规定进行标识。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应当由产生科室的兼职管理员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运送。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应当在产生科室的暂存间进行储存,暂存间应当具备防潮、防盗、防鼠、防蝇、防蟑螂等设施。

第十四条储存医疗废物的暂存间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第五章运输与处理第十五条医疗废物的运输应当由医院指定的专职回收人员进行,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制度共5种制度需要上墙内容: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领导小组2、医疗废物目录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职责4、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职责5、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程序与要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院长、第一责任人)副组长:(分管院长)成员:(医务科、质控、预防保健科等科主任、护士长、防疫专干、专职管理员)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说明:1、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2、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器、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3、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使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4、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物及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职责1.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

2.制定、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制定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4.制定、落实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5.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6.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7.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9.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监控部门及专(兼)职人员职责1.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2.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3.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4.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5.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6.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登记制度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对所以集中处置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员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持3年,各种三联单保存3年备查。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严禁邮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一、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人负责收集与运送医疗废物,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

三、收集运送人员清点医疗废物的数(重)量,检查包装袋的完好和密封性,确认包装容器没有超量盛装(不得超过包装袋容量的3/4)后进行封装,与科室负责人员交接,在《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上记录并签名。

四、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注明医疗产生单位、产生日期及类别,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
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五、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后,与暂存处管理人员交接并登记签名,登记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资料由总务科派专人负责保存至少3年。

六、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与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收运工人的交接及处置过程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采用二联单管理,做好交接登记工作,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五篇)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五篇)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生活垃圾按城市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医疗污物的处理采取分类收集原则,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重,有利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3、设置三种以上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有特殊标志的污物袋装直接焚烧、放射性和其它特殊的废弃物。

污物袋应坚韧耐用,首选可降解塑料袋。

所有废弃物都应经消毒后,分别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中,每日由专人负责运送,也可根据需要收集中装入服务站内污物箱或废物存放地,____天内请运送单位清空。

4、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

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

5、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以下基本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做毁形处理;(2)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3)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6、液体污物及污水的处理,参照《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二)是指针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物进行规范管理和处理的制度。

以下是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废物分类:将医疗废物分为不同类别,如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

2. 废物收集:医疗机构应设立废物收集点,将不同类别的废物分别收集,并设立相关标识和容器,防止交叉污染。

3. 废物运输:医疗机构应选择符合规定的专业运输公司,将收集好的废物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运输,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泄漏或污染。

4. 废物处理:医疗机构可选择将废物交由专业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或采取内部处理方法,如高温焚烧、消毒等,确保废物无害化处理。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对全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各科室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设置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兼任,成员由医教部、护理部、院务部、保卫科、感染管理办公室、护保中心等负责人组成。

1、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本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规范全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3)审核院务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计划、管理制度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5)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2、院务部的职责(1)承担全院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技术和管理工作,拟定医疗废物管理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

(2)组织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知识培训。

(3)履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合同的签署。

(4)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处置日常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5)定期总结、分析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汇报和向有关人员反馈。

(6)负责医疗废物包装袋及容器的质量检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7)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和高危感染性医疗废物实行消毒处置操作等的应急处理措施。

(8)管理环卫站、污水处理站的日常工作。

3、保卫科的职责(1)加强门卫管理,不得发生医疗废物的流失。

(2)加强对运送车辆的管理,给指定回收单位的专用车辆办理有明显标志的通行证,其它车辆不许运送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八篇)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八篇)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为加强我院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切断病原性的传播途径,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有关科室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强化医疗废物管理。

2、各类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不得混放。

3、锐器使用后必须按规定置于锐器容器中,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应分离针头后放入黄色包装物内。

4、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应当就地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5、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

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____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密、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遗撒。

6、感染性和病理性废物装在黄色的防渗漏的专用朔料袋中,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7、医疗废物运送时,必须由专职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

8、收集运送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避免与医疗废物直接接触。

9、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点应张贴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及禁止吸烟、饮食等标识,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暂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10、对收集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11、医疗废物统一由贵港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站回收,任何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医疗机构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一、医疗机构应按以下要求,(一)、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严格分类收集。

配备黑、黄、红三种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红色袋,装可以直接焚烧、放射性和其他特殊废弃物。

污物袋应坚韧耐用,首选可降解塑料袋。

所有废弃物都应经消毒后,分别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

并标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每日及时处理清空。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四)废弃的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五)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六)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七)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二、医疗机构应将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盛装的医疗废物不能超过包装袋或者容器的3/4时,并使用有效的方式封口,同时应确保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三、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应由专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理,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四、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院医疗垃圾工作制度

医院医疗垃圾工作制度

医院医疗垃圾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垃圾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处理工作。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垃圾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监管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职责。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医疗废物分类标准,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废物的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医疗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医疗废物处理水平。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医疗废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理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医疗废物处理应急能力。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接受环境保护、卫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医疗废物的资料和信息。

二、医疗垃圾的分类与收集第十一条医疗垃圾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包括感染性敷料、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感染性分泌物、血液及血制品等;(二)损伤性废物:包括医用针、刀、剪、注射器等;(三)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的药品及其包装物等;(四)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汞血压计等;(五)其他废物:包括废弃的医学教科书、报纸、纸箱等。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和临时存储设施。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确保各类医疗废物不混放、不混合。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记录制度,记录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收集时间、去向等信息。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和临时存储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垃圾的运输与储存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废物运输工具,确保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4篇)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4篇)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1、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由贵港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站集中处理。

2、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贵港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站集中处理。

4、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由科主任批准,交贵港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站集中处理。

5、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

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转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的呕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7、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罚款____元,因科室管理不当造成医疗废物流失罚款____元。

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1、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急救事故小组报告,感染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确定流失、渗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程序。

3、感染管理人员尽快____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4、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5、运转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6、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7、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皮肤部位用____%过氧乙酸擦拭,____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8、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0.1~____%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流程,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可能产生的危害。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科室和部门,确保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得到科学、规范的处理。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加强医疗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与生态环境的安全。

二、定义:医疗废物系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因其性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直接或间接危害的废物。

根据其危害特性,医疗废物可分为以下五大类:1. 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

包括但不限于:感染性病人的敷料、废弃医学标本、医学实验动物尸体、污染的注射器及输液器等。

2. 损伤性废物:指尖锐器具或其他有可能引起人体伤害的废物。

例如:废弃的手术刀片、针头、玻璃试管、安瓿等。

3. 病理性废物:指源自人体或动物的遗体、组织、器官以及病理切片等废物。

这类废物可能携带病原体,需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处理。

4. 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因其他原因不再使用的药品及其包装物。

此类废物可能含有有害化学成分,需特殊处理以防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5. 化学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等化学性质的废物。

包括但不限于:废弃化学试剂、消毒剂、电池、灯管等。

对上述各类医疗废物的定义和分类,旨在明确不同类型废物的处理要求,以确保在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置过程中采取适当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

三、职责:为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如下:1.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

- 对医疗废物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

2. 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计划,并对全院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医疗废物管理的知识和操作规程。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一、总则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置是医疗机构日常运营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不仅关系到医疗环境的安全,更直接影响到公众的健康。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医疗废物的定义和分类(一)医疗废物的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1、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等。

2、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3、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如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4、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包括一般性药品、细胞毒性药物、遗传毒性药物、疫苗、血液制品等。

5、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三、医疗废物管理的组织和职责(一)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组长:_____成员:_____(二)职责1、组长职责(1)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和部署。

(2)制定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3)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解决医疗废物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制度共5种制度需要上墙内容:
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领导小组
2、医疗废物目录
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职责
4、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职责
5、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程序与要求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分管院长)
成员:(医务科、质控、预防保健科等科主任、护士长、防疫专干、专职管理员)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说明:
1、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2、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器、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3、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使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4、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物及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职责
1.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

2.制定、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制定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4.制定、落实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5.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6.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7.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9.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监控部门及专(兼)职人员职责
1.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6.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交程序与要求
科室登记: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先应做好分类、消毒和登记;登记内容为:医疗废物来源、类别、品名、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专人收管:各单位派专人收集,搞好个人安全卫生防护,戴口罩、橡胶手套。

严禁将医疗废物作为废品买卖。

消毒处理:除化学性废物外.其余均应作消毒处理.防止微生物繁殖与扩散
分类装箱(桶):箱(桶)由安邦公司提供,有盖.不漏水.分五大类装箱.贴有标示.
集中存放:各单位提供安全房间.远离生活区和医疗区,不渗水.有关锁.集中存放。

交接运输:各单位交给安邦公司要有交接登记.双方签字.安邦公司应每2天收一次,运输途中不得散落.倒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