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登记提供资料清单
抵押所需材料
抵押所需材料
在办理抵押业务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
这些材料的准备是否齐全,直接
关系到抵押业务能否顺利办理。
以下是您在办理抵押业务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
1. 身份证件,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是最基本的
身份证明,证明您的身份和个人信息,是办理抵押业务的必备材料。
2. 房产证,抵押房屋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是证明您拥有该房产所有
权的重要证明文件,也是抵押业务的核心材料之一。
3. 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是证明您购买该房产的法律文件,也是抵押业务必备的材料之一。
4. 还款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
这些材料
可以证明您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是银行审核抵押业务的重要依据。
5. 婚姻证明,已婚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在审核抵押业务时,通常会要求提供婚姻证明,以确认夫妻双方对抵押业务的同意和签字。
6. 共同借款人的相关证明,如果有共同借款人,需要提供其身份证件、收入证
明等相关材料。
7.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根据具体情况,银行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材料,比如
抵押房屋的评估报告、抵押物保险等。
以上是办理抵押业务时需要准备的基本材料清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准备
这些材料时,建议您提前咨询银行工作人员,了解清楚银行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办理抵押业务的顺利进行。
祝您办理抵押业务顺利,谢谢!。
不动产抵押登记提供资料清单
不动产抵押登记提供资料清单不动产抵押登记提供资料清单发布日期:-09-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字号:[ 大中小 ]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3、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4、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5、预购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6、银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备注:已办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先行注销土地及在建抵押权,在办理预告登记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3、预购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备注:已办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先行注销在建工程抵押权,再办理预告登记三、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3、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4、预购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5、银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备注:已办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先行注销在建工程抵押权,再办理预告登记四、企业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3、抵押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4、抵押人及抵押权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5、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备注:仅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及构筑物抵押权,地上有未确权建筑物,需提供地上建筑物抵押一并处置承诺书五、在建工程抵押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3、抵押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4、抵押人及抵押权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5、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证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8、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书;9、房产测绘预测报告; 10、房屋未销售查询证明;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六、个人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3、抵押人及抵押权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委托书、公证书;4、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七、抵押权注销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证书;4、还款有关证明材料;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八、注销预告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房产局抵押材料清单
一、申请登记程序:申请——提交资料(东三楼抵押窗口)——审核制证——收费发证(东三楼抵押窗口)二、登记提交资料:1、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3、房屋所有权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5、借款合同(主债合同)6、房地产抵押合同(一式三份)7、经过公证的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8、房地产价值证明材料(评估报告或抵押房地产价值协议书)9、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10、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备注:1、第9、10项为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三、收费标准:住宅:抵押权登记费:80元/证(套)非住宅:抵押权登记费:550元/基本单元;工业企业按330元/基本单元四、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你可以再南京房产E时贷网上找到更详细的地址。
签订房产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意思表示一致所订立的协议,它是抵押权设定登记的原因文件。
由于抵押合同涉及财产数额较大,存续时间较长,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因此,法律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
”《担保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额、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四)担保范围。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规定了抵押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因此,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也是登记重要要件之一。
昨天,市房管部门相关人士提醒,在实际操作中,填写抵押合同的时候,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在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印发的《南京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中,对于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有两种选项,针对是否为自身债务担保或者第三方对其债务担保。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⑴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⑵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3、房屋所有权证;4、抵押合同。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房产抵押登记,一方面是为了交易安全;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是抵押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
进行房产抵押登记可以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资料:1、房产主合同及抵押合同;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登记申请书;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产还须提交《房产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房产抵押登记的程序进行房产抵押登记,需要遵照以下程序进行:▲1、进行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
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3)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不动产抵押登记材料清单
不动产抵押登记材料清单
不动产抵押登记材料清单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单位提供:营业执照(银行还要提供金融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2、个人提供:身份证、结婚证;
3、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不动产坐落、权限;注明委托期限的,申请登记时间应当在委托期限内。
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三、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四、不动产现状与价值认定协议(原件);
五、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原件);
六、抵押人股东会或董事会全体成员签章的决议(原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抵押登记材料
不动产抵押登记材料不动产⼀般是指不会移动的资产,在我国不动产有房屋、⼟地、矿产、农作物等。
不动产是银⾏⽐较认可的抵押物之⼀,贷款⼈向银⾏提供不动产作为抵押时,贷款申请⼀般能通过的,那么不动产抵押登记材料有哪些?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不动产抵押登记材料房屋抵押登记的材料: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当事⼈应提交下列资料:1、房产主合同及抵押合同;2、抵押当事⼈的⾝份证明或法⼈资格证明;3、抵押登记申请书;4、《国有⼟地使⽤证》、《房产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产还须提交《房产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同意抵押的证明;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6、可以证明抵押⼈有权设定抵押权的⽂件与证明材料;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件。
⼟地抵押登记的材料1、《⼟地他项权利(抵押)登记申请书》(需盖公章);2、①国有划拨⼟地和集体⼟地,须提交⼟地使⽤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②国有出让⼟地,如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交国有⼟地使⽤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③国有出让⼟地如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国有⼟地使⽤证,若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100%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程施⼯许可证与建筑⼯程竣⼯验收备案表(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若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25%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程施⼯许可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及投⼊已达到25%(不含地价款)的有关证明;3、主合同和抵押合同;4、⼟地价格评估报告或作价协议书,划拨⼟地必须提交经国⼟部门确认及核定补缴的⼟地出让⾦数额的评估报告(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抵押权⼈的单位证照、法定代表⼈(负责⼈)⾝份证复印件(可由抵押权⼈盖公章证明为原件复印件);6、抵押⼈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个⼈)⾝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及抵押⼈法⼈⾝份证明;7、抵押⼈和抵押权⼈委托他⼈办理抵押登记的,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8、以房地产开发⽤地抵押的,提交抵押双⽅鉴证的房屋预售情况说明;9、以集体⼟地使⽤权抵押的,提交集体⼟地所有者同意抵押证明;10、抵押权⼈为⾮⾦融机构的,其抵押借款⾏为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续,并提交有关批准⽂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11、如⼟地使⽤证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坐落不合的,需提供地名办或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证明。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是什么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是什么
⽹友提问: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需提供什么材料?
律师解答:
当事⼈去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1、抵押当事⼈的⾝份证明或法⼈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3、抵押合同;4、《国有⼟地使⽤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同意抵押的证明;5、可以证明抵押⼈有权设定抵押权的⽂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等等。
相关法律可参考: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件:
(⼀)抵押当事⼈的⾝份证明或法⼈资格证明;
(⼆)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地使⽤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有权设定抵押权的⽂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件。
第三⼗三条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的申请进⾏审核。
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起7⽇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通知申请⼈。
办理抵押登记所需材料清单
产权人无法亲自前往办理抵押手续的 产权人为公司的 评估净值须超过抵押合同设定的抵押金额 除自然人名下住宅,其他房产均保中心盖章后从担保中心索取
备注
由银行提供
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 借款企业自行准备 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
市区内自然人名下的房产不需要 范本由担保中心提供 市区内自然人名下的房产不需要
由贷款银行提供
有效期至少一个月以上 有效期至少一个月以上 产权人为自然人的
产权人亲自到指定公证处办理公证书 产权公司自行准备 评估事务所出具并加盖房产交易中心 的审定专用章 各国土分局负责出具此缴费证明
办理抵押登记所需材料清单
资料名称
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委托保证合同 合同文件 抵押反担保合同 借款合同(借款企业同银行之间所签) 保证合同(银行同担保中心所签)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借款企业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关于贷款担保及抵押的董事会决议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贷款银行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 产权人资料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证书 产权公司资料 同借款企业资料 评估报告 其他 本年度土地使用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请严格对照,依次确认,如资料齐全,方可办 理
不动产中心抵押登记流程
不动产中心抵押登记流程一、申请准备1.准备齐全申请材料,包括以下文件:-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文件(如代理委托书等)2.将申请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备不动产中心收存备案。
二、在线办理1.登录不动产中心网站或手机应用程序,在申请页面选择抵押登记,并填写相关信息。
2.上传申请材料的扫描件,确保文件清晰可见。
3.缴纳申请费用,根据不同地区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费用。
4.提交申请,等待不动产中心受理。
三、受理审核1.不动产中心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初步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
2.如初步审核通过,将生成电子抵押登记受理通知书,并发送给申请人。
3.若初步审核不通过,不动产中心将通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或作出补正。
四、现场核实1.申请人按照通知书上的要求,携带原件材料到不动产中心进行现场核实。
2.不动产中心工作人员将核对原件材料与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并确认无误后,进入下一步流程。
五、抵押登记1.不动产中心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归档,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对于抵押权的变更登记,不动产中心还会将变更信息通知不动产权人。
六、缴费1.完成抵押登记后,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关费用。
2.缴费方式根据不动产中心的规定,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进行。
七、领取证明1.缴费完成后,不动产中心将出具抵押登记证明。
申请人可以到不动产中心领取证明文件。
八、归还原件1.在不动产中心完成所有手续后,申请人需要归还所有原始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书、贷款合同等。
2.归还材料时,不动产中心将会对原始材料进行核对,并出具归还凭证。
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2024年
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2024年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名称(姓名):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登记申请材料甲方应按照下列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乙方应予以受理: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甲方应填写完整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甲方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等。
3.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1)不动产权证书:_______(填写具体证书名称)(2)土地使用证:_______(3)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4)其他权属证明文件:_______4.不动产测绘报告(原件)甲方应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不动产测绘报告。
5.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1)涉及抵押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及他项权利证书:_______ (2)涉及共有情况的,应提交共有权人同意登记的书面材料:_______(3)涉及继承、受遗赠的,应提交相关法律文件:_______第二条材料提交及审核1.甲方应按照本清单所列材料要求,向乙方提交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材料。
2.乙方收到甲方的登记申请材料后,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登记申请材料移送至登记部门进行登记。
第三条保密条款1.双方在履行本清单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公开上述信息。
第四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本清单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不动产登记提交材料清单
不动产契税、交易、登记提交材料清单 适用对象纳税 提交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提交材料清单
பைடு நூலகம்
个人受让开发商 (住宅)
1.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购房人为家庭第一套或第二套 住房需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情况查 询表原件(镇江及辖市区户口需 提供户籍所在地家庭房屋状况情 况查询表) 3.购房合同(1、2、7页)面积有 误差的需提供补充协议或不动产 权首次登记证明单 4.买受人身份证明(首套房二套 房需提供户口簿、婚姻状况证 明)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一 份)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3.存量房买卖合同发票(原件一 份) 4.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复 印件一份,原件核验) 5.已出租的房屋需出具租赁合同 及承诺人放弃该房屋优先购买权 的书面材料
不动产契税、交易、登记提交材料清单 适用对象纳税 提交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提交材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一 份)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3.存量房买卖合同发票(原件一 份) 4.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复 印件一份,原件核验)
不动产契税、交易、登记提交材料清单 适用对象纳税 提交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提交材料清单
个人转让 (非住宅)
1. 句容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 结论 2. 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 件) 3.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卖方买入时的契税票、购房发 票(原件及复印件) 5.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不动产契税、登记提交材料清单 适用对象纳税 提交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提交材料清单
个人受让开发商 (非住宅)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一 份) 1.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不 2.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票(原件 是预交款发票) 一份) 2.购房合同(1、2、7页)面 3.商品房首次登记证明(原件 积有误差的需提供补充协议或 一份) 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证明单 4.买受人夫妻身份证明(复印 3.身份证(买受人) 件一份,原件核验) 5.物业维修基金缴纳凭证
抵押权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资料清单
注销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
3.抵押权消灭的材料(原件);
4.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共同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抵押权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抵押人等当事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证实抵押权已消灭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5.因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等,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转移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4.抵押权转移的材料(原件):(1)申请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2)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部分债权转移的材料、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材料;(3)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抵押权登记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不动产登记类型
资料清单
3
抵押权登记
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验原件);
房地产典当抵押业务所需材料
房地产典当抵押业务所需材料一、业务受理客户:委托书(一式两份)、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一式一份)、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证书(一式一份)、房屋共有人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书(一式一份)个人房产1.房产两证{即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2.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3.第二套房产证明4.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附注:1、如果有共有权人,需争得共有权人同意,并提供其共有权证明2、婚姻证明:1)已婚者,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明2)单身者,需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3)离异者且没再结婚者,提供离婚证以及未婚证明企业房产1.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2.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4.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并授权委托证明书在建工程1.用地证明文件或土地使用权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地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营业执照6.其他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面积测量成果报告、竣工项目地价款核实复函、商品房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材料、立项批复)业务人员:公司相关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加盖公章;抵押登记申请: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3.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房产共有人身份证明4.婚姻登记证书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6.房产抵押评估报告7.房地产典当抵押合同9.公司相关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以上证件加盖公章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申请并审核,在七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办理抵押登记所需资料(5篇范例)
办理抵押登记所需资料(5篇范例)第一篇:办理抵押登记所需资料抵押权登记一一般抵押申请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除说明外,均需提供原件):1.房屋抵押权登记申请书(换证);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4.婚姻状况证明(出示原件,收复印件,单位免此项);5.当事人身份证件(交验原件并拍照,收复印件);6.抵押合同;7.主债权合同;8.抵押清单;9.上级主管部门(国企)或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房地产抵押的决议;10.房屋价格评估报告或作价协议、商品房价格证明;11.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1.当事人身份证明(1)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提供户口簿;(2)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
2.委托他人申请登记、领证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个人委托的需公证委托书,单位委托的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原件)3.代理人身份证件。
(交验原件并拍照,提交复印件存档)4.领证时需出示领证人身份证件及登记收件收据。
办事程序:申请填表—→受理登记(交验书证)、交费—→审核—→记载于登记簿—→缮证—→发证—→归档(制档)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后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皖价费[2008]76号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抵押权登记二最高额抵押申请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除说明外,均需提供原件):1.房屋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房地产权属证书;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4.婚姻状况证明(出示原件,收复印件,单位免此项);5.当事人身份证件(交验原件并拍照,收复印件);6.最高额抵押合同;7.一定期间内将要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8.抵押清单;9.上级主管部门(国企)或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房地产抵押的决议;10.房屋价格评估报告或作价协议、商品房价格证明;11.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1.当事人身份证明(1)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提供户口簿;(2)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
抵押登记材料
抵押登记材料
抵押登记是指将不动产或者动产作为债务人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一种方式。
在进行抵押登记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以便顺利完成登记手续。
以下是抵押登记所需的材料清单:
1. 房屋抵押登记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
房屋测绘报告。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房屋土地使用证。
房屋评估报告。
抵押合同。
2. 车辆抵押登记材料:
车辆登记证书。
车辆行驶证。
车辆评估报告。
车辆抵押合同。
车辆保险单。
3. 动产抵押登记材料:
动产清单。
动产评估报告。
动产抵押合同。
动产所有权证明。
在准备抵押登记材料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所有权证、评估报告等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没有造假和篡改的情况。
否则将会影响到抵押登记的有效性。
其次,注意材料的时效性。
有些材料可能有有效期限,比如评估报告、保险单等,需要确保在申请抵押登记时仍然有效。
最后,要确保抵押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抵押合同是抵押登记的法律依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内容完整清晰,双方签字盖章齐全。
总之,准备抵押登记材料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认真对待。
只有做好了材料的准备工作,才能顺利完成抵押登记手续,确保债权人的权益,也保障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抵押登记材料的准备工作。
成都市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资料清单
成都市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资料清单第一篇:成都市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资料清单成都市区办理房屋抵押清单一、自然人房屋抵押登记:1.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原件2.所有权人带上身份证亲自到场,(不能亲自到场的,要出经过公证的授权书,带上授权书原件,房管局要收原件)3.抵押权人(本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复印件盖公司鲜章),授权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盖公司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该公司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主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原本各一份(注意:抵押合同中,抵押人一项,必须跟产权证的所有权人对应,有共有的,添加共有人,无共有情况的,就单加所有权人签字即可,成都房管局只做形式审查。
发生房产所有人与抵押合同抵押人不符的情况,即多一人或少一人签字,都有可能无法办理抵押登记。
如果项目经理在尽职调查中发现房屋属于事实上的夫妻共有情况,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出于谨慎的态度,可以要求另一半配偶出具承诺,承诺知晓并且同意将该房产用作抵押。
)5.填写抵押申请书。
6.缴纳登记费和交易费7.代理人出具公司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鲜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受理通知书原件,公司印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司章)。
二、公司房产抵押登记:1.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原件2.抵押人(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抵押公司的公司鲜章)3.抵押人(公司)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抵押公司鲜章)4.抵押人(公司)股东会决议5.抵押权人(本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复印件盖公司鲜章),授权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盖公司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该公司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6.主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原本各一份7.填写抵押申请书。
8.缴纳登记费和交易费9.代理人出具公司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鲜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受理通知书原件,公司印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司章)。
南沙区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提交材料清单【模板】
**区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区跨境融资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指引适用情形:在跨境融资中,为担保债务的履行,不动产权利人将其符合条件的不动产(权利)抵押给境外债权人,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一、缴交资料1.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的,应在表中说明)2.身份资料(详见《不动产登记中对身份证明、委托书的具体要求》)委托办理的:委托书(原件1份,如需提交公证授权委托书的,还需依法办理公证授权)3.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4.金融机构的资质文件:①提供注册地允许开展相关金融业务的文件,并提供经过公证的中文译本或注册地主管部门无上述文件的相关情况说明。
②在中国境内登记并获得法人资格的银行的境外非法人分支机构作为抵押权人的,应提供境内银行与境外分支机构关系的相关文件(原件1份),如果是外文的,应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5.抵押人属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同意抵押的文件(原件1份)6.抵押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动产的:监护人关系和有利于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原件)7.外债登记材料:(通过境外银行抵押购房的无需提供)①借款币种为外币的需要提供:《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复印件1份)②借款币种为人民币的需要提供:《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复印件1份)及人民银行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二、办理期限自领取《受理回执》当日起计算,2个工作日三、收费标准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四、办理流程五、办理机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7号窗口。
(地址:**区凤凰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商品房跨境抵押预告登记业务指引适用情形:符合条件的境外主体通过境外银行以按揭方式购买预售商品房,并将其预购房屋抵押给境外银行,进行抵押权预告登记。
一、缴交资料1.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的,应在表中说明)2.身份资料(详见《不动产登记中对身份证明、委托书的具体要求》)委托办理的:委托书(原件1份,如需提交公证授权委托书的,还需依法办理公证授权)3.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4.金融机构的资质文件:①提供注册地允许开展相关金融业务的文件,并提供经过公证的中文译本或注册地主管部门无上述文件的相关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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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登记提供资料清单
发布日期:2017-09-01 访问次数:1696 信息来源: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字号:[ 大中小]
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合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预购人共同申请,如开发商未按约定协助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该表可不盖章):
3、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
4、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有关于预告登记的条款):
5、预购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6、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银行公章)、法定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已办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先行注销土地及在建抵押权,在办理预告登记。
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单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预购人共同申请,如开发商未按约定协助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该表可不盖章);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有关于预告登记的条款);
3、预购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已办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先行注销在建工程抵押权,再办理预告登记。
三、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单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3、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4、预购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5、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银行公章)、法定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已办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先行注销在建工程抵押权,再办理预告登记。
四、企业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3、抵押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4、抵押人及抵押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5、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仅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及构筑物抵押权,地上有未确权建筑物,需提供地上建筑物抵押一并处置承诺书。
五、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3、抵押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4、抵押人及抵押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5、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如土地已抵押,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书及盖章的土地他项权利证和土地证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8、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书(原件);
9、房产测绘预测报告(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10、房屋未销售查询证明(需银行盖章确认);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个人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3、抵押人及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委托书、公证书;
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抵押权注销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明)(或房屋他项权证、土地他项权利证书);
4、还款有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八、注销预告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预告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
4、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协议原件、复印件;
5、撤销备案申请表原件、复印件;
6、购房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九、抵押权预告注销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预告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3、银行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4、贷款结清证明或同意解除抵押证明;
5、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