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新版)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安全,保障客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直接从事业务工作的员工和与业务工作相关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认定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第四条本公司将持续跟踪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并督促其及时进行更新。
第五条本制度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和执行,其他相关部门协助配合。
第二章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要求第六条本公司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具备与其从事工作相适应的职业资格,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七条从业人员在聘用时应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经过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后方可入职。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参加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和培训,确保证书的有效性。
第九条任何存在造假行为或违规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从业人员的资格。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在证书有效期内进行更新,逾期未更新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相关工作。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审查,确保证书的真实有效。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维护公司的声誉。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有权利在工作中提出职业技能培训的需求,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关培训。
第十四条公司在进行绩效考核时应考虑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情况,将其列为考核指标之一。
第十五条从业人员跳槽或离职时,应及时通知公司,将工作中的职业资格证书交还给公司。
第十六条强制执行制度违反从业人员的必须被终止第四章监督和考核第十七条公司设立专门岗位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公司每年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第十九条公司定期进行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真实有效。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旨在规范劳动者从业行为,提升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这一制度被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如医疗、教育、餐饮、建筑等领域。
持证上岗不仅要求劳动者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取得相应的职业资质认证。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行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首先,持证上岗制度有助于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通过持证上岗,劳动者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为行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同时,持证上岗还要求劳动者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注重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其次,持证上岗制度有助于保障公众利益和权益。
在很多行业中,劳动者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持证上岗,行业可以筛选出具备一定专业能力和技能的从业者,降低事故风险和失误率。
同时,持证上岗还可以增强公众对从业人员的信任和依赖,提高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公众的利益和权益,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此外,持证上岗制度还可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
通过持证上岗,行业可以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的素质和水平。
这样可以推动行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提高行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持证上岗还可以鼓励从业人员终身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这有助于行业中的从业者保持敏锐的竞争意识,不断自我完善,适应市场的需求变化。
总之,持证上岗制度是一种有利于行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制度。
它通过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保障公众的利益和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
因此,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对于各行各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对持证上岗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其有效实施提供支持和配套措施。
只有通过不断加强行业管理,推动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我们才能够更好地推动我国各行各业的发展,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4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持证上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护人员、教师、工程师、律师、会计师等职业。
第三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特定职业之前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资格审核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四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达到一定水准,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第五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便利。
第二章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与管理第六条从业人员申领职业资格证书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的学历、学位、职业培训等条件;(二)取得相关职业考试的合格成绩;(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四)没有被判刑或受到相关处罚。
第七条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流程如下:(一)从业人员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二)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审核和职业考试;(三)合格的从业人员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包括颁发、注册、延续、注销等环节,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确保职业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义务和权益第九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义务包括:(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保守职业秘密;(二)不得从事与其职业不符的工作或谋取不正当利益;(三)不得违法违纪,损害公众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第十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权益包括:(一)按照相关规定从事相关工作,享有从业权益;(二)依法享受职业保护和职业待遇;(三)参与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职业能力。
第四章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与管理第十一条从业人员上岗后,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其的监督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一)定期开展职业能力鉴定和考核;(二)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行为表现;(三)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纪律处理;(四)加强对职业培训机构和教育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2024年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三篇)
2024年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1目的为不断培养与提高公司重要岗位、特殊工种等岗位人员的专业性,并遵照国家对相关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以提升人员的工作技能和质量安全意识,从而确保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
3持证上岗范围3.1重要岗位:项目经理、安全负责、预决算人员3.2五大员岗位: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3.3特殊工种岗位:焊工、电工、桩机操作工4持证上岗要求4.1凡上述岗位人员必须取得本岗位相对应岗位的证书,且证书必须存放在公司。
4.2上岗前已取得相对应证书的,但将证书挂靠在外单位者,必须在到岗____月内将证书转到公司,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4.3上岗前未取得相对应证书的,办公室根据主管部门培训、考试时间进行报名,需持证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参加培训、考试并取得证书。
若两次考试均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5培训、考试费用及证书费用5.1五大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报名费由公司统一报销,若参加培训、考试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培训、考试费用从其工资中扣除。
5.2建造师、造价师证书公司每年支付相应的证书使用费用,故培训、考试费用由个人承担,后期继续教育费用由公司承担。
5.3五大员、特殊工种岗位工资中含证书费用,故公司不再支付证书使用费。
5.4员工离岗需带走证书者,需支付公司支付的报名费及参加培训、考试期间的工资。
持建造师、造价师证书者需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及参加培训、考试期间的工资。
6其它说明6.1上述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办公室优先选择有证书的员工从事上述岗位。
6.2一人兼任多岗的,要按规定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
转岗人员到新岗位前,应按规定参加培训,符合上岗条件方可转岗。
6.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格进行培训的单位培训合格,并发给合格证书,证书按规定年限进行复验合格方能上岗,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等。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检,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各工程部提出需求并配合实施。
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司机、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人员、外用电梯司机、卷扬机司机、厂机司机、压力容器锅炉工等),必须经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作业。
2、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为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岗位作业。
4、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常对特职工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
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 简介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一种基于证书考核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旨在规范和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确保其在特定领域内具备足够的知识和技能,以保障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公众的权益。
2. 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各个行业的专业要求日益提高。
为了有效引导和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应运而生。
该制度通过设定标准考核内容和程序,对从业者的能力进行客观评估,确保其具备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3. 实施目的•保障公众权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能够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减少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和质量问题,确保公众的权益不受侵害。
•规范行业秩序:持证上岗制度对从业者的资格进行认证,规范行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
•提高从业者个人发展:持证上岗制度对于从业者来说,是一个提高自身技能和知识水平的机会,有助于个人职业发展和晋升。
4. 制度建立和管理•建立考试标准: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内容,确保考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标准应结合实际需求,涵盖行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同时注重考验从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设立考试机构:设立独立的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从业人员的考试工作。
考试机构应具备专业的能力和资质,确保考试过程的公正和安全。
•考试管理和监督:加强对考试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科学、规范的考试流程。
监督部门应对考试机构、考试人员和考试内容进行监管,确保考试的公平和准确性。
•证书颁发和管理:根据考试成绩,颁发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证书。
证书应具备一定的防伪措施,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同时,建立证书管理机制,及时更新和注销已颁发的证书。
5. 优势和机遇•提升行业形象: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增加公众对该行业的信任,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激发从业动力: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给予从业者明确的目标和发展空间,激发他们不断学习和成长的动力,提高他们的自身竞争力。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二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持证上岗制度是一个组织机构为了保证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增强工作效益和管理效果而实施的一项管理制度。
本文将按照一般模版的方式,介绍一个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模版,供参考。
一、制度背景和目的1.1 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竞争的日益激烈,各行各业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保证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益,提高整个组织的综合竞争力,需要建立一个严格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2 制度目的通过实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保证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工作;- 提升组织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效果;- 增强组织的声誉和竞争力。
二、制度范围和适用对象2.1 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以及外部合作伙伴等。
2.2 适用对象所有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 技术人员;- 设计师;- 销售人员;- 客服人员;- 管理人员等。
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条件和程序3.1 持证条件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成功通过相关的考试和评估;- 持有有效的从业证书。
3.2 持证程序持证上岗程序分为以下步骤:- 员工报名参加相应的从业考试;- 准备资料,参加考试并顺利通过;- 申请领取从业证书;- 领取证书后,将证书的复印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人力资源部门将持证上岗的员工信息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四、证书管理和更新4.1 证书管理持证上岗的员工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从业证书,禁止私自转让或丢失证书。
证书有效期内,被要求上岗期间,员工应随身携带证书以备查验。
4.2 证书更新从业证书通常有一定的有效期,到期后需要重新进行考试或评估。
人力资源部门应提前通知持证上岗的员工进行证书更新,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测试机会。
五、持证上岗的责任和义务5.1 员工责任和义务持证上岗的员工应当:-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方法或违法操作;- 按时参加培训和考试,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 遵守组织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安排。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5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我矿持续稳定、安全高效的健康发展,特制订如下煤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1、主要负责人:煤矿矿长;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总工程师、副矿长、正副科长、调度员、队长、班组长、一线监督员等;3、特种作业人员:(1)瓦斯检查工(2)安全检查工(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4)电气作业(5)探放水作业(6)提升机操作工(7)爆破作业(8)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工4、主要岗位人员:(1)配电工(2)矿灯管理工(3)通防工(4)测风测尘工(5)液压支架工(6)主扇操作工(7)空压机操作工(8)输送机司机:含刮板运输机司机、胶带运输机司机;(9)液压泵工(10)水泵工(11)金属焊接工(12)煤矿其他从业人员需参加全员安全培训。
5、其他从事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承担职业卫生管理和其他检测、检验人员等。
二、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1、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专门安全培训。
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煤矿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资格证书有效期为____年,每年由发证单位主管部门复审一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____年,每____年由发证单位主管部门复审一次;证书复审前应参加复训和考核。
主要岗位人员操作证有效期为____年,每年要参加培训。
3、证书复审包括违法违章记录,负主要责任事故记录,参加复训记录等。
复审时间至复审到期前____个月内进行,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
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
证书有效期到期前必须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
三、处罚规定:1、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一律不准上岗,凡无证上岗的,属严重“三违”行为,罚款____元,并责令立即参加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内部人员管理,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需要持证上岗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专业技术、安全操作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优先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执行;2. 诚信为本原则:持证人员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3. 统一管理原则:持证上岗实行统一管理,确保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规定要求。
第二章持证上岗要求第四条持证上岗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3.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 通过相关岗位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五条持证上岗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持证上岗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持证上岗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持证上岗人员应定期参加复训,保持证书有效性;4. 持证上岗人员应主动接受单位管理,配合监督检查。
第三章持证上岗管理第六条持证上岗管理分为以下环节:1. 岗位设置: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持证上岗岗位,明确岗位要求;2. 培训考核:组织持证上岗人员参加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具备相应能力;3. 证书发放:对考核合格人员,发放相应资格证书;4. 复训管理:定期组织持证上岗人员参加复训,确保证书有效性;5. 监督检查:对持证上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
第七条持证上岗证书管理:1. 持证上岗证书由单位统一管理,不得擅自转借、涂改、伪造;2. 持证上岗人员应妥善保管证书,不得遗失;3. 证书遗失,应及时报告单位,并按规定补办。
第四章激励与处罚第八条对持证上岗人员,单位应给予以下激励:1. 提供培训机会,提高业务水平;2. 优先考虑晋升、调岗等机会;3. 对表现突出的持证上岗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单位应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通报批评;2. 暂停或取消持证上岗资格;3. 严重违反规定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煤矿从业人员持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中从事采掘、运输、通风、排水、机电等岗位的从业人员。
三、持证上岗1. 煤矿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与本人所从事岗位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2. 新入职的煤矿从业人员,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3. 《从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前三个月内,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复审,合格后换发新证。
4. 《从业资格证书》遗失、损坏的,从业人员应及时申请补发。
四、培训与教育1. 煤矿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 新入职的从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煤矿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的培训。
五、安全检查与考核1. 煤矿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考核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技能水平、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
3. 对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应暂停其上岗资格,并限期整改。
六、劳动防护用品1. 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更换必须由职工本人签字,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效果。
3.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更换标准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七、奖惩措施1. 对持证上岗、安全意识强、技能水平高的从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不按规定持证上岗、安全意识淡薄、技能水平低下的从业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煤矿企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银行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银行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行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的所有从业人员。
银行应当依法依规设置从业资格,严格管理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明确持证上岗的要求和管理流程。
第三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检查,严明执法纪律,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机构稳定。
第四条银行应当依法依规设立从业岗位,明确不同从业岗位的持证上岗条件和培训要求,确保从业人员能够胜任各自的工作职责。
第二章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条件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国家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经过银行的培训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流程第八条申请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应当向银行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银行应当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安排培训考试。
第十条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将获得相应的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第四章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第十一条银行应当建立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档案,详细记录每位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情况、证书颁发情况、持证上岗时间等信息。
第十二条银行应当定期对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保证其业务水平和知识技能的更新。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在持证上岗期间,应当接受银行的监督管理,服从安排,积极履行职责,不得违规操作。
第五章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监督检查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定期对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期间如发现违规行为,银行应当及时处理,做出相应的处罚,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银行应当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进行检查,确保其合法有效。
2024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2024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和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必须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卫生、教育、建筑、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要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审核核发证件,确保从业人员的资质和能力。
第二章从业人员资质要求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并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五条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应当体现其专业水平和从业经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进行制定和管理。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应当采用统一的编号和防伪措施,以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第七条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应当由具备资质的机构或组织进行核发,并由有效期限。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证书的更新和继续教育培训,以保证专业知识的更新和进步。
第三章证书的管理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和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关证书。
第十条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和考试应当有权威的机构或组织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和严格的评判标准。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的证书应当在特定地点和特定时间进行现场核验,以防止证书的冒用和伪造。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当及时申请和更新证书,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办理。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的证书信息应当及时录入和更新到统一的电子数据库中,方便查询和管理。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证书的挂失和补办,确保证书的安全和使用。
第四章监督与执法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查处违规行为,维护行业的良好秩序和形象。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以外的个人和单位不得冒名顶替,提供虚假证书,违规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积极受理和处理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和不当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2024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为加强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的管理,规范上岗资格证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一)、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以下作业的人员: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综采维修电工、综采维修钳工、采掘电钳工、矿井维修电工、矿井维修钳工、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井下爆破工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监测监控系统电工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巡检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完好及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现的问题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瓦斯检查工、测风工、测尘工;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指从事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安全检查工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指操作煤矿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并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适用于操作煤矿提升机,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机,斜井、暗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主、副井提升机操作工、暗立井及暗斜井绞车操作工(滚筒直径1.6米以上)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指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操作采煤机、掘进机,从事落煤、装煤、掘进工作,负责采煤机、掘进机巡检和运行记录,保证采煤机、掘进机安全运行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瓦斯流量测定及瓦斯抽采设备操作等,保证瓦斯抽采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打钻工瓦斯抽放泵工9、煤矿防突作业:指从事煤与瓦斯突出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与检查、防突效果检验等,保证防突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安全工作持证上岗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工作持证上岗,是指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管理。
第二章持证上岗范围第五条以下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一)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三)特种作业人员;(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企业内部安全检查人员;(六)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当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第三章持证上岗条件第七条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考试;(四)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身份证明;(二)学历证明;(三)相关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证明;(四)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考试合格证明;(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四章持证上岗程序第九条申请人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申请表》。
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证书到期前三个月,持证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换证。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安全工作持证上岗制度的监督检查。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2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各行业从业岗位从事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第四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并在岗位上予以有效使用。
第五条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
证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注明持证人的基本信息。
第六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需定期更新证书,保持其业务水平和技能的适用性。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书,不得私自交易、转让或伪造证书。
第八条对于持证人员不合规行为或虚假证书的情况,相关部门应追究其责任,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承诺和义务第九条从业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涉及企业或个人隐私的信息。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积极参与岗位交流和经验分享,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第四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持证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有权对持证人员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对于违规行为者,相关部门有权暂停或撤销其证书,并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应建立监督投诉机制,接收并处理从业人员和公众的投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一份关于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旨在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并提高其服务质量。
希望该范本能够对相关部门的制定工作提供参考。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升,保障社会公众的安全和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2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持证上岗制度是一个组织机构为了保证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增强工作效益和管理效果而实施的一项管理制度。
本文将按照一般模版的方式,介绍一个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模版,供参考。
一、制度背景和目的1.1 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竞争的日益激烈,各行各业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保证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益,提高整个组织的综合竞争力,需要建立一个严格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2 制度目的通过实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保证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工作;- 提升组织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效果;- 增强组织的声誉和竞争力。
二、制度范围和适用对象2.1 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以及外部合作伙伴等。
2.2 适用对象所有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 技术人员;- 设计师;- 销售人员;- 客服人员;- 管理人员等。
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条件和程序3.1 持证条件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成功通过相关的考试和评估;- 持有有效的从业证书。
3.2 持证程序持证上岗程序分为以下步骤:- 员工报名参加相应的从业考试;- 准备资料,参加考试并顺利通过;- 申请领取从业证书;- 领取证书后,将证书的复印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人力资源部门将持证上岗的员工信息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四、证书管理和更新4.1 证书管理持证上岗的员工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从业证书,禁止私自转让或丢失证书。
证书有效期内,被要求上岗期间,员工应随身携带证书以备查验。
4.2 证书更新从业证书通常有一定的有效期,到期后需要重新进行考试或评估。
人力资源部门应提前通知持证上岗的员工进行证书更新,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测试机会。
五、持证上岗的责任和义务5.1 员工责任和义务持证上岗的员工应当:-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方法或违法操作;- 按时参加培训和考试,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 遵守组织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安排。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相关岗位上的管理工作,涉及所有需要从业资格证书的行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在相关行业中具备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四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当依法获得从业资格证书,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从业资格证书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持证人应当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证书的核验。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业惯例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第七条从事涉及从业资格证书的岗位,应当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任职。
第八条获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证书的注册和更新。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从业资格证书,不得私自转借、转让或伪造、篡改证书。
第十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时应当携带由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及有效身份证件,接受管理部门的检查验证。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因犯罪或失职失责等原因被吊销或注销从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及时停止在相关岗位上的工作,离岗后不得再从事相关行业。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第十二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当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标准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不得故意误导、欺骗消费者。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应当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和合法权益,妥善保管服务对象的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从业人员发现服务对象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解决问题,确保服务对象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七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持证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和职业道德评估。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板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需要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公司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考试条件,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格要求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资格;(三)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四)通过公司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六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应当由公司统一颁发,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培训要求第七条公司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相关法律法规;(二)业务知识和技能;(三)安全意识教育和职业健康知识;(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并按照要求完成培训课程。
第四章持证上岗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在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当随身携带资格证书,并在作业现场明显位置展示。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对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有效性。
第五章资格证书管理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应当重新参加考试,取得新的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参加公司组织的继续教育。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丢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申请补发或者更换。
第六章罚则第十五条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擅自上岗作业的,由公司予以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第十六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因业务技能不足或者安全意识不强,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板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板一、背景和目的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本企业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要求,确保企业工作人员具备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过订立统一的管理和考核标准,促使员工不绝提升自身素养,提高团队整体绩效。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职能部门的从业人员,包含但不限于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三、管理标准1. 岗位要求•每个职能部门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并订立相关岗位说明书;•按岗位要求,明确从业人员需要持有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
2. 持证上岗流程•从业人员需依照岗位要求参加相关专业培训或考试,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从业人员在取得证书后,填写《持证上岗申请表》,提交给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转交给企业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相应的证书信息录入员工档案,并帮助进行后续事宜。
3. 岗位更改与升迁•担负新岗位的从业人员需要符合该岗位的持证上岗要求;•当从业人员升迁或岗位更改,需要重新进行持证上岗的流程。
4. 证书维护与更新•从业人员需保持证书的有效性,及时进行维护与更新;•证书过期前,职能部门负责人提示从业人员办理相关更新手续。
5. 执业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在从事工作时,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从业人员应当保密企业和客户的敏感信息;•从业人员应当乐观履行职责,供应真实、准确的服务。
四、考核标准1. 日常绩效考核•从业人员需依照岗位职责和要求,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从业人员应乐观自动地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将作为日常绩效考核的紧要指标。
2. 持证上岗考核•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完成持证上岗的流程;•持证上岗的流程和所需证书信息将作为考核的一项紧要指标;•从业人员需定期更新证书,并将更新情况报告给职能部门。
3. 职业素养考核•从业人员应乐观学习和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将作为职业素养考核的紧要指标;•从业人员需参加岗位相关的培训和知识考核。
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0篇
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0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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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新版)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我矿持续稳定、安全高效的健康发展,特制订如下煤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
1、主要负责人:煤矿矿长;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总工程师、副矿长、正副科长、调度员、队长、班组长、一线监督员等;
3、特种作业人员:
(1)瓦斯检查工
(2)安全检查工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4)电气作业
(5)探放水作业
(6)提升机操作工
(7)爆破作业
(8)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工
4、主要岗位人员:
(1)配电工
(2)矿灯管理工
(3)通防工
(4)测风测尘工
(5)液压支架工
(6)主扇操作工
(7)空压机操作工
(8)输送机司机:含刮板运输机司机、胶带运输机司机;
(9)液压泵工
(10)水泵工
(11)金属焊接工
(12)煤矿其他从业人员需参加全员安全培训。
5、其他从事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承担职业卫生管理和其他检测、检验人员等。
二、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
1、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专门安全培训。
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煤矿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每年由发证单位主管部门复审一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由发证单位主管部门复审一次;证书复审前应参加复训和考核。
主要岗位人员操作证有效期为1年,每年要参加培训。
3、证书复审包括违法违章记录,负主要责任事故记录,参加复训记录等。
复审时间至复审到期前3个月内进行,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
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
证书有效期到期前必须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
三、处罚规定:
1、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一律不准上岗,凡无证上岗的,属严重“三违”行为,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参加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2、凡已取得资格证书,但未持证上岗的人员,给予50元的罚款。
3、凡因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人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而对我矿进行处罚的,一律由所在单位责任人承担,并对其罚款200元/人次。
四、安全培训科负责培训计划的编制,安排从业人员的培训、复训及证书的按期复审情况;负责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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