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 .doc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25201-2010 (一)《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前言本的4.2~4.6、5.2、6.1、7.1、第8章、第9章、第10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的附录A~附录E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由部提出。
本由全国消防化技术会消防管理分技术会(SAC/TC 113/SC 9)归口。
本起草单位:部消防局、厅消防局。
本主要起草人:李淑惠、刘激扬、丁余平、周广连、廖平、冯婧钰、李锦成、陈秉安、张先来、张梅红、郭玲玲、刘喜娟、唐卫君、王宗存。
引言建筑消防设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设置,是探测火灾发生、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保障。
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建筑物产权、管理和使用单位的法定职责。
为引导和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制定本。
1.范围本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适用于在用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的引用而成为本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
然而,鼓励根据本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GB/T 14107 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GA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 767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3.术语和定义GB/T 14107中确定的乙级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3.1 巡查 exterior inspection对建筑消防设施直观属性的检查。
3.2 检测 test依照相关,对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测试性的检查。
4.总则4.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
4.2 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受其委托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
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办法来源:菏泽巨野消防大队时间:2008-8—18 作者:宋聚新推荐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发挥防火灭火效能,保障根据《山东省消防条例》、《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05)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制定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的维护管理公安消防部门对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山东消防协会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消防设施是建筑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包括气体灭火、泡沫灭火等)、防烟排烟、消防给水、消防电气与通讯以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等设施.第四条社会各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建筑消防设施,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的完整有效和正常运行第五条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建筑使用单位明确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责任。
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并委机构或共同设立机构实施统一管理。
第六条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消防维护保养制度,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检验、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维保企业由山东消防协会负责进行技术审查和年度审验,符合条件的在“山东消防产予以公布。
具体条件由山东消防协会制定。
第七条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应当每日24小时监控,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操作人员,保证24小时有人不间断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八条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拆卸、圈占、挪用、停用和损坏。
消防维保规章制度
消防维保规章制度一、维保范围根据《消防法》,本单位的消防维保范围包括建筑物内部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等的维修、养护与更新,以及灭火器、灭火器具的检验、维护和预防性试验等。
二、消防设施的维保标准1. 系统设备的维保(1)每年对消防报警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维修,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并能够正常发出报警信号。
(2)每半年对喷淋系统进行一次维护,包括对水泵、阀门、水源供应等设备的检查与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3)每季度对疏散控制系统进行一次维护,包括排烟设备、疏散门、疏散楼梯等的检修和保养,保证其可靠性。
(4)每月对消火栓系统进行一次维护,包括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喷头是否能正常喷水等。
(5)每周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一次维护,包括检查喷头、阀门、压力控制器等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6)每日对灭火器具的位置、状态进行检查,保证其及时有效。
2. 灭火器具的维保(1)消防器材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维护与保养。
(2)消防器材的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的领用、检查、使用、保养、维修、报废和更新台账,确保器材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3)每月对灭火器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检查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损坏、压力是否正常等。
三、维保管理1. 维保记录与报告(1)对每次维保的情况,需填写详细的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时间、内容、人员等。
(2)维保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维修报告,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并保留相关维修记录。
2. 维保培训(1)新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维保专业知识的培训。
(2)维保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考核,提高其维保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3. 隐患排查与整改(1)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2)制定整改计划,将隐患消除的过程与结果进行记录,确保整改有效。
四、维保责任1. 主管部门的责任(1)建立和完善消防维保制度,并组织人员负责执行。
(2)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监督,确保维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DB XX/ XXXXX—XXXX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送审稿)-XX-XX发布XXXX-XX-XX实施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一般规定 (2)5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要求 (2)6 维护保养管理的实施 (2)7 质量管理 (5)8 档案管理 (5)附录A (规范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标准 (6)附录B (资料性附录)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33)附录C (资料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34)附录D (资料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 (35)附录E (资料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样式) (39)附录F (资料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基本信息表 (43)附录G (资料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 (48)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智勇、曾柳青、江平华、刘峰、黄颖。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王荣辉、黄哲、张振球、毛榕英、徐帅。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的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907 消防词汇GB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95 灭火器维修GA1157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公安部令第129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3 术语和定义GB/T 5907中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前言本标准的4.2~4.6、5.2、6.1、7.1、第8章、第9章、第10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E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惠、刘激扬、丁余平、周广连、廖平、冯婧钰、李锦成、陈秉安、张先来、张梅红、郭玲玲、刘喜娟、唐卫君、王宗存。
引言建筑消防设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是探测火灾发生、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保障。
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建筑物产权、管理和使用单位的法定职责。
为引导和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107 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GA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 767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3.术语和定义GB/T 14107中确定的乙级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巡查 exterior inspection对建筑消防设施直观属性的检查。
3.2 检测 test依照相关标准,对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测试性的检查。
4.总则4.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公安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二、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消防设施和维护保养器材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和维护保养器材管理制度1. 简介消防设施和维护保养器材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维护,以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档旨在规范消防设施和维护保养器材的管理程序和责任,确保其可靠性和实效性。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建筑物、设施和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等,有关消防设施和维护保养器材的管理与使用。
3. 责任分工3.1 管理层管理层对整个消防设施和维护保养器材的管理负有最终责任,他们应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合法性和可用性,以及保证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3.2 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制定和实施消防设施和维护保养器材管理制度,并且监督其执行情况。
他们需要负责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熟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能在紧急情况下正确处理。
3.3 使用人员使用人员是指对消防设施和器材使用和保养负有责任的人员。
他们需要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
3.4 维护人员维护人员负责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他们需要具备相应的维修技能和知识,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和器材的故障或缺陷。
4.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分类和管理4.1 消防设施分类消防设施主要包括消防水源、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消防排烟系统、防火门等。
不同的消防设施需要根据其特点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4.2 维护保养器材分类维护保养器材主要包括常用的消防水枪、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泵等。
这些器材是应急情况下的重要工具,使用人员需要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正确使用,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3 管理方法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方法包括:•定期检查和维护:根据设备和器材的使用频率和要求,制定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
检查内容包括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性、灵敏度和操作性等方面。
•记录和报告: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档案记录,包括购买日期、安装日期、维护记录和维修记录等。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与管理规范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与管理规范在现代社会中,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高效运行,有效应对火灾风险,制定和遵守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十分必要。
本文将从消防设施的分类、维护与管理要求、法律法规等方面,论述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规范。
一、消防设施分类消防设施根据其功能、作用和使用范围可以分为自动消防系统、手动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
其中,自动消防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等;手动消防设备包括手动报警按钮、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门、防火涂料等。
不同分类的设施存在不同的维护与管理要求。
二、维护与管理要求1. 定期巡查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需要定期进行巡查。
巡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施的运行原理和使用方法,仔细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损坏、漏水等现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定期保养在巡查的基础上,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保养也非常重要。
保养工作包括设备清洁、密封件更换、电器设备维修等。
设备清洁可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密封件更换防止泄漏,电器设备维修保证系统的可靠性。
3. 定期检测对一些特殊设施,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需要定期进行检测。
检测工作应由专业机构完成,确保设备的故障率低,反应迅速。
4. 停电期间应有备用电源系统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与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设施在停电期间的正常运行。
为了避免设备因停电而无法使用,应安装备用电源系统,保障设备的可靠性。
5. 进行消防演练为了提高人员对消防设施的熟悉程度和应急处理能力,需要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演练中要模拟真实火灾场景,指导人员正确使用消防设备,熟悉逃生路线和应急措施。
6. 注重员工培训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还需要加强员工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消防知识、设施操作和应急处理等。
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能力,增强应对火灾的能力。
三、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该法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要求,明确了责任主体,规范了设施的设计、施工、使用和日常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范本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火灾危险场所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涉及火灾危险场所的单位。
二、定义1.消防设施:指用于火灾防控、火警报警、灭火救援等消防安全工作的设备、设施和系统。
2.维护保养:指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性的检查、维修、保养、更换等工作。
三、维护保养责任1.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责任和权力。
2.建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负责人具备相关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能和知识。
四、维护保养计划1.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包括维护保养的时间、内容、责任人等。
2.根据消防设施的不同类型和特点,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频次。
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应当合理,确保维护保养工作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五、维护保养内容1.按照消防设施的使用年限和相关规定,开展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2.定期检查和测试消防设施的性能和功能,确保其正常运行。
3.定期清洁消防设施,防止灰尘、杂物等影响其正常使用。
4.对消防设施的防护罩、防护门等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修复。
5.经常性的演练和模拟火灾,以检验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性能。
六、维护保养记录1.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及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包括维护保养项目、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2.维护保养记录应当真实、详细、准确,确保记录完整没有遗漏。
3.维护保养记录应当妥善保存,便于查阅和追溯。
七、异常处理1.如发现消防设施存在故障、损坏、失效等情况,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对于无法及时修复的消防设施,应当采取临时性措施保证消防安全。
3.对出现消防设施经常故障和频繁维修情况的,需要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八、督查检查1.设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督查机构,负责对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定期进行随机抽查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 .doc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编制说明《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标准编制组二○一八年六月编制说明一、立项的必要性建筑消防设施是指依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在建筑物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等设施,它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大跨度厂房等场所日益增多,建筑消防设施在建筑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但我省的建筑消防设施在维护保养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设单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意识不强,管理不严。
一些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没有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而建设单位自身又没有能力维护,造成消防设施处于瘫痪或关闭状态。
二是建设单位虽然委托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但在签订委托保养合同时,未将单位的全部消防设施纳入维护保养范围,致使发生火灾时,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三是由于没有统一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标准和维护周期的要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随意性大,甚至长时间不派人到建筑单位进行维护保养。
有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虽然派人进行维护保养,但维保人员到现场仅仅是对消防设施故障进行简单的处理,不能使全部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是一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建立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维护保养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不能胜任维护保养工作;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没有制定规范的维护保养操作程序,出具的维护保养报告书不规范、不全面。
五是建设单位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消防设施故障维修、损坏更换、定期检测保养等方面推诿扯皮,职责不清,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不能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范要求
引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
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建筑物产权、管理和使用单位的法定职责。
为引导和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1、建立消防设施的管理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2、建立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3、建立消防设施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的技术要求和检查方法遵循GA 503的有关规定。
4、管理要求:a)建立消防设施巡查可由归口管理消防设施的部门实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巡查的职责落实到相关工作岗位。
b)从事建立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和联动检查的技术人员,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 消防控制室5.1 消防控制室应制定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员职责、接处警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
5.2 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应当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5.3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
5.4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5 正常工作状态下,报警联动控制设备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
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其他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6 巡查6.1 一般要求6.1.1 建立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和内容。
6.1.2建立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
6.1.3 建立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完整word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05)目次前言 (Ⅲ)引言 (Ⅳ)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1)5 消防控制室 (2)6 巡视检查 (3)6.1 一般要求 (3)6.2 巡视检查内容 (4)7 检测检查 (5)7.1 一般要求 (5)7.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7.3 消防给水系统 (6)7.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7.5 泡沫灭火系统 (7)7.6 气体灭火系统 (7)7.7 防烟和排烟设施 (7)7.8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话和应急广播 (7)7.9 防火分隔设施 (7)7.10 消防电梯 (7)7.11 消防供电设施 (7)7.12 灭火器 (7)8 检验检查 (7)8.1 一般规定 (8)8.2 检验检查内容 (8)9 检查测试工具和设备 (9)10 故障处理程序 (9)11 档案 (9)11.1 内容 (9)11.2 保存期限 (9)表1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2)表2 建筑消防设施巡视检查记录 (3)表3 建筑消防设施测试检查记录 (5)表4 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验报告 (8)表5 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登记 (9)前言本标准的4.1、4.3、4.5-4.8、5、6.1、11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第九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引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发生、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
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建筑物产权、管理和使用单位的法定职责。
为引导和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维护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要求,并提供了方法。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方案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方案消防维保,是消防系统发挥正常功能的前提保障。
依照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等规范,维护保养消防设备,使整个设备系统良好运行,完整好用和遇警时正常使用: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内容1、消防维保共分以下系统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2消防联动系统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4消火栓系统;1.5气体灭火系统;1.6防火卷帘门;2、具体维保方案2.1室内消防栓系统的维护保养2.1.1维修保养工作内容2.1.1.1检查消防栓箱配置是否完整齐全,包括检查每个消防栓口的静压是否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检查栓口橡胶是否老化、龟裂或脱落,检查水带是否霉烂、穿孔,检查卷盘胶管是否老化、龟裂,检查破玻按钮是否破碎;2.1.1.2检查测试消防栓破玻系统,试验破玻按钮,警铃是否鸣响、消防水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是否有报警信号及消防水泵状态显示;2.1.1.3检查各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完好不渗漏;2.1.1.4搜检颐养消防栓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全、不渗漏;2.1.1.5定期试验消防栓,检查其喷水充实水柱是否达到规范或设计要求;2.1.1.6定期试验安全泄压阀是否灵敏、可靠,检查水锤吸纳器工作是否有效;2.1.1.7检查消防栓管网的减压阀及其过滤器是否正常,定期清洗过滤器;2.1.1.8定期检查阀门是否开关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
定期对阀门转动部位和螺栓加黄油润滑;2.1.1.9检查止回阀启闭是否灵活、有效;2.1.1.10定期对消防栓系统管网举行全面搜检,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
2.1.2维修颐养工作标准2.1.2.1消防栓箱内配置完全,各项配件完好,消防栓口静压吻合设计或规范请求;2.1.2.2试验消防栓破玻按钮,消防栓水泵启动,各项联动设施动作,消防中心有报警信号和消防水泵状态显示;2.1.2.3各阀门处于正常的开或关状态,且有明显标志,阀体完好、不漏水;2.1.2.4消防栓系统水泵接合器外观完好,配置齐全,无变形、无渗漏、无缺损;2.1.2.5消防栓喷射时,其充实水柱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2.1.2.6平安泄压阀和水锤吸纳器外观完好,工作敏捷、牢靠、有效;2.1.2.7减压阀和过滤器外观完好,减压阀工作不乱、牢靠,且减压比例准确,过滤器内无杂物,水流畅通;2.1.2.8阀门开关灵活、有效,无锈蚀、渗漏;2.1.2.9止回阀启闭灵动、有效,无水回流,外观完好;2.1.2.10消防栓系统管网外观完好,无变形、无锈蚀、脱漆和渗漏。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3篇)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物的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三、管理责任1. 建筑业主应配备专门的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人员,负责建筑物内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2. 消防设施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消防设施维护和管理知识,并接受相关培训。
四、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内容1. 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情况,包括消防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疏散通道等。
2. 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确保设施的完好可用。
3. 组织开展消防设施的例行检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 编制消防设施的维护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五、设备维护记录和报告1. 消防设施的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设施的维护情况、维护时间和维护人员等信息。
2. 消防设施的维护记录要及时整理和归档,以备查阅。
3. 消防设施的维护报告要定期提交给建筑业主,汇报设施的维护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六、处罚措施1. 若消防设施的维护存在问题,构成违规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 对于故意破坏或恶意损坏消防设施的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建筑业主所有。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修订和补充,应经建筑业主同意后执行。
以上是一份简要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具体的细则和操作规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和完善。
建筑业主和消防设施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提高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保障水平。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2)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目次前言 (Ⅲ)引言 (Ⅳ)1 规范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1)5 值班 (2)6 巡查 (2)7 检测 (3)8 维修 (4)9 保养 (4)10 档案 (5)前言本标准的4.2~4.6、5.2、6.1、7.1、第8章、第9章、第10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E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惠、刘激扬、丁余平、周广连、廖平、冯婧钰、李锦成、陈秉安、张先来、张梅红、郭玲玲、刘喜娟、唐卫君、王宗存。
引言建筑消防设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是探测火灾发生、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保障。
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建筑物产权、管理和使用单位的法定职责。
为引导和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107 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GA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 767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T 14107中确定的乙级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DB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XX/XXX -2015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Code for Maintenance of Fire Equipment in Building(征求意见稿)XXXX —XX-XX 发布 XXXX —XX —XX 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ICSP备案号: DB目次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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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1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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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术语与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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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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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消防供水设施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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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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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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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泡沫灭火系统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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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气体灭火系统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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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 .doc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编制说明《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标准编制组二○一八年六月编制说明一、立项的必要性建筑消防设施是指依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在建筑物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等设施,它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大跨度厂房等场所日益增多,建筑消防设施在建筑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但我省的建筑消防设施在维护保养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设单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意识不强,管理不严。
一些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没有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而建设单位自身又没有能力维护,造成消防设施处于瘫痪或关闭状态。
二是建设单位虽然委托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但在签订委托保养合同时,未将单位的全部消防设施纳入维护保养范围,致使发生火灾时,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三是由于没有统一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标准和维护周期的要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随意性大,甚至长时间不派人到建筑单位进行维护保养。
有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虽然派人进行维护保养,但维保人员到现场仅仅是对消防设施故障进行简单的处理,不能使全部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是一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建立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维护保养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不能胜任维护保养工作;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没有制定规范的维护保养操作程序,出具的维护保养报告书不规范、不全面。
五是建设单位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消防设施故障维修、损坏更换、定期检测保养等方面推诿扯皮,职责不清,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不能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编制说明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编制说明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是保障建筑安全的基础标准,是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为了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和长期可靠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对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编制说明、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等几个方面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进行具体阐述。
一、编制说明《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参照《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范》等相关标准制定,由建筑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专家共同起草,经过多方讨论和修改最终定稿。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建筑、工业建筑、住宅楼、公共建筑等。
所有使用单位和管理者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和维护保养。
三、主要内容1. 消防设施台帐建立:对所有建筑消防设施进行详细登记和归档,建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台帐,包括设施名称、品牌型号、安装位置、使用年限等信息。
2. 维护保养计划制定:根据消防设施的种类和使用频率,制定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的周期和内容,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3. 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对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确保维护保养工作的规范性。
4. 维护保养记录保存:对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均要有记录,并保存至少两年以上,以备查验,维护保养记录内容应包括维护保养时间、地点、人员等。
5. 定期检查和评估: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综上所述,《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和实施标准,对于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各建筑单位和管理者应当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开展维护保养管理工作,共同为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 .doc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编制说明《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标准编制组二○一八年六月编制说明一、立项的必要性建筑消防设施是指依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在建筑物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等设施,它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大跨度厂房等场所日益增多,建筑消防设施在建筑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但我省的建筑消防设施在维护保养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设单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意识不强,管理不严。
一些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没有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而建设单位自身又没有能力维护,造成消防设施处于瘫痪或关闭状态。
二是建设单位虽然委托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但在签订委托保养合同时,未将单位的全部消防设施纳入维护保养范围,致使发生火灾时,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三是由于没有统一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标准和维护周期的要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随意性大,甚至长时间不派人到建筑单位进行维护保养。
有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虽然派人进行维护保养,但维保人员到现场仅仅是对消防设施故障进行简单的处理,不能使全部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是一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建立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维护保养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不能胜任维护保养工作;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没有制定规范的维护保养操作程序,出具的维护保养报告书不规范、不全面。
五是建设单位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消防设施故障维修、损坏更换、定期检测保养等方面推诿扯皮,职责不清,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不能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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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深圳老字号”评选活动方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一、活动背景
2010年,适逢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之际,深圳市商业联合会、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深圳报业集团联合举办了首届“深圳老字号”评选活动,拥有120多年历史的东生源以及40家伴随着深圳特区共同成长的企业脱颖而出,成为代表着不同行业的首届“深圳老字号”。
2011-2018年如期进行了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届“深圳老字号”的评选,共评选出拥有百年历史的宝明堂、合成号、嘉华珠宝为代表的201家“深圳老字号”企业。
根据“深圳老字号”评选活动规定,组委会如期对第一、二、三、四、五、六届“深圳老字号”进行了复审。
由于各种原因,9家企业未能通过复审,目前共计201家企业荣获“深圳老字号”的荣誉。
每一个“深圳老字号”,都是解读深圳发展与历史的最好教材,无不沉淀着一代代企业家历经艰苦卓绝的奋斗与坚持的创业故事,无不闪烁着在其品牌塑造中充分彰显才华与智慧的企业家之魅。
他们不仅为企业和企业家积聚了财富,又以其经济实力和企业行为改变着社会和经济结构,而且创造了深圳的商业文明。
“深圳老字号”伴随特区发展的历程,沿袭和继承了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深圳文化特征和历史印迹,具有独特的理念和鲜明特色,赢得了社会和市民的广泛认同和良好商誉。
“深圳老字号”的发展壮大不仅是企业本身的需要,更是培育和发展民族品牌的需要,做好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工作意义
重大。
首届“深圳老字号”出炉后,2011年“深圳老字号”专业委员会应运而生,秉承“保护资源、提升品牌、弘扬文化”的宗旨,致力于老字号的保护发展与优势互补,为深圳的老字号企业和品牌发展壮大起到有力的推进作用。
2019年,深圳市商业联合会、深圳市老字号协会、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深圳报业集团将联合举办第十届“深圳老字号”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将提升城市品位,展示“深圳老字号”风采,营造鹏城商业文明新亮点,凸显深圳地域特色,展现深圳独有的历史文化积淀和特色旅游资源,让“深圳老字号”成为特区独有的商业力量,为深圳的发展做出贡献。
本届“深圳老字号”评选活动,既要注重“深圳老字号”品牌价值和内涵的挖掘,注重“深圳老字号”商业模式的探索,注重“深圳老字号”企业文化和文化附加值的提炼,探寻“深圳老字号”的传承与发展之道;同时更要注重“深圳老字号”企业和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创新,重视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发明,让创新理念深入到“深圳老字号”企业发展中去,用创新推动“深圳老字号”企业快速发展;还要注重在扩大评选行业范围的同时,提高“深圳老字号”申报与准入门槛,使“深圳老字号”更有含金量和权威性;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和资源支持“深圳老字号”的评选,与新闻媒体良好合作,真正让“深圳老字号”更加接地气,生长于特区沃土,来源于百姓心中,植根于市民生活。
二、活动主题
活动名称:第十届“深圳老字号”评选
活动主题:传承·创新·发扬·品鉴
参评标准:历史·特色·品牌·影响
三、活动目标
(一)弘扬工匠精神、打造百年老店
通过“深圳老字号”评选活动,树立和宣传我市的杰出企业和品牌典范——深圳老字号,树立“深圳老字号”的全新形象,传播“深圳老字号”的创业历程、工匠精神以及独特的经营特色、历史文化,鼓舞更多的深圳企业争创老字号,打造百年老店。
(二)传承品牌文化、创新管理模式
通过评选活动,传承“深圳老字号”品牌文化,为“深圳老字号”开辟一个属于其自身领域内的、表达其独特个性与视角的展示舞台,进而挖掘老字号的内涵,提炼老字号管理模式,立足传承,实现创新发展,让“深圳老字号”成为深圳城市的一张新名片。
(三)构建专业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通过评选活动,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势,创建“深圳老字号”商城,开展线上线下服务,为“深圳老字号”搭建一座信息传递、交流沟通、互相借鉴、传承创新、应对市场变化、共同发展壮大的专业平台,为“深圳老字号”企业提供更广阔的社会舞台和发展机遇。
(四)整合优质资源、塑造城市名片
为了向全世界展现“深圳老字号”特色,让国内外的游客在深圳的休闲和旅游中发现深圳之美,增强对深圳的归属感、认同
感,同时以一种市民体验的方式展现深圳的文化氛围和特色的旅游资源,整合优质资源,提高“深圳老字号”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把“深圳老字号”打造成世界级的深圳名片。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深圳市商业联合会
深圳市老字号协会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深圳报业集团
特别协办:
深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联盟
深圳市深商研究会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财经生活频道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交通频率
协办单位:
深圳商报
深圳晚报
深圳新闻网
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
深圳市服装协会
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
深圳市饭店业协会
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
深圳市旅游协会
深圳市餐饮商会
深圳市眼镜行业协会
深圳市工艺礼品行业协会
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
支持单位:
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光明区、大鹏新区、坪山区
(一)组委会
名誉主任:
李灏深圳市原市委书记
厉有为深圳市原市委书记
主任:
庄礼祥深商总会、深圳市商业联合会会长
王文银深圳市商业联合会理事会主席
正威国际集团董事局主席
岳川江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党组书记、总裁
徐少春深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联盟主席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执行主任:
邱玫深圳市商业联合会常务会长
“深圳老字号”专业委员会主任
邵汉青深圳市原政协副主席
李连和深圳市原政协副主席
深商品牌培育专业委员会主任
(二)秘书处
秘书长:
林慧深商总会、深圳市商业联合会执行会长
杜图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副总编辑
丁时照深圳商报总编辑
副秘书长:
周玉国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财经生活频道总监
陈平深圳市老字号协会常务副会长
石庆深圳市深商总会秘书长
徐佳华深圳市商业联合会秘书长
陈思思深圳市老字号协会秘书长
季杰深圳商报社经济部副主任
胡文深圳晚报编辑
(三)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下列部门及机构人员组成: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相关部门领导(约10人);国内知名经济、企业管理专家、品牌运营专家及各新闻媒体资深编辑记者(约15人);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老字号评审委员会专家(约2人);各相关协会负责人(15人);各主办机构领导(6人)等。
(四)评选活动办公室
设于深圳市商业联合会,主要负责评选活动日常各项方案的
落实、通联、参评咨询、服务协调和组织实施。
(五)支持新闻媒体
凤凰卫视、中国新闻网、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晶报、南方都市报、南都全媒体、南方日报、深圳第一现场财经频道、深圳电台106.2新闻频率、香港商报、深圳新闻网等。
五、活动细则
(一)参评范围
“深圳老字号”评选参评范围为:在深圳注册登记,总部在深圳,企业产品、技艺或服务品牌与深圳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创立时间相对较早,不少于15年的商业服务业企业。
拟评出20家。
(二)评选标准
参考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老字号专业委员会的有关政策评选标准,根据深圳城市发展沿革和特点,评选活动将遵循“历史、特色、形象、影响”为基本标准。
其中:
历史――企业产品、技艺或服务的品牌创立相对较早,有较深厚的历史积淀,不少于15年。
特色——企业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具有深圳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
品牌——拥有商标已经注册或拥有合法、有效所有权或使用权,无产权纠纷,拥有原产地使用标志;品牌特征明晰,产品认知度较高。
影响——以卓有特色的方式在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史上留下深
深烙印,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好评,诚信守法,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不得重复参评。
(三)参评方式
1、相关行业商会、协会推荐
2、市民推荐
3、企业自荐
推荐、自荐截止日期:2019年9月30日。
(四)活动流程
整个评选活动分新闻发布会暨启动仪式、申报提名、走访品品鉴、综合评定、总结表彰等六个阶段:
1、启动仪式(2019年6月28日)
由各主办单位、支持媒体、深圳及珠三角主流媒体、中央驻深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活动正式启动。
2、申报提名(2019年6月28日-9月30日)
各行业协会、支持媒体、企事业单位推荐候选名单;评委会对名单进行初评,确定候选提名名单。
3、走访品鉴(2019年8月11日-9月30日)
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媒体、专家、协会代表、市民代表及外地来深旅游团体进行品鉴,创新性地开设参评企业“深圳老字号现场视频直播。
4、综合审定(2019年12月下旬)
按照既定程序和评选标准,采取审阅材料、评委审定、表决
投票多项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审。
5、总结表彰(2020年1月)
举行盛大颁奖典礼,为获选者颁授奖牌、证书,并举办大型庆祝晚会,进行现场颁奖。
第十届“深圳老字号”评选活动要在前九届评选的基础上,挖掘新亮点,突出新特色,通过评选积极培育和有效整合“深圳老字号”的社会土壤、企业资源和品牌积累,让老字号凝结深圳的城市记忆,传承深圳历史文化,弘扬深圳精神。
各相关活动、第七届“深圳老字号”复审细则另文。
第十届“深圳老字号”评选组委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