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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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房工作制度及流程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及流程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及流程一、门诊药房工作制度1. 门诊药房负责门诊处方调配发药,为医护和病人提供药物咨询服务,检查并协助门诊科室做好抢救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2. 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包括病员姓名、年龄、住址、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遇有缺药、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问题时,应与开方医师联系更正。

3. 配方时,应细心、迅速、准确、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规定的操作规程,不得估计取药,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4. 严格遵守核对制度。

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后应经另一人核对发出,处方调配人及核对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名;若只有一人配方应自行核对,交班时由他人对处方复审后补签名。

5. 发药时应将药袋上的内容填写清楚,发出整瓶、整盒的药品要贴上用法标签,并向病人交待用法和注意事项。

急诊处方随到随配。

6. 门诊药房负责人定期组织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出过期、实效、霉变药品。

凡是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药品要在警示牌上登记。

7. 往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不同片型、颜色不可混放,药瓶储药不得超过九成。

二、门诊药房工作流程1. 处方收取:病人或医护人员将处方交至门诊药房,药房工作人员核对处方与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收取处方。

2. 处方审查:药房工作人员对处方内容进行详细审查,包括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等,确保处方正确无误。

3. 药品调配:根据处方内容,药房工作人员在药库中准确取药,按照调配技术常规进行药品搭配。

4. 核对发药: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后应经另一人核对发出,核对人需在处方上签名确认。

若只有一人配方,应自行核对,交班时由他人对处方复审后补签名。

5. 药袋填写:将调配好的药品填写在药袋上,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整瓶、整盒的药品要贴上用法标签。

6. 交待用法:向病人交待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确保病人正确使用药品。

7. 药品储存:将调配好的药品妥善储存,注意有效期,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安全。

门诊药房人员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诊药房管理,确保药品供应安全、合理、高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诊药房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门诊药房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门诊药房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药学专业学历,持有药师或以上职称;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3.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4.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五条门诊药房人员岗位职责:1. 药剂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销售等工作;2. 药师:负责审核处方、指导用药、解答患者疑问、参与药品质量管理等工作;3. 药房管理人员:负责药房全面工作,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确保药房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门诊药房人员应定期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七条门诊药房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等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执行。

第八条门诊药房药品的采购,应选择合法、有资质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确保药品质量。

第九条门诊药房药品的验收,应严格按照药品标准进行,对不合格药品予以拒收。

第十条门诊药房药品的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分区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一条门诊药房药品的养护,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门诊药房药品的调配,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三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热情、耐心地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四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及时解答患者疑问。

第十五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收集患者用药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门诊药房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

第十七条对考核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门诊药房负责解释。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范文(5篇)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范文(5篇)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范文一、在药剂科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工作服穿着整洁,佩戴工作牌,文明礼貌服务。

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干净,严禁室内吸烟。

四、药剂人员树立高度责任心,一切以病人的用药安全为原则,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五、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对错误处方或缺药处方应退回请原处方医师更改,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对滥用药品、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和涂改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的使用、保管和调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七、有计划的请领、储存药品,防止积压、损坏和浪费。

八、药品按其性质、剂型、用途和储存条件保管。

九、每月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

十、已经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换,因特殊原因(如药物不良反应、禁忌症等)需退药的,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十二、药房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并完成值班日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三、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西药房。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西药房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门诊西药房工作人员,包括药剂师、药士以及相关技术人员。

第三条门诊西药房工作人员应按照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医疗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工作。

第四条门诊西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五条门诊西药房工作人员应持有药师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第六条门诊西药房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门诊西药房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门诊西药房日常工作的安排和管理;2. 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准确配制药物;3. 按照临床指南和医生的嘱咐,提供合理、规范的用药指导;4. 负责门诊西药房的药品购进、库存管理和资料记录;5. 定期进行药品的验收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6. 参与药品的价格调整和药品的采购工作;7. 定期参加药品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药学知识水平;8. 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和提供药物相关的咨询服务;9. 积极参与门诊西药房的改进工作和药房科室会议。

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一、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医师正式门诊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更不得无凭证给药。

严格按现行的公费医疗等制度配方。

二、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认真负责地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三、收方后,认真执行处方“四查十对”制度: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审查无误后,将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药品外包装上,方可发药,如处方内容有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四、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不得过量取药,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严格执行核对制度,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五、发药时应耐心地向取药者交待清楚。

六、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时应及时领取保证病人用药。

七、各种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防止变质、过期失效。

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严格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值班人员要认真点清,发现问题当班者应及时查明原因。

九、调剂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十、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公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处方调配及有关事务。

十一、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搞好交接班工作。

定期进行检查防火设备,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个体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个体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个体门诊药房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个体门诊药房的工作流程,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个体门诊药房的药品采购、储存、配送、销售、调剂、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个体门诊药房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遵守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个体门诊药房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确保药房工作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二、药品采购与储存第五条个体门诊药房应从具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资质的企业采购药品,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六条个体门诊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采购数量、采购日期等信息。

第七条个体门诊药房应根据药品的性质和储存要求,合理储存药品,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储存条件适宜。

第八条个体门诊药房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霉变。

三、药品配送与销售第九条个体门诊药房应根据医生的处方,准确、及时地配发药品,确保患者用药需求得到满足。

第十条个体门诊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销售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

第十一条个体门诊药房应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药品价格。

四、药品调剂第十二条个体门诊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调剂工作制度,确保调剂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个体门诊药房药师在调剂药品时,应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处方与药品相符,避免药品配伍禁忌。

第十四条个体门诊药房药师在调剂药品时,应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告知药品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五、售后服务第十五条个体门诊药房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对患者在使用药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第十六条个体门诊药房应对药品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对患者投诉的药品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六、其他第十七条个体门诊药房应定期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药房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三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三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房工作,提高药房工作效率,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房,包括门诊药房、住院药房和特殊药品药房等。

第三条药房是医院的配药中心,负责调配、存储、销售和管理医院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第四条药房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患者,合理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二)保障用药安全,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三)合理调配药品,避免过度使用或浪费;(四)定期清理药品,确保库存药品的有效性;(五)保护患者隐私,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六)负责教育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药品知识;(七)遵循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药房工作应当依法进行,严禁从事违法活动,如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倒卖药品、私自拆封药品等,发现上述行为将立即予以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案。

第二章药房人员管理第六条药房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药学或医学知识,且通过相关资格考试或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七条药房应当配备足够的药师、药剂师、药士和药房技术员。

其中,药师和药剂师必须由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并持证上岗。

第八条药房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岗,并遵守工作纪律。

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药房人员应当维护个人形象,穿着整洁,不得戴有大型饰品、化妆或抽烟等。

第十条药房人员应当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药房人员应当遵守保密条例,不得私自调配药品或出售药品。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十二条药品管理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药房工作平台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医院的采购制度进行,禁止非法采购药品。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应当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别存放,避免混淆。

第十五条药品出售应当按照患者的需求和医生的开具处方进行,严禁销售未经医生开具或过期的药品。

第十六条药品出售应当将相关信息记录在药品销售系统中,包括药品名称、数量、患者信息等,以备查账和追溯。

第四章用药教育第十七条药房人员应当熟悉常见药品的使用方法和不良反应,及时向患者提供专业的药品咨询服务。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一、药房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水准,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二、从事调剂工作的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

三、药房工作人员调配药品时,必须凭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调配,非经本院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四、调配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对不合理处方拒绝调配,经医师改正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调配,对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应拒绝调配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到“五专管理”,做好交接班记录。

处方必须登记,并做日消耗记录,确保账物相符。

六、药品发放遵循“先入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七、直接接触拆零药品的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并在包装材料上标明药品通用名、规格、剂量和用法用量、有效期、拆零日期、医疗机构名称等内容,拆零药品不得混批包装。

八、药品拆零应做好详细记录,并至少保存一年,原包装应保存到拆零药品用完为止。

九、完成处方调配后,经另一人审核无误并签名后交代发药,发药时必须向患者讲清药品的服用剂量、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十、根据药品质量要求,在相应温度、湿度条件下保存药品。

十一、陈列药品应根据品种、规格、药理作用进行分类摆放,内服药与外用药,拆零药品应分开摆放。

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并有明确标识。

十二、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药品,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十三、认真做好有效期管理,防止药品过期。

十四、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清点,确保账物相符。

十五、定时请领,满足临床用药,领药时认真清点药品,确保数量、剂量、规格等准确。

门诊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门诊药房工作,保障医院医疗质量和药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管理1. 药品进货:门诊药房在进货之前,应严格按照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操作,确保采购渠道合法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药品储存:门诊药房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储存管理规范,对药品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各类药品的有效期限,防止过期药品混入使用。

3. 药品配发:门诊药房进行药品配发时应确保配药准确,按照医嘱要求,遵守药品使用说明书,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4. 药品核对:门诊药房在进行药品核对时,应进行严格的双人核对,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杜绝错误发药。

5. 废弃药品处理:门诊药房应建立废弃药品处理制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防止废弃药品被他人利用或流入市场。

6. 药品合理使用:门诊药房在提供药品咨询和服务时,应引导和教育患者合理使用药品,防止滥用和不当使用。

7. 药品盘点:门诊药房应定期进行药品盘点,确保药品库存清晰准确,及时补充和调整药品库存。

三、人员管理1. 人员配备:门诊药房应根据工作量和岗位需求,合理配置药师和医药人员,确保门诊药房工作的顺畅进行。

2. 岗位职责:门诊药房应对各个岗位的职责进行明确规定,每个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职责和工作要求进行操作。

3. 培训考核:门诊药房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确保员工操作规范。

4. 岗位轮岗:门诊药房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员工的岗位轮岗,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5. 绩效考核:门诊药房应严格实施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6. 员工福利:门诊药房应建立健全员工福利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四、装备设备1. 药品检查设备:门诊药房应配备符合要求的药品检查设备,确保对药品的检查和核对。

2. 药品存储设备:门诊药房应配备合适的药品存储设备,分区存放不同类型的药品,保障药品的质量与安全。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三篇)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三篇)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门诊西药房是医院门诊部的一个重要部门,负责为患者提供西药品和相关服务。

为了确保西药房的工作高效、安全,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服务规范、安全措施等方面详细介绍门诊西药房的工作制度。

一、岗位职责门诊西药房的岗位包括药剂师、药库管理员、药房助理等。

他们各自承担以下岗位职责:1. 药剂师:(1)负责处方药、非处方药的发药工作;(2)参与药品采购和库存管理,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3)提供药品使用咨询和指导,解答患者关于药物的疑问;(4)协助医生进行药物选择和配药;(5)执行药品缺货和召回的工作;(6)做好药品质量监控和评价工作。

2. 药库管理员:(1)负责药品的采购、入库和出库工作;(2)确保药品的存储环境符合规定要求,如温湿度、光线等;(3)制定并执行药品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库存的安全、准确和及时;(4)协助药剂师进行药品配送和发药;(5)做好药库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3. 药房助理:(1)负责药品的拆零和整理工作,确保药品包装完好;(2)协助药剂师发药和配药,如计量和包装;(3)负责药品存货的盘点和整理;(4)做好药房的清洁和卫生工作。

二、工作流程门诊西药房的工作流程包括接诊、配药、发药、收费和清算等环节。

1. 接诊(1)患者来到门诊西药房后,由工作人员进行接待并登记患者信息;(2)核对患者的相关医生处方和就诊信息。

2. 配药(1)根据医生处方,药剂师选择合适的药品进行配药;(2)核对药品名称、用量和疗程等信息,确保配药准确无误;(3)如遇特殊情况或不明确处方,及时与医生沟通并处理。

3. 发药(1)药剂师按患者的处方和病情为其配药,同时填写相关的药品使用说明;(2)核对患者信息和药品信息无误后,将药品交给患者;(3)提醒患者妥善保存和使用药物,并询问是否有其他疑问。

4. 收费和清算(1)根据药品名称和用量,结算患者的费用;(2)核对收费和清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问题及时调整和处理;(3)及时归档相关的收费凭证和发药记录。

门诊部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部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门诊部药房的管理,确保药品供应、用药安全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门诊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房组织结构1. 药房设主任一名,负责药房全面工作,对主任负责。

2. 药房设药师若干名,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剂、配药、咨询服务等工作。

3. 药房设护士若干名,协助药师进行药品的配药、发放等工作。

三、药品采购与验收1. 药房药品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 药房药品采购实行招标采购,由主任负责组织,药师参与。

3. 药房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4. 药房药品验收必须由药师负责,严格按照药品验收标准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5. 验收合格的药品,由药师签字确认,入库储存。

四、药品储存与养护1. 药房药品储存必须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2. 药房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1)温度:一般药品储存温度为2-25℃,特殊药品按说明书要求储存。

(2)湿度:一般药品储存湿度为35%-75%。

(3)光线:避免直射阳光,保持通风。

3. 药房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4. 药房药品储存期限不得超过有效期,过期药品及时销毁。

五、药品调剂与配药1. 药房调剂工作由药师负责,护士协助。

2. 药师在调剂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处方要求,准确、迅速地调剂药品。

3. 药师在调剂过程中,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法、合理。

4. 药房配药实行一人一桌、一人一票制度,确保配药准确无误。

5. 药房配药后,药师需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

六、药品咨询服务1. 药房设咨询服务台,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药品信息查询等服务。

2. 药师在咨询服务过程中,耐心解答患者疑问,提供合理用药建议。

3. 药师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发现患者用药不当,及时提醒并指导正确用药。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模版(三篇)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模版(三篇)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模版一、岗位职责1. 确保门诊患者西药处方的合理配药和发药工作;2. 根据临床处方,准确核对药师配药记录,并安排西药房工作人员按时发药;3. 按照规定流程负责西药房库存管理,包括药品的进货、入库、出库和退库等工作;4. 负责西药房的药品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储存和有效管理;5. 协助处理患者的药品查询、咨询和投诉,并给予合理的解答和回应;6. 维护西药房的卫生和整洁,保证工作区域的良好工作环境;7. 积极参与各项关于药品安全和质量的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专业水平;8. 其他与门诊西药房工作相关的合理要求。

二、工作标准1. 配药和发药工作必须按照医师的处方和医院的规定进行,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合理性;2. 所有西药房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和帽子,并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清洁;3. 药品库存管理必须根据国家和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药品的购进渠道和质量;4. 配药和发药过程中,在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方面,必须确认准确无误,确保患者获得正确的药品和用药指导;5. 药品的储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6. 对于库存近期到期的药品,必须及时通知上级主管,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7. 对患者的药品查询、咨询和投诉必须给予耐心的解答和回应,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8. 工作期间严禁私自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保护患者的隐私权;9. 必须遵守医院和药房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规定,如实填写工作记录和报表。

三、工作流程1. 接诊患者并核对身份,了解患者所需药品;2. 根据医师的处方和药师配药记录,准备所需药品;3. 配药时需仔细核对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4. 配药完成后,将配好的药品交给发药员,并记录配药信息;5. 发药员按时将药品发放给患者,记录发药信息;6. 患者可在发药后咨询药房工作人员有关用药问题;7. 工作完成后,整理工作区域,并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和报表。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范本(3篇)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范本(3篇)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范本一、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1. 工作时间- 门诊西药房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 药房工作人员需提前15分钟到达药房,准备工作并接替上班同事。

2. 休息时间- 上午、下午各安排一次休息时间,每次休息时间为15分钟。

- 休息时间需在药房人员轮流安排,以确保药房始终有工作人员在岗。

3. 休假制度- 药房工作人员享有带薪年假。

- 年假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进行增加,每满一年增加5天年假,最高不超过20天。

- 休假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并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予以批准。

二、工作职责和分工1. 药品供应- 药房工作人员需要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准确发放药品给患者。

- 对于需要配制药品的处方,药房工作人员需按照药品配方准确制备。

- 药房工作人员需确保所发药品的质量和数量与处方匹配,并做好相关记录。

2. 药品管理- 药房工作人员负责对药品库存进行管理,确保库存量充足并避免过期。

- 药房工作人员需要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关于库存药品的情况。

- 药房工作人员需要做好合理的进货计划,并及时向上级主管提出采购需求。

3. 信息记录- 药房工作人员在发药的过程中,需准确记录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量等信息。

- 药房工作人员需确保处方医嘱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沟通核实。

4. 协作与沟通- 药房工作人员需要与医生、护士等其他部门进行良好的协作和沟通,确保医疗流程顺畅。

- 药房工作人员需积极参与团队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1. 工作纪律- 药房工作人员需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不得私自离岗或早退。

- 药房工作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盘点、整理及清洁工作。

- 药房工作人员需按时上交报表和相关记录,不得隐瞒信息或造假。

2. 行为规范- 药房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保密法律法规。

- 药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或替换医生开具的药品。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门诊药房是医院中的一个重要部门,主要负责门诊患者的药品配发和药品管理。

为了规范门诊药房的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实现合理用药,建立门诊药房的工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管理部门门诊药房归医院药剂科管理,负责门诊患者的药品配发和药品管理,按照医院的药品采购、储存、配发和使用的各项规定进行操作。

二、组织架构门诊药房设立药品管理人员、药品配发人员、药品审核人员和药品监督员,其中药品管理人员位于门诊药房的最高职务。

三、药品配发1.门诊药房的药品采购应符合收购要求,进行药品配发时应分类进行,并根据药品属性、剂量、使用范围等进行管理。

2.对于处方药、助剂和非处方药,门诊药房应按照规定的采购数量、存储方法和保质期限进行储存、配发和监察。

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正确性,门诊药房应对药品进行分类管理。

3.应按照实际需求,逐步对主要药品进行备货,以确保处方药品配发量成功能够满足患者需求,减少候诊时间。

4.对于无法满足患者需求的药品,应有逐级补药的措施,确保药品能够及时地到达患者手中。

四、查验药品1.在进行药品配发前,应对药品进行查验并审核清单的准确性,并凭处方单据进行配发。

2.对于药品的有效期、生成日期和包装状况等问题,应及时进行检查。

对于病人自带药品和开单外来药品,应审核后进行配发。

五、药品管理1.门诊药房应建立药品数量清单,并加强对药品储存环境的监测,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性。

2.门诊药房应根据药品配发站的流量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药品备货计划,确保药品能够按照需求及时地到达配发站。

3.对于陈旧药品的管理,门诊药房应定期进行清查,及时淘汰已经失效的药品。

4.门诊药房应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对药品配发量、药品库存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从而正确掌握药品的使用和消耗情况,合理安排药品采购计划。

六、服务质量1.门诊药房应对患者提供细致、认真的服务,确保药品的正确配发和使用,避免误用和药品的滥用。

2.药房工作人员应注意礼仪和形象,提供专业化、及时、周到的药品服务。

门诊药房工作流程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工作流程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工作流程管理制度
一、工作流程
1. 开具药物处方单
患者应首先到门诊医生处接受诊断和治疗建议,医生开具药物处方单并加盖医院公章。

2. 交付药物处方单
患者持医生开具的药物处方单到门诊药房交付。

3. 药师审核
门诊药房负责人对药物处方单进行审核,并派遣药师为患者配药。

4. 缴费
患者持审核通过的药物处方单到窗口缴费。

5. 配药
缴费后,药师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单为患者配药。

6. 发药
配药完成后,药师将药物交付给患者,并在药物处方单上盖章。

二、工作要求
1. 服务宗旨
门诊药房的服务宗旨是“安全、快捷、方便、优质、贴心”。

2. 服务对象
门诊药房的服务对象是本院门诊患者。

3. 服务要求
门诊药房的服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医院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药房人员应做到尽责、诚实、守信,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规范、标准化的药学服务。

4. 配药要求
药师在为患者配药时,应当专业、谨慎、规范、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和标准,确保药品的质量、数量等符合规定。

5. 药物管理
门诊药房应严格按照医院的药物管理制度执行,药品应当存放在符合规定的药品库房内,并定期进行清点、审核和报废。

6. 信息管理
门诊药房应建立门诊药品配送与使用、药品库存管理等信息管理制度,对门诊药品的采购、配送、管理和使用进行全面监管。

药品配送与使用记录应进行完整的登记和保存。

以上为门诊药房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的要点,药房人员应当认真遵守,保障门诊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福利。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一、工作目标1.1 提供优质的药品服务,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1.2 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规,规范药品采购、储存、配送、销售、咨询等工作流程。

1.3 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1.4 加强药品知识培训,提升药师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职责2.1 药品采购与验收2.1.1 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合理制定采购计划。

2.1.2 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1.3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采购、验收记录。

2.2 药品储存与养护2.2.1 药品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2.2.2 建立药品养护制度,定期对在库药品进行养护,防止药品变质。

2.2.3 药品储存区域保持干净整洁,防止交叉污染。

2.3 药品调配与发放2.3.1 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法、合规。

2.3.2 按照处方要求准确、快速地调配药品,减少患者等待时间。

2.3.3 发放药品时,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告知药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2.4 药品销售与咨询2.4.1 提供非处方药的零售服务,确保药品质量,满足患者需求。

2.4.2 开展药品咨询服务,为患者提供专业、准确的用药信息。

2.4.3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2.5 药品质量管理与培训2.5.1 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全过程可控。

2.5.2 定期对药师进行药品知识培训,提高药师业务水平。

2.5.3 开展药品知识宣传活动,提高患者安全用药意识。

三、工作流程3.1 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发放、销售、咨询等工作流程参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3.2 药品调配与发放过程中,如遇处方不清、药品短缺等问题,应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3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质量投诉等工作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门诊药房工作规章制度最新

门诊药房工作规章制度最新

门诊药房工作规章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药房工作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门诊药房的所有员工,包括药师、药剂师、药物管理员等。

第三条门诊药房工作应遵循“安全、准确、规范、便捷”的原则,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接受相关培训,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行为。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五条门诊药房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点至下午6点,中午12点至1点为休息时间。

第六条门诊药房应按照患者就诊顺序发放药物,不得对患者进行特殊待遇。

第七条门诊药房应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确保药品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第八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做好药品出入库记录,保证药品的来源合法,防止假冒伪劣药品的流入。

第九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得私自调剂药品或改动医嘱。

第十条门诊药房应建立健全的药品追溯体系,确保药品来源可追溯、用药过程可回溯。

第十一条门诊药房应建立患者用药档案,记录患者用药情况及不良反应,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十二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礼貌待患者,提供专业的药物咨询服务,解答患者疑问。

第十三条门诊药房应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门诊药房应保持药品清洁,定期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第十五条门诊药房应定期进行药品检查,及时淘汰过期、变质的药品。

第十六条门诊药房应配备必要的药品目录和药品说明书,方便患者了解药品使用方法和禁忌症。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私自调换药品、泄露患者隐私等,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由门诊药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为门诊药房工作规章制度内容,各位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医疗秩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一、门诊药房负责门诊处方调配发药,为医护和病人提供药学咨询服务,检查并协助各科室做好抢救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三、药学人员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不得擅自更改处方或配发代用药品。

四、配方时应细心、迅速、准确,严格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不得估计取药,调配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五、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调配好后经另一人核对发出,处方调配人员及核对人员均须在处方上签名。

六、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注意事项。

急诊处方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七、含有毒、麻、精神药品的处方的调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八、负责人定期组织检查药品质量,及时记载药品的有效期,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霉变等现象发生。

九、调剂室的衡器、量具应按照计量规定定期检查,确保计量准确可靠。

十、掌握药物不良反应信息,注意药品质量使用和管理情况,每季度盘点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调十一、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工作人员要着装整洁、佩戴胸卡,室内设施、物品保持清洁、整齐、存放有序。

十二、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药房。

十三、药房负责对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及不合格处方进行登记。

十四、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原包装药品,需经领导批准,开方医生在电子处方上注明原因,药房核对无误签字后按程序退回,并保存退药处方。

门诊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工作管理制度1门诊药房工作制度1、在科主任领导下,门诊药房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门诊普通、急诊处方的药品调配和药品保障管理工作。

负责XX和落实门诊药房药品的计划和请领工作,保证临床药品供应。

经常与临床互通药品信息,与医护人员的多渠道和多形式交流与沟通,为医护工作提供及时周到的药学服务。

负责门诊药房处方管理和特殊药品的保管与使用管理.负责落实每月药品盘点工作。

督促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安全工作。

负责门诊药房考勤、排班、日常考核工作。

根据科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和落实组内考核工作。

2、门诊药房调剂人员应提前到岗,做好准备工作。

佩戴胸卡,正确操作计算机的门诊药房发药程序,并做好计算机的日常养护工作。

3、门诊药房药品调配是直接服务于门诊病人,具有随机性,终端性,药品调配工作务必严格按操作规程及时、准确调剂药品:收方、审方、调配、核对、发药。

应随时注意服务质量。

药品调剂实施后台配药,前台核对发药的管理模式。

4、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医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药品,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药品,严禁无凭证发药。

5、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

有抢救病人用药时,应积极主动配合。

为确保危重病人的及时用药,急救处方实行优先调配,简化程序,简化手续,保证急救药品及时供应,确保临床急救病人用药需求,必要时可以先发药,再补办收费手续。

定期检查急救备用药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6、门诊药房储存药品按分类合理摆放,并做好药品储存与请领计划工作.药房药品储备必须做到品种、规格、数量符合临床和实际需要,在数量上必须适中,不宜过多或过少。

根据实际情况,药品储存量应控制在1~2周;并及时补充药品.特殊情况或病人需要时,应及时向药库领取,或向其它药房调拨.7、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患者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8、门诊药房拆零药品时,拆零药品应在包装袋上标明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

便民门诊药房工作制度范本

便民门诊药房工作制度范本

便民门诊药房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便民门诊药房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便民门诊药房要认真执行国家药品政策,坚持“便民、利民、惠民”原则,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三条便民门诊药房的工作目标是:确保药品供应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合格;确保处方调配准确无误,用药安全有效;提高患者用药满意率。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四条便民门诊药房设在医院门诊部,隶属于医院药学部门,接受医院领导和药学部门的双重领导。

第五条便民门诊药房设负责人一名,负责药房的整体工作。

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药房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医院的药品政策,组织实施药房各项工作制度;(二)负责药品采购、储存、配送、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三)负责药品质量监督、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四)负责药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五)完成医院领导和药学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药房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一)严格遵守药房工作制度,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规;(二)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工作;(三)严格执行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制度,确保药品准确无误;(四)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五)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解答患者疑问;(六)保持药房环境整洁,确保药品安全。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八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国家药品采购政策,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程序,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九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实行分区管理,确保药品在适宜的环境中保存。

温度、湿度等条件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第十条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对采购、储存、配送等环节进行严格监控,确保药品质量。

第四章药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一条药房销售药品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公开透明收费,严禁擅自提高药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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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对外借药。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3、收方后,认真执行处方“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误,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调配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唱收唱付,发药时应耐心细致地向取药者交待清楚。

6、调剂室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药名、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

7、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

8、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变质、过期失效。

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

对特殊药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9、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串岗。

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公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10、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搞好交接班工作。

11、门诊退药时门诊药房组长必须将患者所退药品与处方、发票核对无误,核对批号,确认该药品为本院发出后方可在发票上签字,然后由门诊收费处办理退费事宜。

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对外借药。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3、收方后,认真执行处方“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或排药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或排药,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调配、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5、护师取药应当面核对点清,交待注意事项。

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耐心地向取药者交待清楚。

6、调剂室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

7、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用药。

8、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变质、过期失效。

应定期会同病房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做好特殊药品交接班工作。

9、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串岗。

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公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10、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药剂科财务工作制度1、库房由专人对到货发票审核,严格遵守物价政策、相关制度执行。

2、根据药品、耗材的入库、出库单据编制拨货计价对账单,与库管核对数量帐,与财务核对金额帐,确保帐物相符。

3、因产品质量、价格或其他不符合入库验收要求的发票一律不得上报财务科。

4、临时用、代购耗材须待临床用完,在质量没有问题的前提下,由组长或主任签字方能上交发票。

长期未用、突然停止使用的耗材须得到组长、主任签字认可方能上交发票,并以书面形式提醒财务科暂缓付款。

5、供应公司更名或者更换公司须以书面形式报药剂科、财务科审核同意后方能执行。

6、正常发票于每月25日前上交。

7、财务会计协助检查各部门药品、物资进、销、存帐目。

8、每月根据账目对库管人员上报的采购计划、客户清帐信息单、各商家库存量报表进行复核。

每季对科室领用耗材进行分析比较。

药房值班工作制度一.药剂科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值班。

二.参加调剂室值班的人员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在药品调剂岗位工作至少半年以上,经考核能够独立承担值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之所急,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

四.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工作区与休息区分开。

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得聊天,吃食物(就餐除外)、玩游戏等。

六.值班人员都不得擅离职守。

在未经准许情况下,不得随意请其他人员替班,尤其严禁非药学技术人员替班或值班。

七.调剂处方时,认真核对处方各项内容和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

发现处方有误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修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八.发药时应向患者或取药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药学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为提高药学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加强药学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培训:1、每年年初,科室应制定全年的业务培训计划,内容涉及基础业务知识、专业发展动态、三基内容等。

内容应新颖,实用。

2、担任培训的人员应是基础理论扎实、工作经验丰富的高年资药学人员。

3、培训计划中应有专门针对年轻药师的培训计划和专业内容,让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与观念。

4、科室应定期组织实施计划,并监督执行。

考核:1、科室应在年初制定与培训相对应的考核计划,以培训内容、三基教材为主。

2、为加强岗位操作能力,考核计划中应有1次操作考核内容。

3、全年考核不应少于3次。

4、科室、医教科应促进计划的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5、每次考核内容应记录在案,对于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应重新考核。

差错事故登记处理制度1、操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思想集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肃认真操作,不得违章操作,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2、出现差错要立即纠正,并进行登记,要相互监督。

3、发现事故,要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视事故的大小、性质,提出处理意见,直至报告上级领导,对事故的发生解决办法,处理意见要详细记录。

4、发现事故药勇于承担责任,对于推卸责任且造成后果的加倍处罚,勇于承担责任者及时处理得当没造成后果的可免于处罚。

退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1.无原始凭据的;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避光保存药品裸瓶不得退药);4.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药品(麻醉药品自愿交回销毁的除外);5.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6.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7.一般情况下非近3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二.根据临床工作实际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予以退药: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退药程序:1.门诊病人需提供用药原始凭据,住院病人由经治医师、护士核对住院医嘱,确认病人确有使用本院药品;2.医师填写退药单,由于药品不良反应产生的退药还需同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登记表》;3.退药单填写完成后,门诊病人直接到药房窗口,住院病人经护士长开具电脑退药申请单,由护士交药房工作人员执行;4.药房工作人员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详细检查回退药品质量,做出同意退药与否意见。

四.相关规定1.退药时间:为确保药品安全,中班、夜班除特殊情况外均不办理退药;2.各科室医师不合理退药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确因用药不当必须退回的药品造成经济损失的,报财务科由相应责任人负担;3.因厂家药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无条件予以退药,并及时上报领导处理;4.药品未经发出,处方退修产生的电脑回退记录不属于本规定的退药范畴。

五.退回药品的处理1.退回的针剂,对于能够保证药品质量的,可以在临床中再次使用。

2.退回口服药物以及不能够确认保证药品质量的药物不得再次使用,需由药剂科统一销毁。

药品报损、报增制度1、所有不合格药品不能作退货处理时,应查明原因,由不合格药品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损清单由科主任及分管院长签字后作报损处理。

2、所有过期失效药品,应查明原因,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损清单由科主任及分管院长签字后作报损处理。

3、其他原因造成药品不能使用的,由药品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损清单由科主任及分管院长签字后报损。

4、因自然灾害、突发性大规模传染性疾病、公益性活动等需紧急使用药品时,用完后收不到费用的,由药库填写清单主任签字后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报财务作相关账务处理。

5、因自然灾害、突发性大规模传染性疾病、公益性活动等由人民政府调拨给医院的药品,药品生产厂家无偿捐献给医院的药品或其他原因致使药品盈余的,由药库统一填写报增清单报科主任及分管院长签字后作升溢处理。

6、药品报损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内,药房报损按零售价报损,药库报损按批发价报损。

每月药品报损控制在当月药品采购零售价总额的千分之三以内,药品报损统一按零售价报损。

7、报损、报增账务处理应及时,每月月底作汇总上报财务科。

药学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为提高药学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加强药学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培训:1、每年年初,科室应制定全年的业务培训计划,内容涉及基础业务知识、专业发展动态、三基内容等。

内容应新颖,实用。

2、担任培训的人员应是基础理论扎实、工作经验丰富的高年资药学人员。

3、培训计划中应有专门针对年轻药师的培训计划和专业内容,让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与观念。

4、科室应定期组织实施计划,并监督执行。

考核:1、科室应在年初制定与培训相对应的考核计划,以培训内容、三基教材为主。

2、为加强岗位操作能力,考核计划中应有1次操作考核内容。

3、全年考核不应少于3次。

4、科室、医教科应促进计划的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5、每次考核内容应记录在案,对于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应重新考核。

差错事故登记处理制度1、操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思想集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肃认真操作,不得违章操作,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2、出现差错要立即纠正,并进行登记,要相互监督。

3、发现事故,要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视事故的大小、性质,提出处理意见,直至报告上级领导,对事故的发生解决办法,处理意见要详细记录。

4、发现事故药勇于承担责任,对于推卸责任且造成后果的加倍处罚,勇于承担责任者及时处理得当没造成后果的可免于处罚。

药剂科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1、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在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2、发现患有皮肤病、传染、精神病等人员,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如需重返岗位必须经治疗康复,并经体检合格、本人申请、科室讨论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上岗。

3、新进职工在上岗前,应有体检合格证明。

4、建立药剂科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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