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测量学的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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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籍的定义:
由国家监管的、以土地权属为核心、以地块为基础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臵、数量、质量和利用现状等土地基本信息的集合,用图、数、表等形式表示。
2 地籍含义:
(1)地籍是由国家建立和管理
(2)土地权属是地籍的核心
(3)以地块为基础建立的地籍
(4)地籍必须描述地块内附着物的状况
‚图‛是地籍图。即用图的形式直观地描述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指尖的相互位臵关系,包括分幅地籍图、宗地图等
‚数‛是指地籍数据,即用数的形式描述土地及附属物的位臵、数量、质量、利用现状等要素,如面积册、界址点坐标侧、房地产评价数据
表是指地籍表即用表的形式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位臵、法律状态,利用状况等进行文字描述
3地籍的分类:
地籍的用途划分: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和多用途地籍。
税收地籍是指仅为税收服务的地籍,及专门为土地课税收服务的土地清册。内容包括:姓名,地址和纳税人的土地面积以及土地等级等
产权地籍是国家为维护土地所有制、鼓励土地交易、保护土地买卖双方的权益二建立的土地清册。
多用途地籍是税收地籍和产权地籍的进一步发展,其目的的不仅是为课税或保护产权服务更重要的是为徒弟利用、保护和科学管理徒弟提供基础资料。
按地籍的特点和任务划分: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
初始地籍是指再某一时期内,对其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进行全面调查后,建立的新的土地清册。
日常地籍:针对土地及其附属物的权属、位臵、数量、质量和利用状况的变化,以初始地籍基础进行修正、补充和更新的地籍。
按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划分: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
城镇对象是城镇的建成区土地,以及独立于城镇以外的矿企业,铁路,交通等用地。农村地籍对象是城镇郊区及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国有农场使用的国有土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
4地籍测量的定义:(地籍测量的含义和内容)
地籍测量是为获得和表达地籍信息所进行的测绘工作。其基本内容是测定土地即其附着物的权属、位臵、数量、质量和利用状况。具体内容:
(1)地籍控制测量,测量地籍基本控制点和地籍图根控制点;
(2)界线测量,测定行政区划界线和土地权属界线的界址点坐标;
(3)地籍图测绘,测绘分幅地籍、土地利用现状图、房产图、宗地图;
(4)面积测算,测算地块和宗地的面积,进行面积平差和统计;
(5)进行土地信息的动态监测和地籍变更测量;
(6)根据土地整理,开发与规划的要求,进行有关的地籍测量工作。
5地籍调查与地籍测量区别:
(1)地籍调查:获得土地管理所需的城镇土地状况的各种信息资料,土地利用
现状调查和农村集镇、村庄地基调查,其主要内容为逐级查清各级行政区内的土地权属界线及其土地总面积,它一般包括总地全书状况调查、界址点认定调查、土地使用状况调查和地籍测量等内容,对已经发生变化的地基资料和宗地状况应及时更新。
(2)地籍测量是调查和测定土地(宗地或地块)及其附着物的界线、位臵、面积、质量、权属和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及其几何形状的测绘工作。内容包括:地籍控制测量、界址点等地籍要素的测量、绘制地籍图以及面积量算与统计,最后经检查验收。
6地籍测量的特征:
(1)地籍测量是一项基础性的具有政府行为的测绘工作,是政府行使土地行政管理职能的具体法律意义的行政性技术行为
(2)地籍测量为土地管理提供了精确、可靠的地理参考系统
(3)地籍测量具有勘验取证的法律特征
(4)地籍测量的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土地法律的要求
(5)地籍测量工作有非常强的现势性
(6)地籍测量的技术和方法是对当今测绘技术和方法应用集成
(7)从事地籍测量的技术人员应具有丰富的土地管理知识
7地籍管理的概念、目的和基本任务:
概念及目的:
是国家为取得有关资料和全面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和经济状况,而采取的以土地调查(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和土地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国家措施。
任务:
(1)确认土地数量、质量、权属等土地基本状况;
(2)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3)为土地利用和管理服务;
(4)为国家的生产和建设服务。
8地籍调查的目的和原则:
目的:
为维护土地制度,保护土地产权,制订土地政策和合理利用土地等提供基础资料。
原则:(1)符合国家土地,房地产和城市规划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2)实事求是原则,调查时应充分考虑历史背景。
(3)符合地籍管理原则。
(4)符合多用途原则。
9地籍测量学的定义:
地籍测量学是以现代测绘科学技术为基础,立足于土地权利和土地利用的空间特征,以土地的管理、经济及其法律为支撑来研究土地信息的采集、处理和表达的工程技术学科。
10土地权属的定义: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简称为土地权属。
11土地所有权的定义:
受到国家法律承认与保护的对土地占有、支配的权利,并包括与土地相连的生产物、建筑物的占有、支配和使用的权利。
12地块的定义:
地块是可辨认出同类属性的最小土地单位。
13新54北京坐标系的定义:
(1)采用了克拉索夫斯基椭球参数;
(2)采用了多点定位;
(3)定向明确,椭球短轴平行于由地球质心指向JYD1968.0方向,起始大地子午面平行于我国定义的起始天文子午面;
(4)大地原点同样是西安原点;
(5)大地点高程是以1956年青岛验潮站求出的黄海平均海水面为基准;
(6)该系统提供的坐标是198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整体平差转换值。
14 80北京坐标系的定义:
(1)大地原点位于我国中部的陕西省泾阳县永乐镇,西安市以北60km处;(2)采用国际大地测量与地球物理联合会1975年推荐的地球椭球基本参数;(3)椭球定位后,椭球短轴平行于由地球质心指向我国确定的地基原点JYD1968.0方向起始大地子午面平行于格林尼治平均天文台的子午面;
(4)大地高程基准采用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
15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的定义:
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16土地的质量与性状的定义:
土地质量是土地相对于特定用途所表现(或可能表现)出的效果的优良程度。土地性状是指土地在自然,社会和经济等方面的性质与状态,是判断土地质量水平的依据。
17土地的质量与性状与那些因素有关:
土地的质量与土地用途相关联,其适宜的用途受土地本身的性状和环境条件的影响。
土地性状是与土地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有关。
18丘的定义:
地表上一块有界空间的地块,相当于地籍调查时的宗地。
19图斑的定义:
凡被境界、土地权属界、线状地物、地类界等分割而成的封闭地块为一个图斑。22房屋建筑面积的定义:
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 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23房产界址点的定义:
房产界址点,即是房屋用地界线的转折点处设臵的界桩点。在房地产测量和管理中,用它来确定房屋用地权界的位臵。界址点的连线构成房屋用地的地界线。24土地权属的确认方式:
地籍权属的确认是指依法照法律对土地权属状况的认定,包括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权属主身份、土地位臵等的认定。
确认方式:
(1)文件确认。它是根据权属主所出示并被现行法律所认可的文件来确定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归属,这是一种较规范的土地权属认定手段城镇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大多用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