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三公经费,指的是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为了规范三公经费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廉政建设,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三公经费的预算管理1、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预算编制要遵循从严从紧、勤俭节约的原则,不得虚报、多报。
2、三公经费预算应细化到具体项目和用途,明确各项费用的标准和额度。
对于因公出国(境)经费,要注明出访的目的、人数、时间和地点等;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要区分购车费用和运行维护费用,并明确车辆的型号、数量等;公务招待费要注明招待的对象、事由和标准等。
3、预算编制完成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审批。
审核和审批过程中,要重点审查预算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必要性,确保预算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
二、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1、因公出国(境)经费因公出国(境)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格控制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
出访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访。
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的开支标准,不得超标准报销费用。
对于超出标准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车的购置应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批。
加强公务车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公务车使用登记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合理控制公务车的运行费用,严格执行公务车维修、保养、加油等费用的报销标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3、公务招待费公务招待应遵循节俭、必要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的范围和标准。
实行公务招待审批制度,对于确需招待的事项,应提前填写招待审批单,注明招待的对象、事由、人数和标准等,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招待。
公务招待原则上安排在单位内部食堂或定点饭店,严格控制在高档酒店和娱乐场所的招待活动。
三、三公经费的核算管理1、各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对三公经费进行单独核算,设立明细科目,准确反映三公经费的收支情况。
中小学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规范三公经费(即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公务差旅费)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中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中小学。
第三条三公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二)公开透明: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向师生公开,接受监督。
(三)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杜绝浪费。
(四)合理使用:确保三公经费用于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需要。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三公经费的统筹管理、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核、审批三公经费使用计划。
(三)监督检查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
(四)对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三公经费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二)审核、审批三公经费支出。
(三)对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核算和监督。
(四)定期向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报告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一)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二)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
(三)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第八条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一)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
(二)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预算执行质量。
(三)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九条三公经费支出范围:(一)公务接待费:用于接待来访的上级领导、专家、学者等。
(二)公务用车费:用于学校公务用车维修、燃油、保险等费用。
(三)公务差旅费:用于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差、培训、考察等产生的交通、住宿、伙食、通讯等费用。
第十条三公经费支出审批:(一)公务接待费:由学校办公室提出接待方案,经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政府在公务接待、国内外宾客接待和公务车辆管理等方面所支出的经费。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督三公经费的使用,我们制定了以下规定:一、预算管理:1. 三公经费的预算应当列入年度预算计划,并由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2. 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额度,并定期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二、使用管理:1. 各部门在使用三公经费时,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 在使用三公经费过程中,应优先使用公务接待场所和公务用车,减少外部场所和租用车辆的使用。
3. 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审查和监督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不得出现浪费、奢侈等情况。
4. 对于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追责和处理,包括处罚、责令退还经费、行政调整等。
三、审批管理:1. 对于需要举办大型、重要的公务活动,须提前向财政部门提交审批申请,并出具详细的预算计划和活动方案。
2. 财政部门应当对审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活动预算合理、用途正当。
3. 在审批过程中,应注重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依法予以审批,不得擅自扩大预算或违规审批。
四、监督管理:1.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和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确保经费使用合规。
2. 同时,各级纪委应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管和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3. 年度末,各部门应向财政部门报送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材料,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公布。
以上是对三公经费管理的规定,旨在落实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各部门对经费使用的责任意识,确保三公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只有坚持严格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企业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企业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企业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
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企业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企业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资委机关(含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下同),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以及所属、代管的预算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三公”经费管理,是指为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所安排的“三公”经费实施预算编制、执行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三公”经费管理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审批制度,保证“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准确性。
“三公”经费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以及其他资金安排的预算资金。
第五条委机关各厅局和各直属直管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是“三公”经费管理的主体,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代管单位的日常管理,管理局负责对各单位的指导、监督工作。
第二章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第六条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境)团组。
第七条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的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转嫁或摊派费用。
三公经费的管理有哪些规定_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三公经费的管理有哪些规定_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摘要:近年严格三公费管理已成各单位重要任那么制定了哪些与三公费有关管理规定呢?现就跟编起看下面关三公费管理规定相关吧希望对有所助,处超标准公接待行;处公款吃喝、高消费场所以及营性娱乐(健身)场所安排接待活动行;处违规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纪念品和土特产行;处虚列票据、弄虚作假或嫁费用行,三条三公费是指公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近年严格三公费管理已成各单位重要任那么制定了哪些与三公费有关管理规定呢?现就跟编起看下面关三公费管理规定相关吧希望对有所助三公费管理规定总则条贯彻落实央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系群众要进步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公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接待费用(以下简称三公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事业成不断提高机关效能根据央、省、市关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特制定规定二条三公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公用车购置及运行、公接待所产生费用其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公出国(境)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用车购置费、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接待费是指单位执行公和开展业要合理开支接待费用包括接待发生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三条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适用规定其事业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收支事业单位局属国有企业参照规定执行二计划管理四条严格三公费预算管理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三公费管理有关要从严编制三公费预算硬化预算约束确保三公费预算明显下降五条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每年月初局属事业单位将单位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至局组织人事编制科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向市外事管理部门申报市外事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下年出国(境)计划征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见报政府批准行组团和参加省级以上机关组织双跨团组须按程序纳入计划报批纳入计划市外事部门将不安排出访任六条公车配备、更新局属事业单位将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计划报至局办公室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向市机关事管理部门申报市机关事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年公车配备、更新计划征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见报政府批准七条公接待费用控制指标市财政部门会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实际结合当年目标任核定各单位公接待费用年控制指标报政府批准下发执行三支出调控八条实行因公出国(境)费申报核销制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申请出国(境)考察要提交出国(境)费预算报告至局计划财科报告金及预算情况并根据出国(境)具体情况核定费限额报销标准将费预算报告提交市财政部门审核出国(境)费用必须按照核定限额标准进行报销超出限额标准不允许报销九条严格控制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各单位公车购置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年公车配备更新计划报批购置车辆不得超出单位公车编制市机关事管理部门对全市公车购置按年计划数进行总量控制各单位财部门核算公车运行费用要实行单车核算公车运行费用控制限额标准要按照央、省、市、局有关公车使用管理制管理使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十条实行公接待费进控制各单位要按照进严格控制公接待费用支出市财政部门对支出进快财政预算单位会提醒预警对达到年控制指标财政预算单位市国库将暂停支付费用十条各单位支出要严格执行财方面相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减少现金结算公接待费用结算票据要明接待具体事项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名列支、移、隐匿接待费开支或其他项目费随开支接待费财政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库集支付和公卡支付结算十二条实行定期报告制局属各事业单位每季末将单位季三公费支出情况以面报送至局计划财科局计划财科审核汇总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汇总分析、提出调控见将报市政府相关领导有关情况向市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十三条定期公开三公费使用情况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三公费支出情况要通发布公示、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每季单位公开次接受群众询问和质询条件成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监督检和责任追究十四条建立协作配合监督检机制对三公费监督检由局计划财科和监察室牵头协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编制科等相关职能科室采取集检、重抽和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各职能科室监督检程既各其责又协作配合发挥监督检整体合力十五条针对三公费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及发现和处存违纪违规问题()对因公出国(境)报批、境外活动及费报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重处随更改出访路线、国(境外)外滞留、公款旅游和超标准报销费用等行(二)对公车配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重处超编制、超标准配车借款、集、挪用专项金购车隐匿或移购车款超标购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三)对公接待情况进行监督检处超标准公接待行;处公款吃喝、高消费场所以及营性娱乐(健身)场所安排接待活动行;处违规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纪念品和土特产行;处虚列票据、弄虚作假或嫁费用行十六条将三公费监督管理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违反三公费管理规定单位追究单位主要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较轻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面检;情节较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给予调整职、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五附则十七条规定由局计划财科商局监察室等有关科室责释十八条规定下发日起执行局机关三公费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公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费)支出推进我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要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管理规定、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刹住铺张浪费、奢侈风加强三公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费支出进步提高行政费支出透明和金使用效益不断巩固贯彻落实央八项规定成以良党风带动政风民风促进干部清正、单位清廉、政治清明二、工作容()因公出国(境)费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以及年追加、调整因公出国(境)费;严禁其他济分类科目安排或支出因公出国(境)费;严禁接受或变相向下级单位、地方助、摊派和嫁费用等行(二)公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管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用车;严禁借用、占用其他单位车辆严禁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人捐赠车辆;严禁违规配备公用车和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及调整报批程序;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公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严禁其他济分类科目列支公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严禁以车改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三)公接待费管理公接待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接待费金支付应严格按照国库集支付制、公卡管理和现金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地方不准现金方式支付不准接待费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不准以举办会议、培训名列支、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不准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人嫁接待费用;不准非税收入坐支接待费用;不准借公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严格执行审批制公接待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规接待程序接待方案要单位领导审批不准违反规定擅开展公接待不准随变更批准接待方案开展公接待不准接待无公函公活动和访人员、严格控制接待围公接待要严格按照央、治区和桂林市规定围开展规安排接待规格不准擅扩公接待围;不准把国工作人员人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活动纳入公接待围;不准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不准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宴请3、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安排接待对象住宿用房不准安排非定接待高档宾馆、饭店;不准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准额外安排洗漱用品接待对象应按照规定标准行用餐确因工作要接待单位可安排工作餐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四)差旅费管理从严控制国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目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差旅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无实质容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三公费管理办法总则条加强XX局(以下简称省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三公费管理有效控制三公费支出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安全监管总局三公费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办法二条办法适用省局机关XX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三条三公费是指公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四条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和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合理编制三公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五条严格三公费监督及公开三公费预算、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公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六条办法所称公用车是指省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开展般公活动和安全监察执法所配备机动车辆包括般公用车和安全监管监察用车七条公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用车购置费(包括车价、相关税费)及租用费、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停车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费使用实行统筹规划预算总额控制八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安全监管总局批准公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编制购置费预算;参照核定编制数及定额标准编制运行维护费预算九条公用车购置严格执行先审批、采购制公用车购置方案由省局办公室提出局长办公会见由办公室、科技装备处、财处、纪检组监察室共组成采购组按照政府采购或招标方式统采购十条加强公用车油耗、维修、保险、路桥费、停车费等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定期考核分析单车费用支出情况有效控制和降低单车费用支出十条公用车原则上不得进行装饰和增配确有必要进行装饰和增配要严格控制购置价格%以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饰十二条公用车通政府采购实行定维修、定加油、定保险通专用徽通卡支付路桥费十三条公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程序购置费按照招标采购价格局长审批由财处根据预算金渠道统支付油费、路桥费由办公室根据单车消费情况适适量进行充值财部门审核、局长审批账支付维修费每季结算次由办公室统核算财部门审核、局长审批账支付保险费按照招标采购价格局长审批统支付零星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等杂费由驾驶员填单办公室审核财部门审批按月打入报销人工卡安全行车奖励由办公室统计安全行车里程提出奖励方案局长审批按月打入驾驶员工卡三公接待费十四条办法所称公接待费是指由财政预算核定确因公接待要而合理开支费用十五条公接待费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只减不增严格审批、限额报销十六条公接待应当定饭店或者职工食堂按规定标准安排十七条公接待费支出程序()职工食堂安排公接待用餐办公室按月统计用餐人次财部门按桌餐00元人、助餐0元人限高标准核算列入公接待费(二)定饭店安排公接待用餐办公室按月结算局长审批账支付(三)定饭店外安排零星公接待用餐办人凭有效发票限额据实报销四因公出国(境)费十八条因公出国(境)费是指由财政预算核定用出国访问、考察、培训参加国际会议以及政府合作项目等活动费包括国际旅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公杂费、城市交通费、国际会议册费、翻译费、人零用费、培训费、境外保险费、办理护照、签证费用十九条人事培训处根据总局出访、考察、出国培训等出国(境)任计划及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提出省局出国(境)任计划省局党组会研究报总局审批二十条出国(境)任计划费预算不得超当年财政核准出国(境)费预算控制数额财处按照总局批复出国(境)费预算合理安排费支出二十条各单位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境)团组不得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助或向下级单位摊派、嫁出国(境)费用二十二条出国(境)费支出程序()接到总局国际交流合作心出国(境)费缴费通知人事培训处提出审见局长审批由财账支付(二)出国(境)人员回到单位周办理财报销手续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出国(境)前国发生交通、住宿、伙食补助等费用并附总局国际交流合作心开具出国费发票出国(境)期发生国际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城市交通费等各种费用不再报销五三公费监督二十三条三公费按规定预算科目列支不得其它支出科目列支三公费不得培训费列支出国培训费不得会议费列支公接待费(会议接待住宿费、用餐费除外)二十四条财部门定期统计分析三公费支出情况发现问题及向局长报告并提出整改见和建议二十五条总局财司审批准三公费当年预算和上年算应0工作日通省局门户政公开财信息栏目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格式予以公开二十六条财处责省局三公费信息公开各监察分局、安全技术心应子及公开省局批复单位预算、算信息二十七条办公室、财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应当适开展三公费专项检发现违反三公费管理规定省局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猜你喜欢党政机关财管理规定3学公接待管理规定3三公费存问题及整改措施国土部工作报告5三公费管理制6高政治生活下册期试题及答案7关专题报告3。
2024年最新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最新三公经费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
行政人员、处室副职,、年级工作组成员及其它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办理并开通使用建行地方预算单位公务卡,研读并留存《华容县公务卡操作指南》,严格执行《暂行规定》及《强制结算目录》。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等,和____元以下零星购买支出,必须按强制结算目标相关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
2、公务卡财务报销流程。
上述因公消费支出报批时须附消费发票及银联小票,履行经手、证明、入库、处室主任审核及学校财务集体审批等程序后,再到财务室结算。
财务室结算时先登录公务卡支付系统,录入持卡人消费信息,刷卡消费金额由财政及银行系统直接还款至公务卡,现金消费由财务室直接支付。
3、按照《教育局学校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费、差旅费、租车费、会议活动费等支出。
此项费用年度开支总额不超过教育局规定标准。
教师培训费按公用经费____%安排。
各种会议和来客接待原则上在食堂就餐。
出差伙食费补助和公杂费补助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每天报销限额:伙食费省外____元、省内____元、市内____元;公杂费省外____元、省内____元;县内公差费伙食费和公杂费每天____元;交通费住宿费按规定标准据实报销。
局管干部县内出差补助和交通费参照城关学校标准执行。
4、严格控制公款接待用餐。
所有因公接待用餐及住宿等开支须严格执行事先申报制。
申报时须先到办公室填写申报单,注明接待事由、接待人员及陪同人员,并由办公室注明消费限额,加盖公务接待专用章。
____元以上的公务接待用餐申报须经校长签字同意;____元以下公务接待申报须经值班副校长或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所有公务接待用餐应事先申报表申报;电话口头申报的事后及时补办申报;未申报先用餐的不予报批。
所有因公接待用餐严格对口接待、尽量减少陪同,并按照对口径、谁经手、谁刷卡、谁报批的原则经手和审批,坚决杜绝签单消费。
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公务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管理,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和个人,是本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三公经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
(三)公开透明: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和监督的公开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个人在“三公经费”管理中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
第二章“三公经费”管理内容第四条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出国(境)经费。
(二)出国(境)人员需提供出国(境)任务批准文件,明确出国(境)目的、时间、人数、费用预算等。
(三)出国(境)经费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现金或其他形式支付。
第五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管理(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标准和审批程序,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应纳入年度预算,实行预算管理。
(三)公务用车使用必须符合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第六条公务接待费管理(一)公务接待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二)公务接待费用应纳入年度预算,实行预算管理。
(三)公务接待费用结算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现金或其他形式支付。
第三章“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第七条“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一)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并报送财务部门审核。
(二)财务部门对各部门报送的“三公经费”预算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单位领导审批。
第八条“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一)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三公经费”预算,合理安排支出。
最新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二篇)
最新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一、“三公”经费定期上报制度。
严格按照公司《公务接待制度》和《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做好每月的上报、审批、核算、累计等基础性工作。
每季末,在公司党委会议上公开上季度公司和子公司的“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同时在公司内网予以公示,接收全体员工的监督。
二、公务卡制度。
由综合部负责,拟办理公务卡制度。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开立公务卡,其他干部职工根据工作需要原则自行确定;因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时,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交通费、招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原则上不使用现金结算。
三、公务考察制度。
公务考察,在两周前将公务考察目的、内容、地区向公司党委进行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外出一周前将审批手续、考察日程、外出人员名单报综合部备案,严格按规定控制天数、人数、次数。
四、备查账制度。
公司综合部负责专项登记公务接待、公务考察相关详细信息,同时负责登记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等费用信息。
公务接待按公务接待表及实际支出;公务考察登记外出考察审批表相关内容;公务用车建立公务用车登记备查制度,司机班负责人每月向综合部上报公车运行的公里数、里程数、百公里油耗。
公司综合部每季度向党委公布“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最新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二)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校园建设,规范“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三公”经费公开(示)的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南关小学“三公”经费管控制度。
一、建立齐抓共管机制。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各项规定,并把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作为____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确保完成“三公”经费控制目标任务。
二、实行报批制度。
凡是学校领导干部外出考察,都要如实申报,按规定报县组织部干部组审批、备案。
公司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和公务出国(境)费。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合理、有效。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公开透明原则。
公司“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五条严格审批原则。
公司“三公”经费支出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确保经费使用合理。
第六条节约高效原则。
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降低“三公”经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章经费预算第七条公司每年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执行。
第八条“三公”经费预算应细化到具体项目和用途,明确支出标准和范围。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预算合理使用。
第四章经费支出第十条公务接待费(一)接待对象限于公司内部来访人员、合作单位等。
(二)接待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超标准接待。
(三)接待费用应合理分摊,不得报销个人费用。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费(一)公务用车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置、使用和维护。
(二)公务用车费用应纳入公司年度预算,不得超预算使用。
(三)公务用车不得用于非公务活动。
第十二条公务出国(境)费(一)公务出国(境)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审批。
(二)出国(境)人员应按照任务需求合理安排行程,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三)出国(境)费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支出。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合规。
第十四条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三公”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经费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擅自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因管理不善,造成“三公”经费损失浪费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最新)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即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第三条三公经费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规范、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五条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负责本单位三公经费的预算执行、内部管理和信息公开。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三公经费预算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编制。
第七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八条三公经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支出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或提高支出标准。
第九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标准。
第十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严禁超编购置和豪华装饰。
第十一条因公出国(境)费用应严格控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禁公款旅游。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定期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对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信息公开第十四条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应定期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质的管理办法,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时,应详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单位实际情况、以及行业特点等因素。
最新三公经费管理制度(3篇)
最新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以下是最新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1. 预算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年度预算进行,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部门需提前编制使用计划,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 经费审批:凡涉及使用三公经费的决定和审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进行书面审批备案,确保决策程序合规,责任明确。
3. 使用规范:三公经费只能用于公务活动和公务待遇,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具体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4. 经费报销:使用三公经费后,必须按规定的报销程序进行报销,包括提交相关费用发票、证明文件等。
报销时需注明使用事由、用途和受益人。
5. 财务管理:三公经费的收支情况必须进行明细记账,做到入账清晰、支出合理。
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审计和检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
6.公开透明:三公经费的收支情况应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可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政务平台等途径进行公布,让公众了解和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以上是最新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最新三公经费管理制度(2)指的是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等机构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和公务差旅费等三个方面的经费支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制度。
1. 公务接待费管理制度:这一制度明确了公务接待费的范围、标准和使用要求。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来访官员、外宾和重要会议的费用支出。
最新的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务接待费的使用进行严格的审批和核销,并提出了具体的接待标准和限额,以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规范。
2. 公务用车费管理制度:这一制度规定了公务用车的配备和管理要求。
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官员出差、公务活动和紧急任务等需要用车的场合。
最新的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务用车进行统一配备和使用,严禁滥用、私用和超标准使用公务用车,并明确了用车的费用报销和记录要求。
3. 公务差旅费管理制度:这一制度规范了公务差旅费的申请、审批和报销流程。
公务差旅费主要用于官员出差和公务考察等需要差旅费用的情况。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试行)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试行)
本规定是为了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款使用合法、合规、透明,并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单位使
用三公经费的管理与监督。
二、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
差旅费等相关支出。
三、使用原则
1. 公款使用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纪。
2. 公款使用应符合经济合理、合规合理、节约合理的原则。
3. 公款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管理措施
1. 三公经费的使用应事先制定预算,按照程序审批,严禁超出
预算范围的支出。
2. 三公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核销,做到明细账实、资料凭证全。
3. 三公经费的使用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记录使用情况和相关
文件资料。
4. 三公经费的使用应定期进行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三公经费的使用应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人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
如需修改或延长,
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以上为《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试行)》的内容,遵守规定将有助于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公款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透明性。
所有使用三公经费的单位应该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防止公款浪费和滥用。
卫生院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三公经费(即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出国(境)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卫生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内部所有公务活动,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国(境)等。
第三条卫生院三公经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二)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杜绝浪费现象。
(三)公开透明原则:经费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四)效益优先原则:注重经费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经费预算第四条卫生院三公经费预算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卫生院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卫生院实际工作需要;(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三)历史数据和分析;(四)其他相关因素。
第六条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经费使用第七条公务接待费:(一)接待对象为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兄弟单位等,接待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二)接待费用包括住宿、餐饮、交通、通讯等费用;(三)接待费用实行先审批、后接待,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第八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一)公务用车使用范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包括油料、维修、保养、保险等费用;(三)公务用车实行单车核算,定期进行审计。
第九条公务出国(境)费:(一)公务出国(境)人员需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审批;(二)公务出国(境)费用包括交通、住宿、餐饮、签证、保险等费用;(三)公务出国(境)活动结束后,需提交详细费用支出清单。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条卫生院设立三公经费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二)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三)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四)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内容。
学校_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校园建设,规范“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公”经费是指学校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三条学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三公”经费使用的规范、合理和高效。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学校“三公”经费预算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报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后,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第五条“三公”经费预算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挪用。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要按照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七条因公出国(境)管理(一)因公出国(境)须由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批准。
(二)因公出国(境)人员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公务接待管理(一)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二)公务接待费用由接待部门负责,经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报销。
第九条公务用车管理(一)公务用车由学校统一调配,各部门不得擅自购置、使用。
(二)公务用车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公车私用。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三公”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第十一条学校审计部门要定期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合理和高效。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关“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差旅费。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以下制定了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
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障三公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切实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第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支出三公经费,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四条公务接待费的支出标准不得超过税前月薪的百分之十。
第五条公务用车的配备数量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第六条公务差旅费的支出应当与工作任务的需要相符,且不得存在超支情况。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三公经费审批程序,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的检查评估机制,定期对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评估。
以上是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各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确保公款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经济效益。
中央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中央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中央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政府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国经费的管理,提高财政资源的利用效率,保持官员廉洁奉公的形象,中央政府制定了中央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一、公务接待经费的管理中央政府明确规定,公务接待经费必须严格按照公务需要和财务预算进行安排,不得超越或擅自提高标准。
公务接待应遵循基本原则,包括“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节俭办事、合理安排”的原则。
公务接待经费的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待费用、接待对象、接待地点、接待内容等应当及时公布,接待记录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接待经费不得私分和挪用。
二、公务用车的管理中央政府规定,公务用车必须按照规定的类型、品牌、数量和用途进行配置和使用。
公务用车的配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不得超标超档,不得超额配置。
公务用车的管理应当加强审计监督,用车情况应当及时公开,不得滥用权力和资源。
对于不再需要使用的公务用车,应当及时淘汰或置换,避免形成闲置资源。
三、公务出国经费的管理中央政府规定,公务出国经费必须按照工作需要和财务预算,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管理。
公务出国人员的名单、出国时间、出访目的、交流内容等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公务出国经费不得私分和挪用,不得进行超标和奢华的安排。
公务出国人员必须恪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国家的形象和利益。
中央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出台,对于中央政府的财政支出和资源利用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这些规定明确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国经费的使用原则和标准,确保了这些经费的合理、透明和有效使用。
同时,这些规定也加强了对公共资源的审计监督,遏制了滥用和浪费的现象。
中央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和官员共同努力,加强自我约束和监督,真正将限制性规定转化为约束性行为。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中央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确保这些规定的贯彻执行。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中央三公经费管理的目标,提高财政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官员廉洁奉公的形象。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三公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境)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确保三公经费使用的规范、节约、高效。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三公经费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三公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厉行节约: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公开透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 科学合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合理安排经费支出。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将三公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六条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科学合理: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合理测算三公经费需求,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严格控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不得随意扩大预算规模。
3. 细化分解:将三公经费预算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和用途,确保预算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第七条三公经费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八条三公经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九条公务接待支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必要性:接待活动应当有利于工作,不得铺张浪费。
2. 从简节约:接待标准应当从简,不得超出规定标准。
3. 公开透明:接待活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十条公务用车支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配置: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公务用车。
2. 规范使用:公务用车应当规范使用,不得用于非公务活动。
3. 节约使用:公务用车应当节约使用,不得浪费。
第十一条因公出国(境)支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必要性:出国(境)活动应当有利于工作,不得随意出国(境)。
三公经费规章制度
三公经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三公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三公经费是指政府机关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国(境)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第三条三公经费管理原则是经济、合理、规范、公开。
第四条三公经费管理遵循节约用钱的原则,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保证经费使用的合理、有效。
第五条三公经费的支出应符合经费使用标准,不得违规使用,不得超标准执行。
第二章三公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第六条政府机关接待活动属于公务接待,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接待手续,控制费用,避免浪费。
第七条公务用车应当合理使用,不得私自使用,不得超范围、超标准使用。
用车应按照规定登记、审核、使用。
第八条公务出国(境)活动应当经过严格审批,实事求是,避免出国(境)浪费。
第九条三公经费的标准由上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政策制定,并定期调整。
第十条三公经费使用应当在财政预算范围内,不得超支。
第三章三公经费管理机构和责任第十一条政府机关应当设立三公经费管理机构,负责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审计。
第十二条三公经费管理机构负责编制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向上级报告。
第十三条三公经费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应当对本单位的三公经费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应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制度,对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单位的三公经费管理负有行政责任,应当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制度,对违规使用经费的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第四章三公经费管理程序第十六条政府机关三公经费的使用应当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经费的支出必须经过预算、审批、使用、报销程序。
第十七条三公经费使用前,应当编制使用计划,明确经费的用途、金额、时间等,并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全文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事业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
第三条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定。
其中,事业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局属国有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四条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三公”经费管理有关要求,从严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硬化预算约束,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明显下降。
第五条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
每年12月初,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至局组织人事编制科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外事管理部门申报。
市外事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下一年度出国(境)计划,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意见后,报政府批准。
自行组团和参加省级以上机关组织的双跨团组,均须按程序纳入计划报批,未纳入计划的市外事部门将不安排出访任务。
第六条公车配备、更新。
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计划报至局办公室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申报。
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年度公车配备、更新计划内,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意见后,报政府批准。
第七条公务接待费用控制指标。
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当年目标任务,核定各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年度控制指标,报政府批准后下发执行。
基层学校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学校三公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基层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公经费,是指基层学校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三条基层学校三公经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校,合理使用经费,降低经费支出。
(三)公开透明:加强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四)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基层学校三公经费预算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三公经费预算应合理分配,确保经费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三公经费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确需调整的,需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七条基层学校三公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超标准使用。
第八条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一)因公出国(境)需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出国(境)人员应合理安排行程,控制经费支出。
(三)回国后,出国(境)人员应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包括出国(境)时间、地点、目的、费用等情况。
第九条公务接待费使用:(一)公务接待应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控制接待标准。
(二)接待费用应纳入学校财务核算,不得虚报冒领。
(三)接待结束后,接待部门应向学校财务部门提交接待费用报销单据。
第十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使用:(一)公务用车购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购置高档车辆。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应纳入学校财务核算,不得虚报冒领。
(三)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保险等费用应按实际发生报销。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基层学校应建立健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州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
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
各局(部、室、处、大队)、分局、社区服务中心、职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政治局关于八项规定的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出差学习(简称“三公”)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进“三公”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成“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红桥新区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三公”经费开支实行公示制。
每季度由党政办统一将“三公”经费开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公务车辆管理
第二条公务用车是指红桥新区因公务需要配备用于非营利活动的载客汽车。
第三条公务车辆配备
(一)严格实行定编管理。
(二)公务车辆的配备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
(三)不准将在编的公务车辆擅自转让或变卖。
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一)车辆实行派用制度,没有经党政办调派,不得擅自出车。
(二)干部、职工外出办理业务确需用车的,须经批准,经用车人提前到办公室办理派车手续,由办公室统一派车。
(三)司机于每月底到办公室核对行车里程与用油量。
(四)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没有经同意,非定点的修理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六)所有车辆平时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场内,不得开回家。
违反规定擅自出车的,一切后果由司机自负,同时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财政局每季度将车辆开支情况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第五条严禁公车私驾私用。
领导干部一律不准擅自驾驶公车;一律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一律不准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等非公务活动。
第三章公务接待管理
第六条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
第七条公务接待管理
(一)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的,应在会议召开前3天,制作“会议费预算表”报管委会分管主任审批。
各单位应负责会议的通知、签到、接待和结算。
(接待标准参照第三点。
)
(二)来宾来客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接待前各单位分管主任(分管主任不在的,实施AB岗制度)联系党政办办理“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审批单”由报销人保管,作为报销凭证),由办公室统一向分管主任报告。
陪餐人员一般控制在1-2人。
(三)接待标准为处级以上干部每人每天50元;科级干部每人每天40元;科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30元。
开发区外围机构来管委会办事,原则上不接待,确需安排工作便餐的,每人每餐10元。
用餐禁止饮酒,严禁发烟,如确实需要必须由分管主任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四)未办理“公务接待审批单”擅自接待的,不予补办理“公务接待审批单”,视作私人接待,不予报销。
(五)接待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食堂用餐,接待重要领导或来宾的用餐标准由分管主任临时视情况另定。
(六)报销程序:由经办人员办理报销手续,经分管主任签章,各部门财务或财政局审核,报分管主任批准。
第八条严禁区内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用公款互相请吃请喝。
第四章公款出差学习管理
第十条规范出差学习活动
(一)实行干部出差学习审批备案制。
由经办人员填写会议及旅差登记单后,报分管主任批准方能生效,并作为报销时的凭证。
(二)各单位一律不准借学习考察名义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外出旅游。
(三)单位和党员干部不得用公款组织和参与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等活动。
(四)各单位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的,不得借机安排旅游项目。
第十一条对未按要求审批备案的公款出差学习活动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干部职工因私出差学习活动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