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规范性文件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关于“发展研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关于“发展研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公布日期】2001.08.30•【文号】•【施行日期】2001.08.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关于“发展研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导下的,对境内外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
其宗旨是募集资金以支持我国的政策咨询和学术研究工作,为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的、民主的政府决策服务。
为培养我国理论与政策研究后备力量,为有志于经济与社会领域研究的博士生和硕士研究生提供理论联系实际的机会,提高他们政策研究和分析水平,基金会设立“发展研究奖学金”项目。
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资助对象面向国家教育部规定的重点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研究单位研究生部的博士生和硕士研究生。
其专业领域、研究方向和论文题目与中心研究部的研究方向一致,且学习成绩优良、品德优秀、身体健康者。
二、资助方式1.“发展研究奖学金”的资助期限为一年,金额为人年均壹万(10,000)元人民币。
其中陆仟(6,000)元为生活津贴(500元/月),肆仟(4,000)元为科研经费,分两次拨付。
2.该项目的受益人必须结合其博士或硕士论文参加中心研究部(所)的课题研究并承担相应的工作。
该项目经费由基金会拨到项目受益人所在的中心各研究部(所),由课题负责人统一掌握。
生活津贴由研究部(所)按月发放,科研经费用于差旅费、资料费等项支出。
三、申请程序1.“发展研究奖学金”项目的招收信息由基金会向社会公开发布;2.有意申请者需填写基金会《发展研究奖学金申请书》交基金会项目研究部。
中心各研究部(所)也可向基金会按程序推荐申请人;3.由基金会对申请人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可参加基金会和中心研究部(所)的面试;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人选。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布2017年度“曙光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布2017年度“曙光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公布日期】2017.08.17
•【字号】沪教委科〔2017〕67号
•【施行日期】2017.08.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布2017年度“曙光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沪教委科〔2017〕67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2017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7〕20号)要求,各高校和上海社会科学院共推荐了120名青年教师申报“曙光计划”项目。
经专家评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审定、网上公示无异议,确定56人入选2017年度“曙光计划”项目。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入选“曙光计划”的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目研究经费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
希望各高校重视对“曙光计划”项目的管理,保障入选者科研工作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联系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处陈悦,联系电话:23116822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杜春桃,联系电话:62326182
附件:2017年度“曙光计划”项目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7年8月17日附件。
高校开拓海外捐赠策略探讨
《 经济 ̄}0 0 2 1 年第 1 期 1
校 拓 开
摘
外 赠 捐
略 讨 探
●冒巍巍 严良瑜
要 : 外捐 赠 是 我 国 高校 社 会 捐 赠 的 重要 来 源 究 , 高校 开辟 上 述 筹 资 市场 提 出 了建设 海 外基 为
一
、
的主要来源 , 资助项 日几乎覆 盖高校发 展所 涉及的基础设 施建设 、 人才 引进 、 对外交流 、 奖助学金 以及学科发展等各个方面。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 发展基金会对其在 2 0 — 0 6年期 间接受的社会捐赠情况统计后发现, 0 12 0 在总额近 4亿元 捐赠 中, 5 .%的款项来 自海外 。清华大学教育基 金 有 71 会 对 19 ~ 0 5年期 间所 有 接 受 捐 赠进 行 分 析 后 发 现 , 国港 澳 台及 国 94 20 我 外捐赠 占到捐赠总额 比例高达 7 .%。北京大学的情况也不例外 , 21 其近 年获得的亿元 以上巨额捐赠几乎全部来 自海外 ,分别是 20 06年美 国廖 凯原基金会捐蹭 1 3 . 5亿元人民 币及新加坡邱德拔遗产基金 捐赠 1 3 2 .3 7 亿元人 民币,0 8年香港汇丰银行捐赠 1 20 . 5亿元人 民币 ,0 9年香港李 20 兆基先生捐赠 2 亿元人 民币。 而侨资性大学本身就是在港澳同胞 和海外 华人的直接帮助下创立的 , 以汕头大学为例 , 李嘉诚先生 自 18 9 0年捐赠 30 0 0万港元筹办汕头大学以来 ,累计 向汕头大学捐款达 1 1亿港元 , 并 承诺未来 8 年将至少再捐 2 O亿港元建设汕头大学 。 二、 高校 开 拓 海 外 捐 赠 的可 行 性 分 析 1 . 海外校友支持母校 发展不遗余力 。海外校友 , 尤其是那些在经济 发达国家和地区生活的校友 , 一方面经过 自身的奋斗和积累 , 有经济能 力捐赠 回报母校 ;另一方 面由于长期深受海外捐资助学风气 的熏陶 , 也 愿意为祖 国高等教育事业 和母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香港著名企业 家和慈 善家蒙 民伟, 作为清华大学著名 校友, 对祖国内地的高等教育事业给予 了极大 的支持 , 在母校 累计捐赠逾亿元 巨款 , 在南京大学 、 南开大学等内 地高校还捐建“ 蒙民伟楼” 等项 目。在 2 0 ~ 0 6年期 间, 0 12 0 上海交通大学 接受到的海外校友捐赠总额折算人 民币约 1 亿元 , 同期 国内校友捐赠 是 额的 3 之 多。 倍 2海外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有 着悠久 的爱 国爱 乡传统 , . 也希望通过 捐赠加强 和内地的联系。在祖 困面I 临外强人侵 的战争年代 , 他们为 国家 捐飞机捐大炮抗 击侵略者, 在改革开放的和平年代 , 他们或投资支持家 乡 建 设 , 慷 慨 捐 赠 支 持祖 国教 育 公 益 事业 发 展 。 玉 刚先 生 18 捐 或 包 95年
我国大学教育基金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大学教育基金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的,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2004年,基金管理条例)大学教育基金会是指大学作为主管单位申请以高校建设、资助师生等为目的的非营利社团法人。
我国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发展起步比较晚,从1994年1月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注册成立以及1995年7月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注册成立开始,经过20多年的发展,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13年12月,我国已有405所高校成立基金会,净资产总量达到158亿元。
高校基金会以年均50家左右的速度增加,基金会已成为高校动员社会资源的重要组织形式。
尽管数量只占我国非公募基金会的不到两成,截至2012年底,这些高校基金会的净资产总量却已占到全部非公募基金会的45.8%,但是大学教育基金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以下些问题:一、大学教育基金会缺乏独立性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第9条中规定: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该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教育基金会必须寻找到对应的行政主管机构才能向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这必然涉及主管行政部门的行政责任问题,但是造成了民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大学基金会的双重领导,使大学基金会的独立地位很难得以保证。
这就造了成我国大学教育基金会发展比较缓慢。
当然,由于大学教育基金会在我国还处于发展水平比较低的阶段,在基金会自律和公众监督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政府的主管部门对基金会的监管还是有一定作用的,但是从长远看,是不利于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发展的。
(一)大学基金会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1. 开设的捐赠种类单一,我国大学教育基金会接受的捐赠项目以现金捐赠和资产捐赠为主。
2. 捐赠渠道不顺畅。
很多大学基金会一般只有通过在银行开设账户捐赠和现场捐款两种捐赠渠道。
3. 多渠道投资、多元化经营能力还不够,导致很多基金会只能把资金存在银行收取利息作为保值;对捐赠人的权益还缺乏认识和保护。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规范性文件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规范性文件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奖(助)学/奖教金类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更好地贯彻“科教兴国”战略方针,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充分合理地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奖励在学校各领域做出贡献的教师、管理人员及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资助贫困学生,并规范各类捐赠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社会各界捐赠的专项奖(助)学/奖教金,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机构学校成立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所有各类社会捐赠项目全部由基金会负责归口接受和管理。
基金会办公室为基金会的日常管理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在基金会理事会的领导下,积极合法地策划和发展各种形式的资金筹措募集活动,努力做好基金的增值工作。
具体负责起草协议范文、项目统计;提供当年可供参评项目、名额与资金额度;评审后的资料汇总、备案、归档;提交年度报告及与捐赠方的日常联系,按照协议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二、资金来源充分发挥基金会集资优势,通过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密切联系与合作,努力向海内外团体及个人募集资金,用以完善办学条件,资助基础研究、教学研究、着作出版及学术交流,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教师。
充分发挥和利用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国际交流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及各院(系)的资源和信息优势,密切对外联系,多渠道筹措资金,协助基金会做好捐赠集资工作。
为了更好地落实“院”为实体的校、院、系三级管理体制,充分发挥院(系)积极性,鼓励各院(系)向社会募集资金,在充分尊重捐赠方愿意的前提下,原则上筹资方为主要受益者。
对筹资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集资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组织实施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为全校受益捐赠项目的具体操作、组织实施评审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评选办法、统筹向院(系)下放名额指标、接受院(系)的奖(助)学/奖教金申请、组织评审委员会实施评审工作、确定获奖名单、组织颁奖活动并向基金会办公室提供评审结果。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第一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名单的公示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第一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名单的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07.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上海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第一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名单的公示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10年民政部令第39号)及本市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议,现将2020年度上海市第一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名单公示如下:一、5A(13家)上海市医院协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上海奉贤区思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上海市奉贤新世纪培训中心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卢湾教育评估事务所上海市嘉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上海民办兰生复旦中学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市民办阳浦小学上海市杨浦区社会组织促进会上海普陀区小丫丫幼儿园二、4A(27家)上海星河湾双语学校上海紫江公益基金会上海市民办协和双语尚音学校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方泰敬老院上海普陀区民办蘑菇亭幼儿园上海金山区卫夷健康管理服务中心上海两新组织党建服务中心上海嘉定区嘉定镇街道睦邻党建服务中心上海杨浦区国和托儿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民办娄塘小学上海杨浦区民办波波嘟双语幼稚园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长乐养护院上海慈爱公益基金会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残疾人服务社上海杨浦区长白新村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上海浦东新区高桥幸福敬老院上海厚天减灾救援公益促进中心上海恒峰社会组织评估中心上海市杨浦区养老服务协会上海市闵行区春申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闵行区同一屋檐下社区服务社上海闵行区小哈佛好第坊幼儿园上海市虹口区癌症康复俱乐部上海爱好儿童康复培训中心上海杨浦区优韵社工师事务所三、3A(9家)上海聚隆生态保护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百益社区服务中心上海现代高校智慧后勤研究院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上海设计之都促进中心上海文飞围棋运动俱乐部上海忧道公益服务中心上海东方脑科学研究所上海双平慈善基金会四、2A(1家)上海金刚博物馆本次评估等级名单公示10天。
民政部公告第193号--民政部关于清理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民政部公告第193号--民政部关于清理本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民政部
•【公布日期】2010.12.27
•【文号】民政部公告第193号
•【施行日期】2010.12.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民政部公告
(第193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有关要求,我部开展了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经2010年12月20日我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规章33件,废止的规章1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30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72件。
现将民政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民政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
2.民政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2:民政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等关于公布2009年“曙光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等关于公布2009年“曙光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公布日期】2009.12.08
•【字号】沪教委科[2009]54号
•【施行日期】2009.1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等关于公布2009
年“曙光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沪教委科〔2009〕54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上海市“曙光计划”已实施15年,对本市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并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2009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09〕45)的要求,本市各高校今年共推荐了126名青年教师申报“曙光计划”。
经专家评审以及市教委、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共确定56人入选2009年度“曙光计划”,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次项目经费分3次下达,首次下达额度为总经费的50%,第二年下达30%,项目完成后下达20%。
经费下达的相关事项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希望各校重视对“曙光计划”项目的管理,保障入选者科研工作条件,稳定其
工作岗位,以保证项目取得良好的成效。
附件:2009年度“曙光计划”项目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附件:
2009年度“曙光计划”项目名单。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256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256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2.07.20
•【字号】沪地税所[2012]24号
•【施行日期】2012.07.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256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沪地税所〔2012〕24号)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0〕57号)和《关于修改<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1〕4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市企业联合会等146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08年度第五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上海静安区社会组织评估事务服务中心等35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09年度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上海市演出行业协会等44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10年度第五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上海文学发展基金会等28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11年度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上海万邦关爱服务中心等3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12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详见附件)。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08.10•【文号】财教〔2021〕156号•【施行日期】2021.08.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实施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童语同音计划—幼儿普通话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童语同音计划——幼儿普通话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办法4.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教育部2021年8月10日附件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展素质教育,提升校外教育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和“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以下简称营地),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着力提高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国家教育基金会管理制度
国家教育基金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教育基金会的管理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保障基金会财产安全,保障基金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国家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国家教育部门管理的全国性教育公益基金会,自主法人,依法享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以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支持教育改革为宗旨,助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科学、民主、规范、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基金会管理制度的修订应当充分听取基金会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经基金会董事会讨论通过,并报国家教育部门备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基金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基金会办公室等组织机构。
第七条董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和审批基金会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基金会财务管理和运营情况。
第九条基金会办公室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基金会设立了各部门和项目办公室,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协同推进基金会各项工作。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基金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捐赠、政府财政拨款和投资收益等,其中,以捐赠和投资收益为主要经费来源。
第十二条基金会的经费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开展。
经费使用不得违规挪用、挥霍浪费。
第十三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报销审批流程,加强经费监管和使用效益评估。
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当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需求和基金会的宗旨,制定相关项目计划,统筹规划项目资源和资金,实现项目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基金会开展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教育政策,服务于教育公益事业,推动教育领域的创新和进步。
第十六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立项、实施、监督与评估的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合规、有效、可持续进行。
第五章捐赠管理第十七条基金会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接受捐赠的行为,保障捐赠者的合法权益。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印发《“阳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教委德[2013]48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发布日期】2013.12.27【实施日期】2013.12.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印发《“阳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德〔2013〕48号)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本市自2009年起设立“阳光计划”项目,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党建工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骨干人才,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党建、宣传思想文化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成果。
为了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我们组织对《“阳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阳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阳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2013年12月27日附件“阳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的文件精神,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党建工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骨干人才,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党建、宣传思想文化和思政工作研究成果,不断提高党建、宣传思想文化和思政工作科学化水平,特设立“阳光计划”。
“阳光计划”项目承担人称为“阳光学者”。
第二条“阳光计划”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出资,与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同实施。
第二章申请第三条“阳光计划”分为党建工作类、党风廉政(含政风行风)建设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思想政治理论课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五大类,每类每年各评选10人,共50人。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沪教委职〔2010〕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布2009年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星光计划”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4〕22号),2009年本市继续开展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活动。
经各中等职业学校选拔、推荐,“星光计划”组委会审核,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决定批准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王通等500名学生获得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颁发证书。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向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每人1000元。
希望获奖学生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将来服务社会打下扎实的基础。
希望各区县教育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继续指导各中等职业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培养更多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
附件:2009年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二○一○年一月十九日主题词:职业教育奖学金通知抄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各中等职业学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1月26日印发(共印200份)附件:2009年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王通徐超戴雯洁张家宝尹依文朱林宋超章晓东丁白桦江晨俊杜海婷张敏肖永成张文渊朱晓君陆金凤严耿庄华张轶珮孙智刘喆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崔诗韵朱杰王玮冬林潮金伟平高泽健金钟贇钟敬庄林家惠胡六一戚婉静陈君杨晓燕何婉红沈丽峰朱兰妙上海市戏剧院附属戏曲学校贺梓原王心怡谭莉张馨悦刘丽楠张娟师昳琼裘凯文张莉陈洪军上海市金山食品工业学校施舒婕黄维依吴佳丽上海工商信息学校郑倩倩张丽莲赵云峰谢文海朱董叶亮张嵩钱建锋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龙鑫上海市奉贤中等专业学校邓家康王源张霞赵李存沈羽上海市大众工业学校陆夏斌钱超朱翰梦陈琪琦杨士亮丁野刘双王婷婷龚蕾高鑫磊张明龙樊彪朱娜顾珺劼曹琳佩上海市临港科技学校宣辉王丹珍严成家黄顾问杨旭峰上海市竖河职业技术学校陆影株杨桢桢倪天荣陈义东倪玉庆沈杰沈佳瀛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钱孝蓉谢佳琪张毅杰柳慧子茅菲郑磊王敏上海市西南工程学校张歆砚毛经纬曹晶晶徐慧杰吴骏张鑫汉伍雅乐上海市燎原中等专业学校沈柯磊吕荣嫔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任启明梅强李琬玉李芮芮赵乃莹上海市徐汇职业高级中学卢璐郑婷周洁代茂卉中华职业学校徐维冯晨光方浩群张杨明毛玄甫林正飞俞弘洁顾程昊上海市震旦中等专业学校戴嘉玲李嫣婷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叶音李子玮雷思羽王羽天上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叶东堂乔嵘汪佳俊吕文杰魏丽敏俞杰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陈志勇水晶王蓉晨周兴圆关丽君毛湘莲唐王欢刘文博上海市市北职业高级中学周峰杨怡严晓洁符昌雄孔雨舟陶思蓓上海市远东芭蕾舞学校陈卓研赵俊雄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滕陈烨胡晓菁鲍雪莹郭明月上海市曹杨职业技术学校石智超王盛洋刘光磊张磊上海市宝山职业技术学校陶蕴峰杨斌方翎周杰上海鸿文国际职业高级中学姜懿俊周文文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金欢张庆锋胡程宏赵旭婷陈双双刘明明袁晓龙上海市松江区新桥职业技术学校罗凤鸣上海市东辉职业技术学校陈添文周紫薇黄殷雯王雍珲闵弘蕾沈辉杨华李岷奇曹佳佳上海市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石晓蕾李享彭雪青高云净董迎月邬许樱丁佳曹金龙上海海事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翁美玲张兆玲禹露上海市群星职业技术学校李溢管文琪祝成鹏上海市新陆职业技术学校唐小彤张燕静宋雅雯杨燕婷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张蕾宓玺婷方敏慎皮端利康乃欣徐婧陈惜韵民航上海中等专业学校刘其添周恩惠时雯娟薛诗颖许诺刘琳琳戚一鸣吴骁周上海市农业学校侯佳上海市房地产学校李海贝上海信息技术学校凌欣鑫王锦婷靳然陆世佳沈聪赵逸云杨徐斐郭仲旻姜敏华天麒钱国俊唐豪洲陆韵菲苏之琦朱逸奇茅翔升刘伟华郑书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李绕马诗韵李婷婷沈洁徐静王利灵孙悦蔡晓峰张晓炜张幼敏上海市卫生学校徐静芬张奕蓓王舒婷张俊莉雷云黄巧龄黄云霞张晓菁郭耀萍唐倩岚上海市医药学校方伊颖王骏峰朱悦悦张晓青张敏薛晨陆欣怡袁铭姗郁欢慧徐佳怡茹晓庆上海市药剂学校朱晓宇庄天凤上海港湾学校钱明君李阳王敏萱上海海运学校熊志刚龚浩上海市商业学校曾雪骏史倩文金泽浩毛仁超王盛李佳蔚庄诚卢艳周菁吴雯婷朱慧宇王媛媛胡浩刘贝妮张申婕王叶羚上海商业会计学校张玉婷闫静悦李悦珏徐佳茅奇林思嘉姚佳慧严洁羚杨旻磊严佳怡沈伟樑杨曼陈思思诸以婕蔡欣楠邱婉琳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张文祥黄迎春庄臣沈师豪陆婷王晶梁闻斐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陈斌牛样赵云轩孙万铭刘峥麟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许飞马建兵黄莉郑栩栋余国巧董燕娜朱雅琴徐侃丁越许强蔡斯苑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刘雯妮黄丽萍袁剑辉严鑫彤陈鑫杰上海市交通学校徐佳伟褚华麒丁叶严玮斌魏鹏旭唐婷婷陈倩仪陆嘉杰蒋晓炜张峰束磊睿祁纯纯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李华明陈军姚雪彬高斌吴文豪李斌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华晓伟忻凯磊殷佳骏黄健孙喆明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顾凤婷卫驰超凌卿万淑纯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陈梦媛上海市时代工业学校成欣刚上海市工艺美术学校柯孝琴徐璞石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学校梁君邓丽英奚文洁杜伟瑛李萍萍卢燕程洁荣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浦奕王梓骁周政余勇欣谢文翔邓雅蓓唐鸣杰沈颂阳林大俊李平然上海科技管理学校王骐冬张海涛刘海萍朱文玥孔安颉徐蕾任艺峰鲁哲秦天一陆婷婷董旭上海市贸易学校张淇泓沈文陈依菲郑皆明陈士涛周鹏飞何彦峰周翔上海市园林学校肖霞顾韵嘉上海市司法学校庞远洁黄恩霖上海市环境学校金沁赟倪君怡吴玲弟张祺葛运上海市物资学校王佳陈霞刘超陈莹中华新侨中等专业学校马玉婷钱骏毅上海电子工业学校管越黄国强陆余嘉上海市应用科技学校徐国庆彭存粮上海市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杨睿琦唐靖奇袁竹董志明李露赵婕雯金汉迪何雨伦徐琰颜子淇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杨光陈泓璇韩珂卓彦君何思昊王晶王自超徐文奇沈可依杨超君上海市马戏学校孙磊徐逸李晚馨龚家华朱海月郭阳朱峰舒旭张雨薇何梦娜上海大学美术学院中专部刘畅上海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章乱齐畅畅戴丹婷张亚鲁杨光普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吴婷婷朱晨桃陈新丽余领时亮上海电力工业学校钟鸣李志炜陶儒丞高涵九洲现代艺术职业技术学校沈佳江南造船集团职业技术学校曹俊王君炜柯烈刘亚振季浩华李强项志勇高超上海广电电子学校陈潘玲上海春晖职业技术学校胡正羚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叶琦玮郭吴平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校许江朋范玲朱娜丁新玉陈化成孙阳上海市东方职业技术学校关伟席海燕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陶贻磊方波陈丽荣汤丽丽沪东中华造船集团高级技工学校乔盛张新朋白世祥上海船厂技工学校吴永举徐鸿儒祝功威李楠常允禄杨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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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医学分会翼然教育基金进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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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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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起止年月 学 校 名 称 主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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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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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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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
然
基
金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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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人的综合表现的基本评价
(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进修部门填写)
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
申请人的业务能力、工作成绩及本次申请是否完全符合文件规定:
申请人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及外语水平:
申请人所在进修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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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矿工病假事假合计
请
假。
教育基金会基金募集管理和使用制度
教育基金会基金募集管理和使用制度一、背景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教育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关注,各个国家都纷纷设立教育基金会,用于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育基金会作为公益机构,负责募集和管理基金,用于教育资助和教育项目建设。
为了确保教育基金会的资金运作透明、公正、高效,制定基金募集管理和使用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基金募集管理制度1.基金募集主体2.基金募集方式(1)自愿捐赠:教育基金会接受社会各界的自愿捐赠,捐赠形式可以是现金、资产或其他非现金形式。
(2)合作项目:教育基金会可以与各类机构合作,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基金的募集。
(3)资助机构:教育基金会可以与有实力和意愿资助教育事业的机构合作,由其进行基金的募集,并进行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募集资金的使用范围(1)奖学金和助学贷款:资助有困难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2)教育项目建设:资助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设施建设、教育科研项目。
(3)师资培养和成长计划:培训和资助优秀教师的发展。
(4)教育资源共享:提供教育资源,推动教育公平。
(5)教育创新和科研:资助教育创新项目和科学研究。
4.募集资金的管理(1)募集资金由教育基金会设立独立的基金专户进行管理和使用。
(2)教育基金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3)每年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开透明披露,接受社会监督。
(4)教育基金会应进行定期的财务审计,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捐赠者的意愿。
三、基金使用制度1.使用资金的程序和原则(1)教育基金会应建立一个由专业人士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对资助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
(2)教育基金会在资助项目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个申请人都有平等的机会获得资助。
(3)教育基金会应根据资助项目的需要和规模,合理分配资金并进行跟踪管理。
2.资助的监督和评估(1)教育基金会应对资助项目进行跟踪评估,确保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资助目的和要求。
规章制度类文书
五、部门规章:指国务院所属各部门依法制定的,在该 部门、该系统有效的法规性文书。如国家人事部指定 的《国家公务员录用培训暂行办法》其使用的名称有: 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不的使用”条例。一般 用部长令发布
六、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 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 市的地方法规,制定的规章。如《广东省各级人民政 府实施行政处罚规定》,其一般由省长、自治区主席、 市长签署令以予发布
法”是所有规章制度的统领, 任何机关单位制定规章制度, 绝不允许与“法”抵触。
类别:
组织规章:组织或社团章程 行政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业务规章:专项业务系列性规 定 一般规章:强化管理、规范行 为
特点:
A.执行上具有强制性。 B.内容上内有周密性。
C、表述上有条款性。
法规与规章的异同:
分条式
❖ 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基金会章程
❖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一次在京理事会议通过)
❖ 一、为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继承和发扬她毕生所关心和从事的儿童文教福利事业的精神, 培养儿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增进国际友好和对世界和平做出贡献,特设立纪念宋庆龄 国家名誉主席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三)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指定的规范性 文件的总称。使用的名称有:条例、规定、办法、规则、 细则等。一般用总理名义和国务院令形式发布。
(四)地方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大及其 常务委员会,根据地方具体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不同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书。 如《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规定》。 其使用的名称有: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一 般公告形式发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布2011年度“晨光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布2011年度“晨光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公布日期】2011.06.13•【字号】沪教委科[2011]35号•【施行日期】2011.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布2011年度“晨光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沪教委科〔2011〕35号)各有关高等学校:为了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晨光计划”(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培养计划),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1〕18号),经各高校申报,专家评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研究确定100个项目入选。
现将确定的项目名单(附后)予以公布。
“晨光计划”项目社会科学研究每项资助2万元,自然科学研究每项资助6万元。
项目经费分2次下达,首次下达额度为总经费的80%,项目完成后下达20%。
经费下达的相关事项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希望各高校重视对“晨光计划”项目的管理,保障入选者科研工作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1.2011年“晨光计划”项目名单(A类)2.2011年“晨光计划”项目名单(B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附件1:2011年“晨光计划”项目名单(A类)附件2:2011年“晨光计划”项目名单(B类)。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布2009年上海市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沪教委职…2010‟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布2009年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星光计划”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4‟22号),2009年本市继续开展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活动。
经各中等职业学校选拔、推荐,“星光计划”组委会审核,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决定批准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王通等500名学生获得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颁发证书。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向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每人1000元。
希望获奖学生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将来服务社会打下扎实的基础。
希望各区县教育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继续指导各中等职业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培养更多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
附件:2009年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二○一○年一月十九日主题词:职业教育奖学金通知抄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各中等职业学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1月26日印发(共印200份)— 2 —附件:2009年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王通徐超戴雯洁张家宝尹依文朱林宋超章晓东丁白桦江晨俊杜海婷张敏肖永成张文渊朱晓君陆金凤严耿庄华张轶珮孙智刘喆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崔诗韵朱杰王玮冬林潮金伟平高泽健金钟贇钟敬庄林家惠胡六一戚婉静陈君杨晓燕何婉红沈丽峰朱兰妙上海市戏剧院附属戏曲学校贺梓原王心怡谭莉张馨悦刘丽楠张娟师昳琼裘凯文张莉陈洪军上海市金山食品工业学校施舒婕黄维依吴佳丽上海工商信息学校郑倩倩张丽莲赵云峰谢文海朱董叶亮张嵩钱建锋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龙鑫上海市奉贤中等专业学校邓家康王源张霞赵李存沈羽上海市大众工业学校陆夏斌钱超朱翰梦陈琪琦杨士亮丁野刘双王婷婷龚蕾高鑫磊张明龙樊彪朱娜顾珺劼曹琳佩上海市临港科技学校宣辉王丹珍严成家黄顾问杨旭峰上海市竖河职业技术学校陆影株杨桢桢倪天荣陈义东倪玉庆沈杰沈佳瀛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钱孝蓉谢佳琪张毅杰柳慧子茅菲郑磊王敏上海市西南工程学校张歆砚毛经纬曹晶晶徐慧杰吴骏张鑫汉伍雅乐上海市燎原中等专业学校沈柯磊吕荣嫔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任启明梅强李琬玉李芮芮赵乃莹上海市徐汇职业高级中学卢璐郑婷周洁代茂卉中华职业学校徐维冯晨光方浩群张杨明毛玄甫林正飞俞弘洁顾程昊上海市震旦中等专业学校戴嘉玲李嫣婷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叶音李子玮雷思羽王羽天上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叶东堂乔嵘汪佳俊吕文杰魏丽敏俞杰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陈志勇水晶王蓉晨周兴圆关丽君毛湘莲唐王欢刘文博— 3 —上海市市北职业高级中学周峰杨怡严晓洁符昌雄孔雨舟陶思蓓上海市远东芭蕾舞学校陈卓研赵俊雄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滕陈烨胡晓菁鲍雪莹郭明月上海市曹杨职业技术学校石智超王盛洋刘光磊张磊上海市宝山职业技术学校陶蕴峰杨斌方翎周杰上海鸿文国际职业高级中学姜懿俊周文文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金欢张庆锋胡程宏赵旭婷陈双双刘明明袁晓龙上海市松江区新桥职业技术学校罗凤鸣上海市东辉职业技术学校陈添文周紫薇黄殷雯王雍珲闵弘蕾沈辉杨华李岷奇曹佳佳上海市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石晓蕾李享彭雪青高云净董迎月邬许樱丁佳曹金龙上海海事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翁美玲张兆玲禹露上海市群星职业技术学校李溢管文琪祝成鹏上海市新陆职业技术学校唐小彤张燕静宋雅雯杨燕婷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张蕾宓玺婷方敏慎皮端利康乃欣徐婧陈惜韵民航上海中等专业学校刘其添周恩惠时雯娟薛诗颖许诺刘琳琳戚一鸣吴骁周上海市农业学校侯佳上海市房地产学校李海贝上海信息技术学校凌欣鑫王锦婷靳然陆世佳沈聪赵逸云杨徐斐郭仲旻姜敏华天麒钱国俊唐豪洲陆韵菲苏之琦朱逸奇茅翔升刘伟华郑书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李绕马诗韵李婷婷沈洁徐静王利灵孙悦蔡晓峰张晓炜张幼敏上海市卫生学校徐静芬张奕蓓王舒婷张俊莉雷云黄巧龄黄云霞张晓菁郭耀萍唐倩岚上海市医药学校方伊颖王骏峰朱悦悦张晓青张敏薛晨陆欣怡袁铭姗郁欢慧徐佳怡茹晓庆上海市药剂学校朱晓宇庄天凤上海港湾学校钱明君李阳王敏萱上海海运学校熊志刚龚浩上海市商业学校曾雪骏史倩文金泽浩毛仁超王盛李佳蔚庄诚卢艳周菁吴雯婷朱慧宇王媛媛胡浩刘贝妮张申婕王叶羚— 4 —上海商业会计学校张玉婷闫静悦李悦珏徐佳茅奇林思嘉姚佳慧严洁羚杨旻磊严佳怡沈伟樑杨曼陈思思诸以婕蔡欣楠邱婉琳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张文祥黄迎春庄臣沈师豪陆婷王晶梁闻斐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陈斌牛样赵云轩孙万铭刘峥麟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许飞马建兵黄莉郑栩栋余国巧董燕娜朱雅琴徐侃丁越许强蔡斯苑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刘雯妮黄丽萍袁剑辉严鑫彤陈鑫杰上海市交通学校徐佳伟褚华麒丁叶严玮斌魏鹏旭唐婷婷陈倩仪陆嘉杰蒋晓炜张峰束磊睿祁纯纯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李华明陈军姚雪彬高斌吴文豪李斌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华晓伟忻凯磊殷佳骏黄健孙喆明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顾凤婷卫驰超凌卿万淑纯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陈梦媛上海市时代工业学校成欣刚上海市工艺美术学校柯孝琴徐璞石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学校梁君邓丽英奚文洁杜伟瑛李萍萍卢燕程洁荣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浦奕王梓骁周政余勇欣谢文翔邓雅蓓唐鸣杰沈颂阳林大俊李平然上海科技管理学校王骐冬张海涛刘海萍朱文玥孔安颉徐蕾任艺峰鲁哲秦天一陆婷婷董旭上海市贸易学校张淇泓沈文陈依菲郑皆明陈士涛周鹏飞何彦峰周翔上海市园林学校肖霞顾韵嘉上海市司法学校庞远洁黄恩霖上海市环境学校金沁赟倪君怡吴玲弟张祺葛运上海市物资学校王佳陈霞刘超陈莹中华新侨中等专业学校马玉婷钱骏毅上海电子工业学校管越黄国强陆余嘉上海市应用科技学校徐国庆彭存粮上海市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杨睿琦唐靖奇袁竹董志明李露赵婕雯金汉迪何雨伦徐琰颜子淇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杨光陈泓璇韩珂卓彦君何思昊王晶王自超徐文奇沈可依杨超君上海市马戏学校孙磊徐逸李晚馨龚家华朱海月郭阳朱峰舒旭张雨薇何梦娜— 5 —上海大学美术学院中专部刘畅上海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章乱齐畅畅戴丹婷张亚鲁杨光普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吴婷婷朱晨桃陈新丽余领时亮上海电力工业学校钟鸣李志炜陶儒丞高涵九洲现代艺术职业技术学校沈佳江南造船集团职业技术学校曹俊王君炜柯烈刘亚振季浩华李强项志勇高超上海广电电子学校陈潘玲上海春晖职业技术学校胡正羚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叶琦玮郭吴平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校许江朋范玲朱娜丁新玉陈化成孙阳上海市东方职业技术学校关伟席海燕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陶贻磊方波陈丽荣汤丽丽沪东中华造船集团高级技工学校乔盛张新朋白世祥上海船厂技工学校吴永举徐鸿儒祝功威李楠常允禄杨建强— 6 —。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公布日期】2009.06.01•【字号】沪教基[2009]第8号•【施行日期】2009.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沪教基(2009)第8号)各高校:上海市育才奖是为鼓励本市长期从事高教事业,并在高教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由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于1995年设立的。
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奖励活动,对于提高本市高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社会地位、调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性、推进本市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现就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名额与分配原则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的奖励名额为301名,原则上根据各高校2008年度市高校教职工总数按比例分配。
辅导员、思政课教师、思政工作者名额80名;其他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共221名(其中专职人事管理干部名额18名)。
二、奖励范围对象与评选条件1、奖励范围对象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范围与对象是指2007年以来,在本市高校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及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
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教师。
2、奖励条件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的有关精神,凡受表彰的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获得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3)善于探索高校教育、教学规律,在高教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4)在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后勤服务、学校建设方面具有开拓、创新、进取精神,成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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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规范性文件
上海交通大学沪交办盛字(2001)456号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各类捐赠的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学校办学,规范管理社会各界对学校的各类捐赠,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捐赠在学校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继承和发扬上海交通大学“饮水思源,爱国荣校”的办学传统,借鉴国外大学办学经验,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学校鼓励各单位争取和接受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的各类捐赠。
二、学校各单位接受社会捐赠的基本原则是:1.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或转移收入;2.尊重捐赠者意愿与符合学校利益相一致;3.谁筹集,谁受益;4.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学校成立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并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办法》,经上海市民政局正式批准登记注册,取得基金会法人合法地位。
基金会的主要任务是以合法的身份,按基金会章程规定的程序,动员和引导校内外力量,为上海交通大学建设和发展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学校各类捐赠;运作资金,使基金保值增殖;设立资助项目。
四、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办公室,聘用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基金会办公室代表上海交通大学负责管理学校的各类捐赠项目。
其职责是:
1.制定接受捐赠、资金运作、管理使用等规章制度;
2.提供国内外捐赠与受赠的法律法规、协议文件、办事程序的咨询服务;
3.策划捐赠项目,动员校内外力量参加募集资金活动;
4.审核学校各单位接受捐赠的法律依据,捐赠与受赠者的权益等;
5.负责学校各项捐赠的财务管理及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6.跟踪了解捐资的到位情况,协调落实捐赠协议中学校应履行的义务,监督保证捐赠按协议使用;
7.办理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组织专家立项评估及理事会审批;
8.负责基金运作管理,使资金保值增值;
9.建立完整的捐赠档案资料(包括纸质与电子档案),积累捐赠信息文化沉淀;
10.负责各类捐赠证书制作与发放工作。
五、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目前设二十类基金。
即:
杰出人才(冠名教授)基金、师资培训基金、教师奖励基金、论文著书基金、奖学助学基金、校友爱心基金、学生创业基金、文体艺术基金、国际(港澳台)交流基金、学术活动基金、成果转化基金、纪念景点(绿化)基金、建筑修缮基金、仪器设备基金、图书资料基金、精神文明基金、学校发展基金、学院建设基金、校友活动基金、特殊项目基金。
上海交通大学各单位接受的各类捐赠原则上均列入上述二十种基金分类管理。
六、各院系办学实体及学校各直属机构均可以本单位的名义接受社会捐赠,支持本单位办学及事业发展。
捐赠可以是现金、汇款、支票、有价证券、房产、地产以及身后遗产等,也可以是有助于高校建设的实物,如图书资料、科研设备、教学仪器等。
但在争取和办理捐赠过程中,应与基金会办公室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捐赠法规、捐赠内容、捐赠对象、捐赠用途、财务管理、协议文本等方面咨询与审核,并按规范的格式与捐赠方签署捐赠协议,协议由基金办存档备案。
捐赠款一律进基金会帐户,基金办负责财务管理,使用权由捐赠收益单位按捐赠协议执行。
捐赠物品设备管理处负责登记,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入帐,并汇总基金办备案,由捐赠受益单位使用保管。
七、学校机关部处、各院系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有义务为学校募集资金牵系搭桥,凡有捐赠信息,应及时与受益单位和基金会取得联系,并请示校领导同意后,以学校名义与捐赠方进行捐赠协商,签订协议,协议由基金办存档备案。
捐赠款一律进基金会帐户,基金办负责财务管理,使用权或由学校统筹考虑,或按捐赠协议执行。
八、学校鼓励一切关心与支持交大事业发展的校内外机构和个人为学校寻
求社会支持提供信息、策划项目、牵线搭桥。
但任何机构与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以上海交通大学的名义在社会上募集或接受捐赠。
九、捐赠款的入帐与使用必须遵守国家外汇和银行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
所有捐赠款必须汇入基金会指定的人民币帐号和外币帐号。
各项捐赠单独设帐,定期编制会计报表,接受审计。
十、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属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自签发之日起实行。
上海交通大学
二00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