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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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章):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填报日期: 年月日填表说明:

1. 在( )中划√进行选择;

2. 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 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如果

一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且为初育的属于晚育、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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