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直接交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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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

2023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

2023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电力体制改革深化,我国政府将出台《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电力行业的优化升级,提高电力供应质量,实现电力生产、传输、分配和销售的综合效益最大化。

以下为该指导意见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加快发展清洁能源1.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的提升,加大对风电、光伏发电的支持力度,完善分布式能源发电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2.推进煤炭电力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煤电发电装机技术更新换代,提高煤电发电的效率和降低环境影响。

二、完善电力市场化改革1.深化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推进直接交易方式,建立多元化的电力交易市场,实现电力交易的公开、公正、公平。

2.完善电力价格机制,逐步推进电力市场化定价,提高电力市场寻找最优资源配置的能力。

三、推动电力体制改革1.优化电网布局,加强跨区域电网协调,推动电网互联互通,促进电力的高效输送和供给。

2.改革电网企业垄断经营机制,鼓励发展民营电网企业,推动电力市场竞争,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益水平。

四、加强电力科技创新1.鼓励电力科技创新,加大对新能源发电、电力输配技术等领域的研发投入,提升电力系统的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

2.推动智能电网建设,提升电力系统的自动化程度和信息化水平,实现电力系统的智能运营和管理。

五、加强电力监管和安全保障1.加强电力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监管体系,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2.加强电力安全保障,完善电力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利用,完善电力市场化改革,优化电力体制结构,加强科技创新和安全保障,实现电力生产和供应的高效、可靠和可持续。

这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可靠和可持续的电力支撑。

建议改进电力行业的方案与意见

建议改进电力行业的方案与意见

建议改进电力行业的方案与意见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电力需求不断增长,但电力行业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推动电力行业发展,本文提出以下改进方案与意见。

二、优化能源结构1. 提倡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大对风能、太阳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力度,减少对传统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环境污染。

2. 加强核能安全:在充分考虑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积极推动核能产业发展,建设更多符合国际标准的核电站,并加强核废料处理及储存工作。

三、改善供应安全性1. 完善电网建设:加大对输变电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投资,增强输配电网络稳定性和负载承受能力,确保供电可靠性。

2. 推动智能电网建设: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在现有传统电网基础上构建智慧型电网系统,提高监测预警、调度运行效率和电力质量。

四、促进能源节约与环保1. 加强电力系统能耗监管:建立健全的能耗监管机制,对大型工业企业和高耗能行业进行能源消耗情况监测与巡检,引导其实施节能措施。

2. 推广高效节能设备应用:鼓励企业和个人使用高效节能设备,减少能源浪费,降低排放物的释放。

五、提升电力市场化程度1. 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建立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确保供需平衡,促进市场竞争发展。

2. 推动电力市场体系改革:加快推进发展直接交易、双边交易及跨区交易等多元化交易方式,促进电力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六、加强科技创新1. 投入更多资金支持科技研发:增加资金投入,支持电力科技创新项目开展,在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并转化为实际应用。

2.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打通各级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建立起良好的信息共享平台,促进科技创新与电力行业发展的有机结合。

七、加强监管力度1. 强化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大对电力行业市场乱象和违法行为的打击,保护消费者权益。

2. 提高电力企业自律意识:鼓励电力企业加强自身管理,依法经营,提升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

八、推动国际合作1. 深化能源互联互通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在区域内加强能源互联互通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推动共同发展。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行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行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行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11•【字号】浙发改能源函〔2020〕530号•【施行日期】2020.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行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发改能源函〔2020〕530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为加快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0〕234号),我委制订了《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行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12月11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行实施方案(试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体改〔2020〕234号)的精神,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39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国家有关改革配套文件精神,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立足电力工业客观情况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尊重规律、科学监管,加快推进电力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行,以加强协商对话、促进信息公开、完善监管监督为保障,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电力市场交易平台,依法依规提供规范、可靠、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基本原则(一)遵循规律、确保安全。

遵循电力工业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充分考虑电网实际和电源结构特点,正确处理好推进改革和保持稳定的关系,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保障行业平稳发展。

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3.09.21•【文号】自然资发〔2023〕181号•【施行日期】2023.09.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能源(电力)主管部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交易秩序,整治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突出问题,自然资源部和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请及时汇总上报。

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2023年9月21日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交易秩序,自然资源部和国家能源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行政手段干预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目标,聚焦以行政手段干预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问题,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交易秩序,保障安全稳定供应,助力能源资源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内容本次专项整治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全国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行为,各地要认真核查是否存在以行政手段干预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行为,重点治理以下问题:(一)违反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的规定。

2023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

2023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

2023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2023年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经历了迅猛发展和巨大变革,但也暴露出了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

为了进一步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满足人民对高品质、高效能、清洁可持续电力的需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总体目标1.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逐步完善市场化机制,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并推动电力市场的全面开放和多元化参与。

2.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提高电力供给质量和效率,增强系统安全可靠性,推动清洁能源利用的普及和发展,逐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三、主要任务1. 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

完善发电侧、售电侧和用户侧电力交易机制,倡导市场化的电价形成机制。

优化配电市场,推广直接交易和双向交易,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2. 调整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加强电力规划和储备建设,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和韧性。

优化电网结构,加大综合能源基地和清洁能源接入力度,推动沿线主要需求区域与供电区域的互联互通。

3. 提高电力供给质量和效率。

加强智能电网建设,推动能源互联网建设。

推广智能计量、智能配网、智能储能等技术应用,提高供电可靠性和功率质量。

优化电力输送和配送效率,降低输电损耗。

4. 推动清洁能源发展。

制定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和利用力度。

推广可再生能源发电,鼓励分布式能源供应,提高清洁能源消纳能力。

加强电力系统与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技术的融合应用。

5. 提升电力系统安全可靠性。

加快电力系统自动化和数字化改造,提高系统的抗干扰能力和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加强电力设备监测和维护,完善灾害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6. 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加大清洁能源消费与绿色生产的激励和支持力度。

推进能源效率改善,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2023年第三季度关于电力行业的主要法规政策汇总

2023年第三季度关于电力行业的主要法规政策汇总

2023年第三季度电力行业主要法规政策汇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政策法规的监管下不断发展壮大。

2023年第三季度,我国电力行业也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法规政策,对行业发展和管理产生了深远影响。

下面将针对这些主要法规政策进行汇总解读。

一、能源革命政策1. 《关于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意见》今年第三季度,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具体举措,包括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能源互联网建设,加强智能电网建设等。

这些举措将对电力行业的发展方式和结构产生深远影响。

二、市场化改革政策2. 《电力市场化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为了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2023年第三季度,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电力市场化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该计划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电力市场体系、推动电力市场开放和竞争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和目标,为电力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能源消费政策3. 《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替代与清洁利用的意见》针对能源消费领域存在的问题,2023年第三季度,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替代与清洁利用的意见》,提出了多项措施,包括促进清洁能源利用、加强能源替代、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等,为电力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四、绿色发展政策4. 《绿色电力发展规划(2023-2030年)》为推动电力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2023年第三季度,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绿色电力发展规划(2023-2030年)》,该规划提出了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明确了清洁能源装机比重、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绿色发展关键技术等具体指标和任务。

五、智能电网政策5. 《智能电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了加快智能电网建设进程,2023年第三季度,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智能电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该计划提出了加快智能电网建设的具体目标和任务,为电力行业智能化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指导。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2015年3月15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解决制约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促进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电力行业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从根本上改变了指令性计划体制和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

一是促进了电力行业快速发展。

2014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3.6亿千瓦,发电量达到5.5万亿千瓦时,电网220千伏及以上线路回路长度达到57.2万千米,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达到30.3亿千伏安,电网规模和发电能力位一是交易机制缺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售电侧有效竞争机制尚未建立,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市场交易有限,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难以发挥。

节能高效环保机组不能充分利用,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区窝电和缺电并存。

二是价格关系没有理顺,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现行电价管理仍以政府定价为主,电价调整往往滞后成本变化,难以及时并合理反映用电成本、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保护支出。

三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各类规划协调机制不完善。

各类专项发展规划之间、电力规划的实际执行与规划偏差过大。

四是发展机制不健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面临困难。

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设备制造产能和建设、运营、消费需求不匹配,没有形成研发、生产、利用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可再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五是立法修法工作相对滞后,制约电力市场化和健康发展。

现有的一些电力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现实需要,有的配套改革政策迟迟不能出台,亟待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为电力行业发展提供依据。

公用事业:加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锂盐价格全面上涨

公用事业:加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锂盐价格全面上涨

加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锂盐价格全面上涨公用事业报告摘要:我们跟踪的154只环保及公用行业股票,本周跑赢上证指数2.04个百分点。

年初至今跑赢上证指数17.92个百分点。

本周中泰股份、天壕环境、惠天热电分别上涨43.89%、25.00%、21.43%,表现较好;文山电力、桂东电力、银星能源分别下跌11.73%、5.76%、5.03%,表现较差。

►加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省间电力现货交易提升能源调配和消纳能力11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要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电力市场,引导全国、省(区、市)、区域各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融合发展,规范统一的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推动形成多元竞争的电力市场格局。

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形成以后,将充分发挥区域电力优势,扩大交易范围,加大电力输送,有助于不同层次能源主体、能源类型的交易,极大提升能源利率效率。

11月22日,国家电网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的复函》要求,正式印发《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

根据《规则》,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覆盖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全部省间交易,参与主体覆盖所有电源类型,对于实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过程中的电力保供和能源转型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全球锂盐价格全面上涨,后市价格继续看涨11月25日,Fastmarkets对中国电池级氢氧化锂评估价为18.5-20.5万元/吨,较上周维持不变;对中国电池级碳酸锂的报价20.00-21.00万元/吨,环比上周上涨0.5-1.0万元/吨。

Fastmarkts 表示,电池碳酸锂的上涨主要是因为供应紧张和年底补货,正极材料厂通常会在春节假期前补足库存,使其足以支撑一个半月的运营需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8.07.16•【文号】发改运行〔2018〕1027号•【施行日期】2018.07.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10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能源局、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2018年要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大幅提高市场化交易比重。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继续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直接交易机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一)各地要总结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经验,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加快放开无议价能力用户以外的电力用户参与交易,扩大市场主体范围,构建多方参与的电力市场,大幅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统筹协调好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和放开发用电计划。

开展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地区,可根据实际设计发用电计划改革路径。

(二)各地应结合实际,统筹发用电侧放开节奏,做好供需总量平衡,进一步明确放开各类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企业进入市场的时间,明确放开比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企业等市场主体准入标准、准入程序和退出机制,向社会公布。

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

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

随着中国电力市场的不断推进,2024年将是我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关键一年。

为了加快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进程,实现电力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市场化交易平台建设建设电力市场化交易平台是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重要基础。

2024年,我们将加快电力市场化交易平台的建设,推动国家级交易平台和地方级交易平台的联动发展。

国家级交易平台将成为全国电力交易的核心平台,地方级交易平台主要负责辖区内的电力交易。

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交易服务,促进电力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二、全面推进双边交易双边交易是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重要形式之一、2024年,我们将全面推进双边交易的发展,建立健全双边交易机制和规则,提高双边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同时,加强双边交易的参与主体管理,鼓励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积极参与双边交易,形成多元化的双边交易市场。

三、推动电力直接交易电力直接交易是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一种重要形式。

为了鼓励和支持电力直接交易的发展,我们将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电力直接交易市场的形成。

同时,加强电力直接交易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交易效率和便利性,促进电力直接交易的发展。

四、完善电力市场监管机制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监管机制。

2024年,我们将完善电力市场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相应的法规和政策制度,加强对电力市场参与主体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五、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双向交易双向交易是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一种新模式,有利于提高电力供求的灵活性和效率。

我们将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双向交易模式的发展,建立双向交易的市场机制和运行规则,促进电力市场更加灵活和高效。

六、加强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宣传和培训电力市场化交易是一个相对新的领域,为了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认知度和理解度,我们将加大对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和电力市场参与主体对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认知水平。

同时,加强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培训工作,提高电力市场参与主体的交易能力和服务水平。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16•【字号】•【施行日期】2021.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2021年7月1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有机结合,坚持扩大高水平开放和深化市场化改革互促共进,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促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二、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一)大力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服务国家战略目标,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2024年电力系统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2024年电力系统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2024年电力系统年度工作总结范文____年电力系统年度工作总结一、总体工作概述____年,电力系统在国家能源标准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指导下,积极推动电力能源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在全年工作中,电力系统主要依靠技术创新、管理优化和信息化建设,致力于提高电力系统工作质量和效率。

通过全面落实政府要求和行业标准,电力系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国家电力能源供应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改革创新1. 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电力市场建设。

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实施市场调度电力交易机制,提高电力市场的竞争性和透明度。

同时,积极推动电力交易平台的建设和优化,逐步推行市场化电价机制,实现电力资源的有效分配和合理利用。

2. 加强技术创新,推动电力系统智能化发展。

开展一系列技术攻关和创新项目,致力于将新能源、智能电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应用到电力系统中。

积极推动智能电网的建设,提高电力系统的供应可靠性和安全性,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三、电力保障1. 提高电力供应能力,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加大电网建设的力度,增加电力供应的容量和覆盖范围,提高电力传输和分配能力。

通过完善电力设备的运维和管理,降低故障率,减少电力中断和停电事件,增强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2. 加强电力安全管理,提高电力系统的抗灾能力。

充分考虑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和设备故障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管理措施,提高电力系统的抗灾能力。

加强对电力设施的监测和巡查,及时发现和修复隐患,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四、能源优化利用1. 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和利用,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

积极开发和利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降低能源的碳排放。

同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能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促进能源结构向低碳和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

2. 加大能源管理和能源监测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借助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手段,进行能源管理和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能源浪费和能源泄漏的问题,提高能源利用的效率和经济性。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2.17•【字号】内发改价费字〔2020〕80号•【施行日期】2020.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盟市发展改革委,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9〕1658号)精神,我委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了《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2月17日附件: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9〕165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电力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提升电力市场化交易程度,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就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思路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细化改革实施方案、落实改革配套措施,确保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改革在我区落实到位,加快构建能够有效反映电力供求变化、与市场化交易机制有机衔接的价格形成机制,为全面有序放开我区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加快确立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奠定坚实基础。

二、改革措施(一)政策实施安排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自2020年1月1日起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现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不再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3.10.12•【文号】发改办体改〔2023〕813号•【施行日期】2023.10.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3〕8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有效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现就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经过几年探索,电力现货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电力安全保供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等方面作用显著。

为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推动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在确保有利于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前提下,有序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激发各环节经营主体活力,助力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

12 EPEM 2018.8政策动向Policies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10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能源局、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2018年要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大幅提高市场化交易比重。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继续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直接交易机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一)各地要总结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经验,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加快放开无议价能力用户以外的电力用户参与交易,扩大市场主体范围,构建多方参与的电力市场,大幅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统筹协调好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和放开发用电计划。

开展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地区,可根据实际设计发用电计划改革路径。

(二)各地应结合实际,统筹发用电侧放开节奏,做好供需总量平衡,进一步明确放开各类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企业进入市场的时间,明确放开比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企业等市场主体准入标准、准入程序和退出机制,向社会公布。

(三)各地要取消市场主体参与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限制,鼓励电网企业根据供需状况、清洁能源配额完成情况参与跨省跨区电力交易,首先鼓励跨省跨区网对网、网对点的直接交易,对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支持点对网、点对点直接交易,促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和清洁能源消纳。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25•【字号】黑发改规〔2021〕3号•【施行日期】2021.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发改规〔2021〕3号各市(地)发展改革委,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我省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并结合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

自2021年10月15日起,省内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

省内燃煤发电市场化交易价格在基准价0.374元/千瓦时基础上,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二、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

自2021年10月15日起,取消黑龙江电网销售电价表中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目录销售电价,保留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农业生产目录销售电价(详见附件1)。

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三、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

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部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

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代理购电价格主要通过场内集中竞价等方式形成,首次向代理用户售电时,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户,之前继续按原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

四、加强政策协同。

电力企业改革方案

电力企业改革方案

电力企业改革方案第1篇电力企业改革方案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电力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然而,在当前电力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电力企业面临着经营压力增大、效率低下、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

为提高电力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本方案立足于我国电力企业实际,提出一系列合法合规的改革措施。

二、改革目标1. 提高电力企业经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2. 优化电力产业结构,促进清洁能源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增强电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4. 完善电力市场体系,促进公平竞争,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三、改革措施(一)优化电力企业组织结构1. 精简管理层级,压缩非生产性人员,提高劳动生产率。

2. 实施扁平化管理,提高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3. 推进电力企业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行业集中度。

(二)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1. 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促进电力市场竞争。

2. 建立健全电力市场监测和预警机制,确保电力市场安全稳定运行。

3. 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放开售电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售电业务。

(三)加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1. 加大科研投入,推动电力企业技术进步,提升创新能力。

2. 推广清洁能源和高效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排放。

3. 加强与国际先进电力企业的交流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

(四)强化人力资源管理1.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素质。

2.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电力行业领军人才。

3. 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

(五)完善监管机制1. 加强电力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

2. 建立健全电力企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监管,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

3. 加强对电力企业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确保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四、改革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 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根据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和互联互通情况,研究推动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引入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用户等市场主体和有关战略投资者,建立依法规范、权责分明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和运营机制。

2. 引导各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有序推动国家市场、省(区、市)/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加强不同层次市场的相互耦合、有序衔接。

条件成熟时支持省(区、市)市场与国家市场融合发展,或多省(区、市)联合形成区域市场后再与国家市场融合发展。

3. 有序推进跨省跨区市场间开放合作:在落实电网安全保供支撑电源电量的基础上,按照先增量、后存量原则,分类放开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推动将国家送电计划、地方政府送电协议转化为政府授权的中长期合同。

建立多元市场主体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机制,鼓励支持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用户等开展直接交易。

加强跨省跨区与省内市场在经济责任、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的动态衔接。

加快建立市场化的跨省跨区输电权分配和交易机制,最大程度利用跨省跨区富裕通道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4. 培育多元竞争的市场主体: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用户等。

同时,应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

5. 建立完善的市场交易机制:根据电力市场的特点,建立完善的交易机制,包括交易方式、交易规则、交易价格等,以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行。

6. 加强市场风险管理:由于电力市场的特殊性,应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机制,包括价格风险管理、供应风险管理等,以保障市场的稳定运行。

7. 推进电力市场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电力市场信息系统,包括交易平台、信息披露平台等,以确保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以上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大致内容,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详解《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

详解《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

ENERGY PAGE 23周期结算试运行。

而另一个首批试点省份、同时也是备受关注的浙江,则是被要求加快市场衔接2024年6月前启动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

据《能源》杂志获悉,浙江省有可能在2023年底重新开启现货市场。

第一批电力现货试点省份过去几年的经历十分波折。

有的省份摸索前行,已经迭代了多个版本的现货规则;而有的省份则几乎是原地踏步。

这样的现象显然不是改革与试点的初衷。

因此《通知》将时间表放在了比较靠前的位置上,也显示出政策对各地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重视。

除了福建、浙江,《通知》还提出四川结合实际持续探索适应高比例水电的丰枯水季相衔接市场模式和市场机制。

辽宁、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河北南网、江西、陕西等力争在2023年底前开展长周期结算试运行。

其他地区(除西藏外)加快 推进市场建设,力争在2023年底前具备结算试运行条件。

鼓励本地平衡较困难的地区探索与周边现货市场联合运行。

新能源入市迫在眉睫新能源入市一直是电力市场化建设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之一。

从推动新能源入市最为积极的山东省来看,这背后涉及到复杂的利益问题。

据《能源》杂志获悉,部分山东新能源企业一直在持续游说政府,以“入市后扩损”等经济方面的理由,希望推迟或不再入市交易。

其背后的核心问题在于,基于目前山东典型用电负荷曲线和现货电价曲线,光伏大发时间段往往价格偏低。

因此新能源企业得出了“入市即亏损”的结论。

“实际结论没有那么简短。

”熟悉山东电力市场的相关人士告诉《能源》杂志记者,“在新能源普遍配储的情况下,风电、光伏参与市场交易与现在相比,盈利变化是个未知数,而不是绝对的损失。

”《通知》对新能源入市的问题也有了清晰的判断。

“按照2030年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节点,现货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分步实施方案。

分布式新能源装机占比较高的地区,推动分布式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探索参与市场的有效机制。

暂未参与所在地区现货市场的新能源发电主体,应视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出清,可按原有价格机制进行结算,但须按照规则进行信息披露,并与其他经营主体共同按市场规则公平承担相应的不平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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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直接交易机制
发表时间:2019-08-23T10:38:25.74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9期作者:韩照晶1 韩照亚2
[导读] 在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电力行业积极进取,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稳定。

1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山西太原 030000;2国网晋中供电公司山西晋中 030600
摘要:2018年7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8 年选择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部分重点行业电力用户,率先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试点,进一步扩大交易规模,完善交易机制,形成新的改革突破口和着力点。

文章对此予以详细论述。

关键词:电力市场化;直接交易;机制建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电力行业积极进取,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稳定,营商环境电力获得指标大幅上升,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新步伐。

2019 年,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重点领域将是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电价传导机制、电价政策落实、电能替代等。

因此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十分关键。

一、电力市场化改革对发电企业的影响
电价决定机制和电量交易机制改革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电力市场化改革对发电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电价、电量交易方式的影响及其由此引起的电力市场结构的变化。

(一)电力市场化改革对电价的影响
电力市场化改革之后,电价的定价机制发生了改变,即从过去的以平均成本为基础的政府核定电价机制转变为以边际成本为基础的市场化定价机制。

根据经济学原理,在市场化条件下,市场价格由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对比关系决定。

本文将从市场供需变化的角度分析电力市场化改革对电价的影响。

电力市场化改革之前,电力供应受政府管制,企业没有自主定价的权限,均衡电价由政府决定,受市场影响较小。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不断扩大,市场对上网电价的影响越来越大,并将成为电价的决定性因素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 号)明确:到 2020 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

在电力市场化时代,发电市场逐渐放开,发电企业进入门槛逐渐降低,电量可以进入市场交易,电力市场的竞争加剧,发电企业将失去政府定价的保护,直面市场的检验。

市场化下,电力供应由发电企业的边际成本决定。

进入市场化后的短期内,那些运营成本高企的发电企业由于边际成本较高,如果边际贡献小于0,在市场中将缺乏竞争力,会逐渐被市场淘汰,发电市场将向经营管理水平较高,边际成本较低的企业集中。

可见,电力市场化改革对电价的影响取决于电力市场竞争的充分性,短期内,电力市场的集中可能会导致电价上升;但从长期来看,电力市场的竞争会趋于充分,导致电价降低。

(二)电力市场化改革对电量交易方式的影响
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电力行业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组建了多层面、多种所有制的发电企业,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的竞争格局。

电力市场化交易取得积极进展,相继开展了竞价上网、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等方面的试点和探索。

中发〔2015〕9 号文件将“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开展有效竞争,培育独立的市场主体,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纳入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重点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2018 年上半年,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含发电权交易电量)为 7,520 亿千瓦时,市场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 23.3%,同比提高 3.8 个百分点;同比增长 30.6%。

可见,电力市场化交易量近年来迅猛增加,可以合理预计,电力市场化交易将成为电力交易的主体,发电企业将直接面向市场、面向用户交易,售电在发电企业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强。

(三)电力市场化改革对发电市场结构的影响
电力市场化后,发电成本将成为影响电力市场竞争能力的关键性因素。

水电、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由于固定成本高,变动成本低,发电的边际成本低,度电边际贡献将显著高于火电企业,在电力市场化竞争中具有优势。

火电项目由于变动成本高,发电的边际成本高,度电的边际贡献较低,如果市场电价长期低于边际成本,火电企业在竞争中将处于劣势,实力较弱的火电企业将会逐渐被淘汰。

因此,可以预见,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水电、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占比将会越来越高。

另外,随着电力市场准入门槛的逐渐放开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民营资本将大量融入发电领域,多种所有制的发电市场竞争格局将会得到强化,电力市场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

二、完善电力交易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措施和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及制度,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由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步伐较快,前期缺乏相应的政策储备,导致相关法律政策规范很难及时跟上,制约着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步伐。

要尽快修订完善《电力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通过立法推动电力体制改革。

尽快制定抑制市场垄断力的法律规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对可能产生不公平竞争的行为进行不对称监管,制定市场垄断力防控规则条款,采取事前预防、事中监测、事后评估和处罚等措施防范市场操纵价格行为。

(二)建立科学的电力市场价格运行机制评价理念和指标体系
转变错误的评价理念,不以电价的高低程度、是否建立了现货市场等简单指标来评价电力价格改革的成效。

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电力价格运行评价指标体系,以科学、完整、合理反应电力市场设计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有效率、资源配置功能是否实现。

(三)突破关键环节,完善市场交易体系
①支持有条件的一般工商业,特别是大型商业企业参与市场交易,扩大交易范围。

②视条件发展现货市场及辅助服务市场交易。

③完善售电市场的计量与结算方式,逐步提高智能电表覆盖率,模拟未安装智能电表用户的负荷曲线,从而实现电力市场交易的准确电量计量和结算。

④逐步理顺和减少交叉补贴。

(四)相关利益主体转变策略,积极响应市场价格信号
推动全省经济的转型升级,增加附加值,逐步摆脱对资源型产业的过度依赖。

发电企业要建立客户意识,加强市场营销,主动走出
去,在市场中获取利益,实现发展。

售电企业要从电力系统的“配角”向“主角”转变。

电力用户应根据自身对电价的敏感度采取差异化策略。

(五)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进行价格风险管理
针对现阶段的电力严重供过于求,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新建项目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落实。

在市场交易模式设计环节进行风险控制管理,坚持中长期协议交易为主,从而对冲短期市场交易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疏通价格的传导机制,让发电企业、售电商、大用户和零售用户共同承担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开展煤电的生存能力及补偿机制研究。

政府加强对水电移民的评估和监管,降低市场化改革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

设计完整的电价预测及电价灾变预警系统。

(六)力争价格上体现水电的低碳绿色价值
针对现阶段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大型水电的绿色低碳价值难以在价格中体现的情况,须多方努力,力争在价格上体现水电的低碳绿色价值。

一是需要配合国家研究建立水电消纳和跨省清洁电力输送的鼓励性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合理的碳排放交易机制,提高全国范围内消纳水电的积极性。

二是利用 2018 年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尚在启动阶段的时机,争取和推动水电的碳排放交易。

三是请求国家对水电的消费(或销售)减征或免征可再生能源附加基金。

总之,当前,电力市场改革深入推进,电价决定机制和电量交易日趋市场化,对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电量交易方式和电力市场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并深刻影响着发电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

电力市场化改革对电价的影响取决于电力市场竞争的充分性,短期内,电力市场的集中可能会导致电价上升;但从长期来看,随着电力市场竞争趋于充分,电价将会逐渐降低。

面对电力市场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务必要完善法律法规,创造公平交易环境,完善相关指标体系,加强风险管理,力争价格上体现水电的低碳绿色,进一步推动电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志远,李纪辉.电力市场化改革对电力规划的影响[J].山东工业技术,2018(24)
[2]石之华.电网企业市场化售电的价格机制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8(20)
[3].两部委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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