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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4.03.01•【字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有关单位: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征集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愿申报、市局推荐、集中审核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河北国维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等128家机构为2024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纳入全省中小企业服务资源库实施动态管理。
现予以公布。
附件:河北省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名单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3月1日附件:河北省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序号单位名称1河北国维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2快乐沃克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3河北兆功科技服务有限公司4石家庄协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河北清旭科技服务有限公司6石家庄瑞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河北永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河北冀联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9河北挚诚莱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0石家庄金友商软件有限公司11河北翎贺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河北鸿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河北百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4石家庄蝶云科技有限公司15国兴天择税务师事务所(河北)有限公司16石家庄市鸿企合创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7河北网新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8河北国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9河北新世纪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河北百汇广联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1河北宗创科技有限公司22河北傲灿科技有限公司23石家庄国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4河北奇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5中科国安河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6中融科创信息技术河北有限公司27河北鸿儒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8河北光之翼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9河北竞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30河北智德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31河北建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2河北俊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33河北六点儿科技有限公司34张家口般若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35阳原县博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36涿鹿科技园孵化器有限公司37涿鹿县全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8张家口市宣化合众智力咨询有限公司39河北佳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秦皇岛金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41秦皇岛恒诚科技有限公司42神州云盾信息安全有限公司43唐山云时代科技服务有限公司44唐山百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45唐山云聚加速科技有限公司46唐山卓泓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47河北创客之家科技有限公司48唐山蓝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9唐山创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0唐山斯图尔德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51河北金卓颐高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52唐山银耐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3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4廊坊市云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5三河市正安检测检验有限公司56廊坊市云谷科技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57河北盛世圆福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58廊坊市盛世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59兴远高科(三河)孵化器有限公司60河北百纳信达科技有限公司61保定市指南针市场调查传播咨询有限公司62河北北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63安国市天恩药材产品检测有限公司64河北农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65盛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6河北标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7保定开途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68保定市科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69河北瑞春纺织科技有限公司70保定新秀数字科技产业有限公司71河北国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2沧州市商汇企业咨询有限公司73河北新林坡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74衡水宏宇软件信息工程有限公司75衡水浩源格局商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6衡水华商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77衡水誉国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78国兴大众税务师事务所(衡水)有限公司79衡水创诚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80衡水飞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81河北安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82邢台市锦泽软件开发有限公司83邢台市盛龙连邦软件有限公司84邢台博创科技企业孵化有限公司85河北捷茂科技服务有限公司86邯郸市科创一站式科技服务有限公司87万钍集团有限公司88河北太阳兄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89邯郸云计算中心有限公司90河北恒丰思创科技项目咨询有限公司91邯郸市金世达科技有限公司92邯郸奇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93定州市朝晖创业辅导中心有限公司94雄安新区未来工业设计研究院95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96河北省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97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98石家庄高科银创科技金融服务有限公司99承德中关村天合京津冀高新技术转化中心有限公司100河北国控北方硅谷科技有限公司101唐山动车城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102联城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103廊坊市生产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4廊坊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105廊坊永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6三河燕郊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公司107保定中关村信息谷服务有限公司108保定华电天德科技园有限公司109信通院(河北)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110沧州市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11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112雄安威赛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3雄安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4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115张家口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16北京化工大学秦皇岛环渤海生物产业研究院117唐山学院118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119北京大学邯郸创新研究院120邯郸职业技术学院121秦皇岛金色未来培训学校122河北省轴承产业技术研究院123邢台市众联工业设计创新中心124辛集市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125河北省中小企业协会126河北省信息产业与信息化协会127保定市企业家协会128宁晋县电线电缆行业协会。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优秀工业节能诊断报告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优秀工业节能诊断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4.01.17•【字号】•【施行日期】2024.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优秀工业节能诊断报告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有关节能诊断服务机构:2023年全省工信系统聚焦工业企业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开展工业节能诊断和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52家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完成408家企业的节能诊断服务,数量位居全国第1位,为企业提出能效提升意见建议830余条,预计可实现年节能189.6万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71万吨,实现经济效益21.2亿元。
为加强节能诊断机构工作交流,发挥优秀节能诊断报告的典型示范作用,提升节能诊断服务能力,经各市和相关协会初审推荐、省级评审等程序,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等42家机构撰写的《沧州君乐宝乡谣乳业有限公司节能诊断报告》等130份诊断报告被评为河北省2023年度优秀节能诊断报告。
现将评选出的优秀诊断报告予以公布(可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下载),供参考借鉴、交流学习。
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认真谋划2024年工业节能工作,以节能诊断服务为抓手,统筹做好工业节能工作。
全省节能诊断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人才、技术优势,加大为企业诊断服务的力度,助推我省工业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发展。
附件:2023年度河北省优秀工业节能诊断报告名单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1月17日附件2023年度河北省优秀工业节能诊断报告名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废止冀工信政〔2013〕299号、冀工信消费〔2013〕305号文件的公告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废止冀工信政〔2013〕299号、冀工信消费〔2013〕305号文件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布日期】2024.06.11
•【字号】2024年第1号
•【施行日期】2024.06.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废止冀工信政〔2013〕299号、冀工信消费〔2013〕305号文件的公告
2024年第1号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冀政办〔2013〕17号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冀政办字〔2024〕36号)文件精神,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3年7月15日和2013年7月17日印发的《关于“河北省传统工艺美术大师评选”事项转由省轻工行业协会举办的通知》(冀工信政〔2013〕299号)、《关于移交河北省传统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冀工信消费〔2013〕305号)等2个文件自即日起废止。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11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1.04.06•【字号】•【施行日期】2021.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为进一步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1〕43号)要求,现将我省组织推荐国家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推荐类别(一)示范企业。
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
(二)示范平台。
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
(三)示范项目。
针对依托产业集群发展共享制造的项目。
(四)示范城市。
面向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有切实举措和突出成效的城市。
二、申报条件(一)示范企业、平台、项目1. 共性条件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2年内(2019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2.专项条件示范企业。
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
申报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
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30%以上。
示范平台。
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也可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服务机构。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11.28•【字号】冀工信软件函〔2023〕523号•【施行日期】2023.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冀工信软件函〔2023〕523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电信河北分公司,中国移动河北公司,中国联通河北省分公司,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工信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3〕319号,见附件1),启动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向围绕新技术类、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7大类27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附件2)。
二、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
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
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深度行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深度行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2.08.10•【字号】•【施行日期】2022.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深度行活动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制造强省领导小组《关于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工作方案》和《河北省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深度行活动的通知》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深度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活动目标通过开展工业互联网深度行活动,提升重点工业企业网络安全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参与企业的网络安全保障水平。
完成参与活动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工作,提升企业网络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工控安全专题培训,强化企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提升技术手段;举办工控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工控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活动内容(一)组织形式深度行活动由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实施,省厅做好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分类分级工作,举办工业互联网安全线上高峰论坛,指导企业开展工控信息安全应急演练并组织培训,开展资源池建设;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研究院负责支撑活动开展,具体指导企业做好网络安全分级分类、标准宣贯、应急演练、人才培训、资源池建设等工作。
(二)活动内容1.分类分级管理。
在活动参与企业开展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根据《工业互联网安全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指南(实行)》,重点对遴选的15家工业企业开展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试点(见附件1),探索开展河北省工业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工作。
委托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指导试点企业完成自主定级、定级核查、安全防护、监测评估、整改落实等工作,推动工业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建设。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推进绿色制造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推进绿色制造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2.04.21•【字号】冀工信节函〔2022〕198号•【施行日期】2022.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推进绿色制造的通知冀工信节函〔2022〕198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为进一步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推行绿色制造,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一)组织开展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创建推荐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标准执行,聚焦高能耗、高排放企业绿色改造提升,选择基础好、代表性强,对产业链稳定和工业经济运行影响大的关键企业和重点园区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
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公布的“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执行,但不限于清单。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以汽车、航空航天、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机械、纺织服装、建材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制造企业为申报重点。
(二)组织开展绿色制造名单复核加强对已公告绿色制造名单的监管,按照“每三年一复核”的原则,请各市对2019年发布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发展现状开展复核,重点复核以下内容:1.近3年在绿色发展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如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低碳等);2.是否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是否存在注销、停业等情况;3.是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4.有无在中央环保督查及省相关督查巡视工作中被通报存在严重问题;5.有无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情况;6.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7.是否按时完成自我声明。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河北省工业设计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河北省工业设计资
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布日期】2023.12.15
•【字号】
•【施行日期】2023.1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河北省工业设计资金拟支
持项目的公示
为做好2024年河北省工业设计资金项目工作,2023年6月我厅组织开展了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以及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等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经企业申报、各市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现场审查(专项审计)等环节,“河北翼凌机械制造总厂工业设计中心”等21个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拟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并拟予支持,“21式迷彩作训服及作业服成果转化项目”等82个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C型旅居车”等38个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拟予以支持。
现将拟支持名单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
联系电话:0311—87803216
附件:2024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2月15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18.07.04•【字号】冀工信规函〔2018〕716号•【施行日期】2018.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冀工信规函〔2018〕716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冀政〔2018〕4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8年2月2日印发实施。
现就进一步做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通知如下:一、技术改造的含义技术改造,是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企业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是实现技术进步、提升质量、扩大需求、提高生产效率、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
二、核准备案范围和权限(一)核准范围及核准机关根据《办法》和《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稀土矿山开发、新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稀土冶炼分离和稀土深加工项目实行核准管理,核准机关是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备案范围及备案机关《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市、区)备案。
省、市、县级政府规定具有项目备案权限的本级工业和信息化以及市、县级政府专职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审批局)等统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机关,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工作。
三、网上办理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实现核准、备案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4.11•【字号】•【施行日期】2024.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有关单位: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网安函〔2023〕35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做好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省工信厅会同省通管局将面向省内工业互联网企业、电信和互联网企业、车联网企业等行业企业遴选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互联网企业、电信和互联网企业、车联网企业等行业企业,其中工业互联网企业包括联网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标识解析企业等;电信和互联网企业包括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云服务提供商等;车联网企业包括整车生产制造企业、车辆电子系统制造企业、电子零部件企业、智能车辆运营企业等;其他行业企业包括医疗卫生、金融、能源、教育、交通、住建、文旅等行业企业。
二、试点内容按照《通知》要求,试点企业自愿联合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名单见附件1,试点企业可自行选择名单以外的保险服务机构),围绕重点场景和关键系统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探索形成不同行业、不同系统的网络安全保险核保、承保、理赔等业务模式和解决方案,利用网络安全保险提升网络安全风险应对水平,降低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强化企业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三、申报流程试点申报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各市工信局、通信办要做好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申报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对企业提交的试点工作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后上报省工信厅,并出具推荐意见。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2.06.17•【字号】冀工信企业函〔2022〕338号•【施行日期】2022.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冀工信企业函〔2022〕338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2号)要求,现将开展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一)依据《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有关要求,符合条件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二)将于2022年12月有效期满的国家级示范基地,可自愿再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被推荐的小微企业基地需满足《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服务有质量、运营有特色、产业有导向,能够在全省乃至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积极做好中小企业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扩大政策宣传面,推动各项惠企助企政策在基地内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确保政策受益主体不漏户、不漏人,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三)充分发挥联系政府和小微企业的桥梁作用,协助做好入驻小微企业情况调研,及时反映小微企业问题诉求。
三、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市工信局按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后择优推荐,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四、报送要求(一)报送数量。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名单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3.12.21•【字号】冀工信节〔2023〕261号•【施行日期】2023.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名单的通知冀工信节〔2023〕261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水务)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经自愿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研究审议和公示等程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评选出河北新希望天香乳业有限公司等116家节水型企业、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等4个节水型园区,并在节水型企业、园区基础上择优评选出张北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节水标杆企业、河北涿鹿经济开发区等2个节水标杆园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水利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节水型企业、节水标杆企业和节水型园区、节水标杆园区的宣传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推动工业企业、园区水效对标达标,提高用水效率和节水水平,助推工业绿色发展。
附件:1.2023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名单2.2023年度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名单3.2023年度省级节水型园区名单4.2023年度省级节水标杆园区名单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水利厅2023年12月21日附件12023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名单附件22023年度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名单附件32023年度省级节水型园区名单附件42023年度省级节水标杆园区名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4.05.08•【字号】冀工信软件函〔2024〕215号•【施行日期】2024.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冀工信软件函〔2024〕21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工信部网安〔2024〕34号),加快提升我省工业领域数据安全保护能力,助力工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河北省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5月8日河北省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4-2026年)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工信部网安〔2024〕34号),深入实施“数安护航”专项行动,加强企业防护、产业支撑、安全监管“三种能力”建设,完成1000家规上企业数据安全标准贯标,打造100个数据安全标杆示范案例,完成5000人次数据安全人才培训的目标,加快构建我省工业领域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助力工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安全基石,制定本工作方案。
提升工业企业数据保护能力(一)增强数据安全保护意识。
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开展数据安全系列宣贯培训50场,重点宣贯《数据安全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介绍最新数据安全防护技术,分享优秀企业应用案例;鼓励各市结合各自优势产业,分行业、分批次面向辖区重点工业企业开展标准指南培训和解决方案推广,各市举办场次不少于5场,强化工业企业数据安全保护意识。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1.09.07•【字号】•【施行日期】2021.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冀政〔2010〕152号)等规定,依据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定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基准。
第二条本基准所称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决定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的权限。
根据法定职责,包括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履行的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盐业、无线电管理等四个领域。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根据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遵照本基准,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第三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合理性。
第四条本基准仅作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实施行政处罚时内部把握的执行基准,不得单独作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引用,新颁布或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对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对可能影响自由裁量结果的案情作充分调查,听取和核实当事人有关陈述和申辩意见。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五条行政处罚实行分级自由裁量制,划分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五种裁量等级。
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某一行为在客观上具备了应受行政处罚的条件,但由于法定原因而不予处罚的情形。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府信息公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信息公开【发布部门】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日期】2015.06.26【实施日期】2015.06.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市石油化工局,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省无线电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工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管理流程,完善考核机制,经研究,拟定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6月26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我厅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构成立立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1、机构设置领导小组组长:刘永亭副组长:李玉民刘永青成员: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办公室主任:李玉民副主任:张芹娥成员:赵立平高晓莉吕宁谷峪各有关单位明确一名信息员2、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制定省工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实施方案;(2)负责督促厅系统各单位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3)负责组织厅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评议;(4)负责组织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
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完善厅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2)完成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核,防止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做好网站、微博的信息更新维护,丰富公开内容,深化公众参与服务。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4.06.25•【字号】•【施行日期】2024.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持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国家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园区可自愿申报,企业、园区可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的方式编写评价报告,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评价报告。
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的,第三方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对所出具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采取自评价方式的,工作流程和报告模板可参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遴选推荐,推荐国家级绿色工厂应从辖区内省级绿色工厂中择优推荐;推荐国家绿色工业园区、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应优先从辖区内省级绿色制造名单中推荐。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动态调整出国家和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4.04.08•【字号】冀工信软件函〔2024〕156号•【施行日期】2024.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工信软件函〔2024〕156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8〕8号)推动我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加快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我厅制定了《2024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培育组织工作。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4月8日2024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项目申报指南为加快新型工业化,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引导企业重点围绕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三大体系构建,开展新模式应用和企业上云,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大模型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做好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培育建设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培育范围和目标按照《关于支持第三代半导体等5个细分行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116号)《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98号)《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99号)等文件和我厅印发的《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导向目录(2024年)》(冀工信软件函〔2024〕127号),全面推动企业数字化技术改造,以工业设备更新为契机,重点培育工业互联网网络改造提升、标识解析二级节点、5G工厂建设项目;企业级、行业(区域)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大数据平台等关键领域数字化赋能项目,推动大数据技术应用、企业上云等项目建设,加快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10.05.07•【字号】冀工信运行[2010]187号•【施行日期】2010.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冀工信运行〔2010〕187号)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市石油化工局,有关重点行业协会:为适应新形势下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业运行监测分析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全省运行监测分析工作质量和水平,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完善工业运行监测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上下一致、密切配合、协调顺畅的工业运行监测体系。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一步加强对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工业运行监测工作的指导,定期向各设区市及重点行业协会发布全省月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重点行业协会定期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月度经济运行情况。
二、建立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定期报送制度(一)报送内容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全市月度工业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所辖区域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企业总产值、利润、投入和出口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同比增幅,主要产品产量、库存情况以及原燃材料、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重点关注2009年应竣工未投产和今年拟竣工投产的省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以及促进竣工项目投产达效采取的措施),区域主导产业运行情况(各市具有支撑作用的主导产业生产效益情况,主要产品产量和价格情况),动态信息:专题调研报告以及市、县工业运行监测工作动态等。
重点行业协会:月度行业运行分析报告,行业内重点企业运行情况,主要产品价格变动及生产情况,行业走势预计,其他工业运行综合分析、行业动态、专题调研报告等材料。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
附件:
河北省两化融合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申报平台名称:
申报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河北省两化融合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表
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情况介绍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平台基本情况
主要描述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情况、投资构成、主要业务、主要业绩、人员队伍等),平台建设过程、投资规模、运营模式、服务队伍以及获得荣誉和政府扶持等情况。
二、平台服务情况
主要描述平台技术构成、平台实现功能、技术优势、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效果等。
三、平台在推进两化融合方面的主要做法、特色和体会
四、存在问题和政策建议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15年6月25日印发。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铸造产能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铸造产能管理有关工作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布日期】2021.07.13
•【字号】冀工信装函〔2021〕518号
•【施行日期】2021.07.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铸造产能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冀工信装函〔2021〕518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为推动铸造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加快对新增和置换产能的审核,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成熟一家、审核一家、公示公告一家”的原则,对有明确新建方案或产能置换方案,并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铸造产能管理和环保达标排放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据相关文件规定随报随审。
二、各市要统筹安排本地区新增或置换铸造产能计划工作,制定三年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置换企业清单。
三、各市上报的项目材料要详实具体,依据充分。
三年工作计划请于8月15日前报送省厅装备工业处。
联系人:姜秀良,电话*************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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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
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所属地区:
填报日期:年月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制
- 1 -
填表须知
1. 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2. 本申请表需用黑色笔或电子方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
3. 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
4. 所填事项中涉及批准、获奖、知识产权及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规划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 2 -
声明
1. 本企业自愿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
2. 本企业自愿遵守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
3. 本企业自愿提供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4. 本企业近两年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5. 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均真实、完整,若出现问题,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 3 -
申报企业情况(一)
- 4 -
申报企业情况(二)
- 5 -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一)
- 6 -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二)
- 7 -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三)
- 8 -
注:本表由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2-3位主要成员填写
- 9 -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四)
- 10 -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五)
- 11 -
其他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上年度纳税证明;
4.工业设计中心成立证明材料(如公司决定成立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董事会决议等,加盖单位公章);
5.近两年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版权、知名设计奖证明材料;
6.近两年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7.工业设计专业人员从业证明(社保部门提供的单位社保清单或个人社保证明、个税申报表、劳动合同);
8.工业设计专业人员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12 -
9.其他有关材料(如体现设计水平的设计方案和彩色设计图1-2份)。
注:(1)所供材料需扫描清晰;
(2)第2项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
(3)第5、7、8项要与“工业设计中心情况(四)”表格内容、排序对应。
- 13 -
附件2
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
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所属地区:
填报日期:年月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制
- 14 -
填表须知
1. 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2. 本申请表需用黑色笔或电子方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
3. 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
4. 所填事项中涉及批准、获奖、知识产权及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规划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 15 -
企业声明
1. 本企业自愿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申请。
2. 本企业自愿遵守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
3. 本企业自愿提供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4. 本企业近两年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5. 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均真实、完整,若出现问题,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 16 -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一)
- 17 -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二)
- 18 -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三)
- 19 -
注:本表由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2-3位主要成员填写- 20 -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四)
- 21 -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五)
- 22 -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六)
- 23 -
其他材料
1. 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上年度纳税证明;
4. 工业设计专业人员从业证明(社保部门提供的单位社保清单或个人社保证明、个税申报表、劳动合同);
5. 工业设计专业人员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 与5家制造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证明材料;
7. 近两年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8. 近两年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版权、知名设计奖证明材料;
9. 其他有关材料(如体现设计水平的设计方案和彩色设计图1-2份)。
- 24 -
注:(1)所供材料需扫描清晰;
(2)第2项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
(2)第4、5、8项要与“工业设计中心情况(四)”表格内容、排序对应。
- 25 -
附件3
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企业)
创建方案参考提纲
一、创建条件分析
1. 企业具备的优势条件;
2. 创建的基础,包括已经形成的工业设计基础、存在的制约因素、需重点解决的问题等;
3. 具有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
1. 总体思路;
2. 未来三年创建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智能设计、协同设计、绿色设计、服务设计、品牌设计等方面能力提升目标。
三、软硬件设施建设
1. 设计软件、硬件设施现状,包括设计工具软件、实验设备、专有数据库和开发平台等;
2. 软硬件设施建设目标;
3. 分年度建设投资计划。
四、设计团队建设
1. 设计团队现状,包括人员构成、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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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设计团队建设目标;
3. 加强设计团队建设的主要措施。
五、设计业务发展
1. 业务开展现状,包括开展的主要业务领域、形成的主要设计成果及效益;
2. 对外设计合作情况,包括产学研合作情况、与设计公司等其他企业合作情况、设计公司(业务)并购情况等;
3. 业务发展方向和目标;
4. 业务开拓的思路、途径和主要措施。
六、设计管理与运营
1. 设计管理现状,包括机构设置、运营模式、考核机制等;
2. 设计标准、规范制定实施情况;
3. 设计管理与运营的优化方向和目标;
加强设计管理与运营的主要措施,包括提高设计流程管理、设计质量管理、设计系统管理等方面管理水平的措施,以及提升设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战略地位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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