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理借调干部情况自查报告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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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借调干部情况自查报告精选

区政府:

目前,随着大建设、大发展深入推进,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我区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工、商、贸及物流企业数量急剧增加;原市辖危化企业逐步下划我区,生产规模迅速扩大;停产、半停产老工业企业改制进程加速,市建投、城投公司在我区收储企业向个体经营户出租厂房、场地数量越来越多,产生经营情况越来越复杂;大量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欠账严重,基础薄弱,管理难度越来越大;我局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低于省、市要求的5人最低配置标准。随着国家、社会对生产安全要求的提高,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的颁布实施,对市、县(区)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执法计划执行情况的执法监督力度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严。另外,我区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鉴于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综合监督任务越来越重,而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现实,为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迅速扭转我区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严峻局势,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之规定,现特此报告区政府,请予以调配2名人员充实我局安全监管力量。

妥否?请批示。

XXXX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我司承建的XXXX外经贸大厦安全维修工程,按照双方施工合同约定应该于xx年1月19日竣工。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相关签证及合

同中约定的可延长的情形,导致工程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竣工。现我司就施工过程中出现工期滞后情况进行总结汇报:

一、在xx年7月3日我公司和贵局同时接到市安质总站“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整改书”,内容为:主楼结构安全性鉴定尚未完成,原结构情况不明,要求全面暂停施工。经过贵局与检测单位检测数据成果确定后,有监理工程师下发编号为07通知单,从xx年8月7日恢复正常施工。直接影响施工进度达36日历天。

二、xx年10月6日接中央气象台23号台风预报。为防台抗台,根据实际安全情况,工程实施全面停工措施。这次台风对我市造成特大的洪涝灾害,市政府及三防指挥部多次在电视节目中告知,不要轻易出门,重点抗台排涝,对学校及在建工程采取停课、停工措施。这次台风后的洪涝灾害造成本工程停工至xx年10月12日,持续停工为7日历天。

三、鉴于现场实际情况,由于物业需拆除屋顶广播铁塔,为了安全起见,造成我司在xx年5月底至6月初直接影响施工工期达7日历天。

四、由于整幢大楼玻璃幕墙拆除无在招投标范围,业主要求我司以料

抵工进行拆除,在原玻璃幕墙拆除时整个外墙施工必须停工。从xx年9月16日~10月5日玻璃幕墙全部拆除,在这段过程中,延误本工程施工工期为19日历天。

综上所述,施工过程中累计延误本工程整体施工进度达69日历天,致使原计划的施工工期难以实现。上述情况均属于合同中工期延长的情形,为此,我司请求贵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合同施工工期,并按实际工期作为该工程合同工期。敬请领导给予审批为感!

特此报告。

XXXXX集团有限公司

xx年1月16日

1、本管理规定中的员工调配、借调是指集团部室之间、各子公司之间、集团部室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人员调动。

2、审批程序

2.1员工调配,用人单位需填写《员工调配审批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2.2人力资源部接到《员工调配审批报告》后,当日内传递调出单位,调出单位需2日内签批完毕并报人力资源部;如有异议,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2.3调出单位在收到集团公司行政公布文件或集团人力资源部调动函后,在1日内通知所在单位进行工作交接,一般员工填写《离岗报告》,中层及以上干部填写《干部交接明细表》,人力资源部门按调动函要求开出《职工调配介绍信》报人力资源部。

2.4调配员工到岗后,用人单位必须3日内,将岗位安排情况书面反馈集团人力资源部及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2.5集团公司领导直接安排的调配员工,在到岗5日内,由调出、调入单位书面报集团人力资源部,补办调配等手续。

2.6员工借调,用人单位需填写《员工借调审批报告》,经调出、调入单位负责人签批后在5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审批权限

3.1一般员工的调配

3.1.1子公司之间一般员工的调配,由各子公司负责人签批。

3.1.2集团部室一般员工的调配,由分管副总签批。

3.1.3销售公司一般员工的调配,由销售公司负责人签批。

3.2干部的调配

3.2.1子公司之间中层干部的调配,由子公司负责人双方协商,特殊情况的由子公司负责人请示集团董事长或总经理。

3.2.2集团部室中层干部的调配,必须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3.3子公司之间班子成员的调配,必须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3.4子公司之间一般员工、总经理助理(含)以下干部的借调由子公司负责人签批。

3.5子公司班子成员的借调,必须呈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4、其他

4.1调配、借调员工不适应岗位,应立即退回原单位,原单位应无条件接收。

4.2调配、借调员工如遇工伤、违纪(程度)、离职、违约、

全月病假或不能适应现工作岗位者,由用人单位报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人力资源部,并办理相关退回手续。

4.3员工在接到调动函后,必须按时间、按要求报到,严禁以

任何借口拒绝到岗或拖延到岗时间。

4.4员工借调,最长时间为2个月,因特殊情况必须延长借调

时间的,各子公司需补办调配或借调手续。

5、责任考核

5.1违反程序调配人员的,对责任子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处以1000元罚款,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

5.2子公司借调人员,未及时提报集团公司备案的,每次对子

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子公司主要领导陪罚200元。

5.3在借调期内,擅自停发借调人员工资的,每次对子公司人

力资源处负责人罚拿一个月基本工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陪罚500元。

5.4违犯其它条款,视情况对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

6、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部室、各子公司。

7、本管理规定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8、本规定自下发之内起实行,若有与本规定冲突者以本规定为准。

附:《员工调配审批报告》(两表)

《员工借调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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